關于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九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鑒于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游等。對于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于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于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加強衛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期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班 級
學生簽字聯系電話 家長簽字 家庭地址甘泉中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20xx年寒假即將到來,為了能度過一個平安和諧有意義的假期,我將積極配合學校的各項安全工作,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制度,我自愿在假期期間承諾:
一、加強學習安全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觀念,度過一個快樂安全的假期。
二、做好流感的防控工作,盡量不去人員密集場所,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衛生防病的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三、交通安全方面
1、行走時遵守交通規則,過橫道時行走斑馬線。不在鐵路上逗留、玩耍,不違規穿越鐵路交叉道口。
2、騎自行車的同學不走機動車道,要靠右通行,不闖紅燈,途經交叉路口時必須注意彎道來車,并伸手示意,減速慢行。
3、不乘坐“三無”(無牌、無證、無營運資質)車輛、拼裝車及超員、超速、醉駕車輛;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四、防止傷害和意外傷害方面
1、不去危險水域周邊玩耍,不到池塘、溝渠等滑冰與涉水有關活動。
2、結交良友,不與社會閑雜人員及不良分子交往,不參加小團伙,不打架斗毆,不尋釁滋事甚至違法亂紀。
3、未經父母同意,不單獨外出或在外留宿,如外出始終保持與父母信息聯系。不與同學一起飲酒、打牌、打麻將等。
4、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不喝生水,不知腐爛、變質水果和食品,不吃“三無”食品。
5、不去歌廳、酒吧、網吧、游戲機室等娛樂場所,不喝酒,不吸煙,不玩火,不玩弄電器,遠離毒品和不健康書籍。
6、不攜帶刀具、鐵條、鋼錐、木棒等易傷人的危險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7、自覺在家完成寒假作業,度過一個愉快的假期
下面是幾個常用緊急電話,同學們一定要記住:警情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
承諾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年級班
20xx年1月19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學生姓名:
學號: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現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協議:
1、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交通、活動、用電、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科任老師要協助班主任抓好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做好各時段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3、寄宿生大星期時,自行接送的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做好孩子接送,并辦好交接的相關手續,確保寄宿學生上學、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走反道,不在馬路上嬉鬧,不追車不爬車,一律走人行橫道線,一律靠右行走,當過三(四)岔路口時要左右看看、前后望望,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方可前行。
6、學校負責接送的寄宿學生,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送,接送的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給監護人或接回學校。
7、在自愿原則下家長應每年主動為子女辦理學生安全保險手續,切不可因小失大。學生在校期間由于自已不慎或違反學校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負責。
8、家長對子女應履行監護責任,凡是家長未盡責所造成后果,概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為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相應教育。
2、監護人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在校期間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學生的批評教育
3、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有事有病外出必須請假,不準私自離校,更不許翻墻外出,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承擔。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相關規章制度,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系暢通),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在校期間要遵守樓房使用制度,上下樓右側慢行,不得擁擠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于學生不遵守樓房使用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造成傷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8、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學生租車上學的應由監護人聯系車輛,并與車主簽訂權利義務協議,隨時監督運營情況,如有變更必須到學校和派出所注冊方可變更,如果自作主張隨意乘車造成事故,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與校方和派出所無關。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煙花爆竹、玩銳刃鈍器物、搬弄各種開關 ,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監護人應教育學生有事及時反映給班主任老師、校警或門衛,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監護人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打架斗毆,不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不跨蹦樓梯。按學校管理老師、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12、學生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監護人要把學生的病史反映給班主任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系暢通)。
13、監護人應告誡住宿的學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任何學生不得外出購買食品,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并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識。
14、校內住宿的學生要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夜間去衛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影響他人休息。
1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16、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乙方(學生監護人)
甲方:xxx
簽 字:
學生簽字: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鑒于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各地在校學生安全事件時有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加強對學生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建立健全安全措施,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方面應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2、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學校方面應承擔相應責任。
3、家長應向學校提供最準確、便捷的聯系方式(注冊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建立暢通的家校交流渠道。
4、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戒、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職責的。以上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5、對于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于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6、嚴禁使用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于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7、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8、學生放學以后以及節假日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9、已投保的學生在校活動中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投報公司申請索賠。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責任。
10、在校內吃飯的學生,中午一律不準出本校門,不請假擅自外出者,學校除教育外必要時給予警告處分。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一律自負。 早上上學,中午上學不按學校要求自己提前到校學生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年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校長(班主任)簽名: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冠縣第一中學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 (以下簡稱乙方)
學生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外出參加專業考試或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對學生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高二年級學生外出考試的實際,特簽訂學生外出考試、培訓安全協議書:
1、考試期間由領隊老師代表甲方對乙方進行途中和考試過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聽從指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運動安全、安全自救、遵紀守法增強防范意識等。
2、學生外出期間必須服從領隊老師的安排,同乘車、同住宿、同就餐。擅自行動者,后果自負。
3、外出考試期間學生個人與外界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老師只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的責任。
4、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與學校無關,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外出必須征得教師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結伴而行,上街行走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防意外事故發生;不從事危險、違法活動;不進營業性網吧、歌廳等具有安全隱患的場所;與陌生人交往,主動辨別對方真偽;購物不貪便宜,以防上當受騙。
6、考試或培訓學習完畢后,學生應該及時返回學校,擅自在外滯留,造成傷害的,責任自負。
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結束考試、培訓回校。
甲方(學校) 蓋章:
代表(校長、班主任) 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 簽字:
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考試、培訓期間相對應。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為保障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鑒于部分學生家長在校外給學生租房和租房陪讀的實際情況,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同學生家長就在外租房和租房陪讀簽訂如下管理協議,學生租房安全協議書范本。
1、 學生要求在外租(借)房住宿屬于學生(家長)本人自愿的個體行為,在校外住宿期間及其往返住宿地與學校之間路途所發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危害社會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擔
2、 各位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經常到孩子租房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處的生活、學習情況,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與房東協商解決隱患,并要求房東規范管理。
3、 房東一定要按時鎖好大門,管理好自己家中租房學生,以防學生夜不歸宿,房東要隨時清點學生人數,發現未回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如果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4、 家長應經常對走讀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住地發生變更時要及時將新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老師。
5、 凡在校外租(借)房住宿的學生,家長必須陪護。租住房東和家長應切實負擔起在住宿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家長和房東負責
6、 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學生家長及房東要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火災,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注意用電安全,絕對不允許孩子使用電器(電爐子、電熱水器等)、不私自亂接電線、堅決不允許使用蜂窩煤取暖等,平時不點火,不攜帶火機,不吸煙,協議書《學生租房安全協議書范本》。
7、 周六、周日的家校往返必須乘坐符合載客交通要求的車輛,嚴禁乘坐其他非法客運車輛或超載客車往返家校。不要讓孩子獨自行走,必須要有同伴,嚴禁使用無牌、無照、無證的車輛接送,嚴禁超載接送孩子,發現有類似問題及時舉報交管部門,在接送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全部由家長負責,并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8、 家長要告知房主時刻管理好孩子,堅決禁止學生拿刀、槍等帶有尖銳器具的玩具嬉戲,確保游戲的安全性。如因租住處管理不善,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爆炸、拐騙、重傷害,走失等)學校概不負責
9、 告知房主要教育孩子之間互相幫助,團結友愛,不搞小團體,不打擊報復。
10. 學生在外發生事故或意外,應積極與學校聯系,以便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學生及家長留存,一份房東留存,有效期一學年。
學生租借房屋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 學生本人簽字 :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 :__________ 家長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姓名:______________ 房東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寧安中學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外參加實習學生的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安全生產法》、《侵權責任法》,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主體
甲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
乙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96)班實習學生
丙方:炎陵縣恒通汽車維修公司
第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在實習前做好實習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實習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樹立安全意識。
(二)甲方有權取消未接受實習安全教育或未簽實習安全協議學 生的實習資格。
第三條 乙方(學生)責任
一、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學校、實習
單位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離開實習場地、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離開實習場地期間發生的;
(三)在節假日或者假期,實習單位又未作實習安排時間以外發生的;
(四)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五)未在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或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在其它地點食宿造成意外的;
(六)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或者學生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實習單位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或實習單位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或實習單位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自行駕駛機動車輛造成傷亡者;
(六)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防范交通事故,非因學校、實習單位安排的實習活動發生交通事故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不經請假離開實習地點出走,下落不明或者因意外斗毆造成自傷或他人傷害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八)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 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實習單位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生在實習期間飲酒、打架斗毆、偷盜、私自亂接電線、外出游泳等其它不良行為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由學生自行承擔,實習單位有權辭退;
四、學生在實習期間私自拿走實習場所工具、配件,故意違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引起設施設備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的事故及后果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五、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積極救助受害學生,協調處理。受害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未滿十八周歲的學生必須由其監護人簽名。
第四條 丙方(實習單位)責任
一、實習單位接受學生參加定向實習工作。單位提供實習場地和選派技術骨干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二、實習期間單位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由單位(企業)根據實習生的個人情況及單位需要,統一安排實習崗位。
三、實習期滿時,單位對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鑒定。并將學生實習情況如實反映給學校。
四、學校實習生實習期間如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單位有權提出更換人員或結束實習。
五、在實習期間單位保證學生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學生因公受傷所需醫療費用。發生非工傷意外事故,則按法律規定由過錯人承擔相關責任。
六、學校實習學生要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學校實習規章制度,并服從單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學生個人不服從管理或
安排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執行,單位有權通知學校,單位征得學校同意后,有權辭退學生。
七、如學生未經允許擅自離職,單位有權除名,學校將同時按違紀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八、實習企業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承擔學生在該單位實習期間的安全責任和管理責任。
九、 用人單位不得向學生提供機動車輛,以免學生受到傷害。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視情況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因本協議而引起糾紛,經協商或調節不能解決的,甲、乙、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開始至畢業。
第七條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學校、學生、實習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xxx.
【關于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九篇】相關文章:
關于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6篇05-17
關于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八篇05-16
關于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5篇05-09
關于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四篇05-05
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九篇05-12
學生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六篇05-20
有關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六篇05-21
學生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八篇05-18
有關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7篇05-12
關于學生安全協議書匯編六篇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