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九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北京城建集團專利中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為了進一步加強北京城建集團專利中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部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利于生產,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書,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住建部、北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用電的標準、法規和操作規程。
二、乙方用電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簽定“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后方可使用。乙方對“臨時用電設施申請單”中所列內容負責安全管理。
三、甲、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取用點以下(不含取用點)由乙方負責。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電源設施,否則發生事故后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甲方負責電源取用點設施的檢查、維修,使之處于安全狀態。未經總包機電部批準,各用電單位不得擅自為其它單位提供電源,私自為外單位提供電源的,承擔一切相應的后果,并對該單位處以罰款5000~10000元。
五、乙方應指定不少于2名有資格的電工,并將其資質證書復印件一式3份向甲方備案,用于現場臨時用電的電氣作業。電工應服從甲方領導,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六、乙方應按規范要求正確地從雙方確定的取用點引出電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毀壞取用點。
七、乙方電器容量不得超過取用點容量規定值,如因超負荷使用發生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應保證下級用電設備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保證出現故障時,乙方所有的開關首先動作。若致使甲方開關動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保護裝置,并可視情節輕重,停止送電和給予20xx~5000元經濟處罰。
八、乙方如從指定的電源取用點以外用電發生事故,其責任、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電工完成,并且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要求。操作電工每天對配電箱、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進行模擬檢測并記錄存檔;每月(雨季、潮濕及危險場所每周進行一次)表測動作時間及電流記錄(樣表見后附二),并向甲方遞交存檔。
十、乙方自備的配電箱、開關箱、用電機具(設備)、電纜電線均應滿足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要求,并滿足宜家工地現場業主、管理公司及甲方的相關規定的要求,且由乙方負責全面管理維護。
十一、各級檢查中對乙方用電違章或隱患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應保證安全用電工作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三、甲方對乙方用電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對隱患與違章較嚴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停止送電處理,乙方應在一周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
十四、事故處理遵照本協議所簽訂的條款執行。屬于誰的責任由誰負責向本單位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處理。
十五、本協議未盡適宜,凡屬國家、北京市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北京市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十六、補充條款:
1、乙方每天安排專人專職進行沿敷設電纜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處理。
2、乙方臨電電工入場必須持省級建筑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電工證書。
3、乙方必須及時繳納電費及管理費,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并視情況給予斷電處理,所造成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乙方用電必須計量,由甲方機電部、安保部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提供現場用電。
8、 乙方入場前必須向甲方繳納現場臨時用電押金伍仟元整,該押金直至你單位退場時歸還,電費為1.5元/度。
9、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電纜敷設、懸掛必須明顯電纜標示。
10、乙方每月22日核報當月用電量,必須報甲方監督核實,每月25日之前繳納電費,甲方提供收據,如果未交當月的電費,甲方有權停電并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 。
十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八、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蓋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場后終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公章) (蓋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幼兒園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幼兒園)組織進行戶外親子活動,乙方為甲方園內________小朋友的監護人(父親或母親),陪同幼兒參加戶外親子活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證幼兒安全,特與乙方約定如下:
1、甲方組織進行戶外親子活動,應承擔下列職責:
(1)、對乙方進行監督和指導。
(2)、提供適宜的醫療、衛生等條件。
(3)、協助乙方對幼兒進行管理和教育。
(4)、向乙方提供適宜的聯系方式,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可以相互聯系。
2、乙方作為________的監護人(父親或母親),全程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戶外親子活動,保護幼兒的身體健康,照顧幼兒的生活,應為幼兒參加活動的安全負責。乙方應在活動中履行下列監護義務:
(1)、遠離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沒有任何防護設施的地方;
(2)、不帶幼兒在靠近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礙物,如果有臺階、石塊、磚頭、塑料袋等容易絆倒幼兒的東西,帶著幼兒繞開;
(4)、地面是否濕滑,有青苔、積水的地方要告訴幼兒繞過去;
(5)、如果幼兒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離地看護。
(6)、出發前告訴幼兒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戲都適合你的幼兒,父母要會判斷,如果覺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確地阻止幼兒;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顧拍照、談天,哪怕是在視野開闊的平地,視線也不要離開幼兒;和幼兒一起玩耍時,更要時刻提醒幼兒,對幼兒進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應配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并將號碼告知聯系人。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管理與要求,與甲方的老師保持適宜的距離,并適時保持聯系。
(10)、自備適宜的交通工具,保證交通工具的安全
3、責任承擔:
(1)、監護人違反監護職責和安全協議書,給幼兒造成的傷害或損失,由監護人負責。
(2)、若有證據證明是甲方或員工的故意行為造成幼兒權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協議簽署于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使用人):
由于公司考慮到員工到施工現場工作,為便于工作,公司為員工每人配備電動車1臺。為了加強公司員工電動車的管理,電動車的保養使用,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擬訂以下協議,具體如下:
一、車輛安全及使用管理
1、配備電動車輛的員工,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管理,電動車僅限工作期間使用,若在與工作無關的場合下使用,違反交通規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2、員工駕乘的電動車,限在工作期間駕乘,若酒后駕車、非工作期間駕車外出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駕乘電動車的員工必須佩戴頭盔和其他防護用品;車輛應做到勤檢查、勤檢修,保持車況良好,嚴禁病車上路,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高速行車,做到安全謹慎駕駛。
5、使用人必須愛惜車輛,勤保養,按時充電,保持車輛清潔。
6、使用人應將電動車停放在干燥、通風性良好、安全的地方。
7、電動車使用注意事項必須遵照使用明書要求。
8、車輛出現故障后應及時維修,維修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二、使用人員管理
1、甲方有權對乙方和乙方所駕駛車輛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發現的違規問題進行處理。
2、乙方對所駕駛的電動車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杜絕病車上路行駛,如因此造成的后果責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駕駛車輛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遵守交通規則,維護交通秩序,對違反交通法規的罰款由乙方自負。
4、乙方要杜絕酒后駕車,因酒后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負。
三、電動車丟失賠償管理
在乙方使用期間,應妥善保管電動車,自購車之日起,如發生丟失按以下賠償:
1、一年內丟失按購車價全額賠償;
2、兩年內丟失按購車價的 %賠償;
3、三年內丟失按購車價的 %賠償;
4、四年內丟失按購車價的 %賠償;
5、五年內丟失按購車價的 %賠償;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和員工(駕駛員)各持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使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旅行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商場組織顧客出游的團體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由商場組織顧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費制度,即出游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黃山一日游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并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顧客本人承擔。
三、黃山一日游活動是個人自愿參加的活動,建議顧客自行購買出游人身意外保險。釣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顧客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簽署《黃山一日游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顧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顧客必須簽署《黃山一日游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負。y,g9u)b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旅行社 乙方(簽字): (商場組織顧客出游的團體)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云南印象城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區,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并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嚴禁在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并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戶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雇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范教育,并配備相應的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雇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昆明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
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簽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責任書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經協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本協議書適用于建設單位直接發包施工、總承包單位配合或提供相關服務的具體情況。
本協議書的宗旨是:在建設單位的統一領導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共同負責,為建設單位服務,齊心協力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各項施工任務,確保本工程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一、建設單位的責任、權力和義務
l、審查分包單位的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人員相關證書等,不能將施工項目發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或個人。
2、審查分包單位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與審批手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將分包單位的上述資料送總承包單位備案。
3、協調分包單位與總承包單位之間發生的施工配合事項,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總承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承付配合費。
4、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責協助分包單位做好搶險、
救人及現場保護等相關工作。
5、檢查分包單位和接受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提出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及有關問題,有權對分包單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總承包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l、按時完成建設單位交辦的各項施工配合工作,服從總包方施工管理。
2、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監督,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實施統一管理。
3、分包單位使用總承包單位的機械、臨電、腳手架等設備設施雙方須辦理交接手續,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
4、發現分包單位施工現場有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隱患時,一是有權立即采取相關措施以免發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書面形式盡快通知建設單位,促使分包單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設單位檢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標準。
5、對分包單位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及相關工作提供幫助。
6、對分包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配合應急救援搶險。
7、由于總承包單位或總承包與分包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分包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l、貫徹落實國家及深圳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包施工區域和分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部責任。
2、服從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3、對由總承包單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負有全部責任,并按有關標準設臵安全標志。在進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業前,須以書面形式告之相關單位及人員,要有相關單位人員接收簽字手續。
4、對分包范圍內的施工用電及生活用電負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5、使用總承包單位的機械、臨電、腳手架等設備設施雙方須辦理交接手續,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和機、電、架設備設施驗收移交單。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深圳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特種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并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8、按照深圳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其它事故隱患,應向總承包方及時報告。
9、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合法使用勞務作業人員,辦理勞務注冊及相關保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10、使用總承包單位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總承包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并承擔經濟損失。
11、服從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2、由分包單位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或導致總承包單位和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分包單位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和全部經濟責任。
13、由總承包單位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分包單位有義務負責處理善后事宜。
14、由雙方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1小時內向總承包單位報告,由總承包單位及建設單位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四、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需另行注明事項可在補充條款中說明。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六份,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各執二份,三方蓋章簽字生效。至分包單位工程項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撤出本施工現場后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總承包單位(蓋章)
項目經理(簽字)
分包單位(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施工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共同條款:
一、乙方承建甲方位于三環新村號住宅樓一套,主體為四層半,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甲方負責建房所需材料按時按要求運到工地并負責請機搗樓面。乙方負責模板、頂木及拉條。
二、工價結算按元/㎡計價,每搗一層樓面拆好模板后,甲方即按樓房建筑工價的85%付給乙方,剩余的15%工錢待主體竣工后再結清。每搗一層樓面甲方獎勵給乙方100元錢作為伙食補助,平時伙食則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可以向甲方預借伙食費。
三、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北環新村建筑圖紙以及甲方的要求施工,確保施工質量達到驗收標準。如由于乙方施工的質量有問題造成返工的損失,則由乙方自行負責損失費用。
四、安全施工:本合同施工單價為施工及安全包干價。即乙方在施工中按國家建筑施工的相關規定,要求搭設操作防護設施的由乙方自行負責搭設,確保施工操作的規范安全。如乙方在施工中操作失誤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期限:甲方必須按時按要求備足建筑材料,乙方則保證施工人員到位,確保建筑順利開展。建筑中途,乙方不能無故停工拖延工期,每層建筑工期10-15天,雨天除外。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法律效力,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8
工程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分包單位與工程承包單位已經簽訂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分包單位基本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
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期:
2、責任范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責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 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
5.3 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予以制止。
5.4 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5 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多個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總包、監理單位等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分包單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
6.2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3 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填報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嚴禁雇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的作業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
6.4 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6.5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嚴禁安排上崗操作。
6.6 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6.7 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單位的職工在操作中的違章作業人員進行督促,及時糾正事故隱患。針對實際工作中的不安全問題,布置交待注意事項,做好班前交底,并做好記錄,定期向甲方報送。沒有安全員在現場管理,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6.8 落實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并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嚴禁安排操作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加班。
6.9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防滑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并當書面告知作業人員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6.10 對施工范圍內本單位的臨時施工用電負有管理責任,所有用電必須符合有關用電標準。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向甲方備案并有具體的施工方案。
6.11 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力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6.12 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6.13 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14 負責為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對突發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
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8、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9、補充條款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工程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分包單位與工程承包單位已經簽訂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分包單位基本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
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期:
2、責任范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責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 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
5.3 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予以制止。
5.4 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5 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多個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總包、監理單位等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分包單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
6.2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3 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填報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嚴禁雇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的作業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
6.4 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6.5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嚴禁安排上崗操作。
6.6 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6.7 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單位的職工在操作中的違章作業人員進行督促,及時糾正事故隱患。針對實際工作中的不安全問題,布置交待注意事項,做好班前交底,并做好記錄,定期向甲方報送。沒有安全員在現場管理,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6.8 落實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并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嚴禁安排操作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加班。
6.9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防滑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并當書面告知作業人員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6.10 對施工范圍內本單位的臨時施工用電負有管理責任,所有用電必須符合有關用電標準。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向甲方備案并有具體的施工方案。
6.11 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力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6.12 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6.13 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14 負責為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對突發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
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8、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9、補充條款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安全協議書 篇9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托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系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 、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飚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甚至吸毒、參與邪教組織或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游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和社會做好孩子的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使他們從小認識毒品和邪教的巨大危害。
14、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年。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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