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時間:2023-09-11 07:00:12 報告 我要投稿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管理調研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范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我會于20xx年1月至7月對河北區居民小區物業管理狀況,特別是對三和小區和金兆園小區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小區物業管理現狀

  三和小區,人口近萬人,地處城鄉結合部,小區經歷了九個物業公司和三屆業主委員會,人員較復雜,管理難度較大,現物業公司是容心物業公司于20xx年9月接手三和小區的物業管理。每年應收物業費100萬元,現在只能收上來4萬余元,收繳費用不足以維持日常開銷,水電費都有拖欠。許多業主借道路、房屋質量、綠化、車輛丟失、噴泉等許多問題,拖欠物業費。金兆園小區,20xx年入住,共1058戶。商品房202戶,回遷房660戶。20xx年12月初物業撤出,后由明星物業接管,次年撤出。現在,電梯維修費無從解決。

  二、小區物業存在的問題

  盡管兩個小區情況有異,但存在有許多共性的問題,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區物業管理的現狀和病疾。

  (一)地產遺留問題。由于物業管理沒有在房屋開發建設階段就進行介入,因此開發建設的不合理成了后來物業管理的眾多矛盾的根源。開發建設遺留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規劃變更導致業主權益受損。房屋格局和小區環境與售房時的承諾有差異。二是房屋建筑和附屬設備質量差,配套項目缺項甩項。三是建筑權屬不清。公攤面積的劃分確定和附屬用房經營收益分配等問題,是業主與開發商爭議的核心問題。如金兆園在地產建設階段,就在二次供水和電梯質量等方面留下了嚴重后患。三和小區的開發商也遺留下房屋質量等問題。這些都為日后物業管理埋下了隱患。

  (二)物業管理企業管理水平低,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同時存在侵害業主利益的行為。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三)小區業主缺乏四種意識。一是缺乏整體意識。個別業主只顧自己利益,在公共部位私搭濫建,致使部分公共設施不能正常使用,難以發揮其應有的功能;二是缺乏安全意識。少數業主認為房子是自己的,屬私有財產,便無所顧及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私拆亂改。三是缺乏法制意識。一些業主私占綠地,或種菜或做停車位,不僅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更侵害了其它業主的合法權益。四是缺乏環保意識。垃圾亂堆亂放,墻壁上亂貼亂畫,私養大型寵物,在小區寵物糞便隨處可見。

  (四)物業公司對業主的違規行為處置力度不夠,沒有執法權。而政府相應的執法機構又力不從心,執法缺位。比如,對有些業主的私搭亂蓋、車輛不按規定停放以及破壞小區設施等行為,只能勸告,下整改單,報告政府執法部門,而無他法。結果常常是業主我行我素,造成惡性循環,以至小區環境和設施每況愈下。

  (五)物業公司收物業費困難。業主以各種理由不繳費,加之,效法者眾,物業服務企業收上來的物業費越來越少,從企業追求利潤的經濟本性來說,當收入小于成本或者利潤減少時,必然會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服務質量下降,于是更多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不滿意,從而不交物業費,這就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小區環境差了,住房自然貶值,到頭來受苦的其實不只是物業服務企業,還有園區內的所有業主。比如三和小區的狀況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相反,現每家每戶的煤氣、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沒有拖欠的,因為這是政府行為,如果你不交費,這些職能部門有權停水停電,沒有一點商量,現在只有物業費可以拖欠,因為它是企業行為。個別人就是抓住這個漏洞,不交物業費,你不會把我怎么樣,這是物業公司目前最撓頭的.事。

  (六)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機制和有效的監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難。按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后,方可申請使用。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鑒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無法利用。隨著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將入不敷出,如何在物價水平上漲的情況下,將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三、幾條建議

  (一)依照20xx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20xx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研究制定我區《物業管理水平評估細則》,提高物業管理,并做到有法可依。

  (二)建立政府相關執法部門與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三方的聯動機制,有效處置小區內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并在街道辦事處一級設立物業管理糾紛處置辦公室,作為三方聯動機制的行動軸心。

  (三)為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發展,培育物業管理的核心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在政策上實施優惠政策,并創造競爭氛圍,做大做強我區物業管理業,為我區和諧社區建設鍛造實業新軍。

  (四)確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實現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議對業主交納的房屋大修基金委托銀行理財,按每個小區(大廈)開一個總帳戶,按每戶業主繳納的房屋大修基金為每戶單獨開戶,每年的利息自動轉存到業主的戶頭上。凡需動用大修基金時,必須由大修房屋牽涉到的業主們投票表決,委托專業機構對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進行評估后方可動用維修款項,同時對大修基金的使用過程進行監督,對維修質量進行鑒定。

  (五)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公共水電費、電梯用電費、二次供水電費及一此相關的費用是每個業主(住戶)必須履行的義務,大家應當積極主動履行,任何人不論何種理由拒交物業管理服務費都是違法的。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2

  一、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現狀

  (一)住宅小區基本情況。全區住宅小區共有398個(昭山、高新小區61個),其中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158個,由業主自治的43個,單位自管的22個,區、鄉鎮街、社(村)代管的175個。

  (二)全區物業管理工作狀況。我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主要由市房產局物業管理科進行統一監管、區物管辦協助管理、街(鄉)物管辦具體承擔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某年5月,我區成立了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在城管執法局下設物業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制定了《岳塘區規范物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及考核辦法》、《關于印發岳塘區開展無物管小區環境衛生居民自治以及住宅小區星級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和細則的通知》、《岳塘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規范了各街(鄉)、社(村)的物業管理日常巡查及協調處理工作,涌現了一批星級小區。各街(鄉)成立物管辦(與城管辦合署辦公),均配備一名物管專干。寶塔街道成立了專門的物管辦和物業糾紛調處中心,各社(村)明確了專職人員負責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二、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規、政策不完善引發的系列問題。一是缺乏物業管理聯動機制。物業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與區、街(鄉)、社(村)工作緊密相連,同時涉及規劃、國土、建設、房產、城管、環保、物價、供電、供水、消防、公安、工商、電信等多個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各職能部門的監管機制不完善,存在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特別是前期物業,區、街(鄉)、社(村)未參與,造成監管缺失,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二是考核機制不健全,物業管理領導小組職能未充分發揮。我市未建立長效的物業管理考核體系,市物業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作用未充分發揮,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推動缺乏獎懲辦法,不利于調動物業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對基層提出的物業管理疑、難、急等問題,解決乏力。三是維修基金管理方面。一方面啟用難。我區新開發的居民小區在辦理產權證時,房屋維修基金統一交存到市房產局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要動用維修基金需“兩個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后報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等多個部門進行審批,由于審批程序繁瑣,使用條件難達到,使用起來難度較大,物業公司、業主都不滿意。另外管理不到位。近幾年發現有少數物業公司采取不正當手段套取房屋維修基金的情況。四是基層工作壓力大。政府對物業管理工作的人員、編制、經費未作明確規定,出現了人員少、經費缺、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等問題。按照屬地管理職能,區、街(鄉)、社(村)三級承擔的小區矛盾糾紛調解,對物業公司、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服務、指導、監管等任務每年都在大幅攀升,現有人員配備難以應對。

  (二)小區規劃建設遺留問題多。一是由于規劃、建設、房產等職能部門、物業公司驗收把關不嚴,形成遺留問題。房屋建筑質量差,部分配套項目缺項甩項,房屋格局和小區環境與銷售合同條款有差異,公攤面積的劃分和附屬用房的產權確定以及經營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諸多遺留問題,業主與開發商、建設單位矛盾突出,物業公司難以協調。二是老舊小區、安置房小區存在管理難。老舊小區一般都是單位建的福利房,小區整體規劃設計相對滯后,道路狹窄。而安置小區在規劃建設之初也存在著工程造價低、配套設施不齊等問題,致使兩類小區的財物偷盜頻發、小區安全隱患多、違章建筑多、衛生環境差,無論是小區自治還是社(村)協調聘請物業公司,都難以滿足業主需要。此外,目前老舊小區沒有交存房屋維修金,房屋及公共設施年久失修,政府經費投入有限,居民又負擔不起過高的維修費,給物業管理帶來很大困難。三是電梯設備維護維修、供水設施移交等問題。部分小區電梯質量存在安全隱患,長期維護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水務公司難。對此物業公司以屬開發商、建設單位責任為由推脫,引發業主不滿。四是住宅小區普遍存在停車難。

  (三)物業公司在服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一是服務資質參差不齊,侵權行為時有發生。我區共有物業服務企業73家,其中一級資質的4家,二級資質的3家,三級資質的62家,外來的4家。有部分物業公司是前期物業,大部分小區建成后,開發建設單位不是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前期物業公司,而是將物業管理交付給自己選聘的子公司或其二級機構,再次利用物業牟利,導致物業公司并非服務于廣大業主,而是服務于開發商和建設單位,物業公司處于強勢地位,業主處于弱勢地位,于是“主仆”位置顛倒,產生一系列的侵害業主權益的行為。二是物業管理費收取難,服務質量不高。從調研的小區看,業主以“房屋質量、物業服務不到位”等為由拒繳物業費,導致物業管理費收取率平均在50%到60%之間。部分物業公司往往以“業主繳納物業費不足”為由,單方中止部分服務。當物業公司收入低于成本或者利潤減少時,“足額繳納物業費”作為其完善服務的前置條件,必然會通過減員等辦法降低成本,服務質量下降,導致更多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從而不交物業費,形成物業公司服務質量越來越差,物業管理費收取越來越難這種惡性循環的怪圈。三是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行業人才匱乏。低收入、低工資的現狀無法吸納高素質人才進入物業公司,致使大量的4050人員、企業改制人員、自由職業人員進入到物業管理行業從事保安和保潔等服務工作,物業公司管理水平低,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缺乏服務和創新意識。

  (四)業主委員會作用沒有發揮。一是業主委員會的主體地位不明。業主委員會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它只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它與物業公司的地位不對等,不具備法人資格。業主委員會在維權過程中,始終非常艱難,暴露了業主委員會在制度設計時法律地位的缺失,很難達到《物業管理條例》在制度設計時的規范和要求。二是業主委員會組建困難。新開發建設的小區因開發周期長、入住率不高等原因,難以符合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加之開發商、建設單位拖延移交社會事務,難以實現業主自治。調查中發現大部分小區業主參與物業管理意識不強,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達不到規定的人數,給組建工作帶來困難。三是業主委員會運作不規范,缺乏監督機制。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不健全,職責不明確,缺乏有力的指導和規范,且房產部門對物業公司、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監督管理不強,對業主委員會存在亂作為的現象缺乏制約的依據和手段。四是業主委員會成員缺乏責任意識。少數的業主委員會成員缺乏責任意識、法制意識、整體意識,沒有從全體業主利益角度考慮問題,功利心重,利用業主委員會謀取私利,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五是業主自我管理和維護意識缺失。表現在自治意識差,公德意識不強。只管自家門內的事,不關心涉及到全體業主公共利益的"門外事務。

  三、關于加強全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建議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明確物業管理各方主體責任,全面提升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切實改善廣大業主居住環境,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秩序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物業管理條例》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某]第165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住建部[某]165號文件《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和湘潭市《關于加強市城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如何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完善頂層設計,建立健全法律法規,政府職能部門要當好“裁判員”

  1、完善法律法規政策,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完善立法。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市里可以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納入地方法規建設議程,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人身份和主體責任。將有違法搭建建筑物、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未按業主大會決定補建或者續交專項維修資金、未按期繳納物業費等問題的業主相關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誠信平臺,加強輿論宣傳與監督,影響法人單位的投標、個人的錄用晉升、信貸等,推動物業管理良好環境的形成。二是健全工作機制。高度重視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建立物業公司準入制度,強化對物業公司的行政監管,理順市、區、街(鄉)、社(村)的職責職能、權利義務,建立健全“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分級負責、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三是細化規則。政府要督促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盡快落實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和湘潭市《關于加強市城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出臺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交存管理細則,規范監管、簡化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合理調整維修基金的分攤比例,使維修基金真正發揮作用,充分調動業主委員會、業主參與自我管理的積極性。

  2、嚴格依法依規把好規劃建設驗收、移交關。一是政府要出臺公開搖號選聘前期物業公司的規定。同時督促規劃、國土、住建、質監、房產等部門加強對小區開發過程中的監控管理,重點對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移交等行政許可具體內容的把關,進一步規范開發商、建設單位的行為,嚴格落實《湖南省實施辦法》,切實保證小區物業配套設施的同步到位,為后期物業管理創造良好條件。二是進一步強化新建住宅小區驗收交付工作,規劃、建設、房產部門在對住宅小區開發項目驗收時,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及所在街(鄉)、社(村)物管辦負責人、物業公司、業主代表作為“第三方代表”共同參與,依據政府職能部門行政許可內容逐項開展檢查驗收。對開發建設不配套等遺留問題,責成開發商、建設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高質量完善、整改,方可驗收、移交,對拒不執行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開發商、建設單位將遺留問題轉嫁到物業公司,力推開發商與業主和諧相處,構建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快對老舊小區的改造步伐。老舊小區特別是改制企業移交管理的小區較多,居民收入低。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分配上予以傾斜,區牽頭,街(鄉)按轄區組織全面摸底,有計劃逐年對小區的基礎設施進行提質改造,對改造后的零散小區進行整合,將形成規模的小區由街(鄉)、社(村)牽頭組織成立業主自治委員會,招標引進正規物業公司進駐。

  3、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加強和完善物業管理勢在必行,政府必須進一步充實物業管理部門人員力量,加強經費保障。一是學習上海的做法由政府購買服務。組建全區住宅小區管理事務所,采取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對全區小區的物業行政管理委托社會中介組織管理。二是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物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物業公司的資質等級管理,構建多級次的服務標準體系,并充分發揮基層的監督指導作用,將區、街(鄉)、社(村)、業主的考核評分納入到物業主管部門對物業公司的資質考核工作中,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審定,評分較低單位要嚴肅整治,執行退出制度。三是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專項治理。整治服務質量差的物業公司。對以管理者自居,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意識差,只收費不服務,多收費少服務,收費不規范等現象進行專項整治。同時,引入具有評估、監測功能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對物業服務標準、物業公司資質等級、物業管理費分類收取的評估、監測等服務。通過第三方機構的介入和相關部門規范管理,保障物業收費、資質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等向社會的公開,增加透明度,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良性運作,使業主、物業公司受益,也使社會和諧穩定。

  (二)規范市場運作,加強協調監督檢查,區、街(鄉)社(村)三級要當好“指導員”。

  1、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明確區、街(鄉)、社(村)的相應工作職責,強化考核辦法,增加財力投入。各街(鄉)要加強物管辦的力量,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物管工作經費納入到區、鄉財政預算和街道的財政計劃。同時,把物業管理納入網格化管理,將業主委員會成員、樓棟長、有小區管理經驗的志愿者或社會公益組織加入到小區管理隊伍。繼續開展對無物管小區環境衛生業主自治及住宅小區星級達標創建工作,并加強對申報、創建、評選結果的宣傳和運用,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逐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業主高度自治相結合的綜合管理格局。

  2、積極構建物業管理與社(村)建設聯動機制。建立社(村)、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的聯席會議制度,搭建“三方”議事平臺,共同理順物業管理關系,建立基層物業管理長效機制。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組建物業糾紛調解機構。區、街(鄉)物管辦應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進一步督促物業公司落實好《物業管理條例》,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指導物業公司不斷適應業主的需求,拓展思路,向智慧型小區服務發展,營造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爭取業主的支持、理解,使物業公司真正成為小區業主的“服務員”。

  3、加強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指導。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的自治和監管問題是物業管理行業面臨的主要矛盾之一,指導、監管好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街(鄉)、社(村)物業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區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宣傳貫徹力度,使物業管理部門、物業公司、小區業主、開發商、建設單位等都能了解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自覺履行職責。要增強業主自治意識、有償服務意識、依法維權意識,積極組建業主委員會,協助推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模范履行業主義務、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對人口規模達到兩千人以上的小區可以成立居民委員會,完善居民委員會與業主委員會“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運行模式。指導業主委員會制訂議事規則、信息、財物公開、檔案管理等制度,切實發揮應有的作用,使業主委員會成為小區的“管理員”。

  4、大力提高業主自治水平。物業管理處于發展時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無巨細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會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調整,就有可能陷入無法緩解的對立困境。因此,在物業管理中,通過規范小區自治的內容,完善小區公約,提高業主依法維權的意識,高度自治的意識,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基礎上,承擔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區、街(鄉)、社(村)有針對性地在小區開展“文明小區”、“文明樓棟”、“友好鄰居”、“星級文明戶”等評比活動,促進小區業主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形成和諧相處的良好氛圍。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3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范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 市物業管理工作也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安排,我們對**市物業管理工作進行了調研,具體調研情況如下:

  一、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總體看,我市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四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

  (一)物業企業現狀

  我市物業管理從 年前后開始起步,至今發展僅 年時間。據調查,截至 年底,在我市注冊的物業企業共有24家,其中三級資質企業10家,從業人員367余人。外地物業企業在我市開展服務的3家,從業人員約32人。

  (二)物業發展現狀

  目前,全市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4個,物業管理面積239。1萬平方米。

  1、新建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我市新建住宅小區主要指20xx年后開工建設的住宅小區,共有16個,房屋建筑面積143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1。2萬余套,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5%以上。其中有國際現代城住宅小區獲得**市物業管理示范(優秀)小區稱號。

  2、 老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老小區主要是20xx年建成的住宅小區,共18個,房屋建筑面積96。1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0。85萬余套,物業管理覆蓋率不足50%。

  3、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情況。從20xx年開始歸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來,累計歸集資金1372。79萬余元。

  (三)小區業主委員會現狀

  截止20xx年底,全市住宅小區已成立業主委員會6個。在調研中發現, 90。5%的小區業主對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61。9%的小區在業主入住幾年后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于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50%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范,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62。5%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未能起到應有作用。

  (四)物業管理行政機制現狀

  在《物業管理條例》及《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中明確:(1)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法對社區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對社區內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調解物業管理糾紛;(3)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監督,對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相互關系進行協調。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市房管局人手不足,對物業管理中的問題疲于應付;街道、社區居委會很難插手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對物業公司無法制約,物業公司通常對其不理不睬,對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擾街道、社區居委會的正常工作。按照《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中有關職能的劃分,物業管理涉及國土、住建、民政、城管、物價、公安、工商、供水、供電、質檢、通信、街道、社區居委會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但各相關部門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缺乏相關的應急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物業管理問題突出。

  20xx年以來,我市針對物業管理工作先后出臺了《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 市住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辦法》,市房管局也出臺了配套性文件《 市物業管理實施細則》《關于規范 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和市城區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的通知》《關于規范物業承接查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為理順物業管理體制、規范物業管理行為、提高老住宅小區物管水平、發揮業主自治機構作用、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二、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物業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公司小、弱、散突出。隨著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我市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平均每個物業管理小區建筑面積僅7萬平方米,物業公司管理面積也不足10萬平方米,由于管理項目較小,管理規模不大,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也難以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物業服務行業。

  2、物業企業服務意識不強。從調查的結果來看,物業企業主動上門服務率為32%,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綜合滿意度為61%,這表明物業公司的服務意識不是很強。

  3、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規范。一是少數企業以犧牲業主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小區環境為代價,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二是少數物業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擅自在小區公共部位開展經營,全部收入歸企業方所有。三是少數物業企業存在惡性競爭,低價傾銷,壓低服務標準。

  4、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二是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5、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低,嚴重制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據調查,我市24家物業企業的34個項目,有31個項目虧損,幾個項目硬撐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二是政府沒有建立物業服務調節機制和平衡機制。例如:同一職能機構管理著水電氣的價格與物業服務價格,卻沒有建立相應的平衡機制。當水電氣的價格不斷上升時,物業服務成本隨之增加卻沒有消化來源。同樣,其它成本費用價格上漲時,物業服務成本仍然沒有消化來源,導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現象,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的危機日益突出。三是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報酬低。調查表明,我區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平均報酬僅1200元/月,低于社會平均工資,且沒有購買任何社會保險,勞資雙方潛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物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戶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業主物業消費意識淡薄。較大一部分業主來自農村,對物業管理概念不深,對物業服務的配合度不高,接受不了這一新生社會產物。三是建設工程遺留問題隨著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戶不繳費的借口。五是由于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

  2、建設工程遺留問題引發物業糾紛。

  有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質量遺留問題。主要表現有:①盡管通過了竣工驗收,但向業主交房時仍存在共用設施設備不完備的情況,如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道路、景點等設施未完工,影響業主居住,房屋本體外墻滲漏等等。②由于前期物業服務現在大多仍為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承擔,因此多數業主認為開發商對建設質量的完善與有關承諾的兌現責任自然應由物業公司承擔,并往往以此作為衡量物業公司服務效果的重要指標。③開發中的工程質量遺留問題很難及時得到根本解決。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使用階段,業主接房后往往很難與開發商打交道,從而很容易轉嫁給物業公司,引發矛盾。

  (2)開發商物業銷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主要有:①未安裝一戶一表(前期的老小區及集資房);②銷售廣告內容與實際交房時不一致;③擅自將小區公用部分(如屋頂、公共綠化地等)承諾給少數業主使用;④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物管房用途、會所及車庫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帶來的問題。我市開發企業下屬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往往被定位為促銷或售后服務,僅作為開發的附屬產品,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一鍋吃飯,導致了部分物業公司失去了獨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差,缺乏專項維修資金。我市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區配套建設水平低, 基礎設施設備差,娛樂休閑設施很少。目前許多住宅小區的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急需維修養護和改造;娛樂休閑設施也急需改善,而這些小區沒有專項維修資金,根本無力進行舊小區改造。

  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存在的問題。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繳困難。主要集中為已辦理了房產證的業主,他們不愿意再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個小區只有部分業主歸集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2)開發企業挪用已歸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般由開發企業統一收取,再交到財政局、房管局指定的專用帳戶上。開發企業不及時上交給房管局,造成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拖欠,很容易激發與業主間的矛盾,給后期物業管理帶來困難。

  (三)小區業主委員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過程中存在著瑕疵。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范,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導致成立后,作用發揮普遍不理想。在實踐中,對業主委員會的監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業主難以有組織地參加管理和表達對物業管理的看法。

  2、組成業主委員會的人員結構不夠理想。委員們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組成,年齡結構老化,知識水平及專業素質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3、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無法自行解決。業主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可通過三種方法籌集:一是由小區全體業主分攤;二是通過經營小區公用部位的收益來獲取費用;三是通過贊助取得。但在實際的操作中,這三種資金來源渠道均有很大難度,幾乎就無法實行。由于沒有經費來源,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都很難開展。

  4、業主委員會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或辦公場所。據調查,我區80%的小區沒有業委會用房。如果租房作為辦公用房,不僅費用高,而且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也不方便。

  5、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召開的困難大。時間、地點均不好確定,與會業主很難達到2/3以上,業主參與意識不強,就連書面征求意見也有難度,導致很多重大事項無法決定。

  (四)物業管理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物業管理立法滯后。除了2007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2003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地方性相關配套法規外,一直沒有國家級行業法規可以遵循。其次,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各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清。具體表現在:法律責任不清楚;供水、供電、供氣等有關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經濟關系不明確;作為經濟合同一方主體的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資格等等。

  2、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筑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市看,缺乏一個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系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大多數小區業主將車庫用于住房或經營,接通水、氣等,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水、氣主管部門認為只要用戶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但作為房屋主管部門的房管局卻無法干預。

  3、物業服務缺乏市場競爭機制。我市物業服務市場還沒有真正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多

  數物業企業并不是通過招投標進入物業市場的,造成了許多物業企業缺乏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據調查,我市專業物業公司只占37。5%,開發商下屬企業占54。1%,外聘服務企業占12。5%。多數物業企業與開發商是相互依賴的關系。

  三、完善物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我市物業企業服務質量的建議和措施。

  1、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并、合并,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范化,編制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二)加快我市物業行業發展的`建議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稅免收,所得稅減半征收;對農轉非40、50人員參照國有企業下崗40、50人員政策執行,鼓勵企業擴大農民工使用,增加就業崗位。

  2、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深入宣傳《物業管理條例》和《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了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使物業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推動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完善小區業主委員會制度的建議和措施。

  1、逐步推行業主誠信檔案的建立。對小區業主在水、電、氣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等會議的出席率、自覺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等相關行為逐步建立電子信用檔案。

  2、政府相關部門參與業主委員會的組建。首屆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主委員會組建,應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組織下,在房管、公安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按程序進行,并將有關材料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房管局備案登記,公安機關根據備案登記表刻發印章。 3、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范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

  4、加強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提高業委會成員的總體素質。

  (四)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新機制的建議和措施。

  1、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行政新機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成立黨組織領導下,由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構成的三方聯動的社區服務工作新機制,實現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業主委員會成員、物業公司經理在社區居委會黨組任職,社區居委會干部義務擔任物業公司總監和業主委員會副主任。并在小區中設立社區便民服務部,由物業公司指派專人值班,負責接待處理業主投訴和日常生活事務,業主委員會定期值日,社區居委會配備專門的物管員,落實好相關的經費。共同幫助物業公司調解糾紛,協調矛盾,特別是解決公共服務、戶籍、計生、社保、民政、就業等涉及民生的問題。

  民政、公安、計生、社保、人社、國土、住建、房管、工商、供水、供電、鄉鎮辦事處等部門的窗口單位與物業企業進行對接。在物業企業代業主辦理日常生活事務時,職能部門

  應提供便民服務通道。業主自己辦理相關手續時,要求提供該小區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的證明。使業主們慢慢地認可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這一級組織,漸漸地接受物業這一行業,逐步形成物業管理服務意識。同時,啟動職能部門領導問責機制,對履職不到位的進行問責,提高部門管理的主動性,逐步形成政企聯動的小區管理社區化機制。具體步驟上,可選擇城區建筑面積較大、入住率較高的小區作為試點,積累經驗,后期穩步推進。

  2、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從房屋預售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采納,為后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物業企業前期介入所產生的費用可由開發建設企業承擔。建立物業招投標競爭機制。根據我市物業管理發展的需要啟動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

  3、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另外,物業糾紛中的大部分由房屋質量和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不完善引起的,在小區規劃審批和竣工驗收時加強管理,在物業承接查驗和房屋交付使用方面實行備案制度,嚴格房屋質量和設施設備配套關,為物業管理奠定硬件基礎。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4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至7月上旬,我們在市人大常委會蔣國良副主任帶領下,對百官、曹娥兩個街道的社區物業管理情況開展調研,先后聽取了市建設局和百官街道、曹娥街道關于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匯報,專門聽取了提出社區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建議的人大代表意見,分別召開了由社區主任、業主委員主任、物業公司經理參加的六個座談會,全面了解了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擺正位置,形成網絡。隨著我市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城市框架逐步拉大,居民居住區快速擴張,現百官、曹娥兩街道,已組建社區26個,生活小區126個,社區常住戶數61148戶,戶籍人口91706人。同時,一大批農村和外來人員入住城區,常住人口已達178593人,且入住人員情況較為復雜,如何領導和管理好城市生活居住區日益成為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課題。社區管理工作已經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建立了市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聯系結對社區制度,明確了社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市建設局,并在市建設局設立物業科,專門負責指導全市的社區物管工作。百官、曹娥街道黨委、辦事處也十分重視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始終把其作為份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了班子領導有分工,社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并注重社區基層建設,抓好社區組織體系和社區主任及小區業委會隊伍建設,為社區工作開展奠定了組織保障。

  2.加強指導,推進工作。社區是最基層的管理組織,百官、曹娥兩街道在抓好組織體系健全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社區工作的指導,著力推進社區物管工作。兩個街道積極理順各種關系,明確社區管轄責任,及時指導組建小區業主委員會,對每個新接收的生活小區不踢球、不脫管、不空轉,真正做到凡在轄區內新開發樓盤竣工驗收移交一個,及時接收一個,管理組織健全一個,尤其十分重視配強業主委員會主任。兩個街道通過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考評激勵,使各項任務在一線得以較好完成,矛盾在一線自我調停化解,問題在一線積極尋求解決,穩定工作在一線得到較好落實。

  3.盡心盡責,積極奉獻。從調研情況看,每個社區居委會,平均擔負著10個生活住宅小區,約8千—2萬人的管理任務,管理單位量多而面廣,工作任務量大而艱巨,住宅人員素質參差而復雜,社區工作者人少而擔重,面對繁雜的工作和壓力,各社區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各負其責、樂于奉獻、熱心公益、盡責盡力。在工作中,遇到難事一馬當先,抓協調、抓聯絡、抓溝通,碰到棘事身先士卒,不退縮、不回避、不計較,真正體現了千言萬語、千辛萬苦、千梯萬步。各業委會主任不計報酬、不圖名利、無私奉獻、腳踏實地、講究方法、自擔自治,積極擔起小區日常管理、協調、溝通、調解等繁重、雜碎、受氣的工作,在小區的維穩、安全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困難問題

  1.組織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市對社區、小區的重視程度與農村基層建設相比存在差距,雖有市領導和部門聯系結對,但沒有全覆蓋,工作尚欠到位,聯而不緊、聯而不實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建設局作為社區物管的主管部門,對社區物管工作力量較為薄弱,僅有一個科室,一個科長,導致在聯系、指導、開展工作方面精力不夠,無法滿足對社區、小區正常工作的指導、監管、服務等需要。三是一個社區約8千—2萬常住人口,管轄面廣,但社區工作者極少,絕大多數社區僅6—8人,且社區工作人員的年齡、文化與現行社區工作也不相適應,“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所有工作都壓到幾個人身上,工作量大、任務重、壓力強可見一斑。同時,社區工作正常的辦公經費、維穩經費得不到保障;社區工作者生活待遇偏低,社區主任到一些聯系結對部門求助經費臉難看、兌現難;社區碰到難事、急事、要事求助有些市級有關部門,繞道走、踢皮球、推諉扯皮等情況也一定程度存在。

  2.制度規章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是20xx年6月市政府頒布的,《xx市住宅物業保修金管理辦法》、《xx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是20xx年4月施行的。這些細則辦法已不能適應迅速崛起的社區、小區的管理工作。特別是物業管理部門的職責,企業職能,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關系、權利、義務與責任,前期物業管理要求、服務,物業費使用,維修等方面的規定有待加緊修訂完善。

  3.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由于開發的樓盤交付把關不嚴、監督不力,導致事后暴露了一系列問題。如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經營用房不到位,或面積小,或區位差;消防設施不出水,監控設備不實用,公共服務功能不完善;有的開發商口頭承諾好,實際兌現差;公用房、電梯維護,房屋保修,管網維修等責任主體不明確,保修經費不落實等等,發生問題,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就推諉扯皮,不能得到有效處置,引發小區業主強烈不滿、矛盾激發。現全市已有客用電梯2611部,且絕大多數為小區高層電梯,已出現過電梯下跌傷人事件,但其保養、檢測、維修經費無處著落,將成為今后社區不安全的隱患。

  4.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方面,部分業主只要服務,不要義務,對物業管理人員無理吵鬧、辱罵、刁難、動粗。違建亂搭、車輛亂停、雞鴨亂養、狗犬橫行等問題較為嚴重。從調研普遍反映,出現上述現象的,大多數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企業老板,他們行為傲氣、出口狂言。另一方面,物業公司掛靠經營,管理人員不同程度存在素質不高,缺乏專業知識培訓,管理人員職責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服務不到位,違建亂搭制止不力,偷盜現象時有發生,引起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對立情緒。

  5.物業收費有待進一步規范。近年來,樓盤開發類型較多、情況復雜,有敞開式開發樓盤、城中村改造樓盤、公開出讓建造樓盤,有別墅、獨排、聯排、疊排、多層、高層等不同房型的商品房,且空關房較多,而物業收費標準較為混亂,物業公司的物業費收、支透明度不夠,空關房全額收費等,引起業主不滿和反感。業主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等為借口,拒繳物業費現象較為普遍。

  三、建議意見

  1.要加強領導,強化保障。由于小區居住人員來自各行各業、四面八方,尤其是城中村拆遷改造安置住宅區和較早開發的開放式小區,情況更為復雜、各種問題頻出、工作難度很大。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社區、小區和諧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強化社區建設,維護小區穩定已成當務之急,需要像重視農村基層工作那樣重視社區基層建設,切實加強領導,強化要素保障。要專門建立一個社區管理工作協調機構,有市領導分管,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社區管理建設、指導、處理、協調、考核等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要健全工作機構,配強精干業務人員,認真擔起小區物管工作的`監督、指導。掛鉤聯系社區的市級領導和部門要定期開展調研,指導工作,真正做到貼身社區、直面問題、主動攬事、協調問題、解決困難。要重視社區管理專職人員力量的加強和選配,強化考核評比;要研究落實社區工作經費,切實重視和關心業主委員會主任,給予其工作上的支持和待遇與考核激勵。根據目前物業公司經營困難的實際,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在公共用電、用水,稅收、垃圾搬運等方面予以優惠扶持。

  2.健全機制,規范管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相關制度,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切實規范社區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臺加強社區管理建設工作的意見,進一步重視社區基層建設,明確工作任務和建設目標,切實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強化管理、考核激勵,確保隊伍穩定。要調研修改完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住宅區物業保修資金、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尤其是對住宅小區電梯檢測、維修保養資金的落實,要明確規定。有關部門要加緊研究出臺住宅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和物業收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不同住宅區和不同類型房屋的物管費收費標準,物業費收支、減免要做到公開、透明,尤其對空關房的物管費收費標準建議減半收取。二要建立工作聯絡機制。市級層面要建立健全部門、街道、社區工作聯絡聯系制度,對于難點、焦點、重點問題進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落實。街道層面要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街道、社區、業委會工作聯絡機制,深入小區、了解實情、直面問題、協調處置,確保小區穩定。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要建立所轄警員小區聯絡制,融入居民住宅小區,為居民排憂解難,指導小區安全防范、矛盾化解、信息采集、重點人員管控等工作。要充分發揮業委會組織橋梁作用,建議有關部門牽頭,著手組建市物業行業協會,為物管工作開展提供交流平臺,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維護合法權益、協調利益沖突。三要強化物管監督管理。市和街道要重視對業委會組織的考核評比,出臺和完善激勵政策,明確工作要求。市級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交付使用樓盤移交物業公司時的監管工作,不走過場。街道和社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的精細化管理,建立小區信息平臺,全面推進小區網格化管理服務信息化,對小區每戶住戶基本情況實現信息動態化管理。要加強物業企業的規范管理,針對物業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偏低,收費服務不對等、服務不規范、管理措施不落實、維修不及時等情況,有關部門和業主委員會要嚴把物業進入關,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建立健全退出機制,并加強對物業企業的動態管理,把企業的資質、登記和年檢與平時監管有機結合,切實規范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

  3.注重教育,提高素質。針對目前住宅區物業管理薄弱,物管人員素質偏低,小區業主素質高低不一等實際情況,加強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迫在眉睫。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街道要把提高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提上議事日程。市文明辦和街道要牽好頭,結合實際、有的放矢,有計劃地開展形式多樣,以樹正氣、重美德、講和諧、鄰互助等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做到月月有活動、季季有高潮、年年有特色。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人員的監督教育,使城市生活住宅小區成為真正的“園林小區、衛生小區、文明小區、和諧小區”。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5

  為了使“加強小區物業管理”主席協商會議更加富有成效,市政協文教衛體委組織部分委員組成調研組,在傅紹平副主席帶領下,調研視察了市城區住宅小區,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對我市小區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思考,并借鑒了外地好的做法,形成了這份調研報告,供主席會議協商參考。

  一、發展現狀

  近年來,市政府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工作,把物業管理作為加強社會管理、建設完美社區、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有效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環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質。

  1.健全了物業管理規范制度體系。20xx年以來,市政府根據全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情況,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涉及前期物業管理、物業服務收費、物業保修金、物業維修資金管理等主要領域,形成了相對完整、較為完善的政策管理體系,極大地推動了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了對物業主體的培育和監管。培育和引導本地企業做大做強。20xx年常德福吉物業公司晉升為一級資質,實現了本地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零的突破。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管。依法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建立了資質年度考核制度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動態管理檔案,并且加強了信用評價成果的運用。

  3.提高了服務水平拓展了服務領域。引進保利、金碧、萬達等一批國內優秀物業服務企業駐常服務,傳播先進的物業管理理念。通過專題培訓、專家講座、開展競賽、外出考察等多種方式提高本土物業企業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引導和拓展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從過去簡單的保安、保潔、維修等基本內容,發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務、代收代繳、車輛管理、特約服務等方方面面。

  4.加強了對物業管理硬件設施投入把關。制定了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公共活動用房等物業管理硬件設施的建設標準,物業管理用房面積按小區總建筑面積的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50㎡;業主公共活動用房按照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100㎡。并將物業管理硬件設施的建設標準納入了全市房屋建設技術規范。

  二、主要問題

  雖然我市小區物業管理取得了長足發展,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與黨委政府的要求、與社會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的差距。

  1.車輛停放無序。由于前期建設車位配套比例較低,加上近年來我市私家車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小區內有限的停車位(庫)已無法滿足業主車輛的停放需求,致使小區內大量車輛無處停放,部分小區停車猶如見縫插針“搶車位”,擠占人行道、綠化帶已成常態,占用消防通道、堵路堵門也時有發生,造成小區內交通堵塞,進而引發各類糾紛。市城區金色曉島小區就出現過因為他人的`車輛停放在車庫門口,車庫業主家小孩半夜生病需要急診時而無法開車,一氣之下怒砸堵庫之車的案例。

  2.違法建設不止。部分小區存在嚴重的亂搭亂建現象,如有的一樓居民占用公共空間圈建小院、在陽臺周圍搭棚、破墻開店;有的頂樓搭建閣樓;有的違規搭設外置防盜網,影響城市整體美觀;有的高檔別墅小區甚至出現業主大興土木推倒重建;還有的業主私自改變房屋的居住功能,租與他人開飯店、茶館,開公司、做倉庫,嚴重影響周邊業主的日常生活。上述情況多是因沒有及時制止而其它業主跟風效仿,導致不少小區亂搭亂建現象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3.物業費用難收。目前市城區物業企業中有相當部分企業實際處于虧損狀態,除了規模因素外,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偏低、物業費收繳率不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多層住宅為0.5-0.8元/平米,高層住宅為1.0-1.5元/平米,部分小區收費標準還維持在10年前的水平。據武陵區調查表明,20xx年小區業主欠費額度平均達25%,個別小區高達45%以上,而物業企業能夠承受呆賬的臨界點大致在10%。不少業主常以房屋質量差、服務不滿意等各種理由拒交物業費。不斷降低的收費額度導致物業服務質量下降形成了惡性循環。例如水岸名苑物業費收繳率不到70%,該小區已修建10余年,房屋維修資金收繳不到位,業主因屋頂漏水、水管破裂、停車緊張等原因拒交物業費。

  4.各類亂象頻發。小區物業服務涉及業主、開發商、物業公司、政府職能部門等多個主體,一旦其中任何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小區內亂象頻發,影響社會安定與和諧。如鴻升別墅南區部分業主以多種理由拒交物業費先后導致多家物業公司運轉不暢而退出小區,小區內垃圾成堆,業主苦不堪言;芙蓉盛世小區因物業公司與業主就停車服務收費項目溝通不及時,導致發生業主沖撞停車道閘,損壞公共財物事件;金色曉島和公園世家小區出現物業公司人員制止業主搭建陽光房而被毆打事件;荷塘月色小區業主為爭奪業委會主任一職大打出手致傷住院。

  5.行政執法缺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管理缺位,導致物業管理區域呈現“孤島”現象。物業管理涉及的政府職能部門眾多,部門行政執法沒有延伸到物業管理區域內,如公安部門過多依賴物業公司并沒有執法權限的保安維護小區治安;城管、規劃部門對小區內亂搭亂建現象處理不及時甚至不處理,物業服務企業又無力制止;消防部門對小區車輛占用消防通道沒有明確的處理辦法。

  6.公共服務缺失。敞開式小區大多沒有明確服務主體,基本上依賴社區提供的基本服務,而社區因為人力和資金的原因無法保障,部分敞開式小區因服務主體不明確,衛生、治安、交通等服務項目長期處于無序狀態。許多政府投入大量資金改造的小區存在亂象反彈的隱患。如西苑新村政府投資900多萬元對小區道路、下水道等基礎設施進行了大規模改造,但至今沒有專業化或自治組織物業服務進入,僅靠一位老人清掃衛生,亂搭違建、臟亂現象隨時有反彈的可能。

  三、原因分析

  我市的物業管理存在的這些問題在全國來說有其共性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應認真分析,科學應對,其主要原因:

  1.對物業管理認識有差距,重視不夠。現階段物業管理與人們的期待還有較大的差距,主要還是對物業管理的認識不夠到位,尤其是區縣(市)、街道、社區對物業管理缺乏系統研究和深入思考,沒有作為全局工作來考慮,宣傳和引導力度不夠,導致物業管理的社會地位一直未能得到凸顯。同時,近幾年我市著力開展的完美社區建設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與物業管理關聯性研究不夠,結合不緊。沒有將物業管理納入現代服務業范疇,物業企業無法享受在稅收、財政等方面的優惠和扶持政策,政府對物業管理的政策支持不明顯。

  2.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不規范,服務水平較低。物業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科學,沒有或很少有內部考核和獎懲機制。個別企業在業主拖欠物業費、企業運營面臨困難的情況下,為降低成本,便開始減員減薪,搞衛生的是“奶奶級”,當保安的是“爺爺級”員工,降低物業服務標準,導致業主拒交物業服務費現象的加劇,形成惡性循環。物業行業專業人才匱乏,大部分物業企業缺乏具有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人才,從業人員的服務意識和管理經驗不足,與業主日益多樣化的居住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3.部分業主素質不高,業主自治機構作用發揮不夠。業主的物管意識普遍淡薄。一是難以組織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目前,我市僅有27%的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而且有相當部分名存實亡無法正常開展工作。二是業主自治機構運作欠規范,基層糾紛處理機制效率不高。業主委員會委員準入門檻低,素質參差不齊,加之業主委員會不具備法人資格,街道、社區對其缺乏有效的監管和處罰,導致其運作不規范,有的甚至成為個別業主謀取私利的媒介。三是業主缺乏共同家園意識。不愛護共用財物、不講衛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現象較為普遍,個別業主甚至惡意拒交物業服務費,給物業管理帶來阻力。

  4.物業管理設施基礎差,硬件建設跟不上。一方面由于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受利益驅使,提高容積率、改變建筑物用途、偷工減料降低房屋質量、電梯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約定標準隨意更改環境及相關配套設施,沒有配備或者沒有配足物業用房與相關設施設備。另一方面部分老舊小區和政府投資的廉租房、公租房,由于規劃、住建等部門在規劃設計把關時沒有要求預留物業管理用房和業主公共活動用房,導致不具備實施物業管理的硬件條件。

  四、幾點建議

  調查組認為,小區物業系列問題不解決好,會留下諸多后遺癥。首先是小區停車、治安等問題會擴散到社會,或侵占公共空間或引起社會不穩定,增加社會管理難度;其次是由于部分物業服務企業的退出會不斷增加政府公共服務投入,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將不堪重負;第三是直接導致部分市民生活質量下降。因此,應引起足夠重視。

  1.強化措施,加大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議盡快出臺《常德市物業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從法制層面保障其發展。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議事日程,并作為年度績效評估考核內容。將物業管理納入完美社區網格化管理范疇,加強區縣、街道、社區物業管理機構的人員配備和隊伍建設,健全基層物業服務與糾紛處理機制。各級財政要保障各級物業管理機構的工作經費。設立物業管理專項基金,主要用于推廣物業行業的創新、增值服務,對服務優質、社會反映良好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適當獎勵,積極引導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服務企業進駐老舊小區進行服務,對老舊小區實施物業管理作出良好成績的給予適當獎勵,對于明顯虧損的企業給予適當補貼。

  2.明確職責,構建完善的聯動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推動行政執法向小區院內延伸。發揮房管部門作為全市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在制定政策和行業標準及統籌協調與督導指導方面的作用,進一步明確規劃、城管、住建、公安、質監、消防、物價等部門在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形成責任明確、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并將他們的投訴電話公示在各小區醒目位置,便于及時受理業主投訴。同時發揮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尤其是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作用,把“安全、潔凈、方便、和諧、快樂”的完美社區建設目標延伸至小區內,使小區成為完美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幫助建立業主委員會,選擇物業服務模式,協調各方搞好小區的監督、管理和服務。

  3.分類指導,探索建立多樣性的物業服務模式。對新建和老舊小區,封閉式和敞開式小區進行分類指導,選擇合適的服務模式。重點探索針對敞開式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模式,規模較大的小區,可采取聘用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規模較小的小區,可采取“統一打包”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推廣紫橋小區物業管理模式,鼓勵街道或社區成立物業服務中心(登記注冊)進行管理或物業管理委員會進行自治,專項負責轄區內無法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研究針對保障房小區和農民安置公寓區物業管理的措施,做到服務不留死角。

  4.創新管理,提升物業企業服務水平。推動物業服務企業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組,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較大規模的物業服務企業,進一步支持本地物業服務企業做大做強,樹立行業標桿。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建立新型社區商業服務模式,延伸服務鏈條,不斷滿足潛在的市場需求,提升服務能力,實現物業服務升級轉型。及時化解物業服務企業發展中的問題和矛盾,推動我市物業服務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建設監督體系,大力培育業委會,提高業委會組建率、專業性和公信力,讓業主直接參與對物業服務的監督和合作,形成由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和業主共同參與的新格局。

  5.倡導誠信,增強物業主體的自覺意識。正面引導與懲戒并舉。一方面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各類媒體、小區宣傳欄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和廣大業主等物業主體各方的責任和自覺意識。強化示范帶頭,通過廣大黨員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去影響廣大業主,增進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知和理解,提高市民對物業服務的認同感,提高物業服務人員的社會地位和職業自豪感,營造有利于物業管理的良好社會氛圍。另一方面建立誠信管理制度,建立物業主體各方的誠信檔案,對不守誠信的企業法人和業主進行失信懲戒,是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還要進行問責。

  6.突破難點,推動小區物業管理全面提升。以拆除小區違法建筑和老舊院落改造為突破口,對違法建筑進行梳理,確定牽頭單位,明確分批整治目標,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對老舊小區采取以獎代補方式,落實市中心城區兩級財政配套資金,對我市城區老舊院落和敞開式老舊小區分期分批進行改造。按照總體規劃、綜合整治、分類改造、一院一策的原則,對老舊院落安防設施完善、路面平整處理、停車位(線)劃定、垃圾裝運處置、環境整治、管理用房配置、水電“一戶一表”工程、雨污分流、管線序化等功能性專項改造,確保整體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注重宣傳發動,激發廣大群眾參與拆違和院落改造的熱情。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6

  為了使“加強小區物業管理”主席協商會議更加富有成效,市政協文教衛體委組織部分委員組成調研組,在傅紹平副主席帶領下,調研視察了市城區住宅小區,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對我市小區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思考,并借鑒了外地好的做法,形成了這份調研報告,供主席會議協商參考。

  一、發展現狀

  近年來,市政府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工作,把物業管理作為加強社會管理、建設完美社區、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有效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環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質。

  1。健全了物業管理規范制度體系。20xx年以來,市政府根據全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情況,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涉及前期物業管理、物業服務收費、物業保修金、物業維修資金管理等主要領域,形成了相對完整、較為完善的政策管理體系,極大地推動了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了對物業主體的培育和監管。培育和引導本地企業做大做強。20xx年常德福吉物業公司晉升為一級資質,實現了本地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零的突破。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管。依法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建立了資質年度考核制度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動態管理檔案,并且加強了信用評價成果的運用。

  3。提高了服務水平拓展了服務領域。引進保利、金碧、萬達等一批國內優秀物業服務企業駐常服務,傳播先進的物業管理理念。通過專題培訓、專家講座、開展競賽、外出考察等多種方式提高本土物業企業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引導和拓展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從過去簡單的保安、保潔、維修等基本內容,發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務、代收代繳、車輛管理、特約服務等方方面面。

  4。加強了對物業管理硬件設施投入把關。制定了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公共活動用房等物業管理硬件設施的建設標準,物業管理用房面積按小區總建筑面積的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50O;業主公共活動用房按照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100O。并將物業管理硬件設施的建設標準納入了全市房屋建設技術規范。

  二、主要問題

  雖然我市小區物業管理取得了長足發展,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與黨委政府的要求、與社會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的差距。

  1。車輛停放無序。

  由于前期建設車位配套比例較低,加上近年來我市私家車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小區內有限的停車位(庫)已無法滿足業主車輛的停放需求,致使小區內大量車輛無處停放,部分小區停車猶如見縫插針“搶車位”,擠占人行道、綠化帶已成常態,占用消防通道、堵路堵門也時有發生,造成小區內交通堵塞,進而引發各類糾紛。市城區金色曉島小區就出現過因為他人的車輛停放在車庫門口,車庫業主家小孩半夜生病需要急診時而無法開車,一氣之下怒砸堵庫之車的案例。

  2。違法建設不止。

  部分小區存在嚴重的亂搭亂建現象,如有的一樓居民占用公共空間圈建小院、在陽臺周圍搭棚、破墻開店;有的頂樓搭建閣樓;有的違規搭設外置防盜網,影響城市整體美觀;有的高檔別墅小區甚至出現業主大興土木推倒重建;還有的業主私自改變房屋的居住功能,租與他人開飯店、茶館,開公司、做倉庫,嚴重影響周邊業主的日常生活。上述情況多是因沒有及時制止而其它業主跟風效仿,導致不少小區亂搭亂建現象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3。物業費用難收。

  目前市城區物業企業中有相當部分企業實際處于虧損狀態,除了規模因素外,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偏低、物業費收繳率不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多層住宅為0。5—0。8元/平米,高層住宅為1。0—1。5元/平米,部分小區收費標準還維持在10年前的水平。據武陵區調查表明,20xx年小區業主欠費額度平均達25%,個別小區高達45%以上,而物業企業能夠承受呆賬的臨界點大致在10%。不少業主常以房屋質量差、服務不滿意等各種理由拒交物業費。不斷降低的收費額度導致物業服務質量下降形成了惡性循環。例如水岸名苑物業費收繳率不到70%,該小區已修建10余年,房屋維修資金收繳不到位,業主因屋頂漏水、水管破裂、停車緊張等原因拒交物業費。

  4。各類亂象頻發。

  小區物業服務涉及業主、開發商、物業公司、政府職能部門等多個主體,一旦其中任何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小區內亂象頻發,影響社會安定與和諧。如鴻升別墅南區部分業主以多種理由拒交物業費先后導致多家物業公司運轉不暢而退出小區,小區內垃圾成堆,業主苦不堪言;芙蓉盛世小區因物業公司與業主就停車服務收費項目溝通不及時,導致發生業主沖撞停車道閘,損壞公共財物事件;金色曉島和公園世家小區出現物業公司人員制止業主搭建陽光房而被毆打事件;荷塘月色小區業主為爭奪業委會主任一職大打出手致傷住院。

  5。行政執法缺位。

  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管理缺位,導致物業管理區域呈現“孤島”現象。物業管理涉及的政府職能部門眾多,部門行政執法沒有延伸到物業管理區域內,如公安部門過多依賴物業公司并沒有執法權限的保安維護小區治安;城管、規劃部門對小區內亂搭亂建現象處理不及時甚至不處理,物業服務企業又無力制止;消防部門對小區車輛占用消防通道沒有明確的處理辦法。

  6。公共服務缺失。

  敞開式小區大多沒有明確服務主體,基本上依賴社區提供的基本服務,而社區因為人力和資金的原因無法保障,部分敞開式小區因服務主體不明確,衛生、治安、交通等服務項目長期處于無序狀態。許多政府投入大量資金改造的小區存在亂象反彈的隱患。如西苑新村政府投資900多萬元對小區道路、下水道等基礎設施進行了大規模改造,但至今沒有專業化或自治組織物業服務進入,僅靠一位老人清掃衛生,亂搭違建、臟亂現象隨時有反彈的可能。

  三、原因分析

  我市的物業管理存在的這些問題在全國來說有其共性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應認真分析,科學應對,其主要原因:

  1。對物業管理認識有差距,重視不夠。現階段物業管理與人們的期待還有較大的差距,主要還是對物業管理的認識不夠到位,尤其是區縣(市)、街道、社區對物業管理缺乏系統研究和深入思考,沒有作為全局工作來考慮,宣傳和引導力度不夠,導致物業管理的社會地位一直未能得到凸顯。同時,近幾年我市著力開展的完美社區建設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與物業管理關聯性研究不夠,結合不緊。沒有將物業管理納入現代服務業范疇,物業企業無法享受在稅收、財政等方面的優惠和扶持政策,政府對物業管理的政策支持不明顯。

  2。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不規范,服務水平較低。物業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科學,沒有或很少有內部考核和獎懲機制。個別企業在業主拖欠物業費、企業運營面臨困難的情況下,為降低成本,便開始減員減薪,搞衛生的是“奶奶級”,當保安的是“爺爺級”員工,降低物業服務標準,導致業主拒交物業服務費現象的加劇,形成惡性循環。物業行業專業人才匱乏,大部分物業企業缺乏具有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人才,從業人員的服務意識和管理經驗不足,與業主日益多樣化的'居住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3。部分業主素質不高,業主自治機構作用發揮不夠。業主的物管意識普遍淡薄。一是難以組織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目前,我市僅有27%的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而且有相當部分名存實亡無法正常開展工作。二是業主自治機構運作欠規范,基層糾紛處理機制效率不高。業主委員會委員準入門檻低,素質參差不齊,加之業主委員會不具備法人資格,街道、社區對其缺乏有效的監管和處罰,導致其運作不規范,有的甚至成為個別業主謀取私利的媒介。三是業主缺乏共同家園意識。不愛護共用財物、不講衛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現象較為普遍,個別業主甚至惡意拒交物業服務費,給物業管理帶來阻力。

  4。物業管理設施基礎差,硬件建設跟不上。一方面由于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受利益驅使,提高容積率、改變建筑物用途、偷工減料降低房屋質量、電梯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約定標準隨意更改環境及相關配套設施,沒有配備或者沒有配足物業用房與相關設施設備。另一方面部分老舊小區和政府投資的廉租房、公租房,由于規劃、住建等部門在規劃設計把關時沒有要求預留物業管理用房和業主公共活動用房,導致不具備實施物業管理的硬件條件。

  四、幾點建議

  調查組認為,小區物業系列問題不解決好,會留下諸多后遺癥。首先是小區停車、治安等問題會擴散到社會,或侵占公共空間或引起社會不穩定,增加社會管理難度;其次是由于部分物業服務企業的退出會不斷增加政府公共服務投入,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將不堪重負;第三是直接導致部分市民生活質量下降。因此,應引起足夠重視。

  1。強化措施,加大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議盡快出臺《常德市物業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從法制層面保障其發展。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議事日程,并作為年度績效評估考核內容。將物業管理納入完美社區網格化管理范疇,加強區縣、街道、社區物業管理機構的人員配備和隊伍建設,健全基層物業服務與糾紛處理機制。各級財政要保障各級物業管理機構的工作經費。設立物業管理專項基金,主要用于推廣物業行業的創新、增值服務,對服務優質、社會反映良好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適當獎勵,積極引導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服務企業進駐老舊小區進行服務,對老舊小區實施物業管理作出良好成績的給予適當獎勵,對于明顯虧損的企業給予適當補貼。

  2。明確職責,構建完善的聯動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推動行政執法向小區院內延伸。發揮房管部門作為全市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在制定政策和行業標準及統籌協調與督導指導方面的作用,進一步明確規劃、城管、住建、公安、質監、消防、物價等部門在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形成責任明確、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并將他們的投訴電話公示在各小區醒目位置,便于及時受理業主投訴。同時發揮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尤其是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作用,把“安全、潔凈、方便、和諧、快樂”的完美社區建設目標延伸至小區內,使小區成為完美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幫助建立業主委員會,選擇物業服務模式,協調各方搞好小區的監督、管理和服務。

  3。分類指導,探索建立多樣性的物業服務模式。對新建和老舊小區,封閉式和敞開式小區進行分類指導,選擇合適的服務模式。重點探索針對敞開式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模式,規模較大的小區,可采取聘用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規模較小的小區,可采取“統一打包”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推廣紫橋小區物業管理模式,鼓勵街道或社區成立物業服務中心(登記注冊)進行管理或物業管理委員會進行自治,專項負責轄區內無法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研究針對保障房小區和農民安置公寓區物業管理的措施,做到服務不留死角。

  4。創新管理,提升物業企業服務水平。推動物業服務企業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組,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較大規模的物業服務企業,進一步支持本地物業服務企業做大做強,樹立行業標桿。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建立新型社區商業服務模式,延伸服務鏈條,不斷滿足潛在的市場需求,提升服務能力,實現物業服務升級轉型。及時化解物業服務企業發展中的問題和矛盾,推動我市物業服務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建設監督體系,大力培育業委會,提高業委會組建率、專業性和公信力,讓業主直接參與對物業服務的監督和合作,形成由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和業主共同參與的新格局。

  5。倡導誠信,增強物業主體的自覺意識。正面引導與懲戒并舉。一方面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各類媒體、小區宣傳欄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和廣大業主等物業主體各方的責任和自覺意識。強化示范帶頭,通過廣大黨員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去影響廣大業主,增進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知和理解,提高市民對物業服務的認同感,提高物業服務人員的社會地位和職業自豪感,營造有利于物業管理的良好社會氛圍。另一方面建立誠信管理制度,建立物業主體各方的誠信檔案,對不守誠信的企業法人和業主進行失信懲戒,是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還要進行問責。

  6。突破難點,推動小區物業管理全面提升。以拆除小區違法建筑和老舊院落改造為突破口,對違法建筑進行梳理,確定牽頭單位,明確分批整治目標,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對老舊小區采取以獎代補方式,落實市中心城區兩級財政配套資金,對我市城區老舊院落和敞開式老舊小區分期分批進行改造。按照總體規劃、綜合整治、分類改造、一院一策的原則,對老舊院落安防設施完善、路面平整處理、停車位(線)劃定、垃圾裝運處置、環境整治、管理用房配置、水電“一戶一表”工程、雨污分流、管線序化等功能性專項改造,確保整體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注重宣傳發動,激發廣大群眾參與拆違和院落改造的熱情。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7

  物業管理是提高居民居住質量和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徑,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對加快城市經濟文化發展起著重要作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因為關乎人們生活的居家環境、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而倍受關注。

  一、當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現狀

  去年9月,我市將物業管理職能進行下劃,包河區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和市房地產管理局的各項要求,努力為轄區居民創造優美、和諧、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在抓好隊伍,建立區、街(鎮)物業管理聯動機制,調處重大物業糾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搭建管理機構。根據合政辦秘[100]文件精神,物業管理工作從市房地產管理局下劃至各區,實行“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模式,落實屬地管理,區政府把物業管理職責賦予區住建局,在區住建局設立物業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各街(鎮)對應在大建辦設立了物業管理機構。

  (二)各類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包河區現有各類住宅小區362個,其中有物業管理的小區180個,物業管理面積約20xx萬平方米,物業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其中新建的高檔小區的物業管理水平相對較高。

  (三)物業服務企業情況。目前在包河區進行物業服務企業共129家,其中具備一級資質的企業8家,具備二級資質的企業18家,其余均為三級資質的物業企業。從各物業服務企業的運行情況看,越是資質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居民提供的服務質量滿意度也越高。

  (四)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情況。包河區共有55個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大多數業主委員會發揮作用較好,在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協調企業與業主的關系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二、當前物業管理工作中存在主要問題

  由于物業管理是一個新興的行業,面臨較多的復雜情況和問題,因此信訪量大,糾紛較多。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1日,包河區共處理關于物業方面的12345市長熱線361件,政民直通車45件,市長信箱12件,電話投訴141件,接待來訪群眾257人次,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力量不足。目前,包河區住建局作為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僅有3人專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各街(鎮)繼去年市開展物業管理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后,雖相應成立了機構,但配備人員均為兼職人員,不專心、不安心、難盡心的問題客觀存在,與物業管理涉及面廣和問題多、難協調的現狀不適應。

  二是業主委員會運作缺乏監督。業主大會是業主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主要工作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執行和落實。由于部分業主委員會成員從相關活動中撈取好處,易與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業主產生矛盾糾紛。比如對小區公共收益的管理監督就是一大難點,也是業主委員會成員之間,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存在矛盾的焦點,而解決類似的矛盾業主大會最有權威,但由于業主大會召開的.條件要求很高,無法及時召開,因而很多矛盾不能及時解決,甚至造成反復上訪,影響和諧穩定。

  三是前期物業存在諸多弊端。《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要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際操作中前期物業服務企業通常是由開發公司的一個部門演變而來,與開發商有著上下級的隸屬和斬不斷的經濟利益關系。一旦開發商因房屋質量與業主發生糾紛,前期物業既要維護開發商的利益,又要維護業主的利益,陷入兩難境地。業主由于正當權益得不到保障,就把該打在開發商身上的“板子”打在物業服務公司身上。造成監管部門及時協調糾紛難,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的“心結”越結越深,導致物業費收繳難等問題,影響物業服務水平,易造成惡性循環,最終損害的是業主的利益。

  四是物業企業收費難與運行成本高的矛盾突出。近年來,物價上漲較快,使物業公司的運作成本不斷增加,其中人員的工資支出占較大比例,現行合肥市最低月工資漲至1010元,近期出臺的《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取消了公攤費收取項目(二次供水用電除外)。同時部分業主對繳費義務認識不到位,以種種托詞拖欠和拒交物業費,而物業服務企業在收取的費用不能維持其正常運行時,要么降低服務標準,要么在合同到期前撤離,造成廣大業主利益受損,甚至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培訓力度,突出正面宣傳。物業管理在我國雖然起步較晚,但為規范物業管理工作,國家相繼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有關部門及街鎮要主動承擔責任,加大對這些法律法規的培訓力度,擴大培訓范圍,使全社會都能了解、關心物業管理工作,自覺履行義務,保障業主權益。要就業主的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的社會責任、積極繳納物業服務費與提高物業服務質量的關系、業主自治組織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地位作用、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等相關內容進行全面宣傳,使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政府部門之間能統一認識,自覺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統一配備物業協理員。由區統籌考慮,為各街鎮配備專職物業協管員,解決兼職問題,讓專職的人干專業的事,切實把物業管理的各項工作做扎實。

  (三)把好前期物業入口關。前期物業是由開發商通過各種形式選聘的,而且在售房時就已經定下,在小區沒有交付,業主沒有入住的情況下,區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目前還不能介入此項工作。因此要自上而下形成一套有利于后續物業管理的監管運作機制,使有關部門和業主能夠實質參與開發商對前期物業選聘、峻工查驗和物業交付工作,減少因開發遺留問題對后期物業管理帶來的困擾,維護業主利益。

  (四)大力扶持村(居)屬物業服務企業。包河區現有村(居)屬物業服務企業10余家,目前管理服務都比較好,且均為三級資質的企業。這些企業在村(居)范圍內,管理優勢明顯,既解決居民就近就業,又為轄區居民提供服務,同時因其帶有政府的“影子”,管理起來比較容易,且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又與居民有著特殊的“親情”,一般不會產生糾紛,尤其在三無小區的物業管理方面發揮的作用明顯。政府應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如設獎補資金,鼓勵該類企業做大做強,在服務自管小區的同時,逐步把服務向更多的“三無”小區延伸,解決當前“三無”小區物業管理難問題。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8

  嘉定鎮街道區人大代表工委調研小組

  一、引言

  物業是指房屋以及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物業管理是指業主或者委托的其他人對物業以及區域內與物業相關聯的共同事物進行管理和維護的活動。物業管理是我國住房私有化的產物,是90年代中期產生的一個新興行業。1992年,我區成立了第一家物業公司上海廣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過十多年來政府、企業、業主和社會各方不懈努力,我區住宅小區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現為:全面改革了傳統的房屋管理體制,初步建立了物業管理的市場機制,切實加大了為民辦實事力度,逐步推進了住宅小區綜合管理。但是隨著我區經濟社會迅速發展,人民群眾對住宅小區綜合管理和物業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如何搞好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解決老百姓反映熱難點問題是我們各級政府和社會相關方面(單位)研究的課題。

  根據市委完善民生政策措施、力促和諧社會建設的要求以及關于加強居住區物業管理的工作精神,嘉定鎮街道區人大代表工委組織部分人大代表對我區老居民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基本情況進行工作調研。

  二、調研目的、方法和過程(一)調研目的

  通過對我區物業管理、老住宅小區居住環境、業委會運作等調查,為區政府有關部門解決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熱難點問題提供第一手資料,為政府有關部門安排解決民生民需實事提供依據,使我區城市發展和管理上一個新的臺階,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良好基礎。

  (二)調研對象、方法和內容

  調研對象:基層群眾、業主委員會成員、業主代表、物業公司負責

  人、社會各界人士。

  調研方法:本次調研采取問卷、電話訪問、個別訪談、實地察看等方法。共發放調查問卷100份,人員采取隨機抽樣形式。電話訪問由訪問者在所查看物業公司的物業任務單上隨機抽取。個別訪談對象,主要是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業主委員會成員、居委干部和業主代表。

  調研內容:重點圍繞物業公司的行風建設、老式住宅居民區的生活環境、業主委員會運作、街坊基金的虧損、物業管理費的收繳等五個方面。另外,還包括老居民區人民群眾關心的物業管理中熱點問題、老百姓急需政府部門幫助解決的物業管理中的歷史遺留問題。

  (三)調研過程

  5月下旬,街道區人大代表工委建立了由街道區人大代表工委主任、5名區人大代表等組成的調研小組,擬訂了調研提綱。自6月上旬開始,主要對老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現狀展開調研。調研過程中,聽取了區房地局有關部門對我區居住區物業管理的工作匯報;走訪城南小區、迎園十坊、菊園嘉富三個老式住宅居民小區;實地察看了廣廈物業公司、明達物業公司、萬涓物業公司、嘉定區房屋修理應急中心物業服務狀況;召開群眾座談會8個(參加人員71人次),個別訪談18人次,收集群眾意見35條,電話(隨機)征求業主意見7人次,檢查物業工作臺帳18本;發放問卷100份。廣泛聽取各個方面對我區(尤其是老居住區)物業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三、我區物業管理基本情況

  據統計,我區現有住宅小區250多個,建筑面積1100萬平方米(見表1)。目前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有226多個,占符合成立條件住宅小區總數的92%。

  本區經過工商登記、取得物業管理資質的企業近147家:其中注冊在嘉定、在嘉定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55家;注冊在外區,在嘉定從事

  物業管理的企業15家,其中骨干企業有上房、萬科、金地、東湖等。

  目前我區物業行業從事管理、保安、保潔、維修、綠化養護等人員近3500人。

  表1全區居住用房分類、特征、分布區域、總面積、總量等統計表

  名稱特征一層或二層/平房/70年代以前(保障型)80年代以后開發、80M2以下(改善型)90年代以后開發、120M2以下(基本型)90年代末以后開發、90M2以上(舒適型)90年代末以后開發、90M2以上(舒適型)90年代末以后開發、140M2以上(豪華型)分布區域嘉定鎮街道街道、婁塘鎮、南翔鎮等嘉定鎮街道、新城路街道、南翔、安亭、黃渡鎮等嘉定鎮街道、新城路、真新街道、工業區、南翔、安亭、黃渡鎮等嘉定鎮街道、新城路、菊園新區、真新、江橋、工業區、安亭、黃渡鎮等馬陸、安亭、朱橋、華亭、方泰南翔、江橋、新城路11250250018050110016.54.555555500453079020019戶數(戶)400035555總面積(萬M2)總量(%)114里弄住宅10160售后公房商品住宅(早期)商品住宅(晚期)農民集中住宅別墅住宅合計以上數據分析,里弄住宅、售后公房和早期商品住宅居民家庭戶占我區居民家庭總戶數的50%左右,因此,解決我區老居住區物業管理的問題是我們工作的重點。

  四、老居住區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為具體了解和掌握業主對物業管理行業的意見,調研小組發放問卷調查100份,回收98份,有效問卷95份,隨機調查結果如下:將近63%的居民認為,居住的小區各方面很一般,其中有10%的居民認為很不滿意。

  表2對目前居住小區滿意率的情況統計表

  問卷題目你對目前居住的小區各方面還滿意嗎?選項1、非常滿意2、滿意百分比(%)026.63、一般4、不滿意63.410%其中,居民反映最突出的問題是小區環境差、保安不到位、街坊基金嚴重虧損、業委會作用發揮不夠、物業管理費收支矛盾突出等,分析上述問題的產生原因,主要是以下幾方面因素:

  (一)物業管理體制尚未完全理順

  主要表現在:一是本區物業管理工作機制尚不健全。物業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有較強的綜合性和區域特點,涉及房地、建設、規劃、環衛、公安、消防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為此光靠行政主管部門難以協調各方,難以發揮對居住物業的管理、協調、指導、監督等作用,許多工作還停留在應付上級檢查、突發性矛盾的應急處理上。社會、政府、業主對物業企業在物業管理中侵犯業主權利的行為,缺乏有效的制約措施,如小區保安管理,小區的案發率不與物業公司經營好壞掛鉤;二是物業管理沒有從真正意義上納入社區管理范圍。不少居住小區內居委會、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三方各自為政,缺乏溝通、協調渠道,遇到矛盾和問題經常出現相互埋怨、指責,或一推了之的現象;三是對小區內違法裝修、違法搭建等行為處置難度大。《物業管理條例》中早就明確規定了業主的'禁止行為,并規定了相應處罰辦法,但是在處理違法行為時,有關部門卻缺乏有效辦法,甚至不作為。房地、規劃與市政部門都有其執法職能,但由于職責尚欠明確,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諉扯皮現象,物業公司行使的權力僅僅是制止,不能“強制”,而居委會又沒有管理職能,造成違法建筑年年拆,卻年年還在增。

  (二)歷史遺留問題沒有及時解決

  據統計,76%的業主認為居住區的環境差,歷史遺留問題多。主要表現在:一是老居住區建設較早,大多數都建造于80年代以前,當時規劃標準低,開發企業見縫插針,因此造成綠化少、沒有停車場地、住宅密度高;二是老住宅區中尚存在著相當數量的不成套公房,沒有單獨

  的煤衛設施。有的售后公房居住面積小,所以有一定經濟條件的住戶都另買住房,留下的老住宅除出售外,大多數都用于出租,如桃園、葉池社區,出租戶占居住總數的30%以上。外來人員的生活習慣還不能適應城市化生活的要求,亂扔垃圾的現象隨時可見,衛生狀況不盡人意;三是小區出入口多,沒有公共的停車庫,加上保安管理不到位,“三車”失竊現象時而發生,老百姓怨聲載道;四是公共設施老化,如路燈不亮、下水道管徑細經常發生堵塞等。

  老居民區存在的普遍問題120%100%80%60%40%98%76%60%68%物業業主10%1:環境差2:收費低0%0%3:保安不到位(三)物業管理市場化機制尚不成熟

  主要表現在:一是物業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場準入機制。由于前期開發的商品房維修基金歸集不到位,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太低等因素,使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很難實施,致使市場化運作機制尚不成熟,難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物業管理雙向選擇。因此,目前企業規模小、管理水平差、服務方式落后、管理人才缺乏已經成為阻礙我區物業管理正常發展的瓶頸。老居住區物業管理中沒有一家品牌企業,本地企業除廣廈物業近幾年在搞規模經營外,大多數物業企業停留在過去房管所或開發商附屬的模式中苦心經營,企業經營收入還是以物業管理費和過去存

  量房租金為主。企業對如何服務好業主研究不深,特別是對物業管理中專業化服務保安、保綠、保潔這三個方面興趣不大,且服務質量差,已引起廣大業主的反感。據統計,68%的業主認為居住區的保安不到位。究其原因:客觀上,老居住區環境差,物業收費標準低,收取的保安費不夠支付保安人員和保安管理費用,引起保安不到位;主觀上,有的物業公司管理水平差,對保安人員管理不嚴,保安人員缺乏責任心,引起工作不到位。部分小區雖安裝了監控,但保安人員擅自離崗、漏崗,更不用說做監控值班記錄了。

  二是物業管理收支矛盾難以做到完全市場化。老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低、收繳率低,不少物業公司收支難以平衡,入不敷出,從而降低服務標準,引起業主不滿,從而陷入了物業公司抱怨收不足費而無法服務,業主抱怨服務低劣而不愿交費的怪圈。

  目前老居住區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最低的(每戶按大、中、小套三種標準收取,大套7.5元/月,中套6元/月,小套4.5元/月。保安、保潔費每戶分別按3元-6元/月標準收取。就是商品住宅每平方米收費0.23元/月,這在全市范圍內也是最低的,而且近10年標準沒有提高,而職工的平均工資在逐年提高。例:溫宿路16弄小區共有134戶居民。如果用四班三運轉物業保安管理工作方式,至少用4個人,按人均費用1.5萬元/年,每年物業保安人頭費要6萬元。小區物業管理費標準4.5元/月,就算每月足額收繳,即134×4.5×127236(元),那么這52164元缺口誰來付?這樣的小區由誰愿意管?于是出現撤走了保安人員現象發生(如葉池小區)。

  在調研過程中,我們了解到物業企業和居民群眾對物業管理費這個問題有完全不同看法(見圖2)。物業公司主要觀點:一、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從90年代末420元提高到現在750元,幾乎翻了一翻,可是物業管理費卻近10年來沒有增長過,因此,物業管理費有必要進行調整。

  二、物業管理企業在市場經營中,地位不平等。其他企業可以根據成本提高自己的產品價格,而物業管理費的提高卻受到計劃經濟模式控制。物價部門不松口,永遠也解決不了。從某種意義來說,政府把部分責任轉嫁到物業企業身上。

  關于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的主要原因,我們也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是:認為維修不及時占34%;收費不合理占30%;生活困難交不起占21%;服務態度差占15%。從圖2分析,要提高物業管理費標準,讓老百姓多出錢,困難很大。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的另一個原因是動遷居民,據葉城物業公司反映,在工業區南區動遷戶不交物業管理費(達800多戶)已經成為多數動遷戶從眾行為,動遷戶不交物業管理費的主要理由是:都是農民安置,北區農民集中居住區物業管理費由政府或集體補貼,所以我們也不交。工業區南區安置的房屋都是可以上市的商品房,而工業區北區安置的房屋是不可以上市的農民住宅,雖然在安置中都用房屋或貨幣結算,但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物業公司員工工資在漲,物業管理費卻不增長,你說怎么辦?120%100%80%60%40%10%2%3%8%C:物業公司自行消化D:提高物業費標準40%63%27%97%物業業主0%A:重新選聘物業公司B:降低服務水平

  (四)街坊基金虧損現象嚴重

  街坊基金是售后公房特有的基金,按售后公房每平方提取20元標準歸集在街坊基金中,主要用于交納路燈電費、道路維修、綠化養護、

  下水道的疏通和公共設施改造。街坊基金是固定的基金,除1999年以前國家對街坊基金本金以高出銀行儲蓄5%利率作為補充外,街坊基金幾乎沒有增值渠道。就是有其他收益,如汽車停放收費,也基本用于彌補保安人員費用不足。10多年來街坊基金只有支出,沒有進帳,加上街坊基金使用很規范,所以我區80%的售后公房小區面臨著虧損,虧損最大的小區接近100萬元。例:桃園小區街坊基金每年固定費用,交納路燈電費、道路維修、綠化養護、下水道的疏通和部分保安人員費用(不含設施改造,按20xx年價格標準計算),應為20萬元。在沒有增值渠道情況下,20xx年虧損總額已達70萬元,20xx年將達90萬元,以次類推街坊基金虧損將會越來越嚴重。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業主大會履行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職責;第十二條規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如果街坊基金減少虧損,那只有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那么業主大會才能履行專項維修資金續籌方案。調查顯示:在對如果街坊基金虧損后,你愿意重新籌集的認識上(表3)愿意籌集的人數只有26%,距全體業主三分之二(67%)以上業主同意的要求相差太遠,顯然要每戶業主出資來續籌街坊基金困難很大。

  表3街坊基金虧損后,你愿意重新籌集意向統計表

  問卷題目選項1、我愿意如果街坊基金虧損后,你愿意重新籌集嗎?2、不愿意3、隨大流4、不表態百分比(%)26134912(五)業委會隊伍的專業素質不高

  在當前解決物業管理中最難的問題是什么?調研中我們從四個方面提出問題:1、兩項基金的歸并;2、物業管理費的等級收費;3、業

  委會不能有效地代表業主大會辦事;4、街坊(維修)基金的籌集。調查結果:業委會不能有效地代表業主大會辦事和街坊(維修)基金的籌集成為居民群眾心目中最難解決的問題。

  目前解決社區物業管理中最難的是:A:維修基金的籌集15.63%31.25%21.90%B:業委會不能有效地代表業主大會辦事C:物業管理費的等級收費31.25%D:二項基金歸并關于(維修)基金的籌集上面我們已經討論過,這里我們主要分析業委會不能有效地代表業主大會辦事。分析原因主要是:一、業委會地位問題。它不光要代表全體業主行使業主的權利,同時還代表全體業主維護業主的利益。往往有些業委會粉墨倒置,同物業企業一起侵害業主利益;二、業委會成員素質問題。缺少房屋保養和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特別是業委會主任如果不懂物業方面的專業知識,就很難代表業委會或全體業主說話。我們從問卷中了解到:你對你小區業委會工作滿意嗎?滿意的占27%;不滿意的占2.1%;一般的70%;不知道0.9%。這里要說明的是,這次問卷的對象中業委會成員占很大的比例,如果是一般業主,打分的結果就不得而知了。因此怎樣選好業委會成員,提高業委會成員辦事能力,是我們在當前在社區管理中應該認真思考的問題。

  五、近年來政府所做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近幾年來,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圍繞《物業管理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圍繞居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

  成效。具體體現在:

  1、加大舊住宅整治力度,全面落實住宅“平改坡”綜合改造。今年我區將加大舊住宅綜合整治作為提升物業管理水平的基礎工作,并創新觀念,規范管理,完善房屋修繕標準,力爭建立與時代相適應的,具有我區特色的居住房屋修繕和管理的長效機制。年內將結合新城建設的總體工作部署,突出嘉定老城區綜合改造,力爭完成30萬平方米房屋綜合“平改坡”項目,并加大舊住宅綜合整治力度,共排定了60多萬建筑面積的住宅進行綜合整治,總計投入資金1600多萬元。

  2、設立售后公房的補貼。區房地部門會同區地區辦向區人民政府提出專題報告,要求區政府參照周邊區對售后公房給予管理費補貼的模式,切實提高售后公房為主的住宅小區的管理水平。

  3、擴大物業管理社區黨建的試點工作。區房地局在認真總結新成路街道的試點經驗基礎上,在有條件的街道、鎮繼續開展物業管理社區黨建聯建工作。今年確定嘉定鎮街道、南翔鎮、安亭鎮為物業管理社區黨建工作的街道、鎮,繼續深化物業管理社區黨建工作。

  4、今年7、8月開展物業管理優質服務“雙月”競賽活動。活動自7月1日到8月31日,將包含物業管理技能大比武、“抗高溫、送清涼”便民服務、防汛防臺四級響應演練及實戰等項目,倡導優質服務,旨在深化物業管理優質服務內涵,加快提高物業管理行業職工技能,提升物業管理行業人員服務水平。

  5、配合市有關部門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xx-2009)》在我區的貫徹落實,力爭區里建立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做好小區綜合管理的各項工作。

  總的來說,我區的物業管理趨勢向好。在近幾年行風測評中,群眾滿意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物業管理中較好的企業有廣廈、明達、磊成等,這些公司的主要成績是以業主利益為重,認真做好自己服務工作,

  在經濟和社會效益方面取得雙贏。我們認為:嘉定的物業管理雖然存在著一定問題,群眾意見較多,但是領導重視,社會各方面為解決這些問題有成功的案例,而且取得了突出成績,所以我們應予充分肯定。

  六、關于加強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建議

  物業問題是加強社區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物業管理的最終目標是向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要做到“嚴格管理、科學管理、長效管理”,為進一步提高我區物業管理水平,尤其是加強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如下建議:

  (一)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主體,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物業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在明確責任主體、理順各方關系的基礎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物業管理長效機制,形成職責分明、措施得力、政令暢通、信息及時、辦事高效的管理網絡系統。

  一是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明確責任主體。建議建立以區地區辦為牽頭,其他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領導機構,加強對住宅小區的綜合管理。其主要職能是:制定相關的我區住宅小區綜合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我區住宅小區綜合管理發展方向;審核和批準住宅小區綜合管理改造和建設規劃和社會發展規劃;解決和協調住宅小區綜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其工作總體思路是以規范居住房屋租賃為抓手,以加強住宅小區綜合管理為重點,以為廣大市民創造和諧的居住環境為目標,堅持屬地管理和綜合治理相結合,層層落實管理責任,按照《上海市加強住宅小區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理順住宅小區綜合管理的體制、機制和法制,基本消除住宅小區綜合管理中的政府的缺位。

  另外,建議建立由社會各方有關人員組成的物業管理研究協會,起到調查研究、社會監督的作用。

  二是要對全區物業狀況做到家底清、情況明。要全面掌握全區售后公房或商品房具體、準確的數據,了解他們在兩項基金上的使用情況以

  及目前存在的問題,管理部門應該主動去發現問題,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有些問題確屬本部門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區政府。如,南門開發區多數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之事。又如,街坊基金虧損的原因及目前虧損的程度,要進行專題調研,制定有效解決問題的辦法。

  三是要調整健全物業管理的相關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有關規定,要及時制訂并出臺我區關于物業管理的相應制度,進一步明確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當前,我區正值小區業主委員會換屆高峰,房地部門要指導好業委會的組建及物業公司的選聘工作,特別是過去在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簽訂的服務合同中沒有明確的權利和義務,這次要落實完善。如,保綠、保潔、保安三項服務要明確服務主體和責任,將完成質量與業績考核相掛鉤。又如,物業費到底應該由誰來收取,在服務合同中應該詳細說明。為此,區房地部門要盡快拿出這方面的指導意見。

  四是要切實采取行之有效的考核辦法。要增加物業管理考核項目,如,業主委員會運作行為是否規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簽定的服務合同是否全面或完整,物業公司信息發布是否透明等。考核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日常管理,對違反有關考核規定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降低甚至取消物業管理資質,把考核和獎懲掛起鉤來,確保整個物業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

  (二)進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改善居民居住環境

  本次調查中,在對“當前老的住宅居住區物業管理最應該解決的事”選項中,認為政府政策上支持的占83%。在“目前管理中認為政府應該怎么做”選項中,要求政府加大資金投入的占62%,要求政府出臺相關的物業管理政策的占50%。從以上的民意調查中我們了解到,居民群眾希望得到的是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財政上的投入。

  一是要出臺相應的政策辦法,依法處理各類矛盾。如在街坊基金虧

  損的問題上應該出臺相關的政策,特別是依靠廣大業主每年提取除維修基金本金外的利息資金來補充街坊基金不足和道路使用補償(停車)費來充抵街坊基金虧損,政府部門一定要拿出指導性意見。另外,我們從(表3)中了解到,重新籌集街坊基金也不是不可能,數據告訴我們隨大流的業主近半數達49%,所以重新籌集關鍵是政策的支持及宣傳和發動工作。

  又如,政府每年除對集中的售后公房進行補貼外,要擴大其他售后公房或動遷用房補貼范圍,政府對售后公房進行補貼,應該公開補貼項目;同時要評估被補貼的小區物業管理水平是否提升和群眾的滿意度。再如,對外來人員在住宅小區“群租”隱患,公安、工商、規劃、人口辦、消防衛生、地稅、綜治等相關部門要提出相關工作方案,采取爭取早日實施。

  二是要在財政上予以支持,加快舊區綜合改造。目前,我區老居住區大概有50萬平方米。這些老的住宅年代最久為60年代建造,其內部大部分沒有獨立的煤衛設備,存在著下水道堵塞、亂拉線路,電線老化裸露,沒有足夠的消防設施等,在外部沒有圍墻、沒有綠化、沒有停車場地、沒有自行車棚、晚上沒有燈光等。我們在葉池社區實地看到的,這些老的住宅大部分都是出租戶,外來人員占90%,住在這里的本地人大多數是退休工人、低保戶或低收入者。據反映,這里治安情況復雜,安全系數低,當地居民生活十分清貧。近些年來區政府為嘉定的建設花了大量的精力,但這里卻成為一個被遺忘的角落。為了真正體現解決民生問題,讓改革開放的成果受益于廣大居民群眾,我們希望政府部門加快對老居住區改造的步伐。

  具體的措施:一是落實機制。區、街道兩級建立老居住區改造辦公室,并形成相關部門各司其責、協同配合、依法處置的工作機制和綜合協調機制;二是本著早改造、早得益、成本輕的原則,盡快制訂相應動

  遷安置政策(通過業主自我管理的作用,讓全體業主決定安置政策公平性、合理性、科學性)和規劃建設方案;三是開展老居住區改造調查工作,切實掌握我區老居住區的基本情況,以點帶面,分類改造,另外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如桃園寶塔型房屋的改造,要加快落實實施。

  (三)進一步完善物業管理市場機制,培育品牌服務企業一是要尊重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堅持運用市場競爭機制,規范運作,優勝劣汰。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嚴格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進一步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健全市場監督機制,對違法、違規經營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到嚴厲查處。物業管理小區逐步實行招投標和業主選聘及解除物業管理公司。物業服務實行“明碼標價”。

  二是要實現分等級物業管理標準收費。加快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物業管理收費機制。由于多種原因,目前的物業管理收費方法沒有從根本上按經濟規律辦事,因此,必須盡快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物業管理收費機制和盡快形成“以質論價、質價相符、合同約定”的收費體系,逐步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在提高服務質量的前提下,逐步扭轉物業管理企業長期虧損的局面,確保該行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

  三是要進一步規范業主委員會運作行為。我們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在進一步完善我區物業管理的市場機制同時,特別是對業主委員會運作行為要進一步規范,明確相應措施,不能放任自流,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簽定的服務合同全面或完整,要有審核的部門,使業主委員會真正成為全體業主利益的維護者。

  四是要公開物業管理公司的信息。物業公司信息發布是否透明?包括物業服務實行“明碼標價”。(說明:我區本土物業除廣廈物業有一個網站外、嘉城物業有一個網頁外,其他物業好象沒有什么網站?)要化大力氣、要制定相應考核指標。同時,要在稅收政策上扶植物業公司的發展,引導我區物業企業之間進行強強聯合,做強本土物業的品牌為我區廣大業主更好的服務。

  (四)進一步做好其他基礎工作,提升我區物業管理水平一是要提高物業管理和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在全區以非正規就業方式建立專業化保安、保綠、保潔服務公司,加強對社區管理人員、房地所管理人員、開發企業、物業企業、業委會等方面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

  二是要建立一整套物業管理信息系統。把我區所有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員及機構情況、在我區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管理企業情況、我區所有物業的基礎情況、業委會相關情況等等內容,建立數據庫進入電腦信息系統,保證該基礎資料信息的系統性、及時性、準確性。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根據該信息系統,各自建立好自己的管理系統,為提高服務水平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為各級領導作決策提供依據。

  三是要依法收繳和使用物業公共維修基金。切實加強物業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工作。按照專戶儲存、業主所有、專款專用的原則,由區物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維修資金的歸集、核算、撥付、使用等相關的管理工作,統一核算到戶、計息到戶,并按規定建立健全相關的監督檢查制度。小區的公共維修部位進行維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提出申請,經業主委員會通過、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使用。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公共維修基金的有效監督,加大對挪用基金現象的查處力度,對挪用物業公共維修基金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切實保障公共維修基金的正當使用,取之于業主,用之于業主,防止產生不必要的社會糾紛。

  以上是關于嘉定區老居住區物業管理綜合情況的調研報告。由于本次物業管理綜合情況調查活動時間短,而物業管理內容多、涉及面廣,加上我們調查小組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有限,調研的深度和廣度都存在著局限性,因此本報告中難免會存在著不妥之處,為此懇請大家批評指正。

  本次調查工作,我們得到了區房地局、廣廈、明達、磊成、萬涓、葉城等物業公司和部分社區居委會積極配合及基層群眾的全力支持,在此我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9

  為了規范市區內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根據地區領導安排,20xx年8月5日—10日,地區建設局組織專題調研組,對XX市市域內住宅小區建設情況、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并與多家物業服務企業進行了座談,就做好物業服務工作聽取了物業服務企業建設性的意見,同時深入住宅小區走訪了業主,召開了業主代表座談會,認真聽取了業主對物業管理及服務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匯總報告如下:

  一、XX市住宅小區建設及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截止2011年7月底,XX市建成180個普通住宅小區,共有物業服務企業47家,其中二級資質1家,三級資質31家,三級(暫定)資質15家,從業人員近4000人,管理普通住宅小區140個,小區總建筑面積408.8萬㎡,住戶總數36210戶,居住人口11萬余,物業覆蓋率達70%,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有40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此次調研中,我們總體感覺是:地區內物業管理水平仍處于初始階段,存在諸多矛盾、困難和問題,急待整頓和規范。

  (一)物業管理收費偏低

  地區內物業管理收費自1998年出臺收費標準(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為15元/戶、月,未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為10元/戶、月)一直延續到2008年,2009年XX市出臺了按等級收費的規定,由于多數物業公司服務質量難以達到分級收費服務標準,業主普遍不接受,所以,除個別小區外,依然按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為15元/戶、月,未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為10元/戶、月收取,此收費在1998年是合適的,目前仍按這個標準執行,物業服務收費明顯偏低。這次調研中,我們對各類物業公司服務成本進行了測算,按照目前物價指數和收費標準,物業公司只能維持低標準、低水平、低檔次服務,要想企業不虧損,只能缺位服務,由此,派生出一系列問題:

  一是員工工資低(地區內股份制和個體物業服務企業員工工資平均600元左右;麗園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員工平均工資650元;阿牙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員工平均工資700元,屬最高),高質量管理人才和服務人員難以引進(地區內物業管理企業吸納的勞動力中大部分來自企事業單位下崗分流人員、農村剩余勞動力和社會40、50人員等),低素質管理人員只能履行低標準服務,造成服務錯位或不到位。

  二是難實施規范化管理標準化服務,造成扯皮多、投訴多、上訪多,給地區社會穩定帶來不和諧因素。

  三是企業負債運行,造成水費、電費拖欠,導致小區路燈不亮,道路不平,綠地荒蕪,樹木死亡、共用基礎設施破損等情況連續發生。

  四是業主拖欠物業費情況嚴重,經統計,XX市城市物業住宅公司累計債務249萬元,安雅物業公司累計債務307.6萬元,業主欠費嚴重影響物業公司的生存。

  (二)物業管理中各方主體行為不規范

  地區內實行物業管理的140個普通住宅小區,只有37家成立了業主管理委員會,占25%,且大多數業主委員會不能規范運作(主要原因是業主委員會缺乏正常經費來源)。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屬于“跛足”運作,業主權利、義務不清楚,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之間關系不明確,出現問題后無法追究相關責任方的責任,大量的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不利于物業管理市場的規范,削弱了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

  (三)落實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制度不到位

  一是沒有按照規定從房改售房款中提取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提取了但被挪用。

  二是政府主導建設的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未按國家規定標準留用專項維修資金(麗園小區安居房、阿牙小區安居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按工程造價1%留成,未達到國家當時規定的2%標準)。

  三是2006年前建設的商品房維修金沒有足額歸集到位,無法正常提取使用。

  由于專項維修資金不到位,住房公用部位、公用設備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不能及時進行,侵害了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小區的整潔和完整。

  (四)老舊小區開發建設中遺留問題多,物業公司無力解決。具體表現為:小區規劃與實際建設不符,沒有物業管理設施;小區環境與售房承諾有差異;文化娛樂、健身場所等配套設施不完善;房地產開發商擅自改變物業管理設施用途或縮減綠地或在綠化用地、公共用地上修建房屋;有的房屋建筑和附屬設備質量差,返修率高,引起業主不滿;有的小區設施老化,影響到管理質量。

  三、出現問題的原因(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定量分析)

  (一)物業管理市場體制欠完善,缺乏競爭機制

  XX市目前實行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分四種情況,一是由市房地產部門直管的物業企業,對政府先期開發的安居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二是由中央、自治區駐哈企業直管的物業企業,對單位開發的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三是由開發商組建的物業公司,對自行開發的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四是由股份制或私人組成的物業企業,對市區內其他住宅小區和零星散戶樓棟實施物業管理。從總體上講,XX市物業管理仍然處于計劃經濟時代的條塊割居管理模式,這種模式不利于競爭,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只有通過競爭,才能形成新的管理機制,促進物業服務企業衍生、發展、做大做強。

  (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體制不健全,未形成有效的運行機制

  隨著住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房屋主要由國家或者單位擁有單一產權的格局發生根本改變,居民住房自有化率越來越高。隨之而來的,單幢建筑物內有多個產權人(即多個業主)的情況越來越多。由于房屋建筑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是密不可分的整體,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使用、維護、管理和對決定業主共同事務等事項,涉及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單個業主無法完成,只能由全體業主形成共同意志,才能對此類共同事務作出決定。必須建立一種機制,保證對業主共同事務作出的決定代表全體業主的共同意志,符合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大會就是這樣一種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共同利益的有效的機制。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選出的決策機構,在業主大會閉幕后,行使業主大會的權利。由于XX市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組織機構不健全,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組成、運作缺乏監督和制約,業主委員會未發揮應有的作用,物業公司缺乏業主監督。業主與物業公司出現的爭議問題多、扯皮多,存在一定的對立情緒。

  (三)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不規范

  市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普遍對自身定位不準確、服務意識不明確、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不清楚,在實踐中存在服務不到位、擅自處分本該由業主處分的事項、收費與服務不相符等不規范的行為。

  (四)開發建設質量問題對物業管理造成不利影響

  市區內部分住宅小區由于開發質量問題,使得物業服務企業承擔了本應由開發商承擔的一部分責任,加大了物業服務企業管理成本,造成了物業服務企業虧損。

  (五)無物業小區陷入治理困境

  XX市區內無物業小區主要有三類:一是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早期建設的單位公房因機關合并或企業改制不復存在,造成無物業管理;二是城鄉結合部個人興建的私房群;三是因原有物業服務企業倒閉或退出造成沒有人管理的住宅小區。這些小區因缺乏比較優勢,對物業吸引力不足,小區管理支出多,收入少,繳費低,虧損大,因此,物業服務公司不愿介入。由于缺乏物業管理,這些小區普遍存在臟亂差問題和治安問題,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

  四、措施與建議

  (一)物業管理要從源頭抓起,切實抓好新開發住宅小區前期物業管理和竣工綜合驗收工作

  1、全面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及自治區、地區和XX市實施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今后,市區內新建住宅3萬平方米以下的開發小區,在工程開工前,建設開發單位必須將物業管理規劃、設計方案及與擬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委托合同,一并報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查,審查同意后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工程開工后物業服務企業介入管理,直到小區竣工交付使用后,業主委員會成立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物業公司接受為止。開發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企業前期物業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支付。市區內新建住宅3萬平方米以上的小區應全面推行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由市房地產主管部門監督,開發建設單位組織招投標,按照政府指導價格標準合理確定服務內容和物業收費標準,對通過招標選擇的物業公司,開發建設單位支付前期物業管理費。

  2、嚴格執行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制度。今后,市區內新建住宅小區竣工后應先進行各專項驗收,由相關部門對小區園林綠化、供熱、供排水、電子監控設施等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綜合驗收,綜合驗收由發改部門牽頭,組織市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建設、環衛、教育、物業所在區街道辦事處及居民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參加,驗收合格后,幼兒園移交教育部門統一管理、使用和維護,公廁移交環衛部門統一管理、使用和維護,按《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要求配建的社區級辦公用房和服務設施(含社區醫療服務站及文體活動設施)移交居委會管理、使用和維護,物業管理用房(含物業辦公室、業主委員會辦公室、治安聯防室、警衛室、文化活動室、健身活動場所及器材)移交居委會管理,待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供全體委員所有和使用。

  物業管理用房按《XX市城市規劃管理若干規定》第八條配建,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建設單位應當在先期開發的區域按照不少于先期開發房屋建筑面積千分之四的比例配置物業管理用房及健身場地。

  物業服務用房應為地面以上的獨立建設的裝修房屋,具有水電功能,沒有配置電梯的物業,物業服務用房所在樓層不得高于三層。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明確物業服務用房的位置和面積,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辦理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注明物業服務用房面積和房號。

  (二)全面建立業主委員會制度

  鑒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重要性,應進一步完善住宅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制度,一是住宅小區綜合驗收后,具備召開業主大會條件時,建設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召開業主大會書面報告,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書面報告30日內組織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居委會代表在房產局和街道辦指導下成立籌備組。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籌備組自行解散;二是對已建立的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難以履行職責的,轄區、街道辦事處要通過不斷調整、充實,提高其履職能力,對已交付使用、未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會的住宅小區,要分清情況,查清原因,按條例要求及時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三是隨著社區建設的進一步發展和物業管理的進一步規范,隨著居民和業主身份的逐漸同質化,由廣大居民或者業主直接選舉產生的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可能會出現趨同的情況,從有利于調動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出發,今后,新成立的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可由居委會委員通過選舉兼任,業主委員會應在居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以利于整合管理資源,發揮社區的作用,加強社區穩定與和諧建設;四是全面落實由業主委員會選聘,解聘物業公司的規定,建立良好物業管理市場競爭制,通過競爭促進物業企業依靠良好的經營、優質的服務、合理的收費擠進和占領市場,從根本上促使其服務態度的改變,服務水平的提高。

  (三)創造寬松條件,進一步加大對物業管理企業支持力度

  1、建立“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機制

  物業服務收費是確保物業服務正常運行的必要前提。業主在享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服務的同時,必須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鑒于市域內物業管理收費偏低的情況,為了進一步提高市域物業企業服務水平,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引導業主正確評判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質量,樹立等價有償的消費觀念,規范物業管理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印發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3]1864號)和中國物業管理協會《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的通知(中物協(2004)1號)文精神和《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新建房[2004]4號規定,結合地區當前物價消費指數,群眾承受能力,建議市政府適當調整物業收費標準,并盡快下文執行。

  (1)市區內開放式住宅小區,現行每戶按月收取的10元物業管理費自制定實施以來,十年未變,低收費直接影響物業管理企業的生存。在此次調研中,經我們測算和征求物業管理部門及住宅小區業主意見,將開放式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由現在的10元/戶、月,調整為0.25元/月、平方米為宜。

  (2)對封閉式住宅小區,應按《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施行)》(新建房[2004]4號)文件規定執行,即:

  普通住宅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基準價的最高價格水平

  2、安排專項財政補貼資金,解決目前業主委員會缺乏管理資金的實際困難

  市區內住宅小區已建立的業主委員會因無資金來源,多半處于癱瘓和半癱瘓狀態,無法正常運作。為此,建議市財政按照3000人以下的住宅小區,每年給小區業主委員會補貼3000元的標準,3000~5000人的住宅小區,每年給小區業主委員會補貼5000元的標準,5000人以上的住宅小區,每年給小區業主委員會補貼8000元的標準,解決小區業主委員會的辦公費用,使業主委員會能夠開展正常工作,行使正常管理職責。

  3、完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制度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是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護費,是延長小區使用的保命金,必須規范歸集、規范運作,鑒于地區住房專項資金歸集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市政府盡快完善《XX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和管理辦法》。

  ——對以房改優惠價格向職工出售的公有住房,原產權單位應按向職工出售價的20%,現產權所有者應按原購房款的2%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繳交維修基金,未交納的要補交。

  ——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由原建設單位按工程總造價2%的比例補交維修基金,此問題僅限于麗園小區和阿牙小區。據我們了解,兩小區建設完工后,維修基金按1%留成,現維修基金已全部用完,兩小區又面臨老化維護期。而兩小區建設節余款尚有280萬元,在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暫存,應啟動此款,補足兩小區維修基金)。

  ——商品住房的維修基金按購房款2%的比例收繳,未按規定繳納的建設購房戶要盡快補繳,否則由房產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均應按照業主所有,專戶專儲,按幢立賬,按戶核算,政府監督的原則實施管理。

  4、下放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批權限

  將目前由地區建設局行使的物業企業資質等級審批權下放到縣(市)房地產(建設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由地區建設局備案,以便事權統一,屬地管理,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加大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街道、居委會、住戶滿意度評價機制。

  5、發揮職能部門作用,上下聯動,綜合治理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從“條”上看,涉及民政、房管、公安、消防、園林、建設、城管、司法、國土、環保等多個部門,從“塊”上看,涉及市、街道辦事處、社區三個層級。要管好住宅小區,必須上下聯動,綜合治理。為此,①建議市政府應當建立住宅小區綜合管理工作制度,組織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單位,部署、推進和協調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應牽頭成立轄區內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市房產局、轄區派出所、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參加,協調解決物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及日常運作;社區居委會負責協調和處理本轄區物業管理事務和糾紛。②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單位應當承擔分戶計量表和分戶計量表前管線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建議市政府將小區供、排水管網維修費用按住戶供排水用量攤入水費,由哈密水務公司和市排水管理中心進行統一維修和管理。③建議聘用小區生活困難人員和老年志愿者組成巡邏隊,由民政或公安部門補助一定的費用,協助管片民警和小區保安做好群防群治工作。④建議成立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站或在社區綜治辦下設住宅小區物業督查員,加強社區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溝通、協調工作。

  (四)加強對無物業小區的管理

  無物業小區管理難度大,容易引發各種社會問題,為此,必須加強無物業小區的綜合治理,確保社會長治久安,首先對無物業小區要分清情況,按照片區治理的原則,由各區街道辦牽頭,房產局指導,以片劃分管理小區,組建片區物業管理機構,納入物業管理范疇,其次對接管無物業小區管理的片區物業公司要實施優惠政策,市政府要按照管理面積補貼一定數額的資金,第三,要把物業管理的關注點放在無物業小區的治理上,社區要把物業管理的重心移向無物業小區,特別是要抓好無物業小區的治安管理。

  (五)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早期建設的既有老舊小區,因機關合并或企業改制,原建設單位已不復存在的,政府應做出規劃并列入年度建設計劃設立專項資金,對其市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逐年完善。

  (六)加強物業管理人員的上崗培訓工作

  市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做出規劃,對物業公司管理及工作人員要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進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和服務水平。堅持物業管理人員戴證上崗,把好物業管理人員的進入關,徹底解決當前市區內物業管理低水平、低素質、管理無序和自生自滅的狀態。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0

  為推動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健康、規范發展,縣人大常委會決定對縣城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專題調研,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常委會20xx年工作要點。調研組自7月份起,利用大約三個月的時間,通過深入各住宅小區實地察看、聽取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群眾、利用互聯網征求意見、赴xx西……等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整體情況,分析現狀,查找問題,學習借鑒先進經驗,認真研究對策和建議,圓滿完成了調研工作任務。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現狀

  1、住宅小區的基本情況

  根據住建局提供的住宅小區情況,本次實際調研居民住宅小區54個,總建筑面積600035平方米,住宅3975套,已入住人口約1.1萬人。據不完全統計,即將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區大小約有30個,住房近3000套,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區的入住人口將近到30000人。占到城區居住人口近50%。

  分析我縣住宅小區的基本情況,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住宅性質多樣。我們將其劃分為以下五類: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設的商品房,土地屬劃拔,政府承建,定價出售,住戶沒有完整的產權。如1993年建成的文筆小區。二是各單位為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由單位承建的職工住宅小區,土地多是劃拔,房屋定價出售或分配,住戶沒有取得產權證,目前多數已經轉手。這類小區有40個,占到小區總數的74%,但規模都比較小,多在30戶左右;三是開發商開發的住宅小區,土地出讓,市場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四是由村委在集體土地開發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設的住宅小區,即現在所稱的小產權房,多處在新城區,一般規模也比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

  (二)建設標準不一。主體建筑方面,有1993年建成文筆小區是蓋板房,逐步發展到現在有磚混結構、半框架結構、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等。配套設施建設方面,有只有主體住宅,沒有任何公用建筑小區(如電信住宅樓);大多數配套設施建設不齊,無綠地、無車位、無物業用房、無公廁等各種情況比較普遍;比較來說,寶鄉大廈、龍輝小區配套設施較好。

  (三)規模差別較大。調研的54個小區中,大的有龍輝小區559套,幸福小區三個區650套,小的有煙草小區僅8套。其中,20戶以下的小區有14個,21-50戶的有19個,51-100有14個,100-200戶的有5個,500戶以上的2個。

  (四)舊住宅多且分散。調研的54個小區中,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區占到35個,大約占到65%,大多為單位建設的職工住宅樓,多隨單位辦公址而建,比較分散;包括文筆小區在內,大多建設標準較低,多為磚混結構房。

  2、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物業企業發展情況。目前我縣在工商注冊的物業公司有7家。其中目前在我縣開展服務業務的有4家,服務小區6個,占小區總數的10%,住宅877套,占總住宅數量的22%;目前還沒有一家企業具有相應從業資質。

  (二)業主大會及業主員會成立情況

  目前,我縣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2家,分別為幸福小區、寶鄉大廈,但都沒有召開業主大會,通過逐戶上門認字、打電話征求意見等形式產生,目前都還沒有步入工作的正軌。

  (三)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

  調研的54個小區中,有3個由住建局的下屬物業服務部門管理,基本屬行政化管理,有29個小區由建設單位負責管理。物業機構管理的有14個小區,業主自治的有8個。建管不分,物業服務從屬于建設單位,沒有工程驗收的圖紙及相關資料,對小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全然不知;服務項目少,大多數物業服務只負責打掃衛生和看大門,好一點的小區有保安服務和維修服務,服務質量相對都比較差,服務制度落實不到位,沒有明確的服務標準;收費標準不一,最高的有每月每平米1.1元,低的每月每平米0.35元,還有部分單位職工住宅樓每戶每月收取25元;物業從業人員工資偏低,一般月工資不超800元,物業服務企業和從業人員都不穩定。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調研組認為,我縣城區居民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總體還處于起步階段,物業管理還不規范,不能健康有序地運行。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建設的遺留問題

  小區工程建設的遺留問題是形成物業糾紛主因,也是物業管理健康運行的最大難題。一是許多小區建設手續不完善,住戶入住后一直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二是工程質量把關不嚴,房屋在質保期內就出現一些質量問題,比如寶鄉大廈存在屋頂漏水、地基裂縫、地下車庫漏水嚴重等現象;三是工程未驗收,甚至未完工就入住的問題,如鴻福源住戶入住兩年多了,至今門前地下室還是個大坑,雨天不能排水,居民出行不便;四是未嚴格按照規劃建設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如綠化、花池、活動場地、停車位、供熱設施、物業用房等。這些問題引起住戶的十分不滿,怨氣和矛盾就會轉假到物業管理頭上,使得部分小區物業管理矛盾激化。

  2、歷史原因形成的問題

  一是政府于早期建設住宅小區,劃拔土地、定價出售,按照現行政策,住戶沒有完整的產權,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出現屋頂漏水、立面破損、排水不通等大的維修問題責任權利不清,無法解決。如文筆小區政府還保留有部分產權,沒有任何利益,卻還要承擔維修責任;幸福小區屬政府定價出售,專項維修基金至今沒有著落,屋頂漏水等維修問題得不到解決,矛盾日益加劇。二是部分單位建設的住宅樓,受當時條件限制,規劃、建設、用地等方面不夠規范,配套不齊、無綠地、無停車位、甚至無門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遺留問題得不到解決,住戶怨聲載道。部分由原單位管理,當房屋多次轉手,幾乎無本單位人員居住的時候就會放棄管理,部分原建設單位因機構改革已經撤并,由住戶自管。這類舊住宅小區約有半數以上,已成為廣大住戶反映強烈的熱點和難點。

  3、專項維修基金收繳不到位

  調研的54個小區中,僅有7個小區收繳了專項維修基金,僅占13%。收繳標準不統一,有按房價2%或3%收取,有按每戶5000元收取。由部分單位建設的職工住宅樓,已年久失修,漏水、排水等問題已嚴重影響到住戶的正常生活,維修資金沒有著落。由政府建設的文筆小區和政府定價出售的幸福小區目前房屋的維修問題也十分的緊迫。已收繳了專項維修基金的7小區,只有寶鄉大廈存入了專戶。

  4、物業企業的發展嚴重滯后

  通過當工商注冊的僅7家,掛靠服務的1家,都沒有取得相應的服務資質;物業服務人員素質偏低,年齡相對偏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正規的培訓,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只有5%左右,管理人員文憑在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

  5、物業管理模式落后,經營活動不規范

  部分建設單位、開發商把自建小區的物業服務作為照顧自己親友就業的一個途徑,把物業服務變成了管理,這種自建自營,建管不分的落后模式還普遍存在。全縣70多個小區中,只有不到10個是聘請物業企業管理。這種模式的運行無形中加大了物業服務企業的數量,加之我縣住宅小區大多規模較小,服務項目少,服務費標準低,收繳率低,造成企業管理成本高,形成虧損,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良性循環機制無法建立。部分單位建設小區,隨著本單位職工的減少逐漸放棄了管理,由住戶分單元、分樓推選部分住房或一些退休老干部管理,有的有點報酬,有的是義務服務。部分物業企業管理人員簡單認為物業服務就是看大門、打掃衛生、收取管理費用等簡單的事,對住戶反映的問題不能積極主動解決,管理跟不上,有的小區住戶反映有時幾天也看不打掃人員,服務工作遠不能滿足居民的實際需求。調研的54個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都沒有工程驗收的圖紙和相關資料,對小區建設的基本情況不清,大多小區沒有制定物業管理活動的相關制度或公約,少有的部分也得不落實。

  6、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機制尚未形成

  業主對物業管理認識模糊,不能正確處理維權意識與責任意識的關系。調研統計,有95%以上的業主對《物業管理條例》不了解或知道一點,對物管企業的服務要求往往會超出合理范圍。例如:在調查中,各個小區反映最多的頂層住戶出現樓頂漏水的問題,在業主與物業交涉未果時,往往會采取拒交物業費的方式來處理。有些業主認為我不交物業管理費是因為我不住或者不需要物業管理。使業主與物管企業之間關系僵化,陷入惡性循環的怪圈。

  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困難,業主委員會發展極度滯后。住房對業主大會缺乏認識,不愿意參加業主委員會,全縣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僅有幸福小區和寶鄉大廈2個,都是在相關部門確定好候選人之后通過上門簽字,打電話征求意見的方式產生。政府部門的宣傳教育和指導工作做的不夠。

  三、意見和建議

  針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調研組提出如下意見與建議:

  1、加強居民住宅小區的工程建設管理

  工程建設的遺留問題是物業管理工作的源頭問題,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落實工程建設的各項監管措施,要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根據我縣的實際,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小區建設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并嚴格組織實施,從根本上減少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規劃設計一定要明確物業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設施、對車位數量、綠地面積等內容;工程建設要嚴把工期和質量關;組織驗收,應將小區各類附屬工程(含地下管道隱蔽工程)列入驗收內容;要著力解決目前存在的未開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驗收即入住的問題。

  2、加強對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一是督促開發商依法在銷售房屋之前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并將之明示房屋買受人;二是嚴格落實開發商向物業企業移交各類竣工圖紙等物業資料并向房管部門備案的制度;三是強化日常管理,政府職能部門與居委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物業服務違法行為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違法行為;四是加大調處力度,及時化解各類物業管理矛盾糾紛。五是要組織不定期巡查,對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級差、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甚至取消在本縣轄區內從事物業管理的資格,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

  3、要強化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

  一是要主動介入,認真分析研究當前小區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大組織、協調、指導、幫助的力度,促進業主大會召開,業主委員會建立并有效開展工作,促進規范的物業管理公司入駐小區有較大進展;二是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的培育扶持,對物業企業的發展給予政策的扶持,組織好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條件成熟時可以組織其成立行業協會,為其自我發展創造優越的條件。

  按享受服務的等級收費機制沒有建立。區的物管運行成本不同、服務標準不同,收費標準自然不同,但現在的情況是各個小區之間互相參照,無論何種服務質量收取標準相差無己。

  二是要加強引導,盡快形成以質論價、質價相符、合同約定的收費體系,努力營造物業管理企業崇尚優質服務、業主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和諧氛圍;三是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著手制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后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范疇、合同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規范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區別新舊住宅、高層與低層、服務項目、服務標準、確定相應的指導性服務收費標準,促進物業服務健康運行。積極探索市場化運行的物業管理新機制,真正實現物業管理的雙向選擇。結合我縣住宅小區的現狀及特點,宜選擇部分條件較好的小區,如龍輝小區,寶鄉大廈、幸福小區,先行搞好試點,逐步推行。

  4、要健全物業管理體制機制

  首先,完善和規范物業管理行政管理體系,加強物業管理隊伍組織建設,配備專職人員,明確職責分工,將管理重心下移,充分發揮城管委,居委會等在日常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優勢作用。其次,要健全完善物業管理各項制度,積極探索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共同參與、相互監督的管理機制,確保物業管理工作健康運行。第三、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全面、及時、準確反映我縣所有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行政機構及管理人員情況、在我縣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管理企業情況、我縣所有物業的基礎情況、業主委員會情況等內容,為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5、要深化物業管理法規宣教

  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運用互聯網、電視臺、報紙、宣傳欄等傳播媒介,廣泛開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宣傳活動,強化對政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促進行政管理人員、業委會成員依法履職,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業管理企業遵紀守法,規范管理,更好地為業主提供服務;增強廣大業主的物業管理法律意識和消費觀念,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搞好物業管理不單是物業企業、政府、居委會的事情,而是需要全體業主和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們充分認識到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管理服務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據,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利,同時履行應盡的義務。

  6、要規范物業管理服務行為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要樹立質量意識,規范管理、優化服務,取得廣大業主和業委會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強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其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二是應當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統一收費,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對物業管理企業、服務等級、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舉報電話等進行公示,定期公示日常維護和重大維修費用的收支情況,使廣大業主明白消費。三是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廣大業主提供相應服務并達到服務承諾標準,對業主和業委會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時整改。四是落實物業承接驗收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查驗,以減少工程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物業矛盾和糾紛。

  7、要強力落實專項維修資金的收繳工作

  新近建成的小區條件較好,應嚴格督促落實,可一步到位,但一定要做好專戶儲存,合理使用等工作,確保正常運行,能起到示范帶動作用,如龍輝小區;對新開發的小區一定形成制度,確保落實;對政府及部門早其建設小區如文筆小區等,應盡快研究,加以解決。

  8、要積極推進舊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

  調動各方積極性,針對舊住宅小區物業規模小,較為分散,尤其是小區樓房陳舊、基礎設施差,物業管理難于起步的情況,逐個進行調研、分析,采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多種方法,解決處理好維修資金歸集困難、物業管理用房缺乏等問題,整合物業管理資源,完善物業管理條件,促進其盡快開展正常的物業管理工作,改善舊住宅小區的居住環境。可著手先行對幾個無物業管理小區進行新型管理工作機制的試點,通過總結經驗,逐步建立健全適應我縣實際情況的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模式,最終促其走上規范化管理軌道。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1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范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物業管理,近期,我區物價部門組織人員對城區物業服務進行調研,在引導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服務消費觀念,引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法經營、公平競爭、合理收費,如何進一步規范物業行業管理等方面出不懈的努力。

  一、基本情況

  我區物業管理行業起步較晚,正是朝陽產業,通過近十年的發展,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響進度緩慢,還存在市場化運行機制未健全、開發商影響、專業性的人才匱乏等問題。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據統計,目前,吉安市中心城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家,物業管理企業30個,管理房屋230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8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本區注冊一級資質物業服務公司尚無,注冊二級資質較多。所有小區均未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水平很難得到一個質的提升。目前我區多層住宅物業管理費用的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0.3—0.5元,高層住宅為每平方米0.7—0.9元。盡管如此,我市物業行業收費平均收費水平仍低于80%。物業管理費標準不高,收繳率低,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成為制約我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物業服務公司規模較小。我區隨著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由于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如果形成規模效應,則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市場化運作機制尚未健全。物業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場準入機制。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我區為中心城區,由于鄰近縣居民到我區投資購房置業者較多,有的購買多套住房不急于入住等因素導致空房率高,小區入住率不高,由于規定未裝修入住按50%交納物業服務費,不交納電梯運行費,而這部分人員未入住,并未減少物管企業的服務成本,再加上已入住業主交費意識薄弱,應交的物業費也收不上來,據統計,收取物業管理費達到90%以上,已經是非常不錯的狀態了。導致許多小區由于收費率低處于微利狀態,甚至產生虧損,造成物業管理企業難以為繼。二是由于我區物業行業還處于起步階段,許多業主對物業收費都表示不理解,業主繳費意識薄弱,造成物業服務收費率低,有的企業因難以全額收取物業管理費,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

  3、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戶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住戶無力繳費。如安置房、經濟適用房,業主很多是低保戶,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三是工程遺留問題隨著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戶不繳費的借口。四是由于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五是由于業主物業繳費意識薄弱。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隱性服務被忽視。不少業主認為,交了那么多的物業管理費,不就是有幾個保安和幾個清潔工嗎?這錢花得太冤枉。于是少交甚至不交物業管理費的現象時有發生。雖然物業管理公司提供了很多服務,但由于服務本身是隱性的,業主沒有因此得到很直觀的利益,所以業主很難感受到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六是有的業主僅比較其物業收費標準,而未比較物業服務質量,業主對收取物業服務費表示抗拒。特別是對停車收費及車庫及儲藏間、雜物間交物業費表示不理解。二次供水、電梯使用費分攤收取矛盾大。由于各種因素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費。七是不少小區的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收費不透明、不合理,亂收費、高收費,因而拒絕交費,此類問題很有普遍性。八是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與收費質價不符。在實際物業管理工作中,也確實存在物業管理公司服務不到位、服務態度不好、維修不及時、收費不規范等情況。這樣,造成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對物業管理企業產生意見,因而拒交物業管理費。九是當物價部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上漲水平和業主服務水平提高等情況,對物業收費標準作出調整后,部分業主不愿按提高后的標準交費。由于物業費收入收不到位,不少物業公司收支難以平衡,入不敷出,從而降低服務標準,對小區設備維護、清潔、綠化投入等工作打折扣,造成惡性循環,引起住戶不滿,陷入了物業公司抱怨收不足費而無法服務,業主抱怨服務低劣而不愿交費的怪圈。據全國價格舉報電話受理投訴統計,近三年來,業主投訴物業管理企業收費項目和標準不透明、違反規定亂收費,一直位居各類價格舉報問題的前三位。

  4、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筑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區看,缺乏一個強力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系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

  5、物業管理缺乏監管。我區所

  有小區均未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些業主往往不清楚自己可享受那些服務內容、有哪些服務標準,應交多少費用,如何監管物業管理企業等,這些問題使得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少服務、服務不到位現象時有發生,體現不出“質價相符、優質優價”的物業收費原則,對此業主意見,對物業管理的有償服務產生疑問,影響小區的正常管理運作。

  6、業主的消費觀念有待改變。部分業主物業服務的消費觀念沒有完全樹立起來。一是買房人對物業管理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二是我們國家誠信價值體系尚在初級階段。遇到問題,業主不是積極通過司法、行政手段解決,而是選擇隨意拖欠或者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方式進行,這種做法不僅損害了合同的嚴肅性,而且造成了住宅消費的誠信危機。三是一部分人存在從眾和僥幸心里,看到小區內有業主不交物業費,認為自己交了反而吃虧,所以也效仿著拒絕或者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收費不到位,最終利益受到損害的還是業主本身。物業費主要用于居住小區房屋公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等服務性開支。部分業主不繳費,等于免費享受公共服務,這對繳費的業主是不公平的。長此發展,不繳費的業主可能會越來越多,最終導致物業管理無法正常進行,房屋及設施將會失修失養,小區的保安、保潔、綠化將無人問津。

  三、對加強完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1、走強強聯合之路。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并、合并,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完善物業管理的市場準入機制。努力引入物業管理的市場競爭機制,明確規定物業公司的資質。加強物業管理市場整頓,對不符合要求和規定的物業公司、物業管理人員,堅決吊銷執照,注銷上崗資格證書,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要深入社區,加強日常巡查,對維修不及時、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直至降低或取消其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要繼續加強物業管理企業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強化檢查考核、資質審定、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等工作措施,促進我區物業管理行業的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提高我區的物業管理水平。

  3、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建立物業管理提前介入機制。從工程項目規劃立項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采納,為后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報審機制,應在售房前,向物價部門申報核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規定在向物價部門申報前期物業收費標準后方可售房,以減少不必要的矛盾。在物業管理企業在引導業主理性維權的同時,緊密聯系房地產開發商,不斷完善物業功能,確保物業建設質量和配套設施設備的齊全及有效維修養護。

  4、完善細化收費標準。建議盡快研究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細化《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各收費檔次對應物業企業應達到的具體標準,明確高層住宅另行收取的電梯運行費是否包含電梯維修、年檢費,電梯費用各樓層間的分攤比例問題,明確私家車庫、儲藏間是否要交物業服務費等問題,建議二次供水由供水公司統一管理,由供水公司向業主收取二次供水費。要建立市場化的收費機制,使物業管理服務向市場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目前售后房物業收費矛盾凸現,商品房矛盾相對平穩的特點,采取分類指導辦法,做到公開合理、質價相符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實行同一收費標準。

  5、應制定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提取使用程序。按有關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后,方可申請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鑒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著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房屋需維修,當年收取的大修基金如何提取使用的問題。目前,我區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從未提取過。

  6、簡化催繳物業費法律程序。當業主惡意拒交物業費時,現行辦法是由物業企業起訴業主,這樣將耗費物業企業大量的人力、財力,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的物業費都不足以支付訴訟等相關費用。建議明確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更為簡單措施或程序。

  7、妥善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市環衛部門向業主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為3元/戶、月,由物業企業代收。該部門所做的工作僅是從轉運站將生活垃圾運走,且不提供垃圾筒,現物業小區內道路衛生、垃圾外運至垃圾轉運站都由物業企業承擔,市環衛處每月向物業企業收取3元/月、戶的垃圾處理費。由于市環衛處并未提供相應服務,只做了其中一部分,故物業企業物業企業不應承擔3元/月、戶的垃圾處理費。

  8、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物業管理公司本身要注意加強物業管理水平,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規范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加大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正面宣傳和引導,讓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服務消費觀”,有效避免收費難的`問題。讓業主了解物業管理工作的內容,提高物業管理的商品意識。讓業主感受實質上是一種服務型的商品交換。物業管理公司需要引導業主的思想觀念要由物業管理的無償提供向有償型的商品提供方面轉化。

  9、加大對物業行業的監管力度。推進物業行業社會化、市場化進程,凈化地域性物業行業競爭環境。健全本市物業政策法律法規,形成完整、系統體系。

  10、進一步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范化,編制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11、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范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12、恢復物業小區服務收費年審制度。取消江西省發改委贛計商價字(20xx)975號《關于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第三條:“今后凡是涉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物業管理企業不再辦理收費許可證和不再實行收費年審制度,與之相關的罰則自行取消”。恢復物業服務收費許可證換發和收費年審制度,以便價格部門履行監管,加大失信懲誡力度。

  13、盡快修改、細化物業管理有關規定。《江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吉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物業管理發展的客觀要求,修改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成為迫切需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推動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盡快出臺。新出臺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應能充分考慮其可操作性、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指導性,兼顧市場雙方的利益,并在收費標準、服務內容、定價方式、收費方式等方面進行細化,進一步明確物業服務成本構成和服務內容,定價方式上吸收其他城市的經驗,實行菜單式計費方式,讓業主明明白白消費,物業企業清清楚楚服務。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2

  物業管理作為新興的朝陽產業,在我市已有十余年的發展歷史,這十幾年來,在各級政府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在廣大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物業管理從一個新生事物發展成了貼近千家萬戶、家喻戶曉的行業。為了更深入地了解我市物業管理現階段發展狀況,結合實際情況,通過實地走訪及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我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中發現問題歸納如下:

  一、收費難依然是制約我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的最大壁壘

  在調研中反映最多的問題就是收費難,雖然《物業管理條例》已頒布實施一年多,但業主的交費意識、物業管理觀念尚未完全形成,收費難依然是困擾絕大部分物業管理企業的首要問題。業主不交費的理由很多,主要是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到位和房屋質量等開發商遺留問題。物業管理企業收上來的物業費越來越少,從企業追求利潤的經濟本性來說,當收入小于成本或者利潤減少時,必然會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服務質量下降,于是更多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不滿意,從而不交物業費,這就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所以要搞好沈陽的物業管理,必須從培養人們的交費意識入手,努力提高收費率。

  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運行不規范,作用發揮不當

  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業主大會制度被作為一項重要制度再次明確,業主大會是全體業主的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作為產權人和物業使用人的業主是小區真正的主人,管理好小區應該是全體業主的共同愿望,所以物業管理不是物業管理企業一方的事,而是全體業主的事,業主應通過業主大會這一渠道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發表自己的觀點,參與到小區管理中去。但在調研中發現,很多小區的業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對小區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有些小區在全部入住幾年后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于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為小區正常的物業管理埋下隱患。有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范,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不具有合法性,其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代表全體業主。還有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但其成員對物業管理相關知識了解甚少,對其職責認識不清,缺乏足夠的精力、熱情,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不能起到應有作用。另外,個別社區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比較漠然,未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發揮應有的組織、指導作用,使部分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處于無序狀態。

  三、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這一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影響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提高和客戶滿意度的提升。其實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很多是源于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服務態度不好,很多問題只要正確溝通都是可以解決的,物業管理企業人員一定要樹立“業戶至上”觀念,才能把物業管理這項工作做好;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都會使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四、服務標準不統一,有待規范

  物業管理服務作為一種商品,不僅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還具有一定公眾性的特性。業主在購買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時候會與其他小區相比較,看看自己所享受到的服務在價值、價格上是不是最優的,但由于現在我市未對不同價格的物業費應具體提供那些服務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所以在業主進行比較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同質不同價,或者同價不同質的現象,這種現象會對業主在評價物業服務上產生影響。因此服務標準需要進一步規范。

  五、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影響物業管理企業正常經營

  開發商遺留問題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房屋質量存在問題;二是承諾未兌現,業主未得到承諾利益,園區內配套設施未健全。調查中,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管理人員反映他們小區內沒交物業費的業主有90%是因為房屋質量有問題,還有的是因為開發商承諾的配套設施沒有建,業主又找不到開發商,于是物業管理企業便無奈地成了替罪羊。此外,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為了擴大管量,對開發商妥協,降低承接標準接管物業,也為日后的管理工作埋下隱患。

  六、地方性法規建設滯后,影響物業管理行業規范化

  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已頒布實施一年多,對我市物業管理行業起到了積極的規范作用,但由于其全國性和指導性的特點,在解決物業管理中的一些具體問題時可操作性差,這就要求我市能盡快出臺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如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上的投票權數的確定等。

  針對以上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盡快出臺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等級標準

  按照“分等定級、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同質同價,質高價高,不同等級,價格不同,服務內容和質量也不同。由小區業主大會根據需要討論決定選擇具體服務標準,并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不搞服務不足,也不搞服務過剩。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服務,業主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物業管理企業定期公布費用收支賬目,讓業主明白消費,避免雙方因費用問題產生懷疑。

  二、加快業主大會制度規范化進程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成立業主大會,公開選舉業主委員會,使業主的合法權利得到保護,正當權益得到維護。經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要熱心公益事業,對這項工作有足夠的熱情,能夠在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起到溝通橋梁的作用,及時將業主意愿反映給物業管理企業,在遇有業主因開發商遺留問題不交物業費時及時向業主解釋,消除二者間誤會分歧,使小區物業管理在和諧的氛圍中正常運行。

  三、制定物業管理人員培訓計劃,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道德素質

  在提高員工專業技能方面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做好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2、制定計劃,分期分批對各類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實行“末位淘汰制”,競爭上崗,樹立崗位就是報酬的觀念;

  4、多渠道吸納有經驗的專業人才,與本地實際相結合,優勢互補,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在提高員工道德素質方面,要著力從培養其服務意識入手,說話、辦事時刻從服務者的角度出發。因為在物業小區里,住戶人數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作為物業管理人員不能對業主要求太高,應該多從自身找差距,擺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中多一份耐心,用自己良好的服務態度和優質的服務水平贏得業主的理解和支持。

  四、嚴格把好驗收關

  事實證明,開發商遺留問題是日后小區物業管

  理的最大難題,所以在小區竣工驗收時,相關部門必須嚴格把關,房屋質量、配套設施必須保質保量。物業管理企業在承接物業時也要詳細檢查物業情況,包括小區業主檔案資料等,不能因盲目擴大管量而為日后經營管理埋下隱患。

  五、盡快出臺地方性法規、規章

  由于各地物業管理實際情況存在差異,《物業管理條例》將一部分具體法規、規章的制定權交給地方,我們應根據我市物業管理實際,結合《物業管理條例》實施一年多以來的實踐經驗,盡快制定出臺實施細則,為解決具體問題提供操作性強的法律依據。

  六、加大宣傳力度,創造物業管理和諧的供給需求環境

  深入細致宣傳《物業管理條例》,讓廣大業主不但了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也能在適當時候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充分行使自己作為物業主人的權利。同時通過宣傳,也要使物業管理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使物業小區形成業主要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提供服務的互補狀態,促進我市住宅小區環境優化,推動整個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3

  隨著國家經濟建設的迅猛發展,國民收入的不斷增加,人們越來越重視生活的質量,當人們已滿足衣食溫飽之后,便對住宅環境及其所在的社區文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業管理在我國雖然是一個新興的服務行業,但也有20多年的發展歷史,應該說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它隨著國家經濟建設的迅猛發展,國民收入的不斷增加,人們越來越重視生活的質量,當人們已滿足衣食溫飽之后,便對住宅環境及其所在的社區文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業管理在我國雖然是一個新興的服務行業,但也有20多年的發展歷史,應該說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它由興起到發展,現已成為現代居民生活不可缺少的服務行業,物業管理究竟能否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作為一名物業管理專業者,在即將畢業之際,我作了一次實習調研。

  年xx月至年某月,為進一步鞏固所學知識,理論聯系實際,我在xx市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為期半年的訪問學習。在實習期間,我們受到了xx市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熱情接待。通過到公司各物業管理處的實習,我對各處的物業管理情況有了初步的了解。在這一過程中,我學到了物業管理工作中的具體業務知識,豐富了所學的專業知識,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調研對象的基本情況

  xx市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位于錫城北門楊木橋小區xx內,東連錫城路,南臨滬寧鐵路,西靠鳳賓路,北依213國道,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獨立法人企業,資質等級為三級,注冊資金為100萬元。

  近幾年來,公司始終貫徹“以人為本、誠信服務”的理念,遵循“優質高效、一流服務、信譽至上”的宗旨,并擁有一批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取得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的高素質管理人才,造就了一支思想正、技術強、作風好的物業管理隊伍,公司先后成功接管了xx、xx二期(民豐西苑)、綠洲花園等小區,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面對行業競爭激烈、困難重重的物業管理市場,公司策劃了一條良性循環的發展道路。目前,我們正在積極準備質量體系的認證工作,并已取得內部審核員資格證書。公司承諾:嚴格按照“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的達標標準,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工作圓滿完成,為業主創造一個文明、整潔、安全、有序的生活環境,營造一個賞心悅目的生活空間。會一如繼往、不斷創新,力爭為錫城更多的業主、住戶提供優質、安全、舒適的服務,進一步提升企業形象,精心打造“新橋物業”的企業品牌,使新橋物業成為物業管理行業中一顆璀璨的明星。

  二、調研的目的和意義

  “實習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學了三年的物業管理,總是想把所學的知識用到實習中去,這是我調研的目的之一;另外,想對現階段物業管理行業在社會上的發展狀況做一個了解,以便為今后正式走上工作崗位做一個堅實的基礎,這是我調研目的之二;物業管理雖然有良好的發展前景,但從物業管理的現狀來看,行業內部和社會環境之間有一系列的問題需要解決。只是隨著社會經濟進一步發展,為物業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行業內部不斷自我完善,這樣,物業管理的美好前景才能變為現實。我想通過此次實習,我會對物業管理有一個新的認識和體會,會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理論聯系實際,把自己所學用到社會實習中去,注意把書本上學到的物業管理理論知識對照實際工作,用理論知識加深對實際工作的認識,用實習驗證所學的物業管理理論,探求物業管理工作的本質與規律。從小方面講,為自己以后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而努力;從大處講,也為物業管理行業走上成熟和健康發展之路貢獻自己微薄之力。

  三、調研的方法和范圍

  本次調研我主要調研分析了新橋物業各管理處開展物業管理有關工作的特點、方式、運作規律,對管理處的設施管理、事務管理、保安管理也有了初步了解。在調研期間,我主要采用了現場采訪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現場調研等方式,完成了調研工作。新橋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現在有三個管理小區,分別為xx、民豐西苑、綠洲花園。

  四、調研的結果及分析

  在實習期間,我深深體會到了新橋物業的優勢,以及其在黃巷街道的影響。雖然新橋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僅經過了短短幾年的發展,卻取得了如此大的成績,這與新橋人辛勤工作勇于創新,敢于挑戰的精神是分不開的。但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也發現了這其中存在的一些影響新橋物業發展的問題,現總結整理如下:

  第一、內部管理不規范。首先,幾處的物業管理差不多都沿襲了舊有的管理模式。部門分工不明確,制度不健全,少有程序化、規范化的工作流程,大部分進行著簡單粗放的管理。其次,由于物業管理牽扯到的問題眾多,各處體制不健全,各種關系錯綜復雜,需要協調、處理的關系眾多,使得各物業處把大量的精力放在處理各種關系上,處理好這些關系當然有利于公司的發展,但當因此而忽視了內部管理與對外服務時,就難免本末倒置了。這樣就影響了物業管理健康的發展。

  第二、責權利不明。責權利不明是影響公司發展的主要障礙。例如:一些房屋維修問題、設施設備配套問題,都可以較好的協商解決。但更多的卻是使物業管理工作無法獨立開展,許多問題都需要層層審批,造成了多頭管理,影響了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提高和物業管理的健康發展。還有,各物業管理處內部、各崗位之間責權不明,崗位職責分工不合理,人員配備不科學,造成了工作效率低下,工作鏈斷檔,工作流程不流暢,使一些工作不能正常、快捷有效的完成,大大影響了服務水平的提高。

  第三、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由于企業從業人員,相對缺少專業知識,大部分是中途搞物業,盡管經驗相對豐富,但缺乏系統的理論知識。并且由于觀念、資金等問題,企業很少引進專業的管理人員,這就導致了服務意識較差,觀念創新匱乏,使得物業管理難以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五、調研體會及建議

  通過在實習中理論的研究和實習的磨合,我提出自己的幾點建議和方法:

  1、建立規范、高效、專業化的隊伍,作好基礎管理是關鍵。優秀的基礎管理是作好物業工作的基點而員工素質則是優質服務的決定性因素,也是一個物業企業能否持續發展的壯大的關鍵。

  (1)、規范服務人員形象,加大企業宣傳力度。規范形象包括儀表、語言、行為三個方面,儀表規范要求我們的服務人員要持證上崗,統一著裝,佩帶明顯的標志。語言形象要求服務接待人員要講普通話。比如說在服務人的電話接待中要首問“新橋物業,可以為您做什么”語言要盡量熱情委婉,包括在與業主產生矛盾的時候,“新橋物業”應該成為每一個員工的口頭禪,這樣也有利于企業的形象宣傳。行為形象要求每一個崗位的職工要工作規范,盡顯專業風采。這一點對我們的保安人員顯的十分重要,在小區里保安人員擔任著維持公共秩序的職務,所以在工作中要盡量達到軍事化的標準,例如不要出現走路吸煙、打鬧的場面,以免給業主造成不良的影響。物業是一種服務行業,其行為其實就是一個服務的過程,即服務傳遞過程。表情愉悅的工作人員可以平息由于服務缺陷給業主帶來的不滿和怨言。此外,服務人員的形象也是公司服務的一個有形展示,向用戶傳遞公司的良好形象。

  (2)、健全與物業有關的規范規章及各種檔案保持制度。完善的規范規章可以規范員工的行為,有利于整個服務流程的再造,有利于提升企業的外部形象,其更是以后創優、9000認證的必不可少的環節。所以,對內要建立員工的崗位責任制、工作內容要求并且要確保能落實下去,內部制度的設立要無時不刻的表現出一個絕對服務者的形象——以業主為中心,輻射每一個員工的行為。對于外部,我們要建立裝修制度、房屋巡查制度、設備檔案管理制度等齊全的公眾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我們的每一個公眾制度的建立都要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措辭要盡可能的人性化。這樣有利于建立清晰合理的服務流程,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使每一個責任事故的發生都能找出相應的責任人,并能配合相應的獎罰激勵措施。

  (3)、充分重視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作用,使之成為物業與業主溝通的橋梁。全體業主是整個小區物業的所有權人,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則是他們的代表機構和代表,也是小區重大決策的擁有者,所以物業管理人員要充分重視其作用,處理好與他們的關系。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同時

  也是物業企業的監督者和協助者。一些重大的物業事項(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年度預算、物業公用部位的經營等)必須要業委會審批,否則有時物業的好的想法,可能會變成違法的行為。此外,在日常的管理服務中,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召開與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的座談會,以征詢在平時管理中的不足和缺陷,來完善自己,同時也要把對業主的合理要求和一些個別業主的不配合現象對業主委員會給予明示,請求其協助解決,做到雙方心中有數,必要時要達成書面協議。

  2、服務管理要以專業化為方向、寓法制化于其中,走程序化的道路。

  (1)、以專業化為方向,首先要打好它的專業基礎,即讓大多數的員工掌握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因此企業要建立氣氛活潑、富有彈性的學習型網絡。比如說公司內部要定制各種及時、快捷、方便的.書刊、報紙等專業的學習媒介,配置現代的信息網絡(因特網、局域網等)使各個項目的先進的觀點成為公司的共享信息,通過學習讓廣大員工的思想“站在新橋,跳出新橋”,以一個領先行業的思想和心態去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此外,公司還應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培訓班、外出學習,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對于外出學來的東西,不能搞純粹的“拿來主義”,一定要適時而變、因地制宜,主要要符合本公司和本小區的實際情況,否則只會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實習期間,我接觸到的小區管理處很少有專業的書刊和書籍,因此這一點顯得特別重要。對于專業技能,因為其是服務質量的基礎,所以我們要鼓勵員工提出改革技能的辦法、參加國家的技能考試,對取得一定成績的員工要給予獎賞,由此形成一個“學以為用、從用中學”的的良性循環。再次,專業化還要求明確部門結構、完善專業重組。舉例來說,綠洲花園由于人員配置少,一個人要負責許多方面的事情,所以在一些檔案的管理上以致出現了些許的混亂。因此,對于部門結構我覺得要有明確的劃分,并且各部門要形成自己的責任和崗位規范且有相應的配套設施。最后,專業化重組就是要針對各個部門所使用專業的特色,展開專業知識的整合,使每一個員工具備一專多能,比如說保安、綠化、工程部門在部門明確的基礎上可以做到“人人都要學、事事都能懂”,在負責人員不到位的情況下,可以處理應急情況。

  (2)、寓法制化于其中,就是要求公司的每一個行為都要與法律政策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系,這也是我們在工作中始終都能占據主動地位的關鍵,尤其在處理不可協調的糾紛中其作用更是可見一般。物業企業每時每刻要有法律自我保護意識,即在每一個潛在的法律糾紛中我們要有作為。舉例說在綠洲花園,我看到小區路面坑坑洼洼,如果在業主看房或是驗收時,就存在了一個潛在的跌傷危險,而我們的物業沒有給予任何的警告,這就是我們的不作為,一旦發生事故我們就要承擔責任。如果我們給予醒目的警告,那我們只可能不承擔責任或是承擔連帶責任。所以法律上的自我保護意識應該被我們的每一個員工牢記在心,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物業管理是一個特殊的服務行業,它集勞務、智慧、管理為一體,管理和服務的對象是“人”,最終目的是“滿足他人的需要”。這里談到的“管理”,絕不是單純的“約束”。“管”是約束,“理”則是疏導,只有把約束和疏導有機結合、融匯,才能實現有序、有效的管理過程。所以其經營管理的復雜性就不同于一般的生產制造型企業,它的經營和管理是系統的、科學的、活性的、充滿人情味的,是一個既涉及自然科學又涉及社會科學乃至心理學、行為科學的廣泛領域。

  未來我國的物業管理水平將逐漸與世界水平接軌。因此,發展的道路是漫長的,我們每一個從業人員都應抱著為之不懈努力的決心。我們有信心物業管理行業會越走越好!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4

  物業管理是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職責是集中多種管理服務職能,整合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有效地幫助居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從而不斷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優化居民生活環境。隨著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城市居民對生活質量和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與日俱增,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作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自然成為了物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責。當前,由于消防警力、業務經費、管理體制、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多數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大部分物業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不明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加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缺乏信任基礎等原因長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單位、小區特別是多產權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災隱患。當前,各類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一、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多數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法律意識觀念不強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法律法規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了解不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十條,都明確規定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然而,一些物業管理單位對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違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動性,直接或間接地縱容了各類火災隱患的滋生和生長。

  (二)一些物業管理人員消防業務素質不高

  在平時在履行消防檢查時發現:個別物業管理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缺乏相應的消防專業技術知識,學歷層次、專業技術偏低,安全意識差。大部分小區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單位僅滿足于有人在崗,而值班人員對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種消防設備的運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況卻不甚了解,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運行的正常與否毫不關心,對消防控制中心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聲響不聞不問。有的值班人員能夠發現問題,但不會解決問題,更有甚者直接關閉了之。一些單位消防器材無人管理,內部消防設施、器材被盜現象嚴重,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損壞突出,消防設施器材長期處于缺損狀態。一些單位與開發商、業主相互推諉、扯皮、推卸職責,缺少協調配合,導致舊的火災隱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災隱患又迭出不窮,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設施的功效特別是聯動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設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資上百萬的消防設施形同虛設,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明

  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其最終目標是服務于與業主的各項合同約定,也就是說,其只對合同約定的內容負責。而目前普遍情況是物業管理單位在與業主的交接過程中有很多單位和業主對消防設施的管理沒有明細的合同約定,致使物業公司對消防設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確,而大部分業主特別是住宅小區業主也基本不關心除電梯運行及環境衛生等以外的公共設施的管理,導致部分消防設施不能時刻處于工作狀態,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時得到恢復,影響了設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業對部分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的業主缺乏管理

  部分業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場所的小環境,而缺少對建筑、小區整體安全的考慮,借著裝修之名,肆意擴大裝修面積,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擅自增加夾層擴大防火分區,改變建筑結構、樓梯形式,封堵排煙口、強占圈圍疏散走道等,而物業單位為追求經濟利益,害怕得罪業主,未盡到勸阻和管理責任,在本單位無力解決的情況下未及時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妥善處理相關時宜,而只是認為我不是執法部門根本管不了這些事情,從而放任發展,增加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和火災負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災隱患;

  (五)物業管理單位準入缺少消防必要條件

  物業管理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雖然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對物業管理公司擁有的技術人員數量上有明確要求,但沒有規定消防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別是非住宅小區高層建筑的物業管理企業基本上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派生出來,雖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產開發商,建設和管理不分的體制嚴重制約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工作開展;

  (六)消防設施日常維修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業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場地的使用、車輛的停放、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等方面業主與物業之間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雙方產生不信任和糾紛的情形,加上傳統的“主仆”觀念影響,物業管理處于被動弱勢地位,導致物業管理費用不能及時收取。同時現有法律對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規定,要求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作為實施單位,提出年度使用計劃及分項目維修經費預算報告書,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將維修基金分批撥付實施單位,其操作程序復雜,很少有物業單位有決心和耐心去申請和使用這筆經費,致使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公共設施維護保養經費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納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疇

  在日常的監督執法過程中,筆者遇到這樣的情況,由于與業主之間存在尖銳的矛盾,有些物業管理單位未通過任何移交手續擅自撤離小區,致使小區的日常管理全面癱瘓,而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隨即聘請了新的物業單位進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門進入該小區進行監督抽查時,往往注重對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與監督,但由于原物業單位未將建筑主體的審驗情況及消防設施的相關維護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而業主委員會也沒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委托物業單位管理范圍,則新物業管理單位就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消防部門只能把責任落實到業主委員會。但業主委員會是由所有業主選舉產生的非法人臨時組織,不具備法律責任承擔能力,這就極大地增加了小區火災隱患的整改難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門的工作量。

  二、解決當前物業管理中消防安全職責不落實問題的對策

  (一)進一步明確和完善相關法律規定

  政府相關部門應根據目前物業管理的現狀,加緊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完善組織機構,確保業主委員會人員的相對穩定。規范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處置問題的程序,明確合同約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規定每幢建筑(或小區)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應通過競標形式進行,嚴禁單產權多使用建筑或多產權建筑開發公司委托下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設施的委托管理作為業主聘請物業公司管理的.先決條件,確保消防設施有人管理,明確物業管理單位的接管時間并完善建筑消防設施移交的手續;

  (二)提高物業公司的準入門檻

  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應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單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并把通過消防專業培訓且取得相應的消防資格證書作為核發物業管理單位資質證書的前置條件。同時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門與建設房管等部門之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物業管理單位的相關信息,把物業公司擁有消防專業人員的數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強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納入物業管理單位資質申領、等級評定的范疇,提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三)加強對物業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導

  區級政府應將街道、社區范圍內的物管單位納入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圍,定期保量的對轄區內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把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管理作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并把物業管理單位納入日常監督管理的視線,把規范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作為加強各類建筑、小區消防工作的基礎內容,同時,物業單位要主動地與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聯動機制,一旦發現小區內出現違章違法行為,物業單位應及時報告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切實將一些隱患扼殺在襁褓之中。同時,相關職能部門也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存在火災隱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單位及個人應依法嚴肅處理,從嚴處罰;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訓力度

  切實加強對物管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街道安全辦要具體抓好摸底、統計匯總工作,督促落實,防止漏報漏訓。通過培訓,使物業管理人員增強消防安全觀念,切實學懂學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各項消防安全職責,樹立起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管理人員要做到會報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力爭使物管單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崗位人員素質有所提高。

  (五)規范對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

  《物業管理條例》已明確了維修基金制度相應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將直接影響到每一名業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完善規范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應明確公共部分具體設施設備相對應的維修基金使用原則、程序等,建立物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防火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切實解決火災隱患、經費等問題,對于需要動用房管部門的專項修理基金,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應幫助物業單位協調各業主,或者物業單位以粘貼公告的形式告知各業主,以便盡快地啟動維修基金,以保證火災隱患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整改。總之,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牽系于千家萬戶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協作,共同努力,物業管理單位充分認清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義務,努力為居民的安居樂業和城市的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證,才能營造居民小區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共同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5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加強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成為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為此,今年3月至6月,我們聯合開展了加強石景山區物業管理的調研,目的是全面了解我區物業管理現狀,反映群眾所關心的物業管理實際問題,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和區域形象的提升。此次調研聽取了區建委關于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基本情況的介紹,實地走訪了部分居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召開了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物業公司、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等單位參加的不同層次的座談會,發放了近千份居民調查問卷,搜集了關于加強我區物業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

  據調查,我區共有各類物業建筑面積20xx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積約1200萬平方米。2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105個,其中,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建成入住的小區46個(包括各類家屬院,不包括軍產),占44%;

  九十年代后,按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綜合開發建設而成的小區59個,占56%。已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79個,占居住小區的75%;

  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11個,占實行物業管理小區的14%。全區共有物業管理企業68家,其中在我區登記注冊的44家,在外區注冊的24家,從業人員6000余人。目前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內多種管理形式并存,既有商品房、承租房、房改房、拆遷房,還有康居房及單位直管樓等。

  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級階段。目前仍然沒有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占25%;

  抽樣調查問卷顯示,未收取物業費的小區占33%。同時,近年來我區部分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獲獎,物業管理覆蓋率呈上升趨勢。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偏低。統計數據顯示,與北京市整體水平相比,我區轄區內注冊登記的物業管理企業數量少、規模比較小,資質等級偏低等;

  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三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基本建立,20xx年8月以來,成立了專門的工作機構,加強了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督檢查,開展了物業管理規范化活動,積極探索社區物業管理自治方式,開展物業管理試點工作,推進物業管理市場化進程,進一步加強了我區物業管理行業政府監管的工作力度。

  二、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積極推進通過公開招投標選聘前期物業管理企業,著力搭建社區自治的新型組織平臺,物業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也總結了一些寶貴經驗,但由于體制、觀念、機制等因素的影響,我區物業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1.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是各地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區也不例外。問題主要包括變更規劃、配套設施不落實、房屋及附屬設備質量不合格等等。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管理階段并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矛盾集中到物業公司身上,據調查問卷顯示,77%的受訪者認為居住小區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管理責任,69%的受訪者認為居住小區技防措施不健全。

  2.物業管理公司定位不準確。我區現有物業管理企業規模小、資質等級低,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偏低,經營管理理念陳舊,市場競爭力不強。我區登記注冊的44家物業管理企業中,按資質分類,一級資質僅有2家,二級資質也只有3家,三級資質39家,與全市整體水平比較相差太遠;

  按照性質分,24家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17家由單位后勤部門轉制而來,2家是直管公房房管所改制企業,這些物業公司受計劃經濟企業體制的影響比較深,有些企業甚至仍按照事業單位方式運作,以管理者自居,服務意識差;

  有些企業低水平服務、高標準收費,甚至出現亂收費;

  有些企業錯誤認為物業管理從業人員門檻低,缺少對員工的培訓和嚴格規范的制度管理,造成人員素質普遍偏低;

  有些企業不經業主同意,擅自經營物業共用部位,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3.部分業主觀念陳舊且缺乏組織性。我區部分居住人群收入水平不高,對物業管理收費的理解尚未到位,不愿意按照目前價格享受較為全面的.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普遍存在維權意識強烈而責任意識淡薄,經常出現業主權利濫用現象。據調查問卷顯示,只有1%的受訪者對《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很了解,不了解的多達37%;

  71%的受訪者表示不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有關房產權利方面的規定。

  業主相互不熟悉,往往出現“誰都可以牽頭成立業主大會,但誰都無法真正成立業主大會”的無序局面,業主委員會的權威受到質疑。據調查問卷顯示,78%的受訪者所居住的社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

  當居住方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更多人傾向于選擇通過居委會維權;

  87%的受訪者認為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居委會作用發揮好。

  4.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公共服務水平有待提高。物業與園林、環衛、公安、交通、市政等管理部門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職責劃分和相互配合的問題,有些是行政監管關系,有些是業務合作關系。目前,我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以及與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居委會等相關部門的關系還未理順,責權利的劃分有待進一步明確,公共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此外,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銜接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本應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職責被人為地轉嫁到了物業公司,使物業公司客觀上既承擔一個企業的責任,又承擔著部分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能等等。

  三、關于加強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建議

  石景山區地處城鄉結合部,物業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探索適合我區實際的物業管理模式。通過此次調研,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議供有關部門參考:

  1.推廣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在正式接管物業之前就參與物業管理小區的“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銷售—管理”等過程。這樣有利于避免開發項目在設計、施工和配套方面出現后期物業管理難以解決的問題,從源頭上減少開發商遺留問題對物業管理的隱患,有助于形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及業主和諧相處,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建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從政策、資金、管理以及技術手段等多方面問題入手深入研究,加強引導,推進我區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工作。

  2.發揮物業管理行業協會作用。要充分發揮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的作用,在為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交流平臺,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協調利益沖突,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作用。協會應著力開展以下幾方面的工作:摸清行業基本狀況,研究行業發展理論;

  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范企業經營行為;

  反映企業合理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開展各種形式活動,形成行業的凝聚力;

  正確引導輿論宣傳,樹立行業良好形象;

  加強從業人員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形成在職繼續教育的長效機制。

  3.推動各方思想觀念轉變。在對開發商誠信考核中,要增加其開發小區物業管理好壞的考評,使其注重樹立品牌意識,做好建管銜接;

  行業主管部門要改變姿態,充分利用全方位的媒體手段主動宣傳物業管理的必要性,積極推行我區一些社區典型做法,如七星園小區,引導廣大業主維好權、用好權、盡好責;

  物業管理公司應拋棄行政管理的方式,加大對業主的情感投入,與業主建立良性互動,用更好的服務取得業主理解和配合,同時要像首鋼物業公司一樣積極向外尋求發展機會,過度期采取兩種體制并存的運做模式。政府有關部門和社區組織應組織成立物業調解協調機構,繼續完善社區黨委、居委會、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四方自治組織的聯動議事平臺,理順物業管理體系,建立基層管理長效機制,推動業主大會組建工作。

  4.探索我區物業分類管理模式。我區物業管理有特殊性,應針對居住小區的特點探索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對于一些老舊小區來說,由于觀念限制和硬件條件的制約,讓居民出錢引入物業公司很難行得通。對這類長期以來欠賬較多的老舊小區,政府有關部門及產權單位應加強資金的合理投入,探索規范的物業管理以外的新形式,如充分延伸居民委員會、房管所的作用,或發動群眾建立自我管理的自治組織,力求用比較低的成本解決物業管理的基本需要問題。對于新建商品房小區,政府應加強引導和約束,引入市場化、專業化的管理模式,為企業創造更好的公平競爭環境,逐步打造代表自身核心競爭力的物業管理企業品牌,為建設和諧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5.大力提高居民區自治水平。物業管理處于發展時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無巨細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會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調整,就有可能陷入無法緩解的對立困境。因此,在我區物業管理中,要將鄉規民約納入法治體系,通過規劃居民區建設的內容,完善鄉規民約,提高居民的權利義務意識,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基礎上,承擔民主管理的責任。建議選擇部分小區先行試點,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剖析居民區中缺乏公德的表現,針對性地建立鄉規民約,培育一批五好家庭、星級文明戶、文明樓等品牌項目,堅決反對在居民區生活中地極端個人主義等自私自利現象,大力提升小區的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水準。

  6.提高物業公司服務質量。物業公司應結合實際需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造自己品牌,要通過提高員工知識技能的培訓,運用先進的管理手段,在企業內部應崗位明確,職責分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績效考核體系,降低企業管理成本,同時應充分利用自動化設施,加大管理智能化的科技含量,更有效地實施各項管理服務。要從日常檢查、客戶交流、業主滿意度調查、管理費收繳、相關信息反饋等方面了解物業服務是否滿足業主的需求,從而制定相應的措施,有條件的企業應積極建立ISO9001標準體系,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

  7.完善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現行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包括《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的規章制度,但缺乏與法規相配套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如:業主委員會運作;

  物業管理招投標;

  住宅維修基金管理;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設置使用;

  業主委員會的法人地位及其職責、權力和義務;

  明確物業管理企業、業主管理委員會、居委會三者之間的關系等,致使近期物業糾紛案件數量增多,并形成群訪,區法院200 年就受理物業糾紛522件。建議積極通過人大、政協等呼吁相關部門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和法規文件,使其更具體、更具有操作性,使之真正能夠規范和指導市場運作。

  隨著物業管理水平的不斷完善,隨著物業管理機制的不斷創新,隨著廣大業主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隨著政府對物業管理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相信我區物業管理企業必將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和市場競爭力,不斷出現新的整潔、美觀、安寧、舒適的宜居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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