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采購合同模板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采購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采購合同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的,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羆郟?合??攪硇薪崴恪?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督,清點大件,檢查樣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但如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購合同 篇2
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采購電線電纜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交貨時間、地點:
1、第1批訂單在20xx年 月號運至 甲方指定地點,其余按采購計劃執行。
2、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進行簽收。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所供材料為合格產品,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乙方應提供廠家資質、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等證明資料,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甲方可采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并追究違約責任。
2、乙方所供材料及證明資料應符合本工程監理的驗收要求。
第四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1、支付方式:銀行轉帳
2、結算方式:貨到付清款。支付貨款時,乙方提供相應正規的發票。
3、甲方使用剩余的不影響使用或未拆封的電線電纜,以原價退回給乙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
2、按訂單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質量問題引起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賂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采購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雙方就采購貨物及相關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供方安排送貨并承擔運輸費用。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3日內。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并滿足需方要求。
五、風險承擔:貨物交付前一切風險均由供方承擔。
六、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 □企業標準 □行業標準 □國家標準 □產品說明書
七、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后,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催告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八、除產品質量以外問題不予保修,保修為一年,合同簽訂日起。
九、結算方式:現金。 價款的支付:
十、違約責任: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周,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計算),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10%,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在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藥品名稱
產地
規格
單位
供貨價格
出廠價格
零售價格
數量
金額
交貨時間
人民幣(大寫)
(如空格不夠用,可另附)
第一條: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采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并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并報衛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
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①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
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采購量的采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采購周期內合同采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采購周期繼續采購,直到合同采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并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采購周期: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采購合同:網上簽發的批次采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布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fc)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采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jlmzc)、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采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1)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5)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2)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招標人(醫療機構)按采購合同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招標人
招標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標人
招標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采購合同 篇5
甲(買)方:
乙(賣)方:
甲方向乙方采購原材料——油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采購貨物特點及使用要求,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合同文件由下述文件組成
1.1 合同協議書
1.2 “貨物采購訂單”及“乙方油漆報價表”
1.3 乙方提供的由國家權威機構出具的油漆質檢報告。如有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將與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貨物及數量
2.1 本合同所稱“貨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及甲方簽章確認的采購訂單所明確的內容,向甲方提供的油漆及其相關技術資料和證明文件。
2.2 貨物數量(詳見雷沃家具“貨物采購訂單”)是根據甲方采購訂單計算的需要量。甲方以實際收貨數量結算。
3.合同價格及有效期限
3.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雙方根據本合同要求對因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進行賠償的權利。
3.2 供貨價格按所附價目表,但因市場原材料價格變化異動,而使供貨價格發生變化時,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由雙方協商確定。
3.3本合同所確定之合同單價是貨物含稅(17%的增值稅)到本合同5.1中的甲方倉庫的價格。
4.支付
4.1 乙方同意甲方在所欠貨款累計總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佰萬元(大寫)甲方在每個月的月底之前付清上個月乙方所供甲方貨物的全部貨款,鑒于甲方的良好聲譽,乙方同意給予拾伍日的付款寬限期。
4.2 本合同及本條所稱的“月”均為依公歷計算的自然月。
4.3 如甲方無故拖欠或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支付所欠乙方的貨款時,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按約定開始結算延遲付款的違約金,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4 每月28日前,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國家正式增值稅發票給甲方。
4.5甲方與乙方每個月15日前對賬一次,并簽署乙方提供的“對賬結算單(“對賬結算單”加蓋公章有效)。經過甲方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署的“貨物采購訂單”、產品“送貨單”、“對賬結算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6甲方貨款必須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上的銀行賬號匯入。否則視為乙方未收到甲方的付款,并由甲方承擔違約所致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5. 供貨時間及地點
5.1 供貨時間:油漆常規品種為乙方自收到甲方“貨物采購訂單”之日起四個工作日,非常規品種由雙方按訂單約定,至遲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供貨地點:甲方倉庫位于:
5.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貨物堆放地點”,乙方運輸至甲方的貨物以卸下至乙方倉庫為貨物實際交付,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實際交付之后轉移至甲方。
5.3 如果乙方在發貨、運輸、裝卸過程中丟失、損壞、錯發或錯裝貨物,乙方應以其收到的由甲方發出的原“貨物采購訂單”為依據補發或改正。
5.4甲方接受貨物時,發現貨物在運輸中破壞而無法接受時,甲方必須當場在產品“送貨單”上注明破損貨物的產品型號、規格、數量、名稱并與乙方送貨人共同簽章確認。否則,運輸中破損的貨物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6. 質量要求及雙方權利義務
6.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油漆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以及國家環保和消防強制性要求。甲方對油漆性能有特別要求的,如重金屬含量指標、油漆抗黃變性能等特殊指標甲方應特別說明,并由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合同。
6.2 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加蓋公章)、生產許可證、3C認證,省級或省 級以上權威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該檢測報告的有效期自批準之日起一年。
6.3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貨物必須具備質量檢驗說明書。
6.4 貨物及包裝的質量要求:以乙方提供的經過乙方蓋章的有關產品包裝書面說明文件為準。
6.5 甲方使用乙方產品過程中,如果發現質量異常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派技術人員解決,同時采取適當措施以避免損失的擴大,如果因不遵守本條規定而造成損失擴大的,乙方對于擴大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6.6 因乙方油漆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損失,經雙方共同確定的國家權威檢測部門鑒定,予以解決,證實為乙方產品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7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產品的相關技術和施工工藝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配套產品,甲方未按乙方的技術和工藝要求使用產品的,發生的質量問題及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6.8 退貨:
A、非常規產品,雙方協商退貨。
B、已經開啟或使用過的貨物不能退貨。
C、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保質期不足三個月的產品不能退貨。
6.9 甲方每月不定期抽檢兩次,抽檢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7. 附隨義務
7.1甲、乙雙方必須在雙方確認的油漆色板上簽字并蓋章,以證明雙方已按合同約定檢查并確認該材料作為貨物和質量問題的驗收和鑒定之依據,簽章過的封樣材料由雙方各留一份為憑。乙方應對提交資料中各參數的真實性負責。
7.2甲方承諾購買乙方的產品是為了自用,不是用于轉手買賣,否則即屬甲方根本違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人民幣伍拾萬元的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還可以根據相關證據向甲方主張全部實際損失。
8. 違約責任
8.1甲方對乙方產品的使用,僅限于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價目表上的產品。本合同價目表外的油漆產品,若乙方無法按約定期限交貨時,乙方應在在收到甲方“貨物采購訂單”的二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采購部另行采購。乙方在接到并書面確認甲方“貨物采購訂單”后,在未通知甲方不能發貨的前提下,如果不能按期交貨,每延誤一天,按該次油漆訂單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到該次訂單油漆到貨。
8.2 乙方的油漆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8.3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導致不能交貨或交貨延期,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在事故發生七日內,將災害發生地有關部門出具證明文件郵寄給甲方。雙方認為有必要繼續履行本合同時,通過協商后修改合同條款。
8.4 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若由于甲方不能按時付款而導致雙方停止業務往來,則甲方所欠貨款必須在最后一次訂貨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并對甲方未按本合同 之約定的時間支付拖欠貸款的金額按照每天按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8.5甲、乙雙方對因業務往來所獲得的對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等有關可以為權利人帶來利益的文件、信息,均有義務進行保密,雙方保密義務不因合作的終止而結束。
9.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 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是雙方合作確定的法律文件,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在本協議書上簽字并蓋章后即生效。
10.3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聲明條款
11.1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11.2 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11.3甲乙雙方承諾本合同內容中雙方的名稱、地址、郵編、電話、傳真、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均真實、合法、有效。雙方的書面通知以傳真、快遞的方式到達本合同中的聯系方式即為有效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在國內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 (乙方)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0539)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辦公家具供應及有關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辦公家具生產、供貨、運輸、安裝、維修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采購辦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及其下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05039)。
2.適用范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05039)。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協議承諾
4.1甲方確認乙方為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采購供應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用戶提供辦公家具供應及有關服務。
4.2 如用戶提出要求,乙方有義務免費為用戶設計家具樣式、制定采購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戶供貨時應與用戶簽訂供貨合同,確定產品數量、質量要求、價格、服務等。
4.4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必須是符合國家強制性環保要求,達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 “gb18581-XX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18583-XX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4-XX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4.5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是貨物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優良的工藝和優質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要求。
4.6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通過貨物制造廠商的出廠檢驗,并向用戶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4.7乙方應接受由甲方組織的每年兩次關于家具產品質量的檢查,抽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4.8乙方應于每季度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報送《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采購情況報表》。
5.違約責任
5.1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5.1.1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 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家具,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2) 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家具,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產品價格的;
(3) 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的資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2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3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經甲方查實,乙方設備設施或其它情況與投標文件嚴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采購合同】相關文章:
采購合同04-25
采購合同..07-15
花崗石采購合同范本-采購合同12-24
采購主管對采購合同模板08-03
生鮮水果采購合同范本-采購合同02-10
材料采購合同02-03
硬盤采購的合同07-16
定點采購合同07-16
采購圖書合同07-15
箱包采購合同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