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
土包字第號
轉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轉包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價款
轉包土地的轉包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
1.現金支付轉包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支付轉包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__________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_________
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2
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鎮____村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畝(小寫)畝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轉讓價款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價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變更、注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有權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費,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7.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補償費的分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流轉費,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___%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發包方(章):鑒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3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鎮____村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 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住所:
乙方(承租方): 住所: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民法典》等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土地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的土地,出租給乙方 從事 使用。該土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經實際丈量總面積 畝,經實際丈量東西寬度約 米。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應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按土地現狀(土地平整,適宜種植小麥、玉米、花生、大豆、谷子等農作物)交付乙方,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三、租金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
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幣 元( 元),每年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于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后乙方應在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足額支付本年度的租金。收取租金后,甲方開具普通收款收據(或者收條)給乙方作為收款憑證。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交付約定出租的土地。
2、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不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出租期內,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該土地,不屬甲方違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6、甲方有權在出租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2、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乙方在承租的土地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所發生各項生產經營收益、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與甲方無關。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不得用承租的土地抵償債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流轉給第三人,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5、在租賃期內,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該土地,乙方應該積極配合,地上附著物補償歸乙方。
6、租賃期滿,乙方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如甲方繼續出租,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期滿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合同期滿,如果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合同,乙方應自行處理租地范圍內的一切地上附著物,處理好后把土地交給甲方,乙方應保證土地恢復原狀,達到承租時的等級和質量。
2、如果乙方逾期 30 天未交付土地,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的所有地上附著物均無償歸甲方所有,并且恢復原狀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即視為違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違約方應按照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2、如乙方逾期未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1%計罰。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足額交清租金,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有權收回出租給乙方的土地,地上附著物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自行處置地上附著物,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租賃期內,因政府征收、征用土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損害土地的;
2、不按時限交納租金的。九、其他事項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見證人(擔保人):
見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為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范圍。
第二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并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轉讓承包土地位于_____,編號為_____,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四條:乙方與土地所有者另行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年限。
第五條:土地用途:生產經營、種植業。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進行轉讓;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將轉讓價泄露給第三方;
4.將所承包土地及土地上一切附屬物(房屋、水井、果樹、農作物等)及林權證、按合同約定時間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
5.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及林權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轉讓價格和繳付轉讓金;
2.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訊、電力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七條:轉讓金及支付
1、甲方所承包土地轉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日內,支付轉讓金的50%,即________萬元;其余50%,即________萬元在__年__月__日前付清,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2%繳納滯納金。
3、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交付轉讓或毀約,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 則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并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準。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范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后,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征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余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于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準。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7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范圍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互換、轉讓。
三、簽訂本合同時應慎重、嚴密。約定的條款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條款請注明“本合同對此條款無約定”。
四、本合同未盡事項,合同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本合同文本自20xx年1月起使用。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以____(承包、轉包、轉讓、互換、租賃、入股)形式將位于____縣(市、區)____鄉(鎮、街道)____村___組的承包土地(其中水田___畝、山林___畝、水面___畝、旱地___畝)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具體情況見下表)。
第三條流轉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該土地以_______(承包、轉包、轉讓、互換、租賃、入股)方式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的使用性質用于非農建設。
第五條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甲方保證土地流轉期限在其承包期限之內。
第六條雙方以下列第____種方式確定土地流轉的價款。
(一)流轉土地單價為每年每畝______元,合計________元。
(二)第一年流轉土地單價為每畝______元,以后每年遞增____%。
(三)第一年流轉土地單價為每畝____元,以后每年流轉土地單價按每百斤(水稻、棉花、油菜等)當地政府收購指導價的調整進行調整。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流轉土地價款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
(一)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二)分期支付: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轉土地價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該年度流轉土地價款。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定金,定金在乙方依約支付流轉土地價款時返還或充作流轉土地價款。乙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時將流轉土地交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其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真實、有效。
(三)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權等,甲方不得干預。
(四)流轉期內,乙方應當依法保護流轉土地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損害流轉土地基礎設施,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流轉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流轉土地再次流轉,不得將流轉土地進行抵押和抵償債務。
(六)合同期滿后,乙方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雙方協商通過折價方式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歸甲方所有;協商不成的,由乙方在____日內拆除,恢復原狀,甲方不作補償。
(七)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土地達到出讓時流轉土地的等級和質量。流轉土地交還時,雙方關于土地恢復原狀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流轉土地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元違約金。逾期達__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二)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流轉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____元違約金。逾期達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三)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乙方改變流轉土地使用性質的。
2.乙方從事掠奪性經營,造成流轉土地永久性損害的。
3.乙方在取得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拋荒流轉土地達到___月的。
(四)甲方非法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流轉期限截止日晚于甲方承包期限截止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滅失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市(州)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向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自愿將坐落在巴音陶亥鎮一棵樹村烏陶公路西100米處村集體75畝土地包給乙方使用。
二、轉讓期從20__年9月19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到期后,乙方與五星村村民委員會協商辦理承包的相關事宜。
三、經雙方協商,乙方一次性給五星村村委會承包費 元(¥ 元)并且乙方與村民小組直接建立相應的土地經營承包關系。
四、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
2、乙方依法享有轉讓土地、使用收益等,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
3、本轉讓土地被征用、占用時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地上補償,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國家政策處理解決,地面、地表財產歸乙方所有。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損害。
5、乙方必須在土地經營過程中(包括種植業、養殖業)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疏通各部門關系(養殖大棚)。
6、承包期滿后,在國家政策允許下,甲方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繼續承包給乙方,若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他人,則甲方必須補償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的資金,經評估賠償后方可收回土地經營權。
7、在受讓土地上,且有生產經營權,有權享受承包期內,國家和地方所給的政策。
8、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對承包土地(荒地、堿地)進行有效改造。
五、承包土地糾紛辦法:
承包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村鎮兩級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區級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申請解決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的,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A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B不按時繳納土地承包費的。
七、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土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承包合同應以原發包單位同意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9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的 畝土地向乙方入股開展股份合作經營,乙方在該土地上從事 (主營項目)生產經營。入股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
二、入股期限與交付時間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股權收益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一)甲方以土地入股后,可折合股份 股,甲方據此獲得股權收益每年為 ;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二)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收益。
1、以現金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股權收益。
2、以實物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 公斤 (實物名稱),共計 公斤作為收益股權。
3、其他方式支付: 。
(三)支付時間:雙方約定如下: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股份合作收益,在合同期滿后有權收回入股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按合同約定交付入股土地。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履行其他義務。
2、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對入股土地的生產經營權。
3、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入股土地應得的股權收益。
4、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棄耕撂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管好用好入股土地,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合同期滿時,應及時向甲方交還入股的土地,且交還的土地地力情況不得低于入股時的等級。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償和合同期滿有關事項的約定
(一)合同期內,因國家或集體征占用入股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征用補償,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助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約定為 。
(二)雙方約定,合同期內,依入股土地面積所計發的各級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為:
(三)合同期內,乙方建造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合同期滿后可作如下處理: 。
(四)合同期滿,關于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約定: 。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遲交付入股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棄耕拋荒,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轉包(出租)費,經催告后在 天內仍未支付的;
4、喪失經營能力無力履行合同的。
七、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損失情況確定。
(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收益的,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三)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入股土地的,每延遲一天,按股權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由乙方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協商,決定 (是或否)鑒證。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入股的土地進行再流轉。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鑒證機構備案)。
甲方(簽章):身份證號:年 月 日鑒證單位:(簽章)鑒證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0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鎮__村__組__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_____股或折合金額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畝(小寫)畝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公斤(大寫:______)作為股權紅利。(填稻谷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甲方用于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乙方用于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后,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后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3.因不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__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___(簽章)
鑒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2
合同,也稱契約,是當事人雙方或幾方為實現一定的目的而協商同意訂立的有關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文書。
合同具有合法性和約束性。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格守信用,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拒絕履行或變更、解除合同。
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主體、標的、數量與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
合同的格式有條款式、表格式、綜合式。無論是哪種格式,都應包括下面四個部分:
(1)標題。位于合同的第一頁中間,用較大的字體書寫,只寫明合同性質,如(訂貨合同》等。
(2)訂立合同雙方或多方名稱。位于標題下方,通常在標題的左下方注明“訂立合同單位”宇樣后,再分別上下寫訂立合同單位名稱、簡稱、法定代表人姓名。簡稱一般為甲、乙、丙方,是為了行文方便,但不能簡稱我方、你方、他方,以免引起誤解。
(3)正文。包括簽訂合同的目的、依據、雙方協定內容、條款(合同內容的六項要素)、合同的份數和保存等。
(4)結尾。在正文下方寫明簽訂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單位的全稱和法人代表姓名,并加蓋公章。如有主管部門鑒證或司法機關公證,也應簽署和蓋章。之后寫簽訂合同日期,日期一般在署名下方,也可以在標題之下打印好。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3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情況
林地名稱(小地名) ,座落 鄉(鎮) 村 組,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二、流轉期限
流轉林地使用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其它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后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發包方、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四)如乙方對現有林木進行低產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后,林地、林木歸還給甲方。
(五)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乙方不得改變承包地的林地用途,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七)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出租、抵押融資等經營活動,但必須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九)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流轉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 元,流轉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給乙方的,價格 元。合計 元。(一)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詳見收條(附件4)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100000.
(二)如違約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為損失額的100%.
七、其它條款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生效。
1、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簽字并經林地承包管理機構鑒證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林地流轉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地址: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石集鄉人民政府(甲方),將 村的流轉地租賃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15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出現新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積、用途
本合同租賃土地為 土地 :東至 為界,南至 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
總面積為 畝,其中:稻麥兩熟田 畝,復墾田 畝。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除實際使用的溝渠路埂)。主要用于糧食和種子等新品種現代高效農業生產。
三、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土地租賃費800元/畝(鄉政府另獎勵群眾50元/畝),前三年按800元/畝,以后每年按10%遞增。如果出現全縣土地流轉價格大幅上漲,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土地流轉價格另行商議。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種植經營權移交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出租費,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2、義務
(1)及時提供出租土地,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解決或調整用路、用水、用電等單面的糾紛。并必須督促相關部門保證乙方及時排灌不給生產造成損失。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合同。
(2)現有本宗土地上的樹木及附作物必須在 年 月 日前伐清,未伐請樹木按每年每棵20元補給乙方,從土地承包費中扣除。僅允許保留水泥路兩邊的樹木。
(3)現有本宗土地上的墳墓爆出原狀不允許增高加大。以后若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墳,必需事前,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后實施,并且一份不能占兩個臺面,每座墳墓按0.015畝面積扣除土地租金。
(4)幫助乙方爭取國家、省農業項目資金。
(5)在承包期間,應加強對土地承包區域的治安防范管理,發生偷竊哄搶等時事件,接到乙方報案后,甲方及時派員處理。以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承包期間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擁有相關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
(2)合同期內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合理補償.
(3)在合同期內乙方根據需要可以建造倉庫、水泥曬場、工房等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等,建筑的固定資產產權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后,乙方無償交給甲方使用。
(4)承包期內甲方許可乙方在不改變地貌的前提下,對田間水利工程進行疏通改造。
(5)乙方必須在承包土地上種植稻麥,有示范效應的新品種,水稻必須實行機插秧,田間建筑配套要齊全,土地必須統一平整形成高標準田塊。
2、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有關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和水電費,其他的稅費與乙方無關。所有涉農補貼歸甲方所有,水電費、農業保險由乙方承擔。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拋荒,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加強區域內的渠道、道路的維修、改造、管理,承包區內的路、渠由乙方管理使用。
(3)種植用工,原則上使用當地農民(可以由甲方幫助組織勞動力合作社進行運作)。
七、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期滿后,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2.合同期未滿,因其他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承包區內的建筑物、田間設施等經估價后甲方補償給乙方。
3.乙方的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美元。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在不違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變更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年雙倍的承包金,計150萬元。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及時清理田間物資,逾期不清理完畢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有權處理,同時收回土地承包權。
九、遇國家建設開發征用土地,合同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鄉人民政府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達不成協議,可向縣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鄉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15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鎮 村 組 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 股或折合金額 元。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并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谷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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