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下中學禁止有償家教公開承諾書范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連云港市教育局關于治理中小學教師有償家教的若干規定》(連教[2016]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切實加強我校教育行風建設,提高我校教師隊伍職業道德水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特向社會作出如下公開承諾。
一、學校和任何教師都不得向從事有償家教的個人或組織提供場地、教學設施等。
二、禁止在職教師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場地從事有償家教。
三、禁止教師動員、誘導、暗示、介紹學生接受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或參加各種形式的補習班、培訓班等。
四、在職教師不得在校外輔導班、培訓班兼課。
以上四條如有違犯,經查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如下處理:
1、學校即刻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限期改正,退回違規所得。
2、當年度人事部門考核評為不合格。
3、扣發其6個月基礎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4、兩年內不得評優評獎,三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當年已通過職稱評審的',則不予聘任。
5、逾期不改且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降級、待崗、調離崗位直至解聘處理。
為保證以上承諾的兌現,要求全體教師遵照執行、互相監督,并歡迎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學校設立舉報箱及舉報電話。
舉報電話:z
舉報郵箱:z
校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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