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通用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并使用承諾書的人越來越多,承諾書是把口頭承諾書面化規范化的一種產物。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1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實習生的人身安全,醫院已明確規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外住宿。
一、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辦理走讀從20xx年8月6日到20xx年5月31日。
二、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在醫院外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佛山中醫院無關。
三、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因私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并愿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經批準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必須定期向所在組長或者護理部xx老師匯報個人情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醫院聲譽的事,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實習生家長應隨時了解學生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保證人(簽名):
家長(簽名):
家長聯系方式(手機):
20xx年x月x日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2
甲方:
乙方:
xx鎮中心小學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小學,為確保全校學生的在校安全,學校出臺了一整套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確保我校學生在晚上的接送安全和規范有序,學校與家長作如下承諾:
(一)校方承諾
1、學校執行周一至周四的走讀生晚自習制度,晚自習時間為18﹕30~20﹕00。晚自習期間,學校教師全程管理,督促學生完成課外作業并開展自主學習,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開展個別輔導。
2、學校實行每天24小時保安值班制和出入校門驗證登記制。晚自習結束時,學校將安排學校領導,配合值班教師共同做好家長進校接送孩子時的驗證工作,確保走讀生家長接送子女過程中的安全與有序。
3、學校原則上不主張學生走讀;若家長堅持讓學生走讀,需簽訂走讀協議。
(二)家長承諾
1、走讀生家長請根據自己子女就讀年級在晚自修結束前等候在校門口。學生憑走讀證出入。
2、進入校門時,請家長描述走讀年信息,以便讓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認你接送子女的家長身份。
3、家長應該自覺遵守學校的上述規定,表現出家校和諧合作的良好愿望,遇到意外情況請及時與校門口的值班人員及時溝通,做到不急不躁,保持必要的禮讓,避免與值班人員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4、如果家長不遵守承諾;出現問題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實行憑卡接送制度,是為了每一位學生的安全著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與配合,讓孩子們在中心小學學習和生活得更安全,更快樂。另:每周五下午15﹕30走讀生接送,制度同上。
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
家長接送簽名處:
家長不接送簽名處:
20xx年9月1日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3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院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規定,學生因特殊情況特向學校申請自行在校外住宿。為明確學生本人與學校的責任,并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xx學院在校學生走讀申請表》所述原因堅持走讀。
二、走讀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走讀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院匯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系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院及輔導員老師。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了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走讀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接受學校給予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1、在走讀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提供虛假證明騙取走讀的。
六、如遇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或出現緊急狀態等特殊情況,本人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要求,并自負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人如有其他違反校規、校紀情況的,服從學校根據《xx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相應條款給予處理。
學生簽名(指摸):
家長簽名(指摸):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范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保證休息。早讀7:00必修到教室,下午2:20必須到教室,晚上9:20下課后立刻離開學校回家。
四、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若家長放學后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摩的.、等違規車輛或無證無牌車輛或不安全車輛,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六、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七、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5
本人申請走讀,現做以下承諾:
1、走讀期間做好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在上、下學途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自覺參加集體活動,做到不遲到早退;
3、走讀期間,家長承擔走讀學生的校外監管責任。
我們已聽清或認真閱讀并正確理解了以上內容。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6
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承諾書,以明確學校與家長的責任:
一、家長的管理職責: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為:早上7:30-7:50中午13:20-13:40。離校時間分別為:中午12:10-12:20下午17:00前。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校、離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長要規定好學生回家的`時間。
3、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或不能上學,家長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4、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刀棍、煙酒、不健康書籍、手機、鋒利物品等進入校園。
6、放學途中不準私自到河涌邊玩耍;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7、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8、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9、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
10、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于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于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系,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學校蓋章: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7
甲方(學院):
乙方(學生):
為維護全校學生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切實加強對申請校外住宿走讀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管理,針對有特殊情況要求校外走讀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的實際情況,各學院與經申請同意的走讀學生就其人身安全、法律責任、遵章守紀等問題簽定承諾協議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承諾:
1、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區制定的有關公約和制度;履行社會公民道德規范,做文明大學生,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2、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尤其注意交通、途中、飲食等環節上的安全。走讀在外住宿期間本人的人身和財物安全上出現的一切問題和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本人負全部責任。
3、認真遵守學校、學院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自覺遵守《江蘇科技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校外走讀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學校、學院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修滿規定學分。
4、自覺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承擔學院團委、學生會安排的各項工作。注意保持與班主任和同學的經常聯系。
5、本人校外住址或聯系電話有變動,將及時到學院登記,定期向班主任匯報情況(一月一次),保證有事能聯系到本人,否則,若因此誤事,責任自負。
二、違反承諾的處罰:
乙方如不認真履行本承諾協議內容,違反“承諾協議書”,甲方將按校紀校規予以相應的處分,同時甲方將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走讀資格。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生處學生管理科各保存一份。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申請走讀之日起至學生畢業。如學生恢復集體住宿,協議有效期為申請走讀之日起至學生恢復集體住宿之日。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
乙方家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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