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合同【匯編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反擔保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反擔保合同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與乙方(名稱)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份,貴行執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_________(法人公章)
簽發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2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帳戶: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省(市)_______市_______縣(區)
反擔保合同3
除非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別約定,否則反擔保合同因擔保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另外,反擔保合同亦可因為自身違反《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而無效。反擔保合同無效,并不意味著反擔保人可以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民事賠償責任的承擔問題必須區分不同情形來分析。
首先,如果反擔保無效是由于主合同無效導致本擔保合同無效進而使反擔保合同無效時,要將三個合同關系結合起來加以考慮,即主合同關系、擔保合同關系和反擔保合同關系。依據《關于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因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有過錯時,其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此時,擔保人可以在承擔賠償責任之后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反擔保人無過錯的,反擔保人無需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人有過錯的,是指反擔保人對擔保合同無效有過錯的情形,此時,反擔保人的責任范圍應不超過擔保人所承擔的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部分的1/3。
其次,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導致反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此時,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反擔保人無過錯的,反擔保人無需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人有過錯的,此時,反擔保人的責任范圍應不超過擔保人所承擔的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若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未清償部分的1/2。反擔保人無過錯的,反擔保人無需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人有過錯的,此時,反擔保人的責任范圍應不超過擔保人所承擔的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部分的1/3。
再次,主合同、擔保合同有效而反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主合同、擔保合同有效而反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反擔保人與債務人對擔保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擔保人、反擔保人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反擔保合同4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八、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九、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賬號:
反擔保合同5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因融資需要,甲方要求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人民幣元。為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反擔保人,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己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丙方提供的反擔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資產作為乙方對甲方擔保的反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乙方代表甲方歸還銀行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相關費用..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利息和違約金(月利息按賠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限自乙方賠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還款義務之日止)。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索權及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本合同設定的擔保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能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行制定補充條款..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乙方已促使甲方和丙方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條款,并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了相應的解釋,簽約雙方對本合同有一致的理解。不及物動詞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丙方:
代表:
日期:
反擔保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公司
為了有效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緩解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擔保困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一般為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借款人提供有償擔保服務。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管轄的分行、營業部及其他分行為借款人貸款提供擔保時,適用本協議、、
第二條乙方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萬元。在此合作期內(包括在此合作期之前發生的擔保余額),乙方對外擔保的總余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的倍,甲方所轄分支機構對外擔保的總余額不得超過風險保證金余額的倍。乙方在甲方管轄分行提供的單賬戶擔保余額不得超過乙方在甲方的風險保證金余額的%、、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豐合支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用于日常業務活動。
第四條合作期內,雙方各司其職,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發放每筆貸款,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為借款人提供擔保。雙方互不干涉,但要保持順暢溝通。
第五條為減輕涉農客戶的經濟負擔,乙方擔保的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期基準利率。
第六條乙方承諾
(1)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對外擔保明細、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銀行賬號等財務信息;
(2)接受甲方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的檢查和監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經營場所變更;
2、乙方增加或減少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自有貸款;
3、乙方股權結構或資產狀況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權轉讓、資產出售等。;
4、外資;
5、乙方作為被告的仲裁和訴訟;
6、經營、財務和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4)乙方必須按照《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77)號)的規定,足額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當年擔保費的50%提取)和風險準備金(按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的1%提取)。
第七條乙方提供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調查費、評估費、拍賣費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第八條乙方提供的擔保均為連帶(或一般)責任擔保。若借款人同時有抵押擔保,乙方同意在甲方實現擔保債權時放棄提前清償抵押權的抗辯權,即乙方對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同時或先于抵押人承擔擔保債務。
在本條款的情況下,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清償甲方的債權
1、乙方應按被擔保人所欠債務的金額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乙方足額支付保證金后,可要求甲方對被擔保人提起訴訟。如乙方要求,甲方應提起訴訟。并主張抵押權,按訴訟后已清償的債權金額將保證金返還給乙方,甲方的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乙方擔保的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債權等額支付轉讓款。債權轉讓時,抵押權一并轉讓。
第九條保證期間自主債務履行完畢之日起兩年。在保證期內,只要乙方的保證金額沒有增加,乙方在履行過程中對主合同條款約定的事項的任何變更將不再簽字蓋章,但對乙方仍有約束力,乙方將放棄不承擔保證責任的抗辯。
第十條乙方擔保的'貸款償還后,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逾期歸還,甲方應及時提醒乙方積極催還,逾期15天,乙方按合同賠償。乙方行使追索權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一條乙方已將1萬元人民幣作為擔保風險保證金及乙方因業務發展增加的擔保風險保證金存入甲方專用存款賬戶,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檔次單位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在擔保貸款全部還清前不得支取。繳款書出具后,立即質押給甲方作為存單,這是乙方為借款人向甲方下屬分支機構借款提供擔保的方式之一。雙方在此確認,本質押擔保存在,且與乙方今后提供的每一項擔保相互排斥,即乙方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時,乙方應為每一筆貸款提供擔保和質押擔保,擔保擔保在乙方與甲方分行簽訂的單筆擔保貸款合同中進一步確認,質押擔保在本協議中約定,以后每筆擔保合同中不再另行書面確認。在合作期間,當乙方需要在甲方的分支機構承擔擔保責任時,甲方或甲方的分支機構可從乙方的其他賬戶中扣劃資金,或從該保證金金額中扣除相應的擔保金額。由于乙方在簽署本協議前已在甲方分支機構為部分借款人的貸款提供了保證擔保,乙方同意本質押擔保的范圍也涵蓋已發生的貸款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提前支付的貸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支付貸款利息,乙方未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予以補償;
(2)乙方因債務糾紛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涉案金額達到其注冊資本的20%以上或金額500萬元以上;
(3)在浙江富陽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乙方未按期還本付息,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履行擔保責任;
甲方根據上述約定行使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貸款的權利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以訴訟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條合作期間,除乙方與甲方分公司簽訂的單項擔保借款合同明確規定本協議的某一條款不適用外,本協議的效力當然延伸至本單項擔保借款合同。
第十四條本協議所設立的擔保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因此,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的擔保因任何原因無效時,對各主要債務承擔全部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本協議的合作期限為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簽字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為_______________
簽字并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為________________
簽字并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使用其所有車輛為甲方提供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擔保貸款合同》的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就本反擔保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擔保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明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抵押車輛的賬面價值為人民幣,評估價值為人民幣。現雙方同意抵押車輛抵押總價值為人民幣。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和登記
3、1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抵押車輛進行檢查和核實。抵押期間,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原件、車輛購置稅收據原件交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三天內,乙方負責向相關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甲方在履行上述《保證借款合同》規定的保證義務時,代表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由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
4、2上述《保證借款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5、1抵押期間,乙方應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保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的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到期后。貸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展期手續。抵押期間抵押車輛保險期滿,乙方應在保險期滿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辦理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保險;2、機動車強制保險;3 、機動車座椅保險;4、第三方責任保險;5、盜竊和營救;6、自我膨脹保險。
5、2抵押期間,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收取保險賠償金。貸款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還款,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有權以保險賠償金清償貸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單獨向乙方索賠。
5、3如抵押車輛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投保,乙方應向保險機構(變更為甲方)辦理變更保險受益人手續。保險金額低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當補充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應提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租賃或贈與的方式轉讓或處分抵押車輛,不得對抵押車輛進行添加、拆除、改裝或修理。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期間,乙方可以繼續使用和保管抵押車輛,并負責維修、保修和年審。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車輛的安全和完整,合理使用抵押車輛,確保抵押車輛的價值不會異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5、7如抵押車輛損壞,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原狀,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同等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其他方式給予、出租、轉讓、再抵押或處分抵押車輛,不得進行任何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行為。
5、9當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供相當于減少價值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被分享、爭議、扣押、扣留或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支付抵押車輛總抵押價值10%的違約金。
6、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抵押車輛因保管不善而損壞,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總價值的10%支付違約金。
6、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和責任,應向甲方支付總抵押價值1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如乙方在甲方履行補償義務后三日內未能清償抵押,甲方可按法律規定的形式對抵押進行貼現或拍賣或出售抵押,以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仍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主張不足部分的賠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條件的變化,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合并或分立或法定代表人及承辦人變更而免除。如遇合并、分立、變更等。在本合同項下的雙方中,變更后的雙方應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的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9、1甲方給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的下列地址或傳真發送,即視為送達乙方的日期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9、2如乙方變更上述地址或傳真,應在變更后的第二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9、3如乙方提供的地址和傳真不準確或變更后未按合同規定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已發送的信件被退回,則甲方發送通知的日期仍應視為向乙方交貨的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無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要求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做出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所有簽字人對本合同的含義有一致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的意見: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7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甲乙雙方簽章后,該合同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8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股份公司,乙方為私營企業,甲乙雙方與銀行(以下簡稱甲方銀行)簽訂《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本合同,甲方為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還款期限屆滿后,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債務。甲方承擔上述擔保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并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為保證上述代位權的實現,甲方特此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有擔保債權人的權利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是指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對甲方履行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在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后_____天內,將甲方為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償還給甲方。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房產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向甲方保證以下事項:
1.乙方抵押財產為《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上述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
2.除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外,乙方未就抵押財產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提供的有關抵押財產的所有文件、聲明和陳述均真實、完整。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與相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如因乙方未能立即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和抵押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權;
(2)履行期屆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甲方可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如因上述抵押物滅失導致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獲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因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未履行債務,導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與抵押物分離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調查了解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聲明;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抵押期間,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7)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如果抵押物的價格明顯低于其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或要求乙方以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格提前清償債務;
(8)如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9)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接受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上述債務;
(2)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不得對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應當返還給乙方;
(4)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保守在乙方調查過程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脫離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按照本合同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返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額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通知受讓方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承擔以下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抵押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擔保法》禁止的抵押物;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
(3)未經甲方同意或未通知受讓方,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4)如果乙方的行為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甲方根據本合同對乙方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進行善意的調查和了解,因乙方上述妨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違約:
1.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聲明和陳述,經證明在甲方認為重要的任何方面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誤導;
4.乙方終止償還到期債務不能或表明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錯,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解除、終止或不能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除按本合同履行債務外,自甲方按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之日起,每天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不僅應按照本合同繼續履行該義務,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有效性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在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延伸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是持續的,并在合并、重組和更名后對其接收人、受讓人和標的具有完全的約束力;如果本合同某些條款的某些條款或部分現在或將來無效,無效的條款或部分將不影響本合同和其他條款或本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9
甲方:(借款人及抵押人) 地址:
乙方:(借款人和抵押權人) 地址:
丙方:(擔保人) 地址:
一、甲、乙雙方的月付款以人民幣為單位。)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愿同意以人民幣(大寫:圓)為上述借款合同出具反擔保,并在此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擔保:
1、丙方同意上述貸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將如期履行本合同及貸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于貸款抵押合同項下甲方的所有應付款項,包括貸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甲方產生的貸款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和逾期付款違約(注:未付部分按每天萬分之五計算),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果甲方未能按照貸款抵押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乙方有權直接向該擔保人索賠,而無需先向甲方索賠或/和處分抵押物。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催款通知后十日內,以貸款抵押合同約定的貨幣無條件支付乙方所欠乙方的上述款項,預付款利息金額按本保證人實際付款日計算。上述付款通知作為付款證明,對該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1、保證人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的,給乙方造成的延期支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由保證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擔保人名下的`資產(包括房地產、汽車、公司股份、工廠內所有機械設備和貨物等。)作為償還貸款抵押合同中甲方所欠全部款項的保證,該保證人承諾不提出任何異議或抗辯。
2、出現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無論是否提前通知保證人,本保函約定的連帶責任完全不受影響,本保函繼續有效。本保函項下各方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范圍和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本保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貸款抵押合同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后終止。
本保函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保函一式四份,乙方執兩份,甲方和本擔保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0
擔保方(甲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為有利于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范風險,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醞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共同承擔借款責任擔保,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各自責任。
三、甲方同意為乙方融資擔保的資金金額為肆仟貳佰萬元,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收取費用按照一年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來收取擔保費,經協商年擔保費率按6%收取。
四、融資款項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甲方根據乙方的經營現狀,應進一步加強借款的后期管理,及時進行跟蹤調查,重點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協議預定使用借款金額,防止資金被挪用,對其資金分配、生產經營及產品行情進行調查了解,隨時掌握乙方經濟狀況以及項目經營情況,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為乙方融資擔保時,乙方應如實為甲方提供各項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復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受)將受本協議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資產項目:土地250畝,價值2845萬元,辦公樓2600平方米,價值455萬元,職工宿舍樓3300平方米,價值480萬元,生產車間20000平方米,價值1300萬元,機械設備500萬元,倉庫庫存車輛等其他相關機械設備、倉庫庫存機械設備成品一批,抵押資產總值為7000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七千萬元整,甲方按乙方資產總值的60%進行抵押,總抵押價位為肆仟貳佰萬元。
八、防范措施:
1、甲方不參與經營,但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狀況,通過對其生產經營的發展狀況,隨時掌握企業動態,不斷研究防范措施。
2、乙方通過融資,有利于企業的穩定及增量生產,乙方應做好企業內部管理及市場發展動態。積極對生產工藝流程作進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業務技能,提高辦公效率,減少工作失誤,降低管理成本,優化資源配置,整合產業結構,努力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
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變更本協議,確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壹佰萬元,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由乙、乙雙方協商或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方(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1
擔保人(以下簡稱“擔保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反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
1、擔保人與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以下簡稱<委托保證合同>);
2、 擔保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_,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人的聲明與承諾
1.1 反擔保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具備抵押人主體資格,可以提供抵押擔保。
1.2 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證合同、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借款擔保具體事項,為借款人提供反擔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 反擔保人向擔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4 反擔保人保證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并愿意以該抵押物為擔保人設定抵押反擔保,辦理抵押登記,承擔抵押反擔保責任。
1.5 反擔保人未向擔保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在抵押物上存在著的任何擔保物權。
1.6 若在抵押物上設置新的擔保物權、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反擔保人應及時通知擔保人。
1.7 反擔保人承諾,除本合同反擔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對該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對該抵押物主張權利的情形。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2.1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為:
2.1.1 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 擔保人依據委托保證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具體金額以委托保證合同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 抵押物
3.1 本合同的抵押物情況詳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3.2 反擔保人確認對抵押物依法擁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權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并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所有抵押物的產權證書原件交由擔保人(或抵押登記機構)保管。
3.3 反擔保人承諾,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擔保人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反擔保人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定任何擔保物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3.4 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主債權或向擔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3.5 反擔保人保證,目前該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賃、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設定租賃、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應事先書面通知擔保人,附上相關協議及背景資料,并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反擔保人應確保該等協議的合同期不能超過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確約定對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權、優先承租權和優先購買權。
3.6 抵押物的評估、咨詢、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反擔保人負擔。
3.7 本合同及有關資料,擔保人認為有必要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的,反擔保人必須無條件給予配合,并承擔公證費用。
風險提示:
雙方當事人應就抵押登記手續的辦理、登記費用、辦理期限等明確約定,約定不清或者沒有約定的,后續糾紛,抵押人不配合辦理,或將給抵押權人帶來不利法律后果。
不動產抵押未經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抵押權未設立;動產抵押權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3.8 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擔保人負責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反擔保人承擔。在抵押期內反擔保人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擔保人的檢查。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否則以違約論處,追究反擔保人相應的責任。
3.9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本合同雙方通過處置抵押物所得之價款,應依下列順序清償: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主債權的利息;主債權。
3.10 在抵押物發生被征用、毀損、滅失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擔保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
3.11 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責任,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或反擔保物的,各反擔保人承擔共同連帶保證責任。其他反擔保人或反擔保物不影響反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反擔保人不得以此抗辯擔保人。
第四條 抵押登記
4.1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擔保人與反擔保人應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4.2 本合同期間,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擔保人與反擔保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4.3 主債權獲清償后,反擔保人與擔保人應向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五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處理
5.1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反擔保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擔保人有權要求反擔保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人有權要求反擔保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并為擔保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反擔保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擔保人有權要求反擔保人提前清償債務,反擔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擔保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5.2 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反擔保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在上述原因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擔保人。
第六條 抵押物的孳息
6.1 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擔保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擔保人未通知應當提供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6.2 本合同第6.1條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7.1 反擔保人應向與擔保人協商確定的保險公司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險種和保險期限為抵押物辦理保險,投保的金額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單內容應當符合擔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損于擔保人權益的限制性條件。
7.2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終止、修改或者變更保險單,并應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確保本條規定的保險保持有效。如果反擔保人未投保或者違反前述約定,擔保人有權決定投保或繼續為抵押物投保,保險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并可與因此可能給擔保人造成的損失一并記入主債權的范圍。
7.3 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提交該抵押物的保險單正本并將因保險事件發生而享有的保險金請求權轉讓給擔保人。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保險單正本由擔保人執管。
第八條 抵押權的行使
8.1 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向貸款人進行付息清償,或未按委托保證合同向擔保人進行清償,擔保人有權依據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8.2 在本合同第8.1條款擔保責任發生后,擔保人應在主債權訴訟時效內行使抵押權。若主債權為分期清償的,則擔保人應在基于最后一期債權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前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抵押物的實現
9.1 在擔保責任發生后,擔保人有權與反擔保人協議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清償主債權。協議不成的,擔保人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9.2 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抵押物處置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反擔保人應償付給擔保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主債權。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0.1 反擔保人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10.2 反擔保人接受擔保人每月對抵押物進行調查,以及對其財力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10.3 在本合同期間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10.4 在本合同期間,反擔保人如對抵押物再行設定擔保物權,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締約過失責任
11.1 本合同簽訂后,反擔保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反擔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由此使擔保人受到損失的,反擔保人應對擔保人所受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2、反擔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擔保人依法和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處置抵押物;
3、發生本合同第五條所述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反擔保人不按擔保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4、反擔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者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5、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規定;
6、反擔保人在與擔保人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12.2 出現本合同第12.1條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擔保人有權視具體情形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反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要求反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擔保人造成的損失;
3、行使抵押權;
4、擔保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條 費用
13.1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無法解決時,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5.2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15.3 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通訊及聯系地址,并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15.4 本合同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擔保人、反擔保人各執一份,其余兩份用于辦理抵押登記,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自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
反擔保人:
簽署日期:
反擔保合同12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方就工程項目與乙方簽訂了編號為的《委托保證合同》甲方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為《委托保證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反擔保保證金
1.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簽定后3日內以交付保證金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擔保,保證金按保函擔保金額的5%交存,共計人民幣元(¥)。
2.該保證金在甲方履行完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編號為,下稱主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且乙方保函責任解除前由乙方監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配或退還該筆款項。(那我保證金按這句話就是不能退了嗎?)
3.若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乙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將保證金用于履行保證責任、支付保函受益人提出的損失賠償、違約金或賠償乙方損失、實現債權的費用、違約金,甲方對此不提出異議。
在乙方使用保證金承擔保證責任及支付有關費用后,保證金達不到本條第1項規定比例的,乙方向甲方發出《補足保證金通知書》,甲方應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內補足保證金。逾期補足保證金,逾期每日按保證金總額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上述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本項第1款賠償及費用,乙方將向甲方發出《追償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應將不足部分款項付至乙方指定賬戶,并補足保證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項及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應支付款項及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金的返還
1.在保證期間,甲方如實履行完畢主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以及保函規定的義務,未引起索賠的,則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且甲方將保函原件退還乙方并提交齊全退保資料之日后七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反擔保保證金退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存放期間,不計收利息。
2.若甲方行為導致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并且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反擔保保證金尚有余額的,保證期限屆滿,保函失效后,乙方按以上程序將保證金余額退還甲方。
3.甲方退還保函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保函原件;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3)甲方開給乙方的保證金資金往來的財務憑證原件。
第三條其他反擔保措施
甲方除向乙方交存保證金外,向乙方提供以下第1項反但保。
1.由項目負責人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人反擔保書》(附后)。
2.由第三方法人單位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擔保書》(附后)。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質押反擔保,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或質押反擔保合同。
4、甲方若出現重大違約違法或財務惡化情形,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調高擔保費率,并可要求甲方增加反擔保保證金或提供其它新的反擔保,甲方應予提供。
第四條陳述與保證
1、甲方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無任何虛假陳述;甲方承諾其已按公司章程規定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同意出具本項反擔保。
2、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前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甲方應當在事件發生后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發生的甲方違約事項;
(2)發生與甲方或甲方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施工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惡化情形;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之前,甲方出現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章程變更、合并、分立、破產、清算、改制、公章廢止或啟用、重要資產轉讓或向第三人提供保證、抵押、質押擔保等情形的;
(4)甲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仲裁或被采取訴訟保全、執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3、甲方承諾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信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聯系人等均為有效聯系方式,乙方依據上述聯系方式郵寄、傳真出的文件,均應視為有效送達。上述聯系方式如有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乙方依據原聯系方式發出的郵件、傳真應視為有效送達。
第五條保后監管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將本項目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項目部組成人員名單、主要進場施工機械、設備等施工資料提供一套原件給乙方,以備乙方保后監管之用;
2、甲方在開工后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進度報表、已完工程量及下個月施工計劃報送給乙方;施工中出現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順延、工期延誤、停工、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情形、被業主或行政部門處罰、通報、責令整改等事項,均應在事項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現工程款被拖欠、索賠及反索賠、工期順延、簽證困難等情形,甲方同意乙方委派的專業人員協助處理。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終止前,為預防和控制風險,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及項目部任何職員和現場人員了解工程施工情況及財務情況,甲方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均應給予支持和配合,真實陳述相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乙方有權參與或采取以下監管措施,甲方同意予以支持和協助,并無異議:
(1)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的工程例會、圖紙會審、監理會議等工程會議,可參與或旁站中間驗收、隱蔽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等重要事項。
(2)乙方有權向本項目項目經理部成員及施工負責人、現場人員了解工程情況,調閱、復制有關書面資料、取樣檢測;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公司運營及財務情況,有權調閱、復制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報表、有關財務憑證、工資花名冊、材料供應支付情況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及項目部應給予協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致使本項目施工出現重大困難、財務虧損、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施工負責人脫逃、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材料款、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調查等重大事項,甲方應在事件發生后三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項目、派駐技術人員、更換施工隊伍等措施以避免事態及損失擴大。
5、本工程如有轉包、分包(含勞務分包)、內部承包、與第三人合作施工、班組承包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施工關系確定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并將有關書面合同文件復制一份送乙方備案。本工程如有變更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施工負責人、與業主補充施工協議等重大事項,均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備案相關文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逾期繳付《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費和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欠付款項(保費或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每發生一次違約行為,均應按出具保函擔保金額的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1、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撤銷或解除合同。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所指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償、追償時所發生的費用、乙方人員的交通差旅費、查檔費、公告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拍賣傭金、有關中介費等各項費用。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3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XX公司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XY公司
為確保__ 號《借款合同》的履行,根據甲方與___簽訂的___《質押擔保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擔保。為了保證甲方的權益,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的債權種類及期限
1.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____。
2.反擔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反擔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乙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條 出質人承諾
1. 乙方已就質押事宜征得 ___批準。
2. 乙方保證對質押標的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
3. 質押標的沒有被重復抵押,可以流通轉讓等。
4. 質押標的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情形。
5. 乙方保證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相關資料。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乙方應在訂立合同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股權證書等相關文件移交甲方保管。
第五條 質押權的實現
乙方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標的,
(1)乙方不按借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2)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六條 處置質押標的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的`,由乙方繼續清償,直至甲方代償部分得到全部清償。甲方為乙方代償債務的資金占用費自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__%計算。
第七條 乙方持有的麗江玉龍雪山印象旅游文化產業有限公司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4.單位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標的存在爭議、重復質押等情況。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標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行為。
第九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執一份,每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 XY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14
XXXX集團XXXX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XXXX,就被擔保人XXXX(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XXXXXXXX)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XXXXXX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XXXX(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XXXXXX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擔保人填寫:XXXXXX
擔保人資料
姓名XXXX固定電話XXXX郵政編碼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證號碼XXXX
發證機關XXXX發證日期XXXX證件有效期XXXX
聯系人XXXX聯系電話XXXX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XXXX固定電話XXXX郵政編碼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證號碼XXXX
發證機關XXXX發證日期XXXX證件有效期XXXX
聯系人XXXX聯系電話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反擔保合同15
擔 保 人: (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
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間________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后)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并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并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 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后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____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____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時效________年,期滿可以續簽。 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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