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報告

時間:2024-02-03 07:22:05 調查報告 我要投稿

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通用

  隨著個人的文明素養不斷提升,接觸并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通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通用

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

  1.1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外省已經發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經波及我省,在農產品生產環節,由于農業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物毒素或者農業轉基因等因素,導致農產品污染突然發生和嚴重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體性健康損害和死亡,產生或可能產生嚴重社會影響,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負第一責任,相關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落實各自的職責。

  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民主決策,依法規范程序,確保事故處置的科學、有效。

  加強監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體系,加強日常檢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態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吉林省農業委員會成立“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省農業委員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委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政策法規處、發展計劃處、財務處、科技教育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監察室、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等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1.2“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省政府和農業部應急指揮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工作部署;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相關技術鑒定工作;根據需要事故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6)向省政府、“省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匯報;

 。7)完成“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1.3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負責與省應急辦、省新聞辦等部門的聯系和銜接,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工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組織協調;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用車等物資。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擬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應急信息報送,應急動態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規處:牽頭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做好農業投入品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4)發展計劃處:負責協調相關處室編制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方案,積極爭取國家及省發改委追加應急處置所需固定資產投資。

 。5)財務處:負責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處:負責產地環境和轉基因產品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7)農業處:負責組織與種植業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8)園藝特產處:負責組織與蔬菜及園藝特產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9)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負責組織涉及農業機械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業機械造成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0)農墾處:負責組織墾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1)鄉鎮企業管理處:負責組織鄉鎮企業與食用農產品、加工食品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2)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負責農業品殘留監測、相關技術鑒定等;參與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有關情況的收集、報告等工作;參與農業環境污染方面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3)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4)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參與農產品包裝材料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監察室:負責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

  2.2工作機構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設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設在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本預案啟動后,負責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并負責組織相關工作小組。

  2.2.1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主任由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處長兼任。

  2.2.2“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應急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市(州)、縣(市、區)、委內各處(室)及相關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應急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俳M成: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環節,明確省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個部門牽頭負責。監察室視情況參與對重大事故的調查。

  ②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工作,監督相應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農產品,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2)專家咨詢組

 、俳M成:省農業委員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庫,專家庫由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咨詢組。

 、诼氊煟簩<易稍兘M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3)綜合組

  ①組成:由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的規定,根據事故的類別等情況確定具體成員。

  ②職責: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在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時,及時組織對外,并視情況通過有關部門向我駐外有關使領館、港澳臺地區通報情況。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管理和指導。

  2.3地方機構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笆鹿蕬鳖I導小組”在“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事故處置工作。

  3、監測預警和事故分級

  3.1監測和預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組織開展日常監測,重點監測農產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農藥易引發急性中毒的違禁藥物。發現問題要逐級上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3.2事故分級

  按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分級辦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

  3.2.1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3.2.2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3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地)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地)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應急處置

  4.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4.1.1確定事故級別

  縣級以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該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及評估,確定事故級別,并報告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同級人民政府,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事故級別的確定根據本預案3.2的規定執行。

  4.1.2分級啟動預案

  事故級別確定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建議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接受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4.2報告

  4.2.1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1)農產品種植、養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

  (2)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

 。3)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地方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5)消費者;

 。6)其他單位和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慌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2.2報告程序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通過電話等各種渠道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按規定向本部門“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逐級上報至“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及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

  4.2.3報告要求

 。1)初次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2)階段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事故處理后10日內做出總結報告?偨Y報告包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2.4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省農委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對舉報事項的調查處理工作。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Ⅰ級和Ⅱ級)。

  特別重大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報告“省應急指揮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2)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Ⅲ級)

  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積極指導、協助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有關部門。

  (3)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Ⅳ級)

  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應急處置,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3.2響應的升級和降級

 。1)響應的升級:當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2)響應的降級: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撤消預警。

  4.4指揮協調

  4.4.1設立現場指揮部

  市、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響應級別,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緊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于特別重大和重大的(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派出工作組到達現場并指導有關工作。

  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吉林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接受工作指導。

  4.4.2啟動工作小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調查處理組、專家咨詢組、綜合組等工作小組要迅速開展應急工作,全力協助事故處置。

  4.4.3緊急處置

  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認為需要親赴現場查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調查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較大和一般(Ⅲ級和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地級以上市農業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行動,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盡快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銷毀、暫停采收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

  4.5信息

  4.5.1“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向省政府報告,并向事故有關地區的政府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可能波及地區的政府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4.5.2事故查處過程中發現涉及非本省生產的農產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生產地的省級有關部門;省內可疑農產品流到外省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流向地的省級有關部門。

  4.5.3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期間,各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日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重要信息必須立即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5.4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經省人民政府或省應急指揮部批準,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通報省港澳辦、臺辦或省外辦,有關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實施。

  4.5.5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除國家或省政府有規定的外,由“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向社會有關信息。

  4.6應急響應的終結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各級農業行政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處置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陪工作。

  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提出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的建議。

  5.3總結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抄送省農委各相關處室!凹质∞r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提交的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保障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有效開展。

  6.2技術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受省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或者其他單位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據。

  充分利用各級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產品質檢隊伍及涉農科研院校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科學研究,不斷完善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6.3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處置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人民財政預算。

  6.4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市(地)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處置演練。

  6.5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附則

  7.1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特指在農業生產(種植、收獲)過程中發生的或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過標準)造成的社會公眾群體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情況。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吉林省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7.3預案生效

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通用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的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賦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能,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以及事故的統計、分析。

  第三條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相或者拍照。

  第四條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分為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嚴重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設備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傷50—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傷20—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嚴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第五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設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事故調查處理中心),其主要職責是:

  (一)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的指導下,組織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

  特大事故的調查,參與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

  (二)指導并督辦各地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批復工作;

 。ㄈ⿲κ鹿蔬M行統計、分析;

 。ㄋ模┴撠熓占嘘P事故資料,建立事故數據庫;

 。ㄎ澹┭芯坎⑻岢鍪鹿暑A防措施;

 。﹨⑴c起草事故調查、處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可以設立本轄區事故調查處理辦事機構。

  第二章事故報告

  第六條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嚴重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逐級上報,直至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還應當直接報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生一般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應當立即向設備使用注冊登記機構報告。

  移動式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后,業主或者聘用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并同時報告設備使用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逐級上報。

  第七條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鹿拾l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ǘ┦鹿拾l生地點;

 。ㄈ┦鹿拾l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四)事故設備名稱;

 。ㄎ澹┦鹿暑悇e;

 。┤藛T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第八條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應當于每季度的第1個月15日之前將所轄區上季度事故匯總表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每年1月15日之前將所轄區上年度事故匯總表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季度事故匯總表見附件1,年度事故匯總表見附件2)。

  第九條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設立事故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及時受理有關事故的情況、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十條

  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一條

  特別重大事故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成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參加。

  特大事故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會同事故發生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參加。重大事故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成立重大事故調查組,市(地、州)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參加。

  嚴重事故由市(地、州)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參加。

  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單位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會同有關部門直接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移動式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異地發生的事故,由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按照本條規定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并通知辦理使用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參加。辦理使用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應當協助調取設備檔案等資料,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十二條

  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需要聘請有關專家時,參加事故調查組的專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

 。ǘ┡c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人員不存在任何利益或者利害關系。

  第十三條

  事故調查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查事故發生前設備的狀況;

  (二)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ㄈ┓治鍪鹿试颍ū匾獣r應當進行技術鑒定);

 。ㄋ模┎槊魇鹿实男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ㄆ撸⿲懗鍪鹿收{查報告書(見附件3)。

  第十四條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及事故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五條

  事故調查過程中,事故調查組可以根據需要委托有能力的單位,進行技術檢驗或者技術鑒定。接受委托的單位完成技術檢驗或者技術鑒定工作后,應當出具技術檢驗或者技術鑒定報告書,并對其負責。

  第十六條

  事故調查應當根據事故性質和當事人的行為,確定當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并在事故報告書中,提出事故處理意見。當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毀滅證據、未及時報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當事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事故調查組應當將事故調查報告書報送組織該起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并由其進行批復。

  第十八條

  事故調查報告書的批復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完成。特殊情況,經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批準,批復期限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180日。

  第四章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

  事故批復后,組織該起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應當將事故調查報告書歸檔備查,并將事故調查報告書副本送達國家質檢總局事故調查處理中心、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

  事故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的決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的決定應當在接到事故調查報告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并告知組織該起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第五章事故統計分析

  第二十一條

  國家質檢總局事故調查處理中心負責全國事故的統計、分析,并提出事故預防的措施和建議。

  第二十二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年度事故統計、分析報告。

  第六章工作方案罰則

  第二十三條

  有關人員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以及統計、分析、技術檢驗、技術鑒定、檔案資料保管等過程中,因主觀故意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違反法定程序、適用法律不當、認定事實錯誤造成行政執法過錯的,或者行政部門公務員不履行職責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主管部門或者當地政府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所發生的設備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的;

 。ǘ┕室馄茐氖鹿尸F場的;

 。ㄈ┧阶赞D移、隱匿、毀棄設備事故證據或者設備設計。

  制造、銷售、安裝、充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證件。記錄、技術資料、檔案的;

  (四)阻擾、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ㄎ澹o正當理由拒絕接受事故調查,拒絕提供與設備事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峁﹤巫C或者指使他人提供偽證的;

 。ㄆ撸⿲κ鹿收{查和處理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或者處理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ò耍┬匈V、受賄,包庇事故責任者或者借機打擊報復他人的。

  第二十五條

  對事故責任單位,除依法追究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外,由組織該起事故調查處理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一)事故發生單位違反本規定第三條,設備發生事故后不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在人力能及的情況下未能有效防止事故災害擴大的,予以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罰款。

 。ǘ┦鹿拾l生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發生事故未按照規定報告或者隱瞞不報的,予以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

  25000元以下罰款。

  (三)銷售、安裝、充裝、使用無許可證設備發生事故,予以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產品設計、制造、銷售、安裝、充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造成事故的,予以警告,暫停相應資格或取消相應資格,并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ㄎ澹⿵娏钸`章作業、管理混亂、對職工不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上崗、違章操作或對事故隱患不進行處理造成事故的,予以警告,并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可以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備案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XX年11月15日起施行,1997年7月18日原勞動部的第8號令《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同時廢止。

【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相關文章:

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報告11-12

工程質量事故分析調查報告(精選13篇)11-21

質量事故調查報告09-30

質量事故調查報告03-26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12-13

質量事故調查報告9篇12-09

質量事故調查報告4篇04-04

質量事故調查報告5篇03-26

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精選7篇)03-29

久久综合国产中文字幕,久久免费视频国产版原创视频,欧美日韩亚洲国内综合网香蕉,久久久久久久久久国产精品免费
亚洲国产日韩欧美另类卡通动漫 | 一本清视频在线观看 | 日本乱中文字幕在线系列 | 久久精品国产乱子伦免费 | 一级午夜福利不卡片在线69网 | 日韩区欧美国产区在线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