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調研報告范文19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其實寫報告并沒有想象中那么難,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低保調研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低保調研報告1
縣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有效保障和改善農村弱勢群體和貧困群體基本生活,對緩和社會矛盾起到積極推動作用。隨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斷深化,出現了諸多問題,充分認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好這些問題,對于完善XX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意義重大。
一、工作現狀
在農村低保制度實施過程中,凡是持有XX縣常住農業戶口的,屬XX縣認定的特困戶(年人均收入在670元以下)和貧困戶(年人均收入在670元 -1067元)均納入保障范疇。目前,XX縣農村標準是特困戶每人每月80元;貧困戶每人每月65元,保障標準既體現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賴思想的原則。農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參照城市低保基礎上,堅持動態管理下的相對穩定,即一年一調整,特殊情況可半年一調整(殘疾人、長期患大病、失去勞動能力的可一年不變)。自20xx年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以來,全縣農牧民收益農村低保資金達到3500萬元;對低保戶各類助學、建房、節日慰問、大病救助等配套資金達到1000余萬元。通過農村低保及相關配套措施的實施,切實維護了農村困難群體基本利益,確保了他們的基本生活,保障了農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權益。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低保對象家庭成員收入難以確定。
一是家庭成員界定困難,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從家庭成員中分離出來,成為獨居老人,從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贍養義務,甚至把老人贍養義務推向社會,造成新的困難群體。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難,由于農村居民收入中糧食、油葵、牲畜等實物收入占相當比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在價值轉化過程中,收入難以貨幣化,存在較大隨意性。三是家庭成員中有經濟來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員有收入,但不愿意提供單位出示勞動報酬證明或以各種理由少報、漏報、瞞報收入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有意隱藏隱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遺產贈予、家產繼承、外地務工收入等都無法核實和統計。五是民政部門面對單位與個人的申報行為并沒有直接制約力,均導致家庭收入情況摻雜較多水分。因此,造成在入戶調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以采用表面消費能力和外部觀察法,即通過其消費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等行為觀察居民收入水平,雖然是一個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對于那些處于低保臨界線的家庭同樣存在著界定難的現象。以上這些因素的存在,導致對家庭收入界定難度增大。
(二)新增人員不能及時納入低保范圍。
低保資金能否保障到位,直接影響到農村低保工作的全面開展,低保預算資金落實不及時,是導致低保金發放難、低保保障標準低、覆蓋面窄的直接原因。當前,XX縣在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突出、最難解決的就是資金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后續資金的不確定性,嚴重影響了應保盡保、新增人員問題的解決,普遍存在有多少錢做多少事的問題。因為擔心按照低保條件進行擴面后,上級下撥資金不能增加,財政配套資金無法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時足額發放的尷尬境地,從而制約低保工作的順利實施。就XX縣而言,自治區認定人數為5184人,而實際人數為10184人,從20xx年至今XX縣對多出5000人實行本級財政自行負擔。如果上級對這5000人的低保資金一直沒有補助,縣財力負擔壓力將很沉重,就很難再擴面。
(三)最低生活保障與其他社會救助不協調。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全面建設農村低保制度配套措施不完善,由于各種社會救助保障體系在農村、城鎮中的建立、實施和力度不同,從而造成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很難銜接。農村低保主要是解決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僅靠有限的低保金難以解決低保對象大病治療、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預料的突發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難。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居民由于因病、因殘導致貧困,被列入保障對象;一些老人由于養老問題沒有得到落實而被列入等現象。如果各種救濟保障體系彼此銜接,就會減少很多類似的貧困群體和列入對象,從而節約大量資金。很多社會問題也會迎刃而解。例如:20xx年出臺的五·七工、家屬工可以交納養老金(城市戶口且女55歲以上,男60歲以上),由于戶口性質問題,農村困難家庭沒有享受到這個優惠政策。
(四)低保動態管理有待進一步改善。
從低保制度建立以來,一直存在“進低保容易,出低保難”的問題。 在調研中發現,一些低保戶通過勤勞經營脫離了貧困,越過了低保線,然而這一部分人員總想一些辦法隱藏或采取一些辦法阻止取消低保資格。雖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并不明顯,還存在“養懶漢”的現象。農村低保擴面后,邊緣戶對象難以確定,且這部分生活水平處于低保線臨界狀態的低收入戶,按政策不能納入低保范圍,但家庭往往會因病、因學、因災等情況導致深度貧困,這種現象應不應該納入低保也亟待考慮。
(五)基層工作人員缺少或無專業操作人員。
目前,XX縣六鄉一鎮有基層民政工作人員21人,農村低保對象10184人。基層民政部門人員編制嚴重不足,制約工作的規范開展,各鄉(鎮)基本安排1-3名民政干事,并且還不是專業從事該項工作。由于工作任務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初審和復審難免依賴于村(居)委會運作,村(居)難免要結合一些其它工作,或者平衡一些其它的關系,這就給低保資金的專項性、民主性、公開性帶來一定難度。基層工作人員,尤其是鄉(鎮)民政機構工作人員不確定性和非專業性,導致操作過程比較較盲目,憑經驗和感情工作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幾點建議
(一)科學測算收入、準確界定低保對象。
農村保障制度是保證農村貧困群眾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線,而科學準確地測算低保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確定保障對象及補助標準的主要依據。制定科學的農村家庭收入核定辦法,科學準確地核定申請對象家庭收入,是確定農村低保對象并得到及時救助的關鍵。一是應結合農村實際,民政會同財政、統計、農業、物價等部門,深入鄉(村)及市場對農業收入的項目、產值、投入成本及價格進行認真細致地調查,確定一種較為合理的衡量標準;二是按照“重粗不重細”和“扶弱就低”的原則,統一家庭收入核定項目、核定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農村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核定辦法;三是鄉(鎮)、村在入戶調查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必順統一嚴格按照家庭收入核算辦法進行評估、測算與核定,家庭收入類別應為種植、養殖、加工、勞務等收入和接受或應該接受的扶(撫、贍)養費等,在核定中根據縣域實際情況分類進行測算,但必須計算純收入,如種植、養植、加工等收入計算,應以總收入減去種、養、加工過程的投入費用,才能計算出實際收入,以促進家庭收入核定的公正與公平;四是引入農村家庭支出評定機制,作為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參考標準。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顯高于當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農村低保。由于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導致家庭有看病錢沒吃飯錢的家庭,可適當考慮給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臨時救助)。
(二)拓寬資金來源,確保資金到位。
隨著社會救助體系的不斷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縣、鄉(鎮)財政壓力越來越大。一是要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扶持,在政策上給予傾斜,提高低保資金補助額度。二是隨著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加,縣財政也要適時增加對農村低保工作的投入,要提高低保資金預算和工作經費投入額度,同時要求加大對低保工作經費的投入,使增長幅度與經濟發展增幅同步。三是積極探索其他籌資渠道,在社會上開展社會公益捐贈活動,廣泛動員鼓勵民營企業、社會慈善組織、團體和個人為農村低保提供捐贈和資助,形成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廣泛吸收社會資金。同時,對捐贈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加以宣傳表彰,形成農村低保資金籌集的經常化、制度化。
(三)加強部門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救助體系。
農村低保制度是農村社會救助體系中基礎性的兜底制度,只有以農村低保制度為基礎,把各項救助制度有機結合,才能形成針對農村貧困人多層次、全方位的`救助體系,構建保障農村貧困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一是在農村,低保制度為貧困群眾基本生活構建最后一道屏障的同時,要建立健全對農村困難群眾長效幫扶機制,通過技術、項目、信息、資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扶持低保戶大力發展種養殖業,鼓勵和扶持搞多種經營,同時積極與人社部門建立并規范農民工培訓及勞務輸出機構和制度,搞好勞務輸出,對有勞動能力的救助對象給予就業扶持,鼓勵其通過生產勞動脫貧,變“輸血”為“造血”,使低保戶增收致富;二是制定并完善與農村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優惠政策,對農村低保對象在就醫、就學、醫療、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給予優惠或照顧,提供及時、必要的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募捐機構,設立愛心捐贈點,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力量,發揮村(社區)作用,建立(村)社區再就業服務中心,多方為低保弱勢群體服務。力爭形XX縣政府主導,民政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各盡其責、密切配合的農村低保工作管理配套機制,確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四)強化動態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要形成“能進能出、保障準確、運轉良好”的農村低保工作機制,必須堅持以規范工作程序為基礎,以動態管理為關鍵,突出把好重要環節,促進農村低保工作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把好低保對象的核查環節,對低保對象按照困難程度和收入來源不同建立起分類施保、定時核查制度,建立農村低保對象、家庭備案制度,落實財產登記和家庭收入定期申報規定,及時登記低保對象家庭異動情況。二是要把好低保審批環節,堅持“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務求公正、公平、公開。三是要形成長效干預機制,針對一些享受低保人員不配合政府就業再就業工作,只在家中等低保情況,建議出臺每年凡3次就業技能培訓不參加、2次提供就業機會,有勞動能力不去參加的低保家庭戶,強制取消低保,做到低保絕不養“懶漢”,對越過低保線取消難問題,建議1-2年實行一次低保全面復審、申報制,以便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實情的動態管理。
(五)提升工作水平,確保低保工作順利開展。
基層低保工作編制、機構不完善,工作力量薄弱,是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突出問題。一是完善信息報送制度。在鄉(鎮)、村(居)委兩級設置專職民政低保信息員,鄉(鎮)做到有機構、有人員、有編制,根據工作量大小,確定村級低保信息員和人數,由縣級財政部門每年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二是充實工作力量。要適應低保工作量大、責任重的需要,及時選配政策性、原則性、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干部具體負責低保工作,各鄉(鎮)要重視民政辦公室建設,配足配強工作人員,解決有人辦事問題。三是加強業務培訓。低保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業務素質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關鍵,要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低保管理人員“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意識和“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的責任意識,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務實、紀律嚴明的農村低保工作干部隊伍。
低保調研報告2
低保政策是黨和國家扶貧政策的重要內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是xx關于深入推進扶貧攻堅四個一批的重要指示。恩施州作為老、少、邊、窮的重點扶貧地區,低保政策兜底保障工作應在全州競進脫貧、競進小康征程中發揮更大作用。根據全州精準扶貧工作方案到20xx年要實現全面脫貧,民政部門應對通過其他扶貧方式幫扶后仍難以達到脫貧目標的低保戶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使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與貧困線合一(以下簡稱兩線合一),實現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目標。
一、全州農村低保現狀
(一)保障規模。今年全州農村低保實施了按標施保,截止9月底,全州農村低保共有12萬戶、16.73萬人,與去年同期比較,低保戶數減少38%(去年19.44萬戶)、保障人減少44%(去年29.9萬人)。保障人數占全州貧困人口(92萬人)的比例為18.18%;占全州農村戶籍人口(352萬人)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5%(全國農村低保4500萬人,占戶籍人口9億人的5%),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5.7%(全省農村低保230萬人,農村戶籍人口約4000萬人)。
(二)保障標準。按標施保后,全州平均計算低保對象人月均補助水平達到117元,比上年提高了34元,增幅為41%。其中1.71萬人月均補助198元,年人均補助達到2376元;有3.99萬人月均補助161元,年人均補助達到1932元;有4.44萬人月均補助129元,年均補助達到1548元;有3萬人月均補助98元,年人均補助達到1176元;有4.1萬人月均補助75元,年人均補助達到900元。據此測算,全年保障資金需要2.5億元。
(三)保障效果。一是保障對象更加精準,不僅廣受詬病的群體保、關系保、人情保得到徹底清理,而且通過產業發展實現增收減貧的低保邊緣群體也平穩順利地退出了低保,二是補助水平大幅提高,困難群眾普遍反映保得低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吃不飽飯、穿不暖衣、看不起病等現象得到根本性改觀,困難群眾基本做到衣食無虞。三是兜底保障基礎堅實,為加快實施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扶貧攻堅行動計劃,實現低保保障線與貧困線兩線合一奠定了堅實基礎,留足了政策空間。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應保盡保落實不夠。在實施按標施保工作中,基層經辦人員死扣標準、條件,存在漏保現象。各縣市都制定了低保負面清單,在工作中機械執行標準,人為提高門檻,設置嚴苛條件,簡單對號入座,雖然做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卻也把部分可保人群擋在了門外;有些地方先看房、再看糧,高估外出務工工資水平,對現實的收入狀況了解不夠;有的地方只看勞動力強不強、不看有沒有讀書郎,對現實的支出情況判斷不準,機械套用標準,沒有綜合平衡,不該保的固然沒保,該保的難免還有遺漏現象,未真正做到應保盡保。
(二)銜接扶貧大局不夠。一是保障規模減速過快,與全州脫貧減貧的實際進程不符。去年全州減貧人數只占貧困人口總數的15%左右,而今年低保人數減少了40%以上,兩者銜接顯然不夠緊密。二是保障人數減少過多,與全州在全國、全省的實際地位不符。與全國、全省比較,我州按標施保后,低保人數占農村戶籍人數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與我州目前還是全國、全省重點貧困地區的實際不符。
(三)兜底保障與脫貧同步難。州委州政府關于扶貧攻堅的決策部署,來鳳縣、鶴峰縣脫貧,宣恩縣、巴東縣20xx年脫貧,其他四縣市20xx年脫貧,同時全州確定了729個貧困村的脫貧時間進度表,分期分批實現脫貧,導致各縣市的脫貧時間不一致,同一縣市、同一鄉鎮的貧困村脫貧時間不一致。按照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到縣、鄉、村的脫貧時間節點時,低保保障線與貧困線要實現兩線合一,即通過產業扶貧等其家庭經濟收入仍在貧困線以下的實行兜底保障,這樣就會導致各鄉鎮以及同一鄉鎮的各村之間的低保補助水平不一樣,可能會面臨諸多矛盾和問題。
三、主要情況分析
(一)經濟發展情況。根據相關部門測算,20xx年的貧困線標準為3255元,20xx年為3900元,20xx年為4103元,這是根據當前我州經濟發展狀況的推算,沒有站在經濟發展的前沿進行綜合分析。當前,國家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釋放改革紅利,讓人民群眾共享成果;湖北省正在努力建成支點、走在前列,在中部崛起、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決策中搶抓機遇、加快發展;恩施州是扶貧攻堅的主戰場,也正處在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機遇期,快速發展勢不可擋。目前統計測算的數據是參照近年來我州經濟發展情況設定的下線,沒有充分考慮到全國、全省、全州加快發展將形成的上線。要認真研究分析,設定合理的貧困線波動區間并進一步優化競進脫貧、全面小康的方案,有效應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
(二)貧困人口情況。xx在河北考察扶貧開發時強調,要真真實實把情況摸清楚。要認真分析研判全州92萬貧困人口的情況,要弄清他們的貧困原因,找準脫貧致富的對策。貧困人口中有多少人能通過扶持產業和就業脫貧,有多少人是因病致貧可以通過醫療救助脫貧,有多少人可以通過扶貧搬遷安置脫貧,沒有享受低保的困難群眾有多少會進入低保行列需要兜底保障,這些情況一定要弄清楚。只有準確掌握了貧困人口的情況,鎖定了兜底人口數量,才能科學制定低保兜底工作方案。據初步調查了解,全州92萬貧困人口中,大約有15萬人通過發展其家庭經濟收入超過貧困線標準已經脫貧;約有40萬人可通過產業發展和就業逐步脫貧;約有20萬人可通過生態移民安置、農村危房改造、大病醫療救助、結對幫扶等多種措施可脫貧,剩下人口(大約20萬)是自我發展能力弱需要兜底保障的對象。目前,全州已享受農村低保對象16.73萬人、農村五保對象1.9萬人,共18.63萬人,約占全州農村戶籍人口的5.7%。根據動態管理、應保盡保的要求,預計20xx年全州的低保兜底保障人數應在20萬人以內,與目前全國、全省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三)資金需求情況。根據州政府20xx年公布的'農村低保保障標準2300元為基數,每年應按照年15%的速度增長,到20xx年保障標準達到3900元,與貧困線標準3873元實現兩線合一。20xx年全面小康時保障標準達到4500元,占貧困線標準4103元的109%。在兜底保障上,補助水平最高的一類低保對象將由今年的人年均2376元逐步提高到4500元,補助水平最低的五類低保對象也將由今年的人年均900元逐步提高到1800元以上。根據全州保障規模和補助水平初步測算,20xx年需保障資金2.57億元,需保障資金2.86億元,20xx年需保障資金3.18億元,20xx年需保障資金3.55億元,20xx年需保障資金4億元。 20xx年,中央和省補助我州農村低保資金3.7億元,今后5年如果按照這個基數不變,加上縣市配套資金,全州每年約4個億的資金規模,能夠保障兩線合一目標的實現,不會給縣市財政帶來壓力。
四、主要工作思路及建議
(一)加大投入。一是積極爭取上級投入。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是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根本保障。社會救助工作是政府應盡之責,是民生中的民生,這決定了其經費的主渠道必須是政府投入。恩施州是國家級貧困縣市,要積極向上爭取重視支持,爭取更大力度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為我州兜底保障工作提供可靠的資金保障。在扶貧攻堅、全面小康工作中,中央和省都將安排專項資金,恩施州要爭取分得更大的蛋糕。據了解,全省低保資金未來幾年的增量可能在22個億左右,省民政廳將會把這些資金重點用于貧困地區,恩施州要努力爭取到更大份額。二是逐步完善本級配套。要按照建立民生財政的要求,加大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力度,將社會救助所需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的落實。近年來,由于我州經濟發展相對滯后,州及各縣市財力有限,除配套少量的工作經費外,基本沒有相應的經費預算,農村低保資金主要依靠上級財政轉移支付(省民政廳撥付)。據初步測算,只要省民政廳按照當前的資金份額不減,我州在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時基本沒有資金壓力,今后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兜底保障補助水平也將隨之提升,資金需求量將逐年增加,僅僅依靠上級財政轉移支付難以為繼,需要州及縣市財政配套相應資金。到20xx年,我州的農村產業發展已初具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完成,目前主要用于發展農業產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可部分轉化為低保兜底資金。三是有效利用社會力量。社會的力量是強大的,要充分激發社會活力,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扶貧幫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成立社會救助基金會,將富有愛心的企業家、社會人士吸納為會員,建立政府籌集和社會籌集相結合的資金籌集模式,對特別重大疾病、自然災害等特困戶給予重點幫扶,有效解決因病、因災致貧的現象。同時,積極拓寬社會化、市場化籌資方式和途徑,抓好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加快慈善事業發展,搞好社會捐贈,建立部門和社會組織對口幫扶制度,引導、支持社會資金投入到兜底保障中。
(二)搞好統籌。一是要處理好標準尺度不一的問題。盡量統一標準把握,確保低保人群應保盡保。按標施保后還存在漏保現象,原因之一是各地標準把握不盡一致。分縣市看,低保人數占農村戶籍人口的比例最高為7%(咸豐縣)、6.36%(巴東縣)。最低為2.15 %(建始縣)、2.8%(恩施市);現有低保人數較上年減少最高的為76%(建始縣)、62%(恩施市),最少的為20 %(咸豐縣)、25%(鶴峰縣)。雖然低保標準是全州統一的,但執行的結果,縣市之間、鄉鎮之間差異較大,要嚴格執行動態管理制度,將應保對象適時納入低保,并在動態管理進程中逐步實現縣市之間的均衡發展。二是要處理好脫貧時間不一的矛盾。低保保障標準是依據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并由州人民政府發布,全州是統一標準,保障線與貧困線存在一定的差距。保障線標準每年以15%遞增,到20xx年才能實現兩線合一。我州確定的脫貧時間節點各縣市不一樣,729個貧困村不一樣,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嚴格按照各縣、各村的脫貧時間節點實現兩線合一,不僅資金壓力會加大,還將形成諸多社會矛盾。兜底保障既不能全州一刀切,也不能因村而異,應以縣市的脫貧時間節點為準實行兩線合一,比如來鳳縣、鶴峰縣的脫貧時間節點是,當年就應對貧困線以下的困難群眾進行兜底保障,否則,沒有困難群眾的脫貧就沒有整個縣市的脫貧。到20xx年全州實現兩線合一,全州全面脫貧,不落一人。三是要解決好兜底脫貧與發展致富的問題。兜底保障是確保按期脫貧、全面小康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的重要保障,不能片面理解兜底保障,更不能將其作為全面脫貧的擋箭牌。一方面政府要處理好兜底脫貧與扶貧的關系,在精準扶貧工作中不能簡單地將貧困程度大、發展能力弱的困難群眾作為兜底保障對象而不予扶持,應在產業發展、醫療救助、結對幫扶等工作中給予更大力度的扶持,要幫助他們發展產業、促進就業奠定脫貧致富的基礎。對通過精準扶貧其家庭經濟收入仍然在貧困線以下的,通過補差的方式進行兜底保障。另一方面要引導困難對象樹立發展致富的信心和決心,增強自身發展致富的內生動力,不能養成等、靠、要的依賴思想,不能形成越窮越光榮的不良社會風氣,更不能讓低保兜底政策成為養懶漢的政策。積極探索以獎代補的補助方式,安排部分低保資金對有一定勞動能力的家庭在發展產業、就近就業等方面進行獎勵性補助,以增強他們擺脫貧困的信心。
(三)完善配套。一是要完善醫療救助制度,解決好因病致貧的問題。貧困人口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十分突出。加大對低保兜底對象的醫療救助力度,資助低保、五保參加農村合作醫療,提高醫療救助比例,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大幅減小其醫療負擔。建立完善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對新農合報銷后自付費用高于1萬元的及時給予醫療救助,有效解決因病致貧現象。二是要完善臨時救助制度,解決好突發性貧困問題。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救急難的作用,對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突發性、短期性貧困群眾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幫助其度過難關。大幅提高臨時救助標準,認真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政發〔XX〕28號)文件精神,根據困難程度和不同情形,給予每人當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今年1150元);特別困難的,可達到當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倍(今年2300元)。三是完善部門聯動幫扶制度,解決好根本性貧困問題。整合各部門的扶貧項目、資金,將零散的、碎片化的扶貧政策捆綁起來,集中力量辦大事,做到幫扶一戶、脫貧一戶。比如對住房困難戶整合危房改造資金、生態移民搬遷資金等,在不增加困難群眾負擔的情況下即可解決住房困難;對困難群眾子女就讀大學的整合教育、民政等部門的幫扶政策及慈善等社團組織的力量,即可確保不因貧困而失學。探索建立社會救助一站式服務窗口,實行民政一門受理,各職能部門聯合辦理,并在辦理過程中整合各部門的力量綜合施策、精準發力,促進困難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
低保調研報告3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生活救助的新型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從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舉措,是一項惠及廣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擴內需、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為進一步把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引向深入,切實把惠及農村廣大困難群眾的實事辦好,我們緊緊圍繞縣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難,加快脫貧奔小康這一主題,結合民政工作實際,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組織專班對全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況及現狀xx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可分為三個階段:
(一)起步探索階段。20xx年,xx縣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全縣實施了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截止20xx年上半年,全縣農村特困救助對象為2214戶、5131人,占農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標準120元。這一階段由于救助標準偏低,救助面過窄,致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沒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會效果不太明顯。
(二)過渡階段。20xx年,省政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城鄉統籌發展,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妥善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構建和諧湖北,決定在全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縣政府出臺了《xx縣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方案》,將原農村特困救助對象重新分類評定審批過渡為農村低保,截至20xx年上半年,評定審批農村低保對象2392戶、5860人,占農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0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74元。其中:一類對象283戶、31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類對象1041戶、2613人,占保障人數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類對象1068戶、2928人,占保障人數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這一階段由于保障標準提高,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層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其社會效果逐漸顯現。
(三)規范提高階段。20xx年,xx縣民政局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開展年度核查和適當擴面提標工作,加強了農村低保對象的申請受理、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公開公示和資金發放等程序,進一步規范了xx縣農村低保工作。截至20xx年底,全縣農村低保對象累計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類別調整565人。
實際在冊保障人數為3286戶、8176人,占農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為45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112.6元。其中:一類對象282戶、325人,占保障人數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80元;二類對象1419戶、3462人,占保障人數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為55元;三類對象1585戶、438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5元。這一階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動態管理力度,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對特殊困難群眾進行了特殊保障,進行了適度擴面和提標,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農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由政府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生活救助,它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是對傳統社會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從全縣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看,這項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顯的。
(一)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農村困難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由傳統的社會救助過渡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會救濟覆蓋面擴大到全部農村困難居民,解決了他們特別是農村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問題,加快了新農村建設和脫貧奔小康的步伐,緩解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xx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從民政分管的這一塊看,主要由救災救濟、臨時救濟等所組成。社會救濟主要是解決資金保障,只有與資金保障結合才能構成比較完整的生活保障。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確立,解決了資金保障,從社會救濟工作內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規范化方面完善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密切了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關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好事、辦實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正因如此,這項制度的實施從一開始就進展順利并具有可持續發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對傳統社會救濟體制的改革和完善。過去,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主要靠救濟生活款進行安排,零打碎敲,隨意性較大,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決。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對象、保障標準、資金來源、審核審批、管理監督都規范化,使社會救濟工作更加科學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加快了脫貧奔小康的步伐,促進了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通過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享受改革開放所帶來的豐碩成果,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激發了廣大人民群眾脫貧奔小康的積極性,改善了社會風氣,使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提升到了一個新的境界。
三、農村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xx縣自20xx年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以來,這項工作從去年進展明顯加快,納入農村低保的人數和低保資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經過兩次提標以后有明顯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進。但是,農村低保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目前,還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監督機制和操作程序還不健全。一是民主評議機制不健全,評議依據不足。民主評議的基礎是入戶核查。從以前組織評議的情況來看,部分鄉村沒有堅持入戶核查,就是將指標一分解,由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沒有任何調查核算評議依據,完全由評議人員憑印象、憑感覺選擇、其評議結果隨意性很強,不公平公正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入戶核查機制不健全,輪流坐莊的`現象較為嚴重。低保對象準不準,入戶核查是關鍵。由于有的鄉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對入戶核查認識不高,怕得罪人,簡單地召開一個評議會,把所分指標一評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說了算,造成對象不準確,輪換坐莊的現象無法有效解決,給農村低保工作帶來了一定損害。三是監督機制不健全,存在著人情保,關系保
的現象。由于部分鄉村干部受利益驅動,放寬低保條件,搞唯指標論,硬是將自己的關系戶納入農村低保,造成了群眾的不滿情緒,損壞了群眾利益,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機構不健全、人員少、工作壓力大。一是縣級低保機構與日益增長的保障對象不相適應。目前,xx縣民政局低保股編制只有1人,無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監督。二是鄉鎮民政辦沒有配備專門的低保工作專干,與日益繁雜的各項民政工作任務不相適應。日前,鄉鎮只有1名民政員、無法應付縣直部門部署的各項工作,而且民政員還要包村,根本就談不上城鄉保障對象的規范化管理。三是村支兩委干部素質不高,變動較為頻繁,對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縣鄉兩級低保工作人員偏少,致使城鄉低保管理工作難度增大,導致基層操作不規范,入戶核查和民主評議把關不嚴,造成該保的沒保,不該保的保了,傷害群眾感情,敗壞社會風氣,違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三)低保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制約監管工作無法到位。隨著xx縣保障體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數逐年增加,工作難度大,要求高,沒有必需的工作經費、人員和設備作保障,很難完成管理監督工作任務。四、農村低保工作的思考與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規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從20xx年開始,每年6月底之前,對所有農村低保對象一年進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點對象跟蹤管理制度。這項制度主要是針對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家庭,重點是第三類對象。要根據勞動力變化情況、就業情況,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對象,又可適時新增符合條件的對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真正困難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四是要建立相關政策銜接機制,要與扶貧開發、合作醫療、臨時救助、計劃生育、優撫安置、入學救助等有關政策相互銜接,充分發揮政策的整體效益,避免低保養懶漢的現象發生。
(二)進一步爭取加強城鄉低保機構建設。一是要加強縣民政局低保工作機構。今年xx縣將按州民政局的統一要求,積極向縣委政府匯報,爭取下半年成立縣社會救助局,編制人員爭取5-7人。二是爭取鄉鎮組建城鄉低保工作站,聘請低保工作員2-3人。三是爭取縣委、縣政府重視,給每個鄉鎮解決1-2個公益服務崗位,用于緩解低保工作人員不足的矛盾。
(三)進一步加大爭取城鄉低保工作經費預算力度。按照農村低保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
的要求,爭取縣政府將工作經費按不低于農村低保資金支出總額的3%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用于聘用基層低保工作人員及調查核實,制證建檔,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費用支出。
低保調研報告4
城市低保人口在我縣大致有幾種情況:一是老弱病殘,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極度貧困;二是家庭無主要勞動力,低收入,高支出;三是家庭有勞動力,但是無就業渠道,也沒有自謀職業。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受教育程度低、職業技能差、就業率極低。
多年來,縣委、縣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城市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改善他們的生活狀況,尤其是從20xx年實施城市低保以來,他們的生活得到了最低保障。但是我認為,長期給予他們低保,不促進他們自身的發展,就沒有實現以人為本,沒有很好地落實科學發展觀。所在,如何處理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業問題對于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
一、促進就業是低保人口實現自身發展的重要途徑目前,我縣有城市低保人口8169人,占全縣城鎮人口的13%;人均月補助標準78元,在瀘州市處于第6位,年支出城市低保金850萬元,居全市第1位。呈現出人多、面廣、標準低、支出量大是我縣城市低保的特點。如此規模的城市低保保障了全縣絕大多數困難居民的生活,對于全縣社會穩定起到明顯的保障作用,從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的實際。但從當前低保工作開展的情況看,存在部份人依賴低保金、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現象;存在低保金養懶人現象,有些人年輕力壯,領取低保金不做事;存在低保金養閑人現象,有些人成天在茶館喝茶打牌,靠低保金過日子。這些問題的出現,從主觀上看,是低保人口自身素質不高,幾乎不具備勞動技能,就業困難;從客觀上講,當前的低保政策中缺少鼓勵低保人口就業的內容,在勞務開發和促進就業工作中對這個群體的重視不夠,工作力度不夠。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我們在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到低保人口的發展問題,以保障促進發展,以發展落實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時,正確認識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們不能讓低保的面越擴越大、低保人口越來越多。我們可以換一種思維來思考:如果今年全縣低保的需求量為9000人,明年增加為1XX人,難道能夠說明我們的工作做好了嗎?應該說明我們的發展工作沒有做好,群眾的'增收問題沒有解決好。
只有加快經濟發展速度,加大勞務開發工作力度,促進就業,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發展的同時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才是正確的發展思路。
二、促進城鎮低保人口就業的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據調查,我縣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勞動力1023人,有就業需求的878人,占86%,這說明大部分都有就業意愿,但為何沒有就業?如果不考慮主觀的因素,我認為應該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關于居民收入計算的方式,客觀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業的積極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標準為150元/人、月,也就是說人均月收入達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對于收入的計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中,沒有說明是凈收入還是總收入,所以目前在計算居民家庭收入時都按總收入計算,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務工,月薪600元,那該戶的低保按政策應予以取消,而實際上600元,只夠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這一人外出務工反而讓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當低保人口要選擇外出務工時,他就得反復權衡,患得患失。
2、縣內就業崗位有限,外出務工面臨的困難多,讓城市低保政策成為低保人口手中的“雞肋”,食之無肉,棄之有味。由于我縣是一個農業大縣,企業規模小,無法提供足夠的就業崗位。縣內的規模企業,郎酒集團、煙草公司等目前都沒有太多的就業崗位,新興的一些煤礦企業,技術要求又比較高,大部份城鎮居民又不愿從事采掘工作。所以縣內就業的可能性比較小。
由于縣外企業在招用工上的不規范,服務保障政策滯后,外出務工又面臨勞動強度大、合同糾紛頻繁、工資拖欠等諸多困難。多數低保人員對外出務工前景不看好。另外低保人口的知識水平和技術能力都不高,出去后工資也不高。這些原因就讓低保人口常在領低保金和就業之間徘徊。
3、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不健全,就業就等同于失去社會保障。全縣目前已有的政策措施是體現了各個部門促進就業的良好愿望,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執行為外出務工的低保對象報銷車費的政策就是例子,但各個部門所執行的政策沒有整合,一些沒有促進就業任務的部門的職能作用沒有充分發揮,保障作用在促進就業工作中沒有得以體現。
如民政局沒有促進就業的工作任務,但承擔了社會保障工作任務。如何整合這些政策資源,形成促進就業的聯動機制,一方面要制約具備就業條件而不就業的低保人員,另一方面又要激勵積極就業的低保對象。
三、創新思維,扎實工作,促進城市低保人口就業。
1、加大勞動技能培訓力度,提高城市低保人口的就業機率。
按照全縣城鄉勞動力統籌培訓工作的統一安排,認真按勞動力市場需求合理設置培訓專業,調查結果顯示:全縣有就業需求的低保1023人口中,有人希望接受電動縫紉培訓,人希望接受電子裝配培訓,人希望接受車、焊鉗工培訓,人希望接受計算機操作與維修培訓,人希望接受物業管理培訓,人希望接受餐飲服務培訓,另外還有人希望接受保安、創業規劃、煤炭采掘等專業培訓。要根據個人意愿,作好規劃,利用好勞務培訓費和下崗失業人員培訓費,采取靈活多樣的辦學形式,短期培訓與長期培訓相結合,組織針對性強、效果明顯的培訓班,確保培訓時間和培訓內容,提高培訓質量。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我們在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到低保人口的發展問題,以保障促進發展,以發展落實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時,正確認識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們不能讓低保的面越擴越大、低保人口越來越多。我們可以換一種思維來思考:如果今年全縣低保的需求量為9000人,明年增加為100人,難道能夠說明我們的工作做好了嗎?應該說明我們的發展工作沒有做好,群眾的增收問題沒有解決好。
嚴格管理培訓經費和培訓補貼,要將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掛鉤、與輸出比例掛鉤。對于組織培訓后仍然多數參培人員不能從事基本操作工作或者輸出比率低于60%的要進行責任倒查。對于培訓效果明顯,輸出比例超過95%的要進行獎勵。
2、加大勞務開發力度,拓寬城市低保人口的就業渠道。積極開發就業崗位,多渠道促進就業。組織專門的隊伍深入到國有、集體、私營企業開展用工需求調查,召開企業用工需求座談會,充分了解各類企業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和用工情況。充分利用稅收優惠和收費減免扶持政策,鼓勵企業,尤其是商貿、服務型、加工型企業積極開發就業崗位,廣泛吸納城市低保人口就業。
加快社區建設步伐,扶持社區企業發展,探索社區企業由社區居民共同投資入股的模式,鼓勵并優先讓城市低保人口參股經營。對于投資有困難的家庭,可以協調信貸部門發放小額貸款予以扶持。
鼓勵和支持自主創業,對自主創業的應采用發放小額貸款、稅收政策上給予優惠等方式予以扶持。在規劃城市建設、建立和新辦貿易市場時,可安排不低于20%的攤位,按成本價租售給城市低保對象。
3、加大維權工作力度,保障外出務工人員出得去穩得住。
實施好培訓、輸出、服務、維權、管理一體化工程,著力提高勞務開發的質量和效益,有效的促進城市低保人口就業。
勞務開發部門、工會、司法、公安、法院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認真履行職責,共同維護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勞務辦要利用現代信息網絡,建立與用工地相關職能部門、企業、法律服務機構的綜合協調、聯動維權服務新機制。在外出務工人員相對集中的地區要建立勞務工作站,定期對輸出的人員進行回訪,切實維護外出低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從而實現城市低保對象出得去、穩得住,實現外出就業的良性循環,用不斷有人成功的實例教育和引導低保人口自力更生、自強自立。
要通過服務與維權,避免外出務工瞎折騰情況的出現,如果是出去的低保對象一月兩月就干不下去了,那他不僅掙不到錢,反而會增加家庭負擔,加劇貧困程度。
4、加大科學管理城市低保的力度,解決城市低保人口就業的后顧之憂。
首先是要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全縣低保人口的基本情況,尤其要掌握其中勞動力的情況,建立制約機制。對已享受城市低保或正在申請城市低保男48歲以下、女38歲以下有就業能力的人員,必須在本人所在社區或鄉鎮勞務辦進行求職登記,如果兩次以上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崗位,可停發其城市低保金或不受理其城市低保申請。其次是要建立激勵機制。對積極參加就業培訓并積極就業的可適當放寬低保政策,讓低保成為其就業和發展的有力保障,對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延續6個月,對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減半發放6個月。
第三是要建立低保人口就業檔案,掌握其就業的基本信息,對于就業失敗的,要放寬低保申請條件,簡化審批程序,做到出得去進得來,讓低保對象在就業時無后顧之憂。
5、加大調查研究力度,建立促進城市低保人口就業的長效機制。
要進一步調查全縣低保群體的生存狀況,關注和研究他們的發展問題,探索和實踐幫助他們脫困致富的工作思路,建立促進他們就業的長效機制。
促進城市低保人口就業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參與,縣政府可以考慮在適當的時候建立促進就業專項基金,專門用于解決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就業問題,可以解決城市低保人口外出務工的路費補助、醫療補助、維權服務等。
整合政策資源,建立健全促進就業的激勵和制約機制,激勵與制約并重,加強宣傳教育,轉變城市低保群體的就業觀念,用制度促進和保障城市低保群體的就業
低保調研報告5
為深入了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問題,切實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義,一個月來,我參與了xx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調查,通過一個月的社會時間對xx鎮農村低保工作情況有了基本的了解,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鎮共有xx戶農村低保戶,保障人口xx人,每季度共發放低保金xx元, 基本上做到了應保盡保。目前,該鎮已經基本形成了組織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運轉有序的農村低保工作機制,
二、主要工作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為全鎮低保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為本,適應形勢,低保工作盡量緩解受保人員的生活壓力。
(三)低保干部,迎難而上,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動態管理,積極構筑城市低保救助體系。
三、發現的`問題
通過調查,我發現該鎮農村低保雖然取得了一定實效,但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是從全鎮低保工作的整體情況來看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農村部分群眾還處于較貧困的生活環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壓力較大,辦公經費嚴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隊伍建設應進一步加充實,低保工作人員嚴重缺編。
低保調研報告6
縣人大常委會: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縣委批轉的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意見,20xx年2月18日—19日,縣人大常委會調研工作組對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開展了為期兩天的調研。現將調研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研工作過程
調研組分為兩個小組,第一組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瑛帶隊,第二組由常委會調研員金明英帶隊,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及縣民政局、財政局負責人和縣人大有關委辦負責人參加。先后深入到高家鎮、包鸞鎮、許明寺鎮、湛普鎮等四個鄉鎮,每一調研組再分為兩個小組,一組聽取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匯報,另一組召集鄉鎮政府有關工作人員、村社干部、部分縣鎮人大代表和部分農村低保戶進行座談,最后采取隨機抽樣方式抽3—5戶農村低保戶,深入被抽查的低保戶家中詳細了解有關情況。
二、調研工作結果
(一)基本了解了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績,主要體現在“五好”。
1、領導重視,組織較好。20xx年,是我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的第一年。一年來,縣鄉(鎮)兩級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了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好農村低保工作。如許明寺鎮先后召開4次黨委(擴大)會議,認真進行研究和部署,其他鄉鎮也是多次召開領導成員會議進行研究;湛普鎮黨委政府將農村低保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來抓,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研究政策,督促落實低保工作的調查摸底、政策宣傳和資金發放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好農村低保工作;高家鎮、包鸞鎮也成立了農村低保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了對農村低保工作的領導和督促工作,使農村低保工作做到了健康、有序、順利開展。
2、宣傳到位,執行較好。縣上于20xx年1月召開了全縣農村低保動員暨培訓會議,部署了農村低保工作,各鄉鎮也召開了各種會議進行認真的動員和培訓。如許明寺鎮通過召開村社干部會議、村社召開黨員會議、戶長會議等廣泛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低保政策,積極參與社會監督;湛普鎮層層召開會議,進行思想統一;高家鎮要求村(社區)廣泛宣傳低保制度,嚴格按照規范要求,落實好低保政策;包鸞鎮對村上的農村低保工作人員和村文書進行了專題培訓,確保了在操作上不失誤,不走樣。同時,通過在豐都電視臺、新聞社等媒體上廣泛宣傳,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形成了全社會關心救助農村特困弱勢群體的良好氛圍。
3、民主公開,實施較好。在實施過程中,各鄉鎮基本堅持了“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在確定享受低保對象時開展了“三會一評”活動、在鎮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等進行公示,基本做到了村民無異議。如包鸞鎮20xx年全鎮各村申請農村低保人員共186戶,經調查、公示、審核后,確定了142戶;高家鎮設立投訴電話,接受群眾的咨詢和投訴,經群眾舉報,取消了一名村主任的低保享受資格;湛普鎮嚴把村民委員會民主聽證、評議和鎮農村低保領導小組審核“兩個關口”,通過實行保障對象、標準、資金“三公開”和審查名單、審核名單、審批名單“三張榜”,基本確保了農村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在四個鎮入戶調查時,詢問其他村民對已享受的低保戶有無異議時,均表示沒意見。
4、及時發放,兌現較好。從調查中看到,4個鎮的農村低保戶均表示能按時、按量領取低保金。湛普鎮對已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中的80歲以上、長期臥床不起的重病人員和一、二級重殘人員每年增加120元的救助金也及時足額發放到位;許明寺鎮、高家鎮為農村低保戶辦理了低保兌現卡,按時按量將低保金打入低保戶帳戶,讓低保戶直接到農村信用社領取低保金,大大方便了低保群眾,使享受低保的群眾快捷、便利地領取低保資金;包鸞鎮、湛普鎮的低保戶直接到鄉鎮民政辦領取低保金。調查時基本無低保戶反映拖欠或未及時發放。
5、保持穩定,效果較好。由于嚴格了審批程序和堅持了公開、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則做好低保工作,全縣社會穩定保持較好。包鸞鎮由村上組織對申請戶進行調查、評議,對評議結果進行為期7天的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再報鎮黨委政府集體審核,審核后再張榜公示;其他幾個鎮也嚴格按照縣政府及縣民政局有關文件要求,切實做好低保的各項工作,嚴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對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到目前為止,全縣基本無因農村低保政策的實施引發矛盾,無一人因此信訪,保持了社會穩定和諧。
(二)縣人民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還存在有待改進和完善的方面,主要體現在四個“不夠”。
1、宣傳不夠深入。在調查中發現,鄉鎮領導重視程度不平衡,導致農村低保工作不平衡。有的鄉鎮領導重視不夠,由于害怕因廣泛宣傳導致享受面太大,致使鄉鎮負擔加重,因此在做工作時,不敢大膽宣傳、大膽實施,導致部分農民群眾對農村低保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如在入戶調查時發現,有的農民群眾反映“別人能吃低保,我為什么不能吃”,就是因為沒能理解農村低保政策,把農村低保政策理解為是一種福利;再如,有的低保戶對700元的標準是怎么一回事,也不太理解。
2、享受面不夠寬。從全縣來看,寫申請的.人多,而真正享受的人少。如湛普鎮20xx年寫申請要求享受低保的有幾百人,而真正享受的低保戶只有24戶52人;包鸞鎮20xx年全鎮申請農村低保人員186戶,而真正享受的只有142戶;許明寺鎮全鎮特貧困戶586戶2369人,而享受低保的戶數只有177戶383人。從全縣來看,20xx年,全縣享受農村低保的只有7387戶14181人,僅占全縣農村人口總數的2.1%,其中湛普鎮只占0.6%,絕大多數貧困人口未能享受到農村低保政策,享受面太窄。
3、享受量不夠足。從調研的幾個鎮的情況看,低保戶每月享受的低保金9元—58元不等,最高的一個月享受了58元,也僅有湛普鎮一人,此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每月58元也不能完全解決其最低基本生活;最低的每月只有9元,還有的十幾元,多數是20元—40元之間。從現行的物價看,每月享受低保金9元人民幣還不夠買一斤豬肉(一斤豬肉市價13元左右),買植物油也只能買一斤多點(一斤菜油市價7元左右),完全不能滿足貧困農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對農村群眾的生產、生活基本未起多大作用。
4、操作不夠規范。從調查的情況看,存在有這樣幾種操作不夠規范:一是發放低保金的方式不統一、不規范。有的鄉鎮在發放低保金時采取辦理農村低保卡的形式,讓低保戶到農村信用社領取低保金,有的鄉鎮則在民政辦公室由專人按季度或按月為低保戶發放低保金。二是在確定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上不統一、不規范。幾個鎮各村社在確定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時也不完全統一,有的計算了這樣沒計算那樣,有的計算了那樣又沒算這樣,有的反映在調查時農戶隱瞞隱性收入,還有反映說調查時掌握項目內容不準確。三是確定農村低保對象不規范。有的采取民主推薦,有的采取入戶調查,還有的則采取村支干部憑印象,有的談到準備將采取以“抽鑒”的方式確定,花樣百出。
三、調研工作建議
(一)加大對政策的宣傳力度。
一是要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要采取召開各種會議、辦專欄、辦板報、政(村)務公開欄、有線電視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切實做到讓這一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明白;二是要加大對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如加大對計劃生育法的宣傳,讓農民群眾切實做到少生優生、優生優育,提高人口素質,改善生存質量;加大對支農、惠農政策的宣傳,讓群眾了解國家政策、掌握國家政策,從而很好的執行和遵守國家政策。三是要加大對道德規范的宣傳力度和對農民群眾的道德觀的教育力度。要充分對群眾進行愛老敬老孝敬老人的道德教育,讓年輕人孝敬父母、贍養父母,不把父母推向社會、推向政府,減輕社會負擔。
(二)做好擴面工作。
一是堅持逐步擴大的原則。建議由去年的2.1%在近兩三年內逐步擴大到5%,讓更多的農村特困人口享受低保。二是進一步細化對象條件。如對老弱病殘、鰥寡孤獨等弱勢群體是否作為一個硬性條件納入農村低保對象應加以認真研究,以便鄉鎮、村社操作實施。三是合理界定農民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對哪些可作為農民人均純收入項目內容,應加以明確和規范。四是適當降低并按各鄉鎮的實際情況負擔比例。全縣31個鄉鎮的財力發展不平衡,有的鄉鎮財力較好(如沿江的鄉鎮、沿路的鄉鎮),有的則較差,建議按鄉鎮財力大小以10%—20%的比例負擔。通過以上措施,將農村低保享受面逐步擴大,讓更多的農村貧困戶享受國家改革發展成果,享受這一惠民政策。
(三)在提量上做好工作。
從xx年全縣農村低保享受情況看,最低的每月只享受了低保金9元,享受的數量太低。建議人均月享受應不低于30—40元,不足此標準的補足這個標準。同時,在調研中發現的雖然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過700元,但由于這些家庭成員中有“老病號”或重病的或其他開支相當大而導致家庭貧困的,應建立救濟救扶制度,采取其他救濟措施,幫助其渡過難關。
(四)進一步規范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是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四條原則,確保這一惠民政策“陽光”透明。二是推行“九步”工作法,即:本人申請、調查摸底、社民小組推薦、村民議事代表評議、駐村干部和村支兩委干部入戶核實、村支兩委初定、鄉鎮審核、民政部門審批、銀行發放。三是強化社會監督,做到“四張榜四公開”,即社民小組推薦后張榜公開、村支兩委初定后張榜公開、鄉鎮審核后張榜公開、民政部門審批后張榜公開。同時,可以在鄉鎮或村(居)委會設立農村低保舉報箱,接受全社會監督。
(五)加強組織領導,充實工作力量。
一是加大領導責任,納入全年綜合目標考核。20xx年,縣政府應將此項工作納入各鄉鎮全年綜合目標加以考核,與鄉鎮主要領導的工作實績掛鉤,兌現獎懲。二是加強工作機構建設。現在鄉鎮都是民政辦與計生辦合并為社會事務辦公室,對農村低保工作力度不大,建議應加強對鄉鎮民政辦建設,確保機構明確、職責分明。三是適當充實工作人員,切實做到有人辦事。
低保調研報告7
前言
城市低保是當前我國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健康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xx年7月12日,我來到湖州市吳興區月河街道二里橋社區進行社會實踐掛職。就低保工作的開展情況而言,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以及嚴謹的審核調查態度使得社區的工作得到了住戶的認可,低保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在近一個月的時間里,我多次走訪所在社區的貧困居民,對主管公共民生方面的`社區工作人員進行采訪,以及翻閱了大量的政府對于貧困人員的幫扶文件和社區幫扶工作記錄,對社區貧困居民的生活狀況及所獲得的幫扶情況有了一定的了解,完成了這份調研報告。
一、二里橋社區的基本狀況
湖州市吳興區月河街道二里橋社區位于湖城東大門,轄區面積約0.27平方公里,分為明都錦繡苑、錦東苑、航運一村、東方明珠、風雅蘋洲等5個小區,現有住戶1886戶,常住人口4190人,有低保戶6戶。航運一村等較老的小區無業或低收入的居民比較多。
二、有關幫扶政策的政府部門或社區文件摘錄
1、吳興區慈善總會文件(吳慈【xx】8號 關于上報慈善助學對象的通知)
申請對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低保邊緣戶家庭(即低保標準上浮20%)的子女,今年被錄取高中(含職高)全日制學校的學生可向吳興區慈善總會申請。
今年被錄取大專以上全日制院校的學生,一律向湖州市教育局(學校)申請,符合助學條件的市教育局將統一安排,本不會再接受申請。
可享受的幫扶政策:
城鄉低保困難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補助的標準為:高中(含職高)XX元。
城鄉低保邊緣戶困難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補助標準為:高中(含職高)1000元。
2、吳興區慈善總會文件(吳慈【xx】4號 關于開展貧困家庭少兒先天性心臟病二期救治活動的通知)
申請對象:
一是戶籍在本區的城鄉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家庭16周歲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少兒;二是在吳興區務工滿2年,并簽有勞動合同的外地民工家庭,隨父母來湖生活的16周歲以下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少兒。
可享受的幫扶政策:
城鄉低保戶家庭,按實際醫藥費總額,扣除新農合或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部分,其中80%由金洲集團慈善資金補助,10%由市中心醫院減免,10%由患者家庭自負。
城鄉低保邊緣戶家庭,按實際醫藥費總額,扣除新農合或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部分,其中70%由金洲集團慈善資金補助,10%由市中心醫院減免,20%由患者家庭自負。
經濟條件困難的外來民工家庭,按實際醫藥費金額,70%由金洲集團慈善資金補助,10%由中心醫院減免,20%由患者家庭自負。
3、二里橋社區xx年1月制定的社區民政工作計劃摘錄
l 針對居民實際經濟收入加強對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家庭的迅查,審核上報,工作認真、細致、準確,及時將低保戶的最低保障金額發放到低保戶手中。
l 做好戶口走訪慰問工作,切實為困難戶排憂解難,解決他們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l 熱心聽取困難群體的來信來訪和舉報,對他們所反映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求及時解決,并給與滿意答復。
l 落實各項優撫政策,積極為優撫對象排憂解難,組織社區志愿者對困難優撫對象進行幫助。
4、“愛心公益行”互助幫扶工程
“愛心公益行”互助幫扶工程由市民政局、市慈善總會共同發起,吳興區民政局、吳興區社管辦協助參與,《湖州日報》提供獨家新聞支持,以“幫困·助老·濟貧”為宗旨,通過為社會愛心志愿人士(慈善義工)、困難群眾和孤寡、空巢等困難老人搭建互動平臺,吸引和整合社會愛心資源,倡導一種崇尚慈善、熱心公益的良好社會風尚。
“愛心公益行”互助幫扶工程主要依托愛心公益行服務站、愛心公益行網絡平臺和愛心公益行熱線進行運作。幫扶對象目前主要為中心城區困難群眾和孤寡、空巢等困難老人,適時將逐步擴大區域范圍,幫扶內容主要包括助老服務、基本生活物品援助等。
低保調研報告8
城市低保人口在我縣大致有幾種情況:一是老弱病殘,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極度貧困;二是家庭無主要勞動力,低收入,高支出;三是家庭有勞動力,但是無就業渠道,也沒有自謀職業。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受教育程度低、職業技能差、就業率極低。
多年來,縣委、縣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城市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改善他們的生活狀況,尤其是從20xx年實施城市低保以來,他們的生活得到了最低保障。但是我認為,長期給予他們低保,不促進他們自身的發展,就沒有實現以人為本,沒有很好地落實科學發展觀。所在,如何處理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業問題對于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
一、促進就業是低保人口實現自身發展的重要途徑
目前,我縣有城市低保人口8169人,占全縣城鎮人口的13%;人均月補助標準78元,在瀘州市處于第6位,年支出城市低保金850萬元,居全市第1位。呈現出人多、面廣、標準低、支出量大是我縣城市低保的特點。
如此規模的城市低保保障了全縣絕大多數困難居民的生活,對于全縣社會穩定起到明顯的保障作用,從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的實際。但從當前低保工作開展的情況看,存在部份人依賴低保金、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現象;存在低保金養懶人現象,有些人年輕力壯,領取低保金不做事;存在低保金養閑人現象,有些人成天在茶館喝茶打牌,靠低保金過日子。這些問題的出現,從主觀上看,是低保人口自身素質不高,幾乎不具備勞動技能,就業困難;從客觀上講,當前的低保政策中缺少鼓勵低保人口就業的內容,在勞務開發和促進就業工作中對這個群體的重視不夠,工作力度不夠。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我們在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到低保人口的發展問題,以保障促進發展,以發展落實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時,正確認識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們不能讓低保的面越擴越大、低保人口越來越多。我們可以換一種思維來思考:如果今年全縣低保的需求量為9000人,明年增加為12000人,難道能夠說明我們的工作做好了嗎?應該說明我們的發展工作沒有做好,群眾的增收問題沒有解決好。
只有加快經濟發展速度,加大勞務開發工作力度,促進就業,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發展的同時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才是正確的發展思路。
二、促進城鎮低保人口就業的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據調查,我縣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勞動力1023人,有就業需求的878人,占86%,這說明大部分都有就業意愿,但為何沒有就業?如果不考慮主觀的因素,我認為應該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關于居民收入計算的方式,客觀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業的積極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標準為150元/人、月,也就是說人均月收入達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對于收入的計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中,沒有說明是凈收入還是總收入,所以目前在計算居民家庭收入時都按總收入計算,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務工,月薪600元,那該戶的低保按政策應予以取消,而實際上600元,只夠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這一人外出務工反而讓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當低保人口要選擇外出務工時,他就得反復權衡,患得患失。
2、縣內就業崗位有限,外出務工面臨的困難多,讓城市低保政策成為低保人口手中的“雞肋”,食之無肉,棄之有味。由于我縣是一個農業大縣,企業規模小,無法提供足夠的就業崗位。縣內的規模企業,郎酒集團、煙草公司等目前都沒有太多的就業崗位,新興的一些煤礦企業,技術要求又比較高,大部份城鎮居民又不愿從事采掘工作。所以縣內就業的可能性比較小。
由于縣外企業在招用工上的不規范,服務保障政策滯后,外出務工又面臨勞動強度大、合同糾紛頻繁、工資拖欠等諸多困難。多數低保人員對外出務工前景不看好。
另外低保人口的知識水平和技術能力都不高,出去后工資也不高。這些原因就讓低保人口常在領低保金和就業之間徘徊。
3、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不健全,就業就等同于失去社會保障。全縣目前已有的政策措施是體現了各個部門促進就業的良好愿望,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執行為外出務工的低保對象報銷車費的政策就是例子,但各個部門所執行的政策沒有整合,一些沒有促進就業任務的部門的職能作用沒有充分發揮,保障作用在促進就業工作中沒有得以體現。
如民政局沒有促進就業的工作任務,但承擔了社會保障工作任務。如何整合這些政策資源,形成促進就業的聯動機制,一方面要制約具備就業條件而不就業的低保人員,另一方面又要激勵積極就業的低保對象。
三、創新思維,扎實工作,促進城市低保人口就業。
1、加大勞動技能培訓力度,提高城市低保人口的就業機率。
按照全縣城鄉勞動力統籌培訓工作的統一安排,認真按勞動力市場需求合理設置培訓專業,調查結果顯示:全縣有就業需求的低保1023人口中,有人希望接受電動縫紉培訓,人希望接受電子裝配培訓,人希望接受車、焊鉗工培訓,人希望接受計算機操作與維修培訓,人希望接受物業管理培訓,人希望接受餐飲服務培訓,另外還有
人希望接受保安、創業規劃、煤炭采掘等專業培訓。要根據個人意愿,作好規劃,利用好勞務培訓費和下崗失業人員培訓費,采取靈活多樣的辦學形式,短期培訓與長期培訓相結合,組織針對性強、效果明顯的培訓班,確保培訓時間和培訓內容,提高培訓質量。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我們在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到低保人口的發展問題,以保障促進發展,以發展落實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時,正確認識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們不能讓低保的面越擴越大、低保人口越來越多。我們可以換一種思維來思考:如果今年全縣低保的需求量為9000人,明年增加為12000人,難道能夠說明我們的工作做好了嗎?應該說明我們的發展工作沒有做好,群眾的增收問題沒有解決好。
只有加快經濟發展速度,加大勞務開發工作力度,促進就業,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發展的同時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才是正確的發展思路。
低保調研報告9
為了了解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簡稱“城鄉低保”)建立和工作開展情況,促進中央關于保增長、保民生、保發展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根據市政協的工作計劃,從10月下旬起,市政協就我市城鄉低保工作開展專題調研。調研組赴各縣(市、區),召開了由當地民政部門和部分鄉鎮、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領導、民政助理、村委會干部以及部分低保對象參加的座談會10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城鄉低保工作基本情況
(一)低保工作有規可依,規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1999年國務院出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后,自治區相繼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市人民政府于2月出臺了《玉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多年來,各縣(市、區)民政部門下功夫抓低保規范化建設,在低保的申請、審核和審批上認真按照中央、自治區和市的有關規定辦理,總體取得較好成效。城市低保工作比較規范,農村低保工作規范化水平也在不斷提高。
(二)低保標準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斷加大
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從1997年啟動,補助水平從開始時月人均25元逐步提高到目前150元,保障人數從開始時5千多人擴大到目前5萬多人,1-10月發放低保金7432.61萬元,城市低保基本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農村低保工作方面,從10月份開始實施,當時保障人數約6萬人,補助水平為月人均15元左右。按中央和自治區的要求實行擴面后,到10月份,全市有農村低保對象22.72萬人,占農村人口4.09%,1-10月發放低保金10309.2萬元,月人均補助為45.6元。城鄉低保的實施,為改善城鄉貧困群眾的生活狀況,維護社會的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二、我市城鄉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認識有差距
有的領導對低保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到位,認為低保和整個社會救助工作是花錢工程,不出政績,只求最低限度維持而不愿過多投入財政資金,沒有像抓財稅、穩定、計生工作那樣予以重視,城鄉低保政策宣傳發動力度不夠,社會影響面不大。有的地方把低保看作是吃國家“大鍋飯”,抱著“不吃白不吃”的心理,對低保申請對象不認真審核把關,明知不符合條件,也出具虛假收入證明。有的人存在不勞而獲的想法,采取隱瞞家庭收入、分戶居住等手段鉆低保政策的空子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設法爭吃低保。
(二)配套資金缺口大
根據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桂政辦發〔〕85號文件規定,縣級財政按xx年發放低保金為8953萬元,按xx年發放低保金為12286萬元,全市需配套4054萬元,但實際列入預算只有2522萬元。由于地方財力有限,我市除市本級、玉州區、北流市低保資金配套較好外,其余均不能按比例足額配套,造成城鄉低保資金缺口,一些應保對象不能及時納入低保范圍,也無法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有一個縣,上級下撥該縣城市低保資金700多萬元已全部發放完,到9月底,全縣城市低保資金缺口130多萬元;農村低保資金需配套718.2萬元,預算安排只有374萬元。
(三)工作不夠規范
1、存在“人情保”等違規現象。部分基層工作人員因人情關系等原因,沒有按照低保標準認真核實,草率估算,隨意填報,將個別不屬于低保對象的家庭確定為低保對象。一些村沒有組織人員評議低保戶資格,而由支書或者主任直接指定,“人情保”、“關系保”、“保人不保戶”、“家庭共同成員分戶申請”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2、群眾監督制度沒有落到實處。在實際操作中,對部分低保對象的納入,特別是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及張榜公布等環節,沒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執行,影響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
3、存在重入保輕退保現象。貧困戶列入低保,脫貧后退出低保比較少。自推行低保政策以來,退出低保的人,除個別死亡的和極少數由于群眾舉報退出的外,幾乎沒有其他退出人員。
(四)低保準入把關難度大
目前我市民政部門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辦法來確定低保對象,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業的多樣性和隱蔽性,申報低保對象的收入情況很難掌握,如果他們通過隱報、瞞報等掩蓋自己的實際家庭收入,審核部門無法鑒定;農村低保對象的收入,由于糧食等實物收入難以貨幣化、外出務工人員收入不穩定、隱性收入難于統計等因素,核定難度很大,導致低保對象的界定不夠準確。而很多專項救助,比如醫療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線電視費減免等,只有低保對象才有資格享受,因此有的人為了得到某項救助而想方設法進入低保行列,從而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壓力和難度。
(五)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緊缺
一是基層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在縣級層面。目前縣(市、區)民政局低保辦的工作人員為1-3人,而辦結審批手續的法定時限只有5日,很難做到對申請材料逐一嚴格審閱把關。在鄉鎮(街道)層面。低保審批程序的大部分工作都落在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但只配1至2名民政助理員,且大多數是兼職,管理的城鄉低保對象少則二千多人,多則上萬人。由于各鎮民政力量十分薄弱,入戶調查、群眾評議等關鍵環節工作不到位,僅僅依靠村“兩委”干部的報告來確定城鄉居民低保對象,存在底子不清、掌握對象不準、救助不公、兌現不及時等問題,造成有的群眾反復上訪,甚至越級上訪。在村(居)委會層面。低保協管員缺少專門業務培訓,理解和執行低保政策的水平有限,低保對象的界定隨意性較大。如有些村干部沒有把低保存折及時發放到低保戶手中,給低保工作的規范管理帶來了負面影響。
二是專項工作經費缺乏。城鄉低保工作受理申請、入戶調查、組織評議、張榜公布、審核審批、表冊打印、資金發放等工作都需要工作經費。有的縣(市、區)縣級財政沒有安排低保工作經費。到鄉鎮一級更沒有安排任何低保工作經費。社區、村委低保協管員每季度要入戶調查核實,上報相關情況,但沒有報酬,影響到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調查的準確性。
三、做好我市城鄉低保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組織協調,確保領導到位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難群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領導要重視抓、認真抓,切實落實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審計、工會、鄉鎮、社區等各職能部門和單位,立足自身職責,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共同做好城鄉低保有關工作,形成“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時、有效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增進社會和諧。
(二)加強宣傳培訓力度,確保思想認識到位
充分發揮輿論宣傳的正面引導作用,采取張貼標語、櫥窗展示、媒體報道等多種宣傳形式,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平臺,深入持久地開展低保政策宣傳。既要面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使城鄉低保的政策、法規、制度和審批程序家喻戶曉,切實提高全民對低保工作的認識,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人人參與監督,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又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社區、村委會基層領導干部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素質。各級黨委要將低保業務培訓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城鄉低保工作人員特別是村級低保協管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盡快建設一支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的城鄉低保工作隊伍。
(三)加強財政支持力度,確保低保資金到位
一要確保低保配套資金到位。市、縣兩級財政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按照應承擔的負擔比例優先安排低保配套資金,做好城鄉低保資金年度預算安排,確保我市城鄉低保對象的補助標準不低于自治區確定的全區平均補助標準,確保低保金能及時、足額發放。市財政、民政部門要建立城鄉低保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機制,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要確保低保工作經費落實。按低保對象每人每年縣10元、鄉鎮5元、村委會3元的要求,落實專門的低保工作經費,并配備必要的工作工具,解決有錢辦事的問題。
三要拓寬渠道,要積極發揮非政府、非盈利機構的作用,利用社會福利社團和慈善團體,廣泛發動各類社會捐贈,建立救助基金作為低保制度的有益補充,建立穩定、多元的資金籌措機制。四要定期組織審計、財政等部門聯合對低保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督查,防止和杜絕貪污、擠占、挪用低保資金等違紀問題發生。
(四)加強低保規范化建設,確保工作機制到位。
1.統一低保準入“門檻”,完善低保對象評定機制。要進一步探討、制訂可行的、便于實際操作的核實低保申請人家庭收入的標準。建議組織民政、財政、農業、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開展城鄉居民生產項目、經濟收入等方面調查,量化、細化核定項目和內容,制定出臺城鄉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核定標準,統一全市家庭收入核定標準,統一低保準入門檻。凡是達到標準的,列入低保,做到應保盡保。
2.嚴格程序,完善申報審批發放機制。建立完善細化的民主評議制度、民主評審制度、低保對象分類管理制度、公示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政策規定的申請、入戶調查、群眾評議、公示、審核等程序不能簡化、走過場。尤其要加強評議、公示制度,統一會議登記格式及記錄,村委會召開低保評議小組會議,鄉鎮包村干部必須參加。鄉鎮每季度要對三分之一的村的低保對象進行抽查,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取消。建立“直達”發放模式,完善低保資金發放機制。財政、民政、金融等部門加強協調合作,將城鄉低保資金準時足額輸入低保對象的家庭帳戶,全面實行低保資金的社會化發放。
3.充分發動群眾,完善監督和約束機制。要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將城鄉低保的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等政策規定全部上墻,聘請有威望的社會知名人士為社會救助工作監督員,拓寬監督渠道。民政部門要加強指導,特別是在評議階段,要動員各階層的群眾代表參加,讓他們充分發表意見,增加透明度,準確界定低保對象。要建立城鄉低保信訪舉報受理制,設立舉報信箱和投訴電話,舉報必查。對群眾的舉報投訴,及時派員入戶調查,限期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投訴人。
4.開展專項檢查和經常檢查,完善低保動態管理機制。建議組織監察、財政、民政部門組成專項檢查工作組,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關系保”、“分戶保”等不規范現象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對不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堅決予以清退。民政部門要堅持做好定期審核工作,對低保對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真實全面地掌握低保對象家庭經濟收入、生活狀況,及時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予以清退。嚴格執行分類施保的規定,對特困戶、比較困難戶、一般困難戶分檔發給低保金,防止“一刀切”。
5.統籌構建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低保脫困機制。各級政府要統籌各項社會救助力量,低保救助與其他專項救助有機結合,構建一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其他救助、救濟和社會幫扶為補充的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立數據庫,實現救助信息化,解決多頭救助、重復救助問題。進一步建立并完善就業和再就業服務體系,在低保對象的扶持上實現從輸血型向造血型的轉變。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實現再就業的低保對象,政府應全力救助;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人員,要廣開就業渠道,繼續開展再就業援助活動,通過重新上崗,勞動自救,社區組織勞務輸出、家政服務等,使低保對象擺脫貧困,回報社會。
(五)加強基層低保工作隊伍建設,確保力量到位
自治區決定自10月1日起,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擴大保障范圍。低保擴面的實施,我市農村低保人數將由22.72萬人到達52萬人,低保工作任務更加繁重。要盡快加強鄉鎮民政工作力量,每個鄉鎮配備3名以上專職民政助理,其中大的鄉鎮增配工作人員。每個村指定一名低保協管員,由縣級財政給予一定的協管工作補貼。鄉鎮要成立低保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包村領導、包村干部負責所包村的低保申請審核工作,形成民政助理專職抓,全鎮干部配合落實的工作機制。
低保調研報告10
城市低保是當前我國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健康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xx年7月12日,我來到湖州市吳興區月河街道二里橋社區進行社會實踐掛職。就低保工作的開展情況而言,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以及嚴謹的審核調查態度使得社區的工作得到了住戶的認可,低保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在近一個月的時間里,我多次走訪所在社區的貧困居民,對主管公共民生方面的社區工作人員進行采訪,以及翻閱了大量的政府對于貧困人員的幫扶文件和社區幫扶工作記錄,對社區貧困居民的生活狀況及所獲得的幫扶情況有了一定的了解,完成了這份調研報告。
一、二里橋社區的基本狀況
湖州市吳興區月河街道二里橋社區位于湖城東大門,轄區面積約0.27平方公里,分為明都錦繡苑、錦東苑、航運一村、東方明珠、風雅蘋洲等5個小區,現有住戶1886戶,常住人口4190人,有低保戶6戶。航運一村等較老的小區無業或低收入的居民比較多。
二、有關幫扶政策的政府部門或社區文件摘錄
1、吳興區慈善總會文件(吳慈【xx】8號 關于上報慈善助學對象的通知)
申請對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低保邊緣戶家庭(即低保標準上浮20%)的子女,今年被錄取高中(含職高)全日制學校的學生可向吳興區慈善總會申請。
今年被錄取大專以上全日制院校的學生,一律向湖州市教育局(學校)申請,符合助學條件的市教育局將統一安排,本不會再接受申請。
可享受的幫扶政策:
城鄉低保困難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補助的標準為:高中(含職高)XX元。
城鄉低保邊緣戶困難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補助標準為:高中(含職高)1000元。
2、吳興區慈善總會文件(吳慈【xx】4號 關于開展貧困家庭少兒先天性心臟病二期救治活動的通知)
申請對象:
一是戶籍在本區的城鄉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家庭16周歲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少兒;二是在吳興區務工滿2年,并簽有勞動合同的外地民工家庭,隨父母來湖生活的16周歲以下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少兒。
可享受的幫扶政策:
城鄉低保戶家庭,按實際醫藥費總額,扣除新農合或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部分,其中80%由金洲集團慈善資金補助,10%由市中心醫院減免,10%由患者家庭自負。
城鄉低保邊緣戶家庭,按實際醫藥費總額,扣除新農合或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部分,其中70%由金洲集團慈善資金補助,10%由市中心醫院減免,20%由患者家庭自負。
經濟條件困難的外來民工家庭,按實際醫藥費金額,70%由金洲集團慈善資金補助,10%由中心醫院減免,20%由患者家庭自負。
3、二里橋社區xx年1月制定的社區民政工作計劃摘錄
l 針對居民實際經濟收入加強對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家庭的迅查,審核上報,工作認真、細致、準確,及時將低保戶的最低保障金額發放到低保戶手中。
l 做好戶口走訪慰問工作,切實為困難戶排憂解難,解決他們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l 熱心聽取困難群體的來信來訪和舉報,對他們所反映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求及時解決,并給與滿意答復。
l 落實各項優撫政策,積極為優撫對象排憂解難,組織社區志愿者對困難優撫對象進行幫助。
4、“愛心公益行”互助幫扶工程
“愛心公益行”互助幫扶工程由市民政局、市慈善總會共同發起,吳興區民政局、吳興區社管辦協助參與,《湖州日報》提供獨家新聞支持,以“幫困·助老·濟貧”為宗旨,通過為社會愛心志愿人士(慈善義工)、困難群眾和孤寡、空巢等困難老人搭建互動平臺,吸引和整合社會愛心資源,倡導一種崇尚慈善、熱心公益的良好社會風尚。
“愛心公益行”互助幫扶工程主要依托愛心公益行服務站、愛心公益行網絡平臺和愛心公益行熱線進行運作。幫扶對象目前主要為中心城區困難群眾和孤寡、空巢等困難老人,適時將逐步擴大區域范圍,幫扶內容主要包括助老服務、基本生活物品援助等。
三、低保戶的態度
這些年,隨著國家和各地方的宣傳力度的加大,以及自身或周圍人的切身感受,大多數人對城市低保的認識還是比較深刻的,也從最初開展時的不信任漸漸體會到其中的益處,特別是低保戶們,在困難的時候感受到了國家對困難群眾的關愛。
經過走訪調查,發現低保戶對社區低保工作普遍持滿意態度。管理低保工作的社區工作人員能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法規辦事,態度好,工作認真負責。
四、社區幫扶困難群眾的實例
1、二里橋社區有一戶低保戶,全家共4口人。其中戶主視力殘疾1級,喪失勞動能力。其妻精神異常,無法工作。兩個女兒,均為在校學生。家庭住房面積為60平方米,其收入來源為出租所居住房屋其中的30平方米,所得收入不能維持家庭正常生活。其整個家庭四人一月可獲低保金為1268元。其兩個女兒中,大女兒目前就讀某大學三本,在社區工作人員的多次幫助申請下,獲得區殘聯助學金每學期4000元,四年共計3XX元;二女兒今年考取某大學專科,在社區工作人員的再次幫助下,獲得區殘聯助學金每學期3000元,三年共計18000元。社區工作人員多次指導該困難戶填寫申請表格。為了減少該家庭成員的四處奔波,社區工作人員幫助這個家庭聯系月河街道、殘聯等政府部門,并經常電話聯系該戶戶主了解他們家庭的一段時間的'狀況及所需要的幫助。
2、xx年7月22日,我跟隨社區主任和副書記來到二里橋社區的航運一村小區為一位患有精神疾病但家庭條件困難的社區居民進行募捐。航運一村是一個時間比較久的小區,該小區的房子歸航運公司所有,小區居民沒有房產證,故不可以用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七月十幾號的時候,這位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區居民拿著菜刀追砍鄰居,并揚言要點煤氣罐。后被制止并被公安機關帶走。因為某種原因,精神疾病的鑒定需要該居民自己掏錢做。但該戶居民僅夫妻二人,無兒無女,因無固定工作,故家庭又沒存款,無法自己出錢進行鑒定,也無法住院治療。在這么一種情況下,社區工作人員到社區所轄的各個小區為該居民進行募捐。但募捐所得的錢遠遠不夠鑒定所需,更別提后期治療了。社區的幾位主任花了好幾天的時間向有關政府部門籌集鑒定所需的資金。在社區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最終獲得了吳興區政法委的資金幫助。
3、逢年過節,社區的黨員干部和工作人員都會走訪社區的低保戶和貧困居民,給他們送去過節的禮品、米和食用油等。在掛職期間,我也跟隨了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走訪了幾戶困難戶,并和貧困家庭的學生進行了交流,給予他們一些學習和生活的建議。據了解,二里橋社區有不少的共建單位,社區居委會會經常聯系共建的商業單位給貧困居民提供贊助。二里橋社區居委會和共建單位會不定期進行一些活動,結對貧困居民,貧困居民會獲得一些贊助,一般為五六百現金或柴米油鹽等生活用品。過年時會有駐湖部隊、政府部門等單位的慰問,社區會安排組織貧困居民一起吃年夜飯等。各種慈善活動,社區居委會都會積極組織安排,使貧困人員感到溫暖。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還經常會將慰問物資親自送到行動不便的居民手中。
五、社區幫扶工作中碰到的困難及建議解決的方案
通過對社區工作人員的采訪,發現社區幫扶工作中碰到的困難不少。
1、最大的問題就是有些社區居民不配合的問題。
不是所有的困難群眾都是低保戶,所以不是所有的困難群眾都會在每次活動時獲得一些贊助幫助。當一部分人沒有得到共建的商業單位所提供的錢物時,就會抱怨社區居委會不公平。有的困難群眾在尋求社區居委會幫助時態度比較差,認為居委會為他們服務是理所應當的,應該替他們做好一切的工作。
解決方案建議:
當碰到有一些居民抱怨不公平的時候,社區工作人員應該耐心向他們進行解釋,告訴居民每次發放的量都是一定的,每戶居民輪流獲得,以得到社區居民的理解。其次,每次慰問活動發放錢物時要做好詳細的登記,以防產生下次發放時重復發放的情況。
當碰到態度較差的居民時,社區工作人員要保持微笑和語言上良好的態度。耐心向該居民解釋,并指導他們填寫表格和辦理手續等。讓居民體會到社區居委會的耐心和認真的態度。
2、低保準入把關難度大
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業的多樣性和隱蔽性,申報低保對象的收入情況很難掌握,如果他們通過隱報、瞞報等掩蓋自己的實際家庭收入,審核部門無法鑒定。而很多專項救助,比如醫療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線電視費減免等,只有低保對象才有資格享受,因此會有人想方設法加入低保行列,從而增加了低保的壓力和難度。
解決方案建議:
這應該加強低保的規范化建設,完善低保對象的評定標準。并嚴格按規定實行,爭取做到應保即保。還應充分發動群眾,落實舉報監督的制度。
六、對于社區幫扶工作的個人建議
1、在和社區里困難家庭孩子進行交流之后,發現不少的孩子會因為家庭貧困而感到自卑,在這方面,他們經常會因為無人可以交談而覺得無助。社區居委會應該更多地關注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社區居委會可以邀請一些心理老師不定期得給這些自卑的、需要幫助的孩子心理疏導和幫助。
2、我了解到不少家庭困難的學生,特別是高中畢業的學生和大學生希望在寒暑假時期通過兼職來為家里減輕經濟負擔。但是,當今社會比較復雜,而學生們還沒有真正步入社會,都過于單純,容易上當受騙,找一個安全并合適他們的工作并不容易。政府部門或者社區居委會在這方面可以為希望兼職的學生提供幫助。通過和共建單位的溝通聯系,請一些信得過的企業商業單位為這些學生提供合適的勤工助學崗位。
3、社區干部和黨員干部可以和貧困居民進行結對,通過頻繁走訪,消除貧困居民的心理顧慮,可以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得多了解貧困戶、低保戶的心理,了解他們生活中碰到的困難,及時為他們提供必要幫助。
4、加強社區與大學和中學的合作。發動更多的學生志愿者來從各方面幫助社區低保戶等貧困人員。也可以請更多的學生志愿者來幫助社區工作人員處理低保貧困人員的工作。目前來說,我認為學生志愿者與社區的合作還不夠多。學生志愿者的力量非常巨大,通過合作,可以減輕社區工作者的工作壓力。
總結
通過在二里橋社區一個月的掛職實踐學習,我深刻理解了社區公共民生中幫扶工作的不易和貧困居民生活的艱難。公共民生工作,特別是貧困居民的幫扶方面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考驗社區工作人員的。對于這些工作,社區工作人員需要有良好的態度,耐心細心地為貧困居民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務。
低保調研報告11
城市低保工作是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健康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深化發展,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難點。街道作為城市低保工作的具體承辦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加以解決。現就我街道低保工作情況以及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及對策作簡要的探討。
一、目前我街道低保工作現狀
我街道目前共有1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2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1個管委會,人口0.8萬人,其中戶籍人口3.5萬人。低保人數由20xx年xx月的45戶38人,增至目前的702戶53人,月發放低保金由原來的35367元增至82674元,保障對象占戶籍人口4.32%。造成低保人數和低保金額不斷攀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區劃調整,外街道轉入。兩次區劃,分別將鷺鳴苑、鳳鳴苑、銀輪花園、興隆新寓和向陽村劃歸我街道管轄,上述地區的低保戶轉入我街道;二是外區轉入。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大批被拆遷戶購賣二手房進入我街道。XX年4月市政府頒布的低保工作實施細則,對人戶分離的低保家庭做出規定,因此原低保戶陸續將戶口遷入我地區,自然成為我街道保障對象;三是保障金的提高,擴大了保障范圍。自20xx年xx月最低保障金標準由原來的20xx年xx月的全市“三小車”整治工作中,將部分“三小車”車主及其家庭納入低保行列;五是所街、向陽二個村的失地居民中的年老多病、孤寡殘人員被納入保障。以上情況造成了我街道低保人員以每年凈增600多人的速度增長。
二、當前低保工作的要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實施過程中黨和政府為城市貧困居民構筑的一道安全網,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舉措,是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的“民心工程”,各級政府都十分重視低保工作。xx頒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我省也出臺了《江蘇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南京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轉發了市民政局、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制定的《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分別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操作辦法,一是要求保障對象的全員化。《細則》第五條規定:凡我市城市常住非農業戶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標準的居民,均可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范圍涵蓋了在職職工、下崗職工、退休人員、失業、無業人員等我市戶口全體社會成員;二是操作程序進一步規范。《細則》中明確了申領審批程序為個人提出申請——社區居委會調查——街道審核——張榜公布——上報審批和低保金發放,對每一個步驟都作了具體的規定,使低保工作公開透明;三是規范了社區居民委員會、街道、區民政局和市民政局工作職責;四是明確了從事低保工作人員以及申請低保居民的法律責任,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當前低保工作中的難點問題
自1996年全市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保障金標準從當初的xx年人,按照《細則》規定,子女贍養費計算為其收入,但申請人往往以子女無經濟能力贍養父母或是以子女不贍養為借口,使低保工作人員難以準確地測算其家庭總收入;二是情況調查難。一方面是從事低保工作人員少,很難抽出時間對申請低保家庭進行細致的調查;另一方面在調查過程中,周邊鄰居怕招惹麻煩不愿講真話、不配合,甚至有的單位也以種種理由推托,不愿出據相關證明,使工作人員難以準確掌握情況;三是因征地拆遷“農轉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有難度。近年來隨著河西開發的進一步加快,大批失地拆遷農民轉為城鎮戶口,僅所街、向陽兩個村自92年至目前共有890戶,6035人轉為城鎮居民,他們分別拿了1—4萬元不等的勞力托帶費,其中有不少人已步入老年,有相當一部分人一無工作、二無技能,更無退休金。也有不少家庭將所有的勞力托帶費用來購買住房。這部分人按《細則》目前尚不符合低保條件,但生活確實困難;四是“兩勞”釋放人員保障難,這部分人在勞動年齡段須就業,但在政治上有污點,難以找到工作,矛盾十分突出;五是對騙保和提供虛假證明的實施處罰有難度。《細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九條規定,對提供虛假證明的主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由民政部門對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騙保人員由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追回其冒領的低保金,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作為民政部門對其他單位給予警告或行政處分顯然不適合,由民政部門給予罰款不僅執行起來有難度,更無法律依據,低保工作條例的權威性得不到保障。
存在上述難點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對《細則》宣傳教育不夠,社會上大多數人只知道生活困難都可以吃低保,都不承擔低保人員應盡的義務。如向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主動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等。只要求享受最低保障權力,而不履行相關義務,使權力和義務相互脫節;二是低保工作條例及《細則》與社會的`發展不相適應。河西征地拆遷的失地農民農轉非后,對這部分人員申請低保問題,缺少明確的實施細則,操作起來統一性、原則性難以把握;三是政策法規相對滯后,低保工作條例和實施細則中明確了被保障人的權力和義務,但對違反《細則》的人員實施處罰,追究法律責任適用法律規定不明,重保障、軟處罰;四是低保工作人員隊伍有待加強。一方面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政策水平需進一步加強,另一方面要增加低保工作人員,配予相應編制。
四、加強城市化低保工作的思考
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它既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又是一件難事,能否做好直接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到黨群關系,影響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的協調發展,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好低保工作。具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對低保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是建立完善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區、街主管部門要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有關部門配合抓的工作機制;二是社區成立低保工作審核小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居民組長、民警組成,負責對本社區居民進行政策宣傳,對申請對象進行走訪調查和初步審核,把好第一關;三是成立社區低保工作評議小組。主要由社區黨員、居民代表和積極分子組成,由于他們來自于群眾,對社區居民的家庭情況較了解,能較全面地掌握第一手資料。
(二)加強宣傳教育,實施正確引導。抓好宣傳教育工作,是當前形勢下正確落實低保工作的重要環節。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訓力度。組織街道、社區低保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細則》掌握政策標準,不僅要全面了解和掌握《細則》,更要學會運用細則解答群眾的咨詢和疑問;另一方面,要向群眾大力宣傳低保標準。通過宣傳欄、社區論壇、黑板報等多種宣傳手段,向居民宣傳低保實施細則,把政策標準交給群眾,讓已進入低保人員明確自己的義務,讓有申請低保意向人員對照標準,檢查自己是否符合條件,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第三做好信訪接待工作,認真解答居民群眾的疑問和咨詢,認真查處群眾對低保家庭的舉報,接受群眾監督。
(三)建立工作制度,實行規范管理。在低保工作中既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又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區分不同情況認真對待,做到應保盡保。一是嚴格堅持審前、審后公示制。申請對象在報送區民政局前和審批后在社區公示欄內張榜公布,同時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嚴格堅持街道審制。街道組織各村、社區低保主任每月對申請對象材料集體審議,由各社區介紹申請人情況,大家討論,把好街道審核關;三是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低保家庭收入變化及時調整低保金,對超過保障標準的家庭及時停保。四是堅持公益性勞動。按照《細則》要求定期組織有勞動能力的低保人員,參加治安巡邏、衛生保潔等公益性勞動,提高他們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同時明確在享受權力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義務。
(四)建立責任追究制。針對部分申請低保人員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情況,有的采取虛報、偽造、隱瞞、騙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和責任人,要建立責任追究制,要盡快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具體的處罰條款,打擊騙保的不良行為,以維護低保政策的嚴肅性,使政府有限的資金切實用在需要幫助的人群身上。
(五)建立社會求助網絡,擴大就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僅體現在資金救助上,還要積極發揮社會求助功能,在全社區形成合力,共同幫助困難群體脫貧、解困。一方面要動員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私營業主以及生活條件較好的居民伸出援助之手,開展捐贈和結對幫扶工作,幫助低保家庭解決生活中的困難,讓他們走出困境;另一方面落實好政策救助,使低保對象應享受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第三大力實施再就業工程,通過尋崗、騰崗、買崗等多種方式,推薦有勞動力能的低保對象實現再就業,實現社會救助工作由“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從根本上幫助低保家庭脫貧。
低保調研報告12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基礎工程,是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最后一道防線”。該制度的推行,對于解決農民貧困,實現“生有所靠”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最近,筆者通過實地視察和走訪座談等形式,對我縣農村低保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一、我縣農村低保工作的現狀
我縣位于xx山區,是全省25個經濟欠發達縣(市、區)之一。截止20xx年底,全縣總人口44.3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9.95萬人,是個農業大縣。20xx年全縣財政收入7.84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3.84億元,農民人均收入4533元。全縣現有低保對象3161戶4209人,其中農村低保對象3055戶4090人,城鎮低保對象106戶119人。全年發放保障金409.43萬元,比上一年增加137.56萬元。農村低保率為1.03%,月人均低保救助金為80.46元;城鎮低保率為0.29%,月人均低保救助金為157.26元。
近年來,我縣低保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低保對象管理逐步規范,實現了低保對象管理動態化、低保標準增長自然化、低保資金發放社會化,基本上做到了低保對象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1、領導重視。
縣政府成立了社會困難群眾救助工作和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建立了由鄉鎮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并將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行政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了低保工作順利進行。
2、制度完善。
我縣從1998年開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先后出臺了《xx縣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xx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范(試行)》等政策文件,并結合工作實際,在原有的基礎上,多次進行了修改完善。縣民政局還專門編制了低保申請審批程序流程圖,發放至各鄉鎮。各鄉鎮也根據縣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低保工作實現了制度化、規范化。
3、動態管理。
縣民政局嚴把進口、暢通出口,堅持每季度末召開黨組會議集體討論審批事宜,及時納入符合條件的低保戶。各鄉鎮每年第三季度組織開展低保對象全面核查工作,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對象繼續予以低保,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對象及時予以注銷,真正實現了對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
4、資金保障。
低保資金列入縣、鄉鎮兩級財政預算,縣財政負擔90%,鄉鎮負擔10%,鄉鎮配套部分先由縣財政墊付,年終一次性向鄉鎮收取。低保資金劃入低保資金專戶,實行封閉式管理和社會化發放,保證了低保資金專帳核算,專款專用。縣里還根據省政府[20xx]65號文件精神,每年6月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予以調整和提高。
二、當前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存在的問題
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實施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亟待完善和規范。
1、存在“錯保、漏保”現象。
有些是因宣傳工作不到位,如我們在調查中發現,農村特別是偏遠山區,有些屬于弱勢群體,由于對低保申請的條件、程序不了解,使其喪失了應有的權利;有些是因村兩委干部責任心不強,對低保工作不重視,沒有把工作做細做實,導致應保的對象沒有及時上報;有些是村干部出于人情關系,沒有按照低保標準認真核定核實,草率估算,隨意填報,從而出現“人情保”、“關系保”等現象;有些是因違反計劃生育等政策而喪失了資格等。
2、操作程序不規范、不透明。
有些鄉鎮、村(社區)在審核低保對象時沒有經過集體研究,而是由個別干部確定;有些低保對象未經過公示或公示時間未滿就上報;有些村干部不參照低保條件規定,而是與鄰村、鄰戶對比,相對困難的就上報;有些村干部把自己的親朋好友想方設法納入低保;有些村干部在村雙委換屆選舉中為了拉票,隨意,把辦理低保作為交換條件;有個別鄉鎮干部由于考慮個人關系,沒有嚴格把關。
3、家庭經濟收入核定難。
按政策規定,只有家庭經濟收入低于我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才可納入低保范圍。雖然我縣也根據省、市、縣有關規定制定了《xx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范(試行)》,規定了家庭經濟收入的計算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的`難度。一是收入難以貨幣化,農村居民收入中糧食等實物占比重大,在價值轉化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二是對低收入農戶的儲蓄、有價證券、隱性收入等難以合理核定;三是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收入有相當的不穩定性,計算起來比較困難。
4、資金來源渠道單一。
農村低保資金的籌集主要以地方為主,資金主要來源于上級財政補助以及縣鄉兩級財政配套。近年來,由于農村低保救助標準不斷提高,單一的資金來源使縣鄉財政的配套壓力不斷增大,特別是我縣9個省級貧困鄉鎮,經濟發展落后,貧困群眾數量相對比其他鄉鎮多,所需配套資金數目也大,難于負擔低保配套資金,要求取消配套資金的呼聲很大。
低保調研報告13
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督促政府及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提升城鄉低保規范性管理水平,切實發揮城鄉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縣人大常委會成立調研組,采取查看資料、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入戶調查等形式深入全縣各鄉(鎮)就全縣城鄉居民低保工作情況開展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城鎮低保和農村低保工作分別于1999年和20xx年啟動實施,由民政局下屬單位社會救助局具體實施管理,共有5名工作人員,各鄉(鎮)配備1-2名兼職人員。
近年來,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不斷完善城鄉低保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擴大保障范圍,提高補助水平,強化資金管理,形成了覆蓋城鄉的低保保障救助體系和“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工作格局,全縣城鄉低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xx年在冊城鄉低保x戶x人(其中農村低保x戶x人),全年累計發放低保金x萬元;至20xx年7月底在冊城鄉低保x戶x人(其中農村低保x戶x人),城鎮低保標準由x元提高到x元,人均補差x元,農村低保標準由x元提高到x元,人均補差x元,1—7月累計發放低保金x萬元,并為在冊低保對象免費參加醫保,非建檔立卡農村低保按人均330元購買了重大疾病補充保險。
二、主要做法
1.出臺了低保工作相關制度。為規范管理我縣城鄉低保工作,先后出臺了《xx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關于排查上報城鄉低保等五類民政對象死亡情況的通知》、《關于轉發江西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低保操作管理的通知》、《關于建立基層干部及其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的通知》、《關于成立xx縣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小組的通知》、《關于印發xx縣民政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
2.健全了低保工作機制。一是建立社會救助統籌協調機制,明確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牽頭,財政、民政、監委等相關部門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小組,及時協調解決城鄉低保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提高低保對象的精準度。三是建立基層干部及其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極大限度杜絕“人情保”、“關系保”等行為。四是建立民主評議制度,成立由村民代表、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鄉鎮駐村干部等組成的村(居)委會評議小組,及時就家庭情況及經濟狀況對申請家庭開展民主評議。五是建立低保對象公示制度,全縣131個村(居)委會建立了低保長期公示欄,公示村(居)委會低保對象名單及舉報電話,設立了舉報箱,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六是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在全縣11個鄉鎮(場)全面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服務窗口,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七是建立保障資金監管機制,低保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設立了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專戶,實行專款專用。
3.健立了有效銜接機制。一是定期開展臺賬比對。將建檔立卡貧困對象與低保對象進行系統比對,摸清各鄉鎮建檔立卡貧困對象沒有納入農村低保的具體情況,至目前止,經比對確定,在全縣7381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有4788人納入保障范圍,其中五保對象407人。二是實行應保盡保。結合低保的專項治理,在全縣各鄉鎮對農村困難群眾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以扶貧辦提供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名單為依據,把沒有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未整戶納入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名單發至鄉鎮,要求鄉鎮作為重點,逐戶上門核查,主動發現主動受理,實行應保盡保。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建立社會救助與扶貧攻堅的協同機制,進一步加強信息數據共享、人員臺賬比對、救助和扶貧政策銜接等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把新增低保名單函告扶貧辦,建議由扶貧辦根據認定標準和程序,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納入建檔立卡貧困對象范圍;同時,以扶貧辦提供的脫貧名單為依據,把已脫貧的農村低保對象作為核查重點,及時把通過扶貧幫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過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低保對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做到應退則退、應保盡保、應扶盡扶。四是統籌實施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特別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應急補充救助等各項救助制度,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保障扶貧中的托底作用。
4.加強了低保動態管理。一是積極開展在保人員的年審與半年審工作;二是建立民政五類人員死亡情況月報制。三是建立健全在保對象動態管理臺賬,對進出低保的人員及時更新;四是建立低保減退制,對生活條件好轉的低保對象及時退出低保。20xx年1-7月,動態調整城鄉低保341戶1067人,其中清退155戶274人。
5.開展了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按照省市要求,報經縣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由縣政府辦公室下發了《xx縣城鄉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及時召開了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會。從20xx年6月10至8月31日,對全縣城鄉低保對象進行重新核查,重新評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將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家庭納入保障范圍,完善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登記制度,對“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政策保”問題要堅決糾正。20xx年全縣退出了政策保128戶,全年退出城鄉低保x戶x人。
6.加大了低保政策宣傳力度。根據政策的變化,及時制作宣傳冊及宣傳頁下發各鄉鎮;在縣民政局、鄉鎮、村(居)委會顯眼的地方制作了政策宣傳欄;在服務窗口放置宣傳資料,發放給前來辦事的群眾,結合縣“一號大調研”20xx年印發了社會救助指南5000份,用于宣傳低保政策。
三、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不到位。多數群眾對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認識不全面,甚至有的對政策理解出現一定偏差;隨著扶貧攻堅工作的深化,以及國家對低保對象的優惠政策力度加大,在扶貧攻堅工作與低保工作相銜接時,群眾對新規定、新政策、新標準的學習教育和接受有偏差;同時由于缺乏激勵低保對象自食其力的有效機制,部份低保對象對低保產生依賴思想,就業意識淡薄,甚至有的人產生了以爭取低保為榮、享受低保為榮的不良心態;“等著吃低保、爭著吃低保”的現象依然存在。
2.扶貧對象精準認定難。在受理低保等社會保障救助業務時,由于核查平臺僅限于江西范圍內,且進駐平臺,提供信息共享的單位有限,核查出來的信息不全面,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導致無法精準認定;
3.申請程序復雜繁瑣。低保從申請到審批決定、發放低保證等需要十幾步程序,并且程序復雜繁瑣,需要的'材料較多,而能享受低保政策的人群往往文化程度不高,部分肢體殘疾,難以獨立完成,造成部分困難群眾難以及時得到保障,群眾反映強烈。
4.低保與扶貧銜接不到位。由于兩項制度對對象的認定有區別,部分干部群眾對低保政策不理解,少數村干部主觀上認識不到位,造成事實上部分扶貧家庭不能整戶納入低保,整戶保比例偏低,一戶保一人現象各鄉鎮仍普遍存在,戶均保障比例為1.75人,常補對象594戶937人,只有11.56%,離省市目標有較大差距。對已脫貧的農村低保對象作為核查重點,把通過扶貧幫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過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低保對象退出低保,工作難度仍很大。
5.民政基層基礎薄弱。鄉鎮民政所不是獨立的法人單位,鄉鎮黨委為不影響干部成長,往往不會安排優秀的年輕干部專職從事民政工作,造成工作人員整體偏少,年齡偏大,換崗頻繁,工作得不到及時銜接,造成群眾不能得到及時的救助,影響了民政政策保障作用的發揮。
四、意見和建議:
1.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民政部門要把低保有關政策編印成冊,同時采用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多種形式及時進行有聲有色的廣泛宣傳;要對全縣各級低保保障工作人員就低保扶貧政策、工作流程、規范管理等進行全方位培訓,培養一批懂政策、會管理、能盡責的專業低保保障隊伍,做到民政低保干部人人懂政策、個個是行家,政策宣傳有的放矢,工作開展有條不紊,形成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濃厚氛圍。
2.把握政策,精準識別貧困人口。嚴格遵循政策規定,廣泛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核實、精準識別貧困人口。構筑完整的社會救助工作信息共享平臺,加強與公安、社保、房產、金融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全面開展貧困家庭收入信息比對工作,及時掌握低保對象的收入變化情況,定期開展低保對象清理工作,全面清退“人情保”、“關系保”,防止“錯保”“漏保”。真正落實“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國家低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簡化程序,嚴格落實低保政策。靈活掌握低保政策的有關規定,簡化審核程序。對已出臺的政策,要分別制訂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從部門責任、對象鎖定、資金整合、操作規程、兌現撥付上進行簡化完善,確保已出臺政策落地,讓低保戶受益。
4.嚴明紀律,建立低保保障責任體系。各責任部門應將低保保障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 疇,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啟動低保工作問責機制,強化干部隊伍管理,防止違紀違規和政策執行不力現象發生。通過把嚴的要求、實的作風貫穿于工作中,使干部作風更扎實,工作成效更顯著。
5.充實人員,筑牢民政基層隊伍。基層民政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事務繁雜,而基層民政機構不健全,專職民政干部少、年齡大、待遇低、隊伍極不穩定,直接影響了民政保障扶貧工作的有效開展。縣、鄉兩級政府應引起重視,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提高待遇,招聘文化高、懂電腦、肯吃苦、不嫌煩的年輕人充實民政隊伍,筑牢民政基層基礎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充分發揮農村低保在扶貧開發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低保調研報告14
為全面掌握我縣城鄉低保工作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工作服務水平,劉多良副主席帶領調研組一行深入到縣民政局及定城、爐橋等鄉鎮,通過聽取匯報、走進社區、走訪低保戶等方式,對全縣貫徹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以及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的情況進行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城鄉低保工作的基本情況
我縣城市低保工作20xx年正式開展,截至20xx年度,保障對象共計6047戶9107人,其中A類保障對象186戶186人,B類保障對象560戶1120人,C類保障對象5313戶7801人。20xx年1—9月份發放低保金1629萬元,人均每月低保金200元,低保覆蓋面6.7%。
我縣農村低保工作20xx年正式啟動,20xx年實際保障人數14056戶35242人,其中A類1926戶2150人,B類3391戶9444人,C類8739戶23648人。1—9月份實際發放低保金2849萬元,保障對象人均月補助93元,低保金全部通過財政涉農資金“一卡通”發放。
二、城鄉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從20xx年9月至今,我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面展開,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此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成效明顯,也有很多值得總結的經驗和必須加以認真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一)主要成效
1、黨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實施。
在農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生活問題,切實維護和有效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的主要舉措。20xx年省政府關于在全省全面建立和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發后,縣政府及時啟動了此項工作,縣、鄉分別成立了領導機構,結合定遠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廣泛開展了宣傳活動,民政等有關職能部門深入實際,工作扎實而富有成效,使城鄉低保工作在我縣得以順利開展,黨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實施,深受廣大干群的贊譽和擁護。
2、城鄉困難群眾的最低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截至今年9月份,共發放城鄉低保金4478萬元。資金額度大,履蓋面廣,城鄉困難群眾的最低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
3、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融洽。
農村低保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困難群眾得到了實惠,他們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體現了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同時,他們也親身感受到了黨和政府對弱勢群體的關注。困難群眾的生活有所改善,有效地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了黨群、干群關系的進一步融洽。
(二)主要經驗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部門聯動。
實施農村低保工作以來,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分別成立了由領導牽頭,相關部門組成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縣鄉、村三級協調配合、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領導體系和工作機制。為指導農村低保工作,規范操作程序,縣政府制定出臺了《定遠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對保障對象、標準、家庭收入的計算、保障對象的審核審批、資金發放、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民主評議等環節都作出了明確規定,確保了農村低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2、關注弱勢群體,突出保障重點。
低保制度是一項新型的社會救濟制度,它為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筑起最后一張安全網,反映了黨和政府對廣大困難群體的關愛。我縣在低保工作實施中,嚴格把握原則,突出保障重點,特別是對困難企業下崗職工、農村因病因災的常困戶、重點工程建設中的拆遷困難戶,給予優先納入保障范圍。目前全縣城鄉低保保障對象近5萬人,其中:在城市低保保障對象中,下崗職工占64%;農村低保保障對象中,因殘、因病的常困戶占40%;爐橋鹽化工程失地農民4139人全部納入低保,確保了將有限的資金全部用到了最困難的群眾身上,實現了保障貧困人員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目標。
3、建立低保評議制度,確保低保工作公開透明。
低保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也是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對申請程序進行了嚴格的規定: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請城市低保,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通過上門核實,調查申請人收入狀況,低保評議小組進行評議,對符合低保條件的,社區進行張榜公示,報鄉鎮政府審核、民政局審批。農村低保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具體是個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兩委擴大會議(村民代表不少于3人),對申請人家庭生活狀況進行評議,并對符合條件的對象進行張榜公布,群眾無異議后,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調查核實后報民政局審批。
民政局審核批準后,委托鄉鎮政府在政務公開欄對批準享受低保對象名單進行公示三天,對群眾無異議的,發放《農村低保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原因。通過規范申請、審核、審批程序,保證了城鄉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
4、實施分類施保,加強動態管理。
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規定:為照顧低保對象中的特困人群,對城市低保對象進行了三類劃分,A類保障對象為城市“三無”人員,低保金按低保標準金額補助;B類人員為重病、重殘、單親家庭、子女上大學等家庭,補助標準在人均補差標準上上浮30%;C類對象為一般困難對象,補助標準為人均補差標準。按照省里要求,根據參保對象的實際情況,將農村低保對象共計35242人劃分為三個類別,A類保障對象是農村“三無”對象,即應保未保的五保戶,月人均補助120元;B類保障對象是大病、重殘、單親困難家庭,月人均補助100元;C類保障對象是因天災人禍、無勞動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月人均補助70元。
為加強城鄉低保對象動態管理,縣民政局每年對農村低保審核一次,城市低保對象審核二次,對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戶家庭進行復核,要求村、社區居委會低保工作人員通過上門核實,充分掌握每一個低保家庭收入變化情況,對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人員堅決予以取消低保待遇。通過審核,做到人員有進有出,保持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同時,對每次核查的保障對象進出,補助標準的升降進行登記,保持動態管理工作資料的完整性。
5、重視檔案管理,實現微機、紙質雙重存檔。
對低保對象家庭的檔案,實行一戶一檔。目前已形成個人申請、家庭成員戶籍證明、審批表、審核表、動態管理記錄等詳實的檔案資料。在實踐中,鄉鎮民政辦還對轄區內公示欄內公示的低保戶情況進行拍照留存。在做好手工檔案的同時,對所有低保戶檔案進行微機錄入工作,為城鄉低保信息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低保指標與實際情況尚有差距。
現行的低保對象是由省政府貧困監測辦公室核定并直接下達到各縣(區),扶貧辦提供的數據反映,截至20xx年底,我縣絕對貧困人口與省下達的低保指標數有一定差距。盡管如此,我縣已多方采取措施加大低保的資金投入,目前城鄉低保人數已超過省下達的指標數,但仍不能滿足城鄉困難群體的實際需求。
2、部分基層干部對低保工作的政策性、嚴肅性和程序性學習掌握不夠。
在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有優親厚友,甚至要吃要喝的問題。雖然只是少數現象,但影響很壞。部分群眾不滿意進而造成新的干群矛盾。
3、低保對象界定難、管理難。
確定低保戶時,由于農村居民收入中糧食等實物收入占相當比重,在折算成現金收入時有很大的隨意性,一些隱性收入難以貨幣化,務工等收入當事人不申報難以知曉等等,受這些因素的影響,要準確計算出哪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保障線以下就很困難。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困難。“進低保易,出低保難”的現象較普遍,有的村民認為享受低保就象工作人員領工資一樣是終身的,經濟條件好轉后不愿讓出低保指標,一旦被取消就到處反映上訪;也有的村民看到與自己條件上差不多的農戶領取低保心理難平衡。
4、人、戶分離享受低保的情況逐漸增多。
按低保的原則是“保戶不保人”,一個家庭應是一個整體,家庭成員間有相互扶助的義務。而一些地方在實際操作中,將因病殘等喪失勞動能力的、年老體弱的從家庭中分離出來享受低保,與法定的贍養義務相違背。
5、人員不足,經費缺乏,工作手段滯后。
由于我縣農村居民居住地比較分散,加上人口流動頻繁,農村低保管理工作難度大。目前,由于編制限制,基層民政工作人員配備較少,不但要從事農村低保人員的核查、管理、資金發放等工作,還要從事殘疾人、五保戶、抗震救災救濟等其他民政工作,無法保證低保工作正常開展。另外,經費缺乏,工作手段滯后,從縣、到鄉(鎮)、村幾乎沒有此項工作的專門經費,低保工作微機配備不足,大部分借用鄉鎮其他辦公微機工作,甚至有的鄉鎮、村完全靠手工記錄,工作量大,不能適應低保工作的要求,嚴重影響了低保政策實施的質量和此項工作的推進。
三、對我縣城鄉低保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縣政府及民政部門要加強對城鄉低保政策、法規的宣傳,采取宣傳車、宣傳欄、定點宣傳、網絡宣傳等方式,讓全縣人民都了解城鄉低保的相關政策。
(二)縣民政部門要加大對民政干部的業務培訓,提高民政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加強業務指導,加強對鄉鎮(街道辦事處)城鄉低保工作的督促檢查。
(三)從實際出發,分配低保戶數。由于受自然條件,人口素質、經濟條件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絕對貧困人口的分布狀況及貧困程度存在著差異,各社區、鄉鎮、村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分配低保人數。
(四)在全縣開展一次城鄉低保清理糾正工作。20xx年面對清理“關系保”“人情保”這個難題時,爐橋鎮政府決定先從鎮干部開始清理,再從社區、村兩委干部清理,最后到一般群眾,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據鎮民政辦的同志介紹,爐橋鎮現在沒有一戶因低保不公到縣信訪。爐橋鎮的這種做法值得在全縣加以推廣。
(五)縣政府及民政部門加快制定《城鄉低保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辦法要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有章可循。
(六)建立低保資金使用情況跟蹤審計制度和監督糾錯機制,確保把有限的救助資金用到實處。
低保調研報告15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黨和國家對城鄉低收入群體的最大關懷,是國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解決城鄉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縮小貧富差距,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是按家庭人均純收入來計算評定,而在現階段城鄉群眾家庭的經濟收入和各項開支基本上是又無法測算準確的,因而在具體評定操作過程中,基本上是憑社會印象而確定,加上國家對低保對象保障標準不斷提高,各項補助不斷增加,各項政策優惠不斷加強,所以,現在的“低保”成了唐僧肉,人人都垂涎,個個都想吃,基層干部走到哪里,哪里就會有人找他要低保。所以,城鄉低保對象的評定工作成了當前城鎮農村工作的一大難題。
在低保對象的評定程序上,現在的實施操作是由農戶提出申請,村委會按照上級指導的控制比例研究擬定后,再召開代表會評定,鄉鎮評定小組審核后,上報市低保局審批發放保障金。其間伴隨三次公示。但是,由于農戶在申請中所填收入基本上都打了折扣,村委會和村代表會也無法準確掌握農戶的經濟收入,代表在評定過程中,也因顧及鄉里鄉親,親戚朋友的關系,往往是吆喝通過,鄉鎮評審組也安排不過來時間不可能到各村擬定的低保對象家中調查,往往是照本宣科上報市局。在幾次公示過程中,當地群眾就是有意見,也因為怕得罪人而只在背后發表不平,并不愿意舉報。有的人還以低保對象確定不準確為把柄要挾村委會和社區干部要低保。這樣一來,尤其是在城鎮社區(城鎮社區無控制比例)就造成了一些不夠低保條件的居民戶也享受了低保。
在低保評定標準上,原先規定的如家里不能有手機,不能有彩電,不能有摩托車,每月固話話費和電費不能超過多少,等一些規定都已經過時而不能適用。事實上,隨著社會整體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資文化生活的需求,現在的城鄉低保戶中,有不少的家庭都置有手機,彩電,摩托車,樓房,有個別戶甚至還有冰箱,尤其是在城鎮低保戶中,還有一些低保對象不求進取,游手好閑,心安理得,躺在低保的溫床上過日子。有些家庭,老人兒孫滿堂,但兒、媳們垂涎低保政策,能養老不養老,把老人趕在一邊,推向社會,要政府給低保。上述現象尤其是在城鎮社區比較突出,這樣一來,有不少兒孫滿堂的家庭把老人不當人,要老人來找政府,給社會造成了不好的影響。
為了把黨和國家的低保政策落準落實,不辜負黨中央國務院制定該項政策的初衷,真正體現社會公正公平,現根據近幾年操作低保政策的實踐,對低保對象的評定提出如下建議:
一、強化低保評定審批體系
全國城鄉低保對象現有8000多萬人,我鎮低保對象人口也在總人口的3%以上,能否安撫好這些人的基本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但絕不只是民政部門的工作。建議黨委政府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在各級主要領導干部會議上強調此事,安排布置此項工作。
每年城鄉低保對象評定,建議市政府專門召集一次會議,從市直各部門抽調干部(含駐村掛點干部),配合市民政局,與各鄉鎮干部一起,給各村各社區分別組配一個低保復審組,對各村各社區評報的增減對象戶尤其是新增低保戶進行上門走訪復查,在審批表的復核欄內簽出具體意見,確保評定對象和保障級別的準確性,這樣也幫村干部解了圍,從而形成低保對象評定十分嚴格、公正;吃低保不是想要就要得到的社會輿論氛圍。同時建議將納入低保或者退出低保的人口比例列入鎮村(社區)領導班子工作政績考核范圍,改變人均純收入越來越高,而低保戶越來越多的不正常現象。
二、應重新制定城鄉低保對象評定的具體操作標準
將低保對象圈定在因病,因學,因殘,因災禍致貧的當地特困戶范圍內,具體劃分是:
1、家庭主要成員處在18—60歲以內的勞動年齡段,且身體健康,下無子女讀高中大學,上無常年在一起居住生活的高齡老人或病殘老人的家庭,不在評定低保之列。
2、置有冰箱、電腦等不是現階段生活必須的高消費用品的家庭,不在評定低保之列。
3、主要勞力有勞不勞,經常參與打牌,下館子,游手好閑的家庭,不在評定低保之列。
4、子女有能力提供贍養的獨居老人不在評定低保之列。
5、老人獨居,其子女較多,但互相觀望,都不向老人提供贍養,而造成老人生活特困的,建議村(社區)應幫助尋求司法途徑解決,而不應簡單納入低保。
6、家住丘陵平原或城鎮,沒有必要的原因而養了狗和寵物的居民戶,不在評定低保之列。
7、屬于下列情況低收入家庭,應納入低保評定。
(1)兒女有孩子讀高中大學,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家庭困難,無能力向自己提供贍養的獨居特困老人,病殘老人。
(2)家有共同生活、居住的高齡老人,長期病人,重等殘疾人,為社會公認的特困家庭。
(3)家有孩子讀高中,讀大學,或者大學畢業不滿一年,為社會公認的特困家庭。
(4)原來家庭經濟狀況一般,家人新出現癌癥等危重病住院,花去自費高額醫藥費,或出現其它重大災禍而形成被社會公認的新特困家庭。
(5)其他能被社會認可的`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困的家庭。
三、評定低保對象
原則上應將一個家庭的全體成員納入,但考慮到社會影響和社會公平,所以在具體評定時,建議應重點保障該家庭的特定對象,以免在社會上帶來負面影響。
四、認真落實低保進退政策
低保評審工作,總體部署是每年初進行一次,但在一年當中,情況會發生很多變化,因此在一年當中要及時做好低保對象進退工作。
1、下列情況應及時申報從低保對象中除名。
(1)在年中去世的低保對象應及時申報從低保對象中除名。原先是因去世人員的因素被評為低保的家庭,如因此人去世后家庭狀況出現明顯好轉的,應適時申報將該戶從低保對象中除名。
(2)因子女畢業參加工作,或因老人去世等因素使家庭經濟狀況在當地不再特困的,應適時申報將該戶從低保對象中除名。
(3)已達到退休年齡在領取社會養老保險金的對象,應及時申報從低保對象中除名。
(4)因其他因素,使家庭經濟狀況在當地不再特困的低保戶,應及時申報將該戶從低保對象中除名。
2、原來家庭經濟狀況較差的家庭,在年中因子女考上大學,家庭出現危重病人要負擔高額醫藥費,或年中
家庭出現重大災禍,而造成的社會公認的新特困戶,應及時申報評定納入低保。
總之,城鄉低保政策是一個惠及低收入群體的好政策,但并不是保障標準越高就越好,太高了反而會對社會產生負面作用。基層干部普遍反映,低保標準不能再漲了,相關的補助政策不能再多了。保障標準越高,相關補助項目越多,要求低保的人就越多,原來的低保戶就越是不愿意退出。工作也就越不好作。相反,根據現在需要臨時救助的對象大大增多的實際情況,建議政府應較大幅度提高社會臨時救助資金預算。
低保調研報告16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基礎工程,是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最后一道防線”。該制度的推行,對于解決農民貧困,實現“生有所靠”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最近,筆者通過實地視察和走訪座談等形式,對我縣農村低保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一、我縣農村低保工作的現狀
我縣位于xx山區,是全省25個經濟欠發達縣(市、區)之一。截止20xx年底,全縣總人口44.3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9.95萬人,是個農業大縣。20xx年全縣財政收入7.84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3.84億元,農民人均收入4533元。全縣現有低保對象3161戶4209人,其中農村低保對象3055戶4090人,城鎮低保對象106戶119人。全年發放保障金409.43萬元,比上一年增加137.56萬元。農村低保率為1.03%,月人均低保救助金為80.46元;城鎮低保率為0.29%,月人均低保救助金為157.26元。
近年來,我縣低保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低保對象管理逐步規范,實現了低保對象管理動態化、低保標準增長自然化、低保資金發放社會化,基本上做到了低保對象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1、領導重視。縣政府成立了社會困難群眾救助工作和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建立了由鄉鎮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并將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行政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了低保工作順利進行。
2、制度完善。我縣從1998年開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先后出臺了《xx縣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xx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范(試行)》等政策文件,并結合工作實際,在原有的基礎上,多次進行了修改完善。縣民政局還專門編制了低保申請審批程序流程圖,發放至各鄉鎮。各鄉鎮也根據縣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低保工作實現了制度化、規范化。
3、動態管理。縣民政局嚴把進口、暢通出口,堅持每季度末召開黨組會議集體討論審批事宜,及時納入符合條件的低保戶。各鄉鎮每年第三季度組織開展低保對象全面核查工作,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對象繼續予以低保,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對象及時予以注銷,真正實現了對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
4、資金保障。低保資金列入縣、鄉鎮兩級財政預算,縣財政負擔90%,鄉鎮負擔10%,鄉鎮配套部分先由縣財政墊付,年終一次性向鄉鎮收取。低保資金劃入低保資金專戶,實行封閉式管理和社會化發放,保證了低保資金專帳核算,專款專用。縣里還根據省政府[20xx]65號文件精神,每年6月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予以調整和提高。
二、當前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存在的問題
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實施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亟待完善和規范。
1、存在“錯保、漏保”現象。有些是因宣傳工作不到位,如我們在調查中發現,農村特別是偏遠山區,有些屬于弱勢群體,由于對低保申請的條件、程序不了解,使其喪失了應有的權利;有些是因村兩委干部責任心不強,對低保工作不重視,沒有把工作做細做實,導致應保的對象沒有及時上報;有些是村干部出于人情關系,沒有按照低保標準認真核定核實,草率估算,隨意填報,從而出現“人情保”、“關系保”等現象;有些是因違反計劃生育等政策而喪失了資格等。
2、操作程序不規范、不透明。有些鄉鎮、村(社區)在審核低保對象時沒有經過集體研究,而是由個別干部確定;有些低保對象未經過公示或公示時間未滿就上報;有些村干部不參照低保條件規定,而是與鄰村、鄰戶對比,相對困難的就上報;有些村干部把自己的親朋好友想方設法納入低保;有些村干部在村雙委換屆選舉中為了拉票,隨意承諾,把辦理低保作為交換條件;有個別鄉鎮干部由于考慮個人關系,沒有嚴格把關。
3、家庭經濟收入核定難。按政策規定,只有家庭經濟收入低于我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才可納入低保范圍。雖然我縣也根據省、市、縣有關規定制定了《xx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范(試行)》,規定了家庭經濟收入的'計算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的難度。一是收入難以貨幣化,農村居民收入中糧食等實物占比重大,在價值轉化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二是對低收入農戶的儲蓄、有價證券、隱性收入等難以合理核定;三是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收入有相當的不穩定性,計算起來比較困難。
4、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農村低保資金的籌集主要以地方為主,資金主要來源于上級財政補助以及縣鄉兩級財政配套。近年來,由于農村低保救助標準不斷提高,單一的資金來源使縣鄉財政的配套壓力不斷增大,特別是我縣9個省級貧困鄉鎮,經濟發展落后,貧困群眾數量相對比其他鄉鎮多, 所需配套資金數目也大,難于負擔低保配套資金,要求取消配套資金的呼聲很大。
5、基層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縣農村低保的工作機構還不健全,縣里沒有專門的工作機構。低保工作由縣民政局主管,鄉鎮民政辦具體操作,存在著人手力量的不足。尤其是鄉鎮政府只靠一個民政助理員(大多身兼多職)從事該項工作,村級又沒有專職工作人員。人員少,任務重,沒有專項工作經費,對低保工作的進一步規范管理帶來一定負面影響。
三、推進和完善我縣農村低保工作的對策建議
農村低保工作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因此,要把農村低保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加大投入,扎實推進,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發展。
1、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縣、鄉鎮、村各級共同努力。一要加強領導。縣政府要將農村低保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將農村低保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建立責任制,簽訂責任狀,經常聽取匯報,及時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二要健全機構。縣政府要及時調整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縣民政局要專門設立低保工作機構,如低保工作科等,專門負責抓好低保工作。各鄉鎮要由鄉鎮分管民政領導、民政助理、司法助理等5-7人組成低保評審委員會。村里要建立健全農村低保評議組織,加強對低保戶的民主評議,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要完善機制。充分發揮財政、審計、統計等相關部門作用,加強對低保工作的監管,在全縣形成縣政府主導、民政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各盡其責、密切配合的農村低保工作管理機制,確保我縣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2、加大宣傳力度。農村低保工作的群眾性、社會性很強,需要社會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廣泛參與。縣里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在全社會多形式、廣層次宣傳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意義以及農村低保工作的有關政策、程序。鄉、村兩級要設置相對固定的低保工作宣傳欄、意見箱、監督電話,將申請低保的條件、所需材料、審批程序廣為宣傳,讓廣大農村群眾全面了解有關政策、措施和程序,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會普遍關心特困群體,支持推動農村低保制度建設的良好氛圍。
3、完善操作程序。加強低保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確、操作規范、方法簡便,保證公開、公平、公正。一要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個人申請、村(居)委會評議審查、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運行機制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的核定辦法。二要規范陽光操作。農村低保對象的審核、審批要堅持村、鄉鎮、縣三級公示制度,確保公開透明。對農村低保家庭的申請、收入情況的核實要積極引入聽證制度,由鄉鎮民政助理員、村委負責人、村民代表等聯合評議,全程接受群眾監督。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及時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掌握低保工作的動態。三要強化動態管理。定期審核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對困難程度緩解且收入水平已超過低保線的家庭,要及時退出低保,停發低保金;對收入發生變動但仍在低保線以下的家庭,要及時增發或減發低保金。同時,縣民政、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要對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確保規范運作。
4、拓寬資金來源。資金的籌措和保障是低保工作的核心。隨著社會救助體系的不斷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縣、鄉財政壓力越來越大。一要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扶持,在政策上給予傾斜,提高低保資金補助額度。二要積極探索其他籌資渠道,在社會上開展社會公益捐贈活動,廣泛動員鼓勵民營企業、社會慈善組織、團體和個人為農村低保提供捐贈和資助,形成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廣泛吸收社會資金。同時,對捐贈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加以宣傳表彰,形成農村低保資金籌集的經常化、制度化。
5、加強隊伍建設。一要充實工作力量。縣里要適應低保工作量大、責任重的需要,及時選配政策性、原則性、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干部具體負責低保工作。各鄉鎮要重視民政辦公室建設,配足配強工作人員,解決有人辦事問題。二要落實工作經費。農村低保對象分布散、人數多、情況復雜,需要一定的經費作保障。縣鄉兩級要落實農村低保工作必要的經費,縣里可按農村低保資金總量的一定比例安排低保工作經費,為低保工作提供資金保障,解決有錢辦事問題。三要加強業務培訓。低保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業務素質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關健。要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低保管理人員“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意識和“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的責任意識,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務實、紀律嚴明的農村低保工作干部隊伍。
低保調研報告17
為深入了解城鄉婦女群眾的最低生活,讓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婦女切實得到救助,近期,__縣婦聯成立調研組深入__鄉、__鄉、__鄉等具有代表性的鄉鎮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我縣高度重視低保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的低保工作會議精神和低保政策法規,把低保工作納入全縣大事大項和利民便民實事,作為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一項“民生工程”來抓,全縣城鄉四萬多名貧困群眾享受低保,貧困婦女享受低保兩萬九千余人,占低保比例的73%,雖然已解決了部分貧困婦女的基本生活,但仍有211名貧困婦女希望享受低保補助。
(一)加大低保政策法規宣傳力度。不斷加大低保法規政策宣傳力度。使之家喻戶曉。在電視臺開辟“低保戶脫貧致富典型事跡宣傳專欄”,通過典型引導,促使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使“積極走出低保”的觀念深入人心。
(二)加大救助資金投入。我縣是國家級貧困縣,要實現“應保盡保”,需要上級部門加大對我縣政策和資金傾斜力度,在爭取上級支持的同時,要借助社會力量,發揮民間資本的重要作用,“勸富濟貧”,重視慈善機構建設,引導社會資金積極投身慈善事業,爭取慈善基金對農村低保的支持,提高我縣農村低保覆蓋率基數的百分比,確保更多弱勢群體充分感受到黨的關懷,享受到改革開放的發展成果。
(三)及時轉變調整困難救助方式。在大病救助上,一要將低保邊緣戶納入保險救助范疇,由民政部門出錢為其在保險公司投保,以增加救助次數;二要改變大病救助審批次數,由原來的半年審一次,改成每個月審一次,進而保證大病救助患者的繼續就醫和基本生活問題;三要建立“一站式”醫療救助平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立低保局、醫院、醫療保險局、新農合、人壽保險公司五位一體的“一站式”醫療救助平臺,讓困難群眾在醫院直接完成藥費核銷。在特困群眾救助上,除繼續堅持原有的救助方式外,繼續延伸救助觸角,采取“實物配送”的方式,即每月定期為低保戶中得特困戶配發一定量得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以緩解特困家庭出現的暫時性的`生活困難。
(四)加強隊伍建設。一是充實低保工作人員。配足配強工作人員,按照低保工作量大、責任重的需要,選配政策性、原則性、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干部具體負責低保工作。二是落實工作經費。針對農村低保對象分布分散、人數多、情況復雜、工作量大、需要一定的經費作保障的情況,要按農村低保資金總量的一定比例安排低保工作經費,為低保工作提供資金保障,解決好有錢好辦事的問題。三要加強低保業務培訓,打造一支責任心強、思想作風正、業務精通、公正文明的農村低保工作干部隊伍。
低保調研報告18
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稱“農村低保”),是建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基礎工程,是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維護農村安定穩定的“最后一道防線”。因此,總結農村低保工作的經驗做法,研究農村低保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探討完善農村低保制度的對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近年來,xx縣委、縣政府嚴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實穩妥地推進農村低保工作,初步建立了全縣農村低保工作體系,較好地維護了特困群體的基本權益,保障了他們基本的生存權,真正使這項“德政工程”發揮了應有的社會作用。
一、主要做法和經驗
(一)領導重視組織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分管縣委副書記為組長,副縣長為副組長的縣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實行縣處級領導干部包鄉鎮工作責任制,督促掛鉤鄉鎮抓好農村低保工作的調查摸底、政策宣傳、對象產生、低保金發放等各個環節工作;二是縣委、縣政府、縣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傳達上級有關精神,通報全縣農村低保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部署全縣農村低保制度建設的具體工作;三是縣政府根據上級精神和要求,研究出臺了切合本縣實際情況的《xx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試行)(x政綜[xxxx]xx號),對各鄉鎮、各村居如何組織實施農村低保制度進行了具體的部署和規范;四是及時召開了全縣農村低保工作會議,要求各鄉鎮嚴格按照規范要求,抓緊抓實抓好農村低保有關工作。
(二)保障措施切實有效。一是設立了縣財政局農村低保資金專戶。縣政府在縣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研究決定將縣鄉配套資金先由縣財政墊付xxx。x萬元,連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補助款xxx萬元,共計xxx。x萬元,全部轉入專戶,確保農村低保資金的專款專用和按時發放;另外,安排xxxx年度專項工作經費x萬元,保證了農村低保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指導鄉鎮做好各項匯總和上報工作。在抓好鄉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的基礎上,縣民政局按照統計臺賬軟件的格式規范,專門設計了《農村低保匯總表》和農村低保工作審核章分發各鄉鎮民政辦,使各鄉鎮民政辦在對貧困家庭進行審核和公示后,通過簡單的操作即可完成各項匯總和上報工作。三是強化信息管理,確保低保信息準確無誤。縣民政局將各鄉鎮上報的《農村低保匯總表》信息,全部錄入《民政統計臺賬管理系統》軟件中,經審核無誤后予以保存,除因動態管理需要,按規定程序經審批后才能變更之外,任何人無權更改低保信息。全縣低保金發放數據都從該套軟件生成的季度發放單中調取,確保了低保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四是減少撥付環節,全面實行社會化發放。為了減少中間環節,方便特困群眾,防止欠發、少發、漏發、錯發和平均發放現象發生,縣民政局除了對各鄉鎮敬老院集中供養的xxx戶、xxx人五保對象低保金實行“撥出經費”核算外,其他低保金全部實行社會化發放。鄉鎮民政辦只負責低保對象的審核及上報工作,不涉及低保金的發放。縣民政局按季度將低保金從縣會計核算中心撥到縣指定金融機構,由該金融機構為每戶低保對象開立銀行活期存折帳戶,通過存折發放,發放回單由民政局收回核銷。五是認真核實,防止錯漏。縣民政局派出x個工作小組到各鄉鎮,協助民政辦核對分發銀行存折和低保金領取證,確保準確無誤。在分發過程中,要求低保對象必須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經工作人員認真核對,并簽名蓋章后,方可領取銀行存折和領取證,確保不出差錯。
(三)動態管理規范有序。一是我縣農村低保工作按照縣政府制定的試行辦法和實施方案,嚴格審批程序,認真按章辦事,堅持縣、鄉、村三級政務公開和張榜公布的.原則,實行規范化操作;二是按照逐步完善和動態管理機制的要求,建立抽查核實制度,保證一年重新核定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使保障對象有進有出,保障金額有升有降。xxxx年,我縣對部分鄉鎮xx多個村居xxx戶、xxxx名違規入保的對象進行了動態管理,凍結或暫停發放低保金,并責成相關鄉鎮、村居限期糾正。今年上半年,我縣又對xx、xx、xx、xx四個鄉鎮的農村低保工作進行清理核查,作了部分的調整。今年x月,縣民政局再次派出x個工作組到xx個鄉鎮檢查低保落實情況,每個鄉鎮選擇一個村居入戶調查,通過檢查又發現了一些不規范的問題,及時向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作了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三是通過x渠道和公布投訴電話等方式,接受群眾的咨詢和投訴,實行個案管理,經過認真調查核實,取消了部分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調整部分低保對象的補助標準,將一些符合條件的特困群眾納入低保范圍。在工作中,堅決杜絕違法違紀現象,保證全縣農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二、基本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自我縣實施農村低保制度以來,根據應保盡保、全員納入的要求,幫助越來越多的特困群眾獲得最低生活保障。xxxx年,全縣共有xxxx戶、xxxxx人(全年平均數)貧困居民入保,其中五保人員xxxx戶、xxxx人,全年發放農村低保金xxx。xx萬元,其中五保供養費xxx。xx萬元。xxxx年在保的貧困居民有xxxx戶、xxxxx人(平均數),x—x月共發放農村低保金xxx。xx萬元,其中五保供養費xxx。xx萬元。
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始終堅持高起點、嚴要求,總體運行良好,各項工作正處于逐步規范,不斷完善中。但是,全縣低保工作仍然存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個別村居干部沒有嚴格按照低保標準,認真核實上報低保對象,有的甚至草率估算、隨意填報家庭人均收入,存在工作簡單化和馬虎應付的現象;二是個別村居存在人情保、關系保和權力保問題,雖然比例較小,但影響甚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由于低保對象變動頻繁,民政部門與金融機構之間又缺乏網絡對接平臺,影響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和低保金發放的工作效率;四是各鄉鎮敬老院普遍存在工作人員的工資和公用經費缺乏保障的問題,影響了敬老院集中供養工作的正常運轉。此外,五保戶中的孤老人員患病期間的醫藥費和死亡后的喪葬費的來源問題,同樣不容忽視;五是農村低保工作經費嚴重不足。我縣從xxxx年開始全面開展農村低保工作,當年縣財政追加了x萬元低保專項經費,xxxx年僅剩下x萬元。這項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沒有必要的經費保障勢必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制度的對策及建議
(一)政府部門要結合全縣低保工作實際出臺一些可操作性較強的政策,以規范農村低保工作中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杜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二)省市民政部門要協調金融機構建立資源信息對接平臺,加強低保工作動態管理,提高低保金發放工作效率。
(三)省市民政部門要明確規定敬老院的職能范疇、人員編制及經費來源渠道,保證敬老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
(四)省民政、財政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規定了低保工作經費由各縣(市)區財政負擔,并列入各年度財政預算,但沒有明確具體定額,使縣、鄉(鎮)的低保工作經費無法得到保障。要進一步規范農村低保工作,必須對低保工作經費進行必要的測算,根據縣、鄉(鎮)低保工作具體情況,明確低保工作經費定額,確保低保工作順利開展。
低保調研報告19
城市低保人口在我縣大致有幾種情況:一是老弱病殘,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極度貧困;二是家庭無主要勞動力,低收入,高支出;三是家庭有勞動力,但是無就業渠道,也沒有自謀職業。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受教育程度低、職業技能差、就業率極低。
多年來,縣委、縣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城市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改善他們的生活狀況,尤其是從XX年實施城市低保以來,他們的生活得到了最低保障。但是我認為,長期給予他們低保,不促進他們自身的發展,就沒有實現以人為本,沒有很好地落實科學發展觀。所在,如何處理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業問題對于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
一、促進就業是低保人口實現自身發展的重要途徑
目前,我縣有城市低保人口8169人,占全縣城鎮人口的13%;人均月補助標準78元,在瀘州市處于第6位,年支出城市低保金850萬元,居全市第1位。呈現出人多、面廣、標準低、支出量大是我縣城市低保的特點。
如此規模的城市低保保障了全縣絕大多數困難居民的生活,對于全縣社會穩定起到明顯的保障作用,從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的實際。但從當前低保工作開展的情況看,存在部份人依賴低保金、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現象;存在低保金養懶人現象,有些人年輕力壯,領取低保金不做事;存在低保金養閑人現象,有些人成天在茶館喝茶打牌,靠低保金過日子。這些問題的出現,從主觀上看,是低保人口自身素質不高,幾乎不具備勞動技能,就業困難;從客觀上講,當前的低保政策中缺少鼓勵低保人口就業的內容,在勞務開發和促進就業工作中對這個群體的重視不夠,工作力度不夠。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我們在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到低保人口的發展問題,以保障促進發展,以發展落實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時,正確認識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們不能讓低保的面越擴越大、低保人口越來越多。我們可以換一種思維來思考:如果今年全縣低保的需求量為9000人,明年增加為1XX人,難道能夠說明我們的工作做好了嗎?應該說明我們的發展工作沒有做好,群眾的增收問題沒有解決好。
只有加快經濟發展速度,加大勞務開發工作力度,促進就業,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發展的同時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才是正確的'發展思路。
二、促進城鎮低保人口就業的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據調查,我縣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勞動力1023人,有就業需求的878人,占86%,這說明大部分都有就業意愿,但為何沒有就業?如果不考慮主觀的因素,我認為應該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關于居民收入計算的方式,客觀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業的積極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標準為150元/人、月,也就是說人均月收入達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對于收入的計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中,沒有說明是凈收入還是總收入,所以目前在計算居民家庭收入時都按總收入計算,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務工,月薪600元,那該戶的低保按政策應予以取消,而實際上600元,只夠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這一人外出務工反而讓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當低保人口要選擇外出務工時,他就得反復權衡,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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