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

時間:2022-08-26 11:27:30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抵押合同范文錦集八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抵押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抵押合同范文錦集八篇

抵押合同 篇1

  甲方: 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評估價值為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的20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月, ,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為憑).

  三、乙方保證用于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并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后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于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還款后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為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凈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于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并支付以相當于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為打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涂改無效.

  3.合同訂立后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沖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為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寶代表人(簽名): 法寶代表人(簽名):

  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 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利息為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借款人按合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

  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公證處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日

抵押合同 篇3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車倆大架號: 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2.借款期限: 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抵押合同 篇4

  抵押權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_______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愿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_______大廈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

  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

  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抵押合同 篇5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抵押合同 篇6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如下最高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余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 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 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生3日內向貸款人報告,并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借款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貸款人及借款人協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后的合同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7

  【案情簡介】

  20xx年2月6日,楊乙出具借條向楊甲借款80000元,借條上載明:“今借到楊甲現金80000。00元正,大寫捌萬元正。利息按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的3倍計算給付。借款人用楊丙的四列三間一樓一底磚混結構平房(房權地字200900002號)作抵押。擔保人:楊丙 借款人:楊乙20xx年2月6日”。借款后,未到有關機關或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楊甲后因急需資金周轉,多次向楊乙催收未果,故釀成訴訟。

  【意見分歧】

  本案在處理中,對借款人用第三人的房屋作抵押,借款人與擔保人均在借條上簽字,其將房屋作抵押寫入借款合同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八條“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和第九十三條“本法所稱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的規定,系借款合同的從合同中的抵押合同。但對抵押權是否設立以及抵押合同的效力等問題存在以下四種不同意見:

  第二種意見認為,該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從合同已成就,因未辦理抵押登記,其抵押合同無效。楊丙在借條后擔保人處的簽名行為,視作連帶責任保證人來處理。其理由是:1、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當事人自愿簽訂,借款合同合法并生效,根據合同法合同訂立理論,該抵押合同在三方當事人簽字之日即已成立。2、當事人訂立抵押合同后,未到法律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關于“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的規定,其從合同(即抵押合同)無效。抵押合同無效,楊丙在借條上的簽名擔保行為,當然不能視其不存在,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楊丙在借條后擔保人處的簽名行為,視作連帶責任保證人來處理。即判令楊乙、楊丙對楊甲的借款本、息共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三種意見認為,該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約定系從合同,該抵押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即生效。但該抵押行為(即抵押權)并未成立。其理由是:1、根據物權法原理,以發生物權變動為目的的原因行為在設立抵押權的情形中,應該依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以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判斷,即抵押權自合法成立之時生效。本案當事人訂立的抵押行為,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而未進行登記,其對房屋的抵押權不成立,更談不上抵押權的效力問題。2、抵押權是否成立生效,與抵押合同是否成立生效是兩碼事,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本案當事人之間在自愿的基礎上已簽訂了抵押合同,只是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而已,但該抵押合同應屬有效成立的合同。

  第四種意見認為,該案件中用農村房屋抵押的約定系從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即成立,因其約定用農村房屋抵押的行為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依照《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關于無效擔保合同賠償責任的規定進行處理。其理由是:1、本案中,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當事人自愿簽訂,借款合同(主合同)合法并生效,根據合同法合同訂立理論,從合同訂立形式要件上看,該抵押合同已成立。2、當事人訂立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即楊丙的農村房屋,其土地系集體所有,未經批準,屬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當事人之間因此簽訂的抵押合同,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的規定,該抵押合同無效。3、該抵押合同簽訂后,未按法律規定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手續,案件當事人楊甲、楊乙、楊丙均存在過錯,按照《最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 …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第九條“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的規定來處理。

  【評析】

  筆者贊同第四種意見,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我國對不動產或者不動產物權設定抵押采用法定公示的方式是登記主義。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即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至第三項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根據物權法理論,物權的公示方式主要分為占有和登記兩種,動產采用的是占有方式,由于抵押權的設立并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則不動產只能采用登記形式。

  第二、我國對不動產或者不動產物權抵押登記采取的是登記成立主義原則。

  我國根據各國通例和不動產所具有的特征,對不動產及不動產物權抵押登記采取的是登記成立主義,并非登記對抗主義。依照登記成立主義原則,不動產抵押權未經登記的,不發生效力,即抵押權不生效。

  第三、對抵押物進行登記,并非抵押合同的生效條件,而只是作為不動產及不動產物權抵押權成立的必要要件。

  對不動產及不動產物權設定抵押進行登記,能夠發生物權變動效果。而抵押合同的生效則只能發生債權上的效果,兩者截然不同,不能理解為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權就必然生效。總之,只有進行抵押登記,才能使抵押權成立并生效。

  第四、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標的,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若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該抵押合同無效。

  第五、抵押合同無效后,當事人均無過錯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 …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第九條“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的規定來處理。

抵押合同 篇8

  為確保營口蓮發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稱抵押權人)與 (以下稱債務人)之間的《委托保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設備作抵押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設備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抵押權人因履行了保證義務代債務人清償債務后所產生的債務人應當歸還的全部款項以及抵押權人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設備概況

  1、抵押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設備的評估價值為_________元(大寫)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設備的價值。設備抵押后,設備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第三條 抵押設備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抵押設備登記

  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持主合同和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抵押設備的正式權屬證明等證明文件,與抵押權人到抵押設備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該抵押設備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設備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2、辦理抵押設備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本合同;

  (2)抵押設備的所有權證明。

  第四條 抵押設備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設備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設備產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標的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設備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設備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設備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前三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設備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設備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設備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設備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設備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設備: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設備有不利影響的。

  2、在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設備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債務人、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主合同債務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全部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系人損失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設備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的,抵押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4、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設備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設備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抵押人對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設備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對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設備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設備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設備的,并負責抵押設備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設備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設備。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設備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設備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設備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設備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設備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設備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設備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設備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設備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設備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特快專遞、傳真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當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之前,本合同中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等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抵押人不得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設備。

  2、轉讓抵押設備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設備。

  3、抵押人轉讓抵押設備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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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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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車輛抵押合同車輛抵押合同范本機動車車輛抵押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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