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抵押合同范文集合8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抵押合同 篇1
甲方(抵押方):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身份證號:
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金額(大寫)元,借款期限為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定的
帳戶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借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被保險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抵押合同 篇2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 表 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應于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 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3
銀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并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于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后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后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
抵押合同 篇4
甲方: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XXXXXX
郵編: 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
乙方: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郵編: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申請辦理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乙方提供協助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服務
第一條 服務內容: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提供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 申貸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第二條 服務完成:甲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成功(即貸款銀行批準此筆貸款),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經完成。
第二章 貸款
第三條 貸款申請:甲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擬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交相關審批材料。
第四條 發放貸款:經被申請銀行批準貸款后,甲方房屋實現抵押 及履行相關手續后即可發放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申請貸款總額為¥XX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整。
第六條 貸款年限為XXXX年。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服務費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X(不含評估費、抵押費、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八條 定金: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XXX 元人民幣(大寫) XXXXX。貸款申請成功后(即貸款銀行批準此筆貸款),此定金抵作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提供全部貸款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如果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全部返還甲方。
第十條 若因甲方過錯致使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使本合同終止,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一條 若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甲方單方面終止借貸申請,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服務完成當日(即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之情形),將剩余服務費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由于貸款的成功與否是根據借款人自身資質、銀行政策等綜合因素決定的,故乙方并不對此貸款成功給予承諾。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需共同遵守,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一條 逾期支付定金與服務費用的違約金計算辦法: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 XXXX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簽定地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額清償到期債務,各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本合同簽定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
第二十三條 付款方式:
定金、服務費由甲方以支票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XX 份,甲、乙雙方各執 XX 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
XXXX年XXXX月XXXX 日
抵押合同 篇5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手機號碼:
乙方: 手機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駕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第二條,借款金額:
第三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全部借款30%),行駛抵押權。如果此車逾期五日內仍無法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同意將車出售,并由乙方代為處理。
第五條。抵押的范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另應承擔全部借款30%的`違約金。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后,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借款期滿或續借期滿后如果抵押人逾期還款的,抵押權人對逾期金額按每天2%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6
抵押權人(全稱):
抵押人(全稱):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外幣業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務發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1.1.1抵押權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以劃“√”的為準):
□人民幣/外幣貸款□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
□商業匯票貼現□進口押匯□銀行保函
□商業匯票承兌□出口押匯□賬戶透支
□其他業務:
1.1.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1.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1.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
3.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幣種及大寫金額),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4.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4.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4.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4.7.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
4.7.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7.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7.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7.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從其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上述費用。
7.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7.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抵押登記
8.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8.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0.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10.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10.5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實現
1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1.1.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11.1.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11.1.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11.1.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11.1.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11.1.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11.3抵押人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債務人同時為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抵押人同意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該擔保物權”指債務人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所形成的擔保物權。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抵押權人確定。如果該抵押物同時為其它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債務進行擔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人到期債務的,而且沒有其它約定事項,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亦由抵押權人確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抵押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2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2.2.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12.2.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等款項,以及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異議、已設定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12.2.3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2.2.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三條 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拆遷的特別約定
13.1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物發生征用、征收或類似情形需要拆遷(以下統稱“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____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13.2若拆遷補償采用權利調換補償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償債務,抵押人應以拆遷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議,配合抵押權人為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擔保。
13.3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人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存入保證金專戶或以存單質押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應擔保協議。
13.4抵押人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按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五條 解除權異議期
抵押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抵押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抵押權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6.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6.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抵押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務發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權人份,抵押人各份,債務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聲明:抵押權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以下無正文
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債務人聲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額抵押合同》,對全部條款無異議。
債務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7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物業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周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愿以其已于xx年5 月 日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于天地人和嘉園小區內B區28棟 688號的面積 88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于甲方,并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戶,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于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為壹年,自xx年9月 6日起至xx年9月 5日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周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為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后,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 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后,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筑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后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并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后,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為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后,甲方須退還乙方用于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并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托鑒定,雙方確定價格后,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 篇8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駕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萬 千 百 十 元
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萬 千 百 十 元,月利率為 %于每月 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 萬 千 百 十 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余額打入乙方在 開的賬戶中,賬戶號為:
第四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第五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范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后,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年 __ 月 __日
關于機動車抵押借款合同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范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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