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計劃
鄉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計劃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及時開展應急處置,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省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辦法》的規定和《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認真落實各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構建高效有力的組織領導指揮體系,構建靈敏準確的監測預警體系,構建準確及時的信息報告體系,構建嚴密有效的預防控制體系,構建堅實可靠的醫療救治體系,廣泛動員群眾,開展群防群控,全面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在全鎮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以最快速度采取最有效的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鎮范圍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
三、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及時成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政府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主管副書記、副鎮長擔任,成員單位由鎮屬各有關部門、各村和鎮衛生院組成,鎮派出所抽調人員協助工作。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決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組織力量進行處置;及時向縣政府、縣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開展工作。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主管副鎮長任辦公室主任,衛生院院長任副主任,辦公地點設在衛生院。
(二)各部門職責
突發事件發生后,鎮屬各部門應根據各自工作職責,根據鎮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工作預案。
1、鎮政府辦公室:組織制定全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相關政策文件;組織召開部門協調會議,協調鎮屬各部門、各類企事業單位以及派出所共同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檢查督導突發事件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向縣政府及鎮領導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2、鎮宣傳文化中心:統一宣傳報道口徑,接待新聞媒體采訪,做好宣傳報道和健康科普知識的傳播工作。
3、鎮衛生院、防保所: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有關技術方案,負責突發事件日常監測與預警,提出啟動預案以及根據情況加強或撤消控制措施的建議和意見;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現場調查、檢測和衛生監督,指導現場預防控制措施;及時收集、上報和通報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做好物資的管理、使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技術人員培訓,發放健康教育資料。
4、鎮財辦:保證疾病預防、衛生監督和緊急救治體系建設和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藥械、醫療救治、疫情處置等所需配套經費的落實。
5、鎮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配合鎮防保所做好疫苗接種、預防性服藥、消毒和衛生管理等工作,防止傳染病和食物中毒在鎮屬各學校發生、流行;收集教育系統信息,做好在校學生、教師及其家屬的宣傳教育。
6、鎮綜治辦、派出所:負責現場管制、疫區封鎖和事件發生地交通管制及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實施對傳染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
四、應急處置措施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
1、報告責任人:除鎮衛生院外,鎮轄醫療衛生服務站、各村、事件發生單位都是責任報告單位。
2、報告程序: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責任報告單位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鎮政府和鎮衛生院、鎮防保所,鎮政府和鎮衛生院、鎮防保所接到報告后,應在15分鐘內向分管領導報告,同時視事件類型報告縣衛生行政部門。在報出疫情24小時內,指揮部辦公室向鎮政府和縣衛生行政部門上報核實情況。
3、報告內容:
⑴事件發生的單位及發生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報告人。
⑵事件簡要經過、主要病癥、發病(中毒)人數、傷亡人數。
⑶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⑷已采取的措施、現狀、發展趨勢。
⑸需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項。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
1、報告核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經核實后,鎮政府啟動應急指揮部工作程序,召開應急工作會議,根據指揮部辦公室意見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對發生點或發生區域采取緊急措施,組織各部門、鎮、村落實管理措施,及時向縣政府報告需要支持事項。鎮防保所組織力量嚴控源頭,切斷傳播途徑,組織醫療救治,加強監督執法,做好衛生宣傳,減少社會恐慌,規范報告程序,保證信息暢通。
2、處置原則:按照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嚴密控制傳染源和密切接觸者、有效救治病人、減少死亡的原則進行應急處置。
3、監測和預警:監測機構為鎮防保所。監測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法定傳染病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監測的內容開展。建立完善鎮、村二級監測網絡。指揮部辦公室設立疫情報告制度,舉報電話。預警由鎮防保所根據監測材料進行分析評估,制定預警基線。
五、保障措施
衛生系統處置體系由公共衛生信息網絡體系、鎮防保所應急處理體系、醫療急救體系組成。建立常設組織和值班制度,建立應急衛生救治隊伍,加強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和演練,加強預警監測,掌握動態情況,及時消除危險因素。各部門、鎮、村和相關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充分發揮現有設備的作用,在人員、技術、物資和資金上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
六、監督與評估
鎮政府負責對本預案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應急處置中的監督。各部門、鎮、辦和有關單位自覺接受鎮人大對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的監督和督查。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完成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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