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類公文格式模板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報告類公文格式模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常用的公文種類:
一、決議。經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決策事項,用“決議”。
二、決定。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用“決定”。
三、公告。向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用“通告”。
五、通知。發布規章和行政措施,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六、通報。表揚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況,用“通報”。
七、報告。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用“報告”。
八、請示。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用“請示”。
九、批復。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用“批復”。
十、條例。用于制定規范工作、活動和行為的規章制度,用“條例”。
十一、規定。用于對特定范圍內的工作和事務制定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范,用“規定”。 十二、意見。對某一重要問題提出設想、建議和安排,用“意見”。
十三、函。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等,用“函”。
十四、會議紀要。記載、傳達會議議定事項和主要精神,用“會議紀要”。
公文格式:
第一條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組成。
第二條 公文眉首包括發文機關、發文字號、簽發人、緊急程度、機密等級等內容,一般用橫線與正文部分隔開。
一、發文機關(公文版頭)用醒目、整齊、莊重字體套紅印刷,置于眉首上部,居中。
二、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順序號組成,置于發文機關之下、橫線之上,居中。
三、向上級報送的重要文件,要標注簽發人,置于發文字號的同行右端。
四、緊急文件分“急件”、“特急件”兩種,標于眉首右上角。
五、秘密文件應準確標明“絕密”、“機密”、“秘密”,標于眉首右上角。
第三條 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標題、主送機關、內容、附件、落款、附注等。
一、標題置于眉首之下,主送機關之上,居中。標題一般包括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公文種類,要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除發布和批轉上級規章性文件外,標題一般,不加書名號,也不用其它標點符號。
二、“公告”“通告”“條例”“規定”“決議”“決定”等公文可不標明主送機關,其它公文應標明主送機關。主送機關一般置于正文內容之上、左端頂格。“決議”“決定”若標明主送機關也可置于文稿尾抄送欄。
三、正文內容的結構層次序數依次為“一、”“(一)”“1.”“(1)”。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按有關規定,用章、節、條、款、項標明層次。
四、附件名稱標于內容之后,成文日期之前。附件一般與主件合訂發送,不能合訂的應在附件首頁左上角注明文件發文字號,與主件同時發送。
五、文件落款,指正文末尾的發文機關名稱、印章和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領導簽發日期為準。
六、公文除會議紀要外,應當加蓋公章。加蓋印章的公文一般不再另署發文機關名稱。 文尾部分,包括主題詞、抄送欄、印發機關欄、印發日期、份數等項。
第四條 主題詞。置于橫線之上左端,按主題詞表規定標引,詞目間間隔一個漢字距離。
第五條 抄送欄。在主題詞橫線之下。抄送單位可使用規范化的簡稱。
第六條 印發機關及日期欄。在抄送欄下用橫線與抄送欄隔開,左端署印發機關全稱,右端署印發日期。
第七條 文件份數。標于印發機關及日期欄橫線之下,居右。
第八條 公文文字從左至右橫寫,橫排。公文用紙為A4 型,并用統一印制的紅頭公文紙印刷,左側裝訂。張貼的公文用紙大小,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請示公文格式
請示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和附注五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寫法要求如下:
1、標題。請示的標題一般有兩種構成形式:一種是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xx縣人民政府關于xxxxxx的請示》;另一種是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關于開展春節xx工作的請示》。
2、主送機關。請示的主送機關是指負責受理和答復該文件的直屬的上級機關。每件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請示。
3、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語三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交代請示的緣由。它是請示事項能否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上級機關批復的根據。原因講的客觀、具體,理由講的合理、充分、上級機關才好及時決斷,予以有針對性的批復。
(2)主體。主要說明請求事項。它是向上級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也是陳述緣由的目的所在。這部分內容要單一,只宜請求一件事。另外請示事項要寫的具體、明確、條項清楚,以便上級機關給予明確批復。
(3)結語。應另起段,習慣用語一般有“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復”,“以上請示,請予審批”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等。
4、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內容。標題寫明發文機關的,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蓋單位公章。
5、附注。使用“請示”這一文種時,應出具附注。寫法是,在成文時間下一行居左空2字,加圓括號注明發文機關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請示的正文,主要由請示的原因、內容、要求三部分組成,請示時應將理由陳述充分,提出的解決方案應具體,切實可行。請示的注意事項除其特點中所述之外,還應注意請示與報告的區別,切忌用報告代請示行文;請求的內容若涉及其他部門或地區時,在正常情況下應事先進行協商,必要時還可聯合行文,如有關方面意見不一致,應如實在請示中反映出來;另外請求撥款的應附預算表;請求批準規章制度的,應附規章制度的內容;請示處理問題的,本單位應先明確表態;正式印發請示送上級機關時,應在文頭注明簽發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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