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培養乖孩子》讀后感
鄭杰校長的《給老師的一百條新建議》里寫道:“不培養乖孩子”。其實他所謂的不培養乖孩子,并不是說我們都要把孩子培養成“壞孩子“,“搗蛋鬼”,“破壞王”。他所說的不培養乖孩子,是因為我們的教育目標中沒這一條,學校教育經常大部分外事把一條條活蹦亂跳的現貨的小生命,用我們特有的“教學武器”磨成乖乖孩,這或許不是教育目標,而是管理目標和制度目標。我們不必刻意培養他們“乖”或者“不乖”,那是自然生成的性格,沒有絕對的好性格或不好的性格,教師沒有權利改造一切自然條件。我對此感受頗深。在我的教學實踐中就有過這樣的事例。
記得那是幾年前教過的一位學生,我認為他之不乖尤其表現在英語學科的態度上,他不喜歡自己的英語老師,不喜歡每堂英語課之前教師抽背單詞的“儀式”。過了好久我才明白了,原來是人地智力類型不同,有些人適合記憶抽象的東西,有些人的.即依靠具體情境的支持,為適合這種特點的孩子們學好英語,英語教學中的“情景教學法”只得推薦而他是靠情景記憶和學習的,而教學方式并未適合他,所以只有英語學習為畏途,如果他是乖孩子,他會少吃很多“皮肉之苦”,他不乖,所以紅燈一路掛。以至于現在說起他也不知道“乖”用英語怎么說。得請教英語老師。通過這個事例,再加上拜讀鄭杰校長的一條建議,的確是這樣的,我們不要培養乖孩子。只要“靜思”一下我們自己的喜怒哀樂,就知道,聽話的孩子是如何增添了我們的“職業歡樂”,而痛楚則來自于他們的“叛逆”和“搗蛋”。我們從來不會欣賞他們的“不聽話”,現在才發現原來教育中的那么大的偏見,原來我們理應公正的義務教育,其實并不公正。以后我們要轉變自己的觀念,真正解決問題還不在于多么恢弘的理論和理念,而在于觀察我們的一點一滴的行為,并試圖反思我們行為背后的價值體系,是否真正有所觸動和改變。
實際上我們做老師的自己絕對不能傾一生之力學做“乖老師”,對真理,對權威,對書上的話,對自己的固有思想價值,對自己已成型的行為楷模都缺少“不聽話”的勇氣和體驗時,我們就只有將一個個乖孩子樹為學生楷模。而必然的報應就是,我們發現在這個個性化,多元化的時代中,調皮搗蛋的孩子越來越多,而那些當初的乖孩子,將來也許就是“弱勢群體”,匯入茫茫的失業大軍。絕對不能在教學中培養乖孩子,我們也不能做乖老師,因為要記住什么樣的老師,培養什么樣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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