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讀后感(精選23篇)
當閱讀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后感了。那么你會寫讀后感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熱愛生命》讀后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愛生命》讀后感 1
《熱愛生命》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經歷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拋棄、彈盡糧絕、一直盯著他的老狼等威脅,最后靠著頑強的求生欲終于獲救的故事。在獲救后的一段時間,他總是向身邊的人討要食物,在他的房間里,床頭、桌上整齊的放滿了面包。那些水手覺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東西,沒有經歷過的人是永遠不知道的。
說到熱愛生命,很多人不以為然。我本來就熱愛生命,難道還有人無緣無故地想要輕生嗎?
這的生命,不是只生物學上的定義,而是指我們的生活,我們的歲月。
很多時候,很多東西,到了失去的.邊緣,才會后悔,才會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在還沒放假之前已經把想法和計劃羅列了一籮筐,在放假的一瞬間馬上放蕩不羈拋之腦后。有一件比較想做的事,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束之高樓。有一句很想要說的話,因為這樣那樣的借口止于唇間。想要表達自己的感情又告訴自己為時過早。畢業后想約同學出去玩卻又報了一大堆的補習班。告訴自己不能滿足于現在的生活,又回頭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籌劃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懶惰所荒廢,自己找來各種理由對自己搪塞,為自己的錯誤找了一個個看似體面的借口。于是,一次次的畢業只是讓“年齡”一欄上的數字變大一點,忘記了自己在過去的愿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對自己捶胸頓足的那些后悔的字句。于是,眼睜睜地看著年華虛度成就了一個個身邊人而泯然了自己。
于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過去了才知道后悔。
一個人感受不到世界對他的善意,他去詢問心理醫生。醫生告訴他,把每一天都當做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在這天,早早地起來,熱情地和每個人打招呼,有什么好事壞事都搶著去做,學會了禮讓,學會了尊重,學會了欣賞。一個星期下來,他發現,生命如此美好。
我們總有一個潛在的僥幸心理。這題好難——明天再寫;作業好多——明天再看;玩游戲正盡興時,朋友約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減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減。
我們總是習慣把一切苦的累的臟的差的活都推給明天,然后不了了之。再然后,看著別人學有所成,后悔,捶胸頓足,列了一份計劃表,做著自己的白日夢。
我們都少了一種破釜沉舟的傻勁。我們總是習慣給自己留著后路。
對過去的過去不念不想,對未來的未來不盼不望,只是低頭做好自己現在想做的事,現在要做的事,埋頭看著自己一步步在來時的路上留下的腳印。這樣的傻,多么美好?
所謂的珍惜,也不過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個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種即使路旁有著金子也只會低頭趕路的傻子。
《熱愛生命》讀后感 2
熱愛生命,是每個生命體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質,也是自己最不可放棄的權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讓渡的責任。
《熱愛生命》是杰克·倫敦留下的最為璀璨的文章。它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沒有一點食物,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斗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這個悲壯的故事跨越了幾十個春秋,塑造了一個富有頑強意志力的淘金者。讀罷全文,最令人難以忘懷的,莫過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艱難,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嚴寒和野獸的威脅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極端疲倦和衰弱,通過自己的`行動,尋找著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軀已經形如僵尸,他內在的生命卻不愿死去而逼著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生命為什么會如此之堅強?我又一次地讀完這篇小說,輕輕地合上書,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雖然被比爾拋棄了,可他仍信任比爾。他堅信,比爾會在前方不遠處等他,他們會會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這種信仰是一直支撐著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許是對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揚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卻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來說,我很欽佩淘金者在無助的緊要關頭仍能維持做人的尊嚴。他不愿意拿走拋棄他的比爾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爾的骨頭。實在令人感佩!
記得有這樣一個片段,病人一路爬著,病狼一路跛行著,兩個生靈就這樣在荒原里拖著垂死的軀殼,相互獵取著對方的生命。讀到這里,我忽地想起達爾文的《物種起源》中的“適者生存”。我們不是強者,進化使我們失去了上樹躲避的能力。我們只有選擇和“猛虎野獸”一決高低,才有機會“生存”下來。
死是容易的。有時候,死是幸福的,掙扎在苦難中,死往往呈現出迷人的誘惑,煥發著解脫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傷痕累累,是疲勞的極限和痛苦的頂點。生死只在一念之間!
那么,為了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有價值,還是讓我們熱愛生命吧!讓我們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華,讓我們為自己擁有堅強而美麗的生命而自豪!
我們赤裸裸地來到這個世界,總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們總該為這個世界留下一些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吧?
生命,人生,一個永恒的話題!
《熱愛生命》讀后感 3
“遠方在哪里?風前面是風,道路后面還是道路”這種看似永無盡頭的追逐,猶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卻時刻滾落的那顆巨石。于是,在這樣一個現實胚胎中,分化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然而,不論樂觀主義者,即使悲觀消極如川端康成,依舊以一顆赤子之心珍愛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對如斯其修遠兮的追求,我們又應該秉持怎樣的態度?
飄撒在石縫中的樹種,咬定青山、吸風飲露,幾經寒暑、幾度春秋,長成了遒勁蔥郁的大樹;秋風過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來,又萋萋綠染了大地,于是歲歲枯榮,生生不息;失了雙腳的鴨子,一個似乎應該遺棄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飛翔贏得了它的美麗和尊嚴……自然萬物蓬勃生意,優勝劣汰,以其頑強展示其不容褻瀆的尊貴。汪國真則淡淡言明:不論是否成功,選擇遠方,就只往前追尋;不論是否獲得,選擇愛情,就只往前追尋;不論艱辛與否,選擇奮斗,就往前追尋;不論難過與否,選擇未來,就只往前追尋。那么,在我的世界中,還有什么理由不義無反顧地追我所求呢?
當生命如同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頭頂,將我們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與其被動畏懼退縮,不如主動地奮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經的我們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許抱怨不平,但當回首往事時,也許卻如普希金般,將過去的一切視為親切的懷念。我們義無反顧的追求,需要的是一個作為后盾的堅定信念——熱愛生命。這信念是對生活的一種體會、一個態度:讓生命璀璨如紅日、剛勁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燭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標,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個人消磨時光,自暴自棄,那么他的人生也將跟著裹足不前,其活著的便是具軀殼。而懷揣信念,便就帶上了希望,暈染了快樂。那么,活著,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爭中燦爛,挫折中完整。
奮斗是源于對生命的熱愛,對所有的瞬間與長久的珍視。熱愛,不僅是這樣至死方休的情感,還有對生命的充分利用和無悔奉獻。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僅僅是純凈湛藍的天空和靜美幽香的風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風雪雨和荊棘攔路。但“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會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無所不通”。縱然理論付諸實踐總差一步距離,但我將不懈努力。不論愛情,不論事業,不論未來,不論奮斗歷程,我將秉持堅定的信念、做好面對困難的準備、鼓起百折不撓的勇氣,追我所求、義無反顧。那么,總算是不辜負生命,總算無愧于生命的價值。
《熱愛生命》讀后感 4
汪國真的詩作,強調意象和個人理想的追求,對安撫癡迷者的心靈起過很大的作用。
《熱愛生命》,可以說是汪國真的代表作之一,這首詩以四個肯定的回答表達出為何要熱愛生命的哲理。四個段落,看似相似,卻各有其趣。四個段落分別以"成功"、"愛情"、"奮斗歷程"和"未來"為意象進行分析和回答。這四個意象可以說是包括汪國真、席慕容在內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詩人慣用的幾個意象,不晦澀,不故弄玄虛,不生僻難解,可以說是完全區別于朦朧詩的特點,也是汪國真的詩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
中國的詩歌,從最早開始,就大多承載著歌唱功能的,但是朦朧詩卻背棄了這個主要功能。盡管朦朧詩在八十年代受到讀者的極大關注和追捧,但它畢竟是殘缺的、先天不足的。我個人雖然非常欣賞朦朧詩,但對這一缺陷卻深感遺憾。
朦朧詩多半孤傲,這幫助詩歌成功,也促使它衰敗。相反,汪國真的詩歌背棄孤傲,甚至在韻律的營造上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他的詩歌基本上都是可以直接拿來譜曲歌唱的,熱衷于流行音樂的年青人,自然也較容易接受這種詩歌形式了。
在意境上,汪國真似乎不如朦朧派。汪國真慣用"愛情"、"成功"等意象,他的大量作品都采用了這些基本意象,這也許是汪國真本人的偏好,也可能是為了迎合意識形態的一種妥協吧。
其實,汪國真的詩歌不是單純的說教,他說"既然已經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他沒有呼喊口號非要你去這么做,而是娓娓吟唱建議你去這么做,對九十年代的詩歌讀者來說,這是非常明智的一種教學手段。
汪國真的詩歌總是體現出一種鮮明的教化功能,因此他的詩歌甚至可以進入語文教材。汪國真的詩歌,曾經掀起過一個熱潮,使他成為詩歌界的新秀,成為年青人的朋友和老師。我不知道,這一切是否得助于他的`詩歌的富有熱情的教化作用?
還是來說《熱愛生命》。在我讀來,汪詩熱愛的不是最終的成功和未來的美好結局,不是愛情的獲得和奮斗目標的實現。詩作里溢出的熱愛,其實是一個過程、是一種追求,"風雨兼程"、"吐露真誠"。這些都是體現熱愛的種種表現。熱愛生命,不是因為想要獲得而去熱愛,而是因為熱愛而最終獲得。這樣,詩歌的主題就升華了。
《熱愛生命》,是一首非常適合朗讀的抒情詩歌,也可以作為勵志的詩歌來讀。我相信,只要心中有愛,有著對生命的一種熱愛,一切美好的結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熱愛生命》讀后感 5
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饑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盡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于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么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么都沒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嘆。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么,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饑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后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說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著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熱愛生命》讀后感 6
這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名作,熱愛生命這四個字似乎很容易脫口而出,真正完全實踐的,是不容易的。
一個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兩個生靈在荒野中拖著垂死的軀體——這樣的境況,活著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尋覓著伙伴比爾的痕跡,心中有一個念頭,就是比爾沒有放棄自己。漿果,燈心草,用來充饑,在身體極度衰弱之際,還不忘數火柴,捉松雞,捕魚,同時還與棕熊等抗爭。直到發現病狼,找到一種相互支撐的力量。當疲倦將意識淹沒,憑著某種奇怪的心靈法術,也要反抗。他最后戰勝病狼,獲得勝利。作為一個人,其實已經拋棄了,不愿在掙扎拼搏了,唯獨身體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著才擁有了真正的意義。
讀完這本書,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臨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現危機的時候,人有一種本能的求生,無限的涌現出來。這種體驗只有親身經歷過,無法想象。當我身體瘦骨嶙峋,疼痛難忍,生命即將枯萎之時,在不能堅持,又不甘愿放棄,我還是挺過了這一關,因為,活著,哪怕一分鐘,也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四川地震,無數的`生命被掩埋在廢墟之下,那牙牙學語的孩子,還未學會生命二字,就剝奪了生命;那學前班的孩子,還在練習人生的比劃,就終止了人生;那還未舉辦婚禮,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課,就被地震奪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現的生命奇跡,又是讓人感慨萬千,生命以最高價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苦難,苦難是一所大學,主要從中學到什么。感恩,珍惜,熱愛生命。泰戈爾有一句詩,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
萬物之中為此長存,活著,并經歷苦痛,能做到這一點,便是勝利,即使這場賭博已不再金光燦燦。詩人食指寫道———我能頑強的活著,屢經挫敗,決不輕從,活到現在,就是因為,相信未來,熱愛生命。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蒼茫時,總得有條路要走,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筆去找——拿起手中的筆,我記錄著生活的每一天,當看到文字變成鉛字時,心里是無限的欣慰。天空沒有鳥的痕跡,我已經飛過——只有懂得愛自己,才能去愛別人,愛整個世界。經歷過諸多的坎坷,我又迎來了生命的春天,親情無時不刻的滋潤,社會溫暖的關懷,還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輪椅上,我像一株綠色的風信子,在春風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與天地同存,日月共輝!
《熱愛生命》讀后感 7
《熱愛生命》是文藝復興時期法國思想家、散文家蒙田的作品。他理性地解讀了生命的本質和意義,謳歌了無比優越的生命。今天我把這篇文章介紹給大家,以期和朋友們共享。
我賦予某些詞語特殊的含義:拿“度日”來說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時候,我將“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陰”;而風和日麗的時候,我卻不愿意去“消磨”,這時我是在慢慢賞玩,領略美好的時光。壞日子,要飛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來細細品嘗。“度日”“消磨時光”這些常用語令人想起那些“哲人”習氣。他們以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將它打發、消磨,并且盡量回避它,無視它的存在,仿佛這是一件苦事,一件賤物似的。至于我,我認為生命不是這個樣的',我覺得它值得稱頌,富有樂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還是如此。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而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托于來世。”
不過,我對隨時告別人生,毫不惋惜。只有樂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惱。享受生活要講究方法。我自認為比別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為生活樂趣的大小是隨著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時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充實。
《熱愛生命》讀后感 8
這個月看的書是女兒推薦的——《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小說選集。記得上大學的時候看書蟲,有一本《野性的呼喊》就是杰克·倫敦的作品,當時就非常喜歡。這次再次讀到,再次喜歡上巴克。不過,今天想說說另外兩篇給我深刻印象的短篇小說。
《一千打》在我看來是一篇悲劇小說。大衛·拉斯蒙森本是一個聰明、有商業頭腦的.人。他計劃販運雞蛋到北方賺一筆,以此來改善生活。為此他抵押了自己的房產,辭掉工作,帶著雞蛋出發了。雖然出發之前他精打細算,但是販運雞蛋之旅遠比他想象的艱辛和殘酷。出發不久,雇傭腳夫就耗盡了他備用的款子,為此他經常忍饑挨餓,手和腳都嚴重凍傷。后來雇傭了兩個印第安人和狗拉雪橇,但是在嚴寒和極度饑餓的情況下,拉斯蒙森不僅要趕路,還要對付叛逆、想逃跑的印第安人和兇野的狗,一路上可謂是千辛萬苦。好不容易到達了目的地道森,并順利賣出了第一批雞蛋。就當他以為自己即將成功的時候,卻被第一個賣雞蛋的人找上門了,原來他的雞蛋都壞掉了。最終,萬念俱灰的拉斯蒙森上吊自盡了。看完這篇小說,不由得為拉斯蒙森的遭遇感到遺憾。回想他在去道森的路途中歷盡艱難險阻,那種堅忍不拔、吃苦耐勞的精神,是多么讓人敬佩!可是命運弄人,誰能想到雞蛋會壞掉呢?那是他全部的心血和希望啊!看到他的結局,不知道該說他不夠堅強還是該說命運對他太過殘酷。
而另一篇小說《熱愛生命》里的他貌似比拉斯蒙森要幸運一些。好笑的是他連個具體的名字都沒有,甚至和他同行卻因為他受傷而拋棄他的同伴都有名字,不知道作者這樣安排的用意是什么,或許是用他來鼓勵生活中和他一樣有苦難遭遇的人吧。看《熱愛生命》,就像是和他一起共同經歷了噩夢般的艱險之旅,你可以感受到他的傷痛、饑餓和困乏,擔心他被跟蹤的病狼吃掉,擔心他睡著后再也醒不過來,擔心他熬不過去……非常幸運的是,他撐了下來,被捕鯨船上的人救了。回想這段逃亡之路,他受傷、沒有食物、沒有防身裝備、身體極度虛弱,只因為心中無比堅定的求生信念,最終挨過險境,獲得新生。
兩篇小說,《熱愛生命》中的他為了求生,放棄了寶貴的金子,可以說最終他和《一千打》中的拉斯蒙森一樣一無所有,但是他卻拼盡全力要活下去,這是我們應該學習的,生命可貴,要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后感 9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杰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艦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小說把人物置于近乎殘忍的惡劣環境之中,讓主人公與寒冷、饑餓、傷病和野獸的抗爭中,在生與死的抉擇中,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某些閃光的東西,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生命的贊歌,有著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勝利。正如這部小說開篇的那首詩一樣:“這就是生命中的`財富;活過并經歷痛苦,能做到這一點也就不錯,即使輸掉了最后的賭注。”
為了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有價值,還是讓我們熱愛生命吧!讓我們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華,讓我們為自己擁有堅強而美麗的生命而自豪!
熱愛生命,就要學會解決困難,并且要敢于勝利!活著,就要經歷痛苦,就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艱難、失意和挫折;活著,也要面對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和阻力,因為人生的道路從來就不是一帆風順的,灑滿陽光、鋪滿鮮花的道路永遠只是人生的一種美好祈愿。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轟轟烈烈,成就一番事業,在生活中就要學會堅強,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不辜負生命的重托,才能對得起生命的流程。
幾個月前,媽媽給我買了《熱愛生命》這本書。我一打開書,立刻就被這本書吸引住了。
這本書一共講了《熱愛生命》、《雪虎》、《一塊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馬丁。伊登》六個故事。其中,我對《熱愛生命》、《墨西哥人》記憶最深。
《熱愛生命》講了兩個人在一次淘金中幾乎輸掉了所有的本錢,當他們穿越大山谷時,后面的那個人扭傷了腳,而比爾不顧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熱愛生命,堅持往前走,最終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爾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講了利威拉為了革命事業,受盡了折磨后,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級拳手丹尼比賽,為了革命事業和生命,他打敗了丹尼。
讀完這本書,我感受到了比爾的自私,他不顧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兩秒鐘內就咬死了一只獵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見錢眼開,他在湯姆有錢時對湯姆點頭哈腰,在湯姆沒錢時卻連一塊牛排也不肯給。我感受到了湯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塊牛排的力氣就可以打敗比他年輕許多的桑德爾。我感受到了馬丁伊登寫作能力高超他靠寫作從一個窮光蛋成為了一個富翁。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要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后感 10
有一個文學家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句話正應驗在《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上。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十分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斗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現了人對生命的酷愛如何幫一個人戰勝了死亡;盡管病餓交加,盡管是多么的筋疲力盡,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緊跟在后面的一只餓狼制服了,并且經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了一望無際的海邊,最終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慘的故事,生動地展現了人類的偉大和堅強。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難也會堅強起來。讀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都要堅強,如果你不堅強,那么你將永遠不會逃出困難這個圈套。
這部小說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到達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斗。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所以,應對生活、工作遇到困難甚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僅有奮起抗爭,才能取得勝利!
死是容易的。有時候,死是幸福的.,掙扎在苦難中,死往往呈現出迷人的誘惑,煥發著解脫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傷痕累累,是疲勞的極限和痛苦的頂點。生死只在一念之間!
那么,為了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有價值,還是讓我們熱愛生命吧!讓我們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華,讓我們為自我擁有堅強而美麗的生命而自豪!
我們赤裸裸地來到這個世界,總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們總該為這個世界留下一些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吧
生命,人生,一個永恒的話題!
《熱愛生命》讀后感 11
初中的時候,讀《熱愛生命》僅僅就是當做一個故事,一篇課文一樣的完成了,除了會
做幾個題并沒有什么太大的想法。而這次因為作為英語課的課文,細細的讀了幾遍,感觸頗深。
一個人在荒野中,同伴的拋棄,惡劣的自然環境,以及那匹隨時都會將自己吞噬的病狼……一切的一切,在他那頑強的求生欲面前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一個人掙扎著,抱著對生的希望。他是恐懼死亡的吧,也許。最近的這幾年,隨著成長的腳步,不斷的聽說有人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輕生,確實,我不理解他們是受到了怎么樣的打擊或是困擾,能夠讓他們選擇死亡,選擇這個放棄一切,選擇這個最不負責任也是最怯懦和逃避的方式。
看完這篇文章,被主人公的對與生命的執著所震撼。也想到了那些沙漠中頑強的存在著的生物,還有在峭壁、巖石中經自己一切力量生根發芽、茁壯成長起來的植物……螻蟻尚且偷生,而人呢?在困難面前,當自己的信仰或是精神的支柱被人所不屑或是無情打擊時,難道就只有以死明志么?若是死了,不存在于世間,你用什么去證明你的正確,難道你的死亡就一定能讓人們記住,讓人相信你的正確么?!不被別人認同的或者才真正需要勇氣吧,選擇了死亡是不是對于自己所追求的東西沒有了繼續下去的勇氣?什么叫做寧愿自殺也不要死在敵人的手上?真正的`意義在于絕不自己選擇放棄,知道死去的那一天,肉食沒有勝利,也要像帝王一樣佇立在敵人的面前!
也許,我經歷的事情的確比較少,也許真的不了解人間疾苦,再或許,我真的太過于冷漠,可是真的無法接受一個選擇放棄的人……雖然我活著的時間不長,但是也算是經歷過生離死別的吧,知道一個人對于另外一個人會是一群人,他的離去意味著什么,所以即使不是因為自己,也是為了對你所愛的人和愛你的人,不是應該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么?所謂的生而何歡,死而何懼不過是自我安慰和逃避罷了……
我,一個人靜靜的活著,靜靜的看著我愛的人們開心快樂或是痛苦掙扎,就那樣默默地陪伴,在他們需要我的時候一只會在身邊,這是我僅僅的一點追求,確實沒有什么上進心可言,可是卻是我一直以來的執著……所以,會珍惜自己的生命。會好好體會我的生活,為一切執著與生存,為一切堅持著自己的信仰的人折服。生命是你想要實現一切的前提,放棄了就等于放棄了一切。而你的生命為了什么而存在,為了什么而綻放?
《熱愛生命》讀后感 12
今天學習了一篇文章,叫做《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是一曲頑強奮進的生命之歌,他告訴我們,災難不是死亡的代名詞。當我們遭遇困難的時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確可怕,但熱愛生命的人,就一定會堅定信念,挑戰極限,戰勝一切困難。
在這篇文章中,“他”是頑強的,是執著的,是善良的,是寬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質。
“但是內在的'生命卻逼著他前進。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卻不愿死去。”這句話中可以得知,是“他”對生命的渴望支撐著他前進,是他前進的動力,促使他與困難做斗爭。這句話也贊美了生命的頑強和偉大,點明了文章主題。
“突然間,他不笑了,如果這是比爾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爾呢;如果這些有紅有白,啃得精光的骨頭,真的是比爾的話?”“他”突然不笑了,他從這些有紅有白,啃得精光的骨頭中看到了可怕的兇兆,明白了比爾的不幸正將是自己所要面對的。從“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對比爾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應該嘲笑一個落得如此下場的人,更何況比爾還是與自己曾經患難與共的同伴。他的內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懷是寬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體虛弱掉進水坑淹死,卻也沒有選擇沿著沙洲隨著漂浮的木頭,讓河水帶走他,這是理性的表現;在與狼搏斗時,他沒有選擇進攻,而是等待狼來攻擊,他再進行反擊用體重壓死狼,這也是理性的表現,“他”很理性不是嗎?
生命就是會有形形色色的艱難險阻,需要我們用執著、勇敢、頑強等精神去進行抗爭和搏斗奪得勝利,當然也許持有一顆善良的心,加以輔助,讓我們一起熱愛生命吧!
在作文課上,我們班讀了蒙田寫地《熱愛生命》。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的人對時間置之不理;有的人對時間恭恭敬敬;有的人隨意打發時間;有的人爭分奪秒搶時間……作者反思自己,倡議大家熱愛生命,珍惜時間。
生活中,我發現有人把時間大肆揮霍,而我當然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話時間就白白浪費,白白從你身邊溜走。人人都說:“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時間呢?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電腦游戲上,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我們的時間確是一去不復返。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如果你無視時間,閑置時間,那么成功會不知不覺地遠離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時間,那么成功會離你越來越近。正如魯迅所說:“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實都是成功的時間支配者。
從今天就開始,從現在就開始,熱愛生命,珍惜時間,做成功的時間支配者吧!
《熱愛生命》讀后感 13
近日有幸拜讀了汪國真先生的《熱愛生命》,收獲很多,讀完后我的心中不時的有洪浪在翻滾,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話“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這讓我愈發懂得了生命的可貴。
恍惚間,我想起了當年的“小悅悅”,18個路人啊,面對著與死神斗爭的小悅悅,他們視若無睹,殘忍的離去,我在想,當時的他們有沒有考慮“那是一條生命”。但我可以肯定的說,每個人都是熱愛自己的生命的。如果當初我也在現場,我會不會像那18個人一樣漠然離去,還是會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樣,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盡可能的予以幫助。
小悅悅事件”背后隱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對生命的漠視。盡管18個人已經對當時的所作所為予以道歉,盡管我們已經對小悅悅的離去予以惋惜,但“熱愛生命”這個話題應當值得我們討論。如果有一天,當我們自己陷入困境,可是對他人來說,我們也不過使他人,那時的我們還能漠視這一問題么,我們到時候還能希望誰能給予我們幫助。
請在熱愛自己生命的同時,也熱愛他人的生命吧,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真正的熱愛生命。
成語所作所為:指人所做的事。如:清·曹雪芹《紅樓夢》第十六回:“自此鳳姐膽識愈壯,以后所作所為,諸如此類,不可勝數。”又如:二弟從前所作所為,我豈不知,只是我做哥哥的,焉能認真。——清·石玉昆《》
成語不可勝數:勝:盡。數也數不過來。形容數量極多。如:《·中》:“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勝數。”又如:一時亂將起來,舳艫簸蕩,乍分乍合,溺死者不可勝數。——明·《喻世明言》卷二十二
《熱愛生命》讀后感 14
前段時間我讀了中心校所發的教師讀書中的蒙田試筆《熱愛生命》,我感覺大師在怎樣對待生命上和怎樣去度過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給我們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課。他說:“壞日子,要飛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來細細品嘗。”對于生命,我是大多數人的想法,生命的時間過一天少一天,根本沒想過“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更別說“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所以,我感覺我倒像個自己生命的劊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殺自己生命的激情,靈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簡單的,可是一直以來在,人們的'心中生命又是一個沉重的話題,這究竟是為什么呢 ?原因是上天賜于人類的生命實在太短暫,正是其短暫所以生命變得可貴。生命對于每個人都只有一次,走過了,就沒有在重來的機會。生命如此寶貴,我們該怎樣去對待屬于自己的人生?走進蒙田,品讀他的《熱愛生命》我們就會懂得如何去熱愛屬于我們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載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虛榮,熱愛生命要著眼于現實,熱愛每一個眼前的現實生命;
生命不同于舞臺采排,走的不好還可以重新再來。可上蒼絕不會給我們第二次生命。走過了就無法回頭,只留下遺憾,所以我們要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愛,愛自己,愛別人,學會發覺他人的閃光點。更重要的是關注生活,生活樂趣的大小是隨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定的,一個人關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樂趣就越大,這是蒙田大師給我們的啟迪。
《熱愛生命》讀后感 15
《熱愛生命》是語文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只有那么聊聊幾頁,但是就是者寥寥幾頁,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和物競天擇的殘酷,還有那些不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這是一出殘酷的求生悲劇,一個淘金人被伙伴拋棄,獨自置身于渺無人煙的蒼茫野荒里。面臨著種種生死考驗但是他卻九死一生的活了下來。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嗎?是水嗎?使得,有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堅強的意識,他的求生意識把他從死神邊緣拉了回來。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說的那樣:“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為這個他的生命火花才會閃爍起來。
短文第三段:“這些殘骨在一個鐘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邊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這句話描寫的是骨頭,在很短的時間內,大自然卻可以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換成一副血肉驕橫的骨頭。這副骨頭在表現了大自然的物競天擇時,也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嬌小,經不起打擊。這與淘金人頑強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表現了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寫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爾,但是他不是一個忠心的伙伴,拋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爾終究還是死了,這篇短文再次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殘酷—在生死不知的情況下,還要經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種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卻是淘金人與病狼的決斗。人已經奄奄一息了,卻還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來補充能量,狼需要人肉來延續生命。但狼畢竟只是狼,終究沒有人聰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誘餌,來引誘狼,最終,狼無賴的倒下了……
看完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覺得我們要熱愛生命,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后感 16
《熱愛生命》這一部小說以遒勁、粗狂的畫筆,記敘了一個悲痛的小故事,栩栩如生地展現了人的本性的杰出和頑強。
小說把角色放置幾近殘酷的極端自然環境當中,讓主人翁與嚴寒、挨餓、傷勢和猛獸的斗爭中,在生和死的選擇中,充足展示出人的本性最深處的一些閃亮的物品,栩栩如生真實地描寫出了性命的堅毅與堅強不屈,奏出了一曲性命的贊歌,擁有震撼人心魄的能量!
以便做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需要同人生之路上的一切千難萬險做驚心動魄的搏殺,而且敢于勝利。如同這一部小說集開場的那首詞一樣:“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財富;熬過并親身經歷痛楚,能保證這一點也就非常好,即便輸了最終的賭。”
以便讓性命越來越更有意義、有使用價值,還是使我們熱愛生活吧!使我們的性命釋放出奪目的光明,使我們給自己有著頑強而漂亮的性命而引以為豪!
熱愛生活,就需要學好解決問題,而且要敢于勝利!活著,就需要親身經歷痛楚,便會碰到各式各樣的艱辛、消沉和挫敗;活著,還要應對來源于各層面的工作壓力和摩擦阻力,由于人生的道路幾乎就并不是一帆風順的.,撒滿太陽、鋪滿鮮花的路面始終僅僅人生道路的一種幸福祈福。這篇小說集中的主人翁在重重的千難萬險眼前,要想舍棄性命,挑選身亡是再非常容易但是的事兒,可他卻沒有甘愿就死,他挑選了斗爭。因而,人生道路要有一定的追求完美,要活的奮不顧身,造就一番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就需要笑對生活,僅有那樣,大家才可以不負生命的重托,才可以無愧于性命的步驟。
《熱愛生命》讀后感 17
很喜歡汪國真的《熱愛生命》,讓我總是讀了又讀。 讓人讀后感受到的不僅僅是沸騰,更多的是感動,感動著生命所帶來的驚喜快樂。我們努力地讓生活變得充實,變得有意義,其實就是在熱愛生命。
我不去想是否能夠成功
既然選擇了遠方
便只顧風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贏得愛情
既然鐘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誠
我不去想身后會不會襲來寒風冷雨
既然目標是地平線
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
只要熱愛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熱愛生命》是汪國真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首具有對生命有極致理解的抒情詩。這首詩表達了汪國真對生命和生活以及一切事物的.熱愛,《熱愛生命》以“成功”、“愛情”、“奮斗”和“未來”為意象分別進行釋義。詩歌內容實事求是、清晰易懂,是與朦朧詩完全不同的風格,用娓娓道來的方式講述,使詩歌得到了進一步的升華。
汪國真在詩中流露出的熱愛,處處可見。他“只顧風雨兼程”,他“勇敢吐露真誠”……他對生命的愛,悄無聲息地浸潤了我們的心扉,他告訴我們,熱愛生命,不是因為想要獲得而去熱愛,而是因為熱愛才最終獲得。
生命于我們每個人而言,是一場有去無回的路,這一生無論我們快樂與否,都要向前走著每一步。無論得到或者失去,都有著生命的意義。
熱愛生命,珍惜每一天。同時也應冷靜地看待生命中的寒風冷雨,勇敢地面對泥濘坎坷。我們堅信只有付出了,才會有所回報。
時時保持對生命的熱愛,不斷追求心中的理想,一切美好的結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山重水復疑無路”之后,展現在你面前的定是那“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無限春光。
《熱愛生命》讀后感 18
我讀了《觸摸春天》和《生命生命》這兩篇課文,我就開始想:“生命是什么?”這個問題。
我和爸爸去公園,看見了許多美麗的鮮花,我喜歡色彩艷麗的玫瑰,黃黃的菊花,但我最喜歡的還是我家的那兩盤默默的仙人球。記得爸爸剛把兩盤仙人球拿到家時,只是兩個小圓球,很可愛。一段時間后,兩個小圓球上長出許多小球,翠翠的顏色,它們變得更加可愛了。我天天去觀賞,有時給它們澆澆水、松松土。有一次,我給他們澆完水,就在那仙人球旁邊玩耍,一不小心,被那鋼針的刺扎進了我的'手,真痛啊!仙人球太可惡了,長出刺來保護自己,碰都不給別人碰。從此,我有點討厭它們了。幾個月后,我來到陽臺,看見那兩個仙人球開了許多花,那時候,我又開始喜歡它們了。
有一次,我發現家后面的小草都凋謝了,它們都無精打采、垂頭喪氣地彎著腰。媽媽看見它們都凋謝了,就一把火給燒了。到了春天,春風一吹,小草又長出來了。
通過回想這兩件事,我明白了“生命是什么”這個問題。我以后要好好地珍惜生命,一定要好好地使用它。
成語無精打采:采:興致。形容精神不振,提不起勁頭。如: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二十五回:“小紅待要過去,又不敢過去,只得悄悄向瀟湘館,取了噴壺而回,無精打采,自向房內躺著。”又如:這時候賈大少爺見人家的條子都已到齊,瞧著眼熱,自己一個人坐在那里,甚覺無精打采。——清·《官場現形記》第二十四回
成語垂頭喪氣:垂頭:耷拉著腦袋;喪氣:神情沮喪。形容因失敗或不順利而情緒低落、萎蘼不振的樣子。如:唐·韓愈《送窮文》:“主人于是垂頭喪氣,上手稱謝。”又如:一口回絕說情的事,運濤垂頭喪氣走出來。——梁斌《》十三
《熱愛生命》讀后感 19
寒假里,老師讓我們讀《熱愛生命》這本書,讀后有很多感動與頓悟,在此與大家分享。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作品。該作品講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幾經饑餓的折磨忘記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沒有放棄自己的生命,一次次與天氣、與環境的斗爭中活了下來。這些力量源于他對生活的熱愛。饑餓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他,一開始他吃小魚充饑,后來只有熱水可以喝。饑餓使他就連一只小松雞都捉不住,但他堅強地活著。開始他還可以走,雖然鞋子破了,但他繼續努力尋找回去的路。后來他沒有力氣走就爬,雖然膝蓋磨破了,但是他繼續尋找活下來的奇跡。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說是最關鍵的轉折點。最終因為人類對生命的熱愛,讓他沖破一切困難咬破了病狼的`喉嚨,從而獲得找到生還希望的機會。
這使我想起了現實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國,有一個人得了癌癥。如果換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嚇到。但他對生命強烈的愛,促使他決定和病魔進行一番較量。從那以后,他每天堅持鍛煉身體。兩年后當他再去醫院檢查身體的時候,奇跡出現了——病魔居然被他趕走了!這應該是上帝對熱愛生命的人最好的回報。
《熱愛生命》這本書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熱愛生命,永不放棄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會放棄我們。其實生永遠比死更難,死,只需要一時的勇氣,可是生,卻需要一世的膽識。我也要做個熱愛生命的人,用行動來證明我對生命的熱愛。
你熱愛生命嗎?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熱愛生命》讀后感 20
《熱愛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為我們描述了一個神秘、充滿了傳奇色彩的北極。在這個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們在這里奔波,在這里與寒冷、饑餓、野獸抗爭,在這里尋求著自己的財富夢,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個遠離家園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層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現出勞動者的`高尚品質和堅強的性格。在絕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獲救了。他與狼的戰斗告訴我們,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強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團結和“吃魚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鮮明的對比啊。它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堅強的力量來自人與人之間的團結,這種力量是可以戰勝饑餓和疲勞,可以克服一切的。他們團結一致,一起打獵,一起打魚,一塊兒去打仗。雖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給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團結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讀完這部書,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熱愛生命不是簡單的如何珍惜生命,應該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險境遇時,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艱辛,不怕野獸的兇猛,他無所不能,堅持著,他咆哮著嚇退了熊咬死了狼,他獲救了。文章中說道:“驅使我前進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堅強,不屈不撓,對生命的熱愛讓人感動。
生命是神奇而寶貴的,只有敬畏生命熱愛生命,才能讓生命光芒四射。
《熱愛生命》讀后感 21
暑假里媽媽應老師的要求給妹妹買了許多書籍,我閑得無聊時有時也經常來看,其中還有幾本是我曾經看過的,現在又看了一遍,心中又有了不一樣的感受與體會。
熱愛生命這本書中的內容,就如同這本書的名字,告訴了我們如何熱愛生命,這本書共講述了十二個故事,分別是:“熱愛生命”“寂靜的雪野”“黃金谷”“為趕路者干杯”“北方的奧德賽”“強者的力量”“一塊牛排”“意外”“老頭子同盟”“叛逆”“有麻風病的顧勞”“馬普希的房子”。其中讓我感受最深的是與這本書名字相同的一個故事:熱愛生命。有兩個人走在北極圈里,他們已經好多天沒有吃到食物了,走在后面的人有一次不小心掉到了水里,無論他怎么呼救,前面的人都不理他。
他獨自一人在荒野上行走,饑餓使他在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中的小蟲,而不是停下來等死,他現在餓瘋了,除了吃什么都顧不上了,他把所剩不多的毯子撕成一條一條的`,裹在她那血淋淋的雙腳上,繼續著行程,中午時,他發現了兩條鰷魚,那兩條魚只有他的小指頭般大小,他并不想吃,但求生的本能卻促使他做出理智的動作,他把魚生吃了進去。有一次,他被一只病狼盯上了,他閉上眼睛讓自己冷靜下來,狼的耐力大的驚人,然而人的耐心比狼的還要大,狼想要吃掉人,人同樣也想要吃掉狼,一會兒,他感覺到一條舌頭在舔他的手,他沒有動彈,靜靜地等待著最佳時機,他緊緊靠著狼的喉嚨,強迫自己喝血。后來,他被捕鯨船上面的人發現了,他最終獲救了。
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我們在生活中歷盡辛勞與磨難。但我們也從生活中無盡快樂與幸福。我們每個人都像在崎嶇的山路上攀登著,不僅僅為了生存,還為了我們發自內心熱愛的生活。
《熱愛生命》讀后感 22
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我知道了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多大的困難,都要堅強。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將永遠逃不出困難的泥潭。
這個暑假,我有幸讀了《熱愛生命》這本世界名著。《熱愛生命》是美國著名作家杰克·倫敦寫的。杰克·倫敦是美國文學史上最著名的小說家之一。豐富的.人生經歷帶給他珍貴的寫作素材。他的作品風格獨特思想深刻,給讀者以強烈的心靈震撼。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來就聽到咳嗽聲,他以為那是比爾的聲音。過了一會兒,他才發現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安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條鰷魚簡單吃了一個早飯,就出發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著他,淘金者一直喝熱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餓了就吃燈心草,他在巖石上露宿,早已養成隨遇而安的習慣。第二天早上,他發現那只狼已經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幾步,發現前面有一攤骨頭和一個鹿皮袋,那個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樣,他疑心這是比爾的,翻開一看,里面全是黃金。淘金者認為比爾即使死了,也不應該拿他的黃金。于是他只把比爾的骨頭收進了包里,沒有拿走黃金。后來,他走不動了就一直爬到了碼頭;正巧捕鯨船來了,給他安排了一個鋪位。
讀完這本書,給我感覺到,淘金者雖然孤身一人,但還是風餐露宿、隨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難;我要盡快適應環境。從“淘金者認為比爾即使死了,也不應該拿他的黃金”讓我感到了友誼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勞動去掙。
《熱愛生命》讀后感 23
生命有多么寶貴,應該如何去熱愛生命,我直到讀了英國杰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熱愛生命》的故事雖然短小,但卻深刻地講述了一個人對生命的熱愛、渴望。故事發生在美國北部,一位淘金人帶著辛苦淘來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爾的同伴踏上了遙遠而艱難的歸途。然而,他不小心扭傷了腳,他的同伴棄他而去。孤苦一個人走在荒野之中,頻臨死亡,他毅然丟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黃金,輕裝上陣。一路上,忍饑挨餓,風餐露宿,與野獸對抗,終于在絕境中生存下來。
我在這個故事中讀到了這位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生命本來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嚴苛的大自然的種種考驗中將不堪一擊。然而,這位淘金人面對種種考驗,頑強地生存下來。為了保存體力,他吞食漿果、草根、生魚、活松雞、動物骨頭;為了節省體力,他聰明地扔掉了辛苦得來的黃金;為了與野獸抗爭,他振奮精神,嚇跑大棕熊,并用足夠的耐心與饑餓的'大灰狼斡旋到底……這一切,都源于對生的渴望!
淘金人與餓狼一路的抗爭給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餓的大灰狼時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狼是動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現出驚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幾乎已經完全體力不支時,狼向他發起攻擊,淘金人以頑強地意志也發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擊,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的溫潤的血。他活了下來。
這是對生命多么頑強地熱愛啊!正是這種熱愛,才使淘金人能戰勝困境、走出困境、從而獲得了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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