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作品讀后感(精選18篇)
當閱讀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寫讀后感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魯迅的作品讀后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
從魯迅的《故鄉》中,我們能夠看到魯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塵封的大院。
童年的魯迅,仿佛是一個生活在天堂的魔鬼,豐衣足食卻寸步難行;而閏土則是生活在地獄的天使,生活艱辛但充滿快樂。閏土的童年務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樂。魯迅的童年雖豐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著“之乎者也”。閏土還能夠去做無窮無盡的新鮮事,看無邊無際的海洋;而魯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沒有了自由,多少財富都是破銅爛鐵。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畢竟是幾十年前的封建社會,離此刻已經有那么漫長而浩瀚的一段歷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會,大人們還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地為我們打造一個標準童年:束縛。
我覺得束縛再加上比較再加上無窮無盡的學習,與監獄相比也已經只有毫厘之差了。作為社會未來的新動力,我們的生存狀態難道沒有理由受到關注嗎?大人們總是以為吃飽穿暖學習好,就是一個孩子的全部,可這些卻恰恰是我們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們需要自由,我們要親身經歷,我們也要明白許多新鮮事,我們要一個快樂的童年,我們要逃離束縛!
《吶喊》是魯迅先生自《狂人日記》后的第二本經典小說集,是世界的名著,這本書中有些文章是我們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鄉》,《藥》,《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魯迅先生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在日本的首都東京留學時,看到和聽到當時中國人民的麻木不仁從而使魯迅先生強烈的愛國意識蘇醒。
當然,在《吶喊》這本書中,像這樣的文章還有許許多多,魯迅先生寫這些文章是為了讓當時的中國人民看了以后,能夠清醒過來。
作者對“故鄉”的感情不僅僅僅是人與人之間一般的感情,同時還是帶有個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對“故鄉”沒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個人就已經與它有了“剪不斷,理還亂”的精神聯系。童年、少年與“故鄉”建立起的這種精神聯系是一個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擺脫的。之后的印象不論多么強烈都只是在這樣一個基礎上發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擺脫開這種感情的藤蔓。具體到《故鄉》這篇小說中來說,“我”對“故鄉”現實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時已經產生的感情關系的基礎上發生的。“我”已經不可能忘掉少年閏土那可愛的形象,已經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時構成的那個完美故鄉的回憶。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時構成的這種印象疊加膠合在一起的。這就構成了多種情感的.匯合、混合和化合。這樣的感情不是單純的,而是復雜的;不是色彩鮮明的,而是渾濁不清的。這樣的感情是一種哭不出來也笑不出來的感情,不是透過抒情的語言就能夠表達清楚的。它要從心靈中一絲一絲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時間,需要長度,需要讓讀者會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體驗。這種沒有鮮明色彩而又復雜的情感,在我們的感受中就是憂郁。憂郁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緒,是一種不強烈們又輕易擺脫不掉的悠長而又悠長的情感和情緒的狀態。
《故鄉》表現出來的是一種憂郁的美,憂郁是悠長的,這種美也是悠長的。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2
魯迅說:“不看書我一天都活不下去。”
葉圣陶說:“許多有成就的人,他們的知識絕大部分都是自己學來的。”
這是一個古老智慧的民族的文化積淀和精神譜系,是歷史的記憶和未來的命運,就讓我們帶著期盼與熱情一起來追憶魯迅之文吧。
一篇篇經典,一幅幅多彩的畫面與一串串舞動的語言交錯,編織出一片片思念。
他的樂觀,他的天真,他那清白的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臉亂蓬蓬的胡子,他是這個酒店站著喝酒、穿長衫的人。他剛踏進門,就帶來了一串串歡聲笑語,他只要說話便是滿口知乎者也,惹得人不由的癡笑,店內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字帖上“上大人孔乙己”,用“孔乙己”給他取了個綽號。他表面上喜笑顏開,背地里卻發生令人驚異的事情:他是這樣一個被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殘害的“苦人”,本應該得到同樣不幸的人們的同情,可是,“短衣幫”卻拿他逗趣、開心,給他取綽號,嘲笑他窮酸。特別是孔乙己比較后一次露面,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經陷入絕境,可是店掌柜還要逼債。面對這一人間慘相,窮苦人們仍是報之以“笑”。孔乙己的臉,已不是清白而是黑瘦。用手爬,可想而知,他是怎樣受盡了折磨而死里逃生,茍延殘喘地活下來的。當掌柜取笑他時,孔乙己只是低聲應答掌柜的訕笑,露出懇求的眼色,顯出他橫遭摧殘后那種畏縮、害怕、絕望的心境。我們仿佛看見了一個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犧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慘畫面。
魯迅作品集中《明天》和《白光》都是在講封建摧殘的人做的事情。
“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凡是長在他鄉,再次歸家的人們,都不免有此番感慨。然而,魯迅先生回到闊別20余年的故鄉,心境是悲涼的,晦暗的'大氣,嗚咽的冷風、蕭瑟的荒村,都襯托出悲涼的氣氛。
但這不代表沒有希望,魯迅筆下的《一件小事》充分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存在。在這不足一千字的小說中,形象地將車夫的善良與“我”的冷漠作比較。字里行間體現出人與人的和睦共處,這里并沒有盲從,也沒有迷茫,更沒有恐懼,而是充滿一種愛。這種愛發自于人的內心且為未來點燃了希望。
在文章的比較后,魯迅先生寫到:“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熬了痛苦……”這里的結尾表達了魯迅先生的愧疚之心一直都在,過去的事情也一直在鞭策著他自己,教他怎樣做人,教他慚愧,教他自新,同時也增長他的勇氣和希望。“小事”看似微不足道,卻是城市的“人文疤痕”。
魯迅在小說中將車夫與“我”對于撞倒老婦人一事的處理方式上進行對比,以“我”的自私反襯出車夫光明磊落、敢作敢為的高大形象,反映了我的自省。自省是對自身行為的檢點,是幡然醒悟的過程,是啟發積極自覺的行為。人的進步很多時候正是在自省中實現的。那些行不文明之舉的同志真應該學一學魯迅小說中的“我”。
文明是一種責任,一種形象,一種素養,做文明人需要從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做起。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3
魯迅先生最大的特質,是有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胸懷。看到受苦受難而永無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難而無長進,故有其“怒”。
饅頭是吃的東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鮮血的饅頭就成了藥了嗎?現在看來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個時候,辛亥革命時,雖然結束了我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還是沒有解放。
有很多人說華老栓夫婦麻木但是愛子,我認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館中忙碌了大半輩子,勤勤懇懇地勞動,為兒子治病而省吃儉用。為兒子治病掏出積攢多年的洋錢,就只換取了幾個人血饅頭,愚昧落后的表現!試想一下如果華家有好幾個兒子,小栓生了病,那么華老栓還會如此盡力嗎?恐怕不然,他費盡心思為兒子治病,恐怕是因為“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封建道德吧!為了華氏的香火,他們不惜一功代價,甚至用別人兒子的命來“移植”,與其說華老栓夫婦所作所為是對兒子的愛,不如說是對華氏祖宗的“孝”,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身上還未散去的封建之氣。
夏瑜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廣大群眾的利益,而大眾卻不支持他。他講革命道理,人們“感到氣憤”;他挨牢頭打,人們幸災樂禍;他說阿義“可憐”,人們說他“瘋了”,他被殺害,人們“潮加”一般地去看熱鬧。“華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應該依靠老栓卻沒有,老栓應該支持夏瑜卻沒有;流血的'不知道為誰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誰的血。以互不關心為始,以同歸為盡為終。魯迅先生通過夏瑜這一角色,表達出同情。贊美,也表達出當時民眾的落后愚昧,統治者的兇狠殘忍。同時也一語雙關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敗的原因:沒有獲得群眾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節墳頭出現的花環,說明革命者仍然在懷念他,革命火種還沒有—————也不會被撲滅。它在黑暗中給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親,她“躊躇”,“羞愧”,但又“硬著頭皮”去給兒子上墳,她感到羞愧,因為她認為兒子的光榮就義,英勇犧牲是有損祖顏的事。母親對兒子不以為榮,反以為恥。不理解,不支持兒子,是一個做母親的悲哀!她認為花環是兒子顯靈,希望烏鴉飛到墳頭,是一個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藥》描寫群眾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說因群眾的愚昧而來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說,革命者為愚昧的群眾奮斗而犧牲了,愚昧的群眾并不知道這犧牲的是為誰,卻還要因愚昧的見解,以為這犧牲可以享用,增加群眾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藥》—當時整個社會的縮影,字里行間都射出殘酷的社會現實!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4
要說留給我印象最深的書,《吶喊》當居首位,真的,一點也不夸張。不論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藥》中的華老栓;《明天》中的單四嫂子;還是《阿Q正傳》中的阿Q,都能躍然紙上。《吶喊》是魯迅先生經典小說集,更是中國的名著。
魯迅先生是中華民族的堅強精神脊柱,魯迅先生在《吶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八個字來概括了那時的中國人民。這八字深深包含著對中國人民的憐惜和悲傷。
曾記得,那個家境貧困、好吃懶做、無所事事,社會層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階級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們取笑的話題,在生活中他以偷為職業。最后,因為偷了有錢人的書竟被打斷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著中國教育的墮落嗎?我還看到了讀書人的悲哀。他們可供炫耀的惟有學問而已,可學問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魯迅先生在刻畫人物方面僅寥寥幾筆,但細膩地刻畫出了一個落魄書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幾代人。
曾記得,那個見什么人說什么話的“豆腐西施”;那個“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地上,帶銀項圈的小英雄”閏土見到作者時歡喜而又凄涼的神情,點頭哈腰的。將當時人民在受到封建勢力壓迫和打擊下的情形展露無遺。
《藥》則體現出了一個民主的愚昧和無知。其中的環境描寫似乎就是當時世道的黑暗程度與動蕩不安。讓人們深深地對自身的無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問我最喜歡《吶喊》中的哪部小說的話,我肯定毫不猶豫地選擇《阿Q正傳》。《阿Q正傳》是《吶減》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魯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戶曉,是因為它“寫出一個現代的我們國人的魂靈來”。 阿Q性格極其復雜:他質樸而又愚蠢,受盡剝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視現實,他對權勢者有著本能的不滿。 阿Q由于受剝削受壓迫而要求革命,又因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還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實只是舊中國的一個貧苦農民。在未莊,阿Q連姓趙的權利都沒有。他專做短工,窮得只有一條“萬不可脫”的.褲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負卻又要欺負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兒子打老子”的話來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勝利,用以自寬自解,自欺欺人;他還常為生計發愁……野蠻的壓迫剝削使他貧窮;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發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動”竟是去靜修庵里胡鬧。所以說,阿Q不能正視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為屈辱的奴隸生活中去了。這也是就中國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讀過那么多的文學作品之后,魯迅先生的《吶喊》卻仍讓我蕩氣回腸,久久不能忘懷。在魯迅先生的作品里,盡是魯迅那憂國憂民的民族責任感,盡是魯迅先生對中華民族的深深熱愛。魯迅的言語犀利,魯迅先生的作品尖銳有力評擊地評擊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國,快早日蘇醒,重整我中華雄威!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5
讀著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著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為人處事,先生的博學自是不必多說的,許多雜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學識之淵博和涉獵之廣泛。
“在文藝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這些學問并沒把他嚇祝他寫古文古詩寫得極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漢,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體的東西他能作,新的文藝無論在理論上與實驗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對舊物的探索而阻礙對新物的創造。
他對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遠不被任何東西迷住心。他隨時研究,隨時判斷。他的判斷力使他無論對舊學問或新知識都敢說話。他的話,不是學究的掉書袋,而是準確的指示給人們以繼續研討的道路。”老舍先生的這段話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魯迅先生的淵博和精深。
先生敏銳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維,作為一個筆者,無疑是獨樹一幟,風格迥立的。可是魯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學者和作家之處不僅僅在于他多讀幾本書,多知道幾個獨辟蹊徑的典據。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據,極其精確無誤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這些表述又都不脫離表達自己的思想,絲毫不會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幾段詞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證,而是精巧生動的用幾處典故作為對比,從而加深讀者對筆者所要闡述的思想和論據清晰明朗,鮮活簡單。
這和我以往看過的一些通篇引經據典的“抄抄寫寫”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這些都只是說明了先生在文藝上的卓越。
可是,讀魯迅先生的文章,對我感悟最深的卻實在是他閃亮的人格魅力。讀著先生的文章,感覺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劍,鋒利的解剖出當時國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無畏的把自己至于眾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強權,不畏民眾的愚昧,不畏所謂“文人”的人聲攻擊,一路用劍刃的鋒芒披荊斬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偉大的人格和敏銳的洞察力,篆寫下許多警世醒世的雜文來激勵和討伐人性的懦弱和骯臟,先生用一生的時間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捍衛真理的斗爭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縮和懈怠過,不屈不撓,對自己永不滿足,永不自餒。
正像老舍先生所評論魯迅先生一樣:“一個人的精力與天才永遠不能完全與他的志愿與計劃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這苦痛是越來越深,而殺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個時代、一個世紀的英雄,他勇于直視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鏡子,照射出人世間的美丑。是啊,一個只有戰勝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魯迅先生做到了。
讀著魯迅先生的文字:善者憂思,惡者羞慚。細看一看先生的肖像,發現先生的容貌雖然嚴肅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卻是盛滿了慈祥。
這也正是應了先生的座右銘“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靜尖銳的看著這世界,胸膛里裝著的卻是一顆悲憫慈愛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魯迅先生這樣的文人英雄也許幾百年也出不得一個吧。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6
《故鄉》讀了一遍,這使我感觸頗深。如果單單只是《少年閏土》的話,恐怕我們還只能理解到魯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閏土見多識廣這一方面,可是當聽了《故鄉》全文之后,魯迅想要表達的意思,我們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閏土當之無愧是重點人物。
20年的轉變,使得他從一個勇敢機智、見多識廣的小男孩成為一個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變如此之大呢?是貧窮?還是……這是我們所不能得知的。但是從魯迅的小說中,我們可以知道,在魯迅的心里,閏土一直是一個勇猛聰明活潑的人,要不然不會一提到閏土就會想起他在刺猹的場面。可是,當閏土與魯迅說話的時候,第一個詞竟然是“老爺”。我相信當時魯迅的內心震動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許料想過千百種交談方式,但是肯定惟獨沒有料到這種。按照封建社會的標準來說,閏土是應該叫魯迅老爺,但是,從20年前的迅哥兒到20年后的老爺,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點?閏土的改變是顯而易見的,歲月在他的臉上,手上,都留下了滄桑的痕跡。
但是,容貌的改變并不是他最大的改變,他最大的改變就是心理上的改變。也許,他的心里還是把魯迅當成迅哥兒的,但是當時的社會不允許;也許,他的心里還是想和魯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魯迅之間還有主仆關系。一聲“老爺”又包含了閏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還是因為久久不見不熟識的陌生?這,也許只有閏土知道了。不知看過《故鄉》的朋友們注意過沒有,雖然楊二嫂是一個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個改變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經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樣子簡直讓魯迅認不出來了。對于她的樣子,魯迅只找到了一個形容詞——“圓規”。
如果單純是外貌上的改變也就算了,楊二嫂成為現在這副“丑模樣”也是因為她的內心在漸漸地改變。她去魯迅家的時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舊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絕后大放厥詞,說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錢”。如此尖銳的語句,簡直不像是一個“西施”所能說出的話,倒像是一個混著菜味和尖酸刻薄話的中年
婦女。不僅如此,楊二嫂離開的時候,還拿了魯迅母親的一副手套。如此種種,此人的改變也是巨大的。
《故鄉》中,魯迅不僅點到了家鄉的改變給人一種惆悵的感覺,更用閏土和楊二嫂這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證明一個詞——改變。不論是家鄉的改變還是人物的改變,魯迅的文章總是給人一種微言大義的感覺,特別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無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讓人回味無窮。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7
每每讀起《祝福》,都會感嘆祥林嫂命運的悲慘,增添幾分對其的憐憫,同時也有幾許無奈。那樣受盡苦難折磨的人兒,得不到祝福,談不上所謂的幸福。
《祝福》里的過年是認真的,從送灶神到祝福,禮數周全,祭祀豐盛,這是魯鎮年終的大典,致敬盡禮,迎接福神,拜求來年一年中的好運氣。這“年終的大典”作為直接的生存手段,卻給祥林嫂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直接主宰祥林嫂的命運。
春天,孕育著希望,孕育著生機。然而,祥林嫂卻是一個沒有春天的女人。春天,她失去丈夫;春天,她被賣改嫁;春天,她痛失愛子;春天,她就那樣地走了……
受盡封建禮教壓榨的窮苦農家婦女,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將她出賣,她被逼出逃,經衛老婆子介紹,到魯鎮魯四老爺家做傭工,受盡鄙視,虐待。很快又被婆婆家搶走,賣到賀家成親,賀老六是個純樸厚實的農民,很快又有了兒子阿毛,祥林嫂終于過上安穩的日子。然而命途多舛,賀老六受地主的身心摧殘飲恨死去。不久,阿毛被狼吃掉。經受雙重打擊的祥林嫂,喪魂失魄,猶如白癡,可是人們還說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門檻“贖罪”,不然到了陰間還要受苦。她千辛萬苦積錢捐了門檻后,依然擺脫不了人們的歧視。最后,她沿街乞討,在除夕的鞭炮生中,慘死在街頭。
祥林嫂是怎么死的,窮死?餓死?冷死?祥林嫂被代表政權的魯四老爺趕出魯家大門,成了乞丐。沒錯,她是窮死,餓死,冷死的。一連串的打擊,魯鎮人的輕蔑,柳媽的恐嚇,使祥林嫂精神完全崩潰。當人們帶著喜慶心情祝福之時,在她的精神世界里,有的只是陰間慘狀,死鬼男人爭奪,閻王爺鋸尸,閻王爺代表神權,她是被嚇死的,被封建統制通過祝福活活殺死的。
五年前,頭上扎著白頭繩,烏裙,藍夾襖,月白背心,臉色青黃,兩頰還是紅的。五年后,白頭繩,烏裙,藍夾襖,月白背心,臉色青黃,只是兩頰消失了血色,順著眼,眼角上帶些淚痕。后來,花白的頭發已經全白,會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臉上瘦削不堪,黃中帶黑,而且消失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間或一輪,還可以表示她是一個活物。
是什么讓一個人變化如此之大?生活上的打擊是必然的.,然而精神上的創傷卻是最殘酷的。一個人,沒了生的欲望,活著還有多大意義。于祥林嫂而言,生的悲哀,死的恐懼,已讓她無所適從。
祥林嫂只是那個時代的一個縮影,有更多如祥林嫂般的勞動婦女深受封建禮教的摧殘,她們沒有幸福可言,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和祥林嫂相比,我們是幸福的。那么,我們就要珍惜我們現有的幸福,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如若我們遭遇到什么不幸的事,依然會有人向我們伸出援助之手。
沒有生活上悲哀的困擾,我們更應去追求生命的意義,讓這段歷程長滿人生之花。祝福,為自己祈禱;祝福,也為他人送去。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8
《朝花夕拾》是魯迅在一九二六年所作回憶散文的結集,共十篇。其中給我印象最為深刻的就是《藤野先生》。在《藤野先生》中,魯迅日本的醫學導師藤野先生是一位穿著不拘小節的人,他常常會忘記戴領結,冬天也只是一件舊外套,寒顫顫的。但在我看來,藤野先生對工作的極其認真,是絕對不會被讀者所忽略的。藤野先生把魯迅的講義都用紅筆修改過了,就連血管移了一點位置也要指出。通過藤野先生的穿著和藤野先生對工作的負責做比較,寫出了藤野先生高貴的品質,也體現了魯迅對他的景仰。藤野先生對中國的學生孜孜不倦的教誨及對學生的一視同仁,這是讓我覺得很景仰的。再把日本學生對中國學生生的蔑視拿來對比,就更加體現了藤野先生的高貴品質,他是一個真正的正人君子。
還有令我難忘的就是“阿長”。在“阿長”的身上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習俗,比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歡切切察察,還有點喜歡告狀。這讓魯迅對“阿長”有些不滿。再加上“阿長”還踩死了魯迅喜愛的隱鼠。因此,魯迅對“阿長”懷恨在心。魯迅在這里的描寫,讓我的腦子里勾勒出的是一個守舊的婦女形象。但是,“阿長”也有讓我感動的地方,“阿長”知道魯迅喜歡《山海經》,就跑了許多路,幫魯迅買來了《山海經》。在《阿長與山海經》的結尾,魯迅還表達了他對阿長的愛,他懇切的希望阿長能夠安息。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親的病》中出場。在父親臨終前,她讓魯迅叫父親,結果讓父親“已經平靜下去的臉,忽然緊張了,將眼微微一睜,仿佛有一些痛苦。”后來父親死了,這讓魯迅覺得是他對于父親最大的錯處。衍太太慫恿孩子們吃冰,還給魯迅看不健康的畫,唆使魯迅去偷母親的首飾。衍太太對自己孩子也是十分苛刻的。自己的孩子頑皮弄臟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就會打罵他們。在我看來,衍太太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喜歡使壞的婦女。
《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是課文里學過的,但再次細讀這篇文章,就會感受到從字里行間所透露出來的`那份天真。這篇文章能讓我讀出魯迅心底那份對大自然的熱愛,對自由的向往。在三味書屋,雖然有壽先生嚴厲的教誨,卻仍舊抵不過學生們心中的孩子氣,當他讀書讀得入神時,卻沒發現他的學生正在干著各式各樣的事。
現在,我或許是真的能夠理解,為什么魯迅的文章能夠成為名著,魯迅為什么會被稱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正是因為他能用很抽象的思想寫出具有哲學性的文章。他能用他他獨特的思維方式,諷刺當時舊社會的一些“丑人鬼臉”。魯迅嘔心瀝血,有時甚至是冒著生命危險去寫下充滿憤怒的言辭。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9
“至于這五年以來白話文學的成績,因為時間過近,我們不便一一的下評判。……但成績最大的卻是一名托名魯迅的。”胡適先生曾這樣說道。或云:魯迅先生的作品是用刀一個字一個字地刻在木上的。或云:讀魯迅先生的文章給人一種很遙遠,虛無縹緲的感覺。吾云:讀魯迅的小說,你走進了,它就離你很近,你走遠了,它就離你很遠。
在《魯迅小說全編》里,我到過很多地方,到過“故鄉”,到過“魯鎮”,到過“京城”,到過……。把這些個地方發生的事穿在一起,像是天然珍珠項鏈。現在,我就讓它們大珠小珠落玉盤。
在這些作品里,我最先讀的就是《兔和貓》,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歡的動物,當我看到那小白兔遭黑貓毒手時,心里也是一陣擔心,一陣怨恨黑貓,當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小白兔們都安然無恙時,我又一陣狂喜,一陣欣慰。小說簡單的情節并未讓文章失色,反而在大家群呼:打倒可惡黑貓,為白兔報仇時,我看到了人世間最基本的愛與同情,我想那是當時的社會所缺少的珍寶吧。從這些可愛的文字背后,我同樣看到了那個站在孩子們中間,以溫暖,柔和的眼光觀察小兔子,小小兔子,還有那些純真的孩子的魯迅。一觸及這些幼小,魯迅似乎很難將他手上的“刀”拿起來,他的筆端就會流瀉出無盡的柔情和暖意。這是少有那個不是“橫眉冷對千夫指”的魯迅。魯迅將“生命之愛”注入人們的心中,告訴人們他“弱本位”的態度。我突然感覺魯迅離我好近。
魯迅的作品大都離不開“諷刺”二字。例如,在“風波”中,九斤老太反復念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無不勾勒出落后、保守、怨天尤人的農村年老婦女形象,更道出當時持有這種無知、消極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還有七斤夫婦,趙七爺因為一條辮子的有無,幾家歡喜幾家愁,盡顯小人物的悲涼。在1917年張勛復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過“風波”一文,魯迅先生想告訴當時的'人:社會意識變革的單純的政權更替,并不能給中國帶來真正的進步。此后最重要的是改造國民性,否則就算成為了共和政體又怎樣呢。在辮子風波中,旁觀者的漠不關心甚至幸災樂禍的態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龍庭,自己沒辮子”一事心里備受折磨,到后來,皇帝不坐龍庭,不留發也可留頭的如釋重負,一針見血地披露了當時社會的世態炎涼。
還有魯迅模仿許欽文的《理想的伴侶》而書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處在拮據的家庭卻為謀生計賺稿費,憑空“捏造出一個住房寬敞,不愁衣食,處處現紳士風度的美好的家庭。魯迅用這種理想與現實的矛盾、用滿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無奈,讓人們在笑中不免帶著淚。
我覺得在閱讀這些個小說中,魯迅先生的思想離我越來越近,如果你來見識一下這本書的廬山正面目,相信你對當時的社會,亦或是魯迅都會有一個更全面的認識。正如我所說的:讀魯迅的小說,一旦你走進了,它的一切就會離你很近。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0
“至于這五年以來白話文學的成績,因為時間過近,我們不便一一的下評判。但成績最大的卻是一名托名魯迅的。”胡適先生曾這樣說道。或云:魯迅先生的作品是用刀一個字一個字地刻在木上的。或云:讀魯迅先生的文章給人一種很遙遠,虛無縹緲的感覺。吾云:讀魯迅的小說,你走進了,它就離你很近,你走遠了,它就離你很遠。
在《魯迅小說全編》里,我到過很多地方,到過“故鄉”,到過“魯鎮”,到過“京城”,到過……。把這些個地方發生的事穿在一起,像是天然珍珠項鏈。現在,我就讓它們大珠小珠落玉盤。
在這些作品中,我讀到的第一件事是兔子和貓。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歡的動物。當我看到小白兔被黑貓毒死時,我也感到擔憂和怨恨。當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和小白兔的安全時,我又感到高興和滿足。小說的簡單情節并沒有讓文章失色。相反,當大家都喊道:打倒可恨的黑貓,為白兔報仇時,我看到了世界上最基本的愛和同情。我認為這是當時社會所缺乏的寶藏。從這些可愛的話語背后,我也看到魯迅站在孩子們中間,用溫暖柔和的眼光觀察小兔子、小兔子和純潔的孩子。當我觸摸到這些年輕人時,魯迅似乎很難拿起他手中的刀,他的筆會流露出無盡的`溫柔和溫暖。這是罕見的魯迅,不是冷眉指千夫指。魯迅把生命之愛注入人們的心中,告訴人們他弱本位的態度。我突然覺得魯迅離我很近。
魯迅的作品大都離不開“諷刺”二字。例如,在“風波”中,九斤老太反復念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無不勾勒出落后、保守、怨天尤人的農村年老婦女形象,更道出當時持有這種無知、消極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還有七斤夫婦,趙七爺因為一條辮子的有無,幾家歡喜幾家愁,盡顯小人物的悲涼。在1917年張勛復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過“風波”一文,魯迅先生想告訴當時的人:社會意識變革的單純的政權更替,并不能給中國帶來真正的進步。此后最重要的是改造國民性,否則就算成為了共和政體又怎樣呢。在辮子風波中,旁觀者的漠不關心甚至幸災樂禍的態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龍庭,自己沒辮子”一事心里備受折磨,到后來,皇帝不坐龍庭,不留發也可留頭的如釋重負,一針見血地披露了當時社會的世態炎涼。
還有魯迅模仿許欽文的《理想的伴侶》而書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處在拮據的家庭卻為謀生計賺稿費,憑空“捏造出一個住房寬敞,不愁衣食,處處現紳士風度的美好的家庭。魯迅用這種理想與現實的矛盾、用滿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無奈,讓人們在笑中不免帶著淚。
我覺得在閱讀這些個小說中,魯迅先生的思想離我越來越近,如果你來見識一下這本書的廬山正面目,相信你對當時的社會,亦或是魯迅都會有一個更全面的認識。正如我所說的:讀魯迅的小說,一旦你走進了,它的一切就會離你很近。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1
看與被看在魯迅的筆下,萬物皆可看,被處死的革命者,二婚的祥林嫂,沉默的復仇者,這些都是被看的對象。但大多對象被看的時候也在看別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可以形成很多層被看的關系。文中:胖子看被警長拉著的白背心,白背心也在看周圍的人。 但胖孩子身體矮,仰起臉來看時,卻正撞見這人的眼睛了。那眼睛也似乎正在看他的腦殼。禿頭站在白背心的略略正對面,彎了腰,去研究背心上的文字,終于讀起來——“嗡,都,哼,八,而,……”
胖孩子卻看見那白背心正研究著這發亮的禿頭,他也便跟著去研究,就只見滿頭光油油的,耳朵左近還有一片灰白色的頭發,此外也不見得有怎樣新奇。但不多久,小學生卻從巡警的刀旁邊鉆出來了。他詫異地四顧:外面圍著一圈人,上首是穿白背心的,那對面是一個赤膊的胖小孩,胖小孩后面是一個赤膊的紅鼻子胖大漢。(視線又轉向小學生的視野,看人的胖小孩也被看了。)
待到重歸平靜,胖大漢再看白背心的.臉的時候,卻見白背心正在仰面看他的胸脯;他慌忙低頭也看自己的胸脯時,只見兩乳之間的洼下的坑里有一片汗,他于是用手掌拂去了這些汗。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2
魯迅,偉大的文學家、翻譯家和新文學運動的奠基人。
魯迅寫的《故鄉》,講述了他與閏土小時候的一些事情。閏土會捕鳥、看瓜,魯迅在那段時間很快樂,可正月過了,閏土必須回家。一開始,他們還相互送了幾次禮物,但后來再也沒有見面。我明白了:快樂的時光是短暫的,只有好好珍惜時間,快樂才是永遠的。
時間對我們學生來說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個成功的.人浪費過時間,都是爭分奪秒的學習,
比如說我國的著名數學家陣景潤在攀登數學高峰中,勤學苦練,閱讀了中外的上千本有關資料,通宵達旦地學習,終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數學家。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時間,勤學習就會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們應該珍惜時間,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說的,我自己也深受體會。我就是因為不懂得珍惜時間,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時候總是用各種說法說服自己多睡一會兒,這樣就使我天天上學遲到,不僅受到老師的批評,還使我失去了許多的早讀時間,清晨是一個人記憶力最好的時候,也是一個人精神狀況最好的時候,這個時間我錯過了,其余時間在讀上5小時也比不上早讀時的30分鐘吧!后來我做了個試驗,我在早讀時認認真真的讀了讀書確實是比我在課余的時候記得牢,記得準。我睡覺只是一時的舒暢,而我早點讀書不僅對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讓我養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慣。只要我門學會利用和珍惜時間了,盡管在一小時里珍惜了一分鐘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鐘確實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個小時那就有10分鐘了,100個小時里就有100分鐘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鐘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句諺語大家應該不陌生吧。也告訴我們應當珍惜時間。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端地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于謀財害命的。瞧,這就是魯迅先生的名言。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3
《藥》是魯迅先生的一篇中篇小說,講述了一個關于家族、歷史和人性的故事。這篇讀書筆記將分為背景介紹、深入分析、個人觀點、創作風格和結論五個部分。
背景介紹:
《藥》是魯迅先生創作于1924年至1925年間的一篇中篇小說。當時中國正處于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動蕩不安,人民生活苦不堪言。魯迅先生通過對這個時代的背景和特點的描述,表達了對社會不公和人性扭曲的深刻反思。
深入分析:
《藥》的故事情節圍繞著華小栓的死亡展開,而他的死亡又與一種名為人血饅頭的人血制品密切相關。小說通過這個情節,揭示了家族、歷史和人性的復雜關系。華小栓的家庭是一個貧困的家庭,他的母親為了治療兒子的病,不惜冒著生命危險去獲取人血饅頭。這種行為不僅體現了家庭的無助和絕望,也反映了歷史和人性的扭曲。華小栓的死亡是一個悲劇,他的死亡不僅僅是他個人的悲劇,也是家族和歷史的悲劇。
個人觀點:
個人認為,《藥》是一部非常深刻的小說,它通過對家族、歷史和人性的深入探討,揭示了社會的黑暗面和人性的扭曲。小說中的主人公華小栓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他的死亡是一個悲劇,而造成這個悲劇的原因卻是家族和歷史的扭曲。這種扭曲不僅體現在華小栓的家庭中,也體現在整個社會中。小說通過華小栓的死亡,呼吁人們反思歷史和人性的扭曲,尋求改變和進步。
創作風格:
魯迅先生的創作風格獨特而深刻,他通過小說中的細節和情節,深入探討了人性和社會的問題。他的語言簡練而有力,通過人物的行為和語言,揭示了人性的扭曲和社會的黑暗面。他的創作風格既深刻又生動,讓人印象深刻。
結論:
《藥》是魯迅先生的一部非常深刻的小說,它通過對家族、歷史和人性的深入探討,揭示了社會的黑暗面和人性的扭曲。小說中的情節和人物形象生動,語言簡練而有力,讓人印象深刻。通過閱讀這部小說,我對人性和社會的問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思考。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4
閑暇時,我讀了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一書,其中《父親的病》一文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至今回味無窮。
《父親的病》一文主要描述了魯迅小時候為父親延伸治療的情景,描述了幾位“名醫”的行醫態度、作風、處方等表現,揭示了巫醫的本質,勒索金錢,忽視了人生,充分展示了當時的人情世態和社會風貌。
看完這篇文章,我覺得今天治療魯迅父親的'病可能并不難,但當時魯迅四處求醫,最后魯父難逃一死。表面上看,是當時醫生水平低下,但本質上應該歸因于醫療技術落后,導致魯父病程延誤,最終去世,只留下魯迅的“父親”!“父親!“一聲聲不禁讓人淚流滿面。即使在他彌留之際,魯迅也沒有按照父親的意愿給他最后的安寧。相反,遵循封建思想,不斷呼喚父親,讓他吵吵鬧鬧地結束一生。正是這種行為使得父親的病成為魯迅后來最后悔的事情。
在這篇文章中,魯迅用辛辣的寫作風格再現了老社會庸醫的無能和當時社會的腐敗,就像一個絕癥患者,就像魯迅父親的病一樣,重得無藥可救!如果那些神奇的處方再拿出來,就會成為人們的笑柄,像那兩位醫生這樣的庸醫,就會被世人唾棄。魯迅似乎在吶喊,批評當時的封建、腐敗社會。如今,社會上仍有許多醫療保健。作為一個新時代,我們必須相信科學,區分是非,廣泛宣傳,共同促進精神文明時代的進步。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5
魯迅先生的作品每一篇、每一個章節都給我以深刻的人生啟迪,作者將自己對現實的不滿,都化作一只只鋒利的匕首與投槍,但又把犀利的言辭變成了優美的文字,在憤怒之余還有享受的機會,使我越來越想靠近這位影響了中國近代文學史的巨匠大師。他的文章優美且立意豐富,不是停留在表層,都像那冰山下的火種一樣要挖掘后才知道。
我讀魯迅先生對童年回憶的散文,正如讀著發自魯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熱愛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間,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魯迅,趁大人不注意鉆進了百草園。他與昆蟲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與玩伴一起捕鳥,但由于性急,總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聽保姆長媽媽講故事,因而又非常害怕百草園中的那條赤練蛇。在閱讀過程中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為《奔月》的文章,作者塑造的后羿是一個毫無用處的.人。我想或許這就是作者當時自身所處的境地吧。作者空有一身抱負,要救國于危難,但是報國無門。我想應該是這種悲哀與無奈吧,雖是英雄,也不得不為現實而折腰。當時正處在革命時期,生活雖拮據有悲憤孤寂之感,但也從中寓示著作者絕不甘于消極退縮。作品當時也一定反映了魯迅作為民族英雄不甘寂寞,渴望戰斗的情懷。現實中的不如意,可能只有在文學中才能得以慰籍吧,而后羿我想也是作者自己靈魂深處的一個縮影。只有在文章中發泄自己的情緒,才能撫平自己受傷失望的心;只有在文章中發泄自己,才能有新的戰斗力量投入新的戰斗。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6
魯迅在故鄉這篇文章描述了他和潤圖之間的一個完美的童年,這讓人向往,但結局非常悲慘。兩個原本有著深厚友誼的孩子變成了一對熟悉的“陌生人”。讀了這篇文章,我明白了原來的時間可以撕碎兩個人之間的友誼。
歷史總是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張帆不是很喜歡魯迅和潤圖嗎?
我一直認為我們的友誼堅如磐石,比大海還要深。現在看來,這只是我們年輕時的一個幻想。
張帆和我年齡差不多。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經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閑逛。我們很樂意一起去挖一個黃蜂窩。我們經常一起爬到桑樹上,品嘗美味的桑棗,直到嘴唇和牙齒變紫。這時,我們會看著對方紫色的嘴唇笑。我們經常一起分享個人秘密。例如,他過去常告訴我他所愛的女孩的名字;喜歡”我還告訴了他我所認識的女孩的名字;比如說。目前,恐怕只有我們兩個人知道這兩個女孩的名字。我不確定他此刻是否還記得。我們也有小沖突,但我們在幾個小時內就和好了。在這七年里,我們就像兄弟一樣。他去哪兒我就去哪兒。總之,哪里有他,哪里就有我。
自從我上初中以來,我和他的關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也許我有自己的目標,只專注于學習,假期很少去他家。我獨自一人在家看書和做作業,這逐漸疏遠了他。也許我們都已經長大成人了。我們再也不會在一起了,因為這只能由孩子們來做,這是浪費時間。我們再也不會告訴對方我們的小秘密了。我們開始學會半敞開心扉來對待彼此。把秘密藏在心里會讓我們感覺更好。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見過他一次。當我們在一起聊天時,我們像Runtu一樣尊重對方。當他談到一些學校的事情時,我只是笑了幾次。那種微笑似乎完成了命令式的微笑。在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里,我們完成了我們要說的',似乎沒有什么可談的了。自從那次會議后我就沒見過他。童年的笑聲消失了。我真的很想和他恢復小學時的親密關系,但似乎一切都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東走,我往西走,我們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如果命運可以由我自己選擇,我愿意永遠和他一起上小學。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誼結束。
我無法想象我們的關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會變成什么樣子。
的確,時間可以撕裂兩個人之間的友誼,這是我讀了《故鄉》后的理解。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7
一、摘瓜不算偷。
《故鄉》中少年閏土跟“我”談他夏夜和爹一起管西瓜時說“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個瓜吃,我們這里是不算偷的。”原來,他們管的只是“獾豬、刺猬、猹”。由這里可見摘瓜解渴不算偷在當時當地是普遍如此,這反映了昔日故鄉人民群眾善良淳樸、熱情好客的淳厚民風,襯托出記憶中故鄉的美麗可愛。這段借少年閏土之口說出的話與二十多年后親眼見到楊二嫂等女人到“我”家來“說是買木器,順手也就隨便拿走”等等順手牽羊、明偷暗搶的丑陋行為形成鮮明的對照,進一步反襯出現實生活中農村破產、勞動人民痛苦的生活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冷漠隔膜關系。
二、先偷自家豆。
在《社戲》一文中,幾個鄉間小友設法陪我去看戲,夜歸途中大家決定偷一點豆子來煮吃。雙喜問偷誰家的時,阿發非常爽快地說:“偷我們的罷,我們的大得多呢。”“偷”,《辭海》意指“背著人做事”,阿發甘心冒著被娘知道“要哭罵”的危險,主動請偷自家豆,正反映了農村少年的熱情天真、淳樸善良以及勇于承擔責任的品格。
三、偷豆得贈豆。
《社戲》中小伙伴們偷豆吃,“在阿發家的豆田里,各摘了一大捧”,“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他們曾擔心,“倘給阿發的娘知道是要哭罵的”,但后文并未寫到挨罵,顯然是沒有罵;他們曾顧慮用了細心的八公公船上的鹽和柴,會被知道并挨罵,但第二天“并沒有聽到什么關系八公公鹽柴事件的糾葛”;他們偷了六一公公的豆,六一公公的反應,一是嗔網怪:“偷了豆,不肯好好的摘,踏壞了不少”,委婉而又親切的語氣中帶著惋惜,又飽含著寬厚、仁慈和善良;二是肯定:既然是請客,“這是應該的。”對“偷”的肯定其實是源于對小客人的尊重,這與開頭“一家的客,幾乎也就是公共的”相照應,體現了周圍群眾熱情好客的淳樸風尚;三是詢問:豆可中吃?體現出對客人而非豆子的關心;四是夸贊:讀過書的人才識貨。在這個“百分之九十九不識字”的小村莊里,他們處處流露出對讀書人的敬慕和尊重;五是贈豆:這顯然是對小客人稱豆子“中吃”“感激”之余最高的獎賞,其質樸、善良、純真的性情躍然紙上。為什么幾個大人都沒有罵呢?就是因為在他們看來,孩子們這樣做不是為偷而偷,而是為請客而偷,不罵體現出對小客人的尊重。為什么作者說“真的,一直到現在,我實在再沒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難道偷來的才好吃嗎?自然不是,而是因為在看戲、偷豆過程中,“我”處處體會到了農家孩子天真活潑、熱情能干的優秀品質,體會到他們與“我”之間產生的純真、親密、友好關系,以及當地人民那種淳樸、善良、友愛、無私的美好品質。也正因為如此,那場并不精彩的、令人昏昏欲睡的夜戲到文章末尾作者卻強調成“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戲了”。
四、沒偷反被誣。
《故鄉》中忠厚老實得遲鈍、麻木的中年閏土竟被豆腐西施楊二嫂誣陷。楊二嫂“在灰堆里,掏出十多個碗碟來,議論之后,便定說是閏土埋著的,他可以在運灰的時候,一起搬回家里去”。老實巴交的閏土當然不需要這么做,因為主人“凡是不必搬走的東西,盡可以送他,可以聽他自己去揀擇”。他根本不必將東西偷藏在灰堆里,盡可大大方方地拿走。但不知道內情的楊二嫂對他的誣陷卻深刻地揭示出現實生活中像閏土這樣老實巴交的農民不但受著“多子,饑荒,苛稅,兵,匪,官,紳”的侵擾、折磨,甚至還受到周圍那些與他一樣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楊二嫂們欺負、侮辱的殘酷事實,作者借此對封建社會人與人之間冷漠隔膜的關系進一步給予了無情的揭露和批判。
五、明偷受寬容。
“那豆腐西施的楊二嫂,自從我家收拾行李以來,本是每日必到的。”她來干什么?用母親的話說,楊二嫂等一些女人來“說是買木器,順手也就隨便拿走的”。有何為證?有她親口所說:“迅哥們,你闊了,搬動又笨重,你還要什么這些破爛木器,讓我拿去吧。”一個“拿”而非“買”,可見來者之意不在買。有“我”親眼所見:她一面“絮絮的說”,一面慢慢向外走,順便將“我”母親的一副手套塞在褲腰里,出去了。有“我”親耳所聞:她“在灰堆里,掏出十多個碗碟來”,在誣陷是閏土藏的.之后,“便拿了那狗氣殺……飛也似的跑了”。對于這樣一個強拿硬要、明偷暗搶、自私自利的楊二嫂,迅哥一家卻既沒有當面揭穿她的把戲,也沒有將她繩之以法,更沒有像丁舉人對孔乙已那樣打斷她的腿。這種極度的寬容,顯然寄寓了“我”對勞動人民生活日趨貧困的悲慘遭遇深切的同情。
六、竊書不算偷。
“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這是《孔乙己》中身為讀書人的孔乙己荒唐而又可笑的觀點。讀書人偷東西本來是比楊二嫂之流更為可恥的行為,但孔乙己卻是非常認真的、發自內心的不以為恥,以至于與人爭辯時“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在那個“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封建社會,靈魂已經被科舉制度毒害得扭曲、變形、麻木的孔乙己固執地認為讀書是高人一等的,讀書人所做的事當然比那些粗俗的短衣幫高雅,因而狡辯讀書人竊書不能算偷。這顯然代表了當時孔乙己之類沒落文人的普遍心態,但麻木不仁的孔乙己們哪里知道這種思想恰恰是造成他們悲劇的根源。
七、因偷被打殘。
農民對于走路的人摘瓜解渴、小孩子偷豆“請客”不當作偷,是因為那里民風淳厚,人們熱情好客;迅哥兒對于楊二嫂的明偷暗拿予以寬容,是正在追求進步的青年知識分子對農民給予的哀憐的同情。但時時自命清高,處處自以為高人一等,以至于一廂情愿地始終認為“竊書不算偷”的孔乙己偷的是何家的書、丁舉人家的東西。何、丁之流,是通過科舉考試爬到農村上流社會的讀書人,他們有了一定的權勢,就有了作威作福的資本,在老百姓的眼里,這才是真正的高人一等的。“他家的東西,偷得的么?”他們怎么會有迅哥兒那樣的同情心呢?但孔乙己偏偏死抱著“竊書不算偷”的信條,竟去“竊”他們的東西,結果終于被丁舉人打折了腿。讀書人任意毒打讀書人,這一悲慘的結局是對孔乙己可笑觀點的極大和極殘酷的諷刺,它不僅揭示了封建社會人與人之間冷酷無情的關系,尤其揭露了封建科舉制度毒害下讀書人成則可以私設公堂、欺壓百姓、為所欲為,敗則只能窮困潦倒、任人欺凌的殘酷現實。
魯迅的作品讀后感 18
去年出國前,接到好幾家出版社約稿,都是叫我從舊文中“隨便選選”,弄成一個本子,湊在某某“叢書”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諾諾,馬上動手。先立一個或幾個主題,分若干小輯,這幾篇給甲社,那幾篇給乙社,五本“自選集”模樣的東西頃刻告成,眼前就浮現了它們將同時推出的壯觀場面,而且讀者若干,稿費幾何——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滿,雖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穩妥的事在腦子里一閃,也迅速掐滅了。
一年后拿到新書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當初在腦子里一閃而過的是什么,絲毫高興不起來了:不少文章選重復了。其實,即使為了湊字數,也無須那樣猴急,抽掉幾篇,厚薄也相宜了。總還是過于自愛,希望自己的大作讓更多的人看到罷,但結果不僅對不起讀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對著鏡子自批臉頰四次(一邊兩次),這才“定定心心”開始一天的工作。我這篇文章,要談魯迅在1932年底編輯、次年3月由天馬書店出版的《自選集》,卻先說了一通自己的雞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這位朋友影響,實在只是想借這機會,談圖書出版與現代文學史的一個現象。
中國現代高產作家,恐怕只有魯迅一人自覺按照編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說、散文、雜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單行本。這是作者之福,讀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說當代的我輩——就很慘了,雖是“自編文集”,也繚亂不堪。筆者因為犯過這錯誤,所以悔愧至深。
不記得是竹內好還是木山英雄曾經說過,魯迅一生都在撰寫《魯迅全集》,意識是說,逐年編輯自己的作品的習慣,預先確定了他寫下的片言只語在未來的“全集”中的位置,而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別人的選本,都無害其著作體系的完整性。
即使這樣,魯迅生前也只編了一本《自選集》,這就更要令當時和后來無數作者尤其是像我這樣半吊子的魯迅研究者慚愧得“汗不敢出”了。
講究書的版本形式,乃一切愛書寫書者的習性,但魯迅這方面似乎特別嚴格。他曾經針對清修《四庫全書》而反復致慨于滿族統治者對漢人書籍精心的“謀殺”。對一些謀取暴利或達到別樣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僅指出校對乃至斷句上的錯誤,更不放過出版和編輯者隨意變亂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經心、甚或自以為高明的惡劣行為。新出版的圖書天地過窄,他也極其不滿,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魯迅全集》里,關于“書的還魂和再造”的現象的論述很多,但我們也注意到,魯迅談論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屬,不同于那些喜歡炫耀見識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總的精神,無非“樸實”、“認真”四字。
《魯迅自選集》選《野草》七篇、《吶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編》兩篇,共二十二篇。因為魯迅生前只有這本《自選集》,“編選意圖”就特別引起學者們的興趣。張鐵榮先生在《中華讀書報》(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對此多有論述。有一段話是這么說的:
“他僅僅從《吶喊》中選取了自己最滿意的5篇小說,作者自己并沒有把這兩篇‘聽將令’的代表作《藥》和《明天》選進去,這大概表明了他所說的‘聽將令’是一種自謙和托詞,也可以看出對這兩篇作品不甚滿意。如果沒有《魯迅自選集》的出版,我們就很難知道來自作者的這一心靈深處的.信息。其次,關于從彷徨選取的5篇也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這里面刪去了《兄弟》、《孤獨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碼說明此時的魯迅已經從兄弟失和的陰影中脫出,在心緒上也和彷徨時代完全不同了。當然從《故事新編》中只選取了兩篇就是《奔月》和《鑄劍》,這是最符合魯迅精神的作品,至于為何刪去了《補天》——就很值得對1933年的魯迅進行具體分析了。”
《魯迅自選集》是魯迅應天馬書店之請編選的,以魯迅對“選本”問題的敏感,他在這次的“自選動作”中參進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張鐵榮先生這一段話也過于坐實、過猶不及了。
魯迅在《自選集》的“序言”里說得明白,他接受邀請,編這本《自選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說法,“能夠節省讀者的耗費”,至于“以為由作者自選,該能比別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贊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難”了:“因為我向來就沒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懶的作品,所以也沒有自以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別提拔出來的作品。沒有法,就將材料,寫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讀者參考的東西,取出二十二篇來,湊成了一本,但將太給人一種‘重壓之感’的文字,卻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見魯迅對自己的作品并無特別的軒輊,“最滿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誤導的。魯迅判斷自己的作品的標準,并非只有一個。何況,這畢竟只是應別人之請而編的方便一般讀者的權宜的集子,讓人家讀了有興趣,再去看他別的著作,就夠了。這可不同于他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之類的選本,要承擔一種文學史的使命。至于“就將材料,寫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讀者參考的東西,取出二十二篇來,湊成了一本,但將太給人一種‘重壓之感’的文字,卻特地竭力抽掉了。”這個用心確是有的,但我看也沒法因此就推測魯迅具體的意圖。
作家從自己的文字中挑選若干,勒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沒有入選的,也就是沒有入選而已,至多如魯迅所說,“竭力抽掉”罷了,但這不過是避免讓它們在篇幅有限的《自選集》里出現,并沒有“不甚滿意”的因素,更不能說“刪去”。魯迅對自己的作品的不滿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較自己的作品之后,滿意于此,而不滿于彼。否則,一本《自選集》出來之后,沒有入選的所有其他作品,豈不都要有可能被讀者疑心是魯迅自己“不甚滿意”、并不“最符合魯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嗎?
《魯迅自選集》沒選雜文,他還說,“夠得上勉強稱為創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這五種”。其實,這里的“創作”一詞,是魯迅故意借用別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為在他看來,雜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種“創作”。如果我們偏信了他的話,是否就可以認為,魯迅在《自選集》里不選雜文,就是對雜文“不甚滿意”,要“刪去”了呢?斷乎不可。
肯定“選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選本”的局限,這才比較平實,似乎也更加“符合魯迅精神”吧。
據此,我們大概也可以明白,魯迅一生為什么只有一個《自選集》了。
周作人說魯迅有文字上的一種“潔癖”,這不僅是說他在創作的時候字斟句酌,決不含糊,馬虎,還包括原文于報刊上發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時,又趁機大加修改。但我們千萬別誤會,以為魯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觀點。決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沒有詳細通盤的研究——只限于具體的而且極細微的字句。不知道這是一絲不茍、精益求精的精神,還是心理上的問題的表現,專門研究作家的變態或病態心理的學者們,應該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以前讀孫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錄,介紹魯迅怎樣在編輯《野草》時細心修改那些在我看來似乎并無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經很納罕了。這次再看魯迅著作校勘專家劉運峰先生校注的《魯迅自選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僅僅對照“序言”,就有極大的震動。一篇標點符號在內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魯迅后來將它收入《南腔北調集》,竟然修改了四十處之多,而且全是細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魯迅于上海寓樓”,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魯迅于上海寓居記”!
我以為,今天的讀者看這本有詳細校注的《魯迅自選集》,最大的收獲,恐怕還是看他怎樣瘋狂地改文章(手邊要有別的版本進行對照)。那是在電腦發明之前、大多數人還用毛筆一筆一劃寫文章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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