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畢業生,意思是在學校或訓練班學習期滿,達到規定的要求,準予結業的學生或學員。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1年福建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申報資格
項目申報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人須是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畢業五年內(畢業證書時間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在閩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
(二)申報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合伙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并為該申報項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等)經營者。
(三)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已獲得往年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的不再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評審和資助資格。
二、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報人須通過網上申報,同時提交以下資料電子版:
申報人身份證(港澳高校畢業生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高校畢業生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多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創業項目計劃書》(計劃書模板可登錄申報平臺下載)。
申報人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有效,材料一經提交,不得更改。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評審和資助資格,并列入誠信黑名單。
三、工作流程
(一)網上申報(2月22日8:00—4月9日17:30)
項目申報人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和項目申報。操作步驟為:點擊申報平臺右上角“服務平臺入口”,選擇“個人辦事大廳”,登錄“個人用戶”,完善“個人基本信息”,進入“創業項目申報”。申報操作過程如有疑問,可聯系平臺技術人員,聯系方式0591—87540939。
(二)資格審核(4月30日前)
資格審核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項目申報人可向項目注冊地縣(市、區)或設區市人社部門(附件1)進行申訴。
(三)項目評審(7月31日前)
對資格審核通過的創業項目進行分級評審,包括書面評審、實地考察和現場答辯三個環節。
1、書面評審。書面評審由各設區市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地要在5月31日前,組織對轄區內工商注冊的'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申報項目進行集中書面評審,并依據項目得分情況和年度指標數量(各地指標按其申報數量占全省總數的比例下達)確定擬推薦上報項目。
2、實地考察。實地考察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個人健康防護條件下,由各設區市人社部門負責開展。對經書面評審確定的擬推薦上報項目,各地應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員對其辦公(經營)場所、經營資質和營業狀況等進行現場查核并填寫實地考察情況表(可登錄申報平臺下載打印)。被考察對象要提前準備好相關紙質材料裝訂成冊(附件2),待考察時交付工作人員。考察中如發現與申報情況明顯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同時進行相應項目遞補。實地考察應在6月20日前完成,各項目實地考察情況表和紙質材料須于6月30日前寄送至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中心。
3、現場答辯。現場答辯由省級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各地經書面評審、實地考察后推薦上報的項目,將于7月在福州集中進行現場答辯,評審確定年度省級資助項目。各項目答辯人須提前準備好現場答辯PPT電子文檔并發送至指定郵箱,相關事項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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