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轉系手續
各學部教學委員會可以根據上述規定和程序,制訂有利于學生發展的本學部內轉院(系)轉專業的細則,并報送教務部備案,逐步形成學部內學生自由流動的機制。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北京大學轉系手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轉院(系)遵循的原則
(一)公平、公開、公正。
(二)學生自愿申請。
(三)尊重學生專業興趣。
(四)兼顧專業培養規模和學術要求。
除有下列情況外,學生都可以申請轉院(系):
(一)教育部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不得的`—;
(二)依據定向、委托培養協議或規定不能的學生;
(三)本科三年級(含)以上學生;
(四)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五)已達到退學程度的學生。
轉院(系)工作程序
(一)院系公布當年擬接收轉入人數。各院系在每年春季公布經學校批準的各專業培養規模上限、接收的基本學術要求和當年能夠接收轉入的學生人數。
(二)教務部匯總各院系相關信息并在網上公布。
(三)學生提交申請。申請轉院(系)的學生在“北京大學學生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表,以備所在院系和擬轉入院系備案查詢,并打印紙質申請表,在規定時間內交到擬轉入院系,參加擬轉入院系組織的審核。
(四)院系組織審核。各院系需成立由教學主管領導參加的轉院(系)工作小組,依據已公布的基本學術要求,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審核,并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
(五)結果公示及異議處理。接收院系應做到程序規范、公平公正。擬接收學生名單須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異議者,須在公示結束前以書面形式向擬接收院系提出,擬接收院系應在收到異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六)系統處理。轉院(系)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接收院系在信息管理系統做“審核通過”或“審核不通過”操作,并將審核結果、公示網址等材料書面報教務部備案。
(七)接收院系終審。春季學期期末考試之后,接收院系對擬接收學生進行終審,與初審結果有變化的請附相關說明。
(八)學生學籍變更。每年8月底教務部網上公布核準名單并進行學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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