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治理方案范文(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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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
為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22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托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22年底前,全國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22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總體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并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各地區組織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各地區結合轄區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按照“先急后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0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巢"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各地區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各地區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各地區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范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于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范管理居民停車。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2020年,組織各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管理機制,暢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諾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筑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高層建筑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隊伍。各地區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筑嚴重問題;2021年,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筑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2022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為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為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2022年,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3.地下軌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區組織開展城市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大提升專項行動,綜合客流高峰、建筑結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通風照明條件、電氣設備以及周邊消防救援力量、裝備器材等關鍵要素,組織相關部門系統評估每座地鐵站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制定實施三年優化提升計劃。2020年,組織完成風險評估、計劃制定以及綜合演練測試工作;2021年,全面加強改進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 2022年,建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勤聯動的地下軌道交通綜合應急救援體系。
4.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石化企業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全面落實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業要依據規范和行業標準組織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業依法建立完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根據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或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貼近實戰的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優化事故工藝處置措施。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中國海洋石油集團等中央石化企業以及地方石化企業制定工作方案、投入專項經費、明確工作責任,利用三年時間,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老舊消防設施改造、企業消防力量建設三項任務。化工園區應積極探索應急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推動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各地區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棚戶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20年起,各地區每年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2022年,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為,建立公布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各地區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2022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住建部門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房開展專項檢查,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強化行業消防管理措施,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施級。
。ㄋ)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加大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力度。相關地區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各地區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水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爐灶等用火用電安全改造升級,有效降低火災風險。
2.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托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鄉村抗御火災水平。2022年,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 2020年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游景區、醫療衛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等行業單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救援機構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技術服務。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業標桿示范單位;2021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22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各地區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22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建成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各地區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聯網。
3、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層綜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臺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20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聯網監控系統。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機關加強消防普法宣傳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內容和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
2,加強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各地區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群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22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本地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動的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總結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區、市)政府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各級、縣級政府分級落實組織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相關部門出臺配套支持政策意見,協同推進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專班,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橋區建設、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等重點工作,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證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采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確保治理實效。
(三)強化示范引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推進的基礎上,組織一批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先行開展試點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復制、易推廣的工作體系機制,形成典型示范效應。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標準規定。
(四)強化考核督導。此次專項整治作為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評內容以及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區要制定本地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統籌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標,分階段開展檢查驗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督查、日常檢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標權重,組織明察暗訪,及時通報,督促落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2
為進一步提升高層建筑抗御火災風險能力,持續鞏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根據《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計劃(2020—2022年)》,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搿0l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指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原則,扎實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進一步提升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ǘ┕ぷ髂繕。緊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底線思維、系統思維,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深化、四鞏固、三提升”行動,持續整治消防安全重點問題,鞏固綜合治理成效。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實現法制化、標準化、數字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三項整治”。
1﹒深化建筑消防設施隱患整治。持續開展消防用水問題整治,對前期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消防用水問題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消防供水功能是否正常,日常維護保養是否落實,發現隱患整治不徹底的,責成立即整改。對滾動排查出的消防用水、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隱患問題,區分輕重緩急,制定年度計劃和整改方案,落實整治責任、資金和防范措施,由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區縣政府)與屬地鄉鎮(街道)、責任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逐小區逐樓棟開展整治。對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筑,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分批分步按期推進整改。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由區縣政府采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2﹒深化“生命通道”重點區域整治。動態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綜合整治任務清單,“一區域一對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時間和措施,由區縣政府掛牌,推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開展重點整治攻堅,確保逐個銷號。按照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標識應設必設要求,由管理單位全面施劃完善;無明確管理單位的由鄉鎮(街道)組織設置。加強停車位規劃建設管理,將綜合整治的小區(道路)納入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和中心城區路網更新重點,改造小區公共區域,挖掘停車資源,加快擴建新建停車設施,增設停車位。
3﹒深化用電用氣隱患整治。組織供電供氣企業對前期排查發現的電氣、燃氣隱患問題整治情況開展清理,對未整治完畢的,建立隱患問題清單,逐項整改銷號;對問題集中的小區,由區縣政府實施綜合治理,推動整改落實。結合民生實事工程實施,完成4100處高層建筑電氣隱患整治。發動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電氣隱患排查,2022年6月底前,完成責任范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電氣線路老舊破損、超負荷運行等問題整治。供電供氣企業按照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計劃,強化電力線路、燃氣管線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供指導服務。依法查處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等違法行為。推廣采用智能化手段,防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樓道。新改、擴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區域,引導電動自行車規范停放。
。ǘ╈柟獭八捻棛C制”。
1﹒鞏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改防范機制。落實區縣政府屬地管理和市級部門屬事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回頭看”,對遺留隱患問題,在2022年4月底前登記造冊,6月底前整改完畢。將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納入市容環境提升、老舊小區改造重點內容,有序推進多層建筑整改。鞏固完善日常防范制度,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違規搭建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等行為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持續加強雨棚和防護網生產、銷售、安裝等環節的管控,健全完善相關產品標準和管理規范,開展產品年度抽檢和綜合執法。
2﹒鞏固隱患滾動排查機制。推廣“街鎮吹哨、部門報到”模式,建立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經濟信息等部門指導參與的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結合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排查工作,實時掌握轄區高層建筑底數,摸排消防設施、“生命通道”、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用電用氣、安全管理等情況,定期組織住宅小區開展“三查三清”(檢查消防車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清理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盜網,清理違章搭建)。2022年4月底前,各區縣按照“單位自查、鎮街普查、部門聯查、專業核查”的原則,組織對轄區高層建筑再開展一輪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新的基礎臺賬和隱患整改責任清單,推動隱患整改工作落實。
3﹒鞏固消防設施質量管控和維護管理機制。強化整改工程質量管理,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實施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不少于兩年的整改保修期限。強化聯合驗收,整改后由鄉鎮(街道)牽頭組織驗收,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代表參與,驗收資料應收集整理并及時歸檔備查。強化后續維護管理,消防設施隱患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必須逐棟明確日常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對老舊小區或無統一管理的,由政府指定日常管理單位;對政府資金投入改造且無統一管理的,鼓勵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后續維護管理。
4﹒鞏固聯合執法和聯動響應機制。各區縣進一步落實“生命通道”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和嚴格執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開展集中執法,保持整治高壓態勢。持續開展整治曝光行動,對公務車輛占用消防車通道的,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鞏固完善“綠波帶保暢”聯動機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聯動響應機制,通過交通管制、車輛分流、拖離清障、優化信號燈配時、驍騎伴護等措施,確保救援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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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高層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高層公共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層住宅建筑逐棟明確樓棟長,落實消防控制室雙人持證上崗制度,規范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并在顯著位置公示。鼓勵超高層建筑聘用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區縣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網格化管理重點,在鄉鎮(街道)依法開展委托執法和賦權執法,督促指導對隱患及時整改。各區縣選取超高層建筑或典型高層建筑打造消防管理示范標桿,組織召開標準化管理現場會,推行達標創建活動。探索高層建筑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將消防管理能力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評級評星考核內容。
2﹒提升居民防災應急能力。將“自覺維護建筑消防設施”“暢通生命通道”等內容納入全民普法范疇。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學習云平臺”,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鼓勵為老舊小區高層建筑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裝置,指導居民家庭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高層住宅小區全年至少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推廣購買火災惠民保險。在高層建筑密集區布點建設小型消防站,在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提升初起火災的處置能力。開展高層建筑居民消防安全素質調查,掌握全民防災自救能力水平。
3﹒提升政策法規保障能力。加快推進《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修訂工作。貫徹落實《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水平。出臺《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規范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修訂《消防安全管理標識》,對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提出更加符合重慶實際的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源頭管控機制,確保與救援能力相匹配。編制運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開展全市2022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深刻吸取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高度重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高層建筑管理單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提升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合力共管共治。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持續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協同作用,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各區縣政府要認真梳理總結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對梳理出來的隱患問題要一抓到底,切實防范化解風險隱患,杜絕紙面整治、數據整治。
。ㄈ⿵娀綄栃АJ屑売嘘P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區縣的督促指導。市、區縣兩級督查部門要建立督辦推進臺賬,按照“定事、定責、定時、定人”的要求,每月掃描階段任務完成情況,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將整治工作納入政務督辦內容,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及時給予通報批評。對轄區高層建筑發生亡人火災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各區縣要按照火災事故責任延伸調查程序,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市深化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工作推進會精神,持續提升“331”長效治理能力水平,推動落實區鎮兩級機制辦建設工作,根據蘇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蘇府辦〔2022〕19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全面向好,牢固樹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標追求,聚焦重點難點問題,科學處理查隱患與抓整改、治已病與防未病、立當下與促長遠的關系,全面提升“331”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牢安全底線,全力推動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向好。
二、基本原則
。ㄒ唬﹫猿贮h政統領與多元協同相結合。堅持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建立完善全層級貫通的組織體系,形成黨政發動、專班推動、條塊聯動、群眾互動強大合力,走出符合太倉實際的基層消防安全治理之路。
。ǘ﹫猿忠匀藶楸九c依法治理相結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以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加快推進基層消防安全治理標準化、制度化、法治化,有力實現基層消防安全長效常治。
。ㄈ﹫猿謧鹘y手段與改革創新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融合行政、經濟、法律等傳統手段,創新數據賦能、智能應用、網格治理等新抓手,加快適應形勢任務新變化,不斷為“331”治理注入新動力、實現新增長。
三、主要舉措
(一)聚焦重點領域
1.明確治理范圍。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攻堅解決什么問題,將治理重點繼續聚焦出租房(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小餐飲場所和電動自行車等四個領域,集中資源力量一體推進依法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2.完善標準規范。針對性完善任務清單、履職清單、追責清單“三張清單”,提優升級系列安全整治標準,進一步解決好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問題,做到防住明火、控住暗火、兜牢底線。
(二)加強組織領導
3.強化高位統籌。市級層面成立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地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實體化運行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機制辦主任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公安局負責同志(市新市民事務中心主任)擔任,日常負責人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隊負責人擔任。
4.調優運行體系。市機制辦統籌負責定標準、給政策、強保障、嚴督導、抓考核等職能任務。根據蘇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要求,撤并調整原有“331”機制辦常駐部門,現常駐部門為市公安局(含新市民事務中心)、資規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務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消防救援大隊等9個部門。市機制辦內設7個工作組,分別為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群租房)工作組、“三合一”工作組、小餐飲工作組、電動自行車工作組和2個督查組。其中,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群租房)組和2個督查組由市公安局派員牽頭負責;“三合一”組、小餐飲組、電動自行車組分別由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消防救援大隊派員牽頭負責;其他常駐部門分別派員參加相關工作組。市機制辦調優后常駐人員共20人,其中市公安局7人(含新市民事務中心)、市應急局2人、市住建局(燃氣辦)2人、市消防救援大隊3人,市城管局2人,其他常駐部門各1人。
各鎮(街道、開發區)均成立本地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實行黨政一把手“雙組長”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鎮(街道、開發區)分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運行工作。鎮(街道、開發區)參照市級模式,設置綜合組和若干整治業務組,人員按照“選調+聘用”或引入第三方力量,全職進駐,也可與安監辦、消安辦合署辦公,原則上鎮(街道、開發區)機制辦常駐人員應配備10人以上。駐辦人員考核考評、工作績效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鎮區、街道“331”機制辦負責。
(三)壓實安全責任
5.完善責任體系。堅持“屬地主責、條塊聯動、齊抓共管”原則,“331”機制辦更好發揮協調推動作用,牽頭完善會議、通報、督查、約談、報告、考核等系列制度,構建“政府、部門、單位、公民”四位一體的責任體系。
6.落實屬地責任。高標準建強用好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331”機制辦,以鎮(街道、開發區)為基本責任單元、村(社區)為最小治理單位落實落細治理要求。
7.落實部門責任。嚴格執行“三管三必須”要求,按照“職責法定”原則,切實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執法優勢、技術優勢,履行好主管職能。
8.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制度規范,督促單位主管、場所業主“當好第一責任人”,強化管理措施和宣傳教育,提升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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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強化科技賦能。大力應用“331”治理機制大平臺,全量匯聚基層消防業務數據,集成形勢分析、質態監測、指令傳遞等多維功能;強化“331”智能場景開發應用,積極推廣物防技防設施,提升風險自動識別和預警預防能力;全面推進“331”分級分類管理,精準評估監管對象安全等級,差異化開展監督檢查和安全管控,將更多精力和資源投向高風險對象。
10.規范執法查處。深入研究出租房屋、電動自行車、電力、燃氣等法律條例適應場景,強化日常監管與行政執法、刑事司法高效對接,形成高質量執法范本,強化法律震懾效應。
11.提標示范創建。高標推進老舊小區、商業街區、村(社區)三項示范創建活動,一體抓好既有示范點“回頭看”和新增示范點“打磨精塑”,完善評審制度,嚴格驗收標準,推動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打造全市“331”治理示范集群。
12.做實共治格局。充分發揮“331”治理積累的民意基礎優勢,深化火災隱患網格化社會治理,完善受理舉報、快速處置、辦結反饋閉環鏈條,調動市民群眾參與火災隱患治理的積極性。探索自主申報、自主檢查、自主整改的現實場景,倒逼企業和業主落實主體責任。
(五)夯實配套保障
13.完善輪崗制度。9個市級常駐部門挑選精兵強將全脫產進駐市機制辦,內設工作組負責人須選派在職干部,各單位抽調人員原則上每1年輪換1次,必要時經市機制辦和派駐單位負責人批準可視情延長。
14.規范內部考評。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機制辦建立完善內部考評制度,嚴格常駐人員借調期間的考核評估,考評結果作為常駐人員在原單位職務職級晉升、優秀公務員評選、個人評優等重要依據。
15.加大經費保障。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財政將“331”治理機制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基礎建設、人才培養、平臺開發、宣傳教育等支撐力度,做到足額保障、規范管理、科學使用。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4
為深刻吸取常州武進“10·25”商鋪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預防此類場所火災事故的發生,決定從現在起至12月31日,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基層組織具體實施、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對全鎮“九小場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完善“九小場所”消防治理網絡,建立“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治理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進軍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顧俊榮同志為副組長,鎮政法委員王忠健同志為常務副組長,鎮各消防安全單位負責人為組員的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古溪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成智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副所長周劍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督導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相關科室、站所要成立相應的“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科室、站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治理范圍、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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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小商店、小學校(含幼兒園、各類社會培訓機構)、小醫院(含診所)、小餐館、小旅館、小娛樂場所(含小棋牌室、小歌舞廳)、小網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小生產加工作坊等小場所(單位)。
(二)治理內容
1、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2、用火、用電是否安全可靠;
3、防火防煙分隔是否徹底;
4、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現象;
5、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配備齊全,并保持完好有效;
6、裝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燃氣安裝、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8、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是否安全合規;
9、是否提示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是否固定設置并貫徹執行。
。ㄈ┲卫順藴
1、安全疏散設施:場所應按照標準設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暢通;場所內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配置救生繩等逃生設施、器材;嚴禁在門窗上安裝固定鐵柵欄、廣告牌,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應拆除。
2、用火用電用氣:用火用電用氣管理規范,無違章動火用電現象;無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大功率電器線路應單獨穿管敷設;燃氣使用場所符合燃氣安裝、使用規定,應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電線不得使用接線板多次串聯;油煙機應定期清理,保持整潔。
3、防火防煙分隔:相鄰場所之間和樓梯間應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墻應采用實體墻進行分隔,樓梯段及圍護結構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輕鋼龍骨石膏板。
4、人員住宿:除小旅館外,一律不得住人。
5、消防設施和器材:場所內部裝修不得影響原有消防設施的使用功能,有條件的場所應設置消防卷盤;所有場所按每 30 平方米 1 具的標準配置滅火器;推廣安裝簡易噴淋、點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簡易消防設施。
6、裝修裝飾材料:場所內吊頂和隔墻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窗簾和地毯應采用難燃材料,嚴禁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夾芯板等易燃材料裝修、隔斷。
7、易燃易爆管理:嚴禁違法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8、電動自行車安全: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場所內,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或“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電瓶不得入室充電。
9、消防宣傳培訓:場所和場所包廂內設置消防提示標識。從業人員做到“一懂四會”,即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向119報警,講清失火地點、現場情況、是否有人員被困)、會檢查火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場所醒目位置要固定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并嚴格貫徹執行。
五、工作步驟
。ㄒ唬┎渴鸷兔纂A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迅速部署開展治理行動,細化治理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對屬于治理范圍內的“九小場所”開展拉網式逐家摸底,采集場所(單位)基礎信息。要認真組織“九小場所”以及其他沿街店鋪的業主,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并逐家簽訂《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附件1)。
。ǘz查和治理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位要組織對“九小場所”嚴格按照本方案中的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逐家開展檢查,現場填寫《“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排查記錄表》(附件2)。對于不符合標準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指導業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進行整改。對于限期整改到期后依然不具備安全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整改到位的“九小場所”,由教育、民政科、環保科、村建科、文體衛、安全科、市場監管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依法責令停業或予以取締。
(三)總結和驗收階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驗收,從治理部署開展情況、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經驗做法以及形成的長效機制等方面,形成工作總結報告并整理完善臺賬資料。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將成立工作組,采取明察與暗訪、街面走訪與重點抽查等方式進行隨機抽查,必要時責令重新進行排查治理。對于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將進行通報。
六、工作要求
。ㄒ唬┨岣哒J識,加強領導。各相關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視此次“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要成立綜合治理工作專班,負責落實本轄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進度、完善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
。ǘ┟鞔_分工,落實舉措!熬判鏊本C合治理要在古溪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進行排查治理分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場所”逐一錄入警務工作平臺,落實“四個一”工作舉措,即對小場所(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作出一次消防安全告知(告知其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職責和要求、發生火災的法律責任),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宣傳培訓”,要求小場所(單位)“經營者作出一次承諾(承諾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職責)”;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要明確屬地監管機構、監管責任人和場所(單位)承諾責任人,并采取防損保護后固定在場所(單位)醒目部位。各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依法指導督促管理范圍內的場所(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扎實做好消防安全和宣傳工作。
。ㄈ┘訌妳f作,從嚴治理。各相關科室、站所根據治理范圍和標準,對排查出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場所,要責令其當場或限期整改,同時要聯合相關部門按照治理職責分工,分門別類實行綜合治理。對有人員住宿的行為,一律予以清理;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證場所,要一律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對無證經營的場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要抄告消防救援部門,由消防救援部門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提請屬地政府實行掛牌督辦;對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多發的行業和區域,由鎮政府牽頭實行聯合整治,確保消險除患。
(四)深化宣傳,提升意識。要充分發動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九小場所”綜合治理重要性,營造濃厚的治理氛圍,曝光嚴重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與 “九小場所”經營業主講清當前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性,以及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職責、管理要求和發生火災應承擔的法律和民事責任。針對“九小場所”火災特點,加強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切實提升場所(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高經營者和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請各相關科室、站所明確一名“九小場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人,負責人名單請11月10日下班前報古溪派出所社區民警辦公室!丁熬判鏊毕腊踩C合治理登記表》《“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統計表》(附件3,附件4)分別于11月13日前、11月27日前、12月14日前各報送一次,治理結束時上報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5
近期,平昌縣接連發生火災事故,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提升大寨鎮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宗旨,以最大限度減少災害事故危害為目標,明確“政府領導、轄區主體、部門主責、消防指導、群眾參與”的工作原則,開展為期六個月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摸排消防安全隱患,對標整改問題,建立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方針,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前移火災預防關口,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20年7月7日-2020年12月31日
三、整治內容
。ㄒ唬┥鐓^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社區消防通道雜物堆積;違規搭建的簡易棚、設置隔離欄桿阻礙消防通道通行、占用防火間距、擴大防火分區等涉及火災隱患的建筑;加強社區消防栓、公共消防設施規劃、建設和維護;規范車輛停放,嚴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督促相關管理單位加強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增強社區居民防滅火意識,建立健全應急值班值守制度,實行 24 小時值班,確保第一時間發現火情、第一時間報告信息、第一時間處置火災。
。ǘ┤藛T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超市、醫院、學校、養老院、文化娛樂場所、旅館、火鍋店等消防重點單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齊全,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用火、用電、用氣管理是否規范,按要求設置消防控制室,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控制設備是否齊全完好。
(三)易燃易爆場所專項整治:排查加油站和煙花爆竹銷售營業點,各單位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審批許可情況、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專(兼)職消防隊伍建設情況、消防設施完好情況、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嚴格查處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生產經營場所。
。ㄋ模┚用窠ㄖ腊踩珜m椪危褐攸c整治居民住房建筑物通道是否規范設計并保持暢通;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旅館消防栓、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督促相關管理單位加強管轄區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培訓,增強居民防火意識和滅火能力,減少火災發生幾率。
。ㄎ澹┬@及周邊環境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排查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規章制度建設情況、消防基礎設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周邊消防安全隱患情況、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等情況,整治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四、整治方式及步驟
(一)成立領導小組,確定工作成員
(名單見附件)
成 員:各村民委員會主任、鎮級各單位負責人。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安全辦,由付良賢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安冬負責日常事務協調處理。
。ǘ╅_展業務培訓,摸底排查問題(7月8日-8月15日)
1.由安全辦牽頭組織,派出所對各轄區干部和網格員進行消防檢查業務培訓,派出所準備相關培訓資料和公告,培訓內容務必科學實用,做到受訓人員熟知善用。
2.轄區主要領導牽頭,組織抽調專班人員和轄區干部、網格員對所負責區域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隱患,每日匯總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經主要負責人審核把關后,上報鎮安全辦,做到“日查日報、日報日清”。
3.鎮安全辦認真梳理各村(居)、單位上報排查的問題,分析歸納后提請召開工作協調會,組織各部門對排查問題進行會商研判。
4.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整改措施與建議上報鎮人民政府,鎮政府研究審定后再予印發具體整改實施方案。
。ㄈ┲攸c整治階段(8月16日-11月30日)
對第一階段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按照“專項整治、集中整治和綜合整治”的工作原則,落實整改責任單位,明確整改責任人,采取“一般隱患立即整改、較大隱患限期整改、重大隱患督辦整改”的方式進行重點整治,整治過程中各牽頭領導必須親自指揮、親自督辦、親自落實。
。ㄋ模┒讲轵炇针A段(12月1日-12月31日)
再次對排查的問題和整改效果進行全面回頭看、回頭查,逐個檢查驗收、逐一復評銷號,認真總結先進做法和優秀經驗,及時歸納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對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對策和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村(居)、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部署,組織2-3人業務骨干參與專項整治,于7月10日前將人員名單報鎮安全辦,確保此次整治行動真查隱患實做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ǘ┞鋵嵢蝿铡⒀杆傩袆印8鞔澹ň樱、各單位要迅速開展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建立隱患管理臺賬,落實治理清單、整改責任,到期驗收復查,在行動過程中要注重實際,不能弄虛作假,應付了事,搞形式主義。
(三)建章立制、標本兼治。各村(居)、各單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達到整治一片、見效一片、規范一片。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后,各村(居)、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按照“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ㄋ模┒河豺炇、考核問效。領導小組密切跟蹤關注整治開展情況,對工作作風不實、應付了事造成火災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依規依紀從嚴問責,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6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關于深刻汲取臺灣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教訓切實加強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21〕3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號)、《福建省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閩消安委辦〔2022〕1號)、《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辦〔2021〕14號)進一步全面提升我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水平,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決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7月底前在全鎮部署開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摸清全鎮高層民用建筑基本情況,集中整治一批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難點、痛點問題,力爭實現高層建筑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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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問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定期檢測、維護,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對高層住宅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未按規定組建微型消防站或組建的微型消防站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等問題。電動自行車管理方面,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及充電行為,未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消防宣傳培訓落實不到位: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履職不到位,未按照頻次定期開展對居住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疏散演練,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工作不深入。
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高層建筑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或“樓長”制度,真正做到每棟高層建筑都有人抓、有人管。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作用,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始終保持完好狀態。健全完善城市基層治理機制,落實村委會、居(村)管理責任,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居(村)委會常態化巡查檢查。明確并落實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的主體責任,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不斷提高檢查消除隱患、宣傳教育培訓、組織人員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四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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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問題:建筑消防設施故障、損壞、癱瘓或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或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疏散樓梯間設置形式不符合標準。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設置不符合要求、堆放雜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等問題。
工作措施:對缺失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筑,要結合改建、擴建工程,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增補;對消防設施損壞的,責令限期整改修復,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制度,確保完好實用。對疏散樓梯數量不足的.,采取增設室外疏散樓梯等措施。對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嚴密封堵。對1998年之前的未設置火災自動噴淋、報警系統的老舊高層住宅建筑,要推動在建筑公共區域設置火災應急廣播,在居民家庭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結合老舊高層住宅改造工程推動安裝簡易噴淋設施和電氣火災監控裝置,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
(三)建筑電氣、燃氣
主要問題: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要求,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電氣設備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范。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其他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等問題。
工作措施:供電公司和新奧燃氣要對高層建筑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整改電氣、燃氣問題。高層建筑使用單位或物業服務單位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外墻保溫材料
主要問題:使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筑主要集中在2004至2006年,重點排查這期間我鎮建設的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
工作措施:組織制定改造計劃,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抓緊組織實施。外墻保溫防護層改造前存在局部封堵不嚴、開裂、脫落、裸露的,業主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修復,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尚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要積極組織業主籌集資金。設有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管理單位應當在主入口及周邊相關顯著位置,設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標示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禁止在建筑周邊地帶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安裝空調、廣告牌等構件時明火作業;外墻上現有廣告牌、燈箱等易產生高溫發熱的設備元件要組織拆除,清理老化電線。
(五)救援場地
主要問題: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戶外廣告設施和占用消防救援場地和車道等問題。在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構筑物、停車泊位、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
工作措施:逐一劃定高層建筑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標識,設立明顯標志,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對消防救援場地區域的立體空間內有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戶外廣告設施以及在建筑救援面設立的戶外廣告設施,要改造、拆除。
三、任務分工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依據職責分工,務實推進整治工作,切實形成合力。
。ㄒ唬└鞔澹傁腊踩瘑T會有關成員單位要落實屬地責任,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綜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明確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工作職責。抓緊完善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協作機制,嚴格落實相關標準和管控要求,探索建立超高層建筑安全險。加強與超高層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設,建立專家庫,定期開展既有超高層建筑使用和管理情況專項排查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要將本次綜合治理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加強檢查督導,確保工作落實。
。ǘ┯嘘P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結合部門實際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村鎮辦負責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墻改造工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管理區域內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縣氣象局依職責協助做好高層建筑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行政執法隊負責督促燃氣部門開展高層建筑燃氣管道、設施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園林部門整治城市園林綠地內因城市綠化景觀工程導致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等火災隱患問題;督促供水部門落實市政消火栓維護保養職責,根據消防部門要求改造高層建筑周邊不符合滅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設施。依法清理影響高層建筑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在建筑之間影響消防車通行或設置在建筑外墻封閉門窗影響滅火逃生以及設置在消防救援場地內及周邊影響消防云梯車作業的戶外廣告設施)。
供電公司負責排查整改不符合規范要求的供電企業產權的建筑供配電設施;依法檢查用戶產權重要負荷的配電設施、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及設備運行狀況,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通知產權人限期整改并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督促落實。
公安派出所負責排查整治由其規劃設置在高層建筑周邊影響建筑滅火救援的停車泊位。
消防站履行綜合監管職能,提供消防安全業務指導,對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筑開展消防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加強高層建筑滅火應急救援準備,組織開展實戰演練,加強對高層建筑微型消防站的聯勤聯訓。
教育、工信商、衛健、民政、文體旅、住建、鐵路派出所、郵政等部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在職責范圍內做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運營單位依法對高層民用建筑內由其管理的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負責,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三)村委會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村常態化巡查檢查。村委會、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等網格力量要開展針對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道暢通。加強對高層建筑業委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指導超高層建筑業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單位逐棟按標準要求補建微型消防站,組織物業服務人員、保安人員、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對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要上門入戶開展安全用火用電、火災自防自救常識宣傳提示,指導消除火災隱患;要結合鄰里守望、幫扶關愛行動,引導物業服務企業或鄰里在緊急情況下協助老弱病殘群眾疏散逃生。
(四)高層建筑業主、使用單位、管理單位要按照《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規定,組建消防安全專業管理團隊,鼓勵聘用符合相關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對建筑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員工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履職,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和火災疏散逃生演練。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推行“樓長”制度,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經常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高層火災自防自救常識普及。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筑消防救援場地區域和消防車通道,設立明顯標志,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禁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進電梯、入家門。
除上述職責外,超高層建筑業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按照《住建部應急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號),強化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結合超高層建筑設計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層建筑運行維護檢查方案,委托專業機構定期檢測評估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狀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繕維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責任意識、管控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高層消防安全管理作為城市安全發展的“紅線工程”,確保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整體提升我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對綜合治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區分輕重緩急,在政策支持、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強保障。將高層建筑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點攻堅督辦任務和年度工作考核內容。
。ǘ┘訌娭攸c攻堅。要加大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單位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部分超高層建筑存在避難層和救援場地被占用、擅自變更建筑使用功能等整改難度較大的火災隱患,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綜合施策,確保隱患整改到位。要運用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先進信息技術的物防技防手段,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的科技含量和總體效益。專項整治結束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認真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長效工作機制。
。ㄈ┘訌娺_標創建。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與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推動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高層建筑管理單位、使用單位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力度,督促所屬系統領域高層建筑單位對照整治內容、措施和《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標準化檢查清單》(附件)逐項逐條開展自查自評,建立工作檔案。。
。ㄋ模┘訌娦麄鹘逃。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廣播以及各類新媒體平臺和高層建筑、社區宣傳欄,發布火災預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治理工作期間,要集中查處、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7
為加強城鎮公共區域安全管理,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有效,進一步提升城鎮公共服務質量,減少城鄉結合部火災隱患存量,強化城市抗御火災能力,提升城鎮公共區域環境品質,依據省政府督查室《轉辦通知》(甘政督轉字〔2019〕676號)文件要求,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由縣區政府主導、鄉鎮街道主抓、行業部門配合,按照“邊查、邊清、邊改”的原則,重點開展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管理制度制定、輿論引導宣傳4方面的工作內容,短期內有效解決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電動車亂停亂放、違規充電和城鄉結合部消防安全管理不完善的問題,實現消防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環境明顯凈化。建章立制,進一步提升基層末端火災防控能力,形成電動車充電停放、消防車道消防設施管理、城鄉結合部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在全社會形成不占用疏散通道、按規定停放電動車、時刻保持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的社會共識,基本形成物業服務企業自覺自律、街道社區有效監管、監管部門嚴格執法、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的管理機制,打造安全、有序、整潔的城市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張掖市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領導機構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部署推進、抽查驗收等工作,抽查驗收工作另組成專班,人員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選派。
三、整治內容
全市范圍內的城鎮居民集中住宅小區(包括拆遷安置小區)、農村居民居住小區、建城區內公共建筑、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城鄉結合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消防連廊、安全出口,損壞、挪用、遮擋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違章建筑占用防火間距,電動車違規停放等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重點解決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維護、車輛秩序管理等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深入自查自改,落實隱患自除。各縣區要廣泛宣傳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號召居民自查自改身邊隱患,重點查改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電動車亂停亂放;超負荷使用電熱毯、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違規充裝、儲存、傾倒液化氣等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網格管理員”對居民住宅樓、公共建筑、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公共區域進行逐棟排查,清理樓道內堆放的廢舊家居、自行車等生活用品,打通疏散通道。要督促居民樓清理陽臺內堆放的可燃物品,及時消除占用、封閉消防通道等安全隱患。要開展一次居民用電安全大普查活動。規范敷設電氣線路,及時維修、更換老化電氣線路,定期進行電氣檢測;要嚴查隨意改電、接電、超負荷用電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物業服務企業要拆除永久性隔離樁、收費亭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在消防車通道畫定黃色警示線標識;加強對小區業主私家車的管理,規范車輛停放,堅決制止占用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在已專門設置電動車充電及存放場所的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筑的公共部位、首層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隨意停放電動車或為其充電的,要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立即改正。
。ǘ┤媾挪槊祝瑖缿瓦`法行為。由縣區政府主導,鄉鎮街道主抓,充分發動社區村組、公安派出所、應急所等基層網格管理力量,逐個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及城鄉結合部開展檢查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狀況,建立排查底冊和臺賬。公安派出所要履行開展消防監督檢查的法定職責,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跟蹤督促整改。對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等違法行為,各級住建部門、消防部門要嚴厲實施行政處罰。
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等維修費用較大的,物業管理企業要充分利用涉及公共安全問題可以緊急啟動維修基金的政策規定,按照程序啟動維修基金盡快修復。各級政府要主動作為,公安、城管執法、住建、消防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用足用好停產停業、停止使用、臨時查封等剛性執法措施,重點整治違章搭建、違規操作、違規住人、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員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隱患問題。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實臨時性防范措施。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要提請政府統籌解決、掛牌督辦。
。ㄈ⿵娀搭^把關,完善基礎設施。所有住宅小區必須建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對已投入使用、未設置集中停放電動車和充電裝置的住宅小區及公共建筑,物業管理單位要立即規劃集中停車區、新增充電樁。對擬建、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區、公共建筑,要將配建電動車庫(棚)和具備自動斷電功能的集中充電設施等內容納入規劃設計及工程驗收環節。對消防設施、集中充電設施配置不到位的老舊住宅小區和城鄉結合部公共區域,鄉鎮街道要全面排查摸底,提請政府將其納入政府改造工程,列出計劃盡快補建到位。要強化住宅小區消防車道和滅火救援場地、登高場地管理,劃定黃線區域,設置警示標識;對確實存在停車難的老舊小區,可以通過綠地調整等措施增設停車場地,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夠快速打通救援通道。要鼓勵、推動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以及居民家庭增設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噴淋裝置、燃氣泄露報警器等簡易消防設施,增強本質安全性。
(四)創新工作舉措,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區、有關部門要探索實用舉措,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模式。推動每個小區建立一個微型消防站。無物業服務住宅小區由鄉鎮街道、社區及村(居)委會幫助指導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組建或引進物業服務企業入駐無物業服務住宅小區。綜合采取增補車位、建設立體車庫、周邊單位閑置車位停放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解決停車難問題。所有住宅小區須建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固化整治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探索出臺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ㄎ澹⿵娀麄饕龑В瑺I造輿論氛圍。各縣區、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區戶外視頻、LED電子顯示欄、社區櫥窗等宣傳載體和媒介,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發動,,鼓勵市民群眾自查自改身邊火災隱患,切實增強業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網絡、微博、微信等載體,大力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消防通道違法停車的危害后果、法律責任,正確引導廣大群眾及社會力量支持,共同參與整治工作,在全市形成全員共同參與居民住宅區消防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
五、整治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29日)。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小區、公共建筑每棟樓單元門口張貼《通告》,自查自改火災隱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劃定消防車通道。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棄管的、企事業和產權單位自管或產權界定不清楚的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及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由鄉鎮街道或企事業和產權單位分別負責開展以上工作。
。ǘ┘姓坞A段(2019年11月30日-2020年5月31日)。鄉鎮街道成立專班組織專門力量對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方面的隱患問題建立臺賬,責令改正。隱患整改完畢,物業服務企業(房屋、產權管理單位)要立即申報復驗,由鄉鎮(街道)組織復查,復查合格后由物業服務企業(房屋、產權管理單位)確定責任人,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隱患反彈或新增。對拒絕改正或整改不徹底的,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并報上一級政府綜合整治。住建部門、消防部門要督促物業企業落實整改措施,打通消防安全通道,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ㄈ╈柟舔炇针A段(2020年6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將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成效納入縣區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指標。市政府將每半年組織對各縣區政府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每年組織對各縣區政府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并在全市范圍通報。對專項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未按時完成整治工作任務的,將嚴肅追責。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落實相關責任,規范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管理。
六、工作要求
。ㄒ唬┨岣哒疚,加強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全力抓好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相應成立組織機構,精準發現問題、深入研究問題、以革命斗爭精神善于解決問題,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指示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增強工作主動性、前瞻性和實效性,毫不松懈地抓好當前火災防控工作,全力維護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ǘ┓止f作,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甘肅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結合專項行動要求,健全定期會商、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制,加強分工協作、協調配合,強化隱患防控和應急聯動,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
(三)跟蹤問效,狠抓落實。專項行動列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考核內容。各縣區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走形式、簡單化、一陣風。要強化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及時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凡本行政區域內或本行業、本領域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連續發生火災事故且影響重大或者火災造成惡劣影響的,市政府將予以通報,并對有關人員進行約談,凡本行政區域內或本行業、本領域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市政府將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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