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時間:2024-04-02 08:15:04 偲穎 方案 我要投稿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精選17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精選17篇)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通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對象

  主要針對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業建筑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范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置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筑一層內。當獨立設置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置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筑內部,應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并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能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自行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區域整理花名冊,并按時上報排摸起底數據。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自行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采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并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并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并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并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錟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范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村、各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并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后、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依法規范、疏堵結合、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原則,依法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對象

  (一)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三輪車的企業和個人。

  (二)無號牌、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保險憑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在禁行路段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以及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超載的三輪車。

  (四)未經交通部門審批,沒有營運手續,非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鎮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聯合執法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中隊長兼任,負責“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村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和路面管控工作實施督導檢查。

  四、方法步驟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排查本轄區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數量;二是積極宣傳注冊登記時間和流程,確保廣大群眾能順利注冊登記。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銷售企業建立并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三)檢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四)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完成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任務,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三)強化監督,確保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成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長效機制,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加強巡查,常抓不懈,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建設平安東升,建設和諧社會。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3

  根據市道安辦《關于掛牌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問題的通知》(梅道安辦[20xx]50號)精神,我縣涉摩電交通事故較為突出,經市道安辦請示市政府同意,從20xx年9月18日,對我縣摩電交通安全問題開展為期12個月的掛牌整治。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事故高發勢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源頭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開展摩托車、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嚴禁生產銷售未經許可或未取得產品認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使涉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全面提升駕駛人的安全守法意識。通過掛牌整治,實現“一降、一升、一個不發生”的工作目標,即: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現場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摩電逆行、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五類違法行為同比20xx年上升10%以上,不發生摩電駕駛人負同等以上責任或存在摩電超員違法情形的較大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巫旭明同志兼任,成員:吳桂,負責日常工作的對接與協調。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理,完善便民服務措施。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戶籍化管理。要組織派出所、各村(居)委等管理力量,開展入戶清理調查工作,摸清轄區摩托車數量和駕駛人底數,建立健全源頭管理工作臺賬,實施有效的戶籍化管理。要摸清本地即時配送行業企業、快遞網點及其保有車輛情況,確定聯系人,建立穩定的溝通聯系渠道;農村地區要依托“兩站兩員”開展入村入戶,重點核查無牌摩托車使用和無證駕駛人分布情況,登記聯系方式,提醒無牌無證駕駛的法律責任,告知注冊登記、領取駕駛證的方式渠道。二是要進一步簡化注冊登記程序。在摩托車銷售比較集中的地方增設機動車登記服務點,開展預登記及代辦服務,方便群眾就近辦理注冊登記業務。協調稅務部門和保險公司加強合作,簡化辦事流程,針對摩托車推出網上辦理車輛購置稅、網上繳納交強險服務,實現保險、稅務線上線下一站式辦理。三是要積極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試點工作。實行摩托車售前或者配貨前集中查驗,預先制作懸掛號牌。群眾購車時由摩托車銷售企業代理完善注冊登記手續,實現購車一并辦結登記業務。四是要強化駕駛人管理。車管部門和登記服務站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審核車主是否持有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為無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的人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的,應盡告知義務,明確告知車主駕駛摩托車應當持有相應資質駕駛證。五是要推進駕考、審驗“下鄉進村”。要充分利用鄉鎮政務服務網點和農村勸導站,結合車管所下鄉活動和“警保合作”工作,深入農村地區開展上門服務,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志,補換領駕駛證、機動車牌證等業務。要大力參與、支持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開展摩托車駕駛人培訓業務;要在農村地區派出所、交警中隊開通辦理車駕管業務、規劃建設鄉鎮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優化摩托車駕駛證報考等措施,便利農村群眾就近考領摩托車駕駛證。(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

  (二)強化專項整治,規范行車秩序。以無牌無證、超員載客和不戴頭盔三類多發易發、安全危害大的違法行為為目標,集中精力開展掛牌專項整治。一是要組織集中統一行動,形成嚴查嚴管氛圍。深入研判分析轄區堵點、亂點、事故多發點交通形勢,定期開展路面執法,集中優勢警力、組織精干執法小分隊,精準發力、精心組織轄區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集中統一清查行動。農村派出所積極參與摩托車集中整治行動,及時發現、查處轄區內涉摩違法行為。二是要入村入戶開展勸導和靜態執法。農村勸導站全面落實實體化運作,加強對摩托車不戴頭盔、無牌無證、超員載客等顯性違法行為的勸導力度,每個勸導員每日勸導不少于5起違法行為。三是要建立違法抄告制度。派出所、教育、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與學校、物流配送企業等單位合作,暢通溝通渠道,建立行業人員違法行為定期抄告制度。對日常執勤執法中發現的學生群體涉及摩托車違法的,抄告所在學校并通知監護人,責令加強監管;對物流配送行業從業人員涉及違法的`,一律抄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和所在企業,責令嚴肅懲處,加強監管。四是要自覺抵制駕乘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覺做到“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自覺檢查糾正進出入單位及駐地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各村(居)委)

  (三)強化部門職責,形成合力。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由政府牽頭,部門、區域、社會聯動,協同共治處理的聯合整治行動;督促相關部門制定落實相關惠民便民措施;加強專項行動工作的督查、成效評估、考核,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車管理的長效機制。宣傳部門:負責輿論引導,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摩托車駕駛人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營造整治行動的輿論氛圍。派出所:依法辦理摩托車、電動車牌證、登記注冊,開展無牌無證、超員超速、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和查處。交通運輸部門:對涉摩托車客運業主的經營行為依法進行規范;負責提升城市交通運輸能力,聯合交警部門對非法營運摩托車(含三輪摩托車)開展專項整治。市場監督所:負責打擊違法違規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摩托車、電動車行為;嚴厲查處超范圍經營業主;查處制售無出廠檢驗合格證、非法組裝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黨政綜合辦:聯合交警部門對亂停亂放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整治、加強對進入政府大院亂停亂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中、小學:加強在校學生涉摩電交通安全的教育,督促、引導學生家長駕駛摩托車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責任部門: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部門,派出所,中、小學、黨政綜合辦公室、市場監督所、交通運輸部門)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整治氛圍。一是要開展涉摩電點對點宣傳教育。準確把握各類摩托車駕乘人員特征,針對農民、上班族和學生三類重點群體開展差異化的宣傳教育。各鎮政府要發動農村“兩站兩員”、村委會對摩托車車主逐村逐戶登門拜訪,開展點對點入戶教育。二是要通過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每月選取1起因不戴頭盔、超員載客等違法行為導致死傷的典型涉摩事故,作為警示教育案例,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向社會公布,強化對交通參與者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宣傳關注度和認可度。對各類輕微交通違法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開展現場學習、做志愿者放行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參與者關注。引導摩托車生產銷售企業、保險公司和其他各類企業積極參與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開展贈送頭盔、贈送交通安全福袋等豐富多樣的路面宣傳和勸導活動,進一步增強群眾認可度。(責任單位:宣傳部門、交通運輸部門)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通過大力宣傳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自覺抵制、積極舉報各種非法經營行為,教育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2月18日)。通過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摩托車、燃油助力車、超標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等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和商鋪信息,準確掌握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基數并建立相應臺賬,為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提供基礎依據。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9月18日)。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整治行動,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的銷售企業和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從嚴整治,進一步規范摩托車、電動車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事故發生。

  (四)常態長效管理(20xx年9月19日以后)。整治行動結束后,要及時總結經驗,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由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管理職權,依法實施長效管理,鞏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省、市、縣相關工作部署,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的迫切要求,各部門、各村(居)委要統一思想,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為我鎮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強化聯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行動取得良好實效。

  (三)對查處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和使用人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處理到位,該罰款的一律罰款,該拘留的一律拘留,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督查,嚴格問責。縣道安辦將牽頭組織對此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對工作措施不力、行動拖拉、推諉扯皮的予以通報,并追究工作責任。

  (五)加強信息上報。各部門、各村(居)委要注重信息收集,在整治期間好的做法、先進典型材料及時上報。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4

  近年來,隨著電動自行車大量投入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充電、存放等安全管理問題凸顯,國內由此引發的火災傷亡事故頻發。為進一步加強我鄉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決定在全鄉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以“清樓道、撤飛線”行動為主線,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東和鄉人民政府成立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東和鄉安監站,負責集中治理總體協調,分管領導李潔任辦公室主任,安監站成員王亞俊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具體工作。

  三、總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各村、各單位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專項整治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東和鄉工商所、派出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臺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村、各單位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通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組織協調,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東和鄉工商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組織協調,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東和鄉工商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注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社區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村、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以“清樓道、撤飛線”行動為主線,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村、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督促指導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將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進行通報,督促其落實整治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5

  近年來,全區雖對電動自行車(含蓄電池)加強治理,但火災多發勢頭尚未有效遏制。為認真貫徹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各地電動自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區政府領導同意,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

  到20xx年12月底,全區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基本遏制,數量顯著下降,構建常態化電動行車管控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確保”的目標:

  (一)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并規范化運行。

  (二)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圍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線上平臺。

  (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單位。

  (三)居民樓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場所。

  (四)大型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學校、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公共停車場、汽車庫。

  三、治理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違規生產、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

  (二)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及拆卸蓄電池違規充電。

  (三)物業服務企業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

  (四)群眾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安全充電意識不高。

  (五)各街道、部門、社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四、治理任務及分工

  (一)完善基礎信息。全面掌握全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生產、流通、使用、維修基礎情況信息。

  1.街道負責,以社區為單元,對全區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充電停放場地建設情況和已建充電設施種類、地址、數量、可供充電或停放電動自行車數量進行摸排,建立信息臺賬。市自然資源局端州分局、區住建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依照法定職責分工實施指導配合。

  2.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全區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生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3.廣東電網公司端州供電局應對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儲存場所加強檢查,對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用戶派發用電檢查整改通知書,并報告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4.區工信局負責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梯次利用企業,分別組織摸排底數,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二)強化源頭治理。

  1.加強生產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要將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列入重點產品質量監督目錄,加大產品質量抽查力度,結合質量信用計分等手段,督促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進行生產。對認定屬于缺陷產品的,要指導督促生產者主動履行召回義務,并加強對生產者召回實施情況的監督。

  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認證機構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的跟蹤檢查,發現生產企業在電動自行車出廠時不按照CCC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認證證書。

  2.強化銷售監管。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大對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監管力度,督促指導認證機構持續開展對線上線下銷售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質量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或者銷售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經營主體身份進行核驗、登記。

  (三)實施關鍵治理。

  1.嚴治拆改行為。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質量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力度,對監管中發現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或者生產銷售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發現生產企業存在不按照xx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以及為拆改電動自行車提供零配件等行為的,要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在生產廠家完成整改前暫停其所生產產品的注冊登記。

  2.優化維修服務。區工信局要宣傳貫徹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生產銷售后維修服務標準,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督促指導生產銷售企業規范提供維修服務。

  3.規范換裝和回收報廢。區工信局要會同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城管局、區市場管理局、區應急局等區直部門貫徹執行上級關于促進快速換裝新電池和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組織有序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鼓勵企業、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等采取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回收或者置換。區工信局要貫徹執行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標準體系,公布具有廢舊蓄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目錄,強化梯次利用電池產品管理力度,嚴禁不合規蓄電池流入市場銷售使用。

  (四)推進綜合治理。

  1.推進設施建設。分場所、分類別、分步驟下達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任務,明確建設完成時限、充電設施數量等任務內容,采用換裝站和“充電樁+充電柜”方式,合理利用自行車存放處或已有設施,運行市場化運營服務,整體推進建設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全區各社區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有集中充電設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區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滿足行業技術標準、保障業主共同權益的基礎上,基本實現集中充電設施能建應建;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筑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鼓勵各級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院(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提升示范效應。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外賣企業,配合建筑場地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集中充電等安全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實施跟蹤管理。市自然資源局端州分局要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納入擬供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區住建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業主和相關單位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管理職責。

  廣東電網公司端州供電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確保充電設施電氣安全。

  2.強化隱患整治。各街道牽頭,發動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區消防救援大隊要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并納入信用監管,可結合本地實際委托街道實施查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

  區市場監管局要對外賣企業平臺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依法落實通報曝光、責令改正、約談警示、行政處罰等措施。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行業部門應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納入本行業領域安全監管重要內容,依法依規強化行業監管力度。

  3.提升科技賦能。區消安辦會同區政數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依托“粵治慧”“粵政圖”等平臺,整理匯總各街道各部門基礎信息臺賬,制定統一數據統計標準,建立全區電動自行車大數據平臺,實現數據信息實時掌握、實時共享、動態監管。

  結合我區實際,廣泛推廣運用“電車專家”APP和安裝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實時跟蹤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數據,鼓勵發動群眾開展車輛安全自檢,及時消除事故風險。鼓勵電動車商會、協會等自主管理組織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手段,開發應用電動車監測預警平臺,探索實施產品賦碼管理,推廣電動自行車電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術和衛星定位技術輔助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

  4.深化風險宣傳。由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聯合區委宣傳部、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住建局、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集中開展“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火災案例宣傳全覆蓋、火災風險宣傳全覆蓋、規范使用宣傳全覆蓋、逃生處置宣傳全覆蓋、法律法規宣傳全覆蓋。

  各街道負責開展社會面“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社區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公交城市電視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出租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區消防救援大隊予以技術指導配合。

  區消防救援大隊要以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宣傳為基礎,聯合街道、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集中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場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出租屋住戶等為重點的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群眾火場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驟

  (一)部署發動(20xx年6月30日前)。各街道、各部門印發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xx年7月至11月)。各街道、各部門要根據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務分工,制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實施掛表推進,逐項銷賬。

  (三)總結驗收(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街道、各部門按照市、縣、鎮三級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并向區消安委辦公室提交自查自驗報告。區消安委統籌組織抽查核實,檢驗各街道、各部門工作成效,抽查結果列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道、各部門要從立足“兩個大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實“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借鑒“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經驗,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督查考核。區安委會、區消安委不定期對各街道、各相關行業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促指導落實工作。要加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質態跟蹤力度,凡發生亡人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將組織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因綜合治理工作任務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地區和行業,在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實施一票否決。各街道、各部門要分別制定本行業、本地區工作督導方案,督促下屬行業部門、街道、社區落實治理責任措施。區市場監管局、區工信局等部門要不定期對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生產、銷售、回收企業,以及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組織督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處罰措施。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6

  為切實加強我市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現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入戶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消防、鎮街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要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同時要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消防、住建、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物業服務企業要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責任,明確責任人及聯絡人,建立具體詳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市住建局住宅相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于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后應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市住建局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創建、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加強與當地消防、鎮街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將應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對于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各物業服務企業每月17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表》至市住建局。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7

  近年來,全國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時有發生,并且呈逐年多發態勢,為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市場監管分局)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速度裝置,使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市場監管分局、各村、居、社區)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宣堡派出所、各村、居、社區)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9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析研判轄區內或行業領域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制定治理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治理標準、整治方法和行動要求。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要將電動自行車銷售、使用以及安全隱患等情況摸清見底。各村、居、社區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對私拉亂接充電、占用公共部位和消防通道建設電動自行車棚和充電裝置等問題深入排查,對車亂停放、飛線充電等可當場整改消除的,物業立即搬離。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物業服務企業對在排查中發現的隱患無法自行整改的,上報鎮政府,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不留消防隱患。宣堡鎮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聯合行動,確保檢查發現問題解決到位,堵塞消防安全漏洞。

  (四)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15日)。總結和應用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和成果,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職責分工

  (一)各村、居、社區任務清單

  各村、居、社區壓實管理職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配置具有短路保護、自動報警等功能的安全充電裝置。20xx年8月1日《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各村、居、社區、住宅小區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遵守管理規定,在高層民用建筑明顯部位廣泛進行張貼。要組織力量深入社區、家庭開展“入戶”宣傳和“面對面”提示,引導居民按要求停放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意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要對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私拉亂接電線充電行為進行集中整治,落實三個決不能(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的要求。公安派出所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對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離;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并嚴格倒查銷售等環節的責任。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二)相關部門任務清單

  泰興市市場監管宣堡分局:負責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銷售和維修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銷售、維修商鋪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公布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質量不合格、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查處無證或偽造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電動自行車棚應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樓梯口和門洞;棚內應每隔一段設置防火分隔;集中充電裝置電氣線路敷設應符合技術標準要求,應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等功能;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并明確專人負責巡查。負責督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集中整治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及違規充電等突出問題。提醒各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要落實物服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制定制度,明確和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停放樓梯間等區域,電動自行車一律不過夜充電的“兩個一律”要求,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對違規停放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搬離,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充電行為。

  鎮消安委:做好專項整治期間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匯總等工作;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專項治理行動提供技術指導,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消防違法行為;指導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推廣設置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點。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村、居、社區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督導推進,將電動自行車治理工作作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貫穿到本轄區、本系統的主要工作中,與重點任務同部署、同落實。黨政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措施,確保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推進聯動協作,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居、社區和相關部門要結合整治重點和職責任務,進一步細化行動方案,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專項整治。相關職能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要積極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加強消防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

  (三)加大曝光力度,倒逼隱患整改。各村、居、社區和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選取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對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對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推送至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辦網站。

  (四)強化督導問責,落實工作責任。鎮消委會將適時派出工作組,開展常態化明察暗訪,對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居、社區和單位,采取約談、通報等形式督促落實整治措施。整治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8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縣統一部署,我鎮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農貿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須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村委會的公示欄,及時曝光違法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通過制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短信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村委會和各有關單位、各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具體落實本實施方案,各單位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要對轄區內進行電動車安全排查,轄區內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事項,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鎮政府成立由鎮長鹿存梅為組長,主抓安全生產工作的左華磊副鎮長和派出所所長惠陽任副組長,鎮安監、城建、城管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監所。

  (二)強化部門協作。鎮政府將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將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政府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區域,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鎮政府將派出工作組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大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進一步提升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領導,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抓好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制,務必做到火災隱患整改有人檢查、有人跟蹤、有人落實、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強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改善單位消防安全環境,增強火災抗御能力。遏制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減少一半火災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政府、市政府領導近年來關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水務廳《貫徹落實省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決定>實施辦法》的要求,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水務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工作責任,修訂和完善系統《消防安全制度》。

  四、工作重點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一是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綜合工作體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與其他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三是要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每半年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情況至少開展1次專項督察,落實年度考核工作,嚴格獎懲。四是要按照省、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部署,認真對所屬的消防工作開展督導。

  (二)嚴格檢查,消除火患。要本著為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在周末、重大的節假日有針對性地進行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消除隱患。

  (三)預防為主,加強教育。一是要在內部火災管理上,堅持以防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通過不斷完善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二是要開展演練,加強安全保障,要編制和完善了水務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消防滅火預案等水務安全生產預案并開展了演練。

  (四)立足職能,強化保障。要切實抓好本單位、本部門火栓的供水保障和維護保養工作:一是要組織當地供水企業會同消防部門開展對單位消火栓的供水水壓、維護保養、經費保障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二是對單位消火栓供水水壓不達到規范要求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三是落實消火栓維護保養經費,全面開展維護保養工作,以確保消火栓完好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要將消防安全責任層層分解到人,認真抓好落實,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要逐一制定整改推進措施,明確整改時限,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三)加大宣傳,強化培訓。要進一步加強經常性消防宣傳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常識普及教育,加大消防安全常識和火場逃生自救技能的宣傳和培訓,提高本單位人員協助救災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暢通渠道,及時反饋。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暢通信息渠道,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0

  近年來,我省發生多起因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平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辦〔20xx〕40號)的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市安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胡大寶、副教導員姚利民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張宜端、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任副組長,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市人防辦分管領導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日常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門根據市安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戶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市安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市安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1

  為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按照《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院委會決定自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院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問題,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確保無論是醫院工作人員,還是服務對象,都規范有序,平安無事。

  二、組織領導

  醫院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科,主要承擔日常協調工作。各科室要定期開展自查自糾,積極配合好安全生產科工作。

  三、治理時間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安監科負責定期組織人員對門診、病房、藥房、值班室、倉庫、配電室、消防控制室、大廳、樓道、樓梯間、電梯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分門別類,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辦公區域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于12月20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迎接局安委會的檢查考評,對局安委會查出的問題,醫院將根據責任分工嚴肅追究相關科室及個人責任。

  四、工作要求

  全院職工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統一停放到醫院東南側固定位置,機動車輛禁停在此處和消防通道停放,堵塞進出口,違者罰款100元。

  全院職工要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后勤科室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管理維護;各科室負責人要加強對科室職工的.宣傳教育,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依法追究責任科室和人員的責任,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2

  按照縣政府關于加強消防工作的要求,為預防和減少一般火災事故,堅決遏制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縣消防工作會議和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消防法》為中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構筑“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增強系統各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抗御火災的能力,為糧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目標任務

  今年主要目標任務是:加強防范、科學施救,減少火災、減少危害,遏制惡性火災事故,確保全局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消防法》有關規定,各單位要將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項責任制,徹底解決影響本單位消防安全環境的各種隱患,全面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強化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切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的法律責任,落實單位內部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二)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

  各單位要成立檢查組,由主要領導帶隊以科學、嚴謹的態度對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做到不走過程、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單位要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自覺建立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自檢自查機制,對存在的重點整治問題要立即整改,并研究制定火災隱患整改的長效措施,力爭使整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積極組織應急演練

  各單位要聘請專業人員組織開展知識講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學習,特別是要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防火科、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以及重點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訓,落實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廣泛宣傳防范火災的措施,普及防滅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識,并及時修改和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疏散和防火演練。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處置,并按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及時、準確、逐級進行上報。

  檢查的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是否逐級落實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各個崗位人員是否認真履行崗位防火工作職責。

  2、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是否針對本單位的實際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是否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間、整改資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災隱患。

  3、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及防火預案制定、演練、落實情況。倉庫、宿舍、對外出租場所等在工作或營業期間是否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安全出口是否鎖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記、應急照明是否被遮擋覆蓋,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并組織了演練。

  4、公共消防設施情況。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各類火災隱患整改情況。火災隱患是否按要求進行了整改,整改期間是否采取了確保安全的措施。

  三、時間步驟

  按照縣政府的總體要求,今年的'消防工作從3月20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3月20日至3月31日為動員部署、宣傳教育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春季消防工作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發動群眾,廣泛宣傳,迅速掀起春防工作高潮。

  第二階段:從4月1日至5月20日為自查檢查、隱患整治階段。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要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全面的自檢自查,落實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對檢查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在此期間,局辦公室由領導帶隊組成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逐一進行檢查,對自查工作不落實、不到位的,對檢查出的問題不及時整改的,應依法依紀對相關責任人或管理人予以警告或行政處分,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實。

  第三階段:從5月21日至5月31日為總結驗收評比階段。局辦公室對系統各單位春季消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對玩忽職守、工作拖拉、不進行徹底整改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要進行批評教育。

  四、組織領導

  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系統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組長:王建敏,副組長:李玉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局辦公室,具體負責直屬日常消防安全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春防”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單位自我管理的責任,把消防安全工作作為關系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身安危的大事來抓。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系統各單位要明確工作重點,部署消防整治工作任務,建立和落實防火領導包保責任制,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計劃,真正做到整改責任落實、任務落實、時間落實,并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櫥窗、板報、標語等宣傳媒介,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消防法規、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識。

  (四)各單位要對滅火器材、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確保火災時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3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21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4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和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辦發〔20XX〕37號)要求,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時間

  20XX年6月至12月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校訊通平臺、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28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5

  電動自行車火災一直是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隱患,為加強我街道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防范發生電動車火災事故,我街道決定在轄區范圍內開展一次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停放、充電,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努力減少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集中整治時間從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此后作為日常監管長期堅持。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以及棚戶區、城中村特別是群租房內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三)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四)從住宅樓上私拉電線違規為電動車充電。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一)各社區負責電動車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有物業公司的小區落實管理責任,協助、指導棄管小區村委會、居委會做好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協助各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二)城市管理辦公室負責督促物業公司落實電動車安全管理職責,指導物業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三)平安建設辦公室聯合消防大隊負責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單位或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派出所協助我街道開展行動,對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電動車管理公務或者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將此項工作納入日常消防安全監管范圍,充分發揮居委會、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發揮基層安全生產巡查人員作用,及時發現問題,確保整改到位。

  (二)強化從嚴執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門要切實發揮執法威懾作用,對于整治過程中出現的違反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的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整改安全隱患的個人,嚴格采取行政處罰措施,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合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切實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6

  為進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電瓶車消防事故多發勢頭,經街道辦決定,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加強違法違規電瓶車停放充電行為治理,建立屬地為主、部門聯動、全民共管的工作機制。采取全面排查、現場聯動處置、后續疏堵結合長效管控的方式,充分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居民生產生活創造整潔、有序、安全的整體環境。

  二、工作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治理專項行動

  對住宅小區、居民樓院(道)重點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常態化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是否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檢查專項行動

  深入摸排居民電瓶車充電剛性需求,加快建設一批集中充電點,努力做到住宅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電瓶車充電設施全覆蓋。對已安裝集中充電設施的居民小區,督促居民在集中充電點充電。對于尚未實施集中充電的居民小區,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物業在小區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封閉的小區,由社區在封閉區域內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開放式的小區,由社區就近選定公共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看護。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教育專項行動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區板報、公示欄、志愿者巡邏、網格員走訪和戶外顯示屏等宣傳陣地,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特別是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易發多發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區、居住出租房集中區域等場所,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群眾自覺購買并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停放至集中停放充電點。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增強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消除隱患。各社區(村)居委會、物業等相關單位,在6月1日前逐小區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做到“四個一律”:一律教育勸導,責令撤除;對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強制撤除;對阻撓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機關傳喚教育;對涉嫌違反《消防法》的'行為,一律由轄區消防救援部門、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二)強化執法管理。進一步明確執法依據和程序規范,依法合規處理處置違法違規和不文明充電行為。重點查處住宅小區電瓶車、電動汽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由我辦工作人員及時匯總整理上報至縣消防救援中心。

  (三)實施網格巡查。針對此次整治工作面廣量大特點,聚焦住宅小區、沿街店面等重點區域,進一步落實網格化管理,提高及時發現、迅速處置能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社區劃定分片范圍,明確具體網格人員,落實巡查責任;建立立即報告、現場處置的工作流程和規范,確保發現后第一時間穩妥處置。

  (四)強化社會宣傳。聚焦住宅小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利用戶外視頻、宣傳欄、公示欄等傳統宣傳陣地,持續開展電瓶車安全停放、安全充電知識宣傳。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與群眾身邊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消防安全宣傳。特別是對發生典型火災案例要及時加強警示教育,廣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舉報身邊的電瓶車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高宣傳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整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建立相應的工作專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機制,高質量、高標準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協作配合。此次專項行動納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為此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要切實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同配合,堅決克服推諉扯皮,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務求治理實效。

  (三)加強調度推進。各級要建立通報會商制度,總結分析工作推進的實際成效和鮮活案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形成特色亮點。

  (四)加強督察督導。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隨機抽取兩個社區(村)對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整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責,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者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將及時啟動問責程序,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7

  為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全力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黨的二十大之前,在茅風景區轄區內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行動,進一步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和智能充電設施建設,切實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尤其是亡人火災的發生,保持茅山風景區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整治范圍

  住宅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學校、醫院、商場市場、易燃易爆危化品單位、勞動密集型企業、群租房、“三合一”場所、“九小場所”及其他供電動自行車停放的場所。

  三、整治重點

  1、電動自行車是否停放在樓道、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是否存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

  2、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區域與居住建筑相鄰時,相鄰一側建筑外墻是否開設門窗洞口。

  3、“三合一”、群租房、“九小場所”等小單位、小場所,因空間受限電動自行車必須設置在室內時,是否將其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實體墻以及水泥樓板進行防火分隔,是否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設備。

  4、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是否采用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是否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并固定設置、穿管保護。

  5、電動自行車企業是否存在無證生產經營,超標準或超范圍生產現象;銷售網點是否存在銷售假冒偽劣的電動自行車,以及供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電池、充電器。

  6、是否落實人員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區域巡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及時有效處理。

  四、工作措施

  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規建部、市場監管局茅山分局、安監辦、消防站等部門和茅山風景區派出所、基層網格力量,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采取召開會議、學習培訓、管理考核等方式,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規建部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納入物業服務行業管理范疇,加強檢查考核,因地制宜積極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市場監管局茅山分局要依法督促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規定,查處生產領域質量違法行為,依法對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質量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流通領域質量違法行為;各村(社區)基層網格力量,安監辦、消防站、茅山風景區派出所要開展全面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村(社區)民委員會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村(社區)民自治范疇,落實專人開展消防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督促村(社區)民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管理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抓好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

  2、嚴格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堅決做到“一建、一清、一隔離”。“一建”即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商場市場、辦公場所以及住宅小區等區域,大力推廣設置智能化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合理選擇設置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具備自動斷電功能的充電設施,同時明確專人負責值守巡查看護。要注重綜合治理與源頭管控相結合,大力推進“藍天”工程建設,在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和城市公共基礎配套設施的同時,同步規劃建設室外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9月20日前,全市推廣電梯識別系統。“一清”即解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嚴格落實“三個決不能”要求,即:決不能進電梯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及過道。“一隔離”即解決電動自行車火災蔓延擴大的問題,督促指導群眾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防火分隔各項措施。

  3、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排查執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集中檢查,填寫留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記錄表》,摸清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和智能充電設施底數,建立臺賬。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聯合會商、共同執法,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落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時限要求,落實臨時性防范措施;對排查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檢查出有問題的生產廠家和銷售門店,該查封的`一律查封,該取締的一律取締,該吊銷證照的一律吊銷。

  4、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各類媒體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所有居民小區、村(社區)民自建房、出租屋、住宅樓、“三合一”場所,必須廣泛張貼省消委辦下發的《關于開展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治理“百日攻堅行動”的通告》,每個居民小區宣傳櫥窗必須設置固定的電動自行車宣傳專欄。要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群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積極運用微信、QQ等網絡傳播媒介,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群,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應知應會常識。要指導村(社區)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自即日起,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必須進行現場警示教育,組織新聞媒體和當地群眾,宣講火災危害、火災成因和存放、充電要求。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應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此專項行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消防安全大檢查、生產經營租住村(社區)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等工作,統籌部署、精心組織、強化聯動、形成合力,明確專人牽頭負責相關工作,落實職責分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確保工作實效。

  2、強化工作措施,確保行動成效。專項整治工作中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采取集中約談、聯合執法、隱患曝光、掛牌督辦等措施,推動消防安全突出問題解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最大限度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3、嚴格工作獎懲,確保責任到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分解落實整治工作責任,適時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對責任不落實、工作推進不力的,將通報批評并約談有關責任人員,發生火災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明確責任到人。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十四五”規劃實施、城市更新、城鎮棚戶區改造、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將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納入地方民生工程實施項目,更新改造設施設備,提升本質消防安全。要及時固化經驗做法,聚焦規劃審批、施工改造、人員管理、基層治理、應急處置等關鍵環節,完善“源頭管控、信息共享、聯合監管、舉報投訴、多戶聯防、技防應用”等全鏈條動態管理機制,防止問題隱患反彈。

  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認真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于6月16日前報送工作小組至消防站;6月份開始,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記錄表》(附件2);9月28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曹樹國,聯系電話: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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