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精選9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精選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1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發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于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后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三、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范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沖抵應發工資。
五、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科學控制人工成本,維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總體方案的指導下,結合年終考核結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入職轉正員工適用本辦法。執行《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也可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公司人事部負責績效獎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財務部負責年度生產利潤的測算并按規定時間提交核算報告;生產部依據本辦法按時完成生產指標。
第四條年度績效獎金支付的原則以考核成績為依據,顧全各方利益,以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為主要目標,本著工作表現為主均衡、協調、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范圍
月度采購計劃包含根據各部門獎金額度和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管理獎金的分配,包括確定部門獎金分配方案、編制部門獎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將根據未來的薪酬福利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三章年度績效獎金發放
第五條年度績效獎金是超額完成全年生產任務,為公司贏得額外利潤而產生的報酬。
第六條每年年初,由公司財務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凈利潤,拿出凈利潤的30%-50%%作為員工年終獎的支出預算。
第七條第年年初,銷售部預測全年訂單數量,由生產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數據制定生產量預測。
第八條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
(一)公司各部門的年終獎發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額完成生產、銷售任務。辦公室人員年終獎金發放占總獎金的65%;公司有權根據當年生產、銷售情況對比例作出相應調整。
(二)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一線員工按年度完成的生產指標分別計提。生產一線員工績效獎金占總獎金額的35%左右年度績效獎金的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卡;公司各辦公室人員年終統一發放;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根據月度生產量核定績效獎金,但年度總獎金不能超過公司總獎金額的35%。
第四章績效獎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條公司辦公室人員獎金分配按崗位職級,以個人工資為計算基數實行系數分配管理;(具體方案見表2)生產一線員工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
第十條員工于當年12月31日(含)以前轉正者,均予享受年終獎金,其計算式自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期。
第十一條每月15號以前(不含)入司員工,當月按1個月計算,15號以后(含)入司員工,當月不計。
第十二條臨時工、未轉正者及獎金發放前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
第十三條凡轉正后在職者,享受年終獎金,其獎金的計算方法為:員工當年12月份基本工資(不含各種補助)/12員工在職月數。
第十四條員工缺勤應扣獎金(含事假、病假及遲到、早退;不含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
(一)請假3天內(含)不扣獎金;
(二)請假4-10天(含1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三)請假11-20天(含2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四)請假21-30天(含3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五)請假超過30天,無年終獎;
(六)遲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七)遲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八)遲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九)遲到、早退超過35次,無年終獎;
第十五條符合以下情形的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無過失單、無重大差錯;
(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時以內的;
(三)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本人辭職或被辭退的;
(二)發生差錯或重大過失的;
(三)發生刑事犯罪或違法行為被處罰的;
(四)曠工超過一日(含一日);
(五)其他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條年終獎的計算周期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條年終獎的發放日期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3
一、年終獎金計算
1、年終獎金點數,接年資與當年度考績兩者評估而得。
2、每點獎金數,以其全薪之25%為計算基準(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貼、全勤及相關名目金額等的合計)。示例如下:桌員工全薪15US$,年資為2~3年,考績87分,則可得年終獎金為:
每點獎金數是15×25=375,375×11.5(累積點)=43.125≈43.13。
凡員工對部門經理所評定的考績分數有不滿者,可簽呈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中訴日期限于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后2日內,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績效考核
1、各部門人員考績總平均分數不得超過85分;
2、各部門一級主管若認為誼部門本年度績效卓著,經呈報總經理批示,不受平均數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數仍不得超過88分(含);
3、各部門人員總數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2名。特等考績的分數,不并入總平均分數的計算;4各人員考績分數由該部門最高主管評定,統一呈交總經理復核后定之。
三、年資規定
1、年資計算起始日,以到公司開始上班日為基準,含試用期;
2、員工中途離職、再回公司任職者,其年資以過去年資之五分之一計算;
3、員工中選調任至本公司其他相關關系企業,其過去年資仍予承認。
四、年終獎金發放
年終獎金的發放原則上按第二條為準。公司該年度若盈余狀況艮好,則要由總經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終獎金金額乘上1~1.3倍計算(示例:某員工年式與企業的經營狀況密切聯系,反映企業整體經營狀況的指標有很多,在年底發放獎金的時候,各企業可根據自己的經營方向選擇獎金分配指標,也可以分部門確定獎金計算指標。
一般情況下,利潤是人們普遍認為最能體現企業經營績效的指標,所以以利潤為基準計算獎金的方式在企業界十分普遍。對于那些考核難以量化的部門,其年終獎金的數額可以與整個企業的年度利潤掛鉤,其基本的計算公式是:獎金總額=固定額+總利潤×一定比例系數。
對于公司的銷售部門,可以用目標銷售額作為公司市場部門的年終獎金計算基準,比較一般性的計算公式是:獎金數額=(實際年度銷售額-目標年度銷售終獎金400,加發至1.2倍,則該員工合計可得400×12=480)。
五、附則
1、考績定等按考績辦法處理;
2、年終獎金一律在春節前3日發給;
3、奉支書呈交總經理核定后,自xxxx年度起正式執行,修正時亦同。
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4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占“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占“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發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即: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發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發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5
按公司統一方案,20XX年度自營店鋪員工按以下方案發放年終獎。
一、年終獎
1、導購試用期統一按1個月計,試用期不計算年終獎,如果某導購入職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則轉正時間為20XX年8月起,工齡系數為5/12;滿1年的員工無試用期,工齡系數為12/12。
2、應發年終獎=基本工資×公司目標任務完成率(0.85)×工齡系數(導購,店長的基本工資均為700元)
3、例如:摩爾吳文平20XX年3月9入職,則計算8個月年終獎。即:700元×0.85×8/12=397元
4、計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31日。
5、當月有違規、曠工的不計算當月年終獎。
20XX年元月份離職的不計算年終獎。
二、年終禮品
20XX年元月份在職員工每人發放標牌價398元的高端化妝鏡1個。
三、年終會餐
各店鋪員工由成都中心統一組織到成都進行聯歡會餐,未參加會餐的員工每人發放50元年終會餐費。
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6
依據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當中我們所倡導的行為,設置20XX年度四個個人獎項和一個團隊獎項,具體獎項及評選標準、辦法如下:
一、獎項設置:
1、最佳榜樣獎1名;
2、最佳出勤獎1名;
3、最佳學習進步獎1名;
4、最佳協作獎1名;
5、最佳團隊獎1個。
二、評選標準:
1、最佳榜樣獎公司年終評優方案
a、勇于擔當,遇到工作和問題不推諉;
b、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能夠達到(或超出)領導要求和大家的認可;
d、工作中能夠承擔起本崗位甚至本部門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
2、最佳出勤獎
a、在公司工作滿1年;
b、20xx年度期間無請假、曠工等情況;
c、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
d、工作認真負責,無利用上班時間干私事等情況。
根據考勤記錄,符合"最佳出勤獎"a、b項的有以下人員:(以下順序不代表排名先后)
請在以上人員中選擇符合c、d項的"最佳出勤獎"候選人。
3、最佳學習進步獎
a、通過積極主動的學習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開始對業務的不熟悉到現在工作的不斷深入,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b、通過不斷學習創新,個人綜合能力提升明顯,并且在工作崗位上起著相當重要(關鍵)的作用。
4、最佳協作獎
a、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主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并避免誤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夠積極主動的協調、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創造和諧、愉悅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5、最佳團隊獎
a、部門成員團結,溝通順暢,工作氛圍輕松、愉快;
b、部門成員之間互幫互助,整體優勢明顯,成績顯著;
c、部門各個成員有很強的配合、協調、服務意識。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各部門經理組織部門員工根據以上評選標準,并結合擬推薦人員(部門)日常表現,進行選評,形成以上獎項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含事例)。要求:每個獎項僅限推薦一人(部門),同時要求推薦人員(部門)為本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部門)。(推薦名單附后)
第二階段:由人力行政部進行統計,最終獲獎者在年會現場由全體
員工從候選名單中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以上獎項都將獲得公司頒發的證書及獎品(獎品年會現場宣布)。
推薦名單
推薦部門:
推薦名單
推薦部門:
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7
一、目的
為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激勵員工奮發上進,不斷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中基層員工,高層領導不參與評選。
三、管理職責
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的評選、獎勵等工作,并負責制訂、完善和維護評選條件和評選辦法,根據評選條件組織評選本單位內部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并將名單上報集團。
四、評選條件
1、公司轉正員工,截至評選日,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人員;
2、本年度出勤率良好,病事假在十五天以內,遲到八次以下,無早退、曠工現象;
3、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4、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整體安排,能配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較大的工作失誤;
5、熱愛集體、愛崗敬業、樂于助人、與公司同事相處融洽;
6、完全勝任本職工作,能夠立足崗位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方法,較好完成工作任務。
五、評選方法
采取不記名方式投票,根據投票情況,依據得票數量多少的順序,分別產生優秀員工1人,先進員工2人。
六、表彰和獎勵
對獲獎人員通報表彰,同時頒發證書和獎金。
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8
1、目的與意義
為規范公司年終獎金發放操作,充分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2.1工齡滿1年(含)以上的正式員工。
3、職責
3.1工作部人事處
3.1.1年終獎發放方案的擬定和修訂。
3.1.2統計、審核獎勵人員名單。
3.2財務部
3.2.1獎金核算。全年獎金總額不超過本年度實現利潤的5%。
3.2.2提交獎金明細報表和相關分析報表報總經理審批。
4、內容
4.1發放時間與方式
4.1.1年終獎金分兩次發放,年中發放時間為當年7月份隨工資發放;年底發放時間為次年1月份隨工資發放。
4.2計算方法
4.2.1年終獎(年中)=(月平均工資*基數)*40%
4.2.2年終獎(年底)=(月平均工資*基數)*60%
4.3基數
4.3.1工齡≥5年100%;
4.3.2工齡≥3,<5年75%;
4.3.3工齡≥2,<3年55%;
4.3.4工齡≥1,<2年40%;
4.4月平均工資
4.4.1月平均工資(年中):1-6月份稅前工資(除交通補貼和公司繳納的五險一金外)的平均值。
4.4.2月平均工資(年底):1-12月份稅前工資(除交通補貼和公司繳納的五險一金外)的平均值。
年終獎發公司產品方案9
第一條總則
為表彰成績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和集體,樹立榜樣,爭做先進,進一步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公司特制訂本方案。
第二條評選原則及方式
評選原則:"評優評先"的評選工作,應本著實事求是、樹立典型、激勵員工,營造積極進取、銳意爭先工作氛圍的原則進行。
評選方式:采用績效數據排名及推薦兩種方式進行。
績效數據排名:三地同崗位人員進行大排名,擇優獎勵。轉崗同事,會根據轉崗前后數據,進行兩次排名,取成績更佳的名次參與評優。業務數據截取區間為20xx年3月-20xx年11月。
推薦:采取部門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相結合的辦法,符合推薦條件的,候選名額不限。
具體評選方式見下文。
第三條評選日程安排
由經理級管理人員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優評先工作的執行,評選方案透明公開,所有同事均可以進行監督。
第四條評選范圍及獎項設置
該方案適用于20xx年12月1日前登記在冊的員工,但已提交辭職申請員工不在參選的行列,最終評選獎勵人數如下:
第五條評優標準
(一)基本條件
1、工作態度: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學習,能承擔額外工作任務;無任何違紀現象,并能主動要求或指導員工遵守紀律;以協作的精神工作,主動協助上級,積極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確理解工作內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計劃;無需上級詳細的指示和指導;及時與同事及協作者取得聯系,使工作順利進行;迅速、適當地處理工作的失敗及臨時追加的任務。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誤工作進度;工作處置得當,長期保持良好的成績;工作方法合理,時間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達到預期目的或計劃要求;工作完成質量高,差錯率低;工作總結及匯報真實、及時、準確;工作熟練程度和技能提升較快。
(二)其他條件
(三)已確認獎項
第六條注意事項
1、禁止出現亂報候選人名單現象,如存在作假現象,則對當事人給予處罰;
2、評選委員會有權對所有候選人進行核查;
3、獲獎人選應能夠獲得多數員工的認同;
4、原則上,個人獎項只能榮獲一個,如同時符合多個獎項,選擇一個推薦;
5、評選過程中應注重對員工業績數據的收集和驗證;
6、評選盡量保持各管理層級間進行充分溝通,對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7、所有數據統一口徑,以政策研究中心數據分析崗位發送數據為準;
8、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個月者不參與評選;
9、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匯中信審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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