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終獎勵方案范文(精選7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年終獎勵方案范文(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年終獎勵方案1
依據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當中我們所倡導的行為,設置20xx年度四個個人獎項和一個團隊獎項,具體獎項及評選標準、辦法如下:
一、獎項設置:
1.最佳榜樣獎1名;
2.最佳出勤獎1名;
3.最佳學習進步獎1名;
4.最佳協作獎1名;
5.最佳團隊獎1個。
二、評選標準:
1.最佳榜樣獎公司年終評優方案
a、勇于擔當,遇到工作和問題不推諉;
b、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能夠達到(或超出)領導要求和大家的認可;
d、工作中能夠承擔起本崗位甚至本部門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
2.最佳出勤獎
a、在公司工作滿1年;
b、20xx年度期間無請假、曠工等情況;
c、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
d、工作認真負責,無利用上班時間干私事等情況。
根據考勤記錄,符合"最佳出勤獎"a、b項的有以下人員:(以下順序不代表排名先后)
請在以上人員中選擇符合c、d項的"最佳出勤獎"候選人。
3.最佳學習進步獎
a、通過積極主動的學習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開始對業務的不熟悉到現在工作的不斷深入,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b、通過不斷學習創新,個人綜合能力提升明顯,并且在工作崗位上起著相當重要(關鍵)的作用。
4.最佳協作獎
a、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主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并避免誤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夠積極主動的協調、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創造和諧、愉悅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5.最佳團隊獎
a、部門成員團結,溝通順暢,工作氛圍輕松、愉快;
b、部門成員之間互幫互助,整體優勢明顯,成績顯著;
c、部門各個成員有很強的配合、協調、服務意識。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各部門經理組織部門員工根據以上評選標準,并結合擬推薦人員(部門)日常表現,進行選評,形成以上獎項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含事例)。要求:每個獎項僅限推薦一人(部門),同時要求推薦人員(部門)為本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部門)。(推薦名單附后)
第二階段:由人力行政部進行統計,最終獲獎者在年會現場由全體
員工從候選名單中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企業年終獎勵方案2
一、目的
為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激勵員工奮發上進,不斷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中基層員工,高層領導不參與評選。
三、管理職責
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的評選、獎勵等工作,并負責制訂、完善和維護評選條件和評選辦法,根據評選條件組織評選本單位內部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并將名單上報集團。
四、評選條件
1、公司轉正員工,截至評選日,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人員;
2、本年度出勤率良好,病事假在十五天以內,遲到八次以下,無早退、曠工現象;
3、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4、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整體安排,能配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較大的 工作失誤;
5、熱愛集體、愛崗敬業、樂于助人、與公司同事相處融洽;
6、完全勝任本職工作,能夠立足崗位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方法,較好完成 工作任務。
五、評選方法
采取不記名方式投票,根據投票情況,依據得票數量多少的順序,分別產生優秀員工1人,先進員工2人。
六、表彰和獎勵
對獲獎人員通報表彰,同時頒發證書和獎金。
七、附則
企業年終獎勵方案3
一、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二、考核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于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
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l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
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
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
數不得超過8×80=640分。)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棱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
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六、獎勵實施
注:考聵獎壘發出i分比系m固定年終獎壘的為基準。倒:得甲等82分,則發出獎金為:固定年終獎金十(固定年終獎金x4%);得等79分,則發出獎壘為:固定年終獎壘(固定年終獎壘x4%)l考繢特等者,優先子m升遷職位度職務;
2、孝績獎臺、罰臺連同年終獎臺發出。
4、各人員考績分數由該部門最高主管評定,統一呈交總經理復核后定之。
三、年資規定
1、年資計算起始日,以到公司開始上班日為基準,含試用期;
2、員工中途離職、再回公司任職者,其年資以過去年資之五分之一計算;
3、員工中選調任至本公司其他相關關系企業,其過去年資仍予承認。
四、年終獎金發放
年終獎金的發放原則上按第二條為準。公司該年度若盈余狀況艮好,
則要由總經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終獎金金額乘上1~1 3倍計算(示例:
某員工年終獎金400,加發至1.2倍,則該員工合計可得400×1 2=480)。
五、附則
1.考績定等按考績辦法處理;
2.年終獎金一律在春節前3日發給;
3.奉支書呈交總經理核定后,自×年度起正式執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年終獎勵方案4
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時,旨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一、考核宗旨
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二、考核程序
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于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廈批示;
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復核;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勵、調遷、升降職的依據,公司往往對員工的總體情況進行評估,并據此發給年終獎,獎勵員工在剛過去的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績。
編寫要點
員工年終獎是最常用的一種獎勵方式,絕大多數公司均設有年終獎獎項。員工年終獎分配方案通常又包括兩大部分內容
(1)員工年終獎的考核;
(2)員工年終獎的發放。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1.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不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棱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六、獎勵實施
注:考聵獎壘發出i分比系m固定年終獎壘的為基準。
倒:得甲等82分,則發出獎金為:固定年終獎金十(固定年終獎金x4%);得L
等79分,則發出獎壘為:固定年終獎壘 (固定年終獎壘x4%)
1.考繢特等者,優先子m升遷職位度職務;
2.孝績獎臺、罰臺連同年終獎臺發出。
七、考績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徇私。幾經總經理室審查,有違反公司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查。
八、申訴 ,經總經理復核后,若有反對者,由總經理室人員返回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年終獎勵方案5
一、個人年終獎的核算(詳見《年終獎分配核算表》)
1、員工個人實際年度獎金=員工個人年度獎金權重x單位權重獎金數額,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2、員工個人年度獎金權重=員工個人年終獎核算系數之積(或和),與員工年度獎金核算無關的系數不參與核算,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3、單位權重獎金數額=年度可分配獎金總額/員工年度獎金總權重,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4、員工年度獎金總權重=所有員工個人年度獎金權重之和,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二、年度可分配獎金總額核算
年度可分配獎金總額由公司根據企業年度經營業績和財務流動資金等情況確定;
三、個人年終獎核算系數設定
1、崗位等級系數: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特性及貢獻設立的獎金系數權重,初始系數為1,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員工崗位等級系數表》);
2、年度總出勤率=員工個人年度12個月平均出勤率(實際出勤工時/應出勤工時,加班工時不參與核算),上限為100%(或1),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
3、工齡系數:以員工服務月數為標準設立的獎金系數權重,初始系數為1,不足月按滿月計算,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員工工齡系數表》);
4、年度綜合績效=員工年度12月平均績效,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上限為100分,領班及以上人員績效以所屬中心績效為準,副總績效以分管系統綜合績效為準;
5、年度綜合稽核執行率=年度12個月平均稽核執行率,稽核小組負責提供,只針對領班級及以上人員,以所屬中心稽核執行率為準,副總以分管系統綜合稽核執行率為準;
6、職級系數:根據管理人員職級設立的獎金系數權重,只針對領班級及以上人員,初始系數為1,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員工職級系數表》);
7、技工等級系數:根據員工個人技能等級設立的獎金系數權重,只針對有技能等級認證的員工,初始系數為1,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技工等級系數表》);
8、計劃綜合達成率系數:根據生產計劃完成情況設定的獎金系數權重,只針對生產中心一線操作員工,上限為100%(或1),由生產中心負責提供;
9、品質綜合合格率系數:根據制程品質情況設定的獎金系數權重,只針對生產中心一線操作員工,上限為100%(或1),由品質中心負責提供;
四、個人年終獎的發放辦法
1、個人年終獎的發放按532的比例發放,即將年終獎按5:3:2的比例分為三部分,當年員工個人的實際年終獎包含當年的50%,上一年的30%及上上年的20%,以此類推;
2、532方案演示如下圖:
五、方案實施與核算
1、年終獎金核算具體見附表《年終獎分配核算表》;
2、年終獎發放范圍:公司全體在編在職人員(不含股東和市場中心人員),且入職須滿12個月;
3、如員工出現嚴重違紀違規情況,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取消該員工本年度年終獎;
4、年度獎金在次年3、4月份統一發放;
5、以下情況,員工積留年終獎可一次性全額發放,否則不再發放;
(1)員工離退休;
(2)員工出現重大疾病或傷害,經權威機關鑒定不能繼續工作;
(3)特殊情況下,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決定;
6、各數據提供部門須于次年元月15日前將相關數據提供給財務中心,由財務中心負責核算員工年度獎金;
7、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及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本方案適時進行調整。
企業年終獎勵方案6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占“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占“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發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13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發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發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企業年終獎勵方案7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發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于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后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 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 x<6個月 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 x<12個月 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 x<24個月 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 x 當月工資的110%
三 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 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范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沖抵應發工資。
五 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 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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