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童工作方案范文(精選9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較強方向性的工作籌劃。當某個項目將要開展時,上級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參考,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殘疾兒童工作方案范文(精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殘疾兒童工作方案1
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是提高殘疾人整體素質、使他們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基礎和前提。我校一直高度重視特殊教育,堅持普及與提高并重,形成以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送教到家”為補充的比較完善的特殊教育體系。為了加大工作力度,把我學區內適齡殘疾兒童的教育搞好,進一步推進并促進教育公平、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受教育權益的高度,我們結合學校自身實際,特擬寫現階段“送教到家”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分析
我校共有1名適齡殘疾兒童。肢體三級殘疾的王鑫同學是我校初一年級(2)班一名學生。
王鑫同學在今年年初又做了一次手術,因此本學期不能到校接受系統的教學,為此我們開展了“送教到家”的活動,希望能幫助他們快速成長。
二、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陳步錦(學校校長)
副組長:王馴(學校副校長)
翟展強(教務主任)
王智俊(德育主任)
成員:
初一二班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師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送教前,送教老師要寫好了個別化計劃,針對學生殘障情況寫好教案,對學生進行學科知識教授、康復訓練和心理輔導等。
2、經常與家長聯系,了解孩子的成長情況,做到活動有跟蹤。
3、整理并收集關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統知識,幫助家長掌握輔導孩子的具體方法。
4、鼓勵家長認真學習教育殘疾子女的信心,讓他們有信心、有干勁參與對子女的教育中來,做到不放棄、不遺棄。
四、送教安排
1、每月由教務處負責對送教教師的送教內容進行審批后再到學生家送教。
2、送教教師請認真填寫好送教記錄表。
五、活動總結
每學期期末學校通過參看送教資料或訪談等對送教教師工作進行考核,并把考核納入教師績效考核內容。學校根據送教得失整理送教工作總結上交教育管理中心。
殘疾兒童工作方案2
當同學們每天健康成長時,還有一部分殘疾兒童由于身體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學校教育,為了給這些孩子送去一些溫暖,為能讓這部分兒童健康快樂成長,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殘疾學生康復教育需求,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關愛工作保障體系,不斷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維護殘疾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殘疾兒童健康快樂成長。
二、領導機構
組長:韓建林
副組長:王峰
組員:李杰施、潔靜、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標
積極探索、創新殘疾兒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學校建成殘疾兒童的溫馨家園和成長樂園。組織全體教職工認領受助學生,分析研究,找到影響這些學生健康成長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為殘疾學生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成長環境,實現殘疾兒童“學業有教、監護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護”目標。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幫扶學生檔案,簽訂承諾書。認真調查研究,摸清殘疾兒童的底數,建立每殘疾兒童的專門檔案。學校與黨員教師簽定幫扶殘疾兒童工作承諾書。
2、建立健全教職工與幫扶學生的談心制度。教職工要經常與結隊學生談心,隨時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引導他們健康成長。教職工要不時與幫扶互相交流、溝通,掌握被幫扶殘疾兒童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并給予一定的指導和幫助;定期家訪與臨時監護人交流,及時反饋學生的情況,幫助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開教職工、受助學生、監護人或委托監護人座談會。
3、開展人文關愛活動。注重對幫扶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對少數學習嚴重滑坡、思想上出現問題、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結對教職工要制定個別教育管理方案,多與學生交流,作到細致入微,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詢室,著重進行矯治和幫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讓他們體驗到生命成長的快樂與幸福,消除不良情感體驗,樹立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鼓勵結對學生積極參加主題班會、團隊活動、書畫展、演講比賽、文藝演出等各種活動,使他們生活在歡樂、和睦的氛圍中,增強學習、生活的信心,體會到學習的快樂、成長的快樂和學校、老師們對他們的關心。
4、加強與幫扶學生父母或監護人的交流與溝通。通過電話家訪、實地家訪等方式充分與家長溝通,指導家長或臨時監護人掌握與學校和孩子溝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師要及時與學生父母進行交流,達到真誠溝通、解決問題的目的。還要通過書信、電話、網絡等多種形式與家長定期聯系,幫助家長提高自身素質,轉變教育觀念和育人方式,共同關注學生生活、學習情況和心理、生理狀況,引導鼓勵學生努力學習,自愛自強,做一名合格的社會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對殘疾兒童的幫扶工作將作為全體教職工學期考核和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年終評出模范教師,也就是學校的先進工作者,凡工作不夠認真深入的不得參加學校的評優評先活動。
殘疾兒童工作方案3
一、工作目標
1、到全市實現殘疾兒童人人享有康復服務;
2、高危兒、出生缺陷兒、殘疾傾向兒篩查率≥80%;
3、高危兒、殘疾傾向兒、殘疾兒管理率100%;
4、各種資料數據上報及時、準確率100%。
二、實施措施
(一)明確職責
1、市婦幼保健院:負責全市高危兒篩查、出生缺陷監測、殘疾傾向兒早期干預和殘疾兒康復的實施工作。
(1)成立業務技術指導組織,每月召開一次網絡成員例會,對網絡成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并利用例會收集有關工作數據和資料。
(2)對網絡成員單位上報的高危兒分別在出生后42天、3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18個月、24個月進行追訪和干預。
(3)對各網絡成員單位上報的和追訪出的殘疾傾向兒與殘疾兒進行早期干預和康復治療。
(4)定期向市衛生局匯報全市高危兒篩查、出生缺陷監測、殘疾傾向兒干預和殘疾兒康復等工作開展情況,并協助衛生局做好質控工作。
2、市直接產醫療機構:負責做好本單位出生的高危兒篩查、出生缺陷監測登記上報工作。建立出生高危新生兒、出生缺陷兒篩查、登記、報告制度,要把新生兒出生缺陷監測和高危兒評價納入產科工作常規并由專人負責,對篩查出的高危新生兒、出生缺陷兒及時進行登記、填卡,定期上報。
3、鄉鎮衛生院、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孕產婦圍產期保健和兒童保健工作。建立出生高危新生兒、出生缺陷兒、殘疾傾向兒和殘疾兒篩查、登記、報告制度,要把新生兒出生缺陷監測和高危兒評價納入產科工作常規,把殘疾傾向兒和殘疾兒童篩查納入兒童保健工作常規并由專人負責,對篩查出的高危新生兒、出生缺陷兒、殘疾傾向兒和殘疾兒及時進行登記、填卡,定期上報。減少和預防我市出生缺陷兒和殘疾兒童發生。
(三)、開展培訓
1、培訓對象:市直各接產醫療機構婦產科醫師或助產師、各鄉鎮衛生院和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婦產科醫生、兒保醫生。
2、培訓內容:
(1)殘疾傾向兒童的界定
(2)5項簡易篩查法
(3)殘疾兒童的界定
(4)出生缺陷的界定
(5)信息資料收集與上報
三、督導評價
1、督導評價內容
(1)相關技術掌握情況
(2)相關資料的完整性
(3)高危兒、出生缺陷兒、殘疾傾向兒和殘疾兒漏報率
(4)高危新生兒的回訪率
(5)殘疾傾向兒干預和殘疾兒康復效果
2、督導評價方法
各單位每季度進行一次質量控制,包括相關知識的掌握、上下數據的一致性、資料的完整性,使漏報率控制在3%以下。市衛生局每半年進行一次工作檢查,對工作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工作差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對不履行職責不執行篩查和報告制度導致殘疾兒童發生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殘疾兒童工作方案4
為貫徹落實上級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觀原因不能到學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受教育權益,我校將開展為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工作。現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理念,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積極探索重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經驗,逐步建立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進一步推進殘疾人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服務對象
“送教上門”服務的對象為不能到學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7-14周歲重度殘疾兒童少年。
三、服務原則
“送教上門”服務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戶、免費教育的原則,注重發展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潛能,提高認知能力和適應生活、適應社會的能力。
四、服務時間
每個服務對象每周“送教上門”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個課時。
五、師資保障
由學校選派責任心強、熱愛殘疾學生,思想、業務水平較高且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部分教師,開展“送教上門”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每學年學校舉行送教教師工作座談,研究計劃,總結工作。
2、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教學計劃,采取適合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發展的教育內容和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擔“送教上門”服務的教師,要針對“送教上門”服務對象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殘疾類別,制定切實可行的個別化教育方案。
3、要根據所確定的服務對象的情況,多形式地選擇“送教上門”服務方式。
4、建立“送教上門”工作檔案。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學生基本情況、教案,教學過程資料等。
5、學會漢語拼音。能讀準聲母、韻母、聲調和整體認讀音節。能準確地拼讀音節,正確書寫聲母、韻母和音節。能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學習說普通話。
6、認識常用漢字100個,寫其中50個。喜歡學習漢字,有主動識字的愿望。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能按筆順規則寫字。初步養成正確的寫字姿勢和良好的寫字習慣。
7、學講普通話,逐步養成講普通話的習慣。能認真聽別人講話,努力了解別人講話的主要內容。學習與他人交流的能力。與別人交談,態度要自然大方,有禮貌。積極參加討論,對感興趣的話題能發表自己的意見。
七、方法措施
1、幫助學生了解學校常規,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2、充分利用多媒體,利用教材優美的情境圖,創設輕松愉悅的學習情境,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3、加強語文和兒童生活的聯系;引導學生留意生活,在生活中學語文。
4、認真批改作業,及時作好反饋、小結。
5、變學會為會學,教給學生學習的靈活方法,把主動權交給學生。盡量注重教材和整合,整體地運用教材,并力求能創造性地使用教材,進行整單元備課,在備課時注重單元內每個教點的聯系。
殘疾兒童工作方案5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曲靖市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優化兒童福利機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進基層兒童工作隊伍建設,扎實推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作為政府重要工作內容,落實縣、街道(鄉鎮)屬地責任,強化民政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責任,切實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合法權益。
堅持家庭盡責。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監護人要依法盡責,在家庭發展中首先考慮兒童利益;加強對家庭監護和委托監護的督促指導,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監護照料、親情關愛和家庭溫暖,確保困境兒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堅持社會關愛。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積極作用,著力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在生活、監護、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全社會關愛的良好氛圍。
三、目標任務
進一步健全全市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著力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監護缺失和困境兒童生活保障等突出問題,加強部門聯動與協作配合,確保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落到實處。
四、主要工作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服務能力。
1、明確兩類機構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根據需要設立的,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等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協助民政部門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等工作的專門機構,包括按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和設有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體職責見附件1)。兒童福利機構是指民政部門設立的,主要收留撫養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未滿18周歲兒童的機構,包括按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兒童福利院、設有兒童部的社會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試點、業務培訓、定點幫扶、結對互學等多種方式,支持貧困地區尤其是深度貧困地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提升服務能力。
2、推進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轉型升級。要對照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職責,健全服務功能,規范工作流程,提升關愛服務能力。各縣(市、區)已設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轉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要整合現有資源,明確救助管理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具體機構承擔相關工作,要加快籌備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縣級民政部門及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撫養照料兒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兒童福利機構代為養育并簽訂委托協議。
3、拓展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服務功能。優化兒童福利機構區域布局,加大市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力度,將孤兒數量少、機構設施差、專業力量弱的縣級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向市兒童福利機構移交。已經將孤兒轉出的縣級兒童福利機構,應當設立兒童福利指導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轉型,探索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散居孤兒、社會殘疾兒童及其家庭的臨時照料、康復指導、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訪、宣傳培訓等工作。推進市兒童福利機構不斷拓展集養、治、教、康于一體的社會服務功能,力爭將兒童福利機構納入定點康復機構,積極向貧困家庭殘疾兒童開放。
(二)加強兒童關愛服務隊伍建設。
1、加強基層兒童工作力量。堅持選優配強,確保有能力、有愛心、有責任心的人員從事兒童關愛保護服務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責有人負。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備1名“兒童督導員”,負責兒童關愛保護服務工作;村(居)配備1名“兒童主任”,由村(居)委會委員、村級民政事務員、社會救助協理員、大學生村官等有固定勞動報酬的基層工作人員中,選取1名思想素質好、文化程度高、責任心強、熟悉當地情況且愿意長期從事兒童工作的女性擔任,優先安排村(居)民委員會女性委員擔任。依托全國農村“三留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對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實行實名制管理,并及時錄入、更新人員信息。完善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工作跟蹤抽查制度,對認真履職、工作落實到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和表揚,并納入有關評先評優表彰獎勵推薦范圍,對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要及時作出調整。
2、提升基層兒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層級、多樣化、可操作、全覆蓋”的要求,建立健全兒童福利工作分級培訓體系。市級民政部門負責培訓到兒童督導員;縣級民政部門負責培訓到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每年至少輪訓一次,培訓內容要突出兒童督導員職責(見附件2)、兒童主任職責(見附件3),突出家庭走訪、信息更新、強制報告、政策鏈接、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及家庭教育等重點。初任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經培訓合格方可開展工作。要從培訓資金、培訓對象、培訓層級、培訓地點等方面加大對貧困地區培訓工作支持力度。
3、落實基層屬地管理責任。各地要提升基層服務供給能力,充分利用現有服務平臺,以學校、家庭、村(社區)為支點,構建城鄉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聯動的基層兒童服務模式。在學校放假期間,要充分發揮“兒童之家”等服務平臺的作用,組織公益性農村留守兒童假期活動。民政部門要指導村(居)委會通過實地走訪、電話核實等方式對轄區兒童開展排查,無人監護、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無監護能力、委托監護人監護能力不足或者履職不到位、失學輟學、殘疾患病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每次排查必須100%走訪,走訪排查情況要記錄到全國農村“三留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每季度至少要開展一次巡查,重點巡查核實村(居)委會每季度走訪排查情況、重點對象定期隨訪情況、村(居)兒童主任履職情況、兒童之家作用發揮情況、系統數據時效性情況等。
(三)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1、大力培育孵化社會組織。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及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通過政府委托、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種方式,有針對性的培育和發展一批兒童服務類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和志愿服務組織。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成立孵化平臺,為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孵化提供政策和技術支持。積極培育支持相關社會組織加強專業化、精細化、精準化服務能力建設,提高關愛保護服務水平,為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務。要在場地提供、水電優惠、食宿保障、開通未成年人保護專線電話等方面提供優惠便利條件。
2、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細化并做好購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等服務工作,并結合實際需要做好資金保障,按照政府采購法,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確定承接主體,重點購買走訪核查、熱線運行、監護評估、精準幫扶、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家庭探訪督導檢查等關愛服務。要加大政府購買具備心理健康輔導能力的社會組織力度,有針對性地為精神關懷缺失、遭受家庭創傷等兒童提供人際調適、精神慰藉、心理疏導、人格健康成長等專業性關愛服務,促進身心健康。引導承接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優先聘請村(居)兒童主任協助開展上述工作,并適當幫助解決交通、通信等必要費用開支。
3、積極倡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社會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詢工作者等專業人員,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不同特點,提供心理疏導、親情關愛、權益維護等服務。動員引導廣大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深入貧困地區、深入貧困服務對象中,開展關愛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通過一對一幫扶、慈善捐贈、實施公益項目等多種方式,重點加強貧困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救助幫扶,引導企業督促員工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責任。
(四)加強部門協作。
市級已建立曲靖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縣也要相應地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推動部門間溝通與協作。
1、完善救助保護機制。各地民政部門要會同公安、教育等部門,以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為重點,推動建立閉環運行的救助保護機制,建立完善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四位一體”的關愛服務體系,加大對強制報告主體的指導和培訓力度,推動建立以評估幫扶為重點的個案會商機制,持續開展“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并向困境兒童延伸,合力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無人監護或監護情況較差、輟學等問題。司法行政部門要依法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提供法律援助,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共青團組織要會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開通12355未成年人保護專線,探索“一門受理、協同處置”個案幫扶模式,聯動相關部門提供線上線下服務。
2、保障兒童基本生活。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抓好孤兒等特困兒童重點群體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統籌孤兒保障、特困供養、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加強對不同類型兒童生活兜底保障需求的研究,分類施保、分類施策,實施更有針對性、更適合兒童身心發展需要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強化相關資金的監督管理,嚴禁將中央、省提高的孤兒基本生活資金用于沖抵地方財政支出,對于截留、套取、冒領、虛報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3、推動落實家庭主體監護責任。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推動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系列政策措施,加強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培訓。婦聯組織要發揮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將倡導家庭文明、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納入家庭教育工作內容,引導家長特別是新生代父母依法履責。公安部門要依法追究失職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責任,加大對失職父母的批評教育、訓誡、處罰力度,嚴厲懲處各類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犯罪行為。民政部門要指導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依法接收公安機關護送來的受監護侵害的未成年人,超過1年仍無法查明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或監護人拒不履行監護責任6個月以上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權。
4、強化學校教育保障措施。各地教育部門要強化適齡兒童控輟保學、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為兒童福利機構內的兒童就近入學提供支持。做好對重點群體的常態監控,因地、因家、因人精準施策。加強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素質和能力培訓。指導流入地政府全面落實“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隨遷子女就學政策,認真執行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政策和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簡化入學流程,為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入學提供便利,從源頭減少留守兒童現象。
5、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心理健康關愛,在學校安裝視頻設備,設立親情電話。衛健部門要強化醫療救治及保障管理,建立由省級定點醫院牽頭,各級定點醫院共同參與的兒童血液病診療服務網絡,實行定點集中救治管理,實施腫瘤患兒化療、手術、放療等多學科協作診療,構建罕見病診療協作網絡。衛健部門要會同民政、婦聯等部門和單位做好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殘聯組織要積極維護殘疾兒童權益,大力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教育服務,提高康復、教育保障水平。
五、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積極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政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經濟社會發展等規劃,納入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明確建設目標,層層分解任務,壓實工作責任。要切實發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聯席會議作用。民政部門要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健全領導協調機制和部門內部溝通協調機制。要協調相關部門加大貧困地區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力度,幫助深度貧困地區解決特殊困難和薄弱環節,盡快補齊短板,提升服務水平,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大資金投入。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需要,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經費保障,在現行民生政策的基礎上,研究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心關愛資金保障措施,明確支出范圍,強化績效管理。加大對貧困地區兒童工作的支持力度,將“貧困發生率”和財政困難系數作為重要因素,向貧困地區傾斜并重點支持深度貧困地區開展兒童關愛服務工作。
(三)嚴格督查落實。婦兒工委辦公室要督促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落實兒童發展綱要要求。民政部門要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動態跟蹤機制,了解工作進度,總結推廣經驗,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年度重點工作考核評估重要內容強化落實。
(四)加強政策宣傳。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等媒介宣傳兒童關愛保護保障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和救助保障政策,引導社會大眾自覺履行法定責任、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報道先進典型,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兒童關愛保護保障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殘疾兒童工作方案6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20xx年xx省十項重點民生實事工作要求,持續做好我縣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幫助殘疾兒童更好地融入社會,根據省、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弱有所扶,把殘疾人事業納入全縣社會經濟發展大局,以不斷滿足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需求為目的,以推動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相銜接、保障殘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殘疾人生活品質、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為主線,進一步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建設,加強康復人才培養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服務,促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全面發展,讓殘疾兒童及其家庭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任務目標、救助內容、標準和工作流程
(一)任務目標
具有xx縣戶籍(包括常駐戶口、臨時戶口和居住證)有康復需求的0-7歲肢體(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年齡提高到17歲);0—14歲視力、聽力(人工耳蝸手術6歲)、智力、孤獨癥等殘疾兒童。全年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不少于270名,實現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全覆蓋。
(二)救助內容、標準和工作流程
1.救助內容
為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康復訓練等服務,為早期干預的殘疾兒童提供早期干預服務。
2.救助標準
(1)手術。通過多重醫療保險政策按規定報銷后,對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蝸手術每人給予一次性補助12000元(含人工耳蝸術后調機費)。對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每人給予一次性補助17200元(針對住院期間費用,含手術、康復訓練及矯形器費用)。
(2)康復訓練。視力殘疾兒童平均救助標準為1000元/人/年,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平均救助標準為17000元/人/年。殘疾兒童在機構康復訓練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0個月。康復訓練不足10個月的,按照每月不超過1700元的救助標準給予救助。
早期干預救助標準為24000元/人/年,早期干預康復訓練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0個月,不足10個月的,按照每月不超過2400元的標準給予救助。
(3)輔助器具適配。助聽器平均補助標準為4800元/人(2臺全數字助聽器,含適配服務費),假肢、矯形器平均補助標準為5000元/人,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補助標準為1500元/人。殘疾兒童輔助器具由縣殘聯等免費配發后,不再享受相應補助。
3.工作流程
(1)申請:殘疾兒童監護人持殘疾兒童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居住證)以及醫療、康復機構出具的診斷評估證明,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監護人也可委托他人、殘疾兒童康復定點服務機構等代為申請。
(2)審核轉介:縣殘聯針對殘疾兒童家長或其他代辦人所提交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書面資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或兒童監護人所選擇的定點機構,將殘疾兒童轉介至相應的殘疾兒童康復定點機構。并將兒童基本信息錄入至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管理系統。
(3)康復(手術或訓練):定點康復機構與監護人簽訂協議。對殘疾兒童功能狀況進行評估,制定康復計劃,實施康復手術或訓練等,建立康復檔案,將救助對象的康復信息錄入管理系統。救助對象中途自行放棄康復訓練的,定點康復機構要及時向縣殘聯進行報告,并做好系統處理。
實施殘疾兒童早期干預的定點機構,為殘疾兒童提供早期干預服務。
(4)結算:殘疾兒童在定點康復機構接受手術治療、康復訓練發生的費用先按規定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大病補充保險、醫療救助等解決,剩余部分費用超過補助標準的按照補助標準補助,低于補助標準的據實補助。
具體實施步驟:一是定點機構先自行審核。二是縣殘聯審核或結算工作組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轉交財政部門。三是財政部門與定點機構直接結算。結算周期由縣殘聯同縣財政部門確定。殘疾兒童在轄區外定點機構康復,其救助資金結算原則上同步進行,結算辦法由縣自定。
省結算辦法出臺之后,按照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結算辦法執行。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殘疾兒童康復需求篩查、轉介和康復工作
加強與衛健體委對接,做好殘疾兒童康復需求篩查工作,針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殘疾兒童,幫助家長做好申請轉介工作,定點機構做好評估、醫療康復或訓練、輔具適配等相關工作。
(二)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銜接
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救助、大病補充保險、醫療救助等保障政策。首先將殘疾兒童康復費用進行各類保險的報銷,報銷后的自負部分再由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在救助標準內給予補助,超出部分由殘疾兒童家長自行負擔。
(三)做好康復救助資金的保障
切實承擔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的保障責任,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納入本級政府預算,確保實現動態意義上的應救盡救。同時,應當安排一定的工作經費,保證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加強殘疾兒童康復定點機構監督管理
按照條塊結合、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監督管理。縣殘聯會同縣衛健體委等相關部門公開擇優確定定點機構,并實行動態管理。定點康復機構對在訓兒童定期進行評估,依據評估結果適時調整康復措施方案,精準施策,確保殘疾兒童康復質量和效果。
(五)加強技術人才培訓培養
發揮各級專家技術指導小組作用,開展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檢查指導、評估、培訓等工作。加強康復人才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康復服務從業人員康復服務能力素質和能力。
(六)強化基層基礎
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辦隊伍建設。縣殘聯、各定點機構安排專人負責救助申請、審核、信息錄入、統計匯總等工作,確保事有人做、責由人負。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建立聯動機制,確保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部署到位、落實到位。
(二)加強協助,形成合力。各有關單位要履職盡責、協作配合,加強工作銜接和信息共享,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殘聯組織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宣傳發動、殘疾兒童康復需求摸底、定點機構確定、監管、康復人才培養培訓等工作;做好救助對象申請審核,按照“最多跑一趟”原則做好申請接辦工作;按照殘疾兒童監護人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機構的原則,妥善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接受康復服務;組織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檢查、指導、評估、培訓等工作;做好數據統計與匯總工作,并按照統一要求每月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年底前報告全年工作落實情況。
發展改革部門組織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重點民生實事跟蹤考核。
民政部門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兒童納入低保、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等救助范圍,組織兒童福利機構開展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及康復救助工作;做好本部門定點康復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加強社會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的注冊登記審核和監督管理;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殘疾兒童康復。
教育部門實施殘疾兒童學前融合教育支持項目,擴大殘疾兒童教育康復服務供給,為康復后的殘疾兒童入學或入園提供支持保障;對具有教育資質的定點機構加強管理和指導;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教育專業人才培養。
人社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包括殘疾兒童康復專業人員在內的特殊教育教師、醫療衛生機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按規定做好職稱評定工作,促進殘疾兒童康復人才隊伍建設。
衛生健康部門配合殘聯部門指導醫療、婦幼保健等機構開展殘疾兒童的篩查、診斷、治療、康復和轉介等工作;加強對本轄區定點機構確定和醫療康復機構醫療服務監督管理、業務指導及康復專業人員技術培訓等工作。
審計部門要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防止發生擠占、挪用、套取等違法違規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康復服務價格監督,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對依法登記注冊的康復機構,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牽頭做好有關康復機構的信用信息記錄和歸集;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綜合執法工作,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醫療保障部門按照規定落實殘疾兒童醫療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政策,并隨著籌資水平的提高,逐步擴大保障范圍,提高保障水平。
鄉村振興部門要嚴格落實“四個不摘”政策,對“三類人群”中的殘疾兒童家庭進行動態監測,并給予扶持。
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及其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統籌使用上級撥付的殘疾兒童康復經費和本級經費;會同殘聯完善結算辦法,做好資金結算工作,對康復資金使用進行檢查、監督;加強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部門加大殘疾預防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公益短信、微信等新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解讀和宣傳教育,幫助殘疾兒童監護人準確知曉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相關內容,積極引導全社會強化殘疾預防和康復意識,傳遞黨和政府的愛民之心、惠民之舉,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強化督導考核。通過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動態監測工作進展情況,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期通報制度,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加強對本地康復救助工作的督查考核,總結推廣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確保救助工作取得圓滿成效。
殘疾兒童工作方案7
為了關愛我縣殘疾兒童,擬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基礎上,面向殘疾兒童擴大補貼范圍和標準。
一、總體要求
向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是各級政府關注民生,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措施。我縣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做好全縣“殘疾兒童關愛補貼”發放和管理工作。
二、補貼對象
全縣0-18周歲的持證殘疾人。
三、補貼標準及經費籌集
(一)補貼標準。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殘疾兒童,由原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基礎上提高每人每月10元;未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持證殘疾兒童標準為每人每月30元。
(二)資金籌集。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的殘疾兒童提標資金統籌困難群眾資金解決;未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持證殘疾兒童關愛補貼由縣本級財政負擔。
(三)足額編制預算。我縣各級財政在編制財政預算時應足額編制預算,確保資金發放。
四、發放方式
(一)縣殘聯在為殘疾兒童辦理殘疾證的同時收集辦證人員的信息及銀行賬號,于每個月10日之前報送縣民政局;
(二)已持證未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兒童需持有關證件(身份證或戶口簿、殘疾證、銀行賬號信息)向所在地鄉鎮政府申請“殘疾兒童關愛補貼”;
(三)補助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縣民政局按月將補貼資金通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補貼對象指定賬戶。
五、執行時間
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按照政府領導、民政牽頭、殘聯配合、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要求,建立健全“殘疾兒童關愛補貼”工作機制。縣民政局要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工作進程,做好相關制度銜接。縣財政局負責落實補貼經費。縣殘聯要發揮“代表、服務、管理”作用,及時掌握殘疾人需求,嚴格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協同做好相關審核工作。
(二)加強監督管理。建立“殘疾兒童關愛補貼”發放公示制度。由申請人所在的村或社區按月公示補貼對象姓名、補貼類型、補貼金額等基本信息,公示期為7天,接受群眾監督。縣民政局會同縣殘聯建立“殘疾兒童關愛補貼”定期復核機制和不定期復核機制,實行應補盡補、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形成“殘疾兒童關愛補貼”工作信訪和投訴舉報核查機制,及時處理殘疾人及其他群眾的投訴建議。加強“殘疾兒童關愛補貼”經費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防止出現擠占、挪用、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現象。
(三)做好政策解讀和新聞宣傳。負責“殘疾兒童關愛補貼”工作的民政局、殘聯、鄉鎮等相關部門要組織工作人員專題學習,全面掌握“殘疾兒童關愛補貼”制度內容及相關工作職責,確保各項措施有序有效實施。縣民政局、縣殘聯要采用靈活多樣形式宣傳解讀“殘疾兒童關愛補貼”制度,廣泛開展宣傳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使殘疾人及其家屬了解政策內容和基本申領要求。
殘疾兒童工作方案8
一、活動目的:
通過開展活動,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營造團結互助、平等友愛的良好環境,對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在活動中使幼兒了解殘疾兒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難以及他們為生存是怎樣克服各種意想不到的困難的,感受殘疾人的艱辛生活和頑強意志,有助于幼兒學習殘疾人身殘志堅,勇敢拼搏的精神和自尊、自愛、自強、自立的頑強品質,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有助于幼兒學會尊重、理解、關愛他人,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活動主題:
加強殘疾人文化服務、保障殘疾人文化權益
三、活動內容及安排
1.我園根據本次助殘日主題,召開班主任會議,結合我園實際,制定助殘日活動方案,部署助殘日活動。
2.幼兒園大隊部向全體師生發出助殘活動倡議。
3.加強主題宣傳,用心靈感受社會關愛。在“全國助殘日”來臨之際,幼兒園將充分利用升旗儀式、主題班會、幼兒園宣傳欄、校園小廣播等宣傳主陣地,加強宣傳“全國助殘日”的重要意義,大力宣傳黨和政府、社會各界多年來對殘疾人事業的關愛,使聾生感受到他們并沒有被社會所遺忘,而是有那么多賦予愛心的人在幫助他們,深切體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4.開展“紅領巾手拉手愛心助殘”募捐活動。以中隊為單位,利用自己的零用錢、賣家里的廢品錢,為殘疾兒童買他們喜歡的東西,送他們一份愛心。
5.5月20日獻愛心送溫暖。在助殘日(5月17日)當天,幼兒園部分幼兒代表,帶著全體師生的祝福,把捐贈的禮品送到了殘疾朋友的手中。
6.手拉手共度六一。在六一當天,將殘疾兒童請進校園和同學們一起歡慶六一,讓殘疾兒童與幼兒一起活動,共享童年的歡樂。
四、活動要求:
1.要加強對“愛心助殘”募捐活動的領導。廣泛宣傳情系殘疾兒童、奉獻一份愛心、的重要意義。要充分發揮少先隊組織的作用,本著自愿的原則,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激發廣大師生參與“愛心助殘”活動的熱情,切實做好此項工作。
2.各中隊要為獻愛心活動設立愛心箱,募捐的禮品經幼兒園察看后,要整齊裝箱封好,并在愛心箱上寫上一句溫馨的話。各班要在5月25日前將獻愛心禮品箱上繳幼兒園大隊部。
殘疾兒童工作方案9
一、活動背景:
每年五月第三個星期日,為全國助殘日。目前,全球共有6.5億殘疾人,約占世界總人口的10%,其中80%分布在發展中國家。多年來,在國際社會的努力下,世界各地在保障殘疾人權利和建立無障礙社會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但由于造成殘疾人邊緣化的`環境、社會和法律障礙依然存在,殘疾人在就業、教育和醫療等方面的權利依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二、活動目的:
“全國助殘日”活動,是培育全社會扶殘助殘風尚、提高全民助殘意識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個重要形式。關愛殘疾人群,保護殘障設施,貢獻你我薄力,共建和諧社會。因此我們到郴州市培智學校開展活動,給殘疾人兒童帶去溫暖和希望,也可以邀請殘疾兒童進行一些表演,展現殘障人士自強自立的精神面貌,宣傳青年志愿者精神,激發廣大師生對殘疾兒童的關注。
三、活動主題:
擁抱生命,讓愛飛翔
四、活動時間:
xxxx年5月19號下午3:00
五、活動舉辦單位:
湘南學院法學系20xx級社會工作一班
六、活動地點:
郴州市培智學校
七、前期準備:
(1)跟培智學校進行聯系,希望能得到他們的支持和幫助;
(2)制作宣傳單核海報
(3)廣泛宣傳“情系殘疾兒童,奉獻一片愛心”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團隊組織的作用,在學校擺點做好募捐工作
(4)將參加人員進行培訓,以及一些注意事項的講解,還有要表演的節目進行人員挑選和排練。
八、活動流程:
(1)、在下午兩點鐘時人員集結完畢,出發(最好有同學提前出發,做好準備)
(2)、到達目的地以后,稍作休息以后,活動開始;
(3)、與孩子們交流,為孩子們表演節目
(4)、給孩子們分發玩具、書籍、文具等
(5)、與孩子們合影留念
(6)、清理場地,統一乘車回校
九、活動具體注意事項:
1、參與者必須以積極熱情的態度參與活動,不走形式主義;
2、注意言行舉止,不得帶有任何歧視冷漠態度,用真誠和他們交朋友;
3、活動過程中遇到突發事件時要保持沉著冷靜,及時聯系老師
4、注意安全,文明禮貌
十、經費預算
這次去培智學校,我們將為其帶去
書籍100元
玩具50元
文具50元
總計200元
十一、后期安排
(1)總結稿的書寫;
(2)照片的整理和新聞稿的書寫;
(3)分析本次活動的缺失和所得,吸取從中得到的經驗和教訓。
十二、活動意義:
通過此次活動讓同學們更加關心殘疾人的生活,用實際行動表達大家對殘疾人的關愛,有利于正確樹立人生觀價值觀,知道人與人之間要相互理解,明白黨和國家對殘疾人的重視和關照。同時也激發了同學們對殘疾人的關愛,在生活中碰到殘疾人需要幫助時,可以從設身處地的為他人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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