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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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精選1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精選13篇)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1

  為落實2020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摸清我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和底數,做好我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20〕1號)、《安徽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房辦[2020]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市2013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成立銅陵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紀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分管自然資源、分管農業農村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縣區政府、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委改革辦、市委網信辦、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發改委、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扶貧辦、市行政執法局等31個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縣、區落實工作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執法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主任,并抽調人員集中開展工作。

  三、摸排任務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全市范圍內2013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13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二)范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3、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分別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四、技術路線

  采取上下結合的方式,發揮各級優勢,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準備基礎資料

  市級將統籌國家下發、省級下發和市級已有的基礎資料,包括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12—2019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統一時點更新遙感影像底圖、2012—2018年度土地衛片執法圖斑、2019年四個季度和2020年一、二季度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2010年以來新增耕地項目圖斑、農轉用審批備案數據庫、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備案數據庫等,以縣、區為單位進行統一分發。

  各縣、區要利用國家、省、市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結合本轄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制作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

  (二)明確填報平臺,組建技術保障團隊

  省已開發建設安徽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我市將在省平臺上填報全市摸排信息、數據,并形成統計匯總結果。

  我市將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技術力量,組建技術保障團隊,收集市級各部門已有基礎資料,統籌分發相關基礎資料,做好我市在安徽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的摸排數據填報、數據匯交的技術保障工作,為摸排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參與摸排成果數據審核和統計匯總分析。

  縣、區也要相應建立技術保障團隊。

  (三)管控成果質量

  各縣、區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認真復核摸排結果,充分采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各級政府要采取多種方式,層層把關,嚴格檢驗摸排結果,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摸排期間,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采取明察暗訪、督導調研,內業核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對各縣、區摸排成果質量進行檢驗。

  五、工作職責

  堅持“市級抓監管和審核、縣級抓落實、鄉鎮抓摸排”的原則開展摸排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切實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牽頭組織協調,負責組織全市的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壓實責任,加強對縣、區摸排工作督導檢查,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

  (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承擔本地區摸排工作主體責任,具體負責轄區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工作。按照省級、市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有關技術單位和鄉鎮(街道)、村組等各級基層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區占用耕地建房情況,包括土地獲得方式、房屋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非法交易情況,涉及違法違規審批和處罰情況等,并建立工作臺賬。

  (三)鄉鎮(街道)要按照縣、區安排的時間節點,組織精干力量,按照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進行信息采集,做到不漏、不重,準確無誤。

  (四)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負責準備相關基礎資料,如二調成果、土地確權資料等,配合縣、區做好摸排范圍界定,如耕地、用地手續等的.認定,并組織基層自然資源部門人員全程參與鄉鎮(街道)摸排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配合縣、區做好農村村民住宅類問題的認定、資料審核等工作,及時提供本部門相關資料。市公安機關負責對在摸排過程中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市紀委監委負責對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的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和領導干部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及時查處。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摸排工作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購買社會服務等必要的工作經費。

  六、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20年9月30日前)

  根據省摸排工作方案,制定我市摸排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全市摸排工作動員部署和業務培訓,做好摸排相關準備工作。各縣、區制定本轄區工作具體方案,明確部門責任,確定技術支撐單位,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摸排準備工作。

  (二)縣級摸排調查階段(2020年10月25日前)

  各縣、區要以實地核查為主,綜合利用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在轄區內開展拉網式摸排。要按照規定的摸排范圍、要求,對2013年1月1日后所有占用耕地建設的房屋開展全面摸排。排查工作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不留死角,做到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定性準確。鄉鎮(街道)、(街道)、村(組)摸排工作人員要進村入戶進行現場核查。屬摸排范圍的房屋,按類別逐個填寫《信息采集表》,形成初步摸排成果。要明確摸排人員職責,按照“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擔起責任,做到排查結果真實有效,不虛不假。

  摸排過程中,摸排人員要從不同角度拍攝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狀況的現場照片。房屋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圖上勾繪等簡便方法確定。在分類處置時,再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測量。

  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組)為單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10天。

  各縣、區要在安徽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傳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并形成臺賬、清單。同時,要注意加強對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匯交平臺中填報,須單獨上報。

  2020年10月25日前,各縣、區將本轄區初步摸排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步通過安徽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報本轄區摸排數據等。

  (二)市級督導、檢查(2020年10月底前)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縣、區摸排工作的檢查指導,認真審核縣、區上報的報告、表格、資料等。特別是對各縣區通過平臺上報的數據,要認真審查,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并對全市摸排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不定期通報摸排成效。

  同時,將適時成立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督導檢查組,對縣、區的摸排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予以限期整改。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0月底前通過安徽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報全市摸排數據等。

  (三)核實糾正階段(2020年11月底前)

  各縣、區利用國家下發2013年以來亂占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核實糾正,形成最終摸排成果。

  11月10日前,各縣、區政府將本轄區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摸排最終成果進行匯總分析,上報市領導小組。11月20日前,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全市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升政治站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部署,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全市各級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全面摸排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嚴峻性,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為“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采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縣、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各縣、區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實施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各縣、區政府要充分調動基層黨委政府的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限期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可以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三調等工作相結合,減少重復工作,確保調查認定標準一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力量開展摸排工作。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摸排工作。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咨詢服務電話,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縣、區也要相應設立咨詢服務電話。

  (三)保障工作經費

  各級政府要將摸排工作與整治工作統籌考慮,按照事權、財權相匹配的原則,就此項工作追加財政預算,保障摸排工作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購買社會服務等必要的工作經費,按照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別由省和市、縣財政安排。

  (四)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摸清底數對于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置工作至關重要。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委會主任、支部書記在《信息采集表》中進行審核和復核簽字,鄉(鎮、街道)、縣(市、區)、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所屬地摸排匯總表中簽字的逐級“雙簽字”負責機制。

  (五)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實行周報、月報制

  遏制新增違法是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嚴格落實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2020年7月29日聯合印發的《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采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

  各縣、區整治機構每周四上報本轄區周工作進展情況,每月23日上報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案例,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通報。

  (六)嚴格監督檢查

  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邀請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紀委監委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

  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要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黨委、政府相關負責同志;要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

  (七)加強輿論宣傳

  要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及時了解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整治工作中打著專項行動旗號侵害群眾合法利益的行為和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2

  為扎實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問題,掌握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追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排查范圍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亂占耕地建房”兩個重點,對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后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

  三、工作任務

  以全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工作為基礎,各村開展拉網式、臺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范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一戶一宅、分戶新建、舊宅未達標改建危房異地改建、地質災害搬遷、拆遷安置等相關檔案信息,對一戶多宅、超標準建豪宅、非法買賣土地、攀比惡意侵占耕地等行為,找出問題結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建立問題臺賬,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成立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鄉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鄉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由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歐陽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專干龍憲伍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個村設立一個工作組,由各村村主任任組長,駐村工作隊長任副組長,其他村組干部為成員,全面落實各村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以我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為基礎。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戶權籍調查成果(完成時限:2020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據到戶權籍調查成果,統一思想,及時研究部署,落實責任,制定核查行動方案,組建工作專班,以村、組為單位,逐個入戶進行現場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及其依據。認真填寫《緩寧縣農村占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記表》,建立核查臺賬,并將核查情況進行匯總,匯總表經村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于2020年9月25日前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治階段

  1、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政辦發[2020]34號及2020年8月6日下發的《綏寧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鄉農村亂占耕地現象進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整治任務,結合歷年來村民建房行為,進行摸底調查。應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將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密切配合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鄉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依法依規處置。各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亂占耕地建房的,本著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依法采取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以整治工作為重點,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整治工作各階段的成果和制止、查處違法違規亂占用耕地建房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3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協調機制辦發〔2020〕1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黔農房整治〔2020〕1號)《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13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占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自然資規〔2020〕1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1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20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20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20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系人趙壽生,電話18786982425,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4

  為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啟東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現就摸清、查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

  二、工作任務

  摸清2013年以來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違法違規用地情況,房屋的建設情況、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況,違法違規審批情況和已經處罰的情況。根據啟東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明確摸排范圍和內容,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以國家、省下發的圖斑為基礎,全面排查2013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對圖斑以外的2013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一并納入摸排范圍。

  1、時間。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與2013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地類為耕地的土地,各年度為落實占補平衡等新增變更為耕地的土地,以及按耕地管理計入耕地保有量的其他農用地。如,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加的耕地;耕地占補平衡中具備耕地條件用作了補充耕地的園地、林地等;“二調”以來各類無合法合規手續擅自變更為林地、園地或建設用地等其他地類的土地;原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為耕地、其他部門認定為林地等有爭議的土地;之前為其他地類,經過復墾或新開墾為耕地的土地;實地雖然已經棄耕拋荒但地類管理上仍為耕地的土地;實地用于種植花卉、果樹、茶葉等,或者開挖魚塘、挖湖造景,但地類管理上仍作為耕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占用耕地,都要納入摸排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査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是指,如不符合分戶條件或原宅基地房屋未拆除等原因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國務院批準城市用地中省級政府未審核同意實施方案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中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如增減掛鉤項目未經同意,或拆舊時未按規定拆除)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無問題或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對這些問題,要重點填報好相應的批準資料,并形成“一宗一檔”。

  (二)摸排類型

  一是住宅類。摸清該類房屋項目類型(農村宅基地、農民公寓、農民新村、其他等),房屋形式(單門獨戶住宅、多戶成套住宅),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城鎮居民、村集體企業、其他主體),房屋建設使用情況(建設狀態、主要用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占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對屬于農村村民建住房的,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滿足“分戶條件”,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并說明原因。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占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占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職責分工

  本次摸排采取由下至上,層層審核把關的方式,根據東海鎮相關職能特點,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職能部門:自然資源所、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

  自然資源所: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遙感影像圖、上級下發的圖斑等摸排基礎資料,指導審核各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公共管理服務類及產業類問題的摸排工作,并對各村摸排信息進行匯總、審核、上報。

  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指導審核各村亂占耕地建住宅類問題的摸排工作,指導審核各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圍等問題的摸排工作。

  (四)資料收集

  按照“簡單、清晰、規范”的總體要求,根據房屋的用途類型,及時做好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保存紙質和電子版本,形成“一宗一檔”。

  按照用途類型,需要收集的資料主要有:

  1、住宅類。信息采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戶主)身份證、家庭戶口簿、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建房相關批準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2、公共服務類。信息采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準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3、產業類。信息采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準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三、時間安排

  9月23日前,根據排摸工作方案,準備基礎材料,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9月23日—9月30日,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開展排摸工作,收集相關材料,填寫電子表格。

  10月1日—10月15日,全部完成排摸、校對,將排摸成果根據上級具體要求上報信息匯交系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為“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采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村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確保摸排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工作責任,精心組織排查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由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各村要充分發揮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期限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三)層層審核把關,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要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村作為摸排單位,對調查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負責;鎮對各村摸排上報的成果進行匯總、審核、上報,確保成果真實、準確、全面;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為單元,充分發揮村民自治機制的作用,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成果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10日。

  (四)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執紀監督保障

  摸排工作主動接受鎮紀委的全程監督,邀請鎮紀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鎮紀委報告有關情況。本次摸排工作要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各村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鎮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鎮紀委將予以公開通報;對本次摸排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行為,將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良好氛圍

  要通過張貼、懸掛宣傳標語,利用滾動顯示屏、微信群、公眾號等載體進行廣泛宣傳。依托多種媒介,通過多樣方式,切實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宣傳工作,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整治工作中打著專項整治工作旗號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5

  為進一步遏制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問題整治,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衛片執法,及時發現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為進一步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整改處置,根據區農房辦20xx年下發到我鄉的44個“月衛片”圖斑,經核實該44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相關情況(詳見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過省級審核10個,還需對剩余的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改。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大對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力度,進一步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糧田“非糧化”。現對剩余的34個圖斑處置情況進行統籌推進、指揮調度和部署落實,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雍金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滕友志、楊玉坤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對亂占耕地建房衛片圖斑整治跟蹤、核查、資料收集上報等相關工作。

  三、處置整治時間

  總下發到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44個,整治到位的10個,剩余34個未整治,現對剩余的這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治處置,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問題整治到位率要達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鄉屬各部門要進一步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要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保護耕地,要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占用耕地,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把“嚴起來”的要求貫穿始終,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嚴守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二)壓實責任,成立包保責任制。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根據黨委政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領導包保責任制,明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包保責任人(詳見附件2)。擔好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和管理,做好“八個不準”和“十個一律”宣傳工作,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審批,完善用地手續。

  (三)加強部門聯動。請各村涉及剩余的34個“月衛片”圖斑符合用地條件的,督促農戶完善用地手續,不能完善用地手續的,由各村包村領導及支書組織拆除復墾,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村、鄉屬各部門要加強聯動,整合力量,協調個人、單位做好拆除復墾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經完善用地手續相關印證材料,及拆除復墾前中后的圖片,上報到鄉國土所,鄉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收集好相關資料上傳審核。

  (四)追究問責。對工作進展遲緩、推諉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導致我鄉違法問題整治不能通過上級各部門的檢查驗收及上報審核或出現新增管控處置不力的,從嚴進行追責問責。對無視法律法規、固執己見,亂占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復墾,嚴重破壞耕地和生態紅線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置。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6

  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講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點和節奏。要立行立改,對增量問題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要抓緊摸清情況、查清底數,科學制定方案,從實際出發,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務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規整治,使各項工作于法有據,確保不留后遺癥。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護農民切身利益。要強化組織保障,落實村委會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摸排范圍

  1.時間節點。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在此之前個別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擴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認定。亂占耕地建房所占用的耕地以“二調”成果為準,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調”后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設施農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的,都要納入排查范圍。

  4.不在摸排范圍的有4類。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審批手續、已取得土地證、房產證,且未擴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但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設施農用地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相關規定標準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 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應在村務公開欄或各村明顯位置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三、摸排時間安排

  10月底前,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部信息平臺匯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并報送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四、摸排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主干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兩委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2.確保數據真實。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均可以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壓實,形成由村到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

  3.加強保密管理。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會叫平臺中填報,需單獨上報。

  4.嚴格監督檢查。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并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臺賬,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占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后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采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臺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臺賬,于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扎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于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后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符合“一戶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戶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后出現的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準手續,并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復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戶,根據每戶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8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為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鐘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為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匯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于新增亂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范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筑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為,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核準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后方可通電,并對亂占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斗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干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范帶頭、擔當作為。

  11﹒各村委會。作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為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為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并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干部為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為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干部為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占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為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為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干部為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匯報,做好亂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干部為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為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為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占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匯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占耕行為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衛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臺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占耕地建設行為再次進行全面核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范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臺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后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后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范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占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于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于占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為,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采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占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群眾在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群眾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著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范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9

  為落實國家、省、市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國家、省下發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礎資料,摸清2013年以來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臺賬。根據國家、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科學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規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堅持依法依規、公正公平,又要講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管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同責,協同聯動。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鄉街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敢于動真碰硬;自然資源分局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跟蹤問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準確摸清問題底數,堅持以政治紀律為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客觀分析問題形成的歷史原因,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整治,確保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對情況復雜、時間較長的歷史遺留問題,分類處置、精準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群眾和企業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三)分類施策,標本兼治。緊盯排查出的突出問題,區分不同時期、不同類型、不同原因,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施策,著眼長遠,主攻治本,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要求,健全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穩妥有效推進整治,全面規范全區耕地管理秩序。

  三、摸排整治范圍和類型

  (一)摸排整治范圍

  對2013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進行摸排整治,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13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一并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及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三種類型。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對不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進行整治。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對公共管理、公共服務類和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和建設依據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的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范圍。

  四、職責分工

  1.區政府職責:負責組織所轄鄉、街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審核鄉、街上報的數據資料,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清理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整改。

  2.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職責: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牽頭做好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相關工作。指導配合鄉、村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排查,負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審核把關;協調解決相關業務問題,指導并應用系統軟件整理、審核、匯總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情況。

  3.鄉、街職責:負責組織村(社區)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逐一摸底排查,指導監督村(社區)采集占用耕地情況信息,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真實準確,上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4.村(社區)職責:具體負責對本村(社區)范圍內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實準確采集占用耕地建房情況信息,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確認,經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簽字后上報鄉、街。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組建工作機構,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推進工作落實。各鄉、街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上下聯絡對接。9月16日前,各鄉、街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單位、姓名、職務、手機)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備案。

  (二)摸底排查(2020年10月1日-2020年11月15日)。根據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結合“三調”成果提取的建設項目核實數據,對照數據庫圖斑標識碼,對建設項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個項目一張表,一個村(社區)一本花名冊,一個鄉、街一個統計表”的要求,全面準確摸清占用耕地建房情況。對省下發核實數據以外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一并開展排查摸底,確保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底數明、問題清。各鄉、街要確定一名工作指導員,專門負責做好村(社區)摸底排查政策業務、對接填報等工作的具體指導。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階段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需附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統計表)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三)整改規范(2020年11月16日-2022年6月30日)。各鄉、街緊密結合排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分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鏈,集中力量,掛圖作戰,合力攻堅,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個核實一個,到位一個銷號一個。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對各鄉、街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形成效果清單。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將按照省廳出臺的整改指導意見,指導各鄉、街有效解決帶有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邊整改邊完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數據信息。

  (四)鞏固提高(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對情況復雜、時間較長、涉及面廣的違法違規項目或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項目,要制定專項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拉條掛賬,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通過“雙隨機”及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夯實整治成效,嚴防反彈和死灰復燃。整治行動結束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違法違規圈占土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路國云任組長、劉亞杰副區長、孟憲偉副區長任副組長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定期調度通報,組織專項督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各鄉街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強力組織推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明責任。各鄉、街黨委政府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定時組織專題研究,一對一”“點對點”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對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況,鄉村要逐級簽字背書,一級一級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一層一層把壓力傳導到最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依法整治。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對歷史遺留違法違規用地,要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按照從新從輕和從舊從輕并用原則,依法穩妥處理。對新增違法違規用地要以“零容忍”態度,從嚴從重處理,依法徹查到底,堅決杜絕邊整改邊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督導。區政府將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問效和定期通報排名。成立專項督導組,分片包干到鄉、街,通過內業卷宗查閱、外業現場踏勘核實、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堅決杜絕表面整治、虛假整治、敷衍整治。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報請區政府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整治不力、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10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為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對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支書、主任,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筑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

  成員: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并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

  成員:派出所全體人員、群眾工作站全體人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并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采取動員違法群眾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并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扎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并將當日數據匯總后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11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堅決落實黨中央、各省委、省政府關于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全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打擊“頂風違建”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嚴守耕地紅線,筑牢糧食安全底線。

  二、目標任務

  圍繞省市縣提供的衛片執法圖斑核實我鎮實際整改情況,落實責任,認真排查,建立清單,分別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各村對問題圖斑要迅速邀請有資質的測繪公司現場測繪,并出具完整的測繪報告。以測繪報告為依據,堅持屬地問題整治和作風問題整治同步推進的原則,對占用一般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要無條件推進問題整治。一是按照土地使用分類和《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亂占耕地動工建房的,一律從嚴整治,對占用耕地房屋予以拆除,對占用耕地實施復耕復綠。二是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亂占耕地動工建房,但至“八不準”發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處。經勸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視為“新增占耕地建房行為”對占耕地在建房屋予以拆除。三是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地房屋,一律按現狀予以固化,并根據相關政策分類處置。同時,對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要在谷歌地圖購買衛星對比圖斑,證明其2020年7月3日前已經建成。四是從2020年7月3日起,農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報審,待批準之后方可恢復建設。整治措施注意時間節點并嚴格按照宅基地審批流程進行建房審批。

  四、工作步驟

  (一)開展自查。鎮相關工作人員與村社干部要針對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再摸排、再核實。重點針對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公共事業建設用地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是否存在履職不到位等現象,對所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建立問題清單并及時整改。

  (二)整改落實。針對建立的問題清單,要認真分析問題的根本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落實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實,嚴守耕地紅線,筑牢糧食安全底線。

  (三)完善總結。針對整改的問題,鎮相關部門及村社干部要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認真總結,汲取經驗,舉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機制,確保工作實效。建立鎮、村、組“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配合,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強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嚴格執行“源頭嚴防、露頭就打”要求,完善網格化巡查防控機制和全面推行“田長制”工作機制,充分利用群眾舉報、衛片執法、媒體反映等方式,發揮好鄉鎮、村組源頭監管作用,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查處一起、整改一起,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

  (二)壓實責任,精準追責問責。對本次整治過程中力度不夠、效果不好的要及時通報、約談。對已存在問題整改不力和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實行“零容忍”。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不嚴不實、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包庇縱容,甚至充當“保護傘”或與占用耕地當事人存在利益輸送關系的,一律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帶頭亂占耕地建房或縱容包庇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法違紀的嚴肅處理。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12

  一、出臺背景

  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20]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20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13

  一、整治范圍

  大柘鎮行政區域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

  二、整治內容

  1.未經許可或未經批準改建、擴建、新建的建(構)筑物,以及未經批準或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構)筑物。

  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構)筑物。

  3.占用基本農田、耕地建房的建(構)筑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占用地建設行為。

  三、整治目標

  通過進一步清查治理,增強廣大群眾保護耕地、依法用地、依法建設意識。完善查處和制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新出現的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有效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四、整治任務

  (一)對所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進一步集中清理。

  1.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2.用地手續。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要求或各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范圍。

  各村在滿足本方案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對摸排范圍和內容進行拓展。

  (二)切實加強巡查、監管、查處工作。對全鎮范圍內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之間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進行現狀摸排、底冊固化,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對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出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建一處拆除一處。

  (三)制定規范大柘鎮用地和建設管理的相關配套措施,建立治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機制。

  五、整治原則

  (一)堅持依法整治,長效管理。堅持依法查處,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序推進行政區域內建設和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鎮、村、村小組三級組織網絡體系。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切實抓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綜合整治工作。明確鎮各掛村領導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治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鎮屬各部門要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配合各村開展治違工作。

  (三)堅持群眾參與,社會監督。強化宣傳,廣泛動員單位、企業和群眾,自覺擔負起建設、管護城鎮義務,積極勸阻、制止和舉報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動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消除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整治。整合執法力量,強力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行動,切實加大現場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及時有效打擊新出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片、懲戒一方。

  (五)堅持嚴肅紀律,懲防并舉。結合“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督查督辦力度,狠抓典型,開展預防教育,強化干部履職的責任監督,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法違紀行為,強力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六)堅持分類處理,重點整治。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頂風亂占亂建的,一律依法查處,堅決杜絕出現新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嚴重影響城鄉規劃,占用基本農田、耕地,危及公共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現有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立即拆除。對具體的分類整治辦法,由鎮村鎮辦、自然資源所擬制,鎮整治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堅持自行整改和強制整治相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宣傳發動作用和依法強制整改的教育震懾作用,專項整治工作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整改為主、執法部門依法整治為輔。

  六、工作步驟

  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工作分為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階段(2020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1.廣泛宣傳發動。鎮級層面召集各行政村(居委)召開“大柘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會議”,會上,鎮主要領導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作出指示,要求鎮村干部要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要一以貫之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發放《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的宣傳冊和宣傳橫幅。各村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做好準備工作,及時了解群眾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鎮紀委、派出所、農業農村辦、自然資源所和各村要及時公布舉報電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

  2.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以宣傳《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采取召開動員會議、印制宣傳冊(單)、設置固定宣傳標語、“村村響”大喇叭、宣傳車巡回宣傳等方式,進村、進校園開展宣傳,使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戶曉。

  3.做好清理調查核實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對本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逐一進行清理審核,并分清類別、界定性質、認定身份、核定面積、逐戶建立檔案后匯總再交給主管部門。

  4.加強常態巡查。一是固化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5日之間行政村域內房屋現狀,以村兩委和各小組為單位,對農戶現狀居住房屋進行底冊固化,做到底數清。二是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持續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常態化工作,對2020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間新建或仍在續建的,由掛村領導牽頭村“兩委”及時告知建房戶立即停止建設并匯總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相關部門到現場核查建房地類并對建房戶發放責令停止違建通知書,并報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進行研討。三是各掛村工作組和村“兩委”干部按網格化片區分工,是整治亂占耕地建房的.主體責任人,發現有違建行為應及時阻止、及時上報到鎮,不得瞞報、漏報,對不主動作為的行政村,將由鎮紀委嚴格追究責任,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

  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機制和職責分工開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2020年7月3日后新發生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查處力度。對2020年7月3日以前動工,現仍在施工,不聽勸阻的,視為新發生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從嚴查處。對存量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建(構)筑物實行自行整改與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關責任部門要積極宣傳政策,動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主體自行整改。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職工及其親屬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應在限期內帶頭自行整改。其他人員有違法建筑的,應在限期內自行整改。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的,拆除前應向所在的村申請安全指導。無能力自拆的,可向鎮申請助拆。各村建立拆違指導組,對于自拆住戶,指導組派員到場指導住戶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對限期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違法主體,依法實施整治。對以暴力等手段妨礙、阻撓公務或執法的,司法機關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重點整治,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先行拆除:

  (1)占用基本農田、耕地正在進行建設的。

  (2)未批先建、不報批相關建房手續正在建設的。

  (3)鎮屬各單位、各部門和干部職工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

  (4)占用農村公共道路的。

  (5)已下達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還未拆除的。

  (6)正在進行違法建設的。

  (7)其他應拆除的情形。

  (三)鞏固提高階段(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1.總結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完善土地、規劃、建設管理措施,規范建房行為,加大土地和規劃執法力度,實現城鎮建成區范圍內無新增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現象。

  2.結合整治活動,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剖析形成問題的原因,總結整治活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制定出符合實際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設長效機制,使我鎮用地建設管理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3.疏堵結合。加大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同時,鎮級依據上級部門的規劃職能下放,結合已審批的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等相關法定規劃,對各行政村已劃定的集中安置點、農村居民建房點、村莊建設用地等類別,按照合理的規劃布局、建設用地規模、房地一體登記信息等進行逐批受理合規合法的報建手續。

  七、責任分工

  (一)鎮屬各部門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起草或審定以鎮黨委、政府名義印發的工作文件、目標責任書。

  2.鎮紀委監察辦公室負責制定關于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干部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處理辦法。及時查處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干部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做好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監督檢查,嚴格追究履職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及個人責任。派紀檢監察人員對鎮村開展日常督查工作,對鎮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建立的工作責任機制及工作制度執行情況予以督查。

  3.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費保障及經費使用、檢查工作。

  4.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與市、縣信訪部門銜接,做好上訪人員解釋疏導工作。

  5.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及相關村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特困家庭審核、認定和救濟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好進一步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宣傳報道,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跟蹤曝光,開辟集中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宣傳專欄。

  6.鎮農業農村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組織實施全鎮集體土地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查處率達100%。對全鎮集體土地上發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查處,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統計全鎮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負責對各村、各部門治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負責全鎮建設用地上合規合法的規劃建設審批工作,督促指導全鎮范圍內的違法建設查處整治、亂占耕地摸排上報工作。

  7.派出所負責抽調人員充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公安專案組警力。負責治違辦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動的治安保障。負責偵辦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中妨礙公務、妨礙社會管理和非法經營等相關違法犯罪案件。

  8.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全鎮土地違法用地執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鎮集體土地和國有存量土地上出現新增違法用地。督促指導全鎮違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9.鎮綜合治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組織民兵應急分隊,積極配合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10.水務所負責實施河道整治和水務執法工作,查處河道兩邊行洪保護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指導相關村河道管理工作。

  11.林業站負責制止和處罰違法占用林地建設行為和違法進行設施農用地建設的行為。

  12.水務所、供電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配合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不得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提供供水、供電等服務。查處違法占地建設中涉及違規使用水、電、通訊等行為。

  (二)各村委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內整治職責,控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主體責任,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動態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發現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做好記錄,做好宣傳勸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為止。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承擔巡查、控管責任,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配合鎮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查處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動中涉及群眾勸導及維穩工作。負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摸底清理登記工作,以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為單位,進村入戶,對各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逐戶逐宗調查,登記造冊,摸清情況,并匯總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實行周報制度,每周定時向鎮報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將自然資源管理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納入本村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按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監督管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大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農村違法用地情況得到明顯改善,特成立大柘鎮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菲丹(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肖愛蘭(人大主席)

  吳欽福(黨委副書記)

  丘曉欽(黨委副書記)

  王波旋(黨委委員、副鎮長)

  凌征賢(黨委統戰委員)

  王興健(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鐘友(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張智華(黨委委員)

  鄭躍(黨委組織委員)

  余文揚(黨委委員)

  姚亮平(副鎮長)

  曹鋒玫(副鎮長)

  王淦宏(三級主任科員)

  卓標廉(三級主任科員)

  林珊(三級主任科員)

  林升珊(派出所所長)

  成員:謝紅燕(黨政辦)

  姚菲珍(財政結算服務中心)

  林麗媛(農業辦)

  林文友(社會事務辦)

  張偉權(自然資源所)

  林玲(司法所)

  劉志江(綜治辦)

  謝秀華(社會保障事務辦)

  姚永才(農業服務中心—農業站)

  邱錦霖(農業服務中心—水務所)

  姚凱霖(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

  陳宜軒(安監辦)

  陳玉李(供電所)

  各村支部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吳欽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余文揚同志擔任,辦公室設在鎮村鎮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村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采用網格化包片負責制,由工作組和村委包片負責人負責片區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的核查、巡查監管、數據匯總工作。(詳見附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分工一覽表》)

  (二)強化隊伍建設。在全鎮抽(選)調干部職工和聘用協管人員充實鎮治違工作隊伍。設執法隊、內勤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監督組、司法專案和治安保障組、綜合執法辦案組。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工作經費由鎮財政預算安排。

  九、加強監督檢查

  (一)實行目標管理。從2020年8月15日起,鎮政府將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執法工作納入對各村和有關部門目標考核。凡工作人員中有不認真履職,不遵守紀律、不能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工作任務等情況的,鎮紀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干部,嚴肅問責。

  (二)嚴格監督檢查。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和妨礙執法的,違建戶家屬是國家工作人員而不配合查處工作的,各村和鎮相關部門不按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的,對摸排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填飽數據不認真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鎮紀委負責約談相關責任同志。

  (三)責任追究。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紀委、黨政辦將定期和不定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予以書面通報,對弄虛作假、謊報事實的予以全鎮通報。對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不作為、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且造成負面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根據性質和造成負面影響的程度,對涉及部門的黨政負責人和辦案人員嚴格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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