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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范文(通用17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范文(通用1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1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根據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農辦科〔20XX〕1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XX〕116號)、黃山市人民政府《黃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黃政〔20XX〕25號)和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徽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工作推進方案》(皖土壤辦〔20XX〕5號)要求,全力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關工作,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時保質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嚴格管控土壤污染風險的系列部署安排,以耕地為重點,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目標,推廣適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加強重度污染耕地區域用途管理,突出風險管控,強化監測評價,堅持重點突破,狠抓督導考核,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業綠色發展。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底前,建立全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清單,完成全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11427.15畝、嚴格管控面積1131畝,全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分類清單。由市農業農村局統一安排,根據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按照國家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要求,市農業農村局牽頭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完成歙縣的耕地質量類別劃分任務,并于8月中旬前將歙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分類清單、分類圖件、技術報告和工作報告等匯總、審核后提交省農業農村廳。
(二)全面摸清底數。在市農業農村局的指導下,結合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組織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戶調查行動,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農田地塊,確認到具體種植經營主體和農戶,準確摸清受污染耕地20XX年以來種植制度、田間管理記錄等基本情況,填寫入戶調查表(附件1),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臺賬(包含工作記錄、文件、方案、合同、經費資料等所有與工作相關的書面材料)。入戶調查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
(三)推進措施落實。在市農業農村局的指導下,制定《歙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嚴格管控方案》,深入分析受污染耕地特征與成因以及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影響程度,參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推薦技術名錄(20XX年版)》(農辦科〔20XX〕14號),分區分類分級提出風險管控措施。對于安全利用類耕地,優先采取石灰調節、優化施肥、深翻耕及種植結構調整等農藝調控類技術措施阻斷或減少污染物進入農作物可食部分,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安全利用類措施難以奏效時,再選取不影響農業生產、不降低土壤生產功能的修復治理類措施,修復治理不得對土壤和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對于嚴格管控類耕地,主要采取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等風險管控措施;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建議選擇改種蠶桑、麻、花卉苗木,以及經過安全評估的特色水果、玉米、糖料作物、油料作物、飼用作物等農作物。嚴格管控類農產品超標嚴重區域,要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特定農產品嚴格管控區劃定技術導則(試行)》(農辦科〔20XX〕3號)要求,提出退出食用農產品生產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無論安全利用或是嚴格管控方案,但凡涉及食用農產品種植,都應包含農產品監測方案。制定的方案經專家論證后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報市農業農村局、省農業農村廳備案,7月中旬前完成方案論證和報備。
(四)強化監測評價。配合市農業農村局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及時掌握受污染區域農作物種植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動態變化情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我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過程、治理效果進行評估,配合省農業農村廳完成受污染耕地水稻等樣品采集、制備等任務。
(五)做好安全利用率核算。要依據國家出臺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開展我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自評估。12月上旬前,全面總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整理工作臺賬,報送工作總結。
(六)加強源頭防控。各鄉鎮要加強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推進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回收及無害化處理,控制和減少農業生產活動對耕地造成的污染。配合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強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源頭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20XX年是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任務的攻堅年、考核年。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克服時間緊、任務重等困難,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明確任務分工,將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地塊,及時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二)加強資金保障。要根據本地區耕地安全利用任務,爭取國家及省專項資金支持和地方財政保障,確保相關調查監測、方案制定、措施落實、效果評估等工作正常開展。對已經下達和即將下達的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要制定資金使用計劃,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技術支撐。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及專家團隊的作用,在市農業農村局的統一安排下,擬聘請業內高水平專家團隊為我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根據我縣種植制度和耕地安全利用重點任務,切實梳理一批適合不同區域的安全利用模式,因地制宜,精準施策。
(四)加強宣傳引導。多渠道、多形式開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宣傳活動,提高經營主體、農民等參與的積極性。強化新聞媒體正向宣傳,為全面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嚴格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分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數據管理,嚴防信息泄露事件。
(五)加強監督考核。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監督指導。建立工作臺賬和推進機制,注重文件、照片、會議紀要、報告等證明資料收集歸檔,為自評估及考核提供依據。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2
為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發〔20XX〕47號)、省土壤和固廢辦關于印發《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20XX年工作計劃》(浙土壤辦〔20XX〕2號)和臺州市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下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任務的通知》(臺土防治辦〔20XX〕7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做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確保按期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和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和上一階段工作成果,特制定本技術方案。
一、總體目標
根據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實施成果,以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為出發點,加強分類管控,精準施策,確保實現20X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有效降低農產品污染風險,實現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
根據全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結果,全面落實農用地土壤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要求。20XX年11月底前,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依法實行嚴格保護。
(二)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調整
應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數據,強化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和水稻、小麥等協同監測,結合土地利用現狀變更及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變化等情況,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調整。
(三)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加強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指導,形成一批易推廣、成本低、效果好的農田土壤污染綜合防治技術模式,完成省級下達的安全利用和分類管控任務。
三、主要技術措施
(一)種植結構優化及調整
試行“正負面”作物清單制度,引導農戶科學布局,鼓勵高粱、油菜、大豆、玉米等相對低風險糧油作物替代芋艿、生姜、水稻等相對高風險作物種植。受污染地塊早稻品種選用中早39,晚稻品種選用甬優1540。
(二)水稻種植安全利用措施
在水稻播種前、收獲后撒施土壤調理劑120kg/畝,降低土壤PH。對水稻噴施葉面阻控劑,用量為0.5L/畝,共使用3次,相關安全利用物資通過政府采購免費發放到安全利用區域水稻種植戶。病蟲草害防治:病蟲防治要根據病蟲發生情況進行,主要病蟲為螟蟲、稻飛虱、縱卷葉螟、紋枯病、稻曲病為主。防治螟蟲用銳勁特防治;縱卷葉螟用阿維毒死蜱、康寬、壟歌、稻騰等農藥;稻飛虱用烯啶。吡蚜酮、吡蟲啉、蚜虱凈防治;紋枯病、稻曲病用井岡蠟芽菌、翠苗、拿敵穩防治。除蟲防病用藥量,要根據葉面積指數大小、藥成分含量,決定用量多少。兌水量保證在40~55kg以上,以提高防治效果。
(三)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深入實施種植業“肥藥雙控”工作,全面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工程和綠色防控技術,加強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應用土壤環境改良技術、肥水綜合調控措施改善土壤環境,重金屬鎘、鉛總量較實施前有效下降,推進農業清潔化種植,提升土壤環境容量和抗風險能力。
(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監測
加強食用農產品協同調查,在安全利用區域內建立常態化的土壤環境和食用農產品特征污染物的監測和評價體系,健全監測網絡建設,及時掌握受污染耕地種植利用現狀和水稻種植區域稻谷達標率,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稻收獲前取植株樣品分析籽粒中重金屬含量,并按照相關超標糧食處置管理辦法處置。根據《臺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嚴格管控任務實施評估驗收方法(試行)》(臺土防治辦〔20XX〕4號)要求,開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評估和核算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臨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系。各鎮(街道)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加大資金保障
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資金主要來源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于保障土壤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調查評估、檢測分析、治理示范等工作的資金需求。市級要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積極對接省土壤污染治理資金扶持政策,結合實際配套地方財政資金扶持。
(三)強化科技支撐
構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科技創新體系,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農田土壤污染綜合治理技術的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在我市開展研究的各科研院校的技術優勢,積極引進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安全利用技術,整建推進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3
全面做好我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確保到20XX年底如期完成省市下達我區的目標任務。根據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湖南省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湘農聯〔20XX〕64號)、《永州市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永農聯〔20XX〕2號)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的重點工作。立足我區實際情況,優化并建立可復制、可推廣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模式,努力構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長效機制,不斷改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生活需要。
二、目標任務
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南省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農聯〔20XX〕64號)文件精神,分配我區安全利用區面積77400畝,重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面積1573.7畝,共計78973.7畝。根據省市要求,20XX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必須達到91%以上。且要求選用安全利用類、治理修復類、嚴格管控類相關技術措施,以鄉鎮為單元,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我區20XX年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面積77400畝(其中完成集中推進區2580畝),完成重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區面積任務1573.7畝(其中完成推進區面積160畝)。(分配到村的具體任務數見附件1)。
三、工作內容
(一)合理分級制定實施方案。各鄉鎮、街道根據區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內容,制定適合本地,切實可行、可操作的本行政區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工作措施和技術指導必須到戶。20XX年8月20日前,將實施方案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和區生態環境分局審核并備案,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二)因地制宜,壓實責任,切實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各鄉鎮、街道要在鞏固20XX年治理修復成果的基礎上繼續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按照因地、因時制宜以及經濟條件等原則,推廣“六改”農藝措施(即改良酸性土壤、改革施肥技術、改善灌溉方式、改進耕種措施、改變越冬狀況、改選適宜品種),能采取綜合措施的采取綜合措施,必須堅持最少采取當地切實可行的農藝措施中的一種措施來進行推進,必須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分級包干,壓實責任,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術措施落到實處。
關鍵操作技術及安排:
1.推廣鎘低積累水稻品種。推廣鎘低積累水稻品種,降低稻米鎘積累的風險,是受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的前提。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從低鎘品種目錄中選擇,推廣鎘低積累水稻品種面積2150畝(詳情見附件1)。早稻主要種植株兩優819、株兩優189、株兩優211、湘早秈42號、湘早秈45號;晚稻計劃種植湘晚秈12號,湘晚秈13號,金優498,C兩優266,C兩優396。
2.優化水份管理。我區的受污染耕地的污染類型主要水層是鎘污染,水份管控是一項既經濟又有效的降低水稻鎘等重金屬積累措施,推廣優化水份管理面積36040畝,具體落實到村(詳情見附件1)。要求水稻全生育期保持田間3-5cm,直到收割前7天左右自然落干。通過田間水分管理來調節土壤的pH值和Eh值,降低土壤鎘的有效性、減少水稻對鎘的吸收與積累。
3.葉面阻控。在水稻分蘗盛期后段、灌漿期前段噴施葉面阻控劑,阻控鎘向稻谷運移,可有效降低水稻鎘的積累,我區推廣葉面阻控調理面積22580畝(詳情見附件1)。
4.土壤調理。施用生石灰,可迅速提高土壤pH值,較大幅度地降低土壤鎘的活性。集中推進區都施用生石灰,每畝稻田在翻耕前和分蘗期分別施用生石灰50公斤,我區推廣施用生石灰等調理面積3900畝(詳情見附件1)。
5.翻耕改土和優化施肥。種植農作物前,將耕地深翻20cm左右至犁底層,以不破壞犁底層為標準。鼓勵農戶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優化施肥包括增施有機肥、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降低土壤重金屬污染,我區推廣翻耕改土和優化施肥面積8641畝(詳情見附件1)。
(三)打造集中推進區建設樣榜。根據我區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依據受污染耕地的污染類型和特征分析結果,我區選擇基礎條件好、基礎數據齊全、污染耕地集中連片的郵亭圩鎮北拱村、菱角塘鎮龍江寺村和天地字村、梳子鋪鄉斑竹塘村、石巖頭鎮毛屋里村,建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580畝集中推進區。這5個村的土壤主要是鎘污染,且都是酸性鎘污染的耕地。為此我們主要推廣應用水稻VIP+n降鎘技術模式,關鍵技術措施是:以全面推廣鎘低積累水稻品種(V)種植、采用全生育期淹水灌溉(I)方式、施用生石灰調節土壤酸堿度(P)為核心,并因地制宜應用噴施葉面阻控劑、翻耕改土等農藝技術措施(即“+n”),以確保鎘完全達標。
(四)分級包干,切實抓好重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對嚴格管控類受污染耕地,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農戶自愿”的原則,鼓勵經營主體根據區位自然資源條件和產業發展特點,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改種對鎘污染物不敏感的高效作物。對嚴格管控區實行全面監管,禁止種植水稻,所有農戶簽訂退出水稻種植承諾書,采取種植結構調整,改種對鎘不敏感的旱糧作物、蔬菜、水果等。對實施改種的耕地要明確鄉、村、組三級責任人,確保改種措施落實到位。到20XX年底,各鄉鎮、街道完成省市下達我區的受污染耕地嚴格管控任務1573.7畝。同時,在石巖頭鎮羅家村建好一個嚴格管控區種植結構調整示范點,面積約160畝,通過示范引領,構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長效機制,克服農產品產地環境障礙,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把好源頭關,控制耕地新增污染。各鄉鎮、街道要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打擊非法排污,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切實防止邊治理邊污染。要加強農藥、化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轉變病蟲草害防控方式,大力推進綠色防控,繼續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行動、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推進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回收及無害化處理,控制或減少農業生產活動對耕地造成污染。
(六)據實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區農業農村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嚴格按照《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切實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湘農聯〔20XX〕68號)中規定的核算方法,對各鄉鎮(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開展核查評估,按照統一格式分類進行統計、測算,其結果運用納入到年終績效考核。并形成我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報告并提交市農業農村局和市生態環境局。
四、進度安排
20XX年8月上旬,區農業農村局、區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制定下發《零陵區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
20XX年8月底前,各鄉鎮、街道完成行政區域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實施方案的制定;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基本情況入戶調查和檔案建立工作;完成已開展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措施的回頭看和面積分類統計工作。
20XX年10月底前,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落地。
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監測取樣工作。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監測樣品檢測和效果評價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各鄉鎮、街道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生態環境分局對各鄉鎮、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進行復核評估,形成我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報告,并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和市生態環境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屬地管理。耕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是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核心內容和重點工作,也是今年省人民政府必須向國家交賬的硬任務。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區負總責,鄉鎮落實”的要求,推動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專題研究,切實把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作為一件大事、要事來抓。區政府成立零陵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3),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也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統籌協調、強力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落實工作臺賬。各鄉鎮、街道根據我區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點位信息,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農田丘塊,確認到具體種植經營主體和農戶。組織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戶調查行動,準確摸清受污染耕地的經營現狀、20XX年以來主栽作物品種、落實的主要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等基本情況,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臺帳,進一步細化本地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措施,確保20XX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任務。
(三)落實工作措施。加強耕地土壤環境質量保護宣傳教育,利用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宣傳平臺,普及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營造保護土壤環境質量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基層技術人員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技術培訓和指導,確保安全利用技術措施盡快得到推廣應用,引導經營主體主動接受并配合污染治理技術措施落地。
(四)落實工作保障。各鄉鎮、街道政府是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體,對以水稻為主的`生產主體,在項目申報和水稻種植獎補時,將選擇低鎘品種、全生育期水分管理及稻谷的重金屬檢測合格作為必要條件;區財政局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投入長效機制,統籌相關涉農財政資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從中央和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含結余部分和新增部分)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大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持續穩定支持,切實保障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所需的989.99萬元經費(經費預算見附件4)。
(五)落實績效考核。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納入20XX年對區直相關部門及鄉鎮、街道的年終績效考核內容。區里對各鄉鎮、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每月調度、季度督查、半年總結、年終結賬。各鄉鎮、街道要明確專人,于每月23日前向區農業農村局報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進展情況。區農業農村局和區生態環境分局將根據調度和督查情況,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鄉鎮、街道及時進行現場督辦、通報、預警、約談、掛牌督辦,督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有序推進。20XX年12月10日前,區農業農村局和區生態環境分局完成對各鄉鎮、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調查評估,評估結果的運用按20XX年區績效考核方案執行。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4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關于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XX〕63號)、市政府《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德陽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發〔20XX〕7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農函〔20XX〕1025號)和市委農領辦《關于印發<德陽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總體方案>的通知》(德農領辦〔20XX〕2號)要求,結合羅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耕地土壤質量、保障農產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為出發點,重點針對受鎘、汞、鉛、砷、鉻污染耕地,采取安全利用類措施,有效控制耕地的環境風險和健康風險,推動解決我區突出耕地污染問題和當前面臨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及工作原則
(一)工作目標。以《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德陽市工作方案》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成果》為依據,我區安全利用類耕地有3.22萬畝。20XX年全面開展安全利用類耕地的安全利用,確保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以上,到2030年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二)工作原則
一是堅持保護優先、利用為主原則。立足我區耕地環境質量現狀,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為目標,優先保護耕地環境質量,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強化措施,嚴格管理,避免新的污染產生。同時嚴守耕地紅線,針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土壤類型、種植特征等基本狀況,通過治理修復、種植結構調整等方式,有效降低耕地土壤環境風險,使之始終用于農業生產。
二是堅持分類管理、降低風險原則。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以下簡稱“詳查”)和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普查(以下簡稱“普查”)結果為基礎,按污染程度將耕地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三個類別。對未污染的耕地實行優先保護,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面積不減、質量不降;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充分考慮當地主栽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大力實施農藝調控、土壤改良及生物調控等措施,有效降低農產品污染風險;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結合國土空間布局調整、綜合安全利用技術、種養結構調整等方式進行保護利用。
三是堅持明確責任、統籌推進原則。全面貫徹《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土十條”,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嚴格督促造成耕地污染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損害評估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政府在組織引導、政策支持、要素投入、強化服務等方面的作用,確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持續深入推進。借鑒、總結國內外耕地安全利用試點示范經驗,加強技術集成和推廣應用,加大宣傳引導力度,以典型帶動,重點突破,全面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區建設。
三、工作內容
(一)著力推進安全利用
采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推薦技術,并結合種植結構調整,綜合推進安全利用工作。
1.因地制宜選用農藝調控技術
(1)品種選用。加強與省農科院、川農大等科研院所合作,開展重金屬鎘低積累作物品種篩選研究和試驗示范;
(2)水肥調控。主要包括優化施肥、水分調控等,減少污染物從土壤向作物特別是可食用部分的轉移;
(3)土壤調理。通過施用鈍化劑、土壤調理劑等,降低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阻控作物對土壤污染物的吸收;
(4)葉面阻控。噴施硅、硒、鋅等葉面阻控劑;
(5)綜合技術。結合農產品產地土壤污染類型、污染程度,集成聯合技術措施,如“VIP”技術。
2.優化種植模式
(1)發展專用特色作物。加強與酒企等企業合作,發展專用水稻、小麥、玉米和高粱等特色作物;
(2)小春改種油料作物。在適宜地區大力發展“雙低”油菜、高芥酸專用油菜;
(3)發展稻漁綜合種養。因地制宜適度發展稻漁綜合種養,實現耕地安全利用。
(二)切實加強優先保護
各地要嚴格保護優先保護類耕地,將符合條件的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確保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項目不得占用;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建立存在重金屬污染風險的企業;嚴格按照土壤環境保護方案,切實保護耕地土壤環境質量。
(三)加強聯合攻關
因耕地土壤污染區域性強,治理難度大,污染成因復雜,目前全國無成熟、可復制、易推廣的技術模式,要加強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合作,開展安全利用技術研發和試驗示范。
(四)加強動態調整
在耕地安全利用區內按照100-1500畝建立1個綜合效果監測點的要求,對土壤和農產品進行重金屬污染物檢測。開展受污染耕地監測評估和利用效果評價,及時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進行動態調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領導責任制,突出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統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強部門協調聯動,認真落實土壤污染治理和種植、收購、儲存、加工、銷售、消費等環節的監管責任,確保糧食質量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二)強化源頭管控。各鎮、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各類工礦企業,特別是化工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對因生產造成耕地污染的工礦企業要依法嚴格查處,切實減少大氣沉降對土壤重金屬積累的輸入。
(三)強化資金投入。利用資金由本級財政保障,區財政局要牽頭做好財政資金保障,相關責任單位要因地制宜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治理、事后補貼等形式,吸引社會資本主動投資參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四)強化技術利用。各鎮及區農業農村局、羅江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提煉現有安全利用技術,充分運用效果好、成本低的土壤污染治理技術及產品。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鎮要結合當地實際,把握宣傳導向,堅持內緊外松,在充分尊重社會群體意愿的前提下,正確、審慎、有序引導群眾自覺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不斷提升社會各方的參與度,共同推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5
耕地安全利用是凈土保衛戰的重要任務,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XX〕31號),扎實推進我市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逐步改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據《關于印發<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XX〕37號)和《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魯農科教字〔20XX〕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把住生產環境安全關,凈化農產品產地環境,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土壤污染管控與修復。以耕地為重點,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目標,以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定的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為重點區域,按照“政府主導、分類施策、預防為主、治用結合”的原則,推廣適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和治理修復技術,加強耕地重度污染區域用途管理,統籌產品產地一體化管理、用地養地協調發展,全面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突出風險管控,強化監測評價,堅持重點突破,狠抓督導考核,建立我市耕地可持續安全利用長效機制。
二、總體要求
(一)完成設定目標。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
(二)突出問題導向。將全市耕地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三類區域,建立分類清單,針對問題突出區域提出技術措施,守住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土壤環境質量底線。
(三)分類綜合治理。根據耕地土壤污染程度,按照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分別采取措施綜合治理。優先保護類耕地要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安全利用類主要是農藝調控類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種替代種植、調節土壤酸度、開展水肥調控等,在農藝調控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土壤調理、開展原位鈍化、實施生物修復等。嚴格管控類措施主要是針對重度污染耕地,可依據特色農業或具有較成熟鏈條的相關產業,改種或實行休耕及退耕還林還草,逐步退出超標食用農產品生產。
(四)動態類別調整。隨著耕地環境質量數據資料的不斷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變化,如突發事件導致的新增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與修復的耕地等,將類別變化耕地適時調整到相應類別;如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屬于永久基本農田的,根據生態退耕檢查驗收和土地變更調查結果,經上級部門同意,以實際退耕面積核減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在國土空間規劃修編時予以調整。
三、工作目標
一是完成萊州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分類管理清單。二是編制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萊州市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包括安全利用、治理修復和種植結構調整)建設,建立核心試驗區,開展安全利用技術、治理修復技術和種植結構調整等技術篩選、集成、驗證、示范和推廣,完成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建設,實現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三是開展效果評估和安全利用率核算。編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區域跟蹤監測方案,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完成萊州市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效果評估和安全利用類核算。開展技術推廣應用,到20XX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
四、主要任務
(一)強化重金屬污染源管控。
1、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打擊非法排污,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切實防止邊治理邊污染。(責任單位: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2、對于難以有效切斷重金屬污染途徑,且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農產品重金屬超標問題突出的.耕地,加快實施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還草等嚴格管控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3、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農用地地塊的土壤污染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防治污染方案,并采取相應的措施。(責任單位: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農業農村局)
4、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大力治理白色污染,加強秸稈資源化利用,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促進養殖生產清潔化和產業模式生態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二)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依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環辦土壤〔20XX〕53號),在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基礎上,綜合應用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多部門歷史調查的土壤和農產品數據,在企業污染源、土地利用類型、土壤類型、行政邊界等矢量數據及最新高分遙感影像數據的輔助下,針對鉛、汞、鉻、鎘、砷等重金屬指標,初步劃分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結合農產品調查數據和實地踏勘、邊界確認結果,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分類清單,編制《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報告》,繪制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圖件,并逐級上報。(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三)全面落實耕地安全利用任務。結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責任目標,逐一確認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范圍、面積、主要污染物等特征,編制安全利用實施方案,各鎮街因地制宜選用農藝措施、修復治理、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休耕等措施分類施治,以實現土壤安全利用率達標,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四)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建設。依據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在相關鎮街建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重點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治理修復等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五)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20XX年起,在安全利用類耕地采取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措施前后,開展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跟蹤監測,加強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力度,增加農產品監測樣品量,建立監督抽查和發現問題、查處問題的長效機制,對落實了安全利用類措施的耕地開展農產品抽測;對落實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的耕地,采取檢查臺賬、實地走訪等形式,現場查看嚴格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規定(試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辦法(試行)》等相關標準,組織開展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評估,20XX年12月底前,將核算的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核算過程,報送上級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并依據評估結果,及時優化調整技術措施,實時推進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五、進度安排
20XX年6月底前,在完成耕地質量類別劃分的基礎上,組織編制《萊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實施方案》,開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的培訓,對輕中度污染耕地落實安全利用各項技術措施,開展小麥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同時對嚴格管控類耕地開展種植結構調整;對玉米播種期集中實施安全利用、治理修復技術措施。
20XX年7-8月,玉米田完成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技術措施。
20XX年9月,對污染耕地土壤和產出的玉米進行抽樣檢測,對安全利用、治理修復效果進行評價,合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說明核算過程、編制總結報告,并逐級上報。
20XX年11-12月,全面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推廣和應用,實現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開展安全利用效果評估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規范及推進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相關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專班,各鎮街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指導、強化督導、推動落實,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政策扶持。切實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資金投入,重點支持調查評估、科研試點、推廣示范等工作。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引領作用,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推動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公眾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制訂本地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部門分工、時間節點等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四)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省內外科研院校技術優勢,開展產學研用協同攻關,集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模式。各地要加強相關技術培訓指導,編制安全利用推薦技術目錄,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水平。
(五)突出監督評估。對開展安全利用的區域,先期進行耕地—農產品污染情況綜合評估,制定安全利用目標。建立目標考核機制,開展階段性績效考核和終期評估,保證實施前有目標、實施中有監督、實施后有效果。嚴格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六)做好宣傳培訓。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深入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大技術培訓力度,舉辦各種形式的技術培訓班,提高隊伍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6
根據中共云霄縣紀委辦公室《關于開展“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通知》(云紀辦〔20xx〕9號)及云霄縣自然資源局、云霄縣農業農村局、云霄縣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整治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牢牢守住耕地紅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資綜〔20xx〕98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要求
牢固樹立大局意識,采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完善耕地保護長效機制,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整治內容
主要整治20xx年7月3日以來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三、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鄉自然資源所為牽頭單位,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鄉“兩違”治理辦、各村(社區)為責任單位。
成立鄉整治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吳木華,副組長由自然資源分管領導、“兩違”分管領導、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分管領導擔任,各駐村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鄉“兩違”治理辦。聯絡人:李燦新,聯系電話:18350656703。
領導小組下設兩個工作組,分別是核查工作組和處置攻堅工作組。核查工作組由鄉一級主任科員沈少偉任組長,各駐村領導為副組長,成員單位是鄉自然資源所、鄉綜合執法大隊、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鄉“兩違”治理辦,負責新增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協調、督促、指導、核實。各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工作要求,負責對發現的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月圖斑違法占用耕地問題清單積極采取措施,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確保按時按質處置到位。處置攻堅工作組由鄉黨委副書記朱增土任組長,成員單位是鄉“兩違”治理辦、鄉綜合執法大隊、鄉自然資源所、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負責“兩違”案件的處置、結案、歸檔、整理。
四、進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部署排查(5月-6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為各村(社區),第一責任人為駐村領導,直接責任人為駐村工作隊長和村(社區)主干。確定舉報電話,鄉級舉報電話:xxxx。通過日常巡邏、群眾信訪線索等方式,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全面開展實地核實,包括:疑似違法主體、建設時間、位置、占地面積以及利用情況、違法違規事實等,每個村根據衛片圖斑情況,由鄉核查工作組成員單位和駐村工作隊長、村(社區)主干組成核查工作小組,由駐村領導組織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全面開展實地核實,經駐村領導審核確認后(簽名加蓋公章)上報鄉整治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鄉綜合執法大隊、鄉“兩違”治理辦要逐宗建立檔案,建立健全問題清單。
(二)全力整治,監督檢查(6月-8月)。各村(社區)對發現的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月圖斑違法占用耕地問題清單,逐項細化整治責任,建立整治工作臺賬,抓緊推進整治工作。處置攻堅工作組要開展明察暗訪,著力發現問題,明確整改方向,從嚴抓好工作落實,對典型新增問題及重難點整治問題,分析研究“一樁一策”,著力推進攻堅整治。
(三)深化整治,總結提升(9月)。匯總形成“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對整治成效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及時“返工”、“補課”。注重整改落實與建章立制相結合,通過問題整改,舉一反三,加快建立長效機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堅持嚴在平時,管在日常,通過日常巡查、信訪途徑、媒體報道、12345便民服務網絡平臺等方式,健全預警預防機制,暢通社會化舉報渠道,早發現,及時掌握、梳理、匯總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線索;運用“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等衛星遙感影像監測技術手段,開展“月監測圖斑”核實整改;發揮鄉“兩違”隊、村級基層組織作用,建立網格化、片區化、責任化巡查機制,強化掛鉤村領導、駐村工作隊、村兩委干部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和制止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形成快速反應機制,強化監督檢查,推動聯合執法、從嚴執法,做到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進一步完善圖斑核查流程,落實屬地工作責任要求,各村(社區)、鄉核查工作組要在圖斑下發之日起一周內聯合完成實地核查,并報送核查情況表。對納入新增問題清單的,所在村(社區)要明確處置方式、處置時限,責任人。嚴格快速查處到位,堅決實行“零容忍”。
(二)堅決查處整改到位。20xx年7月3日以來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各村(社區)要嚴格快速查處到位,堅決“零容忍”,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應自發現之日起2個月內處置到位。凡具有下列情形的:
(1)干部職工等公職人員、黨員違法占用耕地的;
(2)各相關部門、駐村工作隊、村委會在一周內未能及時發現、上報違法占用耕地的;
(3)各相關部門、駐村工作隊、村委會包庇縱容,隱瞞不報的;
(4)在處置過程中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移交相關單位依法依規給予組織處理和黨政紀處理。違法用地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立典型案例通報機制,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快建立長效機制。加強耕地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提升群眾愛護耕地、保護耕地的自覺性、主動性。鄉自然資源所要會同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鄉“兩違”治理辦,全面梳理、總結實施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完善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長效監管機制,將整治成果轉化為后續日常監管的有力措施。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村(社區)、鄉直有關部門、駐村工作隊要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部署推動、強化協作配合、強化跟蹤落實,將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嚴禁虛報、瞞報等弄虛作假行為。對在整治工作中不認真、處置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問效責任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
(五)及時報送信息。各村(社區)、駐村工作隊要將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進展情況于每月18日前報送至整治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鄉“兩違”治理辦),于9月12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7
一、指導思想
堅決落實黨中央、各省委、省政府關于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全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打擊“頂風違建”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嚴守耕地紅線,筑牢糧食安全底線。
二、目標任務
圍繞省市縣提供的衛片執法圖斑核實我鎮實際整改情況,落實責任,認真排查,建立清單,分別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各村對問題圖斑要迅速邀請有資質的測繪公司現場測繪,并出具完整的測繪報告。以測繪報告為依據,堅持屬地問題整治和作風問題整治同步推進的原則,對占用一般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要無條件推進問題整治。一是按照土地使用分類和《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后亂占耕地動工建房的,一律從嚴整治,對占用耕地房屋予以拆除,對占用耕地實施復耕復綠。二是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前亂占耕地動工建房,但至“八不準”發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處。經勸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視為“新增占耕地建房行為”對占耕地在建房屋予以拆除。三是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地房屋,一律按現狀予以固化,并根據相關政策分類處置。同時,對20xx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要在谷歌地圖購買衛星對比圖斑,證明其20xx年7月3日前已經建成。四是從20xx年7月3日起,農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報審,待批準之后方可恢復建設。整治措施注意時間節點并嚴格按照宅基地審批流程進行建房審批。
四、工作步驟
(一)開展自查。鎮相關工作人員與村社干部要針對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再摸排、再核實。重點針對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公共事業建設用地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是否存在履職不到位等現象,對所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建立問題清單并及時整改。
(二)整改落實。針對建立的問題清單,要認真分析問題的根本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落實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實,嚴守耕地紅線,筑牢糧食安全底線。
(三)完善總結。針對整改的問題,鎮相關部門及村社干部要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認真總結,汲取經驗,舉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機制,確保工作實效。建立鎮、村、組“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配合,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強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嚴格執行“源頭嚴防、露頭就打”要求,完善網格化巡查防控機制和全面推行“田長制”工作機制,充分利用群眾舉報、衛片執法、媒體反映等方式,發揮好鄉鎮、村組源頭監管作用,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查處一起、整改一起,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
(二)壓實責任,精準追責問責。對本次整治過程中力度不夠、效果不好的要及時通報、約談。對已存在問題整改不力和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實行“零容忍”。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不嚴不實、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包庇縱容,甚至充當“保護傘”或與占用耕地當事人存在利益輸送關系的,一律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帶頭亂占耕地建房或縱容包庇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法違紀的嚴肅處理。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8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為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對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典軍
副組長:王 龍朱 琨涂開義
成員:各村支書、主任,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朱 琨涂開義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柏發君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李安江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筑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王 龍
成員:楊孔云、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并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王 龍 鮑安呂
成員:派出所全體人員、群眾工作站全體人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惡的性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唐鈺嵋
成員:隆如冬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并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采取動員違法群眾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并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扎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并將當日數據匯總后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9
根據縣委、縣政府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全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農村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行動,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的不法行為、不良傾向和發展趨勢。經黨委政府決定特制定本方案,請各村嚴格執行。
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并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臺賬,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占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后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采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臺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臺賬,于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扎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于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后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符合“一戶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戶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后出現的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準手續,并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復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戶,根據每戶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10
為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及耕地保護有關批示指示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24號),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有效遏制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采取標本兼治的強有力措施,以“零容忍”態度管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新增問題,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整治目標
對20xx年7月3日以后發現的新增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實行“零容忍”,對標對表強力整治,同時健全監管機制,加強巡查監管,堅持“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對違法占用耕地問題“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使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對20xx年7月3日前發現的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問題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進行分類處置。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規范審批臺賬,確保村民建房合理需求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引導村民建房不占或少占耕地。
三、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調查摸底階段(3月22日-3月28日)
以村為單位,對本轄區內20xx年以來新發生的各類占用耕地行為全面自查摸底,分類登記臺賬,并將臺賬(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由各村支部書記簽字后于3月26日前上報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劉海燕,聯系電話:xxxxx。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29日-20xx年6月底)
集中整治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3日-6月30日):根據自查摸底和省級下發的新增疑似圖斑情況,對確定為20xx年7月3日以后新發生的違法亂占耕地行為,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嚴格開展集中整治,該拆除復耕的堅決拆除復耕。
第二階段(至20xx年6月底):根據國家、省、市統一安排,將20xx年7月3日以前的存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區相關要求分類處置到位。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2月底前)
建立完善鎮、村兩級防控體系,健全執法巡察監管機制,完善巡察臺賬,防止新增農村亂占耕地現象發生,切實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確保每戶村民合理建房需求都依法審批。
四、職責分工
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在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相關單位具體職責分工為:
鎮紀委監委:負責對專項工作中出現的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對應發現未發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不力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
黨政辦:負責組織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督導、督查及通報等相關工作。
鎮自然資源所:負責牽頭組織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現場核查、認定和問題統計、分析,上報新增違法亂占耕地行為調查摸底臺賬,比對調查摸底情況,及時形成統計分析報告,發現存在的問題報鎮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研究;負責查處產業類和公共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違法案件和整改工作。
鎮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負責牽頭建立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機制、流程和指導各村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相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引導村民不占或少占耕地建房。配合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現場核查、認定等相關工作,并按省、市、區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統計、上報相關數據。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牽頭組織農村村民亂占耕地建住宅類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整改工作;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對新增亂占耕地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并對相關違法建筑予以及時拆除。
財政所:負責落實工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供電所:負責對非法占地違法主體采取斷電措施。
派出所:負責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各部門單位、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耕地保護工作的相關精神和決策部署,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對20xx年7月3日以后發生的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問題“零容忍”,要依法嚴厲處置到位,去存量,控增量,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違法行為。
(二)嚴肅紀律,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部門要對民房審批嚴格把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村要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動態巡查機制,建立工作日志和巡查臺賬,變被動等監測為主動找問題,嚴格按照“八個不準”、“六個嚴禁”及“一個保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動態巡查,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早處置,實現“零容忍”,確保“零增長”。各部門和單位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履職,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11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切實保護耕地,堅決制新增違法用地違規建設行為,形成全面整治的長效機制,維護全市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資源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等有關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認識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新增違法行為對加強耕地保護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意義,采取斷然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嚴防新增違法建房行為重復發生,為下一步實事求是分類處置、全面整治整改、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打下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消化存量、嚴控增量”的原則,堅持“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突出重點、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在全鄉范圍內開展各類違法違規用地綜合整治行動,全面規范建設秩序,維護法律嚴肅性,提高政府公信力,營造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到20xx年底,全面清理整治我鄉違法用地違規建設行為,實現“增量零容忍、存量全處置”的目標任務,使全社會依法依規用地建設的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違法用地監管、查處、拆除、復耕等政策體系,為解決農村亂占耕地問題提供法律、政策、人員等有力支撐,不斷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助推鄉村振興。
三、整治范圍
(一)突出重點,堅決整治“八不準”亂占耕地行為。各行政村和鄉直相關單位對標中央要求,突出“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速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不準”問題類型。摸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審批情況、占地情況、建設情況和使用情況。根據不同房屋類型,采取相應技術路線,明確調査內容,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全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臺賬。
(二)消化存量,遏制增量。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持續深化標本兼治,加強日常執法,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行為。結合衛星遙感監測圖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路域環境整治、耕地保護、“一河兩路”清查整治、雙違整治、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等專項行動,全面排查違法用地行為,嚴厲查處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消除違法存量,遏制違法增量,進一步規范全鄉自然資源管理秩序。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凡違反規定、頂風違建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拆除一起。通過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曝光等方式,形成強大的震懾氛圍,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
四、工作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
各村負責人要嚴格本轄區新增違法建設行為,確定專人負責片區,加強村巡查,確保“早發現早制止早上報”。
(二)上下聯動原則
樹立全鄉“一盤棋”思想,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強化網格化管理,加強鄉村兩級動態巡查,領導干部、共產黨員、基層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執行雙拆法律政策,自覺抵制制止違法建設行為,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確保步調一致,形成合力,營造拆違控違聲勢。
(三)多管齊下原則
廣宣傳、獎舉報、重巡查、強監管,多措并舉,多管齊下,有效遏制各類違法建設的發生和蔓延。
(四)依法整治原則
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統一政策、統一尺度,公正公開透明,對確定的應拆違法建筑做到堅決拆除,做到應拆盡拆、一拆到底,在拆建過程中要規范執法、文明執法,正確處理好依法行政與維護穩定的關系。
(五)疏堵結合原則
對合理的建設要求,尤其是農民建房申請,要正確引導、認真對待;符合規劃和土地管理要求的,要及時疏導解決,對不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管理要求的建設行為要講明道理,嚴格管控,真正做到無規劃不建設、先審批后建設、頂風違建、鉆政策調子等違法建設行為的發生,要嚴厲打擊、絕不手軟。
五、責任分工
成立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長任常務副組長、鄉黨政班子成員、公安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有關鄉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武功鄉各類違法用地違規建設清查整治暨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新增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王戰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協調推進全鄉違法違規用地整治工作。
(一)鄉紀委監委負責對專項行動中相關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效能監察,對不能按時完成專項行動整治任務的行政村主要負責同志實施問責;對參與、支持、包庇“雙違”“八不準”行為及違規辦理相關證照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黨員干部依法追究責任。依據20xx年《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工作辦法》有關要求,就移送問題線索的范圍、程序時限等進一步明確要求。在查處工作中發現黨員涉嫌違反黨紀、監察對象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根據黨紀和政務處分有關規定及時進行移送。
(二)鄉黨政辦負責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程督查,并定期發布效能督查意見。
(三)鄉供電所、水利站負責按照鄉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意見和書面通知要求,對違法建筑依法采取斷電、斷水措施,并做好供電、供水監管。對偷電、供電、供水的,要依法查處,從嚴追究責任。
(四)鄉公安派出所負責配合各行政村及鄉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部門對破壞耕地、違法占地、違法建設施工場地進行查封,維持拆違秩序。對阻撓執法、暴力抗法行為進行打擊查處。對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等農用地面積較大、符合刑事立案標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鄉財政所負責各行政村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及日常經費等。
(六)鄉自然資源和規劃所負責對違反《土地管理法》的違法占地行為進行認定,制發相關法律文書,配合各行政村做好停工、拆除、補辦手續等工作,按照規定為符合條件的項目辦理相關手續。
(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對我鄉建筑領域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統籌管理拆除計劃和處置計劃,科學安排集中整治,依法處理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設行為。
(八)鄉村振興辦負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相關行為進行認定,制發相關法律文書,同時配合各行政村做好停工、拆除等工作;負責對破壞耕地的立案查處工作;負責對違反設施農用地管理辦法的違規“設施農用地”進行認定,發相關法律文書、特別是對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及在設施農用地備案中出現的“大棚房”等問題進行清理整治,并形成長效機制;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違法用地查處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標準,指導宅基地合理布局,推進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等盤活利用工作。
(九)鄉水利站負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全面做好排查登記工作,依法對河道、河床、河堤、水庫、湖泊等禁止建設區內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認定,并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按照鄉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要求依法做好停工、拆除工作,明確責任人,配合鄉自然資源和規劃所按照規定為符合條件的項目辦理相關手續。
(十)鄉林業站負責對違法占用林地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鄉信訪辦負責做好信訪群眾的接待、教育、說服工作,加強政策宣傳,化解矛盾糾紛。
(十二)各行政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清查整治工作負主體責任。負責組織或配合實施本轄區內違法占地建設行為的停工控制、拆除、清理、復耕復綠等工作;對照嚴肅查處“八不準”行為,積極做好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的清查、登記工作,分類甄別,限時處理。同時,做好群眾信訪穩定工作。
(十三)其他各有關成員單位按照部門職能做好配合、積極參與、并完成鄉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網格管理,壓實工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共同參與、上下聯動”的原則,對耕地保護實行網格化動態監管,建立鄉、村兩級縱向監管網絡。各位包村片長即是該行政村區域內的各類違法用地違規建設清查整治工作的總負責人。各行政村要切實擔起屬地管理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專項行動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專項行動的直接責任人。各村要做好分包地塊,確保每一寸土地“有人看、有人管”,做好日巡查日報告工作,及時發現、報告處置違法占地建房行為。鄉直各相關單位要落實行業監管職責,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形成“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信訪維穩,維護秩序穩定。要高度重視信訪維穩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切實做好群眾來訪接待、教育安撫、輿情處置、解釋疏導等工作,確保我鄉違法用地違規建設清查整治專項行動有序推進。
(三)強化監督考核,狠抓問責問效。專項整治工作實行日調度、周排名、月通報、季考核制度,專項整治存量處置情況周報表,由各行政村主要負責同志確認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報送到鄉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行政村專項整治工作第一周綜合排名后2名的,鄉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約談警示通知;連續2周綜合排名后2名的,對各行政村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連續3周綜合排名后2名的,對各行政村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誡勉談話,責令村書記專職負責專項整治工作;連續4周綜合排名后2名的,對村書記進行組織處理。專項整治工作認識占位高、整治效率高并提前完成整治任務的,給予該行政村用地政策獎勵、財政資金支持及任用干部優先考慮。同時,對工作中違反紀律、未盡職責、不服從統一指揮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處理;對個別干部帶頭違建或包庇、縱容違建、充當“保護傘”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四)加強源頭防控,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建立鄉政府、各行政村及鄉直相關部門參加的“雙拆”行為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對新發生違法行為的處理意見并督辦落實,形成及時發現、及時制止、確保落實的工作格局,嚴防出現新的“違建”行為;二是建立邀請人大代表巡查、鄉政府掛牌督辦和責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建立鄉、村兩級組織縱向監管+相關職能部門橫向巡查網格化動態監管制度,實行24小時巡查、12小時上報、8小時處置機制。四是鄉紀檢監察辦要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發現推諉扯皮,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12
為進一步做好耕地保護,扎實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厘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后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占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范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盡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筑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占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群眾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為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作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戶做好群眾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戶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布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占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衛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核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周至少組織6次轄區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周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范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占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臺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戶籍、占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筑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臺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為單位逐級匯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匯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采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筑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戶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戶多宅”、超批準面積多占、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群眾利益強占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為。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并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并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范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并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為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群眾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群眾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鑒“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筑物行為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群眾訴求。要充分做好群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著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范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13
為盡快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和全面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14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排查,發現和糾正農村村民建房工作中違規審批、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為征收征遷安置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二、清理范圍及時間
本次集中排查的對象是鄉和經濟開發區所屬各村農村村民建房,重點抽查120戶。清理工作從12月初開始到12月底結束。
三、工作步驟
(一)資料清理。(12月9日-12月12日)對全區所有村民建房規劃、土地資料進行清理(資料清理時間從1990年開始)。
(二)資料比對。(12月13—12月15日)對農村村民建房規劃、土地資料進行對比。
(三)抽樣復核。(12月16日-12月22日在資料比對的基礎上,抽取120戶現場復核。
(四)走訪調查。(12月16日-12月22日在部分村進行走訪座談,了解掌握農村村民群眾意見。
(五)匯總分析。(12月23-12月24日)對資料比對、抽樣復核及走訪調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分析。
(六)調查處理。(12月25日-12月29日)對存在的問題做進一步調查核實,分類進行處理。
(七)總結上報。(12月30日)
四、工作分工
此次集中排查工作由區紀委監察局牽頭負責。區紀委監察局在做好組織協調的基礎上,重點是發現和查處農村村民建房中的違紀違法案件;國土分局負責全區農村村民的土地資料清理,資料對比、抽查復核和情況匯總工作;規劃分局負責全區農村村民建房規劃資料的清理,配合國土分局做好資料比對和抽查復核工作;鄉、經濟開發區配合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和實地調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為確保此次集中排查工作有序推進,從區紀委監察局、國土分局、規劃分局、鄉、經濟開發區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工作專班開展專項排查工作。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集中排查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謀劃,要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科室、責任人員。區紀委監察局要以查辦案件為重點,對濫用職權,違規審批,失職瀆職等方面的問題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國土、規劃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扎實做好農村村民建房資料清理、比對復核工作。
(二)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各相關單位要根據方案安排,倒排時間,制定具體的操作方案,有序推進集中排查工作。同時,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和溝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作風,務求實效。在集中排查過程中嚴守職業規范,嚴肅工作紀律,以務實的作風做好集中排查工作,確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實效。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15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廳關于開展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市于今年3月至9月在全市城鎮規劃區范圍內扎實、有力地開展了相關排查整治工作,進一步強化了老樓危樓安全管理。目前全市范圍內未發生房屋垮塌事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現將我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況
1、今年上半年,貴州等地連續發生多起房屋垮塌事故,造成嚴重損失,我委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患于未然,結合實際,及時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黃建質[20xx]57號,要求各區縣住建委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以人為本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并立即行動,組織和發動力量開展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實行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行業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分片包干、條塊結合的排查方式,做到分工明確、各負其責、應查盡查;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要依法承擔落實房屋使用安全的具體責任。
2、今年3月17日,住建部緊急召開全國老樓危樓安全排查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在全國范圍內迅速開展老樓危樓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我委及時組織各區縣住建委、房管局及有關單位負責人近五十人參加會議,并統一思想:房屋安全事關重大,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社會穩定,必須從垮塌事故中吸取教訓,必須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的高度、站在為人民利益負責的高度來認識,認真負責地抓好、落實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會議精神,要求各區縣結合實際,立即全面、迅速開展老樓危樓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并督促有關方面采取措施整治到位。
3、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廳關于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委、房管局聯合印發了《黃山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方案》[20xx]65號,正式部署全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堅持條塊結合、協調聯動的原則,注重發揮各系統各部門力量,采取由房屋所有人(房屋使用人)自查,各鎮(街道)、各行業責任主管部門拉網式排查,各區(縣)住建委(房管局)抽查,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并提出四點工作要求: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抓好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各區(縣)住建委(房管局)等部門要在去年排查的基礎上,高度重視,認真吸取近期房屋坍塌事件教訓,迅速安排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排查方案,扎實做好排查和治理工作,確保覆蓋全部、不留死角;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督,切實抓好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督促整治到位,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三,制定措施,落實責任,嚴肅房屋安全責任追究。要認真負責地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責令立即整治,對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而發生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四,強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加快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檔案,逐步形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物業、社區、街道、房地產主管部門等協調聯動的管理機制,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4、截止目前,我市所轄區縣縣均按時上報了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已基本完成排查工作,上報了工作總結材料和排查匯總表。我委、市房管局對排查情況進行了督查。經統計,目前排查房屋數量6705幢,建筑面積143.3萬平方米,經鑒定確認危險房屋785幢,建筑面積70.0萬平方米,共1932套(間)、1962戶。現已整改加固房屋300幢,建筑面積48.2萬平方米,遷出或進行拆除新建、改建的危房41幢,建筑面積7.3萬平方米(詳見匯總表)。
二、存在問題
1、房屋使用安全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隨著房屋產權多元化和部分低標準房屋的年久失修,再加上我市每年長時間的.汛期和山區地質等因素,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日益凸現,形勢比較嚴峻。
2、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意識薄弱,房屋產權人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沒有切實地承擔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存在著較多的改變用途、破壞結構等等不正確使用房屋的情況,也基本不對房屋進行安全檢查、保修維護。物業服務單位管理被動,未能有效履行安全檢查義務,對住戶報告的安全隱患鑒定結果不能及時進行確認,沒有本區域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基層的街道辦事處等部門雖然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建立了危險房屋臺賬,制定了應急方案,但客觀上無法對危房排查整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的有效管理,房屋安全隱患無法及時消除。
3、危房鑒定、解危的方式方法單一、效率不高。由于危房鑒定不收費,工作資金、技術力量投入不足,致使危房鑒定工作無法做到及時、高效、全覆蓋。對于鑒定出的危險房屋,缺乏有效、及時的解危途徑,安全隱患長時間存在。
4、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房屋建造過程與使用階段的質量安全監管定位不清晰,職責模糊。現有的規章制度沒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可以具體實施操作的條文,僅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的決定》(建設部令第129號)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職責未得到明確。
三、下一步工作設想
1、高度重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爭取做到職責分工明確,努力做好隊伍、資金保障,并結合實際研究本地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措施,不斷提高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房屋安全日常檢查維護制度。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要依法承擔房屋使用安全的具體責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自覺履行有關義務,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強對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的安全檢查和維修,保證其安全使用。
房屋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要切實承擔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責任,做好服務區域內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積極宣傳房屋使用安全法規、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定期檢查本服務區域內的房屋使用安全狀況,并及時告知檢查結果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等行為進行制止,并及時向有關管理部門報告;每年汛期,定期對本服務區的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并將房屋安全的狀況以及危舊房屋的處理措施報有關管理部門。
街道辦事處等部門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確保安全”的原則,應及時掌握區域內危舊房的使用情況,并建立健全有關檔案、應急預案。發揮社會力量,營造“誰所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房屋安全管理氛圍。
3、加強監督,把好新建房屋質量關。不斷完善“企業自控、社會監理、政府監管”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采取監督交底、工程驗收監督和施工現場信用評價等措施,促使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增強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意識,落實責任。強化質量監督,通過巡查、稽查、督查等手段,促進各方主體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建設的標準和強制性條文,確保房屋質量。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16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扎實推進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房屋安全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結合我縣實際編制印發了《大英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完成時限,細化責任分工,層層壓實責任,加快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
一、基本情況
截止12月底,我縣共排查農村房屋1364戶,其中經營性農房1081戶,全縣存在風險經營性農房15戶(其中卓筒井鎮7戶、蓬萊鎮5戶、河邊鎮1戶、隆盛鎮1戶、鹽井街道1戶)。我局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15戶存在風險經營性農房開展了全覆蓋鑒定,最終鑒定結論為:卓筒井鎮潘代春D級、錢林興C級,蓬萊鎮尹獻祥C級、陳云喜C級,隆盛鎮熊華高C級,全縣共5戶農村經營性農房鑒定為危房。
二、推進情況
11月9日,召開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題會,學習貫徹省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視頻會議精神,安排部署農房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要求各鎮(街道)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全面推進農房安全隱患排查;11月26日,組織各鎮(街道)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參加全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和全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訓會,進一步了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錄入系統,各鎮(街道)分別組織對村級工作人員進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培訓并現場演練操作錄入數據,讓其熟練掌握排查工作方式方法及操作流程;積極對接聯通大英分公司技術人員,解決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難點;對各鎮(街道)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了督導,督促其加快進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錄入工作按時完成。12月21日,組織各鎮(街道)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參加全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調度暨工作培訓視頻會議,通報各鎮(街道)排查及錄入進度,再次強調此項工作主要由鎮(街道)負責,組織鎮(街道)村干部、駐村干部通過“下村摸排、走訪入戶”的方式,開展拉網式排查,對已排查的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屋進行現場再三核實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確保無險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月13日縣政府下發《大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危舊住房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大府辦函〔2021〕4號),要求扎實開展“回頭看”、“立即改”工作,對于前期漏排的立即開展排查,確保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應排盡排,確保排查不漏一戶全覆蓋到戶。對各鎮(街道)上報的15戶存在風險經營性農房及時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開展全覆蓋鑒定,以第三方鑒定機構最終出具的鑒定報告為準,全縣共5戶農村經營性農房鑒定為危房。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專門制定《大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房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樣表附后),并組織專人逐戶督查整改進度并發放《整改通知單》,限時整改,切實保障農戶生命財產安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進一步統一思想、嚴明紀律、各司其職、形成合力,繼續組織織鎮村干部通過“實地走訪調查”的方式,開展拉網式大排查,確保全縣農房排查不漏一戶,全覆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是嚴格按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相關工作計劃,對各階段工作推進的時間要求,切實采取措施,加大推進力度,對鑒定為危房的加大監督監測力度,督查鎮(街道)落實整改。
三是進一步發動群眾,在做好農村疫情防控的同時,堅持廣泛發動,加大宣傳力度,深入農戶開展思想工作,以便下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夠更加快速推進。
亂占耕地建房排查方案17
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我市已完成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農村兩類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任務,目前進入集中整治農村其他房屋安全隱患工作階段。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完成情況
(1)農村2類重點房屋排查完成情況及完成時間;
農村2類重點房屋(用作經營的房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已全部排查完成,共1701處,其中,用作經營的自建房1103戶,人員密集場所598戶,已按照時間節點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2)自建居住房屋排查完成情況及完成時間;
農村自建居住房共排查29354戶,已按照時間節點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3)農村2類重點房屋“回頭看”工作開展情況;
我市根據上級相關要求,從1月份開始,對農村兩類重點房屋排查開展為期3個月的回頭看。重點對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蓋,安全隱患信息錄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準,做了查漏補缺工作,對排查新發現的遺漏房屋,第一時間進行登記,錄入信息系統。
(4)農村自建住房排査整治“回頭看”工作開展情況;
為進一步開展好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回頭看”工作,我市重點對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蓋,安全隱患信息錄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準,做了查漏補缺工作。
(5)房屋編碼情況;
在排查的過程中,我市按照《全省農村房屋排查分類編號登記辦法》,全部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嚴格按照排查一戶、登記一戶的原則,在排查的同時同步完成編號登記。
(6)其他隱患排查情況;
對房屋使用安全、消防燃氣和建筑材料安全等其他隱患同時進行認真排查、研判,對存在隱患的85處房屋,及時準確填報“xx省農村房屋其他安全隱患信息采集表”。
(7)信息錄入農村房屋信息采集平臺情況(包括信息完整度和準確度)。
排查人員已逐房填寫信息采集表,建立城鄉房屋信息檔案,農村房屋信息已全部錄入國家管理平臺,實行分類編號登記。
(二)技術力量和資金投入情況
(1)組織有關專家、專業機構、農村建筑工匠等技術力量參與摸排、隱患初判工作情況;
我市對農村房屋中難以判定是否存在隱患的146處房屋,組織專家30人進行了集中研判,判定存在隱患75處。
(2)資金投入情況,其中排查人員培訓、房屋鑒定、技術服務資金投入情況;
農村房屋共投入鑒定資金5.65萬元,紙質檔案打印費12萬元,專業技術人員服務費約1.9萬元。
(三)農村房屋安全鑒定情況
(1)鑒定工作開展情況
我市對各鄉、辦上報的農村房屋中難以判定是否存在隱患的房屋,委托專業鑒定公司進行了鑒定,其中鑒定為B級1處,C級2處、D級7處。
(2)鑒定資金落實情況
農村房屋共投入鑒定資金5.65萬元,紙質檔案打印費12萬元,專業技術人員服務費約1.9萬元。
(3)鑒定機構選定情況
我市委托“侯馬市晨輝工程勘察檢測有限公司、xx誠達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鑒定。
(4)用作經營自建房屋實施鑒定情況
在第一輪排查中發現的一處存在安全隱患的非自建房寶貴副食店,因屋頂瓦片松動局部下陷、屋脊變形、鑒定為C級。現已整改完畢并進行驗收。
(5)非自建房實施鑒定情況
經過研判,判定存在安全隱患8處,其中兩類房屋共8處,C級1處、D級7處;對通過專家研判為C、D級的8處兩類房屋委托專業鑒定公司進行了鑒定。
(6)自建居住房屋實施鑒定情況
對初判存在安全隱患的88處自建房,我市委托“侯馬市晨輝工程勘察檢測有限公司”進行了鑒定。
(四)農村兩類重點房屋整治驗收情況
(1)分類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其中拆除總數、修繕加固總數等;
針對鑒定結果為處C、D級的9處用兩類房屋,(其中1戶拆除重建、修繕加固2戶、6戶進行清人封房處理)。
(2)整治驗收情況,主要包括建立重點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整治臺賬、分級驗收和銷號管理情況;
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我市已建立重點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整治臺賬、分級驗收表,實施銷號閉環管理。
(3)排查發現其他隱患(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氣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數量,及移交行業主管部門情況。
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氣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房屋安全隱患的85處隱患已停業、清人、封門。
二、農村自建房“一辦法、一標準”落實情況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省農村集體政辦發〔2020〕117號)、《農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術指南》文件要求,我局認真貫徹落實文件內容,積極開展了相關工作。
(一)農村自建房設計通用圖冊編制已完成,已下發鄉辦,并征集了鄉辦意見。
(二)侯馬市政府購買服務對農村房屋建設活動提供監理服務和技術指導。已向政府申請監理單位,政府已批復,正在走招標程序。
(三)開展農村工匠培訓和信用管理情況(我局給各鄉、辦已下發關于舉辦農村建筑工匠(砌筑工)培訓班的通知。我市已于2021年3月23日至28日舉辦第一期農村建筑工匠(砌筑工)培訓班,第一期學員已培訓結束并參加了考試。
(四)農村自建房指導情況(我局已制定侯馬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管理服務實施細則(試行),已征求各鄉、辦的意見。截止目前,政府已審核通過并發文。
1、制定了開工登記管理制度、安全鑒定、建房合同樣本和竣工驗收管理辦法。現已下發放各鄉、辦,并要求鄉(辦)認真組織學習。
2、制定出臺了農村建筑施工人員培訓、考核和信用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建筑施工人員的管理。
(五)、截止目前新田鄉已成立一家農村建筑合作社
三、推進排查整治采取的具體舉措和工作亮點
組織8個市城鄉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我市八個鄉、辦進行督導,對督導發現的問題由督導組負責跟蹤督促、指導各鄉、辦進行整治。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農村未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整治工作速度不快,主要是產權人長期不在此居住,無整治意愿,整治積極性不高。
二是農村宅基地手續無法出具。
三是各鄉、辦沒有相應的.巡查管理人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議
一是加大整治驗收力度,督促各鄉、辦加快整治速度,對整治完成的及時驗收、銷號。
二是積極推進“兩辦法一標準”實施,盡快完成施工、設計、監理的招標手續,為農村提供專業的建房技術標準。
三是督促各鄉、辦盡早協調落實巡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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