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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通用8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通用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1
根據中共云霄縣紀委辦公室《關于開展“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通知》(云紀辦〔20XX〕9號)及云霄縣自然資源局、云霄縣農業農村局、云霄縣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整治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牢牢守住耕地紅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資綜〔20XX〕98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要求
牢固樹立大局意識,采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完善耕地保護長效機制,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整治內容
主要整治20xx年7月3日以來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三、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鄉自然資源所為牽頭單位,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鄉“兩違”治理辦、各村(社區)為責任單位。
成立鄉整治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吳木華,副組長由自然資源分管領導、“兩違”分管領導、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分管領導擔任,各駐村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鄉“兩違”治理辦。
領導小組下設兩個工作組,分別是核查工作組和處置攻堅工作組。核查工作組由鄉一級主任科員沈少偉任組長,各駐村領導為副組長,成員單位是鄉自然資源所、鄉綜合執法大隊、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鄉“兩違”治理辦,負責新增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協調、督促、指導、核實。各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工作要求,負責對發現的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月圖斑違法占用耕地問題清單積極采取措施,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確保按時按質處置到位。處置攻堅工作組由鄉黨委副書記朱增土任組長,成員單位是鄉“兩違”治理辦、鄉綜合執法大隊、鄉自然資源所、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負責“兩違”案件的處置、結案、歸檔、整理。
四、進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部署排查(5月-6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為各村(社區),第一責任人為駐村領導,直接責任人為駐村工作隊長和村(社區)主干。確定舉報電話,鄉級舉報電話:0596-8728XXX、0596-8508XXX。通過日常巡邏、群眾信訪線索等方式,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全面開展實地核實,包括:疑似違法主體、建設時間、位置、占地面積以及利用情況、違法違規事實等,每個村根據衛片圖斑情況,由鄉核查工作組成員單位和駐村工作隊長、村(社區)主干組成核查工作小組,由駐村領導組織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全面開展實地核實,經駐村領導審核確認后(簽名加蓋公章)上報鄉整治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鄉綜合執法大隊、鄉“兩違”治理辦要逐宗建立檔案,建立健全問題清單。
(二)全力整治,監督檢查(6月-8月)。各村(社區)對發現的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月圖斑違法占用耕地問題清單,逐項細化整治責任,建立整治工作臺賬,抓緊推進整治工作。處置攻堅工作組要開展明察暗訪,著力發現問題,明確整改方向,從嚴抓好工作落實,對典型新增問題及重難點整治問題,分析研究“一樁一策”,著力推進攻堅整治。
(三)深化整治,總結提升(9月)。匯總形成“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對整治成效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及時“返工”、“補課”。注重整改落實與建章立制相結合,通過問題整改,舉一反三,加快建立長效機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堅持嚴在平時,管在日常,通過日常巡查、信訪途徑、媒體報道、12345便民服務網絡平臺等方式,健全預警預防機制,暢通社會化舉報渠道,早發現,及時掌握、梳理、匯總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線索;運用“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等衛星遙感影像監測技術手段,開展“月監測圖斑”核實整改;發揮鄉“兩違”隊、村級基層組織作用,建立網格化、片區化、責任化巡查機制,強化掛鉤村領導、駐村工作隊、村兩委干部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和制止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形成快速反應機制,強化監督檢查,推動聯合執法、從嚴執法,做到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進一步完善圖斑核查流程,落實屬地工作責任要求,各村(社區)、鄉核查工作組要在圖斑下發之日起一周內聯合完成實地核查,并報送核查情況表。對納入新增問題清單的,所在村(社區)要明確處置方式、處置時限,責任人。嚴格快速查處到位,堅決實行“零容忍”。
(二)堅決查處整改到位。20xx年7月3日以來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各村(社區)要嚴格快速查處到位,堅決“零容忍”,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應自發現之日起2個月內處置到位。凡具有下列情形的:
(1)干部職工等公職人員、黨員違法占用耕地的;
(2)各相關部門、駐村工作隊、村委會在一周內未能及時發現、上報違法占用耕地的;
(3)各相關部門、駐村工作隊、村委會包庇縱容,隱瞞不報的;
(4)在處置過程中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移交相關單位依法依規給予組織處理和黨政紀處理。違法用地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立典型案例通報機制,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快建立長效機制。加強耕地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提升群眾愛護耕地、保護耕地的自覺性、主動性。鄉自然資源所要會同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鄉“兩違”治理辦,全面梳理、總結實施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完善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長效監管機制,將整治成果轉化為后續日常監管的有力措施。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村(社區)、鄉直有關部門、駐村工作隊要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部署推動、強化協作配合、強化跟蹤落實,將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嚴禁虛報、瞞報等弄虛作假行為。對在整治工作中不認真、處置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問效責任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
(五)及時報送信息。各村(社區)、駐村工作隊要將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進展情況于每月18日前報送至整治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鄉“兩違”治理辦),于9月12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2
為扎實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問題,掌握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追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排查范圍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亂占耕地建房”兩個重點,對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后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
三、工作任務
以全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工作為基礎,各村開展拉網式、臺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范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一戶一宅、分戶新建、舊宅未達標改建危房異地改建、地質災害搬遷、拆遷安置等相關檔案信息,對一戶多宅、超標準建豪宅、非法買賣土地、攀比惡意侵占耕地等行為,找出問題結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建立問題臺賬,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成立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鄉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鄉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由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歐陽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專干龍憲伍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個村設立一個工作組,由各村村主任任組長,駐村工作隊長任副組長,其他村組干部為成員,全面落實各村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以我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為基礎。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戶權籍調查成果(完成時限:20xx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據到戶權籍調查成果,統一思想,及時研究部署,落實責任,制定核查行動方案,組建工作專班,以村、組為單位,逐個入戶進行現場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及其依據。認真填寫《緩寧縣農村占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記表》,建立核查臺賬,并將核查情況進行匯總,匯總表經村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于20xx年9月25日前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治階段
1.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政辦發[20xx]34號及20xx年8月6日下發的《綏寧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鄉農村亂占耕地現象進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整治任務,結合歷年來村民建房行為,進行摸底調查。應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將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密切配合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鄉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依法依規處置。各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亂占耕地建房的,本著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依法采取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以整治工作為重點,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整治工作各階段的成果和制止、查處違法違規亂占用耕地建房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3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黔農房整治〔20xx〕1號)《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占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黔自然資規〔20xx〕1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1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http://61.243.1.124:8088/mp/#/map)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系人趙壽生,電話18786982xxx,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4
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管理服務辦法(試行)》和《省農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術指南(標準)》(以下簡稱“一辦法、一標準”)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自建房管理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鄉村具體實施”的要求,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合力推動”的工作態勢,規范執行農村自建房的設計施工監理規章制度,有效提升我縣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水平,維護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推動鄉村振興。
二、工作目標
從源頭防范化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為農村房屋建設科學化、規范化、長效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推進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責有人擔”。20xx年10月底前,各鄉(鎮)要抽調專人成立農村自建房“一辦法、一標準”工作領導小組,專項負責農村房屋建設日常管理工作。20xx年底前,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出臺實施方案,制定房屋建筑監管實施細則。20XX年底前,初步建立起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體系,并有效運行。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體系,實現農村自建房全統計、全管理、全達標。
三、重點工作
(一)摸清農村現存房屋安全底數。各鄉(鎮)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政辦發電〔20xx〕64號)、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試行)的通知》(房排查整治辦函〔20xx〕8號)、市城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城鄉房屋排查整治20xx年工作計劃>的通知》(房排查整治辦函〔20xx〕2號)等文件及相關會議要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規范排查、鑒定、整治、驗收程序,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改銷號臺賬,并組織人員進行驗收。20xx年年底前完成農村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的整治驗收工作,月底前完成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的鑒定工作,并持續推進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整治驗收工作。
(二)加強農村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縣住建局要按照“一辦法、一標準”要求,加強農村建房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20xx年底前相關部門組織完成首輪農村工匠培訓工作,并發放合格證書。成立用于承攬農村自建低層房屋建設項目的農房建設專業合作社、農房建設公司、農房建設監理公司、建設類勞務公司等。20xx年底前編制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強的縣級農村自建低層房屋設計通用圖冊,免費供建房人選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鄉(鎮)要負責本級“一辦法、一標準”工作的總體部署、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等工作,同時做好“一辦法、一標準”的宣傳貫徹、制度配套、工作落實、監督管理、規劃執行等工作,推動“一辦法、一標準”盡快落地見效。要切實扛起監管責任,建立工作落實機制,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二)加強宣傳培訓。各鄉(鎮)和縣住建局要建立農村自建房“一辦法、一標準”培訓制度,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培訓力度,做好管理人員和農村建筑工匠的業務培訓。20xx年底前,要完成鄉(鎮)、村兩級的培訓。并廣泛應用新媒體開展農村自建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活動,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知悉度。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鄉(鎮)要本著尊重歷史和尊重現實的原則,認真抓實抓好農村自建房管理工作,同時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常態化巡查制度,對存在問題的該通報的通報、該批評的批評、該約談的約談,督促落實到位,并做好資料、信息移交共享互通,堅決杜絕推諉扯皮和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防止出現工作:“斷層”、“斷檔”。鄉(鎮)要建立動態巡查制度,強化日常管理。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5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農房整治〔20XX〕1號)、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遵農房整治〔20XX〕3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規范農村建房審批和管理,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有序推進,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分組職責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花秋鎮自然資源所,馬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同志負責具體辦公,統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訓指導,幫助解決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術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業務指導、排查摸底、督導三個專班,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
(一)業務指導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對全鎮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釆集APP及有關政策進行培訓、問題解答,及時提供與摸排有關的基礎資料,對釆集員采集的信息進行查看并提出修改意見,收集處理上報全鎮的各種數據資料。
(二)排查摸底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組織村干部和鎮采集員,尤其是對手機APP操作熟練、熟悉村組情況、責任心強的干部參與信息采集,要將圖斑、地塊、區域分解到人。鎮村干部相互配合,統籌推進,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轄區亂占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務,及時上報摸排數據。
(三)督導工作專班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督導督查各村、各部門按時據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督查情況。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占地底數,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況,規劃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四、時間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個階段開展:
(一)數據采集(20XX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鎮自然資源所和農業服務中心將各村圖斑數量以及圖斑圖紙下發給各村,各村(社區)聯合鎮級采集員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二)數據審核(20XX年10月18日)
各村(社區)通過匯交平臺向鎮領導辦公室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紙質摸排成果。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9日)
鎮、村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社區)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村(社區)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細化工作任務
實行掛村領導包村,在編干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筑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采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八不準”和“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鎮級設立舉報電話(0851-26881005),各村(社區)均要分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民眾和媒體的監督。
(三)倒排工期,確保按時完成
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計劃,根據本村(社區)圖斑數量,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確保節前完成50%,10月17號前各村(社區)全面完成外業摸排工作,18號前內業審核全部完成,19號將我鎮數據上傳縣農房辦。
(四)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各村(社區)摸排工作的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加強數據管理,對涉密數據和成果,只能采取紙質填報,嚴禁使用網絡傳輸和使用手機APP平臺提交。全鎮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的監督,對摸排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6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為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對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
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筑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并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惡的性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并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采取動員違法群眾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并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扎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并將當日數據匯總后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7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8
為全面摸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清查摸排政策,根據《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逐宗逐項查清違建時間、占地面積、權屬性質、地類用途、審批備案等基本信息,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切實做到底數清、數字準、情況明,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積極構建依法依規、科學有序的自然資源管理利用秩序。
二、工作任務
根據上級部門的安排部署,摸清20xx年以來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全鎮范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
1、時間界限。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文化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數據庫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要納入摸排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用地手續。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
4、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的幾種情形。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巳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以下三類。
一是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杜絕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問題。
對國家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的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嚴格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原則,立即自行查處整治到位,決不允許新增問題存在。
三、工作方式
(一)全面壓實責任。壓實壓緊各村黨委政府主體責任,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問題發生。按照“縣級牽頭推進、部門深度聯合、鄉鎮壓茬推進、村組全面參與、群眾大力配合、鼓勵積極舉報”的工作模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逐級靠實工作責任,強化摸排工作措施,深入開展清查摸排,確保“無遺漏”“無死角”“全覆蓋”,全面摸清底數,一體推進整治。
(二)采取多種方式摸排。清查摸排工作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等多種方式開展,堅持“以地找房、以房找地”的工作模式,發揮各自優勢,全面做好摸排工作。
1、工作資料數據
充分利用國家和省上統一下發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衛片執法圖斑、20xx年四個季度和20xx年一、二季度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20xx年以來新增耕地項目圖斑、農轉用審批備案數據庫、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備案數據庫等基礎資料,結合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初步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作為摸排工作基礎資料。
2、清查摸排方式
(1)自上而下的摸排方式:具體是指,以“二調”數據庫及年度變更數據、“三調”初步成果、全鎮房地一體調查數據庫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數據為依據,對數據庫耕地中未經依法批準新增的建設用地(房屋)提取圖斑,采取“以地找房”的工作方式,對用地情況逐宗進行核查;對歷年國家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下發的衛星遙感監測違法圖斑以及歷年例行督察、各類國家、省、市巡視、巡查下發的疑似違法亂占耕地圖斑,逐宗、逐圖斑進行核查。重點核查歷年在土地調查變更和衛片執法檢查中,將違法占用耕地的建設用地按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偽變化進行變更和應拆除未拆除等問題。
(2)自下而上摸排的方式:具體是指,發揮鎮、村民委員會等各級基層組織作用,充分依靠基層組織最貼近群眾、最熟悉情況、最掌握實情的優勢,發動群眾、依靠群眾逐村、逐社全面參與摸排工作。要清理匯總自然資源部門歷年發現的違法建房案件、收集基層干部群眾了解掌握的建房信息,釆取“以房找地”的工作方式,對20xx年以來新建房屋列出清單,根據占用地類、審批情況等信息,逐宗、逐項排除清理出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3)上下結合摸排的方式:具體是指,采取“人工+技術”的摸排方式,對近年來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涉及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住建、林草等相關執法機關發現的問題,以及通過設立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線舉報電話受理的問題等進行全面匯總梳理,按照部門聯動、信息共享的要求,全部納入摸排范圍。.尤其對人工摸排有反映,圖斑監測有疑似的問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要充分運用遙感影像、農村承包經營權、設施農用地備案等基礎數據資料,結合技術手段,提取下發疑似圖斑,組織開展核查摸排,確保清查摸排工作全覆蓋。
(三)分類建立臺賬。各村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列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突出問題,對照國家標準深入細致排查摸底,對摸排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性質精準分類。一是以設施農用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耕地使用權后,違法建房的;二是因停批宅基地,造成村民占用耕地自建的宅基地;三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但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繳納報批費用等未取得合法審批手續建設的基礎設施、公益性項目占用耕地建房的;四是以其他方式擅自改變耕地用途,惡意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各村對摸排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分類建立臺賬,并根據國家下發的信息采集表所列調查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全面精準填報建設主體、土地來源、違建時間、歷史成因、占地面積、性質用途等相關信息,形成全鎮信息調查成果,確保摸排結果準確詳實,有據可查。
(四)詳細調查存量。各村要以村組為單位,對數據庫為耕地的村鎮規劃區域內無法耕種的耕地和設施農用地以及農村宅基地閑置、出售和前期通過拆違拆臨、“大棚房”問題整治后的潛在農用地、存量建設用地進行詳細調查,甄別分類、區別對待,結合中央、省、市、縣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建立臺賬和信息數據庫,為進一步盤活存量宅基地和有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提供數據支撐。
四、工作步驟
(一)20xx年9月一10月15日,清查摸排階段。各村要全面摸清本轄區20xx年1月1日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按照“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三種類型摸排,逐一準確真實填寫信息采集表,按要求以村組為單元完成公示,經審核無誤后,錄入摸排數據信息系統。
(二)10月16日一10月20日,審核匯總上報階段。根據省市縣要求,鎮政府對各村已提交的摸排數據信息系統的數據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后,上報上級單位匯交審核。
(三)10月21日-11月5日,核實糾正階段。根據上級對上報錄入數據的信息審核要求,各村及時開展核實糾正工作。
(四)11月6日一11月20日,匯總上報階段。11月2O日前,各村將摸排工作情況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方案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村報送的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開展集中分析研判。
五、質量管控
(一)數據審核報送。摸排數據成果質量監控和審核工作自下而上、逐級負責把關,信息采集表必須由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均可多人)簽字齊全,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住宅類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社)為工作單元,充分發揮村“兩委”的作用。通過摸排認定、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10天,公示內容要留存影像資料備查。摸排數據采集、匯總、報送自下而上進行,由村級審核簽字報鎮政府,并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后報送縣自然資源局,并對摸排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責任。
(二)數據復核抽查。各村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信息系統或數據匯交平臺中填報,必須單獨上報。
(三)排查范圍監督。對上級部門專項清理整治制作下發的疑似圖斑、歷年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下發的違法圖斑,以及例行督察發現問題、各類巡視、巡查、審計反饋問題涉及的違法占用耕地的項目全面做到實地核查,鎮領導小組要對各村核查圖斑的質量和數量進行審核監督,防止出現漏查、漏報以及虛假核查等問題。同時,對核查區域要按照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地塊的全域核查要求,不放過每一塊耕地和每一條投訴舉報線索,自下而上實行核查結果“零報告”制度,切實做到無死角、不遺漏、非例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刻認識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極端重要性,以更堅決的態度、強有力的舉措,扎實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
(二)靠實工作責任。各村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在鎮耕地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統籌摸排工作,協調解決重大、疑難問題。鎮黨委、政府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每村確定1名村干部做好本轄區問題臺賬建立,信息系統數據匯總、審核、上報等工作。每村確定1名填報員,負責本村摸排信息的核實填報工作。
(三)嚴格技術標準。各村要嚴格執行摸排工作規定的技術標準、操作規范,防止出現有失公平公正、損害群眾利益的情況發生。摸排舉證過程中,要從不同角度拍攝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狀況的現場照片。信息采集表填寫要嚴格分類標準,填寫信息全面、真實、準確、規范,內容和數據要符合邏輯。數據把關審核要按照審核要求、審核標準、審核程序逐宗落到實處,確保摸排工作嚴謹規范。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村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及時向紀委監委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在摸排工作中,對應發現未發現,應上報未上報,以及對清查摸排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包庇縱容、失職瀆職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對摸排工作中發現的相關違紀違法線索,將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五)加強輿論引導。加強輿論引導,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相關內容,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工作。要注意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及時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對摸排工作中發現的重大情況和職責范圍內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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