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通用15篇)
工作方案是對將要開展的工作所做的計劃。當計劃開展某項工作時,我們就要為領導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寫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社會面安全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職責分工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員、李家沱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黨政辦、黨群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規建環辦、社事辦、財政辦、社區事務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態環保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李家沱市場監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
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街道禁放辦職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與村(居)簽訂責任書;組織開展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門、單位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街道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在轄區內燃放和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打擊,保證市民過一個寧靜、祥和的春節。
街道應急辦:配合區應急局、派出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黨群辦:負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街道財政辦: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
街道城管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街道城管執法大隊: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上報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醫療機構等區域的看護;負責制訂轄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
街道規建環辦: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負責指導轄區物業企業加強禁放的宣傳力度;督促物業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文娛場所、旅游景點、宗教場所等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平安辦: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李家沱市場監管所:配合派出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非法零售經營點查處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處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工作。
街道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有關企業單位場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村(居)職責
各村(居)是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等社會力量加大禁放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會同派出所、應急辦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安全守護措施。明確網格內管控人員,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2022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按照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文娛場所、進宗教場所、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的要求,采取掛橫幅標語、設置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微信QQ群發布宣傳信息等多種形式,提升群眾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要在屬地轄區和行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集中查處(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辦將牽頭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轄區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轄區禁放規定,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16日—2月28日)。圍繞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各村(居)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為、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布置、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簽訂、跟蹤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動員部署。街道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層層動員、狠抓落實。
(三)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街道轄區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應急辦牽頭進行巡查,確保轄區內“零銷售、零儲存”。由派出所牽頭,在轄區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本轄區;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四)堅決打非治違。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對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生產、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為。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村(居)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組織專門力量,以春節期間特別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峰時段為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轄區專人管控工作責任制度。街道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查處燃放行為。
(六)嚴格督導問責。街道黨政辦和紀工委加強對2022年春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街道禁放辦對各村居、街道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并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燃放舉報、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成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報送有關工作情況,按要求及時報送街道禁放辦。各村(居)于2021年12月15日前報送工作方案、禁放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見附件1),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于2022年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省關于生態環境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按照“講政治、抓發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總思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持續減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二、工作措施
(一)堅持關口前移,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和宣傳引導,對全市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面摸底、建檔管理。依法取締煙花爆竹違規違法銷售攤點,嚴禁市域范圍內銷售、違規運輸煙花爆竹。對重點區域、廢舊廠房等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隱患。加大巡邏巡查、執法檢查力度,形成震懾效應,及時發現、處置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確保全域禁售落實到位。
(二)堅持依法治理,嚴查違法行為。廣泛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核查舉報線索,及時勸阻、制止、查處違反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建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協調聯動,聯合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強警示曝光,釋放依法嚴管的強烈信號。
(三)堅持重心下移,抓好重點管控。全面加強全域巡查管控,特別是元旦、除夕、元宵、清明節等煙花爆竹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強有力的巡查守護力量,落實包保責任,逐村逐組、逐街逐巷嚴防死守,及時發現制止燃放行為。鄉鎮、街道、社區、村組作為禁燃禁放的“主陣地”,要發動群防群治力量,打好禁燃禁放人民戰爭,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不間斷地開展巡查盯控,明確管控人員,實行責任捆綁、問題倒查,確保“零燃放”。
(四)堅持宣傳發動,營造強大聲勢。圍繞燃放危害、禁放政策等內容,通過曝光典型案例、線上線下結合等多種方式,全方位開展媒體宣傳。深度開展社會宣傳活動,營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棄售棄燃棄放”的濃厚氛圍,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聲勢,確保禁售禁燃禁放深入人心,讓自覺遵守成為共識。依托基層社會治理網絡,開展“走村入戶、入樓入棟”宣傳活動,確保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在基層網格中落細落實。
三、工作職責
(一)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各區縣(含高新區,下同)負責本轄區春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任務分解和各項保障工作,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對重點時段,要明確落實責任領導,動員組織鄉鎮(街道)和社區(村、組)的黨員干部、群防群治力量,分片區劃段包干,深入開展宣傳提醒,發現、勸阻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苗頭。排查、化解和妥善處置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督促本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動員組織黨員干部職工帶頭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二)壓實內部管理責任。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好內部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要加強單位內部宣傳、教育,督促內部員工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家人及身邊親朋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三)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職能管理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查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加強對全市黨員干部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監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各類媒體,借助多種手段,全面開展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統籌黨員力量和機關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筑牢堅實防線。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時段管控,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市應急局:加大對生產、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環節監管檢查力度,取締、查處未經許可、超期限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市民政局:牽頭做好監督殯葬服務機構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不得提供煙花爆竹服務。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教體系統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組織各類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和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采取拉標語、小喇叭宣傳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居民區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配合社區開展重點時段小區禁售禁燃禁放管控。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業自覺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針對個體工商戶組織開展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加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力度,及時通報有關污染情況;對重要時間節點,及時公示環境空氣質量指數瞬時值;配合做好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和執法檢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春季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立即部署開展整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分管負責人要具體安排、細化任務。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區域、本部門(單位)職責和任務,細化具體工作方案,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市委目標績效辦要會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督導工作組,深入各區縣開展實地督導和重點時段巡查管控督戰。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的督導工作組,深入街道、鄉鎮、社區(村組)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加強紀律保障。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把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作為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對責任不嚴、措施不實、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公安、應急等部門在檢查等執法活動中,發現報告的黨員、干部、職工等公職人員違反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3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段
(一)嘉積主城區全年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嘉積鎮、塔洋鎮、萬泉鎮行政管轄區域(附:瓊海市2023年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春節、元宵期間(2023年1月21日至2月6日,農歷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間),在禁放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區域外,以下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商場、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博鰲機場、車站和碼頭等單位場所及其周圍50米內。
(二)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及其周圍100米內。
(三)廣播電視臺、電信、郵政、金融單位、電力、通訊線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
(四)重要軍事區域。
(五)10層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離25米范圍內。
(六)大型小區及周邊50米范圍內、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或高層建筑,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點防火區。
(八)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時間、地點。
三、在禁止燃放區域外,可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
在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種為A、B、C、D四級。其中,A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很大的產品;B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較大的產品;C級是指適于室外開放空間燃放、危險性較小的產品;D級是指適于近距離燃放、危險性微小的產品。
四、焰火燃放規定
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審批核準并領取《焰火燃放許可證》。
五、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事項
在燃放區域內,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由監護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護。
六、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違反本通告規定,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相關部門
各鎮人民政府、彬村山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根據《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瓊海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辦〔2019〕13號)、《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瓊海市2021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海府辦函〔2021〕68號)文件要求,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管,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加快建設品質為先、宜居宜業新古城提供堅強保障。
二、組織機構
縣政府成立正定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黃福成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相關領導和縣公安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生態環境、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交通運輸、民政、教育、宣傳、文化廣電和旅游等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局長王建朝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相關工作。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級各部門全面宣傳禁放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0日)
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最大限度擴大覆蓋面,實現家喻戶曉、人盡皆知。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3月15日)
在集中宣傳階段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31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繼續做好常態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五、任務分工
(一)各級各部門任務分工
1.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有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主體責任,要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組織禁放工作,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召開動員部署會進行全面部署。專項行動期間,每月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2022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文廣旅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附件2)等宣傳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巡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生態環境、公安、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職能部門,在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的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內的基層組織、物業公司、企事業單位安保力量、樓、院長、積極分子等深入扎實做好教育引導、巡邏查控等各項工作。一是積極引導。2022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工作人員,印制禁放煙花爆竹通告,走街入戶,進社區、企業、機關、學校、沿街門市廣泛發放,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改變傳統觀念,文明歡度春節和辦理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2022年1月15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與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禁放工作主體責任,堅決杜絕單位及工作人員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二是全面巡查。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黨員干部、工作人員和廣大基層力量,在轄區內全面開展不間斷的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勸阻欲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人員,發現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立即通報公安部門。三是定期調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每半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總結禁放工作中的問題不足,研究部署下步有針對性的工作。
(二)各職能部門任務分工
1.生態環境局:一是要實時監測大氣污染指數,及時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重污染天氣預警。二是要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及時通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查處。三是每天要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實時發現非法燃放行為,并及時通報公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2.公安局:一是要積極組織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對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倉庫、原煙花爆竹從業人員住所、土產門市、殯葬用品門市、婚慶公司、小超市、小賣部等易滋生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進行排查收繳,同時積極動員群眾上交私存的煙花爆竹。二是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派出足夠警力,尤其是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要不間斷的開展巡邏查控,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三是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應急管理局發現非法經營、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及時通報公安局,由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
4.供銷聯社:搜排清查供銷社系統內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庫存,教育監督職工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活動。
5.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協調轄區企事業單位、商場超市、沿街商鋪、醫院銀行、娛樂場所等單位,使用LED屏常態滾動播放禁放通告。
6.行政審批局:向新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逐一發放禁放規定,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開業慶典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詳細的工作臺賬,并由辦理人員簽字確認。
7.交通運輸局:協調長途客運車、出租車利用車載電視、LED屏滾動播放市政府禁放通告、法律責任和宣傳口號。督促道路運輸企業、長途汽車站加強安全檢查。
8.民政局:指導陵園、紀念堂工作人員在祭祀日勸阻祭祀人員文明祭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機構向辦理結婚登記和喪葬手續的群眾發放禁放通告,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婚喪嫁娶儀式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工作臺賬。
9.教育局:組織協調全縣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利用微信群發禁放通告的方式向每名學生宣傳禁放規定,使其了解熟悉具體禁放內容,同時最大限度獲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10.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臺、電臺、報紙、網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全時段禁放的意義、燃放的危害和有關法律責任,積極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事宜。適時公布有關部門提供的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
11.文廣旅局:組織文物保護單位、星級賓館、旅游景區等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放標識,開展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全縣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對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全力推進工作開展。
(二)深入宣傳
宣傳工作要貫穿專項行動始終,要以“全域禁放、禁放意義、燃放危害、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內容為重點,通過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短信、社區宣傳欄、街區廣告位、入戶宣傳、小手拉大手等途徑進行全方位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轉變觀念、移風易俗,遵守有關規定,主動上交剩余煙花爆竹。同時,要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及舉報電話,鼓勵廣大群眾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
(三)強化配合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嚴格落實禁放工作的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全力開展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工作要求,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四)嚴厲打擊
應急管理、公安、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聯合排查、聯動執法。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對非法燃放的按照政府禁令予以拘留;對查處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形成打擊一個、震懾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
(五)全程督導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堅持全鏈條、全環節、全過程監督,對沒有落實方案工作內容、時間節點、頻次頻率的單位,視情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人員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5
一、總體要求
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信心,堅持“屬地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進一步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和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保證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自始至終有人管、有人抓、有監督、有檢查,力爭取得明顯的禁燃成效,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參照20xx年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具體為:鎮海街道辦事處,拱辰街道辦事處,西天尾鎮洞湖村、北大村、后黃村、碗洋村、東星居委會、龍山村、吳江村、澄渚村及后埔村、林峰村、渭陽村、后卓村、溪白村、三山村的平原部分,新度鎮新度村、厝炳村,黃石鎮黃石居委會,黃石工業園區水南居委會、鳳山村,北高鎮北高村。
三、重點整治范圍
以重點整治為主要目標。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和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居民集中區、通訊、電力、加油站等重要設施區域以及殯葬用品集中銷售區周邊為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重點管理整治區域,以清明、冬至、尾牙、除夕、春節、元宵為重點時段,嚴格執法,加強管控,嚴厲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任務分工
(一)各鎮街、工業園區:負責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的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督促轄區內各居委會、村委會開展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組織精干力量深入社區、商場、學校、寺廟等場所開展禁燃宣傳工作。
(二)居委會、村委會:負責動員社區、物業服務組織在本區域內做好禁燃工作。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微信抖音等新聞媒體,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教育市民移風易俗改變傳統觀念;二是及時了解居民婚喪嫁娶、元宵福首、企業開業慶典等情況,提前進行禁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或城管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城管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三是做好轄區內安置房物業管理的引導宣傳教育。
(三)宣傳部門:負責發動新聞媒體,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禁燃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等宣傳,倡導和教育群眾在禁燃區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要求,堅決杜絕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同時積極鼓勵群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形成廣泛參與、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四)公安部門:負責加強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燃放、儲存、運輸的監管。一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審批發放《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并對批發企業運回的煙花爆竹進行驗收,核查運回產品是否與許可運輸產品相符,嚴防夾帶B級和B級以上以及其他非法、違規產品;二是在各入區口道路設立查緝卡口,嚴密布控,認真排查,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切斷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的通道;三是強化禁燃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予以從嚴處罰。四是積極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對禁燃區殯葬用品門市、婚慶公司、小超市、小賣部非法存儲、經營的煙花爆竹進行收繳,動員群眾上交私存的煙花爆竹,并進行妥善處置。
(五)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工作。一是嚴格落實20xx年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范圍,強化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監管,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銷售煙花爆竹。二是對在非禁燃區經依法審批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強化規范達標管理,禁止向通告規定禁燃區域銷售煙花爆竹。
(六)城管執法部門: 一是負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燃宣傳教育,確保有物業單位的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的現象。二是負責查處流動攤點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隨意占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三是加大對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與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簽訂責任書,責令其嚴格落實門前三包制度,杜絕在三包范圍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助查處無證經營煙花爆竹,查處銷售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利用戶外LED屏、廣告牌進行公益性宣傳。
(八)交通部門:負責督促車站加強源頭安檢工作,禁止乘客攜帶煙花爆竹上車。加強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監管。組織做好道路、橋隧、公交車和“的士”等車輛及所屬駕駛員的宣傳工作。
(九)教育部門:負責加強在校師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組織各學校法制宣傳員每學期進行一次遵守禁燃規定的授課活動,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禁燃規定,樹立安全意識,預防和處置燃放事故,并通過學生“帶法回家”。
(十)民政部門:負責加強對市民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向辦理結婚登記的市民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教育市民文明舉辦婚慶活動。
(十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配合開展禁燃工作,對禁燃區的'環境進行監測評估,并向區政府提供環境評測數據。
(十二)統戰民宗部門:負責落實禁燃區內各宗教場所禁燃責任,加強宗教大型集會活動安全管理 ,禁止利用宗教活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十三)消防救援部門:負責消防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火災應急救援,牽頭調查統計燃放引發火災事故原因和損失。
(十四)其他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帶頭執行本通知精神,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本系統、本單位員工及本行業管理對象的宣傳教育。
“禁燃”已經是一項常態化的工作。全區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明確的禁燃職責分工,持續抓好落實。今后不再另行發文。
五、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禁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禁燃工作作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強化社會治安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市環境、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改進工作作風,采取有力措施,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全力維護好我區重要節假日期間的社會安定穩定。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逐級建立禁燃工作責任制,分解細化責任。
(二)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堅持開展“十進”宣傳活動,即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農村、進社區、進部隊、進禁燃區、進公交、進鐵路、進娛樂場所;堅持做到“十有”, 即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專版、街面有活動、馬路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單位有提示、禁燃區有標識,確保禁燃工作取得廣大市民群眾的理解支持。
(三)公安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其他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推動專項行動深入扎實開展。力爭在行動期間偵辦一批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案件、打擊一批違法犯罪人員、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形成高壓嚴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
(四)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加強信息反饋,定期上報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區安辦將適時組織應急、公安、生態環境、城管執法等部門對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情況開展督查暗訪,對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工作情況進行通報,促進禁燃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原則,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以下簡稱“禁放四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拒絕購買、攜帶、運輸、燃放煙花爆竹。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后,“禁放四區”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二、工作舉措
(一)明確禁放區域。按照全市部署要求,2019年1月1日起,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四區”以外的縣區,若出臺禁放政策,按照本通知要求予以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即日起,各單位要在校園內張貼禁放公告、宣傳標語,校園網站、電子顯示屏、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年底前,各學校要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向每一名學生發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并經家長簽字確認,回執由學校統一保管。
(三)壓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組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及相關知識,帶頭執行禁放規定。面向單位職工(含臨時工、離退休人員)和學校家屬區住戶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單位教職員工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做到不漏一人,真正全覆蓋。
(四)建立包保制度。根據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文件和會議要求,市教育局將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包保制度,并參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明確的'包保領導、責任科室、包保對象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過其林任組長,由辦公室、組宣科、機關黨委、人事科、計財科、法規科、基教科、職成科、督導室、德育科、師資科、工會、團委、老干所等科室或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設在法規科),統籌推進全市教育系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狠抓任務落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和包保制度,明確任務分工,狠抓任務落實,確保“禁放四區”內的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組織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宣傳發動到位。
(三)強化督導問責。市教育局將定期對各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督查,凡因組織領導不力、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問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將納入年度綜治與安全考核。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7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于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凈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凈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制《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并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匯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后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為xxxxxxxxx,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8
為維護我公司2010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秩序,執行《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認真履行煙花爆竹禁放點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做好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禁放看護、應急處置消防安全工作,結合我公司項目部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的工作目標。
二、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項目部安全穩定工作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穩定目標,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做好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自行看護工作,主管領導負分管責任。實現領導班子成員都要明確分項具體責任制,各管理人員要簽定責任書,確保本項目部實現“大事不出、小事減少、嚴格管理、秩序良好”的要求,各施工人員都要從維護公司安全穩定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巡視檢查,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我項目施工現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廣泛宣傳,加強教育
項目部組織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組織召開工作部署會,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建委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使廣大施工人員增強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施工工地禁放規定的自覺性。并在工地四周張掛施工工地嚴禁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橫幅和禁放標識牌。并要教育施工人員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在法定時間內到施工工地非禁放區燃放,并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正確燃放。
四、明確要求,強化管理
1、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齊全有效。同時加強滅火措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組織消防演練,明確防火和禁放管理負責人。在本區域設置或張貼禁放警示標志,及時清理易燃物、可燃物,加強值班和巡視,及時處理突發情況。確保施工工地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禁止在施工區域內和樓外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者嚴肅處理。
3、在春節期間,嚴格加強值班制度,項目部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并全天侯值守。安全部門和保安人員加強施工現場的巡邏檢查,重點看護春節、元宵等重點日增派人員,加密巡查,全天侯做好應急搶險車輛、設備、物資、人員的準備工作。及時處理違規行為和處置突發情況,確保我施工工地禁放煙花爆竹做好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9
20xx年春節臨近,為進一步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根據《青海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青環發〔20xx〕40號)、《關于印發海東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東政辦〔20xx〕22號)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工業和商務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林業局、文旅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民政局、孟保局、環保局、廣電局、城管局、安監局、產業園區辦、消防大隊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煙花爆竹管控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落實嚴控燃放區域、嚴格監管手段等措施,結合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職責分工
(一)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二)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余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三)縣城管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等行為。對在禁放區域內私自燃放煙花爆竹的,予以勸阻和制止,及時通知并配合公安、安監、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
(四)縣住建局、產業園區辦:負責建設、施工等單位及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
(五)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商場、加油(氣)站等相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力落實重點目標安全防護措施。
(六)縣民政局:負責婚姻登記、殯儀館、陵園等單位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勸告在婚喪嫁娶活動中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七)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和無照經營的行為。
(八)縣教育局:負責各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九)消防大隊:負責完善和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十)縣環保局:負責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的監測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
(十一)縣林業局、孟保局、文旅局:負責山林、草原、景點景區、文化活動公共場所等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縣委宣傳部、廣電局:負責做好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公益性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公眾平臺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和移風易俗的宣傳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監管,規范經營。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監管,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結合實際,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閑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全力排查,消除隱患。全力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對屬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進一步完善設置禁放標識等;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限時整改,切實達時達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
(二)加強工作協同。要強化配合力度,共同推進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深入開展。縣公安、安監、市場監管、城管、環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持續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郵寄煙花爆竹及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公眾平臺等媒體,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深入宣傳加強煙花爆竹管理內容、意義和要求,引導群眾廣泛參與、支持和配合,切實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0
為有效控制城市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出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清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清環〔20xx〕194號)、《英德市人民政府關于英德市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英府〔20xx〕105號)的文件要求,結合英德市區實際,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到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黨政總攬、部門聯動、基層實施、社會協同”的原則,組織發動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組織機構
為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市政府決定成立英德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羅振宇擔任,副組長由副市長黃構恩、錢金勤擔任,成員由市公安局、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英德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監大隊、市消防救援大隊、市教育局、市融媒體中心(英德市廣播電視臺)、團市委、英城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陳貽棟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局)。成員單位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干部參加工作組工作,具體負責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督導檢查等工作。
各成員單位也要成立專門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實施細則,全力推進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附區域圖)
(一)禁止燃放區域:江灣大橋由東至西(整條江灣大橋)→南山風景區入口(北江河以西)→光弼路→鶴崗路以北→衡州路→馬山公路→金子山四號路→江灣大橋;以上道路形成閉合區域。
(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
(2)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四、職責劃分
(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1.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市民群眾配合、支持、參與禁止燃放工作。
2.組織英城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各相關部門黨員干部定期開展巡查,配合公安、城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強對本轄區的防范工作,負責對轄區內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制止,并做好違法違規行為證據固定和影像資料的收集工作。
3.組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等單位取締禁止燃放區域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點。
4.履行其他涉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季節性、階段性工作任務。
(二)各相關監管、職能、教育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1.英城街道辦事處:做好本轄區市民群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全年度勸阻、禁放宣傳、安全教育工作,對發現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要積極配合公安、城管、應急、生態環境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2.市公安局:
(1)加大禁止燃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
(2)及時受理、查處群眾舉報、相關部門移送的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案件。
(3)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使行政執法權。
3.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英德分局:
(1)做好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領導小組指導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
(2)依法查處在禁止燃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禁燃放工作。
4.市城監大隊:
(1)清理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加強對沿街門店的監管工作,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門前三包”管理。
(2)倡導沿街單位或門店利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警示教育廣大市民積極支持和自覺參與禁止燃放工作。
5.市應急管理局:
(1)適時組織開展清理整頓,確保禁止燃放區域內無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問題。
(2)依法查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門店。
6.市消防救援大隊:
(1)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2)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合執法。
7.市教育局:
(1)做好師生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
(2)充分利用校園廣播、微信群、電子屏、黑板報、宣傳單等形式,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加強對中小學生和幼兒的禁止燃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自覺遵守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
8.市融媒體中心(市廣播電視臺):
(1)組織電視、廣播、網絡、電子屏幕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滾動播報《英德市人民政府關于英德市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2)對禁止燃放通告實施后依法被處罰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協助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
9.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1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教育告知禁止燃放區域內所有工程工地的開發企業,奠基、封頂及慶典活動時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負責督促禁止燃放區域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在小區各出入口、車庫出入口、通告欄、單元門、電梯內以及微信群等張貼和發布公告。
(3)嚴格要求物業公司落實巡查、管控等措施,一旦發現物業小區有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要立即進行勸告、制止。
11.團市委:動員青年團員積極參與到市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宣傳工作中,大力開展公益活動,營造濃厚氛圍;從自身做起,從自身家庭做起,并積極影響周邊群眾不燃放煙花爆竹。
12.禁止燃放區域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宣傳教育工作,確保本單位辦公和生活區域內及所屬人員不發生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立即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相關單位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在市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市公安、城管、應急管理等執法監督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工作中要講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杜絕簡單粗暴、矛盾激化等問題發生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1
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樹金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副組長,區公安局、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供銷社、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質監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林業局、區文化委、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副局長雷勇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巫正洪、區供銷社副主任吳光學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燃放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區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和職責分工,相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資質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督促客運單位加強對車站及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防止旅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客運車輛。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督促天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聯系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示短信。組織指導供電、供氣部門對輸電設施、氣站及輸氣管道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安全守護措施。
區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璧部隊人員的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璧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林業局、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文化委、xx供電公司、xx天燃氣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護單位、物業小區、輸變電設施、燃氣設施等禁放區域的看護。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街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轄區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重點危險源周邊巡邏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具體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為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常年可以燃放區域除外)。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23日—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
區燃放辦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布"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宣傳禁放、回收剩余產品有關規定為重點。1月30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街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開展全環節查繳非法工作,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路線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儲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要通過各部門強有力的綜合執法,切實落實法定職責,以有效推動各執法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達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業推銷、防止車輛運輸、防止倉庫儲存、防止網點銷售、防止市民購買,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提高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本質安全。區燃放辦要牽頭研究建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鎮街黑名單,并通報相關單位逐一銷帳。各執法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綜合執法。區燃放辦要公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違法生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適時形成舉報分析,按照職責分工交有關部門和區燃放辦限期核查,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各執法部門要將收繳的煙花爆竹,及時上交至區公安局指定的罰沒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倉庫,并且如實向區燃放辦上報入庫數量。罰沒煙花爆竹由區公安局組織進行集中銷毀,嚴防回流社會。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告知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同意,方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區文化委、區商務局、區公安局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文化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燃放行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謂的"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煙花。
(五)組織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為確保春節期間安全創造良好的環境
(六)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層組織互助機制,組織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秩序維護
在秩序維護方面,要組織各方面控制力量,堅持"五管",即保衛干部管單位、鎮街干部管社區、社區管大院、積極分子管樓、物業公司管車場的做法。要通過社會力量及專業部門堅決有力的秩序維護,確保禁放時間和區域禁得住、燃放時段能安全,既確保廣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堅決維護不燃放人的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及社區,要組織單位內保力量和社會力量,組織"竹竿隊"、"掃帚隊"、"勸導隊",配備掃帚、竹竿、沙袋、鐵锨等簡單器具,主動勸阻違規燃放行為,遇有火情,特別是樓(平)房屋頂等易發生火情點位,第一時間進行撲救。同時,建立協助防范機制,共同開展單位內部和社會面的秩序維護,劃定小區內部的可燃放區域,就本居住區域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自行組織力量維護燃放秩序,并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此外,安全員發動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秩序的維護,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監督、指導行業內的單位,各鎮街要積極發動各種社會力量,派出巡邏控制力量,以人員密集的居民區、主要繁華街區、集貿市場、樓(平)房和禁放點周邊為重點,及時查處違法燃放行為,維護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點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加強禁放點看護
各鎮街和行業主管部門、禁放點單位,要明確"八個責任",即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力量、責任時間、責任崗位、責任措施、責任效果,抓好責任制的落實,并按照各禁放點周邊距離,組織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對于禁放點的看護,既要堅決確保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周邊燃放不對其安全構成威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與監督禁放點單位落實看護責任。各鎮街要與禁放單位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堅決落實"七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設立統一、永久的禁放標識;
二是要嚴格值班制度,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要配齊消防設施,并對各類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七是要組織力量對禁放點周邊地區加強看護,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
(八)將義務處置與專業應急力量相結合,堅決防止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在應急處置方面,要做好"四個及時",實現"六個能夠"."四個及時"即責任單位的及時撲救,周邊力量的及時協防,專業力量的及時處置,部門的及時響應。"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火災火情得到及時撲救,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同時,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防止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區委督查室和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鎮街和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情況報送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2
為切實做好我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和傷人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包鸞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譚明權任組長,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派出所副所長蘭學鋒任副組長,成員由鎮應急辦、黨政辦、平安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服中心、經發辦、規環辦、民政辦、文服中心、派出所、財政所、中小學、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簡稱“燃放辦”),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余明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朱國鋒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具體工作人員有:李建文、譚城、李昱燎,“燃放辦”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和協調相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業單位、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及“打非”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職能職責
各村、居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綜治專干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轄區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協助鎮“打非”辦查處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落實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銷售網點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廣大群眾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不符合我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開展“打非”工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負責鄉村道路上路執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處力度;負責制定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黨政辦:負責督查各部門關于燃放煙花爆竹開展的工作和落實情況以及節日期間的車輛安排。
鎮平安辦:負責全鎮穩定工作,加強重點人頭和不穩定群體的監控;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杜絕上訪、集訪等事件發生;負責協調解決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所產生的矛盾糾紛。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經發辦: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發動工作,安排各單位召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動員會、部署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鎮規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鄉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上路執法工作;負責聯系能源部門。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全鎮煙花爆竹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煙花爆竹經費保障。
派出所:負責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重慶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鎮政府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場監管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鎮中小學:負責對中小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對校園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開通綠色通道,精心組織醫護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強醫院周邊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檢查,嚴格執法,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重宣傳、保平安”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工作,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道路運輸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1.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勸導站、鎮應急辦要加大對外來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進入我鎮的貨車、面包車、廂式卡車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派出所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等違法違規行為。
4.公布舉報電話,嚴格銷毀非法產品。鎮燃放辦“打非辦”電話:70636044、70730177,同時積極受理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應急辦、派出所統一組織銷毀,嚴禁擅自變相處理,回流社會。
(三)廣泛宣傳,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識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相結合,以“購買合格產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提升素質等內容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教育方式引導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實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立足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工作局,充分認識當前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鎮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督查部門要加強對各村居、部門、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報送情況
各村居、鎮級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為指導,根據《梅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轄、城鄉并重、全眾參與,全面提升我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文明、安定、和諧、安全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成立以市政府抓總,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和市委政法委為成員單位的聯動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各縣(市、區)要參照市的做法,成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負責本轄區的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擴大本縣(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并向社會公示,制定轄區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嚴控方案并報市政府備案。全面負責、具體落實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相關工作。組織轄區內公安、城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文化廣電旅游、交通、教育、民政、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宣傳、督導,檢查和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貫徹落實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實本轄區相關單位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核問責機制。負責禁放區外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避免出現污染天氣,確保空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二)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20xx年春節前擴大梅州城區煙花爆竹禁燃區,組織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作為。審查核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審查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做好燃放煙花爆竹活動的備案工作。提請市人民政府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組織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社會宣傳活動。組織銷毀、處置廢舊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煙花爆竹。依法偵辦涉嫌犯罪的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查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調查處理丟失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不報案件,追繳丟失物品。
(三)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市區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和上報。
(四)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協調、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大造聲勢,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規定,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對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防治噪聲和大氣污染的重要性。協調新聞記者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生產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堅決防止因質量問題引發燃放事故。組織查處批發企業在城市建成區內設立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行為。依法查處已取得許可證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活動,并及時通報有關許可部門。
(六)市民政局。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做好禁放區內的宣傳工作,廣泛運用市區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開展不間斷禁放宣傳工作,加強流動攤販的管理,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八)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小學生的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教育工作。假期前發出的《給學生和家長的一封公開性信》中增加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內容。
(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車站禁放宣傳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負責依法對煙花爆竹運輸車輛相關資質進行檢查。
(十)市委政法委。督促各縣(市、區)政法委要求鎮(街)、社區組織巡防、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做好居民小區禁放宣傳工作,并納入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項目。
四、階段劃分
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貫穿全年,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宣傳動員。各縣(市、區)在春節前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動員教育,明確任務分工,制定具體行動計劃。
(二)第二階段:重點管控。全年突出重點時節和重點地域,將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納入各級安全管理和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項目。
(三)第三階段:活動總結。年終前及時梳理活動開展成效,查找問題,總結經驗,嚴格追責問責,針對重點問題制定長效機制。
五、主要措施
(一)抓住思想源頭,大力進行宣傳引導。
⒈開展工作動員。按照“宣傳先行”原則,把禁放宣傳工作放到首要位置,并貫穿于管控全過程。各縣(市、區)要結合本方案和地域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到人,責任到戶,通過任務布置會、工作動員會開展層層發動,實現禁放宣傳入村入戶入小區、入廠入店入學校。以市政府名義向群眾發出倡議書,發動群眾自覺成為禁放工作的參與者、實踐者和監督者,最大限度地取得群眾的理解、支持、配合。
⒉加強輿論宣傳。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電視、報刊和網絡新媒體宣傳功能,以簡明易懂的圖文資料和法規條文釋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樹牢禁燃區內禁放底線,鼓勵轄區群眾在禁燃區外少放煙花爆竹。學校要將禁放內容納入綠色環保教育,開展有獎征文活動,舉辦主題演講比賽,寫入寒假《致家長的一封信》。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開展“三個一、兩規定、一集中”活動,即制定一份禁止燃放或者減少燃放公約,組織一次上門宣傳告知,張貼一批宣傳海報,以社區、居(村)委為單位規定時間、規定地點集中燃放,以減少煙花爆竹燃放負面效果。各縣(市、區)還可通過組織廣場舞表演、開展專題宣講會、舉辦主題晚會等形式加強活動宣傳效果。
⒊注重氛圍營造。各縣(市、區)要在轄區的.重點部位、沿街門店、企事業單位、居民樓院和物業小區門口等地方懸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板報、宣傳頁,組織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小區物業等單位,充分利用板報、標語、橫幅、墻報、燈箱、電子屏、廣播電視、短信及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充分營造濃厚禁放氛圍。
(二)突出預防重點,大力組織巡查聯查。
⒋實施精準管控。加強春節、元宵等重點時段巡查工作力度,組織一級網格(所屬市直機關)、二級網格(縣、鎮)、三級網格(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網格員、巡防隊員以及治安積極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位、定崗、定責,對禁放區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管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都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煙花爆竹銷售點全程納入監管范疇。
⒌組織巡查督查。相關單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文化娛樂場所及周邊道路、地下空間的檢查巡查,加大對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排查處罰力度。春節當月集中開展違法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⒍回應群眾關切。設立市區禁放煙花爆竹舉報熱線(12345和110),鼓勵群眾舉報禁燃區內違法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發現的線索問題及時轉責任單位依法處理。針對返鄉祭祖、緬懷先人、新喜恭賀等城區外需要燃放煙花爆竹,各縣(市、區)及有關單位應及時勸阻,鼓勵通過電子香燭、網上緬懷、塑料彩燈等形式妥善解決。
(三)嚴格責任標準,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⒎壓緊責任鏈條。層層簽訂責任書,組織與禁燃區內鎮、街道辦事處簽訂禁放責任書,鎮、街道辦事處要與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簽訂禁放責任書,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飯店、商場市場、居民樓院、小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傳導責任壓力。
⒏黨員干部帶頭。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帶頭簽訂《承諾書》,自覺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周邊群眾積極響應倡議,帶動廣大群眾嚴格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
⒐依法查非打非。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實施“三查三防”,即查生產中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堅決防止出現非法生產窩點;查不合格煙花爆竹流入市場情況,堅決防止運輸許可證“一證多用” “一證多運”和弄虛作假情況;查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情況,堅決防止不正規代銷門店滋生。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級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大氣污染防治、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管控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緊密銜接,形成層層有人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級視情成立禁放工作督導組,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推諉、宣傳遲緩、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4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陵水黎族自治縣大氣污染防治規劃(2016-2030)》,進一步加強我縣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強化噪聲和大氣污染防治,消除火災隱患,提高空氣質量,切實做好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意義和目的
燃放煙花爆竹是市民紅白喜事和節氣的傳統習俗。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增加空氣污染、降低環境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易發多發。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總體要求
略
二、主要制度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1、參照《陵水黎族自治縣煙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第三條內容對我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進行了界定;
2、對各鄉鎮、縣政府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職責進行了細分;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對禁燃區域內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罰)進行了明確。
4、對危險等級較高的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規定,和對禁止燃放區域外相關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處理(罰)進行了明確。
5、文件的有效期條款。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5
根據《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22〕84號)要求,為切實做好全區教育系統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教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黔江區教育系統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法治科(安穩辦),由法治科(安穩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校(園)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校(園)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月15日前)。研究制定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落實保障措施。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20日)。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校(園)要發揮“小手牽大手”作用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
(三)重點管控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 2月5日)。在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時間節點,各校(園)嚴格落實宣傳引導、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四)常態化監管階段(20xx年2月5日后)。各校(園)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常態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確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點、有落實。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校(園)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通過在校門口張貼《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后發),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櫥窗,舉辦宣傳教育活動、發放宣傳資料、主題班會等形式開展宣傳,讓廣大師生自覺遵守《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突出《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開展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可燃物清理整治,最大限度地將各類消防安全隱患解決在兩節之前。重點對房前屋后、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施工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等進行可燃物清理。檢查消防器材配備情況,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暢通。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確定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時限,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三)加強禁放區域和場所看護。嚴格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設置明顯的禁放限放煙花爆竹警示標志,明確具體人員進行看護,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對不聽勸阻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常態提醒家長,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園)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落實“五個一”工作(即召開一次會議、張貼一份通告、組織一次宣傳、組織一次排查、落實一項看護),保證市教委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區教育系統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校(園)要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區教委將在春節期間定期與不定期進行抽查。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校(園)要暢通信息渠道,加強工作聯系,如有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區教委。
各校(園)于20xx年2月6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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