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崗交流方案常用【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輪崗交流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輪崗交流方案1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fā)展觀統攬工作全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fā)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各教學點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yōu)化本轄區(qū)內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fā)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質量實施義務教育,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趙坡中心小學教師輪崗交流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精神,立足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真正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chuàng)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wěn)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fā)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yè)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wěn)定、推動教育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相結合。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趙坡中心小學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男教師年齡55周歲以上,女教師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縣教育局批假為準)。
3、英語專任教師和“農遠”管理員(以各校確定的教師為準。若是教師職務晉級,也必須參加輪崗。)
4、各小學的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二)輪崗措施
1、其他學區(qū)調入到趙坡中心小學或曹河教學點的教師必須參加兩學年的教師輪崗。
2、中心學校統考或學區(qū)統考連續(xù)倒數后3名的教師。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影響惡劣的教師。
4、在中心學校各類檢查中受到點名批評的教師
5、各教學點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校輪崗計劃。按照中心小學每年公布各校參加輪崗教師人數,妥善安排輪崗人員,便于中心小學對輪崗教師分配工作。
6、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趙坡中心小學、曹河教學點的教師自愿到鄧崗教學點、謝營教學點交流,交流時間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中心小學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3)、交流期滿后,安排回原學校任教。
三、激勵措施:
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yōu)選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yōu)先考慮。
四、紀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均衡發(fā)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wěn)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評估、教師職務晉級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確定輪崗而不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yōu)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6、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中心學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輪崗交流方案2
為建立校長教師科學合理的交流輪崗制度,優(yōu)化學校校長教師資源配置,推進我鎮(zhèn)教育均衡發(fā)展,根據市教體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輪崗交流對象及條件
(一)教師交流對象及條件
教師輪崗交流對象為公辦學校的在編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2年的專任教師。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愛崗敬業(yè),業(yè)務素質好,身體健康。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2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交流期限原則上為2年,交流期限滿,申請繼續(xù)交流的,需按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其中下列人員不屬于輪崗交流對象:
1、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市級以上人民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市教體局批假為準)。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4、其他特殊困難的教師。
(二)校長交流對象及條件
校長交流對象為學校正、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任同一職務滿5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均應交流。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不滿3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不交流(提拔重用、違規(guī)違紀等特殊情況除外)。
二、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一)教師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教師輪崗交流實行統籌安排。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教師按照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組織調配的方式確定。
1、調整型交流。人員編制富余學校教師向人員編制緊缺的學校交流。鎮(zhèn)中心學校根據各學校實際編制、師資配置、學科結構、年齡層次等情況,對各村小教師進行調整型輪崗交流。
2、強制性交流。xx初中和xx鎮(zhèn)中心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嚴重下降的;社會反響差的,不積極配合教育教學工作,不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經教育后仍舊不改正的,實行強制性輪崗交流。
①同級班次位于全鎮(zhèn)同年級倒數前二名的.。(雖名次靠后,但學生平均成績與排名前一位的班級文科相差不到2分的、理科相差不到5分的例外。)
②同年級的班級數少于3個,與同級同科平均分文科低于5分、理科低于10分的。(如接手的班級原來相差很大,但后來教師接手后成績有進步,雖名次未變,但縮小了差距的例外。)
③同一班級的學科名次與上個年度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全鎮(zhèn)同年級同學科排列。但與前三位平均分相差文科不到2分、理科不到5分者例外。)
3、順向性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xù)兩年教學成績位列我鎮(zhèn)同級同科第一的,由本人申請,經鎮(zhèn)中心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以輪崗交流到鎮(zhèn)中心小學或初中的小學部任教。
(二)校長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村小校長在全鎮(zhèn)村小內部進行交流,校長交流由鎮(zhèn)中心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校長考核情況確定交流去向。
三、保障機制
(一)職稱評聘。
交流期間保留原工資待遇不變。崗位編制保留在原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晉級在原學校進行,輪崗交流期間的工作業(yè)績及年度考核情況由交流學校提供;崗位編制接轉到交流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級在交流學校進行。
(二)優(yōu)惠政策(僅限順向交流人員)。
1、職稱評聘優(yōu)惠。政治覺悟高,大局意識強,服從組織安排,能夠出色完成地方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在職稱評聘上給予優(yōu)先考慮。
2、考核獎勵優(yōu)先。輪崗交流期間,由交流學校負責考核評優(yōu)評先。在考核評優(yōu)評先及各級各類表彰獎勵評選活動中,優(yōu)先考慮參加交流輪崗并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3、培養(yǎng)培訓優(yōu)先。對輪崗交流人員,優(yōu)先安排“國培”“省培”“市培”及其他各級各類中小學培訓項目,在學科帶頭人、名師名校長、教學能手等培養(yǎng)、評選中,優(yōu)先考慮參加輪崗交流的人員。
4、xx初中和xx鎮(zhèn)中心小學教師在輪崗交流期間,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者,在同等條件下,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優(yōu)先考慮;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可以申請回原學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廣泛宣傳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精神和重要意義,為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創(chuàng)造良好的氛圍和環(huán)境。要引導校長教師消除思想顧慮,進一步激發(fā)校長、教師參與交流輪崗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交流輪崗取得實效。
(二)交流學校要為輪崗交流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要加強對輪崗交流人員的管理,輪崗交流人員的考勤情況、年度考核、工作量評估、績效考核等由交流學校負責進行。輪崗交流期限已滿,要組織學生、教職工,公平公正地對其服務期的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議考核。
(三)交流輪崗人員在交流期間,要堅決聽從交流學校的指揮,服從交流學校的分工安排;自覺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盡職盡責、勇挑重擔,切實發(fā)揮示范帶動作用;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接受交流學校的考核,考核等次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
(四)輪崗交流教師如年度考核為不合格者,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扣發(fā)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享受輪崗交流的優(yōu)惠政策,并繼續(xù)延長輪崗交流年限。
輪崗交流教師如拒不接受學校分工,不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工作態(tài)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對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的,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輪崗交流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尊重現實、以人為本”的思想為指導,全面實施教育內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發(fā)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和引領作用,加快建立科學、均衡、人文、靈活的用人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和內涵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流動、公平公正、穩(wěn)妥有序、以人為本、促進發(fā)展、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優(yōu)化配置教師資源,實行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個人成長與教育均衡相統一,促進教師交流與保持隊伍穩(wěn)定相協調。
三、工作目標
每批參加交流的教師比例原則上占學校符合交流條件人員總數的5%-10%。通過交流,逐步提升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
四、工作要求
1、輪崗交流教師,在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和骨干教師數量方面達到基本均衡。
2、教師輪崗交流時限為三年。
3、教師輪崗交流、支教期間的工作表現,作為教師教育教學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4、夫妻雙方都在本校工作的`應交流一方。
5、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參加專項支教任務的教師,視為具備異校交流工作經歷。
6、教師輪崗交流須在本校連續(xù)工作年滿六年以上。男教師50周歲以下,女教師45周歲以下。
7、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有下列情況的可暫緩交流:(1)個人身體患絕癥,不能滿負荷工作的;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8、教師輪崗交流要充分考慮教師個人因素。如上下班路程、接送子女、就餐等。
五、組織實施
教師輪崗交流、支教由學區(qū)組織實施。
六、組織領導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教師輪崗交流是建立在科學規(guī)范基礎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關心、愛護和培養(yǎng)干部的重要舉措。要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fā)展觀,促進學校跨越式發(fā)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確保學校隊伍的高度穩(wěn)定和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既是關系到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學校領導干部、教師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認真執(zhí)行教師輪崗交流的紀律規(guī)定,確保輪崗交流、支教工作的順利實施。
輪崗交流方案4
根據《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保障部推進縣(區(qū))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粵教師〔20xx〕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推進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粵教師函〔20xx〕48號)和“強師”有關要求以及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工作要求,20xx年樂昌市將繼續(xù)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創(chuàng)新交流輪崗方式方法,不斷提高交流輪崗實效。結合樂昌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立足縣域教育實際,深入挖掘本地師資潛力,有效整合教師資源,構建交流互助共同體,激發(fā)教師隊伍和學校活力,促進教師發(fā)展,提高教育,有效促進樂昌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育均衡、快速發(fā)展。
(一)加強同等條件下的校際融合,師資互換,激發(fā)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專業(yè)發(fā)展,提升質量。
(二)進一步加大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力度、廣度和深度,激發(fā)隊伍活力,均衡配置師資,縮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進當地教育均衡發(fā)展。
(三)通過教師市內競崗激發(fā)教師隊伍活力,促進縣域內師資合理流動,實現師資均衡配置。
(一)校長交流
20xx年樂昌市中正副校長繼續(xù)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合理調配資源,有效激發(fā)校級活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實效。具體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二)教師交流
20xx年,縣域內教師的交流輪崗工作采取結對交流、競崗和支教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交流范圍。
(1)城區(qū)及鎮(zhèn)義務教育學校繼續(xù)按學校整體情況互派教師結對交流。
(2)加大中小學(學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交流輪崗力度,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繼續(xù)互派教師交流。
(3)直屬學校教師到薄弱學校、學校支教或學校教師到城區(qū)學校跟崗。
(4)市內競崗。通過競崗加大城鄉(xiāng)師資交流,激發(fā)教師隊伍活力。
2.交流對象。結合樂昌市實際,參與交流的城區(qū)和鎮(zhèn)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在現學校原則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進行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除外)。
3.交流人數。
(1)結對交流學校交流人數原則上按學段雙方各派6人。鑒于實際情況,實際派出交流學科由雙方按需協商后確定。
(2)中心小學(學校)與村小(教學點)間的交流輪崗人數由各校根據本校實際進行統籌安排、合理配置。
(3)競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數均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予以確定。
4.交流。每位教師參與交流時間為1年。
5.交流安排。校際間需就交流工作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依照下表安排選派相關學科教師進行交流。
(1)結對交流安排如下:
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學校及人數外,各校還可自行協商安排各學科其他教師參與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師信息需在確定人選一周內報市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2)全市各中心小學(學校)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由各中心小學(學校)參照上級文件要求并結合本校實際,自行制定交流實施方案,并認真、扎實開展教師交流。9月10日前各中心小學(學校)還需將當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活動方案、交流教師名冊,以及上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情況報備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時,學校需做好資料歸檔工作。
(3)市內競崗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一)動員。
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實現教育均衡發(fā)展的重要舉措。實施結對交流、競崗及支教等教師交流方式是立足縣域實際、突破教師交流瓶頸的有效途徑。各校要提高,統一,加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宣傳力度,將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有關政策傳達給每位教師,并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活動。
(二)交流管理。
交流輪崗教師接受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雙重管理,按照“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的管理原則,由接收學校將交流輪崗教師納入本校教師管理范疇。
1.結對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辦法進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辦法進行。
3.市內競崗。理順交流輪崗的'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管理。
1.交流教師的各方面表現、工作情況、教學成績等列入當年交流學校的管理成績中,作為評價雙方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成績以及學校和學校領導評優(yōu)評先等的重要依據。
2.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納入職務評定、職級晉升等考核指標;在同等條件下,評優(yōu)評先優(yōu)先考慮。
(四)組織管理。
除競崗人員外,其他參與交流輪崗教師的工資、人事關系均在原任教學校。
1.加強指導與落實,成立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曾培偉(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謝海雄(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瑞輝(黨組成員、副局長)
曹遠翔(黨組成員)
謝沖(三級科員)
劉斌(黨組成員、市招生中心主任)
余春榮(黨組成員、教師發(fā)展中心主任)
成員:何思、羅勝全、鄧秀園、鐘粵元
曾志強、王偉偉、黎靜穎、余麗華、何發(fā)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辦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擔任,負責教師交流工作的協調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成立六個督導組,負責校長教師交流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督導組
組長:謝海雄
副組長:余麗華、黎靜穎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督導組
組長:張瑞輝
副組長:鄧秀園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九峰、九峰中心小學、兩江中心學校、北鄉(xiāng)中心學校、樂園小學
第三督導組
組長:曹遠翔
副組長:何思、羅勝全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第四督導組
組長:謝沖
副組長:鐘粵元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一中、樂昌中職學校、樂城一小、鳳凰小學
第五督導組
組長:劉斌
副組長:潘丹、曾志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第六督導組
組長:余春榮
副組長:黃良慧、楊鐵城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2.交流學習經費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輪崗交流方案5
為切實加強干部隊伍自身建設,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場監(jiān)管業(yè)務知識,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我局的實際,對條件艱苦、特殊崗位的干部實行輪崗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堅持黨管干部、民主集中、人盡其才、適人適用的原則。通過干部交流輪崗,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激發(fā)全局干部的潛能,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輪崗的范圍和對象
交流輪崗的崗位范圍主要是指農村駐在監(jiān)管所管理崗位和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的對象是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及事業(yè)單位所有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不包括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交流崗位主要指男性干部職工年滿55周歲以下的,在駐在農村崗位上循環(huán)輪崗。女性干部職工50周歲以下的,在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崗位上循環(huán)輪崗。本人志愿可以適當放寬年齡。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輪崗交流或者暫緩輪崗交流: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工作人員;
2.中層正職以上的人員;
3.其他原因不適合輪崗交流的。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方法
干部交流主要采取機關、市區(qū)駐在所、隊和中心與農村駐在監(jiān)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輪崗的形式。輪崗人員的確定采取組織指派與隨機的方式安排。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按照培養(yǎng)鍛煉與選先任賢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全局交流輪崗制度,實行有計劃的交流。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及事業(yè)單位崗位和農村駐在監(jiān)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的交流輪崗,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每一年輪崗調換一次,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輪崗時間。
四、交流輪崗的`相關政策
1.農村工作公務員享受鄉(xiāng)鎮(zhèn)工作補貼。
2.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yōu)秀的在干部使用上予以優(yōu)先考慮。
3.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yōu)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公務員職級、職稱晉升優(yōu)先。
4.凡是沒有在輪崗崗位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歷的原則上不予提拔使用(包括正股級、副股級及支部領導)。
五、交流輪崗的紀律和要求
1.交流輪崗干部要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分配,影響工作和造成影響的,黨組根據情況做出嚴肅處理。
2.交流輪崗過程中嚴守“三不準”紀律:不準有短期行為,對工作應付了事;不準鬧個人情緒,影響工作開展;不準無故請假曠工,輪期內,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或無故曠工超過3天,不算完成輪崗任務,要重新輪崗。
3.輪崗交流結束后,妥善安置工作單位。干部接到交流輪崗通知后,要盡快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工作。
4.交流輪崗干部離職前,要留職兩周,做好對新上崗人員的傳、幫、帶工作。
5.各科(室)、所、隊、中心要高度重視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充分認識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輪崗交流推動全局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
輪崗交流方案6
為深化學校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多元化發(fā)展,實現學生終身持續(xù)發(fā)展,學校決定本學期進一步深入實施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教學,為保證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的有序開展,特制訂本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實施程序
1、鼓勵教師結合自己的愛好特長,開發(fā)拓展性課程,編撰課程資料,盡可能的形成校本教材,報學校審核。
2、學校審核后確定課程,制作成海報在宣傳欄中宣傳,向全體學生公示。
3、依據學生的學科興趣、發(fā)展?jié)撃堋⑽磥戆l(fā)展的要求、學生與家長的共識、以及教師指導意見等,引導學生通過自主選課平臺自主選課。
4、學生選課報名結束后,組成新的班級,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開展拓展性課程教學。
5、制定和完善拓展性課程評價方案,每學期末對學生的拓展性課程學習情況進行總結與評價。
二、實施時間:
本方案從第6周開始實施,本學期初一、初二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統一在雙周周三團隊課進行。
三、實施要求:
1、學生:
(1)及時到達指定教室候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不得在教室滯留,不得隨意調換上課班級;
(2)上課須帶筆記本,自覺遵守課堂紀律,認真聽講,不得在上課期間做作業(yè);積極參加課堂活動和課外實踐活動。
2、指導教師:
(1)指導教師在第6周周一前去圖書室選擇一本教材,或去書店購買一本教材(憑發(fā)票報銷),作為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教材;
(2)第一次上課前組織部分學生打掃好上課教室的衛(wèi)生,桌椅擺放整齊;
(3)課前認真?zhèn)湔n,充分準備,充分尊重學生的興趣、潛能和未來發(fā)展的要求;上課時盡可能地做到講練結合,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4)教案寫在“走班選課”活動記載本上,要求每節(jié)課寫兩課時的教案,一學期寫14節(jié)左右的教案;
(5)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開展課程教學,有事不能正常開課的,必須提前向學校教學處報告,作好調課安排并及時通知學生;
(6)上課期間指定一名學生做好點名工作,對無故不參加的學生及時與班主任聯系,并納入期末評價;
(7)安排學生做好上課教室電燈、門窗的開關工作,課后組織學生打掃好教室衛(wèi)生。
3、班主任:
(1)根據學生實際,加強對學生的選課指導;
(2)報名方法和時間:0批和1批學生名單已由指導老師確定,不用再選課報名,具體名單見附件,其余學生進入學校外網選課系統自主選課報名,請班主任老師先自己登錄一次,然后對學生進行指導;
報名時間:10月8日——10月10日,報名需在學校進行;
(3)第6周周三上課前把學生所報課程名稱、上課地點等信息在班級公告欄進行公示,告知學生所報課程名稱、上課地點及應注意事項;
(4)高度重視走班選課活動,積極配合各指導教師開展“走班選課”教學,加強學生的紀律教育,督促學生準時參加、認真學習。
4、學校:
(1)加強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的過程管理,對拓展性課程的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確保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教學的正常開展;
(2)及時做好指導教師的月績效考核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7
根據《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fā)〔20xx〕4號)、《關于推進縣(市、區(qū))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遼教發(fā)〔20xx〕159號)和《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大委發(fā)〔20xx〕21號)有關精神,為建立相對穩(wěn)定、流動有序、公平合理、資源共享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區(qū)域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交流輪崗工作目標
以骨干校長、教師為交流重點,建立并完善區(qū)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進一步擴大校長、教師交流覆蓋面,科學有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區(qū)域內優(yōu)秀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整體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推進義務教育區(qū)域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
二、交流輪崗工作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指各區(qū)市縣(含先導區(qū),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為了推進義務教育區(qū)域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而統一組織的區(qū)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校長、教師的異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guī)律以及校長、教師成長規(guī)律,創(chuàng)新管理模式,統籌規(guī)劃,有序推進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2、公開規(guī)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guī)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嚴肅紀律,加強監(jiān)督。
3、以人為本。尊重校長、教師主體地位,引導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障其合法權益。
4、促進發(fā)展。保持和發(fā)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yōu)勢,發(fā)揮骨干校長、教師引領作用,促進學校內涵發(fā)展。
三、交流輪崗范圍和比例
(一)交流輪崗范圍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和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1、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5周歲及以下,女50周歲及以下)必須交流輪崗(個別偏遠農村地區(qū)、海島學校無交流輪崗條件的除外)。處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yī)院診斷不宜交流輪崗的教師并在校公示后,可暫不交流輪崗;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本人、學校申請,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輪崗,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對于任教滿9年教師較多的學校,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有計劃安排在3—5年內完成交流輪崗。
2、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在同一所學校連續(xù)任職滿三屆(每屆三年)應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屆的可不交流輪崗。
3、各區(qū)市縣可以根據本地區(qū)師資隊伍實際,通過放寬交流輪崗教師年齡等方式,擴大優(yōu)質師資交流輪崗范圍,加大對超編學校和超編學科教師的交流輪崗力度。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教師,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也可參加教師交流輪崗。
4、根據《關于轉發(fā)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xx〕75號)要求,公費師范生服務期由10年改為6年,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公費師范生工作滿兩年后原則上由各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其赴農村學校支教交流輪崗。
(二)交流輪崗的比例
區(qū)市縣每年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總量應不少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量的15%。各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每三年確定一次本地區(qū)義務教育優(yōu)質學校、一般學校和薄弱學校,其中優(yōu)質學校和薄弱學校數量原則上分別不超過本地區(qū)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30%。城鎮(zhèn)學校或優(yōu)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15%,一般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四、交流輪崗期限和方式
城區(qū)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調轉人事關系,形成真正意義的“人走關系動”;以城帶鄉(xiāng)交流到農村學校或農村學校之間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關系可因地制宜,靈活管理,交流的時限原則上不少于2年(具體年限由各地區(qū)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堅持組織選派與個人志愿相結合,采取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區(qū)域內校際交流。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應交流教師指標落實到具體學校,根據學校層次、學科結構、教師隊伍實際等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實施。
2、區(qū)域內劃片交流。對部分地域較大的地區(qū),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將地域內距離相對較近的學校劃定為一個“片區(qū)”。“片區(qū)”內未完成交流輪崗的,由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調配其交流輪崗。
3、教育集團內交流。實施緊密型辦學模式的教育集團,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可在集團內學校之間交流輪崗,主校區(qū)交流至分校區(qū)視為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經歷,分校區(qū)交流至主校區(qū)視為異校交流輪崗經歷,交流輪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輪崗實施步驟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原則上在每學年開學前由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交流輪崗實施步驟統一組織完成。具體的交流輪崗實施步驟如下:
1、統籌規(guī)劃。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梳理轄區(qū)內學校師資需求和學校用人情況,統籌規(guī)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2、制定方案。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qū)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明確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條件、形式、程序、要求及獎懲措施等。
3、宣傳動員。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進行廣泛動員部署。通過宣傳,讓校長、教師充分了解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參與交流輪崗的自覺性。
4、個人申報。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交交流輪崗申請。
5、審批實施。各學校結合學校教師隊伍實際確定交流輪崗教師名單,報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方案,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推動區(qū)(市、縣)域城鄉(xiāng)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的總體平衡。
2、在職務(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在鄉(xiāng)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zhèn)學校交流、支教)、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評聘。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安排本轄區(qū)小學、初中在本校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部分中、高級崗位,專項用于聘任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優(yōu)先任(聘)用具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經歷的人員擔任校級干部。
3、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特級教師、區(qū)市縣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時,須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年,或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在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
4、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針對性培訓,培訓工作納入各級校長教師培訓計劃和項目,并予以優(yōu)先安排。對積極參加交流輪崗工作并在新崗位做出突出貢獻的校長教師,要在各級評優(yōu)表彰工作中予以傾斜,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表彰獎勵。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義務教育階段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情況納入市政府教育督導考核,并作為認定全國義務教育發(fā)展優(yōu)質均衡縣(市、區(qū))的重要指標。
2、加強宣傳,積極引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的重大意義和優(yōu)化師資配置的政策,引導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輪崗工作,為推進交流輪崗工作創(chuàng)造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
3、認真組織,穩(wěn)步推進。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校長、教師交流與學校辦學特色傳承的關系,優(yōu)質學校交流輪崗到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的骨干教師數量必須多于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骨干教師交流出的數量,防止骨干教師“逆交流”現象發(fā)生,保護和調動各層次學校校長、教師積極性,確保交流輪崗工作穩(wěn)步推進。
4、建立機制,規(guī)范管理。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常態(tài)化機制。每學年實施一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各學校要強化人文關懷,認真開好教師歡送會和歡迎會。每年各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后,要將本地區(qū)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保證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發(fā)后,《大連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同時廢止。
輪崗交流方案8
根據《貴州省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均衡配置的意見》(黔教人發(fā)[20xx]320號)和州、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辦教師隊伍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教育內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強化區(qū)域內統籌管理,充分發(fā)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和引領作用,加快建立科學、均衡、人文、靈活的用人機制,促進城區(qū)義務教育均衡和內涵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流動、公平公正、穩(wěn)妥有序、以人為本、促進發(fā)展、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優(yōu)化配置教師資源,實行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個人成長與教育均衡相統一,促進教師交流與保持隊伍穩(wěn)定相協調。
三、工作目標
每批參加交流的教師比例原則上占學校符合交流條件人員總數的5%-10%。通過交流,逐步提升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
四、工作要求
1.輪崗交流教師,在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和骨干教師數量方面達到基本均衡。
2.教師輪崗交流后,組織和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學校享受。教師輪崗交流時限為一年。
3.教師輪崗交流、支教期間的工作表現,作為教師教育教學業(yè)績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到農村支教的教師,每學年績效考核加8分。
4.對符合輪崗交流、支教條件拒不服從安排的,當年年度考核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5.“城鎮(zhèn)中小學教師評聘中、高級職務應有農村學校服務經歷,服務不少于一年。”
6.夫妻雙方都在本校工作的應交流一方。
7.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參加專項支教任務的教師,視為具備異校交流工作經歷。
8.教師輪崗交流須在本校連續(xù)工作年滿三年以上。男教師50周歲以下,女教師45周歲以下。
9.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有下列情況的可暫緩交流:
(1)個人身體患絕癥,不能滿負荷工作的;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五、組織實施
教師輪崗交流、支教由學校(園)、教育輔導站組織實施,報市教育局、黃草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備案。
六、輪崗交流學校(園)
紅星路小學、云南路小學、盤江路小學、向陽路小學、湖南路小學、延安路學均為輪崗交流學校。
紅星路小學與向陽路小學教師原則上不互相輪崗交流。
七、組織領導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教師輪崗交流是建立在科學規(guī)范基礎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關心、愛護和培養(yǎng)干部的重要舉措。各學校、幼兒園一定要高度重視,要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fā)展觀,促進學校跨越式發(fā)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確保學校隊伍的高度穩(wěn)定和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既是關系到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學校領導干部、教師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執(zhí)行教師輪崗交流的紀律規(guī)定,確保輪崗交流、支教工作的順利實施。
本意見從20xx年6月10日起施行。
輪崗交流方案9
根據《蒲城縣教育局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為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科學合理的流動機制,促進教師資源優(yōu)化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結合我縣義務段各校教師隊伍現狀和教學實際,現就義務段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對象
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學校連續(xù)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各單位要確保本學年交流人數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5%,其中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交流人數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
二、交流輪崗時間
每位教師交流輪崗任教時間應不少于兩年。其中,支教教師支教一年后考核合格,第二年可采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學校教學等形式開展相關工作。跟崗教師跟崗一年后考核合格,可繼續(xù)在城區(qū)學校跟崗一年;兩年后回原鄉(xiāng)鎮(zhèn)學校工作。
三、交流輪崗方式
(一)縣教育局組織的交流包括:城區(qū)教師赴鄉(xiāng)村學校頂崗支教、鄉(xiāng)村教師到城區(qū)學校跟崗學習、緊缺學科兼課走教、“三區(qū)”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qū)”支教)等4種形式。
1、城區(qū)教師頂崗支教。教育局今年繼續(xù)安排城區(qū)學校的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xiāng)村學校和薄弱學校開展頂崗支教幫扶工作。各城區(qū)義務段學校要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文件,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的辦法遴選出相應數量的教師(附件1),由個人填寫申請表(附件3),學校匯總造冊(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
2、鄉(xiāng)村教師到城區(qū)跟崗學習。根據青年教師的培養(yǎng)需求,教育局組織鄉(xiāng)鎮(zhèn)學校部分青年教師到城區(qū)學校跟崗學習。鄉(xiāng)村學校在確保開齊開足課程的前提下,推薦35周歲以下、有培養(yǎng)潛力的青年教師(附件2),造冊(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據城區(qū)學校課程開設情況統籌使用。
3、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根據城區(qū)學校體音美教師緊缺的實際,將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統籌使用,在城區(qū)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fā)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yè)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
4、“三區(qū)”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qū)”支教)。
(1)申報對象:城區(qū)城區(qū)中小學中教齡在6年以上,年齡不超過55周歲,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教師和“三級三類”骨干教師。
(2)受援地及需求學科:永豐九年制學校5人(語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學校2人(政治、數學各1人),西頭中心校2人(數學、英語各1人)。
(3)申報流程:個人將身份證、職稱本、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裝訂后統一交學校審核,學校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人事股,縣局結合個人意愿及受援學校需求狀況統一安排。
(4)工作任務:擔任班主任并滿量承擔學科教學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yè)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fā)揮骨干示范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學校要根據支教人員情況組織教師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同時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工作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發(fā)揮他們的引領示范作用,并如實對教師支教期間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每學期末將考核結果報教育局人事股,考核結果作為發(fā)放相關待遇的依據。
(二)各片區(qū)或中心校組織的交流包括:片區(qū)內校際間教師交流、學區(qū)長學校結對幫扶、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等4項工作。
1、片區(qū)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片區(qū)牽頭,在片區(qū)內開展校際間學科教師交流,各片區(qū)對交流的科目、數量、形式進行統籌安排。
2、學區(qū)長學校結對幫扶。由各片區(qū)學區(qū)長學校牽頭,積極開展團體交流活動,對結對學校采取送教、一對一結對幫扶、跟崗學習等形式予以幫扶,并將教學設施、設備在學區(qū)內部共享。
3、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中心校協調,根據各自實際組織中心校內各小學之間的教師進行交流,交流情況匯總上報片區(qū),由片區(qū)匯總上報人事股。
4、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各中心校根據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確定本轄區(qū)內緊缺學科范圍,由所在片區(qū)牽頭,將片區(qū)內的緊缺學科教師統籌使用,在交通相對方便的幾個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fā)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yè)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片區(qū)內校際間教師交流、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情況以表冊形式(附件4)由片區(qū)統一匯總于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單位要按照交流輪崗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的人員進行排查摸底,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并如實填寫蒲城縣教師交流輪崗調查統計表(附件5)。
(二)個人申報。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都必須自覺申報,并填寫教師交流輪崗申請表(附件3),注明交流形式和層次。
(三)學校推薦。學校根據實施方案、個人申報情況和本校教師工作崗位聘任實際,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城區(qū)教師赴鄉(xiāng)村學校頂崗支教、鄉(xiāng)村教師到城區(qū)學校跟崗學習、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的交流輪崗人選,結果告知相關人員后,上報人事股。
(四)組織競聘。教育局組織協調各學校推薦上報的城區(qū)教師赴鄉(xiāng)村學校頂崗支教、鄉(xiāng)村教師到城區(qū)學校跟崗學習人員到新學校參加競聘,落聘者,由原學校另外推薦人選繼續(xù)參加新學校的競聘,直至新學校聘用為止。
五、措施保障
1、中小學教師評定高級職稱時,必須具有在農村學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學校任教3年的經歷。凡沒有農村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且不服從交流安排的教師,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稱,當年年度考核和職稱考核定為不合格或不稱職,3年內考核不能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不得參與各種評優(yōu)評先活動。
2、在教師評優(yōu)評先過程中,將進一步加大農村學校名額數量,同時,把交流輪崗的經歷和業(yè)績作為優(yōu)先考慮的'依據;城區(qū)義務段學校教師在評定縣級及以上先進榮譽時,必須有農村學校交流經歷。
3、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xiāng)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間應做到每月進行一次公開課教學,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題講座、指導或幫扶一名青年教師,每學年帶動一個教研組工作、指導一次課題研究,并把以上工作作為對相關人員考核的必要項目。
六、幾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層層把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長任組長,各校、教學點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對本轄區(qū)內的交流輪崗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輪崗的指標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進行認真篩查,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在保證本單位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基礎上,將轄區(qū)內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全部納入交流輪崗計劃。要將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本校對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將能力強、有潛力的優(yōu)秀教師推薦上報,堅決不能敷衍應付。秋季開學后,各片區(qū)將中心校安排的參與交流輪崗教師情況造冊匯總(附件4),以片區(qū)為單位于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二)嚴格管理、定期考核。各片區(qū)要把交流輪崗教師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項。嚴格落實交流輪崗教師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崗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項考核。在考核過程中要嚴格考核紀律,全面客觀評價交流輪崗教師。
(三)注重成效、獎優(yōu)罰劣。教育局將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各校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不定期對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檢查。對選派到基層學校工作消極、教學成績明顯落后、引起不良影響的教師,在評優(yōu)評先、職稱評定和職務晉升過程中實行“一票否決”,并延長其交流輪崗期限,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在規(guī)定職稱晉升年限內,推遲3年申報。同時,加大評優(yōu)表彰力度,每年對在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輪崗交流方案10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qū)學校、幼兒園實際,制定20xx年校(園)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輪崗人員范圍
全區(qū)中小學、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局所屬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學校)的在編在崗(含人員控制總量、合同制教師)校(園)長、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和人數
符合以下條件的校長、教師均須按規(guī)定參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學校連續(xù)任職滿2屆的校長。其中,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副校長為3-5年,同一所學校校長、副校長一般不同時進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在同一所學校連續(xù)任教超過2個聘期的專任教師。高級教師及以下每個聘期為3年、正高級教師為5年;
(三)新晉升履職的教師原則上3年內至少安排其參加1次不低于1學年的城鄉(xiāng)教師輪崗交流。
除上述條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長、教師,所在單位要給予積極支持。
三、交流輪崗的類別和時間
(一)調配交流。校長的調配交流,按校長職級制的有關規(guī)定,按程序辦理,人事關系同步調整。教師的調配交流根據《墾利區(qū)教育系統人員調配暫行規(guī)定》(墾教發(fā)[20xx]41號),區(qū)教育局擬定人員調配方案,經區(qū)委編委領導同意后,報區(qū)委編辦、區(qū)人社局備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手續(xù),調配交流人員人事關系同步調整。
(二)校際之間交流。由各區(qū)直學校提報交流任教教師到鎮(zhèn)、街道學校任教的材料,報區(qū)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等保持不變;學校學科富余人員,根據學科情況,各學校提報人員名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交流,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zhèn)、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區(qū)直學校教師不再享受鎮(zhèn)、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教師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校長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則上不少于一屆。
(三)局屬事業(yè)單位與學校之間的交流。局屬事業(yè)單位人員到學校交流,學校教師到局所屬事業(yè)單位交流,由所在單位提報人員交流材料,報區(qū)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zhèn)、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局所屬事業(yè)單位不再享受鎮(zhèn)、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
四、交流輪崗的方式
(一)個人申請。符合交流輪崗要求的校長、教師本人提出交流申請,報學校和區(qū)教育局審批。
(二)學校推薦。學校根據教師交流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校教師隊伍實際,制訂年度交流計劃。主要依據教師在本校連續(xù)任職時間和個人申請,確定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校長、教師,原則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10%,分期分批進行交流,報區(qū)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五、交流輪崗的.實施步驟
(一)人員上報。確定全區(qū)各學校交流輪崗人員計劃,采取個人報名、組織安排的方式確定本單位交流人員,填寫《墾利區(qū)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上報區(qū)教育局備案。
(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條件要求,區(qū)教育局審核報名人員資格,確定交流輪崗人員。
(三)組織交流。根據報名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對審查合格的教師做出統一安排。各單位要為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創(chuàng)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支持、指導、幫助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履行工作職責。
(四)報送要求。以學校為單位,將《墾利區(qū)符合交流輪崗教師統計表》、《墾利區(qū)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墾利區(qū)校長交流輪崗登記表》和《墾利區(qū)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兩份于8月31日前報區(qū)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輪崗教師所在單位和交流學校要認真總結教師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形成書面報告,一并上交。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提報材料的學校,區(qū)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區(qū)教育局批準,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參與交流: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3.存在嚴重師德問題的。
(二)交流范圍內的校長、教師參加職稱評審、聘任的必須具有交流工作經歷,其中: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稱、正高級教師職稱和評選特級教師的必須具有在鎮(zhèn)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出勤達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認定支教經歷。
(三)交流輪崗待遇。按照區(qū)委組織部下派干部的標準發(fā)放交通、生活補貼,交流期滿結束時經考核合格后根據考勤情況一并發(fā)放。交流輪崗校長、教師與接收學校教職工在培訓學習、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
(四)優(yōu)先安排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培訓計劃和項目。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在實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肅紀律,加強監(jiān)督,切實維護參與交流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教師隊伍穩(wěn)定。
輪崗交流方案11
一、交流輪崗的對象和條件
1、對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職位滿5~8年的人員。
2、對工作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單位的執(zhí)紀執(zhí)法、干部人事、財務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管理等崗位任職滿5年的。
2)在衛(wèi)生執(zhí)法部門的審批、主辦崗位工作滿6年。
3、對職級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處室連續(xù)任正副職滿5~10年的人員。
2)在職能部門任正職或副職累計滿10年的人員。
4、其他
例:
1)副科級后備干部缺乏兩個以上單位工作經驗的。/具有發(fā)展?jié)摿Γ瓒鄭徫诲憻挼?/p>
2)在同一單位工作滿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經本單位黨委同意的。
二、交流輪崗的方式
1、跨部門交流
1)含義
即在同一單位不同部門或同類性質部門之間交流。
2)對象
在同一單位任職滿8年或在同一單位的執(zhí)紀執(zhí)法、干部人事、財務審計等崗位任職滿5年的
直屬各單位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主要在本單位不同崗位交流必要時可以在直屬單位同類性質部門之間交流。
2、跨區(qū)域交流
1)含義
即不同單位的中層干部之間交流。
2)對象
處級以上干部或直屬單位領導。
副科級后備干部缺乏兩個以上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
3、內部交流
1)含義
即在本部門不同崗位間輪崗交流。
2)對象
在同一單位的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的人員。
三、交流輪崗的'程序
1、排查任職情況
由人事部對各單位中層干部的任職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
2、產生預備交流人選
采取個人申請(獲組織批準)、單位推薦、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直接確定人選三種方式,產生預備交流人選。
3、確定預備交流崗位
在用人單位申報預備交流職位的基礎上,組織人事部門將申報單位空缺的職位、預備交流人選所對應的職位統一調劑,確定預備交流職位。
4、制定方案
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工作方案,經黨委研究同意后,報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實施。
5、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雙方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1)組織填報志愿
根據確定的預備交流職位,書面征求預備交流人選的擇崗志愿。
2)雙向選擇確定交流人選的崗位
結合個人意愿和用人單位意見,確定交流人選對應崗位。對雙方意愿不一致的預備交流人選,組織人事部門個別征求意見,調劑安排。
領導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1)黨委召開專題會議,根據摸底情況、工作需要、崗位特點及人員專長等條件,討論決定交流人選及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職報批
輪崗交流人員任職崗位確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報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并予以公布任職。
7、到崗履職
任職決定公布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并由分管領導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四、交流輪崗的其他相關事項
1、任期管理
1)輪崗交流后,對所有局管科級領導干部重新發(fā)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領導崗位年限不滿3年的中層干部,其任期按實際任職年限計算。(樣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組織一次。(樣例1)
2)對交流的干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提拔任用。(樣例1)
3)凡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應具有兩個以上單位的中層崗位工作經歷。(樣例1)
輪崗交流方案12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xù)發(fā)展,優(yōu)化我學區(qū)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fā)展的基礎,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學區(qū)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fā)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yōu)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xiāng)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煉機會,消除教師職業(yè)倦怠,不斷激發(fā)工作熱情和創(chuàng)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yè)發(fā)展和學校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guī)劃,重點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yǎng)、使用與結構優(yōu)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yōu)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tài)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guī)范。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guī)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jiān)督,切實防止不規(guī)范、不公平以致xx現象的發(fā)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yè)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并隨遷人事關系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為在同一學校連續(xù)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范圍:
(一)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周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教育局指定醫(y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qū)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yè)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周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干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周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范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xù)任職滿15周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周年以上非城區(qū)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qū)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城區(qū)教師;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yōu)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并報區(qū)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輪崗交流方案13
根據中共XX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XX縣科級以下干部交流輪崗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明委辦[20xx]18號)精神,本著"切合實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平穩(wěn)推進"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機構。
1、成立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人事局,負責全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對全縣各部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干部交流對象的調配,輪崗人員的統計備案。
2、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工、組織、紀檢、工會等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深入宣傳發(fā)動(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發(fā)動工作,講明階段性對干部實施交流輪崗,是國家《公務員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鍛煉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養(yǎng)人才的需要。
三、認真調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
根據交流輪崗的'范圍對象,對全縣干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各類型的干部人數、在單位工作時間、任職年限(時間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親屬關系、干部隊伍結構存在的問題等,各單位必須提供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花名冊(表一),并組織政工干部認真填寫《XX縣輪崗干部花名冊》(表二)、《XX縣交流干部花名冊》(表三)、《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暫緩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四)、《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五)和《XX縣輪崗干部調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屬于“交流、輪崗”的人員,同時符合暫緩交流條件和不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通過會上公布和上墻等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情況要留底備查),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上墻公示時間統一為7天。在公示期間各領導小組要繼續(xù)做好宣傳工作,并針對各種思想反映采取集體談話,個別談心,消除各種思想顧慮。經公示后,將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輪崗方案)黨群系統的報縣委組織部黨群科;政府系統的報縣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綜合后統一上報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個人提出交流、輪崗意見的,填寫《XX縣干部交流輪崗申請表》(表八),表八只供給單位提交干部交流、輪崗方案時的第一參考。
四、各鄉(xiāng)鎮(zhèn)、各單位領導小組制定干部交流、輪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
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方案,要組織交流輪崗干部認真填寫《XX縣干部輪崗登記表》(附表七)。
五、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單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
交流換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的交流輪崗方案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審批。
六、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7月下旬-8月中旬)。
交流輪崗方案經縣領導小組審批后,即可組織實施。
1、干部交流。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屬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統一集中交流對象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之后由單位統一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xù),并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原單位工作移交。由單位一名領導帶交流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并介紹情況。
2、干部輪崗。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輪崗方案,經審核后,即可組織實施。
交流、輪崗工作基本結束后,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將填寫好的《XX縣干部輪崗情況登記表》(表七)分別報組織部黨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輪崗交流方案14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xù)發(fā)展,優(yōu)化我區(qū)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fā)展的基礎,根據xx區(qū)教育局《xx區(qū)學校(幼兒園)教師校長(園長)交流輪崗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侖教〔20xx〕43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區(qū)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fā)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區(qū)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yōu)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xiāng)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煉機會,消除教師職業(yè)倦怠,不斷激發(fā)工作熱情和創(chuàng)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yè)發(fā)展和學校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區(qū)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guī)劃,重點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城區(qū)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yǎng)、使用與結構優(yōu)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yōu)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tài)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guī)范。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guī)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jiān)督,切實防止不規(guī)范、不公平以致腐敗現象的發(fā)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yè)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并隨遷人事關系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為在同一學校連續(xù)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范圍:
(一)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周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區(qū)教育局指定醫(y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qū)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yè)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周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干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周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范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xù)任職滿15周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周年以上非城區(qū)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qū)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城區(qū)教師;
(七)新分配或從區(qū)外調入xx城區(qū)學校滿3周年,未到xx農村(非城區(qū))學校服務的教師。
(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yōu)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并報區(qū)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第七條交流在全區(qū)范圍內進行。交流后服務時間一般不少于3周年。
第八條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原則上均要進行交流,區(qū)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教師每年參與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的骨干教師總數的15%。義務段學校、幼兒園、成人學校每年流動率不少于教師總數5%—8%。
第九條支教、借調人員及教育集團內校際交流情況計入其他學校工作經歷;中心學校內校際流動計同一所學校工作經歷。
第十條校長交流輪崗工作一般參照《xx區(qū)教育局關于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校長(園長)隊伍管理的若干意見》(侖教人〔20xx〕19號)文件進行;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一般按《xx區(qū)學校實施中層干部競聘上崗的實施意見》(侖教人〔20xx〕12號)及崗位對等、人崗相適等原則進行,超齡人員視作一般教師進行交流輪崗;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推薦確定的順序一般按個人志愿、同一學校工作年限、年齡及教學工作特殊需要的順序排列。
第十一條激勵保障
(一)新任義務教育段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的經歷,其中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一般不得低于3周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評選省特級教師、區(qū)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園長)時,被評選人須具有2所及以上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3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三)參評中級及以上職稱,須具備農村(非城區(qū))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經歷;參評名優(yōu)骨干教師,須具備三年及以上農村(非城區(qū))任教服務經歷。骨干教師農村學校服務經歷納入年度骨干教師考核指標。
(四)在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秀評選,以及浙派名師名校長培訓和省級骨干教師培訓中,優(yōu)先向城區(qū)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骨干教師傾斜。
(五)符合交流條件無其他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師,三年內不得評先、評優(yōu)及晉升高一級職稱資格。
第十二條工作程序
(一)成立教師校長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在深入調研,全面了解和分析教師校長隊伍的編制、職數、分布、結構、工作年限等基礎上,制定教師流動工作方案。
(二)在全校范圍內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并根據本辦法按類統計符合交流條件人員名單,并在校內公示無疑后報送區(qū)教育局人事科匯總。
(三)學校按教學工作、結構優(yōu)化及隊伍建設等需要,上報學校干部師資需求情況。
(四)推薦確定擬交流輪崗人員名單。中層及干部由教育局人事科負責推薦,教師由學校負責推薦。擬交流輪崗人員推薦名單經區(qū)教育局分管領導審定后予以公示。
(五)填報志愿。交流輪崗人員對照崗位要求及自身條件,客觀合理地填報志愿意向,每人可填報三個志愿。
(六)區(qū)教育局統籌調配。根據教師志愿意向、學科需求情況、流動條件的順序進行初次調配;對第一次調配未到位的人員經過志愿調整等程序進行第二次調配;對前兩次調配未到位的人員經過協調(必要時通過搖號)完成調配。
輪崗交流方案15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fā)展觀,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程序開展。著眼于鍛煉培養(yǎng)干部,增強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著眼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游事業(yè)風清氣正的發(fā)展環(huán)境,為創(chuàng)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于本單位事業(yè)科學發(fā)展,有利于各項工作規(guī)范化,有利于優(yōu)化干部結構,有利于培養(yǎng)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yōu)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干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范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干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xù)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干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后,報區(qū)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干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后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后對初步人選按任
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后,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并予以公布。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干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zhí)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六、下屬公司可參照執(zhí)行。
【輪崗交流方案】相關文章:
交流輪崗方案01-12
交流輪崗方案01-12
輪崗交流方案09-06
輪崗交流方案09-06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05-07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03-27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02-11
輪崗交流實施方案01-12
輪崗交流工作方案01-12
交流輪崗實施方案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