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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房屋租賃合同集合十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姓名(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姓名(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麗陽晶舍5樓14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計6個月。
二、為了確保雙方利益,房租支付的方式采取押一付三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800元,按季度結,每季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清潔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可以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800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 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xxxx、建筑面積xx_平方米。室內設備包括xxxxxxx、甲、乙雙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協商,達成下列 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賃用途為xxx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賃期限:暫定xx年,從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年xxxx月xxxx日止,每月租金為人民幣xxx元整。(xxxxx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xxxxx_應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xxxxxxx元整,每次租金必須提前xx天內交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xx元整作為押金,待不租或期滿費用算清后,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xxxx_%加收滯納金,并有權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歸還房屋,并賠償違約金壹個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災、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xx的暫住條例,不得利用該房屋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要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并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如中途讓給他人轉住(用),需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電費、電話費、衛生費、管理服務費。
十、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原狀,無法恢復的應酌情賠償。
十一、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后,乙方退出時,若有家具雜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將視其為廢棄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二、合同簽訂之日的電表底數為xx,水表底數為xx,煤氣表底數為xx。
十三、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并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傭金
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即時/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 費用
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 轉委托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層,共_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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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相關合同范本·租房合同范本·上海租房合同·廣州租房合同·店面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的普通房屋租賃合同·簡單租房合同·如何寫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個人出租房合同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辦公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辦公房,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________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元年;租金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將場地轉讓給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蓋章)
乙方(簽蓋章)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電話:
簽約日期:
電話:
簽約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深圳市 區,房屋(間)編碼為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建筑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筑物總層數 。
租賃房屋權利人: ;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房屋的單位租金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 人民幣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天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乙方應于:
口每月 日前;
口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口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口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并在所選項口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準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
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房屋用途: 。
乙方將租賃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經批準后方可按批準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并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并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
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
寫: 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1、
2、
3、
口只滿足條件之一。
口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并在所選項口內打“√”)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
2、
3、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于房屋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 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屋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并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托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后乙方可代為維修。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甲方將_____市______路_____小區___#樓___#的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押金方式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千____百元整。 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給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一周內支付。押金為_______元整。租賃期滿且乙方不再續租,甲方在確定屋內家電家具設施沒有損環切乙方已經繳納起試用期間的各種費用。甲方將租金退還乙方。
三、雙方權利
1. 該房屋用途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3.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電等設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并賠償損失。
4. 房屋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5.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行事,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6. 如果乙方不能正常交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押金不退。
8. 租賃期滿而乙方不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約定
(一)屋內家具家電及其他設施(1)床鋪一個、(2)柜子一個、(3)電腦桌一個。(5)空調一臺(6)熱水器一臺(7)電視一臺(8)房間鑰匙兩把(9)燃氣IC卡一張、(10)櫥柜、抽油煙機(10)座便器、洗手盆、花灑等。(11)窗簾等
(二)當前的水、電、氣等表狀況:(1)水表現為_____________度;(2)電表現為:____________度;(3)燃氣現為_____________度。
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從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
乙方入住日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手印):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房屋位于 區 路 號 樓第 層 室。 房間建筑面積32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于:辦公用途。
乙方保證,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約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
第三條 房屋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叁年,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四條 租金和其他費用及支付方式、繳納期限
1、房屋年租金為: 元整(¥ 0.00元),乙方應在20xx年7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甲方第一年全部租金;乙方應在20xx年7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甲方第二年全部租金;乙方應在20xx年7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甲方第三年全部租金。如乙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則按年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公共設施及其他必要費用,按照房屋面積折算費用按月繳納。 乙方應承擔的費用為:4層總費用的3.57% ,包括水電費、網費、物業管理費。乙方應于每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上月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 房屋改善、維修養護
(一) 裝修事宜
1、為確保整體辦公環境質量,消除安全隱患,甲方已完成對乙方所承租房屋的裝修、改善,乙方不得私自間隔、改動。
2、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許的范圍內,合理的期限內對所承租部分進行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應確保裝修不影響房屋結構、相鄰房屋用戶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裝修引起的有關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維修養護
1、租賃期間,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有隨時檢查、修繕權利,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檢查、施工。
2、對于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和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發現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維修申請后及時進行實地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修。因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導致損害擴大的,損失由其自負,由此造成損害擴大或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因甲方無故逾期不維修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可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當、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毀損或發生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賠償。乙方自行裝修部分毀損,由乙方自行維修。如乙方拒不維修造成安全隱患或拒不承接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從乙方所交房屋押金優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4、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公約,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監督檢查。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20xx年7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
(二)返還:租賃期滿終止或合同解除的.,屆時乙方須將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退還甲方并結清所有應承擔的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
1、乙方按交付時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2、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按裝修后的使用狀態交付,甲方有權依實際情況處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動的非嵌入式的設施可撤出。
第七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執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乙方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封門等一切必要措施終止執行合同。在甲方終止執行合同之日起3日內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或相關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及附屬設施。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1、 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 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 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超過30日的;
4、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5、 故意或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及相關設施的;
6、 乙方不得私自存放違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險、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擠占租賃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遮擋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內禁止使用明火,經甲方發現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7、 影響物業公司正常管理、其他辦公區正常辦公、經營且阻撓管理的;
8、 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請方需提前4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停水、停電等其他損失的;
2、該房屋出現因國家政策或城市建設等原因導致合同已無法履行的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有違約行為的,乙方已交納的租金不予退還,并押金作為違約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執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方式向甲方交納租金、公用設施費及其他費用。逾期繳納的,不論該合同是否終止,每日按欠費金額總和的5%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訴訟至煙臺開發區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 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環境,不在公共場所存放物品,不亂仍紙屑、雜物、遵守辦公樓內一切公開制度及公約。
(二) 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書面通知,雙方清驗房間并結算完畢后,甲方給予放行。沒有清償拖欠甲方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財產不予放行。
(三) 遺留物品處置權: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7日后仍將家具、物品待留在甲方房屋內的,將被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物品、家具的所有權,由甲方任意處理(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四) 雙方的聯系地址、電話、聯系人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房屋面積為 ;第 層 共 層;出租包含附屬建筑物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整。
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下次付租金時間應在已付租金到期前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
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見附件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為: 度;(2)電表現為: 度; (3)煤氣表現為: 度。
(三)附加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 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合同法》第218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一、承租人有正當使用出租房屋的義務,即應當按照約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質使用出租房屋:
(一)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1、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方法;
2、雙方補充協議約定的使用方法;
3、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使用方法。
(二)對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三)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
二、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應當承擔哪些責任?
《合同法》第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解釋》第7條規定,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條的規定處理。
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1)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出租人該項合同解除權以出租房屋受損為條件。
(2)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
①承租人一般違反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義務的行為,只有“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才有合同解除權。
②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的行為:A.只有變動的是建筑主體結構及承重結構的行為,才屬于違反合同主要義務的行為;B.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權。
③承租人擅自擴建行為一律屬于違反合同主要義務行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權。
三、承租人對出租房屋有哪些保管義務?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承租人已盡妥善保管義務,承租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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