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

時間:2023-04-11 17:15:00 房屋租賃合同 我要投稿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5篇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1

  XX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

  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于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系。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權限。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并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并注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XX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XX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

  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

  (二)。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并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并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XX市城市房屋租賃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自愿、公平、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市(縣)______區(鎮)______路(街、巷)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 。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于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______ 元(小寫:______元)。月租金單價為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建筑面積),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額合計(大寫)______ 元(小寫:______元)。租金按___(月、季、半年、年)結算,由乙方在每___的前__日內交付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為期房,自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大寫)______ 元(小寫:______元)。

  第三條 上述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時,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房屋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以下責任:

  1、上述房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進行定期(____個月一次)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責任。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轉讓上述房屋時,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需抵押上述房屋時,甲方應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前告知乙方。

  第六條 房屋租賃期間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要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2、如要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他人或與他人交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轉租雙方必須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須在租賃期滿時把房屋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6、應及時繳納所使用的水、氣、電、電話、網絡、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使用費用。

  第七條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___(月、季、半年、年)租金額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加收違約金。逾期__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____(月、季、半年、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____(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為期房,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時間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逾期超過 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繼續履行;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部門履約,可不承擔違約金。

  第十一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負責及時維修。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所需

  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四條 以上條款中未盡事項,有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可增設附加條款,或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三十日內,出租人應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如為期房租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三十日內,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預租登記。待房屋竣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后,再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房屋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給乙方,并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僅為_____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三、租期:自201__年__月__日起至201_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租房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相當于___個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__個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證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后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將下期房款支付給甲方;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證、鑰匙等交給乙方。

  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有線電視月租費□物業管理費□其它費用(如有見補充各項)

  六、租房保證金:存放于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主要用于對合同期滿終止時,甲方對乙方在租賃期內發生的基本費用:包括房租、房內物品損壞、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計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義務: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的結構和設施均能正常使用;2、室內外正常維修由甲方負責;3、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否則算作違約處理。

  八、乙方義務: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4、乙方如因使用不當損壞房屋及設施的,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后果自負。(乙方搬家臨走前必須把衛生搞好,否則扣除衛生清理費______元)

  九、違約處理: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過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應按照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證金;3、如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按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證金;4、如乙方因非房屋問題中途退房,須按一個月房租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證金,否則,沒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證金。5、如乙方租賃期已超過,乙方既不續簽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對該房有權作出處理,后果由乙方自負。

  十、補充條款:(明細清單)水表讀數_____度,煤氣表讀數_____度,電表總讀數_____度,峰_____度,谷_____度。防盜門鑰匙_____把,電子門鑰匙_____把,車庫鑰匙_____把。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四點注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有關部門登記備案。

  訂立房屋租賃合同4注意:

  1、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基于防止租賃糾紛、保護當事人利益的角度考慮,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6號)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3、進行出租登記或合同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相關部門進行出租登記或合同備案。

  4、注意核對合同文本內容

  在直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簽約時,請注意核對合同文本的內容,避免對方當事人下載后對合同示范文本內容進行不合理的刪改。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郵編: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區: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聯系電話:

  住所(址): 郵編: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_____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X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______,結構為 ________,房屋用途為居住。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并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為(_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_幣)_______元。 (大寫: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幣)__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后,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通信、空調、有線電視、_______、_______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另一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 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

  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屆滿后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幣)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9-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簽字后第___日】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11-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

  ,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 甲方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乙方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系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為法律文書已經通知并送達對方。

  11-7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辦理登記備案或信息記載后,由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轉交),以及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

  (粘貼處)(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或名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簽署:委托】【法定】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__________經紀人姓名: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

  住所:

  電話

  承租方(乙方):

  住所: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壹套房屋為:建筑面積合計(實測)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合計(實測)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設施及身份驗證

  (一)該房屋權屬狀況為:______,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二)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與______個工作日內向對方主張。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照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注:若公司承租的房屋是用于公司工商注冊之用的,則需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人承諾,所出租的房屋可以用于公司工商注冊之用,并同意提供所有必要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產權證明,否則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第四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口是/口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

  (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______。

  (三)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同意就裝修裝飾物作如下處理:______。

  (四)若因甲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雙方同意就裝修裝飾物作如下處理:______。若因乙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雙方同意就裝修裝飾物作如下處理:______。

  第五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六條租金及稅收承擔

  (一)租金標準:______元/月,租金總計:______元(大寫:______元)。該房屋租金在租賃期內不變。

  (二)租金支付時間:租金按季度分期支付。第一期房租支付時間為______,第二期房租支付時間為______,第三期房租支付時間為______,第四期房租支付時間為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______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合法的發票。

  (五)因房屋租賃而產生的稅收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兩個月的房租作為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元(大寫:______元)。甲方同意于收到押金的同時,向乙方交付加蓋甲方公章(甲方為自然人的應當簽字)之押金收據。

  (二)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全部無息返還乙方。

  第八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燃氣費、房屋維修費、衛生費、供暖費等費用。甲方應對乙方交納上述費用提供必要的協助,相關繳費憑證由乙方保存并向甲方出示。

  (二)物業費包含在房租之內。

  (三)除以上費用,乙方無需因使用承租房屋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第九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其中房屋的具體附屬設施見本合同后所附清單。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租賃期限屆滿若附屬設施損毀,乙方應當折價購買。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負責該房屋的日常維護、修理。如乙方在租賃期內發現該房屋存有影響使用安全的重大隱患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因經營需要對房屋裝修、改造時,需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裝修要求并出具施工方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擴大施工范圍,不得采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措施。

  (三)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轉租

  甲方同意乙方轉租租賃房屋,并配合出示相關證明。

  第十二條所有權變動

  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未向乙方提供其有權出租的證明文件或證明文件不真實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年租金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______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請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二)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__________元。該房屋總租金為__________元。

  三、租金于__________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__________計罰。若__________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并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__,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并經公證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意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產

  1.1 甲方同意將位于都江郾市______的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及院壩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產用于自行居住、休閑、娛樂以及法律允許范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使用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干預。

  第二章 改擴建及租金支付

  2.1 為改善甲乙雙方共同的居住環境,甲方擬對本房產進行改擴建。但由于甲方資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總計______年的房產租金,用于對本房產的改擴建。

  2.2 第2.1條約定的______年的租金總額為改擴建房屋實際發生金額。為確保本租金確實用于改擴建房產事項上,該租金應由乙方監管。改擴建房產的過程中,每實際發生一筆費用由甲方從租金總額中支付。待房屋改擴建及裝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匯報實際發生總金額,該總金額即為______年的房屋租金。

  2.3 改擴建房產所需各項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墊付辦理改擴建手續的各項費用。改擴建手續辦妥后,甲方可憑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憑證要求乙方在所監管的租金總額中予以支付。

  2.4改擴建后的房屋建筑面積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平方米,改擴建后的全部房產以及院壩______平方米,在改擴建完成后______年內全部歸乙方使用。

  第三章 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第六章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本房產改擴建完成之日起計算。

  3.2 本合同3.1條約定的______年租賃期滿后,甲方應無條件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租賃期仍為______年,該______年房屋租金已包含于第2.2條所約定的房屋租金總額內,乙方無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連續租賃滿______年后,本合同房產全部歸屬于甲方。

  3.4 續簽的合同租賃期滿后,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章 稅收及費用

  4.1 乙方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氣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表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 乙方只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約定屬于乙方應當承擔的租金、費用。

  第五章 甲乙雙方保證及責任

  5.1 甲方保證確實擁有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筑,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筑要求和或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并已合格通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采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 甲方保證辦妥房屋改擴建批準手續,若改擴建手續不能辦妥,而因辦理改擴建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3 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并在簽訂合同前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的租賃資格。

  5.4 甲乙雙方須確保對方根據其居住、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確定生活、經營事項,并確保乙方在其生活、經營期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項公共設施。雙方尤其應當避免在正常休息時間內經常性發出狗叫、雞叫、娛樂等噪音。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再次對出租房屋所在區域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生活、經營為前提。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欲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甲方應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購買權,則甲方保證使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下權利和義務,同時以受讓方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為轉讓或抵押生效的前提。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經通知甲方后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該受讓方應繼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8 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產,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

  5.9 乙方可對房產外型、內部布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10 乙方除居住、經營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產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有毒或爆炸物品帶入房產。

  第六章 合同提前終止

  6.1在40年的租賃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6.2若發生地震、水災、臺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乙方可對房屋進行修復或重建,在房產修復期間不計算在房屋租期內,合同有效期相應向后順延。

  6.3在本合同期內,除發生市政統一規劃、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對上述房產的使用權,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實際發生的和可預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損失。若40年內本合同約定的房產被國家征收、征用的,征收、征用的各項補償歸甲方,但甲方應將剩余期限所對應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并支付剩余租金總額的20%做為乙方搬遷以及尋找新的居住、經營房產的費用。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根據第5.6條將合同約定房產抵押或轉賣第三方的,(1)如果受讓方或抵押權人不出具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決定提前終止本合同,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2)如果受讓人未按原租賃合同履行義務從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7.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并承擔損失金額30%的違約金。

  7.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并承擔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的30%的違約金。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合同附件均勻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8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及單位: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見證方:(以下簡稱丙方)

  授權代表人:電話: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蘇州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于蘇州市區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房屋面積為平方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二、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個月,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整/月(此價格不含相關稅費),中介服務費元整由負擔并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給丙方,乙方應同時交納首期租金元給甲方。

  2、該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時間為,以甲方實際收到為準。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四、租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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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或有權決定該房屋出租的相關證明。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出租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并保證自己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簽本合同后雙方當事人應按國家規定進行備案。

  3、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承擔租賃期內水費、電費、等實際使用的費用,若有特殊約定則從其約定。

  6、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進行維修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有關維修的費用。

  7、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

  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

  五、產權變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繼續有效。

  2、甲方若出售該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關于押金

  為保證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乙方應在簽定本合同并交納首期租金時支付甲方元作為押金。待租賃期限屆滿,甲方驗房后,乙方將該房屋鑰匙交與甲方,同時甲方將此押金全部歸還乙方。

  七、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甲、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違約的處理

  1、甲方違約的處理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功能完備及附屬設施完好的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7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應據實賠償。

  (2)租賃期內若非乙方過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年度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賠償。

  2、乙方違約的處理

  相關合同范本·房屋租賃合同表范例·房屋租賃合同的概念·常用城市房屋租賃合同·店面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的普通房屋租賃合同·簡單租房合同·如何寫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個人出租房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年租金20%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及物業管理費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乙方承擔造成的一切后果。

  (3)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將設施完好的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貳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租賃期內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還。

  九、免責條款

  1、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特別約定: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

  見證人: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文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日期:20xx-7-30

  執行日期:20xx-7-30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XX,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XX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XX,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XX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XX,廣東XX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XX與被告(反訴原告)李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XX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XX的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XX的委托代理人王XX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XX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租金,并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應該怎么辦?請閱讀下文了解。

  網友提問:

  請問律師,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

  律師解答: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不適用于專屬管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雖與不動產發生牽連,但因訴爭法律關系發生的依據是當事人間存在的合同,其性質仍屬于債權債務糾紛,并非不動產物權糾紛,不應適用專屬管轄,而應適用合同糾紛的特別地域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復》中已作明確規定:“凡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既然該類糾紛仍屬于合同糾紛的范疇,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當然也就可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即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怎么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合同視為成立。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規的規定,為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1.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2.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建設部1995年以第42號令發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于違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認為房屋租賃的權源只能是所有權。而無論是法理分析,還是具體考察國外關于租賃的立法及審判實踐,都會得出房屋租賃的權源來自合法占有的結論。房屋租賃的權源問題也恰是長期困擾審判人員的根本問題。也正是這個問題使得許多房屋糾紛案件難以作出合乎邏輯和合乎實際情況的判決。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沒有完全取得產權,是否就認為出租行為無效呢?還如大量存在的“二房東”現象,是否“二房東”與他人簽訂的租賃合同都無效呢?顯然,這些出租行為認為無效,極不利于經濟的發展,也會導致房屋資源的閑置和浪費。這與社會主義立法的目的和法律應適應事物發展規律的原則是相左的。從物權的角度來分析,所有權人出讓占有權是很常見的,合法占有權人在所有權人允許的范圍內享受收益權,理應恰當,否則光“占有”有何經濟價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這種情況。物權的另一種形式,即他物權人實際上就是物的實際占有者,同時其又享有所有權人的諸如出租等的許多權利。如國有企業的承包經營權,難道說國有企業因為沒有對財產的所有權就不能把財產拿來出租嗎?顯然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業出租商鋪,出租廠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認定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從合同的角度來分析,租賃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關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出租人作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權人為限,因為租賃關系體現的是占有的轉移:一方讓渡其占有獲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則通過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單就租賃的法律關系而言,各方均不與標的物的所有權發生直接必然的聯系,具有房屋所有權的出租人與通過其他方式合法獲得占有權的出租人之間并無不同,只是他們占有權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沒有一國的立法和我國當前立法一樣將出租人直接表述為所有權人。從理論上講,合法占有即獲得標的物的出租權。至于轉租須經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賃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認為就是所有權人。綜上所述,把所有權作為房屋租賃的權源是不恰當的,而應以合法占有權作為權源。如此一來,許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對權屬受到諸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條件下的租賃是否允許。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為權屬有爭議訴之法院,法院依申請人申請采取了訴訟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違法違紀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情況被查封。后兩種情況被查封,因為關系到房屋本身問題,肯定是不能進行租賃的。但前一種情況在一定條件下,應允許房屋租賃。從理論上說,《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賃權源來自于所有權的基礎之上,所以所有權不清晰當然認為不能租賃。依合法占有權源理論,即使權屬有爭議,在法院沒有最后裁決之前,合法占有人仍應有權出租的。如果一方堅持不能讓合法占有方出租,則應提供擔保,以保證法院裁決房屋歸屬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損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決房屋歸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則房屋在訴訟期間取的租金歸還給最終所有者。如果同時存在“二房東”的情況,則依照所有權人與“二房東”的約定分配租金。從審判實際中看,法院查封有權屬糾紛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監督和辦理一定手續情況下,采取“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閑置,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這樣做最終還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權人的,也利于充分發揮現有社會財富資源的最大作用。不過需強調的是,這種情況下的租賃一定要辦理一定的擔保手續,并在法院的監督下進行。

  3.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都規定了租賃各方應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義務。《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后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簡言之,非經登記備案,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應是規范房屋租賃市場和確保國家稅收之策。有人認為,房屋租賃登記制度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經濟的發展和交易日益頻繁,一切交易手續應越簡便越好,登記制度會制約交易的進行。此論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為不動產有其自身的特征,與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應有權屬登記備案,房屋租賃作為房屋所有權中占有權及使用權出讓,當然也應予以登記備案。還有人認為,現行《合同法》在規范租賃合同內容及出租人義務時,并未出現關于提供出租權證書以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鑒于低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不得與高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相抵觸,以及新法吸收舊法的原則,房屋租賃可以不進行登記備案。這種說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腳。《合同法》關于租賃的規定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財產的租賃。但房屋的租賃,作為一種特殊財產有特別法規來規定,并不違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與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同時調整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時,優先適用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實際上,合同法無對租賃要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并沒有否定有要求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價值的抵觸問題。所以,筆者認為,沒有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4.審查房屋租賃

  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審判實踐中許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3%計,因其滯納金過高,導致滯納金的約定無效。有人認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規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應當參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項的違約金。此外,還要審查房屋出租是否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是,則在出租人明知情況下,租賃合同無效。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10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簡稱本房產),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使用。雙方約定本房產的租賃期為__年_月__日起到_年月__日。共計___個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小寫:¥____),租金每半年結算,分兩次付清。

  三、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第一次于年月日前支付元,第二次于年月日前支付元。

  四、乙方租用本房產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糾紛。

  1、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不做違法亂紀的活動,若有違反法律,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并按違約處理。

  3、屋內用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照價賠償。

  4.現金等貴重物品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五、甲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擅自無故收回租給乙方的'房屋,如有類似行為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時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費用。

  六、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收回房屋。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11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由承租方租用房屋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房屋租賃登記指當么事人在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房產屋租賃登記是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都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但登記備案只能在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之后才能進行,也就是說,只有在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后才能進行登記備案,而不是先登記后簽訂合同。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第十五條規定: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一)書面租賃合同;……,因此,房屋租賃登記是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后的程序,對合同成立沒有影響。律師認為租賃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決于合同的內容,與是否領取房屋租賃證、是否辦理登記無關。這種觀點的.理由是:

  1.法律并未規定租賃合同登記后才生效。

  2.當事人的民事行為地方政府無權行政干預。

  3.不辦理租賃登記、不領取房屋租賃證,可追究其當事人責任,不必一律認定合同無效。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區縣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下列權屬證明: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該房屋在訂立本合同前已未設定抵押。

  1.2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該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甲方向乙方承諾,未對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進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諾,承租該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居住房屋租賃和使用、物業管理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

  1.3 租賃期間,乙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為甲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由乙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幣,下同)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3 乙方應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當月下個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余款項應在房屋返還時返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信、空調、有線電視、_______、_______費用由甲方乙方 承擔,其中應由 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______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甲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進行維修。甲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托乙方進行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乙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應在檢查養護前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 乙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甲方委托乙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后的處置,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

  5.5 租賃期間,甲方可以授權第三方機構察看房屋安全情況。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致使房屋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安全隱患,被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的,第三方機構可以代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證房屋使用安全,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轉租、承租權轉讓和交換

  6.1 租賃期間,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乙方轉租該房屋的,應與次承租人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6.2 租賃期間,未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交換。

  第七條 抵押和出售

  7.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的,應當在抵押前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處分該房屋前__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乙方明確表示購買該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7.2 租賃期間,甲方需出售該房屋的,應提前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告知 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即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與受讓方在出售合同中約定,由受讓方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轉讓前需實地看房的,甲方應與乙方進行協商,未經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絕。

  第八條 續租

  8.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滿甲方不再繼續出租的,應于租期屆滿前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逾期未書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屆滿后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8.2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轉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自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給予乙方_____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限內,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第九條 房屋返還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如本合同轉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寬限期屆滿后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

  9.2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約定外,乙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經甲方書面驗收認可后,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0.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書面催告后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一)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

  (三)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將該房屋用作單位集體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違反本市以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規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乙方欠繳應承擔的費用累計超過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登記備案

  11.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簽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機構)到該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11.2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凡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關系終止的,雙方應按規定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延續或注銷手續。

  11.3 因租賃當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無法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延續、注銷手續的,造成的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均應由未配合辦理的一方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并變更相關條款和附件內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2.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并賠償損失。

  12.5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未與乙方協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2.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3.2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甲方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乙方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系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為法律文書已經通知并送達對方。

  14.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簽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名稱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簽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簽署:

  乙方蓋章:

  日期:

  簽于:____年____月___日

  房屋租賃條款風險提示

  一、確定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并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查看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二、明確約定承租期限、續租優先權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注意,法律規定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

  三、明確各項金額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另外,建議采用銀行轉賬方式來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體銀行賬號。如果采用現金支付方式,應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

  四、明確轉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明確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還應明確轉租的程序,以免因轉租事項產生分歧,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五、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13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的`綏化市北林區東直北三東路315號房西屋,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租期從20xx年6月26日起至20xx年6月26日止(即1年)。

  三、該房屋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壹仟元整。

  四、租賃期間房屋的電話費、水電費、衛生費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

  五、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接住后要保持房屋完好無損,出現事故(火災、水災)等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從即日起室內的一切電器、門鎖及其它設備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更換。

  六、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后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本合同于20xx年6月26日于綏化市訂立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14

  合同編號: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以下簡稱“建筑物”)等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建筑物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建筑物位于(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第____層,共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建筑物的所有權人或者合法出租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甲方保證該建筑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擔保物權和債權,現狀不屬違章建筑,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筑要求或標準,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1.3甲方以建筑物現狀租賃給乙方,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充分了解并實地考察了甲方建筑物現狀,已知悉本合同所有條款,自愿接受并履行該合同,自愿承擔租賃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所有法律風險。

  二、房屋用途

  2.1甲乙雙方同意,建筑物作為 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房屋所在地有關建筑物使用和管理的規定,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費用。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準前,不改變該租賃用途,不向第三方轉租或與第三方聯營等。

  2.3若乙方改變租賃用途征得甲方同意后,甲方有權單方自行調整租金,乙方應按甲方調整租金執行。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交付日)向乙方交付該建筑物。

  該建筑物租賃期自交付日起為起租日,共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推遲交付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賃期限也相應順延。

  3.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將建筑物交給乙方,并由甲、乙雙方簽署交接確認書。

  3.3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建筑物,乙方應如期返還。并將自己所有的物品搬離完畢,否則,視為乙方自己放棄所有權。

  3.4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出租該建筑物,如若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租賃權。若甲方不再出租,則乙方應立即搬離,并保證建筑物完好,乙方添附物不可拆卸的歸甲方所有,甲方對此不作補償或賠償。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自起租日起,上述建筑物租金為元/ 年(大寫:萬元/年);第個租賃年度開始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礎上遞增%,以后每年在此基礎上遞增 %。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調高租金,經甲方同意的乙方改變租賃用途除外。

  4.2租金按年度支付,采取先交后租原則。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將首期租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萬元)一次性足額付給甲方。以后乙方應于年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一次性足額支付下年度租金。

  4.3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年租金一半的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萬元),甲方收取履約保證金后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4.4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或現金等方式。

  甲方確認收取租金的帳戶如下: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 號:

  乙方將合同約定的租金足額匯入如上銀行賬戶視為乙方完成付款義務。如甲方賬戶變更應于乙方付款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租金后5日內將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發售或開具的正規房租發票交付到乙方。

  4.6如乙方需在出租地注冊成立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體不變,乙方成立的公司自然為本合同的保證方,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各方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本合同履行中,乙方或乙方成立的公司支付租金均可。

  五、建筑物的相關約定

  5.1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無償享有乙方租期內的添附物所有權。

  5.2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經營和使用產生的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若乙方未及時足額向相關部門交納上述費用或乙方經營不善等而致使有關部門要求停業整頓或其他行政處罰,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應立即搬離且不得拆除建筑物附屬設施并應保證建筑物完好;因此而給甲方造成不必要麻煩及損失,甲方有權采取一切手段維護己方權益,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立即補交相關費用并補償甲方損失、支付甲方違約金及相應損失(該違約金按甲方損失的30%計)、封門、停水停電等并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且不對乙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

  六、建筑物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6.2乙方人為損壞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續租,裝修物(增添物)歸甲方所有,甲方對此不予補償。

  6.3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若情況嚴重,乙方應立即告知甲方相關情況并及時妥善維修且承擔相應費用,如經甲方發現情況嚴重或乙方應告知而未告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予以維修并與終止雙方之

  間房屋租賃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 建筑物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租期屆滿后的5日內返還該建筑物。

  7.2乙方交還建筑物時應當保持該建筑物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可正常使用,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7.3乙方交還建筑物時,建筑物已做改造、翻新、加固、新建的,甲方原有設施設備及乙方所做裝修不得做破壞,無需復原,無條件無償返還,并經甲方驗收認可。

  7.4甲乙雙方交接該建筑物時,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交換和抵押

  8.1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該建筑物。

  8.2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建筑物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租賃合同內容,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8.3租賃期間,甲方(含上級主管部門、國資委決定)如需出售處置該建筑物,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或質押需要處理該土地及建筑物的,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表示不購買該建筑物,則乙方應在5日內搬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的解除

  9.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9.2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 該建筑物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2) 該建筑物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拆遷許可范圍的.。

  3) 該建筑物因不可抗力全部或大部分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 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本合同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應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預收的租金、押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數額的違約金。

  10.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甲方交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10.3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違反此規定,則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雙倍返還乙方押金。若乙方違反此約定,則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10.4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違約責任,甲方可從押金中優先扣除相應費用。

  10.5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繼續短暫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為限),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乙方應按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金。

  十一、免責條件

  11.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滅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1.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11.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宜

  13.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2本合同所載地址為雙方有效聯系方式,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文書均按照該地址送達。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的,均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后果。

  13.3

  13.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證件號碼: )

  代理人: (證件號碼: )

  乙方(承租方): (證件號碼: )

  代理人: (證件號碼: )

  甲乙雙方就解除關于租賃 市 區 路 弄【 花園/小區/新村】 號 室房地產及地下 層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物業”)的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解除于20xx年 月 日簽訂的關于上述房地產租賃合同并簽署本協議。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雙方簽定的租賃合同效力自動終止。

  2、甲方應于簽定本解約協議并辦理退租交房當日返還乙方已支付的部分租賃保證金共計 人民幣¥.00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互不追究原租賃合同相關違約責任。

  3、乙方應于辦理解約退房交接手續當日按當日抄見數結清水、電、煤、寬帶、有線(衛 星)電視使用費,當日抄見數之前所發生的相關使用費由乙方承擔并支付,之后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支付;鑒于電話費因無法按實際使用費及時結算,乙方同意甲方于應退還部分租賃保證金人民幣¥.00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中暫扣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待實際使用帳單出來后按帳單上乙方實際應付電話費承擔并支付,甲方扣除實際產生的電話費之后退還余額,如產生的電話費超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限額后乙方應結算給甲方不足部分。

  4、乙方承諾于20xx年___月____日前從該物業中搬出并辦理退房交接手續,如超過20xx 年___月____日乙方未能辦理退房交接手續,甲方有權強行要求乙方辦理退房交接手續并從中遷出,甲方不退還應退部分租賃保證金且有權保留向乙方的追償權。

  5、鑒于乙方自20xx年___月____日起未能及時支付房屋租金,乙方應按實際逾期天數以 日租金人民幣_______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向甲方支付并從甲方應退還部分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中扣除。

  6、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之前由乙方代為墊付的_________、_______等室內相關設備的維修 保養相關費用,支付金額按維修保養所產生的.發票面額實際結算。

  7、乙方應保證房屋內原甲方交付使用的家具家電及其他相關設備無損毀并保證其正常使 用,如發生室內設備損毀,甲方有權暫扣應退部分租賃保證金,直至相關設備維修完畢,扣除所產生的維修費用后退還余額。8、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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