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時間:2024-12-16 09:15:05 林強 報告 我要投稿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精選10篇)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那么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司法行政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精選10篇)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1

  近年來,隨著國家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深入開展,一大批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了有效查處,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正得以逐步建立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而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整規工作的形勢仍不容樂觀,究其原因,都與法制不健全和執法不嚴有直接關系,特別是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問題比較突出,需要著力加以解決。為此,近期總理對全國整規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關鍵在建立健全法制,嚴格執法。只有這樣,才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惫P者結合長期從事基層質監行政執法工作實踐,就整規工作中質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現狀及對策作以初淺的分析,以期對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能有所借鑒和幫助。

  銜接的主要工作

  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質量技監部門主要承擔依法查處生產、經銷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的行政執法工作任務。具體來講,主要是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食品、農資、建材、棉花、計量執法和特種設備等重點產品和重點領域的執法打假工作。在這些執法打假工作中,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主要案件,也就是需要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的犯罪案件主要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詐騙案件、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冊商標案件(該案件實際主要由工商部門予以移交,但有時會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相竟合)及非法經營案件等。從近幾年筆者所在質量技監部門的執法打假工作實踐來看,符合上述移送標準,需要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基本沒有,主要原因是案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立案標準和條件。

  存在的主要問題

  就筆者近年來的質監行政執法工作實踐來看,當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亟需明確和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案件的標準和條件(即何種行政執法案件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還不夠完善和明確。

  當前,涉及質監行政執法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主要案件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詐騙案件、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冊商標案件及非法經營案件等。根據現行《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詐騙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刑事立案標準和條件基本上還比較清楚,或者說質監部門對此還有所了解。但非法經營罪的刑事立案標準和條件則極為復雜,目前質監部門對此的了解和掌握還遠有差距。而長期以來由于打假的呼聲持續高漲、打假的力度不斷加強,涉及犯罪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詐騙、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假冒注冊商標等行為因易于辨別、判斷且公憤極大而被違法犯罪分子所摒棄或轉入更為隱蔽的狀態,所以此類行為在當前質監行政執法實踐中的查處比例漸趨下降。而由于國家“從源頭抓質量”指導思想的確立和相應措施的實施,尤其是《行政許可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認證認可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食品、農資、建材等產品的經營活動必須首先獲得相關資質認可(生產許可、強制性認證等)方能從事,所以對這些領域的質監行政執法重點就是審驗生產、銷售者的相關資質或其經營的產品的相關資質,即審驗其是否獲取了生產許可證、強制性認證等證照,而并不需要對相關產品的內在質量情況作進一步的判定,實際上大多產品的內在質量并非存在問題,關鍵是未獲得國家的生產許可、強制性認證等相關手續。正是上述原因的存在,質監行政執法所查處的無生產許可證、強制性認證等案件在確定是否屬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范圍時就產生了標準和條件較為復雜而無法明確的問題。因為,與之相連的可能是非法經營罪,但非法經營罪的刑事立案標準和條件極為復雜,就目前質監部門的判斷能力來講對此還無法予以明確。所以,亟需對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案件的標準和條件予以完善和明確。

  (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還不能適應及時準確判斷所辦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形勢要求。

  刑事責任是最為嚴厲的一種法律責任,是否給予某種行為以刑事處罰是極為嚴肅、極為專業的法律工作,需要包含法律素質在內的較高的綜合素質才能勝任。而目前,質監行政執法人員大多非法律專業出身,且素質參差不齊,加之長期從事質監某一類型的單一的執法工作致使知識面窄、思維模式定型,要求其及時準確地判斷所辦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顯然是力不能及的。具體辦案的執法人員如此,作為是否移送的審批人,有關負責人也存在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當然,由于缺乏對刑事司法工作的了解和相應的實踐經歷,具體辦案的質監行政執法人員也無法全面、準確落實符合刑事司法要求的有關調查取證工作,從而可能使在真正面臨移送案件時因能力問題而喪失追訴最佳時機的顧慮無法消除。所以,移送諸多環節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顯然制約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有效開展,而這當中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是最為關鍵的制約因素。

 。ㄈ┬姓䦂谭ㄅc刑事司法銜接工作還缺乏明確有效的的工作機制。

  從先前的質監與司法機關的工作聯系實踐看,大多情況下,質監部門在行政執法工作遇到極大阻力時應請求公安部門予以協助配合,或遇到專項整治工作任務時,雙方各司其職、協同配合。而檢察機關則往往是以查辦貪污賄賂案為目標主動突擊檢察,指導幫助行政執法機關提高移送案件的判斷鑒別能力和水平的服務性工作則極為薄弱,甚至缺失。至于法院,在發生行政訴訟案件時才可能與行政執法機關發生聯系,平時基本上沒有太多的業務往來。總之,可以說,目前行政執法機關與刑事司法機關在有關業務工作的往來上是少量的、即時性的,相互間的工作聯系機制是松散的、不穩定的、模糊的。就具體細節而言,行政執法機關在發現有涉嫌移送案件時,向刑事司法機關的哪一具體部門予以移送,移送案件最終審核結果又如何予以反饋等問題不一定行政執法機關就十分清楚明白,刑事司法機關也未必就此類問題向行政執法機關予以告之。所以,工作聯系機制方面的缺陷也是制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因素。

  幾點意見和建議

  針對上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解決:

  (一)行政執法機關應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刑事法律知識的培訓教育。在這方面,主要是加強《刑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有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培訓教育,使其強化在行政執法過程當中會發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況和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是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確保執法有效性、維護法制統一和法制權威必然要求的認識。同時,也進一步明確移送的基本標準和基本程序等涉及具體操作的有關知識,從而促進行政執法機關的移送工作。

 。ǘ┬淌滤痉C關應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有關移送業務工作的培訓指導。在這方面,主要是對涉嫌犯罪案件的標準和條件以及移送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等有關內容予以培訓指導。因為,不論是從業務工作范圍、業務知識和技能,還是從實踐經驗等諸多方面來講,對犯罪案件的偵查、審核、認定等工作,行政執法機關都遠遠無法與刑事司法機關相媲美。所以,這是做好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ㄈ┬姓䦂谭ㄅc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應盡快完善和明確。在這方面,主要是由有關機構作為牽頭或負責單位,商行政執法機關、刑事司法機關討論、論證,制定行之有效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和形成長期、穩定、明確的銜接工作模式,克服先前即時、松散、模糊的銜接工作缺陷,以有利于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工作的順利有效開展。這是做好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工作的關鍵,也是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所要解決問題中的當務之急。

  總之,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對于嚴格依法行政,嚴格依法司法,有效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法制統一和法制權威,促進依法治國具有重大意義。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調研和探討理應受到社會各界,尤其是政府和司法部門的重視和關注。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2

  一、存在問題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顯的的重要性與尷尬的社會地位不相適應

  司法所是構建基層和諧的重要力量,對基層政權建設、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起著基礎性、先導性和服務性作用,具有潛移默化、厚積薄發的“治本”功能,但卻長期得不到各層面的認可,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司法行政職能被邊緣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戰線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內很難體現出明顯的工作成效,這與公檢法三家“立桿見影”工作性質截然不同,大多數人認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檢工作是“實”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虛”的,認知觀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職能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更難說如何理解與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職能較弱。司法所與政法其他成員單位相比自身職能較弱,除社區矯正工作外,其它各項工作的工作和責任主體都是鄉鎮政府,司法所在各項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導”、“協調”、“參與”作用。其中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長期性,短期內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備強制性的特點,加之上級部門的指導性和規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給人一種工作務虛多、成績少的錯覺。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為縣區司法局的派出機構,實行“鄉鎮和縣局雙重領導,以司法局管理為主的管理模式”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為有位”, 過于注重遵守和服從鄉鎮黨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員大多還身兼鄉鎮多個職務,如綜治辦副主任、信訪辦副主任等,把過多的精力投入到與本職工作無關的鄉鎮工作中,顧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責任田”,嚴重影響了司法所業務工作的扎實開展,制約了司法行政職能的充分發揮。

  (二)基層司法行政干部隊伍建設與司法所新時期的發展要求不相適應

  從總體上看,司法行政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奉獻的隊伍,為穩固基層政權,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但是,由于歷史的和現實的原因,我們這支隊伍也存在著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歸納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司法所人員編制緊缺。近年來,基層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員編制仍舊十分緊缺,至今普遍達不到司法部鄉鄉建所和每所最少應有3人的建所標準,多數掛牌的司法所多為1人所或由鄉鎮工作人員兼職,F行機制難以滿足新時期司法所發展的客觀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問題嚴重制約了基層司法行政各項工作的開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員擔負九項職能,雖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參與部門之一,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個人在戰斗”,如普法、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等工作,做為工作和責任主體的鄉鎮政府,實際上最多也只是發文時掛個名,開會時來個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擔九項職能,還要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繁雜的鄉鎮工作進一步擠壓了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時間和精力,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基層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 “一個人在戰斗”的司法所兩頭都要顧及,但因工作紛繁復雜、千頭萬緒難免顧此失彼,縣局和鄉鎮兩頭都得罪的情況時有發生,忙的三頭六臂卻時常處于雙方都不理解的尷尬境地。

  2、司法所隊伍有待加強。司法所隊伍能力素質整體不高,影響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司法所隊伍要么“半路出家”,雖有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但是缺乏相應的專業法律知識,缺乏創造性和開拓進取精神,難以推動工作的深入發展;要么就是才招錄進入隊伍的新人,雖有專業知識但缺乏基層實戰經驗,造成工作被動難以打開局面的情況長期得不到解決;同時,司法所的業務培訓和用人機制不盡完善,與新形勢下司法所承擔的職能任務不相適應。優化人員結構,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成為新時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內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機制滯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鄉鎮、司法局對基層司法所的管理鞭長莫及,只能將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給鄉鎮。而鄉鎮部分領導對司法行政工作認識存在誤區,認為司法所業務開展并不重要,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視程度上遠不如派出所和國土所等部門。加之我國改革現在進入深水區,基層各類矛盾糾紛凸顯,維穩壓力很大,鄉鎮迫于基層人手不足的情況,便讓司法所承擔了許多與本職業務無關的工作;而基層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經費的匱乏,加之對“有為有位”存在認識上誤區,造成工作重心向鄉鎮工作傾斜,把與本職無關的工作當做主業,而本應認真開展的本職工作卻成了應付差事的副業。對于‘不務正業“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鄉指導和每月召開工作例會是很難發現其存在的問題的,客觀上造成局機關無法及時全面掌控基層的具體工作情況。從目前來看,基層單位績效管理雖都實現了目標管理和具體的量化標準,但執行監督和督導機制并不完善,考核結果沒有得到很好的運用,年終考核名次也沒有起到獎勤罰懶的作用。對基層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層司法行政的總體效能不能得到充分發揮。

  (三)司法所匱乏的經費保障體系與新形勢下的日趨加重的工作職能不相適應

  基層司法所自開展規范化創建以來,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在軟硬件建設上取得了明顯的實效,司法所的經費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觀。但因司法所工作經費并沒有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經費保障采取縣司法局定額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屬鄉鎮臨時申請經費的方式來解決,司法所經費保障并未形成長效機制。由于各鄉鎮司法所受重視程度不同以及各鄉鎮經濟發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經費的保障與新形勢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來,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區矯正、大調解等工作職能,工作經費缺口進一步增大,這個問題一直影響著司法所職能的發揮,困擾著司法所能否持續、穩定、深入、高效地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業務經費投入不足,制約了司法所工作的整體發展,是當前需要重視并切實加以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工作措施及建議:

  (一)加大工作宣傳力度,從不同角度展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點,擴大社會知名度

  1、.在轉變社會對基層司法行政固化觀念上下功夫。一是讓各級黨政領導看到司法行政部門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門在維護基層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中基礎性、先導性和服務性作用,轉變他們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重視不夠,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動局面,使他們重視和支持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計想辦法改善司法行政機構和工作人員的發展環境。二是改變本系統同志對本職工作的片面認識,要讓大家看到本系統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時要下定決心以自身的作為爭取更好的地位,增強干事業的源動力。

  2、不斷拓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職責,服務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緊緊圍繞群眾法律需求開展工作,及時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緊緊圍繞形勢發展需要開展工作,使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適應新形勢下的發展變化。

  3、.要正確處理“為”與“位”的關系。要認清當前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大環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職能以及司法所在解決人民內部矛盾中所具備的獨特優勢。牢固樹立立足本職崗位,以為求位的作為意識,發揮職能作用,充分體現司法所在維護基層穩定,促進社會發展的特殊作用,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肯定,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擁護,不斷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強基層隊伍建設,適應新時期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強司法所隊伍建設。全面加強司法所建設,切實鞏固“一鄉一所”的司法所設置格局。要進一步充實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達的政法專項編制,繼續采取爭取地方編制、購買公益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力量;人員配置要向基層傾斜,避免“頭重腳輕”狀況的出現。要打破“一人所” 瓶頸,充分利用司法所現有人員編制,打破人員編制、行政地域限制,試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處理重大疑難糾紛等工作中,實行中心所聯動機制,由過去“一人敲鑼”向“眾人打鼓”轉變,充分發揮集群作戰的優勢。要加強領導班子隊伍建設,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班子是隊伍建設的核心,要在隊伍建設中堅持“抓班子、帶隊伍、促發展”的工作思路,配強各級司法行政機關領導班子隊伍,充分發揮班子在隊伍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

  2、把好人員準入關。要注重年輕化、知識化,切實解決人員老化和專業人才缺乏的問題,通過公開招錄或者選調的形式,將具有法律本科專業知識的人才錄入司法行政隊伍,輸入“新鮮血液”,解決人員老化、青黃不接的問題。建立完善工作人員培訓的長效機制,結合工作需要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通過宗旨意識教育、素質能力教育、法律知識教育等,不斷提高隊伍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基層工作隊伍。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關心和愛護工作在一線的基層工作人員,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難,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選人用人機制,使基層工作人員有盼頭、有奔頭,讓優秀的人才脫穎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機制。

  3、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內部制度化管理和社會輿論監督相結合,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和呼聲,及時采納合理化建議,并將群眾的滿意度納入工作考核?己斯ぷ饕⒅貙嵖、客觀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獎懲機制,避免照顧性和輪流性的獎勵以及形式性懲罰的情況出現,要用好考核結果,以考核結果為依據開展司法所長輪崗交流,要把工作踏實,作風優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條件較好的基層所任職,讓作風飄浮、成績低劣的干部去條件艱苦的環境接受鍛煉。通過客觀、公正的考核獎懲機制,激發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導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爭先的濃厚競爭氛圍,激發干部的工作熱情,帶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發展。

  (三)加大基層司法行政經費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開展

  要牢固樹立基層穩則全局穩,基層活則全局活,基層強則全局興的意識,切實做到經費保障向基層傾斜。司法局在持續增加司法所公用經費的同時,要加強與鄉鎮黨委政府的聯系,積極為基層司法所爭取和協調充足的工作經費,形成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確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開展。統籌兼顧,因地制宜,最終將司法所的公用經費、專項經費、業務經費等納入財政預算,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做相應調整,形成切實有效的長效保障機制。同時,司法行政機關自身也應加強資金監管,做到規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筆經費,為基層司法行政事業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3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總體上講,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經費保障狀況有了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區由于缺乏穩定、有效的基層司法行政經費保障體制,經費保障不足仍是制約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發展進步的突出問題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圍內加快建立體制更加合理、機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學、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運行體制,已成為擺在司法行政機關面前的重大問題。按照上級要求,為全面掌握我縣司法行政經費保障情況,近期,縣司法局組織專門人員對我縣的司法行政經費實際保障情況進行了調研,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司法行政機關經費保障的現狀

  從調查中可以看出,目前,縣司法局局機關共有行政編制22人,縣法援中心及縣公證處兩個,二級單位共有事業編制11人。全縣轄11個鄉(鎮、街道),共有司法所11個(前為10個鄉鎮,10個司法所),全縣共有司法行政專項編制43名。近年來經費保障的基本情況有以下三個特點:

 。ㄒ唬┴斦С至Χ炔粩嗉訌,司法行政機關經費緊張的狀況有所緩解

  之前,縣司法局無論是辦公經費還是業務專項經費均未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基本運轉毫無保障。后,縣財政逐步加大了對專項業務工作開展的支持,專項經費從的3萬元增加到目前的23萬元,每年均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在現有保障體制之下,相對有效的保證了司法行政機關基本業務的開展。除縣級財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轉移支付對司法行政機關的投入也不斷加大,如中央裝備款、辦案經費、省財政配套資金、市財政司法所建設補貼資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臺和實施,改變了過去司法行政機關經費完全無保障的情況。

 。ǘ┺k公經費一直未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局機關基本運轉仍無經費保障

  受縣財力制約,目前,縣財政對我縣司法行政機關的保障還僅僅是建立在基本業務開展的基礎之上。多年來,司法行政機關基本辦公經費從未列入財政預算,僅有的一點業務經費既要保障運轉,又要辦業務,造成司法行政機關在經費開支上時刻捉襟見肘,這直接導致了整體工作的運轉困難。

  (三)基層司法所基本無任何經費保障,司法所職能發揮受到嚴重限制

  自司法所收編上劃以來,司法所納入了縣司法局和鄉鎮政府的雙重管理。按照收編文件規定,收編后司法所人員的辦公經費、福利等仍由鄉鎮政府負擔。由于收編后人員管理與經費劃撥脫鉤以及鄉鎮財政困難,再加上部分基層領導在思想上有“重打輕防”的習慣性思維,忽視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過程中的潛在價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運轉所需經費從未列入鄉鎮財政預算。司法所日常開支只能靠臨時向縣司法局和所在鄉鎮政府匯報來解決,事實上大部分得不到解決,極大的限制了司法所業務開展。諸如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等一些重點工作開展起來都十分困難。

  二、基層司法行政經費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不斷加大經費投入,司法行政機關保障水平得到不斷提高,辦公條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個完善的經費保障體制在魚臺司法行政系統仍未建立起來,影響了司法行政機關正常有效的運轉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學健康發展,F階段,我縣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經費保障方面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ㄒ唬┑胤截斦щy,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財力

  魚臺縣地處山東、江蘇兩省交界處,工業基礎薄弱,第一產業農業的比重較大,縣財政收入來源較為單一。由于地方財政困難,在經費預算上,需要保工資、保發展,因而絕大部分黨政機關的辦公經費都得不到保障。這是我縣司法行政經費困難的根本原因。

 。ǘ┧痉ㄐ姓到y公用經費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實

  財政部、司法部在就聯合出臺了《關于制定司法行政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的意見》,提出要從加強國家基層政權建設、提高基層執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脫鉤、全額保障、因地制宜、適時調整”的原則制定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見》要求,結合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落實了司法行政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但山東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將文件精神向下傳達、貫徹和落實,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級,導致基層經費落實無依據,申請無辦法。自起,我縣政法機關中公、檢、法三部門的公用經費均已落實了中央兩部門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統沒有落實,給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應有的困難。這是當前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經費困難的關鍵原因。

 。ㄈ┥霞売嘘P業務經費的文件精神落實情況不好

  對于司法行政重要業務工作的開展,上級黨委政府是很重視的,因此,在安排部署相關業務工作開展時,都對經費保障問題提出明確要求,并出臺了專門文件。如在人民調解、普法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經

  費保障的具體要求。但從我縣情況看,這些文件精神落實狀況不好。有的是落實標準低,有的方面多年來就一直沒有落實。究其原因,有地方財政困難、相關部門協調爭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級主管機關督促檢查力度不夠的問題。上級主管部門只止步于文件發了,從未檢查督促過文件的落實問題。這也是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經費困難的'重要原因。

  三、解決當前經費保障問題的建議對策

  基層司法行政經費保障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基層司法行政經費的保障就沒有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學健康發展。強有力的經費保障是基層司法行政機關有效履行職責的重要基礎和前提。努力解決基層司法行政經費保障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進一步加大投入,加強管理,不斷提高經費保障水平,不斷改善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工作條件,是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需要,更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為解決我縣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經費困難問題,結合魚臺實際,特提出如下建議:

 。ㄒ唬┞鋵嵐媒涃M保障標準,確;鶎铀痉ㄐ姓块T履行職能的經費需要

  建議省、市相關部門加大協調力度,盡快落實財政部、司法部《意見》精神,盡快制定落實我省、我市司法行政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制定我縣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實及施計劃,切實滿足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經費需求,維持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正常運轉。

 。ǘ┙⒈O督機制,認真做好保障標準的落實工作

  要充分發揮上級機關、人大、政協等部門的監督作用。各級黨委政府要站在維護社會穩定、鞏固政權建設的高度,牢固樹立“經濟發展是政績,社會穩定也是政績”的觀念,認真抓好司法行政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的全面落實。這不僅關系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發展的物質基礎能否夯實,更關系到國家社會的長遠發展。

 。ㄈ┘哟笾С至Χ,不斷提高保障水平

  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經費保障標準要適應司法行政工作任務的變化,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增加,隨著地區財政能力的提高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調整適時進行調整,以此保證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各項經費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

 。ㄋ模┲醒胝▽?钜w現扶貧解困作用

  對經濟欠發達、財政困難的縣(市區),中央,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近年來,中央政法?罴笆∈信涮踪Y金的發放力度不斷加大,但在發放辦法上基本上是采取的平均主義,按照縣市區人口多少來安排專款數量。這就造成了無經費困難的縣市區也得到了扶持,而經費困難大的縣市區又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建議下一步在?畎才派弦蚶щy縣市區傾斜,以此解決困難縣市區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燃眉之急。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4

  近年來,我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緊緊圍繞“法治南京”建設目標,依照部、廳和市有關法制工作部署,立足服務與保障南京基本實現現代化,建立健全法制工作規章制度及執法監督檢查機制,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水平,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為司法行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法制環境。最近,吳愛英部長提出,司法行政工作要在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中發揮職能作用,省司法廳在《爭當全國司法行政系統排頭兵工作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大幅提高依法行政(規范執法)綜合考評得分,在百分制考核中占比達到10%,市里也進行了為期4個月的行政執法大檢查活動,充分顯示法制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日益重要的地位,我們必須及時適應工作變化,充分認識加強和規范我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不斷推動司法行政法制工作邁上新臺階,實現新發展。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在思想要求上形成一致

  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是一項具有全局性、基礎性和保障性的工作,在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和規范執法執業行為、推進司法行政事業科學發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正處在難得的發展機遇期,今后隨著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司法行政職能不斷增多,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對司法行政法制工作還會提出更高要求。但是,我市司法行政機關法制工作與司法行政改革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差距,全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進一步認識到做好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一是統一思想。根據當前“法治中國”建設要求和省廳排頭兵考核的實際需要,要徹底糾正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可有可無的片面認識,法制工作是涉及司法行政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是所有職能部門涉及其中的事,法制工作的好壞也是所有局領導的責任。因此,我局每一位領導、每一位干部、每一個處室都必須樹立法制工作是自己的職責所在、工作所系的觀念,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配合抓,法制機構牽頭抓,業務部門重點抓,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明確要求。法制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專業性、知識性、程序性較強,上級和同級主管部門較多,工作任務繁重、要求較高,既要完成省司法廳布置的各項工作,又要落實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辦交辦的任務。我們必須根據當年法制工作重點,結合各項具體業務工作,明確目標和任務,把法制工作的“剛性”和具體業務的“彈性”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法制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創造條件。市局、各區局至今沒有專門的法制處(科)室,也沒有專職法制工作人員,致使省、市法制部門布置工作時上下、左右不對口,開展工作難度較大,要向省內排頭兵考核先進城市看齊,把設立獨立的法制工作機構擺上議事日程。在人員上,要選擇政治覺悟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專職法制干部。在機制上,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法制工作充分發揮作用的體制機制障礙,建立一整套法制工作制度,形成工作體系。在保障上,不斷加大對法制工作的技術、經費等投入。推動法制工作發展水平與司法行政事業發展形勢相適應。

  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在體系建設上取得成效

  我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工作在多年實踐中積累了一些經驗,形成了一套比較有效的工作方法,但是我們必須要認真總結提煉,上升為切實可行的八項工作制度,初步建立形成我市法制工作規范高效的運行制度體系。一是領導民主決策制度。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定期共同專題聽取法制工作匯報,召開專門會議增強全局依法行政意識,全面推進我局法制工作明確方向。在遇到重大行政決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措施出臺時,局黨組要進行集體討論、民主協商并形成制度,確保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準確性和合法性。二是執法人員準入制度。利用省、市行政執法證件定期換發的要求,建立領證人員的執法、學習培訓、考核、獎懲情況專項電子檔案,同時實行執法人員動態調整,保證在崗執法人員全部具有行政執法資格,行政復議崗位辦案人員要具備省行政復議資格,基本實現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三是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實行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立項管理,法制工作部門審核備案,定期通報反饋制度。積極推動規范性文件的前置審查工作,建立審核意見反饋機制和已出臺文件修正解釋機制,使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得到保證。四是行政爭議解決制度。高度重視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完善行政審查、復議辦案程序,改革創新行政復議審查方式,切實做到案結事了,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同時進一步加強案件事實的調查和認定工作,不斷強化自我糾錯功能,確保

  行政處罰主體合法、程序完備、事實證據充分、處罰行為公正、合法、有效,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五是學法用法培訓教育制度。將學法用法作為領導干部和機關公務員日常工作的必修課,列入市委中心組及機關學習計劃和公務員年度學習考核內容,扎實開展集中學習培訓和考試活動。學習內容可包括《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等行政法律基礎知識以及本系統、本部門業務涉及的法律法規,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氣。六依法行政(規范執法)百分考核制度。根據《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執法質量考評辦法》,我局也要將依法行政(規范執法)工作列入對區司法局和市局各業務部門的年度考核目標,通過查看區司法局網站、現場查看辦公場所規范化設施和是否制訂法制工作相關制度,結合平時抽查情況,政務公開情況,按時答復局長信箱情況等,將執法質量、執法監督、執法基礎建設等列入百分考核細則,促進各項業務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強力推進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建設和服務能力水平全面提升。七是法制工作信息報送制度。要求各區司法局、市局各業務部門、各直屬單位高度重視法制工作情況報告和信息報送工作,嚴格按規定要求及時報送法制工作情況、動態、經驗、總結、問題、決定和統計數據等,重要情況隨時報告,以便及時了解和掌握情況,指導工作。八是法制工作理論研討制度。每年定期組織調研,將法制工作做為重要課題,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將調研課題分解到有關部門、責任到人,安排布置調研任務。并組織專門力量,深入基層進行調研,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高質量地完成調研文章,指導法制工作。

  三、充分結合工作職能,在實現載體上持續創新

  法制工作不是一項單純的業務工作,應該創新實踐載體,與具體的業務工作相結合,才能在實際工作中更好地發揮法制工作的職能作用。一是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把活動中激發出來的.工作熱情、進取精神轉化為做好法制工作的動力,把開展活動取得的成效體現在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在法律法規應用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在加強法治中國、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機關建設等方面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進一步完善開門制定司法行政政策法規的體制機制,體現群眾訴求,積極爭取群眾對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進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群眾滿意度和社會認知度。堅持從思想作風切入、從突出問題改起、從實際工作做起,進一步加強執法(業)監督管理,推進規范執法(業)、文明執法(業),為民服務。暢通行政救濟渠道,提升行政復議公信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二是與法制宣傳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法制宣傳職能優勢,緊緊抓住我市爭創“六五”普法全國先進的契機,進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宣傳力度,做好領導干部、公務員隊伍學法用法和普法品牌建設兩項重點工作,重點組織實施“法律人在行動”等系列法制宣傳活動,繼續發揮“18法律咨詢廣場”法制宣傳主陣地作用,為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三是與重大專項活動相結合。在開展“雙進雙聯”法律服務專項活動中,充分整合法律服務和糾紛調解資源,建立法律服務進企業工作協調機制和服務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為我市加快經濟方式轉變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在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中,積極鼓勵各區局和基層單位發現、培育和推出先進典型,樹立充滿活力、務實高效、公道正派、廉潔執法的良好形象。四是與信息化管理相結合。一方面,認真落實市行權辦“權力事項公開統一規范”的要求,對公開事項的內容和形式進行有效統一,做好市局行政權力事項數據與市行權辦監察系統的對接工作。另一方面,按照省廳執法質量考評辦法,制定我市的具體實施意見,對執法事項進一步確定工作考核點和考核分值,為構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運行機制提供強有力的基礎保障。同時運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和行政執法公開,確認公示我市司法行政全部的行政權力執法事項,實現行政權力網絡化運行,促進權力運行更加公開、規范。五是與加強隊伍建設相結合。全系統緊緊圍繞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重點加大對《公證法》、《律師法》、《人民調解法》、《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司法行政機關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規定》的執法檢查力度,并把握年度檢查、名冊公開等有利時機,突出加強行業機構、人員執法(業)行為的檢查考核,加強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司法行政人民警察等隊伍建設,有效避免和減少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的發生。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5

  基層司法行政系統隊伍是在基層司法行政機關領導下的一支有組織的群體,這一群體承擔著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的重任,是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力量。長期以來,在黨組織的不斷教育管理和精心培養下,基層司法行政隊伍日益成長壯大,素質不斷提高,并逐步走向成熟,他們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伴隨著時代的變化、歷史的發展,新的形勢、新的任務,給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適應新時期新任務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中不辱使命,不斷作出新的貢獻,隊伍建設是關鍵,是根本,也是保證。因此,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司法行政隊伍成為當務之急,我們必須從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高度,深化對隊伍建設重要性的認識,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強化司法行政隊伍建設,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一、基層司法行政系統隊伍的特點

  基層司法行政機關既是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基層的延伸,又是基層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它受黨委政府領導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業務指導,履行著法制宣傳、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具體的工作職能。這些職能職責有的是司法行政公務員承擔的,有的是法律服務工作者承擔的,有的則是公務員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共同承擔的。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組織系統和復雜多樣的業務工作職能,使基層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

 。ㄒ唬┕ぷ黝^緒的多樣性和專業性

  司法行政機關的各項工作職能,都是通過業務科室和基層科(所)細化為司法行政公務員、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司法鑒定人的工作職責來具體實現的。這些職責分類細,分工明,且自成體系,相對獨立,互不交叉,不同的機構,不同的業務,不同的工作崗位又有各自不同的專業資格條件、業務范圍、工作規范和專業化要求,使司法行政系統隊伍群體呈現出工作頭緒的多樣性和專業性的特點。

  (二)人員流動頻繁,影響了隊伍的穩定

  這一問題在基層司法所比較突出。首先,由于基層工作性質決定,臨時性、階段性工作比較多,司法所人員常被抽調,導致人員在編不在崗、在編在崗但身兼多職的問題時常出現。同時,部分街、鎮司法所人員的調整變動較為頻繁,造成工作銜接不暢,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地區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開展。其次,由于基層單位在現有人員中,選擇年齡、專業符合司法所進人條件的非常困難,為保證整體工作質量,只得寧缺毋濫,導致個別司法所編制空缺遲遲不能到位。再次,司法所為個人提供發展的空間較小,職數有限(只有1個科級職數),人員工作積極性受到影響,使得基層司法行政隊伍存在人才流失的問題。

 。ㄈ┈F有人員的素質和能力與形勢任務的發展要求不相適應

  我國目前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特別是黨中央提出要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任務后,司法行政機關承擔著日趨繁重的工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越來越重,責任不斷加大,對各項工作的要求起點高、標準高,而現有人員的綜合素質與理論業務水平就出現與之不相適應的矛盾,特別是創新思維、開拓進取的意識不夠,主動性不強。

  二、當前隊伍建設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加強隊伍建設,使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得到了較大提高,工作作風得到明顯改善,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是一支靠得住的隊伍。但必須從適應新時期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的高度,認真審視了隊伍建設中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理論知識水平還不高

  少數干部理論水平還不高,用理論指導實際工作差距更大,對法律、政策掌握得不全、不深、不細,不透,一知半解,對學習政治理論不感興趣。

  (二)工作主動性有待提高

  部分干部沒有理清有為與有位、務虛與務實的關系,總是埋怨在政法系統中地位低、職能軟,缺乏一種以有為爭有位的思想基礎和爭創一流業績的工作干勁,對待工作存在應付了事的現象;有些職能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還需要進一步虛功實做,避免流于形式,有些職能如人民調解工作還缺乏務虛之功,缺少在實踐基礎上的經驗總結和理論探索,這都影響了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三)創新意識不夠

  少數干部滿足于完成領導交給的任務,對新時期如何進一步推進司法行政工作缺乏研究和探索,開展工作還習慣于老思維、老辦法,缺乏新意。

  (四)作風扎實程度不夠

  少數干部平時對基層指導幫助較少,對工作落實的情況和質量掌握不及時,對基層情況了解的不全面、不細致,浮在面上忙于應付。少數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差,辦事效率低,服務基層的熱情不高,群眾觀念不強。

 。ㄎ澹┕芾砹Χ炔粔

  對基層司法所干部的教育管理只局限于開會培訓,對他們的思想狀況掌握得不多,管理的力度不夠,制度制定的多,落實的少、督查的少。

 。╆犖榻ㄔO經費不足

  雖有一定的投入,但由于經費緊缺,大部分經費投入用于法制宣傳、法律援助工作上,用在隊伍建設的經費不足,經常性遇到集中培訓籌備經費難以解決的問題。

  三、形成問題的'原因

  (一)理論、業務學習抓得不緊

  少數干部對新時期加強學習的重要性認識還有偏差,緊迫感不強,學習的自覺性不高,工學矛盾處理不好,由于工作頭緒多、任務重,平時主要精力和時間放在處理日常事務上,沒有分出精力和時間來抓自身的的理論、業務學習。

  (二)思想觀念不夠解放

  少數干部對新時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職能作用認識還不夠充分,研究探索針對新時期工作特點的思路不夠,還習慣與憑經驗和老習慣辦事;有的同志進取意識不強,甚至存在一定的畏難情緒,認為司法行政工作屬于“軟職能”,缺乏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工作熱情不高。

 。ㄈ┙M織、管理體制不夠科學

  干部考核機制不夠健全、完善,崗位職責不夠清晰明確,人員配置不夠優化合理,干部能進不能出,出工不出力的現象依然存在……這些組織、管理體制上的弊端都嚴重制約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式發展。

  四、解決問題的主要思路

  關于如何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集中解決突出存在的問題,全面提高隊伍素質,把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成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隊伍,更好地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應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ㄒ唬┻M一步加強政治理論學習

  通過集中進行政治理論的學習,強化自身的馬列主義水平和政策水平。提高對政治理論學習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增強學習的自覺性,認真學習馬克思列 寧主義、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注重學習鄧小平同志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科學態度和創新精神,模范執行和堅決維護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要把政治理論學習作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內容之一,增強干部學習政治理論的自覺性和良好的氛圍。

  (二)繼續加大學習教育培訓力度

  改革培訓方式和培訓內容,重點實現從知識型培訓向能力型培訓的轉變,堅持把領導人才、業務骨干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作為培訓重點,優先予以安排。開展創建“學習型司法行政機關”活動,形成全員學習、終身學習的良性機制,努力培養更多的高、精、尖人才。要堅持在實踐中培養人才,通過開展輪崗鍛煉、實戰訓練和崗位練兵,培養大批業務能手和崗位標兵。要堅持培訓與使用相結合,把業務培訓作為上崗、任職、晉升的必要程序。要加大投入,繼續實施人才發展戰略,設立專項經費,遴選一批理論基礎扎實、具有創新潛力的優秀年輕干部予以重點扶持。

 。ㄈ┘訌娊M織制度管理

  一是制定各類人員崗位任職資格標準,創造有利于人盡其才的用人環境,完善崗位職責規范制度;二是健全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競爭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規范工作行為和工作程序;三是嚴格準入制度,完善人員進出口管理機制,試行年度考察制度,從理論和實務等方面對干部素質進行考察,對于不合格的人員要果斷地通過離崗、調離、辭退、開除等多種渠道,及時清理出司法行政隊伍;四是通過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等措施,優化部門內設機構之間的人員配置,選好配強中層干部,力求達到最佳組合,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強領導班子建設

  這是隊伍建設的關鍵環節,只有領導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在各個方面發揮模范作用,才能帶出好隊伍,取得好業績。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工作,始終堅持抓班子帶隊伍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隊伍的管理機制。一是配齊配強班子,增強凝聚力;二是堅持集體領導,增強戰斗力;三是管好班子成員,增強號召力。強化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團隊,認真落實黨支部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狠抓理論專題學習,適時開展形勢任務教育,努力提高領導干部的政策水平。

 。ㄎ澹幦≈С,壯大基層司法所隊伍

  采取增加司法所編制、下派鍛煉、系統進入先入所、開展技能培訓考試等舉措,進一步壯大基層司法所隊伍,提高基層干部的整體素質,充實基層法制宣傳、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安置幫教工作力量,努力實現司法所人員“三個一”,即每所至少有一名法律業務骨干,一名檔案管理及計算機技術員,一名具備法律知識、協調能力、綜合分析、創新能力較強的復合型人才。

 。┲匾曌月赡芰ㄔO

  司法行政干部作為國家公務人員,履行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責任重大,尤其是從事法律服務的干部,責任重大,必須全方位開展隊伍教育整頓,切實加強自律,做到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凈凈、認認真真辦事。首先要堅定公正執法、為民執法的觀念,提高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自覺性。其次要以制度建設促進隊伍建設,從薄弱環節入手,加強規范化建設,通過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促使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再次,繼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完善各種監督制約機制,尤其是要突出司法行政領導干部的示范帶頭作用,狠抓落實,扎實推動司法行政隊伍的自律能力建設,真正為推進跨越式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而不懈努力。

 。ㄆ撸┘訌姳U蠙C制建設

  提供有力的物質保障是強化隊伍建設的基礎,要努力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在人、財、物上給予充分保障,切實解決司法行政經費難問題;加大對基層司法所基礎建設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工作條件和環境;堅決貫徹“從優待警”的政策,保證落實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充分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確保隊伍充滿朝氣和活力。

  (八)繼續加強與街鎮黨委的協調配合,進一步落實政法專項編制。

  嚴格按照區編辦、人事局的文件要求,嚴把進口關,疏通出口關,確保基層司法行政隊伍的穩定性,保證編制到位,人員到位。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6

  一、人員配備及基礎設施

  我局現轄13個鄉鎮(街道)司法所,下屬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兩個事業單位,內設綜合股、基層股、法制股三個股室,共有工作人員74人,其中男41人,女33人;藏族52人,回族1人,漢族23人;本科學歷27人,大專學歷32人,大專以下學歷13人;中共黨員21人;科級實職4人,科級非領導4名;共有編制39個,其中政法專項編制11個,事業編制10個,行政編制18個;年齡結構表現為:30歲以下的41人,31至40歲的22人、41至50歲11人;11個鄉鎮司法所配備所長(副科級)一名,專職工作人員2-5名。

  縣司法局、縣依法治縣辦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辦公用房均在縣政府統辦樓,5間共126平方米。13個鄉(鎮、街道)司法所均有獨立辦公用房,辦公面積平均每所達100平方米。2011年我局投入資金7.5萬元維修益哇、達拉等司法所,有7個司法所均配備了電腦、打印機,13個司法所配備照相機等現代化辦公設施。據統計,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共配備警車11輛,電腦13臺,打印機7臺,照相機13臺。

  二、領導班子狀況

  司法局現設局長1名,支部書記1名,副局長2名。

  三、業務工作和基層管理方面

  從完善內部管理入手,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建立健全了請示匯報、學習培訓、內部管理等工作制度;從強化管理指導職能入手,著力規范工作程序。統一了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等基層司法行政業務文書的制作、臺帳的建立等;從注重提高工作實效上入手,加大了對下屬單位的工作目標考核力度。每年與各基層司法所簽定目標管理責任書,把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基層法律服務等工作逐項進行細化、量化,全部納入考核內容,實行年終考評,嚴格獎懲兌現。同時,堅持領導聯系工作制度,基層定期匯報工作,領導不定期督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基層工作動態,幫助解決基層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與困難。扎實開展新一輪五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實抓好“六五”普法的全面實施,創新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和途徑,繼續深入“法律七進”活動。確保全縣鄉鎮、村(社區)依法治理面達到100%。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推進基層依法治理。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開展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學法用法活動,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推進依法行政。

  四、基層司法所職能發揮情況

  11個鄉鎮司法所為縣司法局駐鄉鎮的派出機構,并于2008年全部立戶列編,實行垂直管理,均為副科級建制單位。目前全縣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員41人,每所2至5人,11名司法所長已落實副科級政治待遇。2011年以來各鄉(鎮)司法所在局領導及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緊緊圍繞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這一中心工作,積極開展“平安建設”活動,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貼近基層、貼近群眾”的特點,大力開展人民調解、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工作,想方設法化解民間矛盾糾紛,解答群眾的法律咨詢,熱心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以便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通過調解矛盾糾紛、解答各種法律咨詢,以及進村入戶進行法制宣傳,向群眾宣傳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僅去年辦理人民調解案件105件,調解成功率95%,辦理法律援助非訴訟案件31件,舉行法制宣傳教育講座22次,發放宣傳單5000余份,受教育人數達1.5萬余人(次)。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推進平安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五、隊伍建設方面

  我局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一項根本任務,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強素質、樹形像,司法行政隊伍素質明顯提高。以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專項活動為契機,開展建設學習型司法行政領導班子和學習型司法行政隊伍活動,最主要目的是在司法行政機關黨員領導班子和廣大司法行政干警當中,認真組織開展學習、教育、培訓工作,大力營造和形成重視學習、崇尚學習、堅持學習的濃厚氛圍,牢固確立司法行政機關黨組織全員學習、黨員干部終身學習的理念,使黨員干部的學習能力不斷提升、知識素養不斷提高、先鋒模范作用充分發揮,進而增強司法行政機關黨政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

  六、主動取得同級黨委領導的支持方式和做法

  由于各鄉鎮司法所業務用車權責不清,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再加之部分司法干警從事包村組工作,使本職工作職能得不到充分發揮,嚴重影響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開展,為此,我局積極向縣委、政府匯報出臺相關規定,規范管理各鄉鎮司法所人員和業務車輛。

  七、所取得的成績

  2011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州司法業

  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州、縣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法律宣傳、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等職能作用,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均居全州前列,為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2月25日在合作召開了2012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會議,會上通報了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指標完成情況,我局榮獲2011年度全州司法行政目標責任書考核二等獎和“2011年度規范化司法所建設先進單位”,除此之外,電尕司法所獲得“全國先進司法所”(獲此殊榮的在甘肅省只有7個基層司法所)。2011年,我局相繼獲得了由甘肅省委組織部頒發的“甘肅省學法用法示范機關”,州縣兩級黨委頒發的2011年“先進基層黨組織”、“2010年度機關黨建工作先進黨支部”2012年分別獲得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甘南州2006-2010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縣法律援助中心上報的王忠玉工傷賠償案件被省司法廳評為全省優秀案件(全州唯一1件);2011年我局副局長王斌獲得全省律師行業“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演講比賽三等獎、全省司法系統十佳法律服務工作者,我局司法干警怕九才讓等三名同志獲得全州“五五”普法先進個人;我局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均名列全州前列

  八、工作亮點:

  (一)人民調解工作

  1、為筑牢預防矛盾的“第一道防線”,做到小矛盾不出組,大矛盾不出村。解決好當前人民調解工作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今年三月我局對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員30余人在瑞峰賓館四樓會議室進行為期三天的'業務培訓。

  2、為進一步強化人民調解組織調處民間糾紛的功能,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強化人民調解預防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健全人民調解組織,我局在司法行政工作會上為人民調解員頒發聘書,聘期為三年;經過司法所推薦、司法局審核決定,評選出三名優秀調解員,并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同時充分利用人民調解員在調解方面的積累的成功經驗,以司法所在案卷制作、歸檔方面的優勢為依托,共同完成人民調解工作。

  3、為全面提升廣大人民調解員的整體素質,推動人民調解工作的規范化,我局于3月25日上午在瑞峰賓館四樓會議室開展了由基層司法干警依據去年調解成功典型案例進行人民調解案件“模擬”演練,真實表現糾紛發生、申請、受理、調解、達成協議等工作流程,步驟完整、層次清晰,調解方法合理靈活,敘述事實清楚,語言生動、邏輯性強,充分反映出人員調解員對調解程序、調解原則、調解技巧的熟練駕馭能力,干警們精彩的演練贏得了觀眾的陣陣掌聲。我們擬將在今年5月中旬組織全縣各鄉鎮司法所進行人民調解“大比武”活動,以進一步提高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

  (二)普法宣傳工作

  重視司法行政工作的宣傳報道,注重形式宣傳多樣。我局利用電視、手機等現代媒介為載體,以宣傳欄、板報、散發宣傳資料為依托,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廣大干部自覺學法、用法、守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我局組織編印了藏漢雙語《迭部縣農牧民法律知識讀本》5000余本,由縣委書記仁青東珠親自作序;制作普法掛歷、紙杯分別為7000張和15000個;開辟了我縣普法宣傳新途徑。

  (三)基層工作

  1、為切實加強全縣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今年我局實行局領導班子成員包鄉鎮司法所,局機關一般干部到鄉鎮司法所掛職鍛煉制度。讓局領導到各鄉鎮實地了解社情、民意,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指導;局機關干事在基層積極幫助配合司法所開展各項工作,積累基層工作經驗。

  2、加大基層司法所長、助理員以及人民調解員培訓力度,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培訓模式,除局里每季度至少一次培訓外,同時赴省、州學習培訓次數逐年增加。

  3、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建立信息報送獎懲長效機制。我局設立5名通訊員,每人每年編寫一篇關于司法行政工作方面調研報告,內容要體現出迭部司法行政工作新風尚、新面貌。

  4、繼續深入推進矛盾大排查活動,走村入戶,了解農民情、民意,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防止不利于社會穩定因素和民轉刑案件發生。

  5、繼續推進規范化司法所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工作軟硬件,緊緊圍繞社會穩定這一中心開展業務。踐行為人民服務理念,切實解決廣大農牧民群眾實際困難。去年,電尕司法所獲得全國先進司法所,尼傲司法所榮獲全省規范化司法所。

  九、存在的問題

  盡管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ㄒ唬、基礎設施損壞嚴重,個別司法所地基下陷、房屋嚴重漏水,影響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局機關辦公條件差,房屋緊張,辦公設施緊缺且落后。

  (二)、司法行政隊伍整體素質不高,法律專業人員比例偏。

  (三)按照州委秘發[2006]87號文件關于批轉《甘南州關于創建規范化司法所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縣委辦發[2007]53號文件和縣綜治發[2011]03號文件精神,司法所是縣司法局在鄉鎮的派出機構,實行縣司法局直接管理,司法助理員從事本職業務工作,但是,截至目前,司法

  所的體制尚未理順,司法助理員還在從事包村工作,職能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ㄋ模、經費不足、裝備落后等問題仍很突出;根據省財政廳、省司法廳聯合發文規定,要求縣級司法行政系統每名干警由地方財政配套1.1萬元的公用經費至今未落實,目前我縣司法行政系統存在人員多,車輛多,轉移支付經費少的問題。因我縣財力有限,對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投入小,導致業務工作正常運轉困難。

  (五)、部分鄉鎮司法所配備的警務車輛權責不清,存在安全隱患;

  (六)、個別鄉鎮對司法工作重要性認識程度不高,支持力度不大,按照縣委辦發[2012]53號關于批轉《迭部縣創建規范化司法所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司法所所需經費根據縣財力情況每所力爭解決1.5萬元,其中縣財政解決1萬元,各鄉鎮解決5千元,確保司法所經費的正常開支,但一直未落實,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開展。

 。ㄆ撸┧痉ㄋL的提拔和任用,應該注重考慮縣局的推薦,從熟悉熱愛司法行政業務工作,法律專業畢業,且有工作經驗司法行政系統干警中產生。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7

  眾此周知,有為才有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為”就在于其服務經濟,維護穩定。效果實在,就能真正迎得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近幾年,我縣的基層司法行政事業有了一定的發展,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

  一、存在的問題

 。ㄒ唬┧痉ㄋ不能全面履行職能。目前,我縣有基層司法所12個,只有7個司法行所有司法助理員在職,其他5個司法所是鄉鎮干部代理。司法所工作經費嚴重不足,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幫教、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等本職工作難以落實,法律服務、代表政府處理民間糾紛、綜合治理和臨時交辦等項職能的履行也是參差不齊。

 。ǘ┗鶎臃煞⻊账芾砬芬幏,難以實現辦所初衷。上世紀80年代以來,相繼在城關、古陽、默戎、河西等鄉鎮人民政府組建了基層法律服務所,均以管理不善而停辦。現只剩下縣司法局組建的聯合法律服務所——衛權法律服務所還拼命掙扎,勉強維持運轉。衛權所的注冊法律工作者由10多人到現在的幾人。由于管理欠規范,導致法律工作者道德素質不高,追求經濟利益多,履行義務少,違章執業時有發生,偏離了基層法律服務所因有的運行軌道,難以達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的目的。

  二、建議和對策

 。ㄒ唬┱下毮,發揮優勢。對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的職能予以整合,取長補短,優勢互補、互濟余缺。將法律服務所的觸角延伸到各鄉鎮司法所,將司法助理員作為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工作者(有資格證的)或輔助工作人員(無資格證的),擴大法律服務所的容量和活動空間。司法所的工作由掛靠鄉鎮的司法助理員、法律工作者或輔助工作人員完成。作經費主要來源于財政安排和向鄉鎮人民政府提供的法律顧問費(由局領導與鄉鎮領導協調),并撥至法律服務所帳戶,由法律服務所統一安排支付。所內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分類管理,財政工資、福利的人員,原則上由局機關負責,視其在法律服務所中開展的工作情況,適當享受法律服務所補貼。非財政發放工資、福利的人員,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由法律服務所比例安排工資、福利,并為其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從而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并舉。

 。ǘ┘訌娝痉ㄋ慕ㄔO。在利用國債資金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還要加強組織建設,為每個司法所配備2名工作人員,福利待遇從優,調動全局干部、職工、律師、法律工作者下所工作的積極性。為排除后顧之憂,司法所工作人員實行動態管理,適時交流。為照顧家人在鄉鎮的工作人員實際困難,可采取干部輪流到司法所值班或設立業務接待日制度,實行個別接待,統一調整,集中辦理機制。未到司法所值日值班的工作人員,一般應在局機關或法律服務所總部上班,完成局機關和法律服務所的工作。另外,還要加強司法所長的培養選拔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堅定干部獻身司法行政事業的.信心。

 。ㄈ﹪栏癜凑账痉ú康挠嘘P規定,強化法律服務所的管理

  1.在辦所方式上,實行與司法所“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實現司法所指導管理與法律服務經濟反哺的統一,增強系統內部自身造血功能。

  2.在組織人事上,基層法律服務所長任應由縣司法局委任,在過度時期,不煩試行局領導兼任。法律服務工作者實行聘用制,文秘、財會、行政等輔助工作人員從現在職干部中安排。

  3.在業務管理上,應嚴格執行司法部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業務范圍、工作原則和服務程序的規定。建立統收集,統一委派,凝難法律事務集體討論,重要案件報告等項制度,建立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服務質量、效率的檢查、監督、考評和處分制度。統一收費、公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遵守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制度;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當事人應當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建立健全基層法律服務業務檔案管理制度。

  4.在財務管理上,原則上實行自收自支,獨立核算;鶎臃煞⻊账ぷ魅藛T的報酬,應當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與其業務水平,工作實績掛鉤,一般應占法律服務收費的60左右,另外,40應作為事業發展、社會保障和獎勵基金使用。

 。ㄋ模┙⒒鶎铀痉ㄋL效保障機制。在貧困小縣,法律服務反哺司法行政是必要的,這是基層司法行政創“為”的應急之措。要想基層司法行政事業取得長足發展,還得靠政府增加投入,增強輸血功能,建立長效保障機制。

  1.大力宣傳基層司法行政的性質、職能、地位和作用,爭取縣、鄉兩級黨委、政府領導的重視和支持。

  2.縣、鄉兩級政府應當將司法所的工作經費包括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安置幫教

  等9項職能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基層司法所正常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其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功能,最終達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的目的。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8

  一、規范司法行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

  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是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人民檢察院如何貫徹落實好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著力提升辦案質量、隊伍素質和司法公信力,是當前面臨的重大而緊迫的課題。

  第一,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構建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司法水平往往反映出這個國家或地區的法治水平,關系到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形象。而司法辦案的規范化程度直接反映出司法的水平。因此,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使廣大司法人員自覺把每一起案件辦成鐵案、精品案、和諧案,既是彰顯司法的公正高效權威的應有之義,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實需要。

  第二,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是有效應對社會轉型期復雜形勢變化,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必然要求。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矛盾凸顯。一方面,由于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社會結構深刻變動、思想觀念深刻變化,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并以勞資糾紛、拆遷沖突、金融犯罪等案件形式大量涌入司法機關;另一方面,國際敵對勢力不愿意、不甘心中國的發展強大,他們熱衷炒作司法個案、制造各種事端無限放大人民內部矛盾。司法機關就必須審慎處理各類案件,通過大力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提升司法行為的嚴格規范、理性文明程度,公正高效徹底地化解社會矛盾,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三,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是強化隊伍素質,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公平正義是人民群眾的強烈愿望,更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隨著微博等互聯網工具的快速發展,原來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孕育、發酵才能在一定范圍內傳播的訊息,現在幾小時甚至幾分鐘就能舉國皆知,使一些偶發事件引起直接利益和非直接利益沖突,能夠迅速形成社會熱點問題,直接誘發社會公眾的習慣性質疑。面對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力度不斷加大、廣度不斷拓展的新形勢,必須要大力加強規范化建設,提升隊伍素質和司法能力,樹立司法的公信和權威,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打下堅實的組織基礎。

  第四,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是有效解決司法突出問題,滿足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推進,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對司法工作有了更高的期待:不僅要求裁判結果公正,還要求訴訟過程的公開、便捷;不僅要求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還期待對司法活動的主動參與和監督;不僅要求提供實體上的司法保障,還要求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務和環境。只有通過大力加強規范化建設,才能真正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二、規范司法行為的措施和成效

  我院作為基層檢察院,自20**年以來,在開展規范司法行為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1、自偵部門

  在規范執法程序方面,20**年以來,我院以辦案工作區的規范化建設為依托,建立了“檢警一體化”的辦案模式和“檢醫聯動”制度,完善了辦案用警審批制度、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安全陪護制度。結合相關法律及辦案紀律進行細化,制定了詳細的反貪辦案流程,從案件受理、初查方案制定、初查立案、偵查計劃、安全預案、偵查終結等各辦案環節進行細化處理,明確各環節的具體工作要求及標準。通過一系列辦案措施的推行確保了辦案安全,未發生任何辦案安全事故,有效推動了辦案工作合法有序的開展。多年來在我院辦理的自偵案件中無干警違法違紀的控告、申訴記錄,也沒有發生任何辦案程序違法的現象,干警的執法規范和程序公正意識也得到提高。

  在辦案制度建設方面,我院針對自偵案件辦理強化了監督和決策機制的建立,自偵案件自初查開始必須邀請紀檢組派員適時介入進行全程監督,發現苗頭傾向性問題、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重大復雜案件邀請偵監、公訴部門適時介入,分析取證方向、制定證據標準;為提高辦案質量,反貪局、反瀆局內部建立了案件審查機制,指定一名從事過公訴工作,經驗豐富的同志擔任案件審查工作,從案件辦理的各個流程、證據合法性等方面及時提出問題嚴把質量關,提高了案件質量;為確保自偵案件各環節工作的有序開展,建立并長期保持了局務會討論案件制度,一案一分析、一案一總結制度,對每件案件的辦理過程及時進行分析,結案后及時進行總結;為嚴把自偵案件“出口”關,還建立了自偵案件檢委會決定制度,自偵案件不論案值大小、案件簡繁,偵查終結必須經檢委會研究決定。通過嚴格執行辦案監督和決策機制,多年來我院所辦自偵案件無不起訴及無罪判決案件,辦案干警的偵查能力,證據意識得到了強化。

  2、偵查監督部門

  (1)強化審查逮捕環節的監督職能,狠抓逮捕案件質量。在審查逮捕過程中認真履行審查逮捕和訴訟監督的職責,全面把握逮捕的三個條件,注意防止和克服“構罪即捕”的觀念,既嚴格審查犯罪事實證據,又注意審查“有逮捕必要性”的事實和證據。探索建立“逮捕必要性”證明制度,嚴格適用“逮捕必要性”條件。加強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聽取律師意見的工作,對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案件堅決不予批捕。認真貫徹執行《人民檢察院辦理審查逮捕案件質量標準(試行)》,堅持逮捕案件質量分析制度。深化不批捕說理工作,提高釋法說理的質量和水平,規范說理文書格式。

  (2)繼續深入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偵查監督的'各個辦案環節全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把嚴格執法與執行刑事政策有機統一起來。對嚴重刑事犯罪要從嚴予以打擊,該批捕的堅決依法及時批捕;對輕微犯罪或有從寬情節的犯罪要寬緩處理,嚴格把握逮捕條件,慎用逮捕措施,努力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依法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工作機制,簡化辦案流程,提高辦案效率。探索建立當事人達成和解刑事案件辦理機制和對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中一些罪行輕微的人員適當從寬處理的機制。

 。3)堅持力度、質量、效率、效果相統一,大力加強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既要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執法不嚴、放縱犯罪的問題,又要監督糾正違法立案、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等執法違法、侵犯人權的問題。建立健全立案監督案件跟蹤監督機制,提高案件的偵結率、起訴率、有罪判決率和重刑率。繼續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網上銜接,信息共享”機制的建設,及時督促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3、公訴部門

 。1)全面開展量刑建議工作,實現刑事審判權的制約。工作中,注意區分嚴重犯罪和輕微犯罪、被告人主觀惡性程度、是否具有法定、酌定量刑情節,并根據被告人犯罪的實際情況依法提出從寬、從嚴的具體量刑建議,全面實現公訴案件的刑事審判權的權力制約。

 。2)繼續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刻領會“寬嚴相濟”的內涵,當寬則寬,當嚴則嚴,積極探索刑事司法改革的有效措施,大膽適用刑事和解制度辦案。對交通肇事案和故意傷害(輕傷)案啟用檢調對接機制,進行刑事和解,對被告人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會和諧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3)結合實際,制定了公訴見習制度。以公訴工作為抓手,以點帶面,以崗帶人,鼓勵本院其它部門的檢察干警到公訴部門進行崗位見習、辦案見習,促進了檢察人才交流,提升了檢察干警綜合業務能力,充分展現了檢察職業形象,全面提升了檢察隊伍的整體素質。

 。4)采取多種措施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針對諸多刑事被害人由于種種原因無法得到賠償和救助,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的現狀,開辟救助被害人的公訴“陽光救護通道”,從而幫助特困刑事被害人緩解燃眉之急,維護了公平正義,彰顯了司法人文關懷,也搭建了一條警民情深的“愛心橋”。

  4、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1)突出重點,加大對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訴力度

  認真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把辦理抗訴案件和再審檢察建議案件有機結合起來,注重案件質量和效果,根據案件實際情況,選擇最佳的監督方式,切實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2)息訴服判,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

  在辦理當事人申訴案件工作中,經審查認為不符合提請抗訴條件的,認真向申訴人宣傳法律,講明檢察機關不予抗訴的理由,做好勸導工作,引導申訴人息訴服判,自覺服從和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

 。3)發揮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每年3月,都深入農村、社區、企業開展主題宣傳月活動。每次宣傳活動都深入漁門、永興、箐河、溫泉、格薩拉等偏遠鄉鎮,與基層群眾接觸,宣講法律,散發宣傳資料,教育和引導廣大農民群眾樹立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鼓勵農民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為農民群眾提供有效的法律宣傳服務。

  5、監所檢察部門

  (1)加強日常監督,維護監管場所安全。堅持深入“三大現場”,加強日常巡視檢察和安全防范檢察,加強對監管場所監管民警遵守各項制度的檢察,及時掌握和有效化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問題,堅決糾正違法違規監管行為。

 。2)加強羈押期限監督,防止超期羈押。以杜絕為目的,以預防為手段,抓好防止超期羈押工作。

  一是對超期羈押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建立起多層次的監督制約工作機制;

  二是督促各辦案單位嚴格執行換押制度;

  三是建立入所告知制度,我們將刑事案件各訴訟環節的羈押時限制成卡片,發放到每個監室,讓新入所的在押人員知道各訴訟環節羈押期限的法律規定,使他們增強法律意識,自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是實行電腦自動化管理,將在押人員信息全部錄入“看守所檢察辦公自動化系統”軟件,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時,自動提示,實時掌握在押人員各訴訟環節的期限情況,防止超期羈押的發生。

 。3)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確保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采取多項措施切實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一是實行羈押期限及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對新入所的在押人員進行權利義務、駐所檢察主要職責、刑事訴訟辦案期限告知。

  二是實行檢察官約見制度。在押人員申訴、控告和舉報時,隨時可以約見檢察官。

  三是實行檢務公開制度。在監管場所,設立檢務公開欄,在監區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確保在押人員權利。

  四是實行檢察官接待日制度和檢察長接待日制度。在監管場所設立檢察官接待日,接待在押人員親屬,為其提供法律咨詢,現場解答疑難問題。

  五是堅持和在押人員談話制度。駐所檢察官堅持同在押人員進行談話,了解在押人員的思想動態,引導他們以健康心態面對現實和未來。

  6、紀檢監察部門

 。1)圍繞公正執法、嚴格辦案,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保證檢察權正確行使,促進司法公正。針對近年來教育活動和執法大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我們不斷完善監督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堅持和完善“一案三卡”監督制度,把對執法辦案的監督逐步從事后監督擴展到事前監督。積極開展檢務督察工作,根據檢務督察辦法,圍繞檢風檢紀、檢察業務、檢察事務管理等方面,重點督察執行上級或本級院黨組所作的決定;撤案、不捕、不訴、判無罪的案件;執行檢察紀律、執法作風、檢令暢通、各項內部制度等的情況。深入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在繼續監督“三類案件”的基礎上,還把“五種情形”也納入監督范圍,從實體和程序上強化了人民監督員對檢察官執法辦案的監督。

  (2)狠抓紀律作風建設。切實加強對檢察隊伍的管理,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監督。建立健全廉政檔案、領導干部問責、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加大檢務督察,實施了院領導帶班查崗促作風轉變工作制度,主要督查機關各科室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工作狀態、著裝等具體行為。堅持從嚴治檢的方針,不斷加強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增強全院干警廉潔從檢的意識。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開展檢務督察,認真落實“一案三卡”制度,不定期對執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20**年以來無一人違法違紀。

  7、綜合部門

  (1)深化檢務公開。重點抓好辦案公開,抓好偵查監督、公訴、反貪、反瀆、控申、民行等主要業務部門,重點公開告知事項、立案、不捕、不訴、抗訴、申訴、減刑、假釋、監外執行等具體業務工作。實行權利告知義務制度,主要業務工作流程和應告知事項全部公開上墻,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增強執法透明度和親和力;偵查技術用房集偵查監控指揮、網絡辦公辦案、多媒體示證、檢務公開、多功能視頻會議室和監所監控管理等六大系統于一體,案管大廳成為集案件登記、接收分流、律師閱卷、案件查詢等功能為一體的服務窗口,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執法規范,深化檢務公開。

 。2)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臺等主流媒體加強宣傳。通過報送新聞稿件、“陽光檢察”電視欄目等形式,加強檢察宣傳,及時、準確、正面報道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情況。同時,積極推進基層派駐檢察室建設。按照“統籌兼顧,因地制宜,量力而建”的原則,科學制定派駐基層檢察室建設規劃,著力將派駐基層檢察室打造成化解矛盾糾紛、提供法律咨詢、聯系基層群眾、強化法律監督的便民法律服務平臺。

 。3)實行電子檢務公開。重視和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手段,利用LED大屏幕將檢務公開的內容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同時,通過網站,拓展檢務公開的新途徑,開設業務工作、檢察新聞、檢察信息、理論調研、工作動態、檢察文化等多個欄目,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社會群眾展示檢察工作的基本情況,進一步提升檢察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4)組織檢察開放日活動。為搭建與社會各界理解與溝通的平臺,每年定期舉辦“檢察開放日”活動,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和社會各界參觀檢察機關,采取看展覽、聽講解、看宣傳片、聽報告、開座談會、解答咨詢等多種方式,使越來越多的人民群眾更加了解和支持檢察工作。

  三、基層檢察機關規范司法行為的思考和實踐

 。ㄒ唬┏C治不規范的行為。

  認真查找執法不規范之處。要仔細地對照法律規定,查找檢察執法活動中存在的違反程序法和實體法的行為。從檢察業務的各個環節全面查找,突出重點,從職務犯罪偵查、公訴、偵查監督、民事行政檢察和控告申訴檢察環節去查找。要有針對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要深刻反思原因,總結教訓,邊查邊改,要突出整改人民群眾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問題,讓人民群眾看到實效。

  (二)建立檢察業務規范運行的長效機制。

  規范執法行為不但執法行為要規范,而且實現執法行為規范化的方式也要規范。只有程序的預設,才能保持檢察業務運行的一貫性和連續性,克服檢察權力行使中的隨意性,才能實現深層次的規范,解決深層次問題,建立檢察業務規范運行的長效機制。以下幾項機制是保障執法行為規范運行所必需建立和完善的:

 。1)辦案流程的明細程序。建立和完善辦案流程的明細程序,可以使不具體的法律規定通過制度具體化、明細化,將法律的模糊空間壓縮到最小的程度。近年來,我院按照高檢院和省、市院辦案規范化的要求,對公訴、偵查監督、偵查、控申、監所、民行檢察等各項業務的操作流程予以明細化,對案件的受理、初查、立案、結案,傳喚、訊問、取證、扣押、凍結、強制措施,閱卷、提審、復核、文書制作、送達,案件的請示、研究、審批等步驟和時間均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2)案件質量保障機制。規范執法是案件質量的保障手段和表現形式,案件質量是規范執法的應有內容和積極追求;鶎訖z察機關應當以規范為載體,努力完善案件質量保障機制,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

  就我們的探索來講:

  一是建立合格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將辦案質量以具體的指標量化,引導辦案人員追求案件質量的最佳化。

  二是推行辦案風險評估機制,認真總結了刑事檢察實踐中案件質量問題的前兆性特征,梳理出可能影響批捕起訴案件質量,造成質量問題的隱患苗頭,科學地設計應對措施,將質量隱患消除到最低點。

 。3)執法責任的落實和追究機制。檢察機關執法責任制就是檢察機關各部門和個人在各自執法范圍內要做好份內工作,否則就應當承擔過失并受到責任追究的有關制度。實行執法責任制是保障檢察權力運行規范、有序的重要手段;鶎訖z察院應當按照執法責任制的內涵要求,建立執法責任公示制、執法檢查制、案件評查和典型案例評析制、辦案回訪制、執法評議制、崗位回避制、執法情況報告制、錯案責任追究和執法過錯追償等制度。

  (三)強化對檢察工作的內部制約和外部監督。

  任何權力都需要監督,否則,將會產生不利的后果,內部監督體系包括檢委會、檢察長、分管副檢察長、科長對案件的把關,上級檢察機關對下級機關的領導協調,本院紀檢部門對辦案過程遵守紀律狀況的檢查,公訴、偵查監督、監所檢察與偵查等部門之間的以業務為紐帶的互相制約。外部監督體系包括黨委的領導、人大的權力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人民監督員的依法監督和社會各界人民群眾的社會監督。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9

  隨著司法工作的不斷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開。我作為基層司法所的新鮮血液被補充到了梭山司法所,上崗三個多月,通過參與處理司法所事務和閱覽資料等方式,對梭山鄉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況及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整理如下:

  一、梭山鄉基本情況:

  梭山鄉位于魯甸西北部,地處兩省、三縣、八鄉交匯的牛欄江畔,東與大山包毗鄰,南與水磨、樂紅接壤。西與巧家縣小河、紅山兩鄉隔江相望,北與四川省金陽縣對坪、昭陽區炎山鄉、田壩相連,距縣城86公里,是全縣最邊遠的山區鄉。轄梭山、黑石、密所、查拉、挖水、黑寨、埂底、妥樂、甘田9個村委會(56個自然村),181個村民小組。居住漢、彝、苗、仲五個民族。住戶5754戶,30933人。其中彝族3947人,占全縣40%。境內山高坡陡,立體氣候十分突出,最高海拔挖水村干溝良子3356.2米(屬全縣最高海拔),最低海拔甘田村青崗坪568米(屬全縣最低海拔)。分為高寒冷涼山區、二半山區、燥熱河谷地帶三部分;國土面積126.5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632.51畝,農作物有玉米、土豆、蕎子、大豆等,人均糧412公斤,年均純收入2079.

  二、對梭山鄉司法所的認識

  1.鄉鎮司法所是政法機關維護治安、服務群眾的基層單位,基層穩則全局穩,基層強則全局興;鶎铀痉ㄋ诰S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為基層人民群眾服務,直接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窗口和服務平臺;二是擔負著指導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指導法律服務等重要職責;三是在推動基層民主與法制、維護公平正義、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社會和諧的過程中,發揮著基礎性、預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隨著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在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的不斷深入,司法所的社會價值也日益彰顯。

  2.司法所是最基層的司法行政機關,名義歸司法局垂直管理,但是現實中仍存在司法局和鄉黨委政府的雙重領導,即梭山司法所屬于魯甸縣司法局垂直管理機構,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從鄉黨委政府的安排,上崗之后,受黨委政府安排,我加入到機動小組,負責突擊計劃生育、征收社會撫養費。并掛鉤挖水村進行鍛煉,負責參與或指導村務工作。

  3.對于司法所內部而言,自20xx年以來,梭山鄉司法所辦公環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設施已經基本完善,有獨立的綜合辦公室,內設檔案柜、辦工桌、相機等辦公用品。另外設有獨立調解室及辦公電腦、機動車。為司法所開展各項工作提供了保障。相比之前的老辦公室,有了超前的提高。對于外部而言,司法所主要是做群眾工作,手段是“嘴”,辦事靠“腿”。梭山鄉屬

  于山區鄉鎮,山高坡陡,交通不發達,多數村社公路只通到村委會,加之當地民族原因,群眾居住呈現分散形式,給司法所工作帶來一定難度,特別是現場解決群眾問題,往往需要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解決行路難問題。大多采用步行方式到達現場。

  三、在履行本職工作中的一些認識和見解

 。ㄒ唬┤嗣裾{解是基層司法所最繁重的工作之一,大多數時間和精力都花在化解矛盾糾紛和協調工作上。到司法所工作近三個月,我共參與調解18件糾紛(11件賠償糾紛、5件土地糾紛、2件家庭糾紛)在這些糾紛中我發現:

  1.群眾普遍文化素質不高。在調解一起因黃角樹電站修建時造成農戶田地受損的賠償糾紛時,該村支書說:“我們村的受教育程度在我們鄉算中上的,大概在小學文化,基本上都能自己簽字,再上面一些的村社,很多人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由于受到文化素質的限制,調解工作很難進行,當事人思想不開闊,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慮,始終局限在眼前的吃虧或者便宜上糾纏。而且,對于司法人員的法律講解很難聽懂,甚至有人對法律產生抵抗情緒。該村支書指出:“跟他們調解糾紛,就不能過硬的'使用法律,那樣他們不服,很多法律原意他們不理解,容易產生誤會,相反,他們服的是民間的道理,從道理上來分析哪個隊哪個錯,他們還要容易接受一點”。

  2.經濟落后,糾紛標的低。蔣德萬、將德權是我轄區黑寨村寨子社村民,因蔣德權疏忽,使得自己喂養的豬進到蔣德萬種植

  的白菜地里吃白菜。后因為此事發生糾紛,協商無果,雙方當事人找到黑寨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請求出面調解,經過黑寨人民調解員現場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蔣德權賠償蔣德萬損失費32.00元,制訂調解協議,并制作成卷宗。像這樣的糾紛不是少數,在梭山很多村社都存在,引發糾紛的標的一般都在30—50元之間。對于這種現象,一位調解員分析說:“地方窮了,不像在城市里面,在城市里100塊錢的糾紛都不會扯到調解委員會去,他們丟不起這個人,但是在這里就不一樣了,區區二、三十塊,可能就是他們一家人一個月的基本生活開支”。對此,一位調解員做過這樣的一個對比,一個飲料瓶子在城市里就是垃圾,它的價值充其量就是幾角錢,(買廢品)。但是在這里,一個不要的飲料瓶子可以是一個調味盒,用來裝鹽巴味精。

  二、社區矯正工作呈現諸多特點。目前,我轄區內共有矯正對象26人,矯正對象人數雖然不多,情況卻很復雜,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年齡差別大,二是分布社區廣,三是文化水平差異大,四是就業崗位不同,五是對社區矯正認識態度不一樣,六是家庭生活狀況差別明顯。他們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學或高中畢業;有的相對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積極配合社區矯正,參加各項政治學習和公益勞動,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夠穩定,認識模糊,認為社區矯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還要嚴”、參加矯正讓他“丟了人”、“經常集合會耽誤工作時間”等。

  四、在工作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取得的成績

  (一)強化服從意識,正確處理主管領導與協管領導的關系雙重領導沒有大小之分,對司法所來說雙重領導都要服從。由于雙重領導所處的位置不同,雙重領導的工作安排很容易發生沖突,就如三月初,在完成縣局下達的征文撰寫任務的同時,還要負責黨委政府安排的黃角樹電站的協調工作。如何副總雙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完成好領導叫給的各項任務盡可能做東讓雙重領導的安排不發生矛盾,我們在工作中做好與協管領導的交流溝通工作,及時將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以及基層群眾遇到的困難和反映的要求及時向協管領導匯報,使協管領導對司法所的工作進行情況做到心里有數,在工作再分配的時候能盡量協調處理。這樣,既能很好的完成主管領導下達的任務,又能把工作沖突降到最小。

 。ǘ┐_立服務觀念,正確處理部門工作和中心工作的關系司法所確立服務觀念,就是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參與中心工作,服務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據本部門的工作職能,找出部門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結合點,例如我所在計劃生育突擊會戰期間,兩位司法助理員都參與此項工作,服務于計劃生育突擊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協助其他成員把好程序關,同時也協助計劃生育部門做好法律宣傳工作,在適當的時機擴大法律宣傳面,既配合了計劃生育工作又完成了普法宣傳。

 。ㄈ┏浞职l揮本職作用,在有群眾到鄉鎮上訪以及有其他

  司法行政調研報告 10

  一、當前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鄉鎮司法所是政法機關維護治安、服務群眾的基層單位,基層穩則全局穩,基層活則全局活,基層強則全局興;鶎铀痉ㄋ诰S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為基層人民群眾服務,直接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窗口和服務平臺;二是擔負著指導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指導法律服務等重要職責;三是在推動基層民主與法制、維護公平正義、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社會和諧的過程中,發揮著基礎性、預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隨著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在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的不斷深入,司法所的社會價值也日益彰顯;鶎铀痉ㄋ谝幏痘ㄔO方面雖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在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中仍存在著不少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司法所職能強化和人員不足問題的日趨突出;鶎铀痉ㄋ鶕撝M織和開展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安置幫教等多項職能,無論是哪一項工作,都與維護社會穩定息息相關;鶎铀痉ㄐ姓ぷ魅蝿斩、壓力重、責任大,F實是,就xx縣而言,全縣15個鄉鎮僅有18個司法助理員專項編制,基層司法行政隊伍的專職工作人員嚴重不足,這個現實問題成為制約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瓶頸。就全市、全省來看,基層司法所人員嚴重不足的現象也十分普遍,這與當前基層司法行政的工作要求極不相符。這一突出問題如無法從體制上有效加以解決,基層司法行政職能就不能真正落到實處并取得實效,明顯不利于司法行政事業的長遠發展。

  二是開展業務工作和兼顧其它工作的突出矛盾。我縣司法所本身人員缺乏卻都參加了鄉鎮的'中心工作,而鄉鎮中心工作也相當繁重,必然容易造成司法行政本職工作時間受到擠壓,牽制了做好司法行政本職工作的精力,這個現實問題已經成為制約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因素。而有的司法所人員能力較強,兼任鄉鎮的綜治委(辦)主任、信訪專干等其他職務,更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開展,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司法行政基層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

  三是加強硬件建設和經費不足的問題十分突出。就全縣范圍來說,基層司法所經費無法落實,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開展。我縣司法所自開展規范化創建以來,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在軟硬件建設上取得了明顯的實效,但是由于我縣經濟比較落后,縣、鄉兩級財政都比較緊張,普法經費尚難以全部落實,致使普法宣傳形式單一,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經費就更難落實了,而司法所目前的管理體制是以縣司法局管理為主,司法所想從鄉鎮籌集辦公經費就更加困難,可以說基本上就沒有得到過經費保障,從而致使司法所辦公經費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購買辦公用品、用具,正常業務開展所需的材料費、燃油費、水電費、各類制度、四級政法專網月租費、宣傳圖板等開支等,這個問題一直影響著司法所長職能的發揮,困擾著司法所能否持續、穩定、深入、高效地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四是隊伍建設新要求與管理監督難的突出矛盾。司法行政基層建設目標對隊伍建設的要求是,建立一支政治堅定、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司法行政基層隊伍。就當前的現實來看,司法局對基層司法所的管理鞭長莫及,只能將日常管理工作委托鄉鎮。局機關只能通過定期或不定期下鄉指導和每月召開工作例會的形式,對基層司法所的人員及業務開展進行面上了解和管理,卻無法進行深入接觸與對接服務,在客觀上造成局機關無法及時全面掌控基層的具體工作祥情。

  五是司法助理員兼職法律服務工作的問題不容忽視。就我縣而言,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很多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部分司法助理員兼職從事法律服務業務.司法助理員從事法律服務工作或司法所長和法律服務所主任一人兼,往往使司法所對法律服務所的指導、管理、監督流于形式,因為自己對自己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一般難以實現.帶有長期性、持久性工作性質的人民調解、兩勞幫教、法制宣傳、依法治理等司法行政工作量大、任務繁重.如果司法所專注于法律服務業務,全面深入地開展司法行政工作只能是一句空話,也容易造成自己對自己指導、管理、監督放任,從而釀成不良的法律后果.

  二、解決矛盾的對策與建議

  對于如何解決當前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存在的各種矛盾,我認為應著重從以下五個方面采取對策:

  1、爭取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更加重視和有力支持。司法所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在維護社會穩定和實施依法治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司法部在《司法部關于加強司法行政基層建設的意見》中提出,要積極爭取地方編制充實司法所,保證每個司法所有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同時要努力爭取縣、鄉兩級財政的大力支持,將司法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因此,基層司法行政的隊伍建設,必須圍繞這一根本目標,結合現有政策與工作實際,加強攻尖與協調,強化隊伍建設措施,制定長遠發展規劃,推動隊伍人事改革。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關心和愛護工作在一線的司法助理員,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難,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要堅決落實從優待警,從優秀司法助理員中選任副科級司法所所長,不斷提高司法助理員的政治、經濟待遇。

  2、按照“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保安全”的思路,加強司法所隊伍建設,提高司法所隊伍整體素質。大力加強司法所隊伍建設,是全面推進基層司法工作的關鍵.一要不斷總結工作成績和經驗,進一步完善基層司法隊伍建設,規范司法所建設.要密切與鄉鎮黨委、政府和縣司法局的關系,建立一支朝氣蓬勃的基層司法工作領導班子,加強基層司法工作隊伍的黨建工作,發揮黨員同志的先鋒模范作用,學先進、樹典型,不斷增強隊伍的凝集力和戰斗力.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隊伍的要求,大力加強司法所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紀律作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

  3、努力提高基層司法助理員的基本素質,逐步建立基本素質教育培訓制度。干好任何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隊伍建設是永恒的主題.從司法所的隊伍建設的實踐來看,搞好隊伍建設,關鍵是把素質能力建設貫穿隊伍建設的全過程,努力提高干部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我認為對司法助理員基本素質教育培訓應采取多層次、多渠道、統一規劃、分級負責、寧精匆雜的原則,可以采取短期培訓長期培訓相結合、書面知識培訓和系統知識培訓相結合、司法機關內部培訓和自學深造相結合、全員短訓和長期輪訓相結合的培訓體制.鼓勵自覺學習和上級組織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以基本素質教育為中心的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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