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通用1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1
根據中共xx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一、建立工作機構。
1、成立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人事局,負責全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對全縣各部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干部交流對象的調配,輪崗人員的統計備案。
2、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工、組織、紀檢、工會等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深入宣傳發動(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發動工作,講明階段性對干部實施交流輪崗,是國家《公務員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鍛煉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養人才的需要。
三、認真調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
根據交流輪崗的范圍對象,對全縣干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各類型的干部人數、在單位工作時間、任職年限(時間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親屬關系、干部隊伍結構存在的問題等,各單位必須提供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花名冊(表一),并組織政工干部認真填寫《xx縣輪崗干部花名冊》(表二)、《xx縣交流干部花名冊》(表三)、《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暫緩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四)、《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五)和《xx縣輪崗干部調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屬于“交流、輪崗”的人員,同時符合暫緩交流條件和不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通過會上公布和上墻等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情況要留底備查),接受群眾監督,上墻公示時間統一為7天。在公示期間各領導小組要繼續做好宣傳工作,并針對各種思想反映采取集體談話,個別談心,消除各種思想顧慮。經公示后,將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輪崗方案)黨群系統的報縣委組織部黨群科;政府系統的報縣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綜合后統一上報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個人提出交流、輪崗意見的,填寫《xx縣干部交流輪崗申請表》(表八),表八只供給單位提交干部交流、輪崗方案時的第一參考。
四、各鄉鎮、各單位領導小組制定干部交流、輪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
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方案,要組織交流輪崗干部認真填寫《xx縣干部輪崗登記表》(附表七)。
五、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單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
交流換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的交流輪崗方案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審批。
六、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7月下旬-8月中旬)。
交流輪崗方案經縣領導小組審批后,即可組織實施。
1、干部交流。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屬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統一集中交流對象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之后由單位統一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原單位工作移交。由單位一名領導帶交流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并介紹情況。
2、干部輪崗。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輪崗方案,經審核后,即可組織實施。
交流、輪崗工作基本結束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將填寫好的《xx縣干部輪崗情況登記表》(表七)分別報組織部黨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2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小學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設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兼)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年齡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為準)。
3、中層管理干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2、小學高級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小學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于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校任教。服務期為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為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后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對在20xx年上學年,主動申請到偏遠學校任教的,計算時間按20xx年8月執行)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3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均衡配置學校教師資源,促進我市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提高農村學校和邊遠地區薄弱學校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意見》(教人2號)精神,結合我市中小學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長效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我市優質教育資源,合理調配師資,逐步縮小各學校之間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質量的差距,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支教方式
全職到受援學校任職,派出學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時間為1學年,期滿回原學校工作。
四、支教對象
從教職工超編的學校中,選派一名素質優良的教師安排到缺編學校支教。
五、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學、中心學校校長。
六、有關要求
(一)對派出學校的要求
1、派出學校要根據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支教人員,將名單報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派員到教育局領取支教報到書,保證支教教師按時到位工作。
3、派出學校要關心支教教師,為支教教師排憂解難,每學期中和學期末,派出學校的領導要深入支教教師任教學校了解支教教師的工作、紀律及生活情況。
4、派出學校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員要及時派員替換。
5、派出學校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生活等補貼
(二)對受援學校的要求
1、受援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安排好支教教師的各項工作,為支教教師解決實際困難。
2、受援學校要將支教教師納入本學校教師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月將出勤情況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學期末對支教人員的思想表現、工作態度、出勤情況、教學效果等實事求是地做出鑒定,并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鑒定表》,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檔。
3、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不按時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務,不遵守紀律等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學校領導隱瞞包庇支教教師以錢代教,一經發現核實,將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三)對支教教師的要求
1、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按時到受援學校報到。
2、要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規范,團結同事,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3、支教教師必須吃住在學校,有事因病須辦理請假手續。
4、要積極參加受援學校的政治業務學習、教學教研等集體活動,承擔不低于受援學校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嚴謹治學,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努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5、支教教師支教期間每學期末都要寫出支教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師的人事關系、工資關系不變,支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同級同類教師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受援學校考核認定,并在受援學校領取。
2、支教教師在支教期間接受受援學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滿,市教育局將派員配合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進行全面考核,并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考核登記表》一式三份,派出學校、受援學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經歷等同交流經歷,對支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開展教師交流時,市教育局承認其交流經歷和年限,不再安排相當年限的交流。
5、凡核實有以下行為者,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支教教師擅自缺勤超過10天或一年累計超過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師以錢代教或請外人替教的。
6、對做出顯著成績的支教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并在評先評優、提拔任用與職稱評聘時優先考慮。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中高級職稱評審并繼續支教。
7、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4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工作全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各教學點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本轄區內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質量實施義務教育,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趙坡中心小學教師輪崗交流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精神,立足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真正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趙坡中心小學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男教師年齡55周歲以上,女教師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縣教育局批假為準)。
3、英語專任教師和“農遠”管理員(以各校確定的教師為準。若是教師職務晉級,也必須參加輪崗。)
4、各小學的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二)輪崗措施
1、其他學區調入到趙坡中心小學或曹河教學點的教師必須參加兩學年的教師輪崗。
2、中心學校統考或學區統考連續倒數后3名的教師。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影響惡劣的教師。
4、在中心學校各類檢查中受到點名批評的教師
5、各教學點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校輪崗計劃。按照中心小學每年公布各校參加輪崗教師人數,妥善安排輪崗人員,便于中心小學對輪崗教師分配工作。
6、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趙坡中心小學、曹河教學點的教師自愿到鄧崗教學點、謝營教學點交流,交流時間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中心小學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3)、交流期滿后,安排回原學校任教。
三、激勵措施:
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選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四、紀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評估、教師職務晉級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確定輪崗而不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6、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中心學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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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遼教發〔20xx〕159號)和《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大委發〔20xx〕21號)有關精神,為建立相對穩定、流動有序、公平合理、資源共享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交流輪崗工作目標
以骨干校長、教師為交流重點,建立并完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進一步擴大校長、教師交流覆蓋面,科學有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區域內優秀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整體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
二、交流輪崗工作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指各區市縣(含先導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為了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而統一組織的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校長、教師的異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以及校長、教師成長規律,創新管理模式,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2.公開規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嚴肅紀律,加強監督。
3.以人為本。尊重校長、教師主體地位,引導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障其合法權益。
4.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校長、教師引領作用,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三、交流輪崗范圍和比例
(一)交流輪崗范圍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和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1.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5周歲及以下,女50周歲及以下)必須交流輪崗(個別偏遠農村地區、海島學校無交流輪崗條件的除外)。處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輪崗的教師并在校公示后,可暫不交流輪崗;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本人、學校申請,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輪崗,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對于任教滿9年教師較多的學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有計劃安排在3-5年內完成交流輪崗。
2.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三屆(每屆三年)應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屆的可不交流輪崗。
3.各區市縣可以根據本地區師資隊伍實際,通過放寬交流輪崗教師年齡等方式,擴大優質師資交流輪崗范圍,加大對超編學校和超編學科教師的交流輪崗力度。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教師,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也可參加教師交流輪崗。
4.根據《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75號)要求,公費師范生服務期由10年改為6年,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公費師范生工作滿兩年后原則上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其赴農村學校支教交流輪崗。
(二)交流輪崗的比例
區市縣每年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總量應不少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量的15%。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每三年確定一次本地區義務教育優質學校、一般學校和薄弱學校,其中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數量原則上分別不超過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30%。城鎮學校或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15%,一般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四、交流輪崗期限和方式
城區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調轉人事關系,形成真正意義的“人走關系動”;以城帶鄉交流到農村學校或農村學校之間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關系可因地制宜,靈活管理,交流的時限原則上不少于2年(具體年限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堅持組織選派與個人志愿相結合,采取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區域內校際交流。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應交流教師指標落實到具體學校,根據學校層次、學科結構、教師隊伍實際等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實施。
2.區域內劃片交流。對部分地域較大的地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將地域內距離相對較近的學校劃定為一個“片區”。“片區”內未完成交流輪崗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調配其交流輪崗。
3.教育集團內交流。實施緊密型辦學模式的教育集團,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可在集團內學校之間交流輪崗,主校區交流至分校區視為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經歷,分校區交流至主校區視為異校交流輪崗經歷,交流輪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輪崗實施步驟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原則上在每學年開學前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交流輪崗實施步驟統一組織完成。具體的交流輪崗實施步驟如下:
1.統籌規劃。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梳理轄區內學校師資需求和學校用人情況,統籌規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2.制定方案。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明確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條件、形式、程序、要求及獎懲措施等。
3.宣傳動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進行廣泛動員部署。通過宣傳,讓校長、教師充分了解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參與交流輪崗的自覺性。
4.個人申報。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交交流輪崗申請。
5.審批實施。各學校結合學校教師隊伍實際確定交流輪崗教師名單,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方案,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推動區(市、縣)域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的總體平衡。
2.在職務(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安排本轄區小學、初中在本校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部分中、高級崗位,專項用于聘任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優先任(聘)用具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經歷的人員擔任校級干部。
3.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特級教師、區市縣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時,須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年,或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在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
4.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針對性培訓,培訓工作納入各級校長教師培訓計劃和項目,并予以優先安排。對積極參加交流輪崗工作并在新崗位做出突出貢獻的校長教師,要在各級評優表彰工作中予以傾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義務教育階段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情況納入市政府教育督導考核,并作為認定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優質均衡縣(市、區)的重要指標。
2.加強宣傳,積極引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引導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輪崗工作,為推進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3.認真組織,穩步推進。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校長、教師交流與學校辦學特色傳承的關系,優質學校交流輪崗到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的骨干教師數量必須多于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骨干教師交流出的數量,防止骨干教師“逆交流”現象發生,保護和調動各層次學校校長、教師積極性,確保交流輪崗工作穩步推進。
4.建立機制,規范管理。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常態化機制。每學年實施一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各學校要強化人文關懷,認真開好教師歡送會和歡迎會。每年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后,要將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發后,《大連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大教〔20xx〕29號)同時廢止。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6
為進一步增強教師隊伍建設,規范教師交流管理,科學配置教師資源,推進全縣教育優質平衡發展,根據《xx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觀點》(太政(202x)67號)《xx縣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觀點》(x政秘(20xx)12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原則
(一)編制掌握原則。教師交流應在編制限額內進行。超編學校不得交流進教師,學科教師多余的學校不得交流進同學科教師超編學校教師應向空編學校流淌。
(二)推進平衡原則。平衡在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構造、年齡構造、職稱構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造和性別構造等,縮小城鄉差距、校際差距,推進學校優質平衡發展。
(三)統籌聘用原則。職稱崗位由流入學校統籌聘用,凡申請交流的教師,由鄉鎮學校交流到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或城區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在職稱崗位聘用時,流入學校依據職稱崗位余缺情況,統籌聘用,有崗可按現聘崗位聘用,無崗降崗聘用。
(四)以人為本原則。關懷愛懷一線教師,優先解決優秀教師夫妻兩地分居、照顧家庭困難等情形。
(五)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交流步驟公開,交流結果公示。規范操作,嚴格紀律,增強監督。具備下列行為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來有擅自離崗現象的;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或受到紀律處分未廢除處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師德師風考察有不達標的;
4.在教師交流過程中弄虛作假、供應虛假證明的;
5.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相關規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二、交流管理
(一)鄉鎮到城區學校交流
1.城區學校范圍本方案所指城區學校包括縣直城區學校(含三中東校區)、北城中心學校、南城中心學校、新城中心學校和局直屬學校(下同)。
2.交流計劃今年擬交流進城教師40人。
3.申請交流教師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與申請交流的學段、學科相適應的學歷、教師資格;
(2)在我縣鄉鎮學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現任教鄉鎮中心學校持續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來年度考察均在“達標”等次以上。
4.交流步驟
(1)申報。縣教育局公布教師交流方案,教師向所在中心學校提交交流申請,填寫《xx縣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1)和《xx縣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量化評分表》(附件2)。中心學校對申請教師進行綜合考察,量化打分,確定推舉擬交流城區教師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縣教育局。各中心學校推舉人數掌握在教職工總數的3%以內。
(2)量化評分。教育局對具備交流條件的教師進行量化評分,確定量化得分。
(3)面試。面試由教育局統一組織,實行無生上課,主要內容以所報學段、學科現行教材為依據。面試教師備課時間、上課時間各15分鐘。面試成就當場公布。面試滿分為50分,設定最低分數為30分,達不到30分的`取消交流資格。
(4)確定人選。量化和面試得分之和為總分。依據總分多少,對申請教師按學段、學科進行排名,確定擬交流教師,并依排名順序擇校。如總分相同,則依據量化評分條件的第(1)到第(8)條依序進行分數比對,按高分優先的原則進行。
(5)公示。擬交流教師名單在xx教育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辦理調動交流相關手續。
(二)城區到鄉鎮學校交流
主動鼓舞城區學校教師向鄉鎮學校流淌(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除外)。城區學校教師到鄉鎮學校交流,本人提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到鄉鎮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3),流出學校同意并簽署觀點后報教育局。教育局研究同意后辦理手續。交流教師享受農村教師生活補貼,優先安排教師周轉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先晉級。鼓舞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城區各校以中心學校、局直屬學校(園)、縣直學校為單位每年向教育局推舉支教教師,教育局依據鄉鎮學校需求,統一研究安排,支教期限一般為2個學年度。
(三)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或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
城區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均須在同一學校(鄉鎮)工作滿3年。由擬交流教師本人寫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4),流出學校同意并簽署觀點后報教育局。交流總量掌握在本學校教師總數的4%左右。舊縣、大新、趙集三所中心學校今年不流入教師。
(四)中心學校內部教師交流
中心學校要增強區域內教師交流力度,交流要有組織、有方案,確保公開公正,在理有序,平穩進行。今年交流教師比例應到達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以上,其中骨干教師應到達應交流教師的20%以上。
(五)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
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原則上在同種類、同級別學校之間進行。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4),流出學校同意并簽署觀點后報教育局,由教育、人社、編辦等部門依據學校編制、職稱崗位、學科需求等實際情況聯合會商,并經流入學校組織試講達標后,辦理交流手續。
(六)教師申請縣外交流
(調出)申請交流縣外工作的教師必需按簽定的聘用合同完成服務期內工作任務,對服務期未滿的教師,學校不得簽署同意交流觀點。教育局將縣外交流教師工作納入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綜合評估,并對違規簽署觀點的學校負責人進行問責。各校要統籌安排,分批分學年度安排縣外交流教師,確保學校內部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教師隊伍穩定。
(七)公開引進縣外教師
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堅持編制缺額進人原則、學校層次、類型、區位對等引進原則、平衡配置原則、優秀人才優先原則。申請引進教師須身體健康,4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專科及其以上,因違反師德師風受到黨政紀處分的不予引進。教育局、人社局發布引進公告后,凡符合引進條件、有意向到我縣工作的教師帶身份證、結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聘任證(表)、近兩年年度考察表(卡)等證件到教育局報名,按步驟辦理。
三、相關要求
(一)各中心學校、局屬學校、縣直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工作,準時制定本學校教師交流方案,明確教師交流計劃,公開交流數量、交流步驟和交流辦法,主動穩妥地做好教師交流工作,確保教學秩序穩定。
(二)教師交流工作事關xx縣教育事業發展,事關寬敞教師的切身利益,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嚴禁徇私舞弊。要以人為本,嚴格執行教師交流政策,本著自愿申請、主動參加、嚴格把關、組織統籌安排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好教師交流服務工作。
(三)申請交流教師必需實事求是地供應相應的原始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三年內不予交流;已經交流的,取消交流資格。凡接到交流通知人員,必需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到交流學校報到,不得借交流之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推舉名單、申請表、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及公示情況以中心學校為單位,于x月9日前報教育局人事股。城區到鄉鎮學校交流、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之間交流、鄉鎮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教師申請縣外交流(調出)申請表于8月16日之前報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中心學校內部教師交流名單于x月20日之前報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7
為建立校長教師科學合理的交流輪崗制度,優化學校校長教師資源配置,推進我鎮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市教體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輪崗交流對象及條件
(一)教師交流對象及條件
教師輪崗交流對象為公辦學校的在編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2年的專任教師。具有較強的事業心,愛崗敬業,業務素質好,身體健康。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2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交流期限原則上為2年,交流期限滿,申請繼續交流的,需按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其中下列人員不屬于輪崗交流對象:
1、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市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市教體局批假為準)。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4、其他特殊困難的教師。
(二)校長交流對象及條件
校長交流對象為學校正、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任同一職務滿5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均應交流。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不滿3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不交流(提拔重用、違規違紀等特殊情況除外)。
二、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一)教師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教師輪崗交流實行統籌安排。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教師按照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組織調配的方式確定。
1、調整型交流。人員編制富余學校教師向人員編制緊缺的學校交流。鎮中心學校根據各學校實際編制、師資配置、學科結構、年齡層次等情況,對各村小教師進行調整型輪崗交流。
2、強制性交流。xx初中和xx鎮中心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嚴重下降的;社會反響差的',不積極配合教育教學工作,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經教育后仍舊不改正的,實行強制性輪崗交流。
①同級班次位于全鎮同年級倒數前二名的。(雖名次靠后,但學生平均成績與排名前一位的班級文科相差不到2分的、理科相差不到5分的例外。)
②同年級的班級數少于3個,與同級同科平均分文科低于5分、理科低于10分的。(如接手的班級原來相差很大,但后來教師接手后成績有進步,雖名次未變,但縮小了差距的例外。)
③同一班級的學科名次與上個年度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全鎮同年級同學科排列。但與前三位平均分相差文科不到2分、理科不到5分者例外。)
3、順向性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兩年教學成績位列我鎮同級同科第一的,由本人申請,經鎮中心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以輪崗交流到鎮中心小學或初中的小學部任教。
(二)校長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村小校長在全鎮村小內部進行交流,校長交流由鎮中心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校長考核情況確定交流去向。
三、保障機制
(一)職稱評聘。
交流期間保留原工資待遇不變。崗位編制保留在原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晉級在原學校進行,輪崗交流期間的工作業績及年度考核情況由交流學校提供;崗位編制接轉到交流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級在交流學校進行。
(二)優惠政策(僅限順向交流人員)。
1、職稱評聘優惠。政治覺悟高,大局意識強,服從組織安排,能夠出色完成地方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在職稱評聘上給予優先考慮。
2、考核獎勵優先。輪崗交流期間,由交流學校負責考核評優評先。在考核評優評先及各級各類表彰獎勵評選活動中,優先考慮參加交流輪崗并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3、培養培訓優先。對輪崗交流人員,優先安排“國培”“省培”“市培”及其他各級各類中小學培訓項目,在學科帶頭人、名師名校長、教學能手等培養、評選中,優先考慮參加輪崗交流的人員。
4、xx初中和xx鎮中心小學教師在輪崗交流期間,年度考核為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優先考慮;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可以申請回原學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廣泛宣傳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精神和重要意義,為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要引導校長教師消除思想顧慮,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參與交流輪崗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交流輪崗取得實效。
(二)交流學校要為輪崗交流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要加強對輪崗交流人員的管理,輪崗交流人員的考勤情況、年度考核、工作量評估、績效考核等由交流學校負責進行。輪崗交流期限已滿,要組織學生、教職工,公平公正地對其服務期的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議考核。
(三)交流輪崗人員在交流期間,要堅決聽從交流學校的指揮,服從交流學校的分工安排;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勇挑重擔,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接受交流學校的考核,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四)輪崗交流教師如年度考核為不合格者,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享受輪崗交流的優惠政策,并繼續延長輪崗交流年限。
輪崗交流教師如拒不接受學校分工,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對有嚴重違規違紀的,交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8
一、指導思想
以“尊重現實、以人為本”的思想為指導,全面實施教育內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和引領作用,加快建立科學、均衡、人文、靈活的用人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和內涵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流動、公平公正、穩妥有序、以人為本、促進發展、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優化配置教師資源,實行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個人成長與教育均衡相統一,促進教師交流與保持隊伍穩定相協調。
三、工作目標
每批參加交流的教師比例原則上占學校符合交流條件人員總數的5%-10%。通過交流,逐步提升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
四、工作要求
1、輪崗交流教師,在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和骨干教師數量方面達到基本均衡。
2、教師輪崗交流時限為三年。
3、教師輪崗交流、支教期間的工作表現,作為教師教育教學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4、夫妻雙方都在本校工作的應交流一方。
5、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專項支教任務的教師,視為具備異校交流工作經歷。
6、教師輪崗交流須在本校連續工作年滿六年以上。男教師50周歲以下,女教師45周歲以下。
7、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有下列情況的可暫緩交流:(1)個人身體患絕癥,不能滿負荷工作的;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8、教師輪崗交流要充分考慮教師個人因素。如上下班路程、接送子女、就餐等。
五、組織實施
教師輪崗交流、支教由學區組織實施。
六、組織領導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教師輪崗交流是建立在科學規范基礎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關心、愛護和培養干部的重要舉措。要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確保學校隊伍的高度穩定和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既是關系到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學校領導干部、教師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認真執行教師輪崗交流的紀律規定,確保輪崗交流、支教工作的順利實施。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9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教基一〔20XX〕1號)、省政府《關于江蘇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改革發展示范區建設的意見》(蘇政辦發〔20XX〕65號)、《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工作的意見》(蘇教人〔20XX〕19號)和市人社局、教育局《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干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意見》(常教人〔20XX〕18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學校開展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破除影響和制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合理配置優質人力資源,完善相對穩定、流動有序的義務教育干部、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區域內城鄉、校際間教師配備差距,提升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基本解決義務教育擇校過熱等問題,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交流對象、比例
1.交流的對象:原則上為距法定退休年齡滿5年的、在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其他教師因本校流動范圍之內教師輪崗交流出現難以安排的情況,也須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則上參加交流的專任教師為本次應交流對象的15%;參加交流的骨干教師為本次應交流對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專業榮譽的專任教師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因病不能保證正常工作及孕產期的.教師暫不交流。
三、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
根據《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情況統計表》,我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如下:略
四、當年流出專任教師、骨干教師的確定
1.成立專門組織:學校成立教師輪崗交流推薦小組,負責向學校推薦當年輪崗教師的人選。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宣傳發動。召開干部會議和全體教職工大會,宣傳教師輪崗交流的法律、法規、政策、意義。
3.確定當年交流教師。
(1)自主申報。教師對照市教育局測算的輪崗交流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等要求,自主申報。填寫《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2)小組推薦。自主申報數量小于應交流數量,由學校輪崗交流推薦小組推薦,推薦小組采用成員提名,全體成員評議表決的方式,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同意輪崗交流的票數超過推薦小組投票成員數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推薦小組負責將推薦結果告知教師,教師沒有特殊困難,應服從推薦,參加輪崗交流。
(3)校辦公會討論確定。校辦公會討論確定當年交流的教師。
4.報送市教育局。
學校于20XX年6月30日前,將本校當年交流的專任教師、骨干教師名單(《20XX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輪崗交流教師名單》)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五、當年接收專任教師、骨干教師數的確定。
學校依據輪崗交流的規定,召開行政辦公會,確認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專任教師、骨干教師的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并填報《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接收輪崗交流專任教師、骨干教師數量確認表》,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六、交流形式及日程安排
1.交流形式:雙向選擇、行政指定
2.交流安排
(1)20XX年7月2日,召開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交流雙向選擇洽談會。
(2)地點:另行通知。
(3)參與單位:局屬初中。
(4)參與教師:局屬各初中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
帶身份證、《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學科中既有教師流入又有教師流出的學校須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
雙選不成或部分學科交流人數少而無法雙選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學校。
八、工作要求
1.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新學期開學前,參加本次交流的教師憑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調動介紹信到流入學校報到。各校要及時做好人員聘用合同的終止、解聘、簽訂、調動、崗位聘用的相關工作。
2.輪崗交流須同時調整人事關系,所聘專技崗位等級劃轉到工作學校,輪崗交流教師按原等級聘任,輪崗交流學校中學高級教師的結構比例達到系統內平均水平的,原則上不再劃轉中學高級教師崗位。
3.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優先參與評優評先,可按規定晉升職稱、聘任高一級專技崗位、提拔高一級管理崗位。20XX年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時,40周歲以下(20XX年6月1日后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申報人員,須具備20XX年起由市教育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須辦理人事調動手續)。不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核等第為不合格。
4.加強輪崗交流教師的檔案管理,記錄并保存輪崗交流的時間、學校、工作表現、年度考核結果等情況。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10
為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協調發展,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24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及中共河南省委編辦、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教職工管理的意見》(豫編辦〔20xx〕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交流輪崗,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原則;
(四)堅持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
二、交流對象
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三、學科及人數
本次交流教師150名,其中:
(一)小學(100人):語文30人、數學35人、英語18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
(二)初中(50人):語文10人、數學10人、英語6人、物理3人、化學1人、生物3人、歷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1人、美術2人。
四、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嚴謹治學,為人師表;
(三)45周歲及以下(以檔案年齡為準);
(四)申請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申請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申請高學段的崗位;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申請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特崗教師服務期限未滿3年的人員;
2.小學定向全科教師服務未滿6年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近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6.存在其他違背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五、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由各鄉鎮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請表,并進行資格初審。各鄉鎮要嚴格把關,不得弄虛作假,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取消當事人交流資格外,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復審及面試
8月15日下午6點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本鄉鎮教師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獎勵證書復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標準證件照2張統一報送至縣教體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組織人員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試講70分、答辯30分。備課時間15分鐘,面試時間共10分鐘(試講時間8分鐘,答辯時間2分鐘)。試講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學科專業素養、教育教學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等,試講不使用多媒體,不帶教具,可帶試講提綱進入面試室。答辯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每組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確定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交流輪崗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最終確定人員在各鄉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交流輪崗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參與學校學年度綜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統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工作單位。另外,交流輪崗教師需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凡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原則上退回原工作單位,三年內不得申請交流。
(四)人員補充
各鄉鎮對符合條件報名的教師,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對因教師交流輪崗空缺的崗位,原則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小學定向全科教師及城區輪崗支教教師進行補充。
未盡事宜由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11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積極穩妥”的原則,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范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為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為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為主;鄉鎮范圍內以中心小學與村小學、教學點交流為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范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為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縣級以上模范(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為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愿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愿,視為具有交流經歷。
3、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后,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愿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余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余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周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合理分布,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范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盡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后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核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12
根據《貴州省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均衡配置的意見》(黔教人發[20XX]320號)和州、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辦教師隊伍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教育內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強化區域內統籌管理,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和引領作用,加快建立科學、均衡、人文、靈活的用人機制,促進城區義務教育均衡和內涵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流動、公平公正、穩妥有序、以人為本、促進發展、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優化配置教師資源,實行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個人成長與教育均衡相統一,促進教師交流與保持隊伍穩定相協調。
三、工作目標
每批參加交流的教師比例原則上占學校符合交流條件人員總數的5%-10%。通過交流,逐步提升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
四、工作要求
1.輪崗交流教師,在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和骨干教師數量方面達到基本均衡。
2.教師輪崗交流后,組織和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學校享受。教師輪崗交流時限為一年。
3.教師輪崗交流、支教期間的工作表現,作為教師教育教學業績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到農村支教的教師,每學年績效考核加8分。
4.對符合輪崗交流、支教條件拒不服從安排的,當年年度考核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5.“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中、高級職務應有農村學校服務經歷,服務不少于一年。”
6.夫妻雙方都在本校工作的應交流一方。
7.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專項支教任務的教師,視為具備異校交流工作經歷。
8.教師輪崗交流須在本校連續工作年滿三年以上。男教師50周歲以下,女教師45周歲以下。
9.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有下列情況的'可暫緩交流:
(1)個人身體患絕癥,不能滿負荷工作的;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五、組織實施
教師輪崗交流、支教由學校(園)、教育輔導站組織實施,報市教育局、黃草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備案。
六、輪崗交流學校(園)
紅星路小學、云南路小學、盤江路小學、向陽路小學、湖南路小學、延安路學均為輪崗交流學校。
紅星路小學與向陽路小學教師原則上不互相輪崗交流。
七、組織領導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教師輪崗交流是建立在科學規范基礎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關心、愛護和培養干部的重要舉措。各學校、幼兒園一定要高度重視,要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確保學校隊伍的高度穩定和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既是關系到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學校領導干部、教師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執行教師輪崗交流的紀律規定,確保輪崗交流、支教工作的順利實施。
本意見從20XX年6月10日起施行。
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13
為了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本校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趙化學區教育工作督導組和xx鎮政府關于均衡發展教育的精神,以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本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制度,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
三、基本情況
本校下轄青山、楊寺村小。青山村小現有五個教學班,學生110余人,教師6名。楊寺村小現有四個教學班,學生90多人,代課教師4名。
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1、凡我校完小的在編在崗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
2、當村小一旦出現差缺教師時,在完小教師中按照下列次序確定交流對象:
(1)教師自愿申報到村小任教。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學科結構等情況確定是否安排輪崗支教。
(2)在近一學年期末統考中,所任教學科平均分與學區平均分差距最大者【教多班科的取平均,再乘以系數(1-0.1x),x為教師任教的.統考班科數】,按照輪崗支教人數,按平均分差距從大到小依次確定。
(3)若統考成績名次相同,則年齡較小者為輪崗支教交流對象。
3、符合下列條件者,不作為輪崗交流的對象:
(1)男教師年齡58周歲以上,女教師53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時間截至到當年8月31日為準)。
(2)校委會成員。
(3)孕婦、身體殘疾或長期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為準)。
(二)輪崗年限要求
到村小支教原則上應滿1學年,期滿后可申請回完小工作,也可申請繼續在村小工作。
四、激勵措施
1、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評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2、在崗位等級晉升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者優先晉升。若均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則以支教工作時間較長者優先晉升。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學校給予路費生活費補助:青山:300元/月,楊寺:500元/月。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
五、紀律要求
1、全體教師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事業均衡發展做出貢獻。
2、對于學校考核確定應該到村小支教而不參加輪崗支教的教師處理辦法:
①師德師風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教師學年度考核“不合格”。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不得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天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誡;超過2天時間仍然拒不到崗的,按上述第2條處理。
4、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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