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精選12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1
為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指導工作,增強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針對性、主動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機事件對學生的傷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原則
(一)心理危機是指大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時,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學生盡快恢復心理平衡,安全度過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學校領導負總責,學工部(處)、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領導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學院黨委副書記,輔導員及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與,各學院與有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聯動配合。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患有嚴重抑郁癥、精神分裂癥等易出現自傷行為的精神障礙者;
3、因心理障礙或突發事件導致產生自傷企圖或行為者;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心理障礙而表現出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有暴力傾向或傷害他人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7、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8、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怖、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對象。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各學院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該學生,并及時向輔導員反饋情況。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各班安全信息員應給予及時的關注,對問題嚴重的學生需轉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師對學生進行預診和危機風險評估,提出危機干預措施和初步的治療建議。
(二)信息報告。發現學生危機情況,周圍同學和各班安全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所在學院黨委副書記報告,學院黨委副書記立即向學工部(處)的主管領導報告,學工部(處)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分管領導及時匯報。
(三)即時監護。各學院、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實施監護的同時,各學院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各學院應對學生強制采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并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對于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各學院應協助有關部門及時阻斷。
(六)實施治療。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對可以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各學院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并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當學生自傷或傷害他人事故發生后,學工部(處)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衛處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配合各學院及輔導員對學生進行安全監護;校醫院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制訂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事故處理結束后,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學院上交一份《廣西師范大學本科學生個體突發緊急事件處置備案表》交學工部(處)備案。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信息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時,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靠上工作,靠前指揮,迅速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調度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確保資料詳細完整。
(五)責任追究。對于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2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以及由此可能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保障學生的心理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預防和減少心理危機事件的出現,以達到對心理危機早發現、早干預、早治療的目的,特制定本預案。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原則
(一)心理危機定義
心理危機是指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預警和干預是指對處在心理危機下的個人及與其有密切關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過危機,盡快恢復社會功能。
心理危機預警和干預由心理衛生委員、學生干部、學生輔導員及學院心理輔導員、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工負責,學院黨總支副書記總負責。
(二)心理危機預警和干預的對象
1、有嚴重抑郁癥、精神分裂癥等易出現自傷行為的精神障礙者;
2、因心理障礙或突發事件導致產生自傷企圖或行為者;
3、因心理障礙而表現出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有暴力傾向或傷害他人傾向者;
4、出現與嚴重自傷或他傷事件(或人)有密切關聯者;
5、其他經由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認為有必要進行心理危機干預者。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班干部、輔導員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二、心理危機干預實施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
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輔導員和心理委員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心理委員應發動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學生。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輔導員應給予及時的心理指導,并做好咨詢記錄,并及時向學院心理輔導員反饋情況。對問題嚴重的學生需及時轉介到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專業心理咨詢教師對學生進行咨詢和危機風險評估,提出危機干預措施和初步的治療建議。
(二)訊息報告
學生如出現心理危機情況,心理委員應立即向學生輔導員和學院心理輔導員報告,輔導員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所在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報告,學院黨總支副書記立即向學校職能部門的主管領導報告,職能部門主管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分管領導及時匯報。
(三)即時監護
學院、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
在實施監護的同時,學院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學院應對學生強制采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并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
對于有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xx物,學院應協助有關部門及時阻斷。
(六)實施治療
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
對可以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學院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
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并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輔導員及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
當學生自傷或傷害他人事故發生后,學院黨總支副書記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聯系學生工作主管部門;聯系保衛處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聯系校醫院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后,學院心理輔導員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尤其對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強的手段和措施認真總結,以備今后參考。
三、實施要求
(一)信息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信息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時,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靠上工作,靠前指揮,迅速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調度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確保資料詳細完整。
(五)責任追究。對于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3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4
為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學生心理危機,減少或避免因心理問題而引發的傷害事件,及時、有效、穩妥地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各種心理危機事件,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心理危機
校園心理危機是指在學校校園生活范圍內,由于各種突發的、重大的危機事件所引起的校園成員心理嚴重失衡狀態。
二、工作原則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應遵循以下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預防為先,教育普及;預警及時,重點突出;干預到位,專業科學;支持系統,家校結合。
三、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的工作體系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各個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分工負責,才能取得實效。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如下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體系:
(一)一級預警和干預
成立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把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融入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體系中,全面指導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的實施,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對于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進行處理、負責審定心理危機干預預案、定期聽取下級的匯報、決定向有關醫療機構轉介學生。
(二)二級預警和干預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指導與部署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結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危機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關信息,及時向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報告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并根據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的意見,開展心理評估和干預等工作。
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要建立以班主任為主體的信息網絡,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思想及心理狀況。在發現或得知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表現時,要盡快安排專(兼)職心理老師了解相關情況,采取必要的看護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緩解和消除學生心理問題,防止發生意外事件。對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報告,以啟動本預案。
(三)三級預警和干預
成員: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學生心理委員。
心理老師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中的心理委員定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的常識性培訓。以便在遇到問題的情況下能夠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通報、干預、轉介。各班級設心理委員1名,主要職責是在班集體中進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衛生知識宣傳,提供心理輔導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學生異常心理信息。
四、心理危機事件分級和危機報告
根據心理危機事件可能導致后果的嚴重程度將心理危機事件分為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級。
(一)重大心理危機事件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精神病人處于急性發作期,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
(二)較大心理危機事件
1、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父母的離異;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并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并已經專家確診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學生。
(三)一般心理危機事件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際關系失調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等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
4、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學生等。
(四)危機報告
1、發現有較大或一般心理危機事件,相關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及時以電話的形式上報校心理輔導室,并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心理咨詢室報告。
2、當有重大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各相關人員應立即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機構報告。
五、危機干預措施
(一)對有嚴重心理障礙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出現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學校須報告心理咨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到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
2、經評估認為該學生可以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的,學校須指定專人密切注意該生情況,加強管理,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必要時請精神衛生專家會診治療,家長并要簽訂協議書。
3、經評估認為該學生回家休養并配合藥物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派專人監護,確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評估認為該學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及時通知該生家長將其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二)對有自殺傾向的學生的干預措施
一旦發現或知曉某生有自殺意念,即該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學校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將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并成立監護小組對該生實行24小時全程監護,確保該生人身安全,同時通知家長到校。
2、報告心理咨詢室,對該生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家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
3、經評估認為該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4、經評估認為該生回家休養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三)對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剛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醫療機構實施緊急救治。
2、及時保護、勘查、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
3、對于自殺未遂的學生,經相關部門或專家評估,如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通知其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如回家休息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在其病情穩定后由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正確應對新聞媒體,學校應有專門對外發布信息的人員(一般是辦公室主任),防止不恰當報道引發負面影響。
5、學校應及時對本校師生通報情況,在同專(兼)職心理老師商討或專家的指導下組織老師對相關人員進行及時的心理疏導。
(四)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于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由相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安全。
2、學校須報告心理咨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學校根據評估意見進行后續處理。
(五)危機干預后期措施
1、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再申請復學時,應向學校提供相關治療的病歷證明,經心理咨詢室、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評估確已康復后,必要的情況下并簽訂協議后,可辦理復學手續。
2、學生因心理問題休學后復學時,學校咨詢室和班主任應對其定期進行心理訪談,了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3、對于有自殺未遂史的復學學生(有自殺未遂史的人屬于自殺高危人群),心理專(兼)職老師進行定期心理訪談及風險評估,密切監護,及時了解其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并同家長簽訂協議,確保該生人身安全。
六、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的注意事項
(一)在開展心理危機干預與自殺預防工作時,應堅持保密原則,不得隨意透露學生的相關信息,并盡可能在自然的環境中實施干預。
(二)對社會功能嚴重受損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里實行監護,避免監護不當造成危害,以確保該生安全。
(三)在與家長聯系過程中,應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記錄,并妥善保存。
(四)干預措施中涉及到學生需要休學接受治療的,按《朱行中學中學學生管理條例》辦理。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精神,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按照《貴州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通知》(黔教安穩發〔20xx〕118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建立健全領導班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措施
1、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輔導與咨詢工作
(1)、按照有關要求,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納入學校整體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中。建立在校長領導下,以班主任、輔導員、德育教師和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干、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
(2)、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通過案例教學、體驗活動、行為訓練等形式,科學系統地開展心理健康
教育,通過心理健康宣傳周、主題班會、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
(3)、繼續加強心理輔導工作,積極配合團委、關工委做好“心情驛站”心理咨詢工作。通過咨詢,為學生心理健康指導與服務。
(4)、做好新生、應屆畢業生、貧困生,特別是學習困難學生、違紀學生、言行異常學生、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學生、早戀學生的心理輔導與咨詢工作,幫助他們化解心理壓力,克服心理障礙。
(5)、教科局將逐步配備心理健康教師,并充分利用現有專職心理健康教師資源,對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
2、完善心理危機預警和干預長效機制,確保青少年學生在校健康快樂成長
認真組織面向全體學生的心理普查,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機情況。
(1)、建立健全問題學生心理檔案,并根據心理狀況及時加以疏導和干預。對面臨家庭變故、重大挫折、突發事件或有心理障礙、行為有問題的學生要及時發現,關心他們,及時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2)、對有嚴重心理危機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其家長,并協助家長做好教育、疏導、監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學生轉到精神疾病醫療機構進行診治,防止因心理障礙引發自殺或傷害他人事件發生;
(3)、關心留守兒童,深入開展“我把學生當家人,學生把我當親人”活動;四要建立“早發現、早報告、早研判、早預防、早控制”的“五個早”預警機制和加強畢業生離校前、放假前后、考試前后、開學前后、新生入學后、重大活動前后和季節交替前后的“7個重要時段”的重點監控工作。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理念,為學生安全負責,確保青少年學生在校健康、快樂成長。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6
一、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為了確保學校穩定和學生的健康成長,心理咨詢中心決定建立“班級心理健康委員—校園心靈使者協會—學校心理輔導中心”三級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干預和疏導機制,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的快速反應,即:
1、通過每班的班級心理健康委員密切關注身邊同學的心理情況,一旦發現有問題立即向心理輔導聯絡員反映。
2、學校心理輔導聯絡員得到信息后,須立即向心理輔導中心通報情況并立即對當事人開展心理輔導和思想疏導。
3、心理輔導中心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實施緊急干預,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學生心理危機,并做好學生心理危機過后的心理護理和增強心理調適能力的工作。
對學生心理問題的發現和解決需要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心理健康委員和心理輔導員要深入課堂、公寓,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把握學生的思想特點和關心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通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確保一旦有異常情況發生,能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及時處理,把可能出現的傷害事故解決在萌芽狀態。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的建立,對學生可能出現的心理障礙、心理疾病做到及時發現、正確解決,確保學生心理健康發展。
二、學危機干預實施細則
1、危機的特征
1)危機是一種突然發生的事情;
2)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危機是一種正常狀態,是每一個人在生活經歷中的某個時刻都會遇到的情境;
3)危機是一種個人體驗,某種情景對某個人來說是危機,但同樣的情境對另一個人來說則可能不是危機;
4)危機可在短時間內以這種或那種不同的方式來解決;
5)若采納一些變化,發揮一些潛能,個人解決問題的能力將發展,相反,不良的應對方式會令人們的防御能力下降和社會退縮。
2、危機干預的過程
1)第一級危機干預也稱心理性急救,主要是對危機的情境做出反應,幫助人們穩定下來去處理即刻的需求,協助他們應對當時的情境并給予支持。
2)第二級危機干預也稱危機治療,在當事人穩定之后,提供治療性咨詢服務,側重于應對危機的情境和處理遺留下來的心理上的癥狀。
3、危機干預的主要對象
1)遭遇突發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受到自然或社會意外刺激的學生;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學生;
3)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4)身體患有嚴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貧困、經濟負擔重且深感自卑的學生;
5)個人感情受挫、人際關系失調或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6)因學習壓力過大而出現的學習困難或嚴重環境適應不良導致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7)由于身邊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焦慮、困擾的學生。
4、常見的.危機干預形式:
1)面對面的幫助這種干預方式是通過干預人員與受助者直接地面對面的交流,其特點是能相對快速地、詳細地、全面地、準確地了解受助者的狀況,從而及時地、有針對性地對受助者實施解釋、疏導及具體干預;
2)電話危機干預是指處于緊急情緒障礙、精神崩潰或企圖自殺的個體,通過撥通中心預約咨詢電話,向中心咨詢人員求助,這種方式具有快速、方便、經濟和匿名等特點;
3)網絡書信指導是一種通過網絡信函的求助方法。使用這種方法學生大多是暫時不愿意暴露身份或針對難以當面啟齒的問題。
三、危機干預的實施步驟:
危機評估:
1)危機嚴重程度的評估,如是否出現危機行為,是否已喪失原有的社會角色能力;
2)臨床表現的評估,包括情緒、認知、行為和軀體癥狀;
3)家庭和班級評估,如家庭成員、朋友、同學等狀況的評估;
4)危機評估后建立高危人群干預檔案。
確定干預目標:干預的目標要針對受助者即刻的具體問題和受助者的心理需要制定,同時還要考慮有關社會文化背景、社會生活習俗、家庭環境等因素。通常在首次會談中要完成以上這兩項任務。
干預實施:使用各種干預技術按既定實施目標進行干預,幫助受助者學會并掌握解決危機所需要的技巧。干預所需時間取決于受助者面臨的危機的性質、
受助者自身的能力及干預的目標難易程度。
終止干預:當受助者情緒癥狀緩解、認知能力改善、自我保護意識加強時可以考慮及時結束干預,并處理終止干預的有關問題或負責危機干預的心理輔
導員不能有效干預危機時應及時向中心提出處理辦法,如對受助者建議轉介等。
四、危機干預問題的解決步驟
幫助當事者學會解決問題是解除危機的一個比較有效的辦法,尤其是幫助他們按照步驟進行思考和行動,常能取得較好效果:
中學生所面臨的心理壓力大多數是由社會現實環境所造成的,一些人現實與理想嚴重背離,從而產生持續的心理緊張和巨大的心理壓力,導致心身疾病。故此,我們在享受現代物質文明的同時,要善于消除心理緊張和化解心理壓力,提升精神生活質量。知覺干預。“壓力—疾病模式”是沿著以下脈絡展開的:生活情境→壓力知覺→情緒喚起→生理喚起→疾病。知覺干預通過作用于“壓力知覺”這一環節,減少我們對壓力知覺的反應,從而減少不必要的壓力因素。將其運用到心理保健上,就是要注重“光明面”,忽略“陰暗面”,從而保持心理平衡生理干預。當心理壓力來臨時,我們不妨試著讓自己的呼吸慢下來,連續、緩慢地做十次深呼吸。深呼吸可使大腦供氧充足,同時使人心率減慢,情緒穩定。
行為干預。當你心情感到煩悶時,可以停下手中的工作,到陽臺上去聞一聞花香,看一看天上的白云,或者上網沖一下浪,或者給最親愛的人發個短信,打個電話,經過以上或類似的行為干預,你會暫時緩解心理壓力,精神抖擻地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關系干預。如果友人背叛了你,你完全可以改變以往一貫“善良”的稟性,把他從“好友”中“刪除”,或疏遠與對方的關系,通過此舉產生“報復”后的快感,從而緩解心理壓力。
決策干預。在各種各樣的機遇面前,我們要揚長避短,選擇性地參與,選擇你的強項,這比較容易取得成功,獲得正性反饋,從而增強你的信心。
比較干預。正確選擇參照群體,選擇在社會地位、工資待遇、家庭婚姻和生活條件上與自已基本相等或比自己差的人進行比較,從而獲得心理上的平衡和滿足感。
觀念干預。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難時,可以把它看作是命運對你的考驗,看作是對手對你的挑戰,看作是一次難得的改變命運的機遇,如此一來,你就會斗志昂揚,精神倍增。
哲學干預。樹立什么樣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決定一個人有多大的作為;遇到艱難險阻時會作出什么樣的反應,同時也決定一個人有什么樣的精神境界。一定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7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小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日益突出,心理危機事件的頻發使得心理干預成為了教育工作者和學生家長們亟需關注和研究的焦點。針對小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制定一份詳細、具體且生動的應急預案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將從預案的結構、方案內容和實施步驟三個方面進行探討。
一、預案結構
小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主要包括四個部分:引言、背景描述、應對方案和實施步驟。
引言部分是對預案的目的和重要性進行說明,旨在提醒讀者對于心理危機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背景描述部分主要介紹了小學生心理危機的現狀和特點,同時對常見的危機事件進行概述,以便引起相關人員的共鳴。
應對方案是預案的核心內容,包括心理干預的原則、方法和技巧等進行詳細闡述,以便實際操作的指導。
實施步驟部分主要從發現心理危機、評估情況、制定干預方案、實施干預和跟蹤反饋五個方面詳細說明了具體的操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二、應對方案內容
應對方案是預案的核心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心理干預的原則:以學生為中心,以尊重和關愛為基礎,積極主動、及時準確地發現和解決心理問題。
2.心理干預的方法:采用個別談話、小組輔導、游戲活動等形式,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
3.心理干預的技巧:充分傾聽學生的內心需求,關注身體和語言的非言語暗示,尊重學生的個人權益。
4.緊急情況的.處理:對于緊急情況,如自殺、自傷等危險行為,及時撥打急救電話并立即向學校領導和家長報告。
5.各個角色的職責:明確學校、教師、家長和社會各方的責任,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心理危機的干預和預防。
三、實施步驟
具體的實施步驟是預案實施的關鍵,需要各個相關人員的密切配合和操作。以下是心理危機干預的實施步驟:
1.發現心理危機:學校教師、家長和社會各方通過日常觀察、學生自愿反應和第三方通報等方式發現學生心理危機。
2.評估情況:及時進行心理評估,包括面談、心理測量和行為觀察等方式,了解學生的心理狀況和問題的嚴重程度。
3.制定干預方案: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個別或集體的心理干預方案,明確目標、內容和時間。
4.實施干預:教師或心理專業人員依據方案進行干預,采用合適的方法和技巧輔導學生,重視學生的參與和自主權。
5.跟蹤反饋:定期或不定期地跟蹤學生的心理狀態和干預效果,進行反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和改進。
通過以上的實施步驟,可以實現對小學生心理危機的及時干預和有效解決。
小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的制定對于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通過明確預案結構、詳細應對方案和具體實施步驟,可以幫助教育工作者和家長們更好地把握干預時機,有效解決小學生心理危機事件,促進學生成長與發展。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8
為了做好中小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做到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降低學生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率,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各種傷害,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訂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工作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各中小學校校長(園長)
(二)各中小學校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任組長,成員由德育處、年級組、衛生室、心理輔導室等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心理輔導室。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規劃和領導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督促相關人員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的職責,為重大危機事件的處理做出決策。
各年級的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由年級組長負責,全體教職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各班班主任應積極協助學校負責人抓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二、干預對象
存在心理危機傾向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是關注與干預的對象。確定對象存在心理危機一般指對象存在具有重大影響的生活事件,情緒劇烈波動或認知,軀體或行為方面有較大改變,且用平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暫時不能應對或無法應對當下的危機。
(一)高危個體
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3.存在諸如學業失敗,軀體疾病,家庭變故,人際沖突等明顯的動機沖突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
6.長期有睡眠障礙者;
7.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
9.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10.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二)警示訊號
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1.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記,圖畫或亂涂亂畫的只言片語中流露死亡的念頭者;
2.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的話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三、預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預防,做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心理教師和班主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對學生進行生命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活,熱愛生命,善待人生;
(二)對學生進行自我意識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愉快接納自我,積極發展自我,樹立自信,消除自卑;
(三)對學生進行危機應對教育,讓學生了解什么是危機,人們什么情況下會出現危機,同學們的哪些言行是自殺的前兆,對出現自殺預兆的同學如何進行幫助和干預。
學校層面工作:在學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引導學生樹立現代健康觀念,針對學生中廣泛存在的環境適應問題,情緒管理問題,人際交往問題,學習方法問題等開展教-3-育;組織形式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在學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圍;通過舉辦主題鮮明的特色班會,幫助學生優化個性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預警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早期預警工作,做到對學生的心理狀況變化早發現,早通報,早評估,早治療,信息暢通,快速反應,力爭將學生心理危機的發生消除在萌芽狀態。
(一)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每年對新入學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測評,根據測評結果篩查出心理危機高危個體,與班主任一起對這些學生做好危機的預防與轉化工作。
2.每年對三類重點人群進行有針對性的'排查:
(1)對不能適應學習環境的學生進行排查;
(2)對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進行排查;
(3)對心理壓力太大的學生進行重點排查。
(二)建立學生心理健康匯報制度
為掌握學生心理健康的動態發展,隨時掌握高危個體的心理狀況,建立學生心理問題報告制度。
1.學生發現有同學存在嚴重心理問題時,應將該生的情況迅速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要隨時掌握全班同學的心理狀況,發現同學有明顯的心理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學校心理教師匯報。
3.專(兼)職心理教師要深入學生之中并通過班主任,班級心理健康委員等及時了解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
4.主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每周一次向專職心理教師了解全校學生心理健康變化情況。
5.對學生中存在的嚴重的心理危機,發生的心理危機事故及其處理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匯報。
(三)建立學生心理危機評估制度
心理危機評估小組對學校,校醫務室,心理教師等報告上來的存在心理危機的學生進行及時的心理危機風險評估。不確定或評估困難的,可邀請心理危機專家進行評估。
五、危機干預
(一)建立支持系統
學校要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培養他們積極向上,樂觀進取的心態,在學生中形成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的良好人際氛圍。全體教師應該經常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上的困難,與學生交心談心,做學生的知心朋友。學生干部對有心理困難的學生應提供及時周到的幫助,真心誠意地幫助他們渡過難關。動員有心理困難學生的家長,朋友對學生多一些關愛與支持,必要時要求學生親人來校陪伴學生。
(二)建立治療系統
對有心理危機的學生應進行及時的治療。對癥狀表現較輕危機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詢或到上級醫院等專業機構接受心理治療為主,可輔以藥物治療。對癥狀表現較重者必須在醫院等專業機構接受藥物治療的基礎上,再在校或在相應的專業機構接受心理咨詢。對癥狀表現嚴重,危機程度很高者,必須立即將其送醫院等專業精神醫院治療。
(三)建立阻控系統
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引發學生心理危機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協調有關部門及時阻斷,消除對危機個體的持續不良刺激。對于危機個體遭遇刺激后引起緊張性反應可能攻擊的對象,學校應采取保護或回避措施。心理教師,校醫在接待有嚴重心理危機的學生來訪時,在其危機尚未解除的情況下,不讓學生離開,并立即報告給心靈家園及學生所在年級。
(四)建立監護系統
對有心理危機的學生在校期間要進行監護。
1.對心理危機程度較輕,能在學校正常學習者,學校成立以班主任,學生干部為負責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學生監護小組,以及時了解該生的心理與行為狀況,對該生進行安全監護。監護小組及時向學校匯報該生的情況。
2.對于危機程度較高但能在校堅持學習并接受治療者,學校將其家長請來學校,向家長說明情況,家長如愿意將其接回家治療則讓學生休學回家治療,如家長不愿意接其回家-6-則在與家長鑒定書面協議后由家長陪伴監護。
3.經心理危機評估小組或心理健康專家評估與確認有嚴重心理危機者,學校及時通知學生家長立即來校,并對學生作休學處理,讓家長將學生接回家或送醫院治療。在學校與學生家長作安全責任移交之前,學校對該生作24小時特別監護。對心理危機特別嚴重者,學校派人協助保衛人員進行24小時特別監護,或在有監護的情況下送醫院治療。對于出現危機事故的學生在醫院接受救治期間,學校亦指派相關人員根據醫院要求在病房進行24小時特別監護。
六、后期跟蹤
因心理危機而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除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外,還應向學校出具學校認可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
學生復學后,學校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引導同學避免與其發生激烈沖突。班主任對其要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每月與其談心一次,并通過周圍其他同學隨時了解其心理狀況。
對于因有強烈的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學校要對他們給予特別的關心,安排班主任,專職心理教師,學生干部等對其密切監護,制定可能發生危機的防備預案,隨時防止該生心理狀況的惡化。各學校要對他們保持密切的關注,組織心理咨詢老師和專家對其進行定期跟蹤咨詢及風險評估。
在開展危機干預與危機事故處理過程中,做好資料的收集與證據保留工作,包括與相關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談話錄音、記錄、書信、照片等。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9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大學生在自我認知、社會價值、倫理道德、就業交友等方面的壓力和沖突日益顯現。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成為全社會的焦點。正確認識大學生心理危機,分析危機特點與類型,并采取有效的心理危機干預方法,己成為增進大學生身心健康,促進校園和諧穩定的重要課題。
一、大學生心理危機及危機干預概述
(一)心理危機、心理危機干預
現代危機干預理論之父Caplan認為,當個體面對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需求和供給發生改變,而他原有處理方法及慣常手段已不能應對當前困難情境時,他就會產生暫時性的心理壓力和困擾,這種暫時性的心理失衡狀態就是心理危機。由此可見,心理危機是個體的一種非正常的心理狀態,是內心世界的一種嚴重失衡,這種失衡讓個體感到沮喪、焦慮、緊張和壓迫。
大學生心理危機主要是指高校學生由于其所處的校園環境、特定身份、年齡特征,在交友、求學、成長等一系列社會化過程中產生的一種心理失衡狀態。面對心理失衡,調動各種可利用的資源,采取可運用的方法來積極幫助個體改變困難情境,使個體身心達到危機前的健康水平,就是心理危機干預。
(二)心理危機類型
1.成長性危機,是指大學生個體在一系列連續成長時期發展的急劇轉變使其處于行為和情緒的混亂無序狀態。如新生剛入學時心理上的不適感等。成長性危機是個體在成長過程中必然要經歷與克服的,是可以預期的,通常也稱內源性危機。
2.環境性危機,是指大學生個體由外部因素引起的心理上的失調,是無法預料和控制的。
3.存在性危機,是指大學生個體在思考人生價值、人生目標以及其他道德性問題時產生的心理掙扎。存在性危機既可以是現實性的,也可以是追悔性的,還可以是持續性的。
(三)大學生心理危機特點分析
1.時間特定性。大學生產生心理危機一般集中在新生入學初;寒暑假放假前和開學后;考試復習前后一個星期;家庭、情感發生變化;就業、擇業前后等特殊時間段內。
2.人群特殊性。根據多年的學生工作經驗,心理危機容易產生在以下群體中:性格自卑、極端內向群體,人際交往困惑群體,經濟困難群體,學校困難群體,網癮成性群體以及新生、畢業生群體。
3.方式、方法過激性。大學生群體處于人生發展的特殊時期,他們人格尚未塑成,心理承受能力較差,在經歷困難無助時更容易采取極端、毀滅性的手段。近幾年頻發的大學生自殺和傷害他人事件充分體現了這一特征。
二、大學生心理危機現狀分析
近年來,高校己成為心理問題發生、發展的集中地。以燕山大學電氣工程學院為例,2012年退學、體學、降級人數共17人,其中因心理問題退、體、降的共有8人,占總數的47.06%。通過對電氣學院2013級本科生676人進行心理普測的數據顯示,有34人存在重度心理問題,占學生總數的0.OS%有自殺傾向的學生4人。這一數據較之于2010級要高出0.01%。
以上調查數據可以看出,心理危機己成為高校學生狀況、困擾頻發的主要問題源,成為高校及思想政治工作者亟待解決的一項重要工作。
三、高校心理危機干預措施
(一)健全組織機構,組建心理危機三層六級干預防護網
學院現在運行的是三層六級心理危機干預防護網絡模式。第一層是以學生為基礎,分為一、二級預警。一級預警是以宿舍為單位,宿舍長為責任人,負責關注本寢室同學的心理健康狀況;二級預警是以班級為單位,班級心理委員和秘密聯絡員為負責人,負責關注本班級同學的心理異常情況。第二層是以學院為核心,分為三、四級預警。三級預警由專職輔導員負責,四級預警由學院專職心理模塊輔導員負責。輔導員通過日常的走訪以及一、二級學生的`上報獲取信息,并將信息反映到專職心理輔導員處,由專職心理輔導員進行危機評估和采取進一步的措施。第三層是以學校為龍頭,分為五、六級預警。五級預警由校心理咨詢中心負責,六級預警由校心理危機領導小組負責。該層次主要是開展各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并對其他級別成員進行專門的培訓,并進一步評估危機的嚴重程度,選擇心理危機具體的干預手段。
(二)建立系列預警機制,完善心理危機干預預警體系
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中的“預防為主”原則,學院建立了危機干預預警體系,做到盡早摸清情況,及時介入、排查,準確預判評估和及時咨詢、治療。
1.學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制。學院每年都會對新生進行學期初的心理普測,根據測試結果建立年級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以及學院心理危機學生特殊關注檔案。
2.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匿名匯報制。學院每月安排輔導員老師在班委中進行匿名的心理狀態排查。
3.學生心理異常學期初上報制。學院專職心理輔導員在每學期初了解學院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并填寫更新《心理危機學生檔案》。
4.骨干學生的心理健康培訓制。每學期聘請學校心理咨詢中心專業老師為從事心理工作的學生骨干進行專業的心理知識講解和培訓。
(三)尋找策略方法,建立心理危機干預運行機制
1.建立心理危機評估制。針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評估,根據危機等級程度,有選擇地上報學院學生工作書記及學校相關部門,并選擇危機干預方案。
2.建立心理危機及時救助制。院校相關部門要制訂應對心理危機的多項預案,保障救助的及時性。
3.建立心理危機信息屏蔽制。危機事件發生后,院校應進行適時的心理危機信息和刺激物的阻控。
4.建立心理危機應急處理及監控制。對于有自殘、自殺傾向的學生,輔導員應立即將其送往專門醫院進行救治,并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及時聯系家長,做好危機后的安全保護工作。
(四)開展特色活動,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培訓機制
心理健康課堂教學、第二課堂活動的開展,對于預防大學生心理危機有重要的意義,能夠促進學生自我分析,增強自我認知,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
(五)加強溝通聯絡,構建完善的心理危機干預社會支持系統
在大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中,高校不能一味地單獨作戰,還要充分調動家長、醫院以及朋輩關系的積極性,建立一個學校、家長、醫院互動的危機干預系統。
學院心理危機干預模式運行至今,取得了初步的成績和效果,在三層六級危機干預防護網絡下,全體通力合作,將一些潛在的心理危機事件扼殺在搖籃中,使一些棘手的危機事件得到及時、妥善的干預。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10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院的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以期盡最大努力幫助學生解決所面臨的心理困境,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
一、干預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減少和避免危機對學院正常工作的干擾。
5.通過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三、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心理危機干預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學院領導負責,學生處統一指揮協調,班主任及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與,學院有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聯動配合。
主要人員:學院主管領導、學生科、班主任、心理老師、校醫、安保人員、司機、心理協會成員等。
四、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院主管領導全面負責,學生科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醫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5.院安保人員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學校其他教師輔助開展工作。
8.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五、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對象是我院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表現包括:
1.重大心理危機事件(Ⅰ級)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精神病人處于急性發作期;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
2.較大心理危機事件(Ⅱ級)
(1)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
父母的離異;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并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并經專家確診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學生。
3.一般心理危機事件(Ⅲ級)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者。
(2)因情感受挫、人際關系失調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者。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等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者。
(4)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學生等。
六、學生心理健康匯報制度
為掌握全院學生心理健康的動態發展,隨時掌握高危個體的心理狀況,學院建立學生心理問題報告制度。各班班委特別是心理委員要
隨時掌握全班同學的心理狀況,發現同學有明顯的心理異常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匯報。
七、學院危機報告制度
1.發現有Ⅱ級或Ⅲ級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發現者應迅速以電話的形式報班主任,再報系部和學生處。
2.Ⅰ級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發生心理危機事故的相關班級應立即向分管學生工作的學院領導、學生處報告并通知到相關協同部門。
八、應急響應機制
發生突發心理危機事件時,心理危機領導小組、學生處、保衛科等相關處室應按照分級響應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1.Ⅰ級響應
(1)Ⅰ級響應標準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或者精神病處于急性發作期,并且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時,啟動心理危機應急預案的I級響應。
(2)I級響應行動
①學院心理危機干預的領導機構、相關處室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機事件(I級)發生報告時,立即啟動本方案。
②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迅速組織心理危機干預組對心理危機當事人的現狀以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供決策參考;組織和協調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③對發生重大心理危機事件的目擊者、同寢室同學、同班同學,組織心理危機干預,進行創傷后應激干預。
2.Ⅱ級響應
(1)Ⅱ級響應標準。
發生較大心理危機事故(Ⅱ級)或一般心理危機事故(Ⅲ級)時,啟動應急預案的Ⅱ級響應。
(2)Ⅱ級響應行動。
①學院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機構在重大心理危機事件或較大心理危機事件發生的報告后,立即啟動本方案。
②心理危機干預組對心理危機當事人的現狀立即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
③對癥狀表現較輕、危機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詢或到精神衛生醫院心理科等專業機構接受心理治療為主,輔以藥物治療。對癥狀表現較重者必須在精神衛生醫院等專業機構接受心理治療。對癥狀表現嚴重、危機程度很高者,必須立即將其送至專業精神醫院治療。
3.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心理危機事件應急響應終止,由院危機干預應急領導小組決定。
重大和一般心理危機事件由心理危機干預組在分析論證后作出決定。
九、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11
為進一步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及時疏導、有效干預,減少或避免學生因心理問題而引發的傷害事件的發生,為學院的穩定工作服務。
一、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學院范圍內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當事人及其他人員生命危險的心理危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條:危機事件分級
心理危機是一種個體運用自己尋常的方式不能應付所遭遇的內外困擾時的反應。一般發生在個體無法避免的、強大的應激事件,動員所具備的應付手段失敗時,存在明顯的急性的情緒、認知及行為上的功能紊亂,此時個體處于一種心理失衡和無能為力面對的狀態。
根據心理危機事件可能導致后果的嚴重程度將心理危機事件分為重大事件(I級)、較大事件(II級)和一般事件(III級)三級。
1、重大心理危機事件(I級)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經評估具有潛在自殺事件;精神病人處于急性發作期,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
2、較大心理危機事件(II級)
(1)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
父母的離異;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并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并已經專家確診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學生,且有明顯癥狀,本人心理痛苦程度較深,或嚴重影響社交功能(如引起其他同學害怕、憂慮和不滿)。
3、一般心理危機事件(III級)
(1)在心理普測中篩查出來的潛在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患者。
(2)因情感受挫、人際關系失調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者。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就業困難等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者。
(4)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學生等。
(5)患有嚴重心理疾病者或有自殺史的學生在心理狀況或治愈情況不明的條件下返校復學。
(6)其他需要專業心理學參與的緊急事件第三條:心理危機鑒定與評估
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及心理學專業人員應負責對心理危機進行鑒定和評估,并依此采取不同應對措施。
第四條:心理危機干預救援
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學院心理學專業人員,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輔導員、學院心理協會會員、班級心理委員、學生黨員和學生干部均為心理危機干預救援的重要力量。
二、監測、鑒定與報告
第五條:危機監測
1、心理健康普查監測
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每年對大一新生開展心理健康測評,建立學生心理檔案,以便做到心理問題早期發現,早期干預,防患于未然。
2、學生匯報監測
班級心理委員兩周向學院輔導員匯報一次,輔導員匯總報至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
3、班主任和其他教師匯報監測
班主任和其他教師可隨時向學院輔導員或學院領導匯報情況。
第六條:危機鑒定與報告
1、學院輔導員首先評估和鑒定心理危機事件的等級,如無法判斷可聯系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或學院心理學專業人員。
2、如發現有II級或III級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學院應迅速上報學生處心理健康指導中心。
3、I級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如情況緊急,發生心理危機的班級應在第一時間想方設法阻止危機事件發生,同時盡早向學院領導報告,學院同時向學生處報告。
三、應急響應
第七條:應急響應原則
發生突發心理危機事件時,學院學工工辦和各班級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做出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第八條:I級響應
1、I級響應標準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經評估具有自殺意念;或者精神病處于急性發作期,并且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時,啟動心理危機應急預案的I級響應。
2、I級響應行動
學院領導、學工辦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機事件(I級)發生報告時,立即啟動本方案。
▲精神病處于急性發作期,并且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的情況
(1)須在第一時間阻止其自傷或傷人行為,保障人身安全,在家長未到前對當事人進行妥善安置,并實施24小時陪護,陪護人應身強體壯,數量以2-3人為宜
(2)妥善處理周圍任何可能用來傷人的尖銳器具
(3)盡量解決引起發作的應激來源問題,同時向學院領導匯報,并告知學生處、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
(4)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或學院心理學專業人員評估當事人精神狀態及再次發生自傷或傷人行為的可能,并提供進一步措施的意見,必要時進行現場干預
(5)通知家長立即來校,在家長的同意下陪護至精神病院。
(如家長不相信,可向其敘述細節,如執意不肯前來,或確實無法短期內趕到,可擬定“送精神病院治療委托書”,由家長簽字傳真后帶去醫院。如家長仍不愿意過來且評估發現學生自傷或傷人事件升級,可撥打110,公安機關在評估后有權力將嚴重威脅社會安全的精神病人送至醫院治療)
(6)學工辦整合各類資源對發生重大心理危機事件的目擊者、同寢室同學、同班同學,邀請心理學專業人員組織心理危機鑒定與干預評估組進行創傷后應激干預。
(7)學生回校復學需有醫院證明其健康狀態可以復學
▲學生有自殺意念的情況
(1)須在第一時間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并在家長趕到之前進行24小時密切監護,同時告知學生處、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
(2)盡量解決引發自殺意念的應激來源問題
(3)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或心理學專業人員進行現場評估和干預,提供具體意見
(4)通知家長立即來校(與家長溝通注意事項同前)
(5)評估為住院或門診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生,學院將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門精神衛生機構治療,門診治療后建議請假休息一段時間,具體依評估結果而定
(6)評估為回家休養治療利于心理康復的學生,學院將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7)學生回校復學需有醫院證明其健康狀態可以復學,同時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對其進行持續的心理咨詢干預,學院輔導員和班主任按照心理健康指導中心的專業評估結果進行關注。
▲學生實施自殺行為的情況
(1)學生工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進行緊急救援,并立即報告院領導及老師和相關部門。情況緊急的可先將學生立即送醫院搶救,然后向有關部門匯報。
(2)及時保護、勘察、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助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
(3)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對自殺未遂的學生進行評估,如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門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4)評估為回家休養治療利于心理康復的'學生,學院將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5)學生回校復學需有醫院證明其健康狀態可以復學,同時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對其進行持續的心理咨詢干預,下屬學院和班主任按照心理健康指導中心的專業評估結果進行關注。
(6)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對目擊者、同寢室同學、同班同學,進行創傷后應激干預。
第九條:II級響應
1、II級響應標準
(1)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父母的離異;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并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時,啟動Ⅱ級響應。
(2)雖未處在激烈發作期,但發現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并經專家確診的學生時(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焦慮癥、癔癥、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學生),啟動II級響應。
2、II級響應行動
學工辦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機事件(I級)發生報告時,立即啟動本方案。
▲學生在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并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時
(1)告知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
(2)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對心理危機當事人的現狀立即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
(3)如果評估發現危機程度不高者,以在學院接受心理咨詢為主,由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指導進行。
(4)如果評估發現危機程度較高,通知家長來校,并要求到精神衛生醫院心理科等專業機構接受心理治療。
▲發現經專家確診的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1)告知學生處、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
(2)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對心理危機當事人的現狀立即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
(3)通知家長來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了解病史并評估是否可以繼續學習。
(4)如評估結果表明該生基本已愈,可繼續學習,家長須補交醫院證明,同時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對其進行約談和危機評估,學院學工辦和班主任對其進行關注(特別關注其服藥情況,如該生停止服藥應盡早告知學院、學校心理健康-8-指導中心)。
(5)如評估結果表明不能繼續學習,須讓家長帶回家休養或住院治療。
第十條:III級響應
1、III級響應標準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際關系失調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者。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就業困難等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者。
(4)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學生等。
2、III級響應行動
(1)心理健康測評中反映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由心理健康指導中心約談,按照約談結果進行分類,或繼續長期咨詢,或根據保密原則反饋給下屬學院,情況嚴重的可轉為其他危機標準,并進行相應的響應。
(2)其他情況下,由學院學工辦或班主任直接告知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心理健康指導中心進行個別心理咨詢、團體心理輔導,如有必要可轉介至其他心理咨詢機構。
四、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心理危機事件應急響應終止,由學院危機干預應急領導小組決定。
重大和一般心理危機事件由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在分析和論證后作出決定。
五、應急資源保障
第十一條:隊伍的管理和培訓
1、制度與備案
學生危機事故發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學院學工辦在事故處理后應將該生的詳細材料提供給學生處、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備案。
2、培訓與調整
據突發心理危機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對隊伍及時進行調整,定期對班級心理委員、信息員、班干部實行培訓。
3、保密
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
六、后期跟蹤
1、學生復學后,學院應對其學生生活進行妥善安排,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引導同學避免與其發生激烈沖突。應安排班級心理委員對其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
2、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學院心理健康聯絡員輔導員,定期以預約咨詢或隨訪咨詢的形式,對這些學生的心理健康情況進行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學院領導。
3、對于因有強烈的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學院應對他們給予特別的關心,應安排班級心理委員、學生骨干、該生室友對其密切監護,隨時防止該生心理狀況的惡化。
學生心理干預措施方案 12
近年來,心理健康問題在小學生中日益突出。為了提供更好的心理支持和干預措施,制定一份小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是非常重要的。這份預案將詳細說明在遇到心理危機事件時,學校和教師應該如何行動,以便及時、有效地幫助學生解決問題、疏導情緒,并保證他們的安全與健康。
一、心理危機定義與風險因素分析
心理危機是指個體在面臨突發、重大變化或不可控事件的時候,無法順利應對,產生嚴重的心理困擾和負面情緒反應的狀態。小學生面臨心理危機的風險因素包括家庭問題(如父母離異、家庭暴力)、學業壓力、人際關系困擾、身體或性別意識不適應、自我價值感缺失等。
二、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的制定
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體系:學校需要制定強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計劃和課程,為學生提供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
2.建立專業心理團隊:學校應配備專業心理咨詢師或心理醫生,提供心理咨詢和干預服務。
3.開展心理評估:定期對學生進行心理評估,及早發現問題并干預。
4.提供心理支持:建立心理支持機制,為學生提供機會去傾訴、互相支持。
5.制定完善的干預措施:為應對不同的心理危機事件,制定相應的干預措施,包括學校和教師的具體行動指南。
三、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的具體操作
1.學校危機事件處理:
a.心理危機事件的及時發現:學校工作人員要密切關注學生的情緒變化和行為舉動,及時發現潛在心理危機事件。
b.心理危機事件的報告和登記:學校內設心理危機事件報告機制,任何有關學生的心理危機事件都應該立即報告至專業心理團隊。
c.心理危機事件的處理:由學校和專業心理團隊共同制定針對該事件的干預措施,并按照計劃執行。此外,要及時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共同關注學生的`情況,并提供家庭支持。
2.教師的心理危機事件處理:
a.教師心理危機事件的辨識:教師應具備辨識心理危機事件的能力,關注學生的表現、言行和情緒變化。
b.心理危機事件的記錄和匯報:教師需將發現的心理危機事件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學校報告。保證信息流暢和準確。
c.心理危機事件的初步干預和引導:教師應根據預案提供初步的心理支持和引導,如耐心聆聽、鼓勵表達情感,以及適時地引導學生尋求專業心理咨詢。
d.心理危機事件的匯總與交流:學校應定期召開教師會議,分享并討論所發現的心理危機事件,改進干預措施和策略。
小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對于保護學生的心理健康至關重要。學校和教師需要始終保持高度關注心理健康問題,及時發現學生的心理困擾,提供專業的支持和干預,以確保學生成長發展的同時,心理健康得到有效的保障。這份預案是學校和教師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為了讓每位學生擁有快樂、健康的成長環境而設計的。通過預案的實施,我們相信孩子們將能更好地應對心理危機,并邁向更加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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