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案1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績效考核目的
1、在公司造就一支業務精干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并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通過績效指標體系的設計、考核,使員工明確工作重點,追求工作成果,實現公司目標。
3、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4、通過客觀公正的評價進行合理的績效獎金分配,樹立以業績為導向的績效文化。
5、為培訓、薪資調整、年度評優、崗位調整、考核辭退提供參考依據。
三、績效考核原則:
1、基本原則:客觀、公正、公開、公平。
2、以崗位職責為主要導向原則:關注本崗位業績指標是否達成,即“人與標準比”。
3、要求個人考核以事實和數據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對下屬的績效表現負直接責任,下屬的成績就是主管的成績,主管應通過績效輔導和過程管理,提高個人的能力及素質水平以促進持續的績效改進。
四、績效考核對象
1、公司部門經理級、主管級、普通級管理干部
2、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范圍內:
2.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2連續出勤不滿三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員工
五、績效考核周期:月度考核
具體地說:績效考核時間安排:月度考核時間為:下個月度1日至5日;月度考核需在月度5日前完成
六、考核責任
1、直接上級和部門負責人:下屬員工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設計被考核對象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標、目標值、評分標準,觀察、記錄員工的日常績效表現,輔導員工進行績效改進,提供必要的反饋和指導,幫助下屬完成績效計劃和達到績效目標,對下屬進行績效評估,與下屬進行持續的績效溝通。
2、公司總經理:依據公司年度目標和計劃,制定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指標并進行考核,對各部門的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對各部門工作進行指導,促進整體績效目標的達成和提高。
3、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與解釋,宣傳與溝通,考核工作的組織、監控與督導,考核數據整理統計、考核分布狀況的審核,結果的應用與反饋,向員工和主管提供指導、支持與培訓,受理員工的考核申訴。
七、績效考核流程
設定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與評估?績效考核操作程序?績效面談
1、設定績效考核指標
1.1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目標,由總經理設立各部門月度績效目標,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內容擬定下屬每位員工績效考核目標。其考核的內容是每個崗位,每個人最主要的且必須完成的工作
1.2由上下級雙方經過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在《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上簽字確認。
1.3工作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對任務目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2、績效考核與評估:
(1)考核結果劃分:就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屬工作結果進行評分,評分方法參考《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中說明。然后按分數排序并根據“1、2、3、4”績效定義,得出四個等級的考核結果。
(2)1級員工績效定義: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對公司團隊作出突出的貢獻的;為公司掙得了榮譽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動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能積極主動提升素質技能,使工作績效有顯著提高的。
(3)2級員工績效定義: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標,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了基于本崗位應知、應會、應做、應想的全部事情,并完全無投訴的。
(4)3級員工績效定義:沒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標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的;與客戶、上/下級、同事發生爭吵,破壞組織氣氛的;不按業務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誤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的。
(5)4級員工績效定義:有重要工作指標未完成的;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財務秘密的;未能及時解除事故隱患,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徇私舞弊;被有效投訴的。
(6)對被評為“1、3、4”級的員工,須說明評估理由,并有書面的事實依據。
連續三次被評為“3”級、“4”級的員工,將被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將考慮崗位調整或辭退。
3、績效考核操作程序:
(1)、考核對象先自評,目的是讓所有被考核人積極參與到績效考核中來,被考核人按照《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自我評定自己當月工作得失,然后發給直接上級復評
(2)、上級復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并對考核績效定義最后評定,然后匯總部門考核發送行政人事。
(3)、行政人事:行政人事協助總經理對各部門經理績效考核復評,然后匯總當月所有被考核人績效工資,提交總經理簽字后交由財務,原件為財務工資核算依據,印復件為行政人事存檔。
4、績效面談:
(1)績效面談是一個雙向的、正式的溝通。
(2)被評為“1、3、4”員工,必須由其上司(總經理)進行面談。
(3)績效面談由人事行政專員督導實施、跟蹤落實,并負責保管/歸檔面談記錄。
八、績效工資基數等級:
(1)部門正副經理:800元
(2)部門主管:700元
(3)普通員工:600元
績效定義為1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20%發放;績效定義為2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00%發放;績效定義為3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80%發放;績效定義為4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50%發放。
九、績效工資發放
管理人員的月度績效工資隨月度固定工資發放。
十、績效考核申(投)訴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序。
(1)、員工可在考核結果公布后的2天內,對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頭申述。上司在給予解釋與說明后,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向行政人事提出書面申訴,由行政人事專員進行調查協調,行政人事專員接到投訴單的3個工作日內查明原因并正式書面回復員工,如屬直接上司故意為難、公報私仇等行為的,將對責任人處4級懲罰。
(2)、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案2
為充分調動xx市各級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獎勵的激勵導向作用,按照《改進xx市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博市黨組發〔20xx〕107號)有關規定,現結合xx市實際,制定本通知。
一、指導思想
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基礎,將年度考核與績效獎勵相掛鉤,衡量單位年度重點工作完成、班子團結協作作用發揮及工作人員履職履責情況,充分發揮績效獎勵的激勵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努力推動xx市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穩定發展。
二、分配原則
按照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的等次標準發放各單位績效獎金。發放個人績效獎金時,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不鼓勵平均主義,可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發放結果由各單位及時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發放范圍及資金來源
㈠發放范圍
20xx年度xx市績效考評等次評定為好、較好、一般三個等次的全市各單位(不含垂管單位、邊防派出所)及所屬的下屬單位中由財政統發的在職工作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人員由市人社局核實)。
㈡資金來源
市全額撥款單位由市財政統籌解決,自收自支和差額事業單位獎勵資金自行解決。
四、績效獎勵發放標準及原則
㈠績效獎勵發放標準
1.市年度(績效)考核標準按照“好”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1元,“較好”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10000元,“一般”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8000元。評定為“差”等次的單位不發放績效獎勵。
2.公益性崗位人員按照人均3000元標準進行獎勵。市直各部門管理的單位及國營農牧場、自收自支和差額事業單位參照市直獎勵標準發放績效獎勵。
㈡績效獎勵發放原則
1.各單位發放績效考評獎勵不能突破本單位績效獎勵金總額;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年度(績效)考核情況,實行差別化發放績效獎勵,獎勵標準上下浮動不得超過20%。主管單位對下屬單位的獎勵,必須按照各自績效考核等次額度發放,但最高獎勵標準不能突破主管單位的獎勵檔次。
2.當年退休、在職死亡,新增、調入、調出人員根據在崗時間按月執行,公益性崗位(含參照公益性崗位管理的市聘人員)須在崗六個月及以上方能發放年度績效獎金并按月執行。
3.各類掛職人員、援博干部、借調人員按所在掛職(借調)部門(單位)標準。
4.引進人才和參照事業編的警務人員按所在單位在編人員標準。
5.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者等人員參照公益性崗位人員標準執行。
6.市國稅局、地稅局、國土資源執法檢查大隊等駐博單位績效獎勵可參照執行,資金自行解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績效獎勵:
1. 20xx年未在崗的人員一律不予發放績效獎勵,未能正常上班的按實際上班月數發放;
2.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
3.公益性崗位(含參照公益性崗位管理的市聘人員)被辭退的;
4.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確定等次的;
5.被紀檢部門立案、司法機關處理或正在調查尚未結案的。
五、有關要求
㈠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上報計劃,及時主動與市財政局對接,經主要領導簽字和單位蓋章后報市財政局申請撥付。各單位不得截留績效考評獎勵金,嚴禁多報冒領,如有虛報瞞報,一經查實,將扣發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績效獎勵,并按套取國家資金進行黨政紀處分。
㈡各單位要正確對待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認真貫徹落實市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成績面前找差距,查漏補缺;在差距中間找問題,分析原因,抓好整改,把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納入全局工作來謀劃和推進。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理順工作關系,落實工作責任,形成整體合力。
㈢各單位要把開展年度(績效)考核工作重點放在改善行政管理、轉變作風、增強執行力和公信力上,牢牢把握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這個總目標,把加強年度(績效)考核工作作為改進作風、推進工作落實的重要抓手,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辦事服務水平。
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案3
一、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雇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能力、能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必須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接受,并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考核內容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能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情況(由行政部按照執行考核)。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鑒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并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中的獎懲辦法。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并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情況欄內文字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占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占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建議如被公司采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占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范。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和一份,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占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內容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情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案4
為了促進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全面發展,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根據《濱海縣中小學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和《濱海縣中小學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指導意見》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特制定該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二、制定原則
1、激勵先進,促進發展。
2、按勞分配,多勞多得。
3、公平公正,優績優酬。
三、獎項設計(分類別設計獎項)
(一)考核對象:全體正式在編教職工。
(二)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1.班主任考核獎
(1)考核標準: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對象:全體班主任。
(3)考核內容:學校制定具體考核細則,由政教處、教務處、年級組具體考核實施。
以下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為剔除班主任津貼后的數額。
2.考勤獎(占總量的20%)
對照《濱海縣達明中學教職工考勤條例》進行考核。
3.師德考核獎(占總量的30%)
本項目考核以《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依據,主要考核教師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等方面的情況。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不得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索取或變相索取學生家長錢物,不得向學生推銷學習用書、教輔資料和學習用品,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不得損害學生利益,不得損害學校利益。對存在嚴重師德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對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表現差,或因個人原因造成教學事故的,實行集體會辦,酌情處理。
4.工作量獎(占總量40%)
(1)教學、教輔、行政輔助崗位人員工作量績效獎。
根據《教學人員工作量測算細則》測算出學校學期總課時數。
每節課的`價格=工作量考核的總金額÷全校兩學期(剔除超課時)總課時數
注:①按課表計算每個教學人員周課時數,行政、教輔、行政輔助崗位人員的工作量折算成課時數。
②體育教師組織課間操等活動,值周人員每周補2課時,非值周人員每周補1課時。
③設置職務系數和崗位系數。
④設置職稱系數和學科系數。
(《濱海縣達明中學20xx年度教輔、行政輔助崗位人員工作量測算細則》另定)
⑤設超課時獎:按額定工作量為12課時/周計,超過額定工作量的每課時補助10元,此項由學校承擔,單獨公示和發放。
(2)后勤、工勤人員工作量及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以各人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對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0%進行工作量及工作績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為工作績效考核獎,由后勤部門進行考核,按一、二、三等獎(各占三分之一)發放,其余部分作為工作量考核發放。此項考核由總務處負責實施。
5.工作實績獎(占總量10%,多出部分由學校承擔)
(1)考核對象:教學人員。
(2)考核內容:各年級根據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進行過程考核,考核條例由各年級組和教務處制定(本項考核在每次考試后即時發放)。其他不參加過程考核的老師(高考隊教師除外)以人均400元作為實績考核獎,其中一等獎30%、二等獎40%、三等獎30%,此項考核由教務處組織實施。
(3)另設《高考實績考核獎》、《高三市調研考試考核獎》、《高二學測實績考核獎》、《教科研考核獎》(含論文發表、獲獎,教學競賽獲獎,課題研究,骨干教師津貼等)。此四項考核根據學校制訂的考核細則實施,所有獎金由學校承擔。
四、幾點說明
1.教職工病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教育局相關規定執行。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定教育教學任務的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按比例減發。其中按規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續的病休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按標準發放。崗位津貼按照縣局病假工資計發的辦法執行,即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全額發放;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工齡滿十年的,全額發放,不滿十年的,從第三個月起按90%計發;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齡不滿十年的,按70%計發,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按80%計發,工齡滿二十年的,按90%計發。教職工病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予考核發放。教職工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績效工資。
2.中層以上干部到齡后經批準保級離崗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可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額(剔除班主任津貼)發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員不參加績效考核,學校予以適當的困難補助。
4.經縣教育局批準的縣內教育系統借用人員,由借用學校負責績效考核,績效工資一般由原學校根據借用單位提供的績效考核結果,參照本學校績效考核辦法發放。對非教育系統借用的人員,績效工資按縣有關要求執行。
5.與學校簽訂協議并經教育局審核備案的脫產進修人員,在脫產進修期間不參加績效考核,績效工資停發。
6.對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仍堅持在班、服從學校分工的教學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為:適當照顧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歲遞加額定工作量的10%計入工作量考核;對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非教學人員適當照顧其工作量,按每增一歲遞加額定工作量20%計入工作量考核;對于男年滿57周歲、女年滿52周歲的教職工,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可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額(剔除班主任津貼)發放。
7.對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當年績效工資計發至退休到齡之月。
8.當年剛分配老師:僅參與一年度中的秋學期績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結果審核備案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崗位津貼,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再發放。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定考核等次(見習期除外)的,自考核結果審核備案次月起停發3個月崗位津貼,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數額不超過教職工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10.對落聘待崗人員,在待崗期間停發其全部績效工資。
11.因師德問題被一票否決的或違紀違法被查處的人員,按師德師風建設一票否決的規定執行。
12.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教育局統一考核發放。
五、本考核辦法由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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