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4篇(熱門)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整治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消毒餐飲具的衛生安全監管,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生產經營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衛生部《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范(試行)》和山東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管理的通知》(魯衛法監字【】24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集中開展一次消毒餐飲具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摸清全縣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數量、持證情況、衛生狀況及餐飲業經營單位使用消毒餐飲具的索證、驗貨情況,進一步加強餐飲具衛生安全管理,杜絕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消毒餐飲具擺上餐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任務要求
1、摸清底子。由衛生部門與工商部門負責,摸清匯總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營業執照有效期等信息。
2、搞好現場檢查。對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全部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其選址、布局、消毒工藝流程、生產用水、設備情況、使用的消毒劑及消毒餐飲具的產品包裝和標簽內容等,填寫《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現場監督檢查表》。對生產現場條件符合《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范(試行)》要求的,要從現場采封三批產品,由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按照《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gb14934-1994),做洗消劑烷基(苯)磺酸鈉殘留量及大腸菌群檢測。
對餐飲業經營單位使用消毒餐飲具的進行索證管理及餐飲具衛生安全狀況(包括消毒餐飲具包裝標簽)的監督檢查,對重點單位實行重點檢查。
三、工作步驟
1、安排部署階段(3月1日——10日)。要求摸清底子,制定監督檢查方案。
2、專項整治階段(3月11日——25日)。由鎮食安辦牽頭,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消毒餐飲具及重點餐飲業經營單位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并依據各司職責,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進行核查,嚴厲打擊取締無證經營行為。
3、總結驗收階段(3月26日——3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部門協作,標本兼治。要不斷完善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落實責任;要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實行信息共享,互通有無;實行聯席會議制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以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監管失位、越位現象發生,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發現違規行為不依法處理的,要堅決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力時機,廣泛宣傳餐飲具衛生安全知識,加強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和餐飲業經營單位的衛生消毒知識宣傳培訓,加強對廣大就餐者的衛生安全知識宣傳,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整治方案 篇2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對安全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我鎮安全管理工作,切實解決好群眾安全問題。就20xx年“10·06”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我鎮進一步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同時加強在建工程項目和危險化學用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工作。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在建工程項目和危化品隱患的排查整治,加強對各種營運車輛的管理、水上船只的管理、在建項目的設施、設備管理、危化品標語標識注意事項的管理和對廣大群眾的宣傳教育,打擊水陸交通違法、違規操作,在建項目的安全疏漏和危化品的違法、違規使用等情況。建立規范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確保農村地區廣大人民群眾安全。
二、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在年初已經對轄區內所有面包車、轎車、貨車、摩托車和水上船只進行了清理,在建項目的安全建設情況和危化品使用情況等,分類別建立詳細的臺帳。同時認真排查轄區水陸交通事故安全隱患,在建項目工程安全建設情況和危化品使用情況等安全隱患,并排查轄區內其他安全狀況,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措施。
(二)宣傳動員階段:時間為20xx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各村、社區支書、主任、各有關單位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入戶宣傳覆蓋率達90%以上,并對車主、沿江邊船主,在建工程責任人和危化品管理員進行宣傳、教育,就“10.06”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舉例進行針對性宣傳,資料要有文本樣式交鎮安辦留存。特別是涉及高速公路的界牌村和三潭村,在高速公路還未通車的情況下對廣大群眾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警示。交警二中隊、派出所、建環中心、安辦和學校要抓住機動車駕駛人、中小學生、沿江邊船主、在建工程責任人、危化品管理員及周邊農村居民六個重點群體,深化開展“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的宣傳工作,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提高自身素質、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三)專項整治階段:時間為20xx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整治階段聯合派出所、交警二中隊、交管站、建環中心等部門加強水陸交通、在建工程、危化品的檢查、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查重處,形成高壓態勢,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
(四)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1月1日起。對全鎮農村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對好的做法及時推廣、實施,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和派出所、交警二中隊、建環中心、交管站等相關部門建立農村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深入開展農村安全管理工作,使農村地區安全問題要有明顯改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為切實加強對全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成立鎮交通隱患整治工作領導組。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中抽調組成,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轄區農村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
主要成員單位和各村的職責:
1、派出所:要充分發揮鄉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軍的作用,切實承擔起本轄區的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加強對鄉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逐步拓展農村道路管控履職面,逐步減少失管漏管的地段,堅決杜絕因履職不力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2、交警二中隊:要加大管控力度,積極創造條件深入村、社對面包車、摩托車、貨車違法載人,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超限超載、酒后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嚴厲打擊,積極倡導駕駛人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切實規范駕駛人的職業道德,提高駕駛人的法制意識。對面包車、摩托車、貨車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進行非法營運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使乘車人員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要嚴格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3、建環中心:負責對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工作情況,是否使用偽劣材料建設(有必要進行抽檢)、是否違章搭建、是否按安全施工要求進行作業。
4、鎮安辦、交管站:組織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責任部門、責任人開展水陸交通安全管理、在建項目的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必須要有警示標識、標語)和煙花爆竹、危險品、壓力機械容器管理等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責任倒查力度,確保預防重大事故落實以及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落實。
5、各校(園):做好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工作,開展安全教育“小手拉大手”活動。既:通過學生、幼兒對家長進行安全知識宣傳,達到安全教育目的。
6、黨政辦:做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對典型案例及處理結果進行報道,警示、警醒社會。
(二)進一步完善農村安全管理防控網,指導、幫助和監督檢查各村、社區抓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快農村建設,在對農村安全狀況的排查整治時,要按照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分步實施的方式,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狀況,要增設明顯的標志、標語和安全設施;對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一律取締。
(四)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涉及安全隱患的情況。
一是由鎮安辦牽頭,派出所、交警二中隊等單位配合,開展對無牌無證、假牌假證、不按規定檢驗等違法車輛的清理和整頓工作。
二是由鎮安辦牽頭,建環中心等單位配合,對轄區內的在建工程項目,消防安全、特種設備、施工工具、防高墜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材料是否偽劣等等進行全面檢查,對違法、違規施工及出現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進行嚴肅查處。
三是由鎮安辦牽頭,涉及危化品的相關部門配合,對轄區內有危化品的企業和銷售煙花爆竹的個人,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證和專售許可證,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設施設備、作業場防火、防毒、防爆和職業衛生,安全檢查、隱患整治、事故調查處理、生產獎懲等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
四是加強協調,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既要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協作配合,建立聯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推諉、不拖沓,抓緊研究,及時辦理。屬于部門職責范圍外的工作,要積極配合,及時互通情況信息,加強聯合執法,逐步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整治方案 篇3
一,整治的工作目標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精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防止食品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全區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區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研究決定,在20xx年6月至7月份,對全區食品生
產加工的小作坊開展一次專項治理整頓。
此次專項檢查治理,以區、鎮駐地和小作坊式食品加工集中地為重點,以肉類、蔬菜、乳制品、豆制品、飲料、大桶水、兒童食品、保健品為重點食品。
通過此次檢查和整頓,使全區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得到治理,生產經營秩序得到明顯改善,小作坊的食品質量得到提高,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整治的主要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驟
此次全區小作坊專項治理工作,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以檢查促整治,以整治促提高。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分宣傳發動、集中治理和總結提高三個階段進行。
一是宣傳發動,此階段通過召開全區食品安全整治動員大會,進一步掀起對食品加工業整治的號角,使廣大人民群眾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經營戶,進一步提高認識,在全社會形成重視食品安全的'工作氛圍。
二是集中治理,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重點品種的檢查與整治,切實解決小作坊加工中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對小作坊重點檢查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有關經營手續和證照情況,檢查小作坊有無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和生產許可證
(二)加工工序情況,檢查從原料購進到成品包裝出作坊銷售的全過程,查看購進的原料是否為合格品,有無違禁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劑,原料是否為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等。
(三)檢查加工成品情況,成品有無經過自檢和送檢,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的檢驗。
(四)檢查作坊加工環境衛生情況,查看環境衛生是否符合食品加工衛生要求。
三是總結提高,此階段屬整改提高階段,一是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邊檢查邊整改。二是檢查結束后,聯合檢查組要認真總結專項治理整治情況,要針對這次專項整治中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進行認真分析和排查,按照職能分工,各部門抓好治理和落實,建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長效監管機制。
三,組織領導
全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專項治理整頓,是按照“全區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的統一布署進行的,旨在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對生產加工環節的小作坊進行治理,提高作坊食品的質量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專項治理整頓由區藥監局、區質監分局牽頭,區工商局、區衛生局、區公安分局、區鹽務局配合,從上述單位抽調專人,組成“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專項治理檢查工作組”,進行專項檢查。區質監分局抽調一名分管負責人和2—3名執法人員,區工商、衛生、公安、鹽務各抽調一名工作人員,上述人員在“專項檢查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在小作坊專項檢查中,各鎮、街要配合“檢查組”,做好本轄區內的檢查接待工作,在這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承擔監管職能的成員單位拿出處理意見,制定整治措施。檢查中要針對小作坊的實際因勢利導,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處罰不是目的,要通過檢查,使小作坊的食品質量得到提高,全區食品加工經營秩序得到有效的整治。
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理念,堅持貫徹落實《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突出污水治理、集鎮規范治理兩大重點,提升創建衛生鄉鎮水平,實施常態化管理,深化環境質量,示范創建、宣傳教育“四大提升工程”。
二、工作目標
按照《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和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會要求,為進一步鞏固全鄉“創國衛”成果,集鎮環境達到“五不”,即集鎮環境做到垃圾不亂扔、廣告不亂貼、攤位不亂擺、車輛不亂停、工地不亂象;農村環境做到垃圾不亂倒、污水不亂排、雜物不亂堆的總體整治工作目標。在繼續鞏固集鎮環境治理已經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的同時,組織開展公路、市場、交通、綠化及容貌治理等專項行動,營造干凈、整潔、有序、優美、文明、和諧的`新風貌。
三、整治內容及職責
(一)工作內容
在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基礎上,開展好集鎮,城鄉結合部,縣、鄉、村道公路沿線,校園周邊和工地等區域的環境治理、風貌整治等工作。
集鎮重點落實“四化”、“五無”、“六歸”、“七有”、“三不”的要求。即:
四化:亮化;綠化;凈化;美化。
五無:無亂堆亂放、亂潑亂倒;無亂貼亂掛、亂刻亂畫;無過街橫標、破舊招牌;無亂擺亂設、越門占道;無亂停亂靠、亂行亂鳴。
六歸:停車歸點;人車歸道;坐商歸店;農貿歸市;廣告歸位;垃圾歸場。
“三不”:即做到生產生活和建筑垃圾不亂倒、生產生活污水不亂排、房前屋后雜物不亂堆。
七有:有組織機構;有專門隊伍;有必備設施;有獎懲措施;有工作預案;有監督檢查;有良好秩序。
(二)工作職責
1.監督所分管范圍內的所有單位、部門、企業、門市業主的“門前三包”、“院內四自”情況;
2.單位、部門、企業監督廣告牌不得沿街擺放,必須入門市,上街沿,不得設置落地廣告牌、落地遮陽棚、落地雨棚;
3.監督門市、攤點不得越線經營(坐商不得超出門市卷簾門,小食店早晨9點以前歸店經營,夜市出攤時間秋冬季5點以后,春夏季6點以后(秋冬季為10月31日-來年4月30日),其余為春夏季),貨物擺放整齊;
4.臨街面二樓以下一律不得裝掛各種雨棚和附屬物;
5.監督單位、企業、門市業主清除產權范圍、租用門市外的所有牛皮癬;
6.監督居民區、樓院樓道、公共場所、小街小巷、衛生死角地區的清掃保潔工作和物品堆放;
7.監督所轄區域內餐飲店面的衛生保潔工作;
8.監督沿街亂停亂放的摩托車、汽車、自行車等各類車輛在停車線內停車,能排出污水的車輛不能在集鎮停放。
四、領導機構和管理機制
繼續完善分片負責,集鎮及公路沿線的管理體制,健全以書記、鄉長為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黨政領導分片包干,各部門齊抓共管的領導機構,加強領導和管理。
五、強化督查問責
為確保整治工作任務落到實處,鄉黨委、政府將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實行嚴格的問責制。
1.由書記、鄉長、紀委書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各片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整改。
2.對各片因工作不力,責任不到位的機關工作人員懲扣當月工作性津貼。
3.在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影響、妨礙綜合整治工作開展或帶頭違反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相關規定的機關工作人員,視情節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待崗、撤職、罷免、辭退、黨紀政紀處分等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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