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村包戶情況工作匯報
為貫徹落實《關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開展“掛村、包戶、派第一書記”工作的通知》(宿區辦發〔2016〕28號)文件精神,5月25日-28日,區委區政府督查室與區扶貧辦組成聯合督查組,就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掛村、包戶、派第一書記”開展幫扶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重點對區派“第一書記”的經濟薄弱村進行了現場督查核實,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掛村、包戶、派第一書記”開展幫扶情況
(一)“掛村包戶”基本到位。督查組在聽取掛鉤部門、相關村居匯報的基礎上,對全區76個部門中的24個單位進行抽查,隨機走訪低收入農戶57戶。從督查情況看,掛村單位全部落實掛村任務,派駐“第一書記”全部進村開展工作,掛村到位率、第一書記到崗率均為100%。隨機走訪的57個貧困戶,落實“一對一”結對的達55戶,包戶到位率為96.5%。
(二)結對幫扶初顯成效。教育局根據陳集鎮王莊村的實際需求,購買電腦12臺,幫助村部正常開展工作的'同時,推動電商扶貧;古城街道出資20萬元幫助屠園鄉張稿村建設村部;區委辦、政府辦、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發改局等單位重視程度高,制定幫扶計劃詳實具體,特別是財政局計劃支持埠子鎮官莊村20萬元用于建設鋼架標準化廠房,并協調爭取農機補貼26.05萬元支持村組發展。
(三)基層群眾反映良好。大部分責任單位能認真落實“掛村、包戶”任務,第一書記深入村居和低收入農戶家中,詳細了解致貧原因、幫扶需求,積極幫助尋找脫貧新路。人社局派駐洋北鎮七里村“第一書記”韓魯長時間幫扶在村組,將群眾的“急難愁”放在心上,走村串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并根據村級發展實際,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和資金,廣大群眾特別是低收入農戶和基層干部對其給予高度評價。
二、存在問題
(一)市級部門幫扶成效高于區級部門。督查發現市級機關派駐的“第一書記”到村到崗次數較多,而區級掛鉤單位中僅有組織部、人社局派駐第一書記能保持每周2次以上到崗到位。同時,市級部門對“掛村包戶”工作重視程度高,幫扶措施有力可行,如市公安局支持的30萬元、市總工會支持的3萬元幫扶資金已全部撥付到村,而區級部門除區教育局、古城街道有實績外,其他部門幫扶措施大多處于計劃階段,存在較大變數。
(二)部分“第一書記”下鄉較少。督查發現少數派駐的“第一書記”對幫扶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措施乏力,工作時間沒有達到要求,如城管分局掛鉤的陳集鎮河東村,宿城經濟開發區掛鉤的蔡集鎮楊集村、區法院掛鉤的龍河鎮董王村,派駐的“第一書記”到村次數較少。
(三)部分單位的重視程度不夠。少數幫扶責任人與低收入農戶的“一對一”結對流于形式,對農戶基本情況了解不細致,幫扶舉措思考不深入,甚至存在由別人“代見面”、“代結對”現象。同時,有的掛村單位對村居發展指導不夠,制定的幫扶措施可行性不強,難以有效帶動村(居)增收,促進村(居)脫貧。
(四)部分村支兩委發展思路不清。在座談中發現少數經濟薄弱村由于缺乏資源或發展載體,村級經濟遲滯不前,村支兩委思想包袱沉重,缺乏“辦法總比困難多”的魄力,謀發展、搞建設的動力不足,如埠子鎮新發村、羅圩鄉塘圩村的村支兩委對村級發展思考不深,思路不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將進一步加強督查考核力度,圍繞2016年脫貧目標,嚴格督查相關單位“掛村包戶”的落實情況,確保年底前順利完成不低于25%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收入達6000元,不低于25%的省定經濟薄弱村集體收入達18萬元的目標任務。
(一)落實好幫扶責任。各相關單位要深入調研掛鉤村(組),掌握真實情況,明確具體幫扶任務、措施和時間節點,并安排專人落實,提高幫扶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尚未做到“一對一”結對的幫扶責任人要迅速進村入戶,做好“結對認親”,確保“一對一”結對于夏忙前實現全覆蓋。
(二)落實好幫扶項目。各相關部門要圍繞“發展”這一主題,加強對上協調力度,積極爭取資金和項目,幫助經濟薄弱村發展主導產業,增強村級“自主造血”功能。各掛鉤幫扶責任人要深入思考幫扶措施,根據農戶需要,采取推薦就業、捐資助學、扶持項目等措施,幫助低收入農戶解決實際困難,實現有效脫貧。
(三)做好夏忙期間幫扶走訪工作。農村夏忙即將來臨,各掛鉤責任單位要充分利用夏忙期間,組織干部職工進村入戶開展幫扶走訪活動,妥善解決一批群眾所急、所想、所盼的難題。同時,各幫扶責任人要認真填好幫扶手冊,確保幫扶措施合理具體,以便市、區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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