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款合同[范例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xiàn)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sh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借款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借款合同1
按照規(guī)定,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有網友咨詢了以下幾個問題:
1、銀行給予企業(yè)以信用額度的合同,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2、銀行與企業(yè)之間簽訂的商業(yè)貼現(xiàn)協(xié)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3、企業(yè)與企業(yè)之間簽署的商業(yè)匯票背書轉讓協(xié)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4、銀行與企業(yè)之間簽署的銀行匯票承兌協(xié)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5、信貸額度協(xié)議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1)根據(jù)《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guī)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guī)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guī)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征稅。”銀行與企業(yè)之間簽訂的商業(yè)匯票貼現(xiàn)協(xié)議、商業(yè)匯票背書轉讓協(xié)議、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協(xié)議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必繳納印花稅。
(3)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1]155號)的規(guī)定,“對辦理借款展期業(yè)務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憑證,按信貸制度規(guī)定,僅載明延期還款事項的,可暫不貼。
“對于非金融企業(yè)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須繳稅?”近日,某企業(yè)的財務人員打電話向當?shù)刂鞴芏悇諜C關咨詢,對此,稅務人員解釋如下:
在企業(yè)所得稅方面,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非金融企業(yè)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yè)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shù)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在印花稅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1號)中所規(guī)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yè)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作為《經濟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中所規(guī)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發(fā)[1996]173號)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yè)務。因此,企業(yè)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yè)務。
而作為征收印花稅的借款合同雖然概念適用上也遵從《經濟合同法》的規(guī)定,但是根據(jù)國務院令[1988]11號文的規(guī)定,其征稅范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這里的銀行是指人民銀行、各專業(yè)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
根據(jù)《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1]55號)的規(guī)定,我國的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yè)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yè)務許可證書的單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業(yè)與銀行企業(yè)的區(qū)別,金融企業(yè)包括銀行金融企業(yè)和非銀行金融企業(yè),銀行金融企業(yè)是指國家專業(yè)銀行、區(qū)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其他綜合性銀行。
可以說,印花稅征收范圍內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從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發(fā)[1996]173號)中的界定,也就是說對貸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規(guī)定,即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yè)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fā)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yè)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業(yè)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繳納印花稅。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在從事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對經濟活動的實質課稅與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問題應正確予以理解與運用,國家對貸款業(yè)務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規(guī)定,但對非金融企業(yè)之間的借貸款業(yè)務,就營業(yè)稅而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營業(yè)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1995]156號)規(guī)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fā)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fā)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yè)”稅目征收營業(yè)稅。而在企業(yè)所得稅方面,《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又作出了“非金融企業(yè)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yè)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shù)額的部分,準予扣除”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從稅收層面上來說,印花稅征收范圍內的借款合同是一種狹義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經濟合同法所界定的廣義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yè)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復》(法釋[1999]第3號)規(guī)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yè)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兩者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卻不屬于印花稅的征收范圍。
關于借款合同2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yè)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fā)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規(guī)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于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shù)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guī)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zhí)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為企業(yè)借款合同范本具體條款。
關于借款合同3
合同編號: 民借字第( )號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民品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民品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民品質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xié)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xù)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續(xù)當憑證》中續(xù)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fā)放之日起(含當金發(fā)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fā)當票,“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xié)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xù)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xù)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xù)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xù)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xù)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簽發(fā)續(xù)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xù)當及續(xù)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shù)模追奖仨毷紫冉Y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fā)生的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fā)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shù)陌l(fā)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xù)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fā)生。
第二條 當物
2.1甲方自愿以本(單位/人)的 (以下簡稱民品)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民品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確認該民品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 元 )。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臵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元)
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xù)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
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民品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無論續(xù)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xù)當?shù)模洚斊谙迣脻M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續(xù)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xù)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甲方任何還款及乙方處臵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關于借款合同4
編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貸款方)
(以下簡稱借款方)
(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三方達成協(xié)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 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 年 個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 。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guī)定的浮動利率按 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jù),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xiàn)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fā)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xù)。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fā)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jù)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擔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關于借款合同5
合同編號:
貸款方:___
借款 方: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jù)(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
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 萬元,其中自籌 萬元,其它 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
貸款 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jù)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
萬元。貸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guī)定的利率檔次、計算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 臺(套) 萬元;
土建 平方米 萬元;
其它 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jù)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遲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年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guī)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 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 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fā)展基金) 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 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 萬元,
6.其它資金 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jiān)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shù)毓ど绦姓芾砭帧⒍悇站帧?/p>
借款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貸款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保證人(單位)
簽訂日期:____
簽訂地點:____
關于借款合同6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地址住所:電話:
根據(jù)(下稱借款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年個
人借款字第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萬元,期限為個月。現(xiàn)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并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xiàn)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于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后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系指根據(jù)《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占用費、實現(xiàn)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后,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范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xiàn)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jù)保全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有關保證的規(guī)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愿優(yōu)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x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zhí)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guī)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
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yè)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____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fā)生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xiàn)債權;
6、不出現(xiàn)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在《借款合同》簽署后按月向乙方報送上____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____日前書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并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xiàn)順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xiàn),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fā)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x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
1、甲方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shù)模追竭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xiàn)債權,或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提前實現(xiàn)債權的情況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xiàn)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xiàn)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xiàn)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fā)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并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xié)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xù)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后的《借款合同》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lián)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xié)議或依法律規(guī)定。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xiàn)金/轉賬__________支付。
二、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xié)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四、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復印件):
日期:
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利 率
用 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xiàn)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xié)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shù)、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xù)。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9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郵編: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xié)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如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jù)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xié)議。
第五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fā)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jiān)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yè)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fā)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yè)、歇業(yè)、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xiàn)停業(yè)、歇業(yè)、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lián)!?/p>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匯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shù)據(jù)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xiàn)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yè)、歇業(yè)、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fā)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
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zhí)____份,乙方執(zhí)____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10
企業(yè)間的借貸合同有效嗎?
一直以來,企業(yè)之間借貸合同都被認為是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以及金融秩序,而被認定為無效合同。雖然國家已經加大對小微企業(yè)的貸款扶持力度,但是由于足額擔保的限制有很多小企業(yè)仍舊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因此,企業(yè)間的相互借款成為很多企業(yè)解決資金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那么企業(yè)間的借貸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應當是大多數(shù)小微企業(yè)關心的問題,下面通過對當前我國法律規(guī)范的分析回答這個問題。
企業(yè)間的借貸合同有效
20xx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1條為:“本規(guī)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可見,民間借貸不僅僅是指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還包括法人與法人之間的借貸關系,即企業(yè)間的借貸也屬于民間借貸。那么這種借貸關系究竟是否有效呢?該規(guī)定的第11條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即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企業(yè)間的借貸合同是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不是像之前一樣一直被各項法律規(guī)范所否定。而且該規(guī)定的第12條也賦予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的自由,不管是企業(yè)還是勞動者主張這類民間借貸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都應予支持。
偽借貸合同無效
但是并不是打著民間借貸旗號的合同就會被認定為民間借貸,就會被認定是有效的。一如在企業(yè)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時候,很多企業(yè)以聯(lián)營、投資、融資租賃、委托理財、買賣賒欠等之名,行借貸之實一樣,最終合同還是會被認定為無效的借貸合同。企業(yè)間的借貸以及企
業(yè)向職工籌集資金的借貸,其目的均應是為了企業(yè)的生產、經營。如果企業(yè)向其他企業(yè)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yè)牟利,且乙企業(yè)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那么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另外,如果甲企業(yè)從金融機構借貸到資金后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yè),且乙企業(yè)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此時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如果出借人甲企業(yè)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乙企業(yè)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那么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也無效。 因此,企業(yè)在與其他企業(yè)簽訂借款合同時應當注意辨別,防止簽訂的合同最終無效。對于其中“知道”、“應當知道”的規(guī)定,企業(yè)不要認為這是我的主觀判斷法院無從認定而心存僥幸心理,因為主觀認識向來是以客觀事實進行判斷的。
當然,如果合同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合同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或者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的,那么合同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關于借款合同11
借款方: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簡稱乙方)
根據(jù)_____號文件批準的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fā)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根據(jù)用款計劃支用貸款,對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將貸款從甲方的.貸款戶轉到存款戶。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關于借款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
借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jù)(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___萬元,其中自籌___萬元,
其它__萬元,向借款單位申請(借款種類),借款___萬元。
第二條 借款方根據(jù)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借款___萬元。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借款方按照各項借款辦法規(guī)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臺(套)___萬元;
土建____平方米____萬元;
其它_____萬元。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在核準的借款額度內,根據(jù)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借款,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遲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借款方按本項借款利率檔次加付___%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guī)定,用下列資金還款:____(公章)
1.借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萬元,
2.借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fā)展基金)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萬元,
5.借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萬元。
第六條 借款方有權監(jiān)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未經借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借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對挪用的借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借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shù)毓ど绦姓芾砭帧⒍悇站帧?/p>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簽章)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___(簽章)
保證人:(單位)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13
內容如下: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yè)銀行。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yè)。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
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tǒng)一管理。
借款合同范文(一)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文(二)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xié)議書簽訂后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 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簽訂∶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文(三)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xié)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 區(qū)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14
“打架”的最高法公報案例——以買賣合同
擔保借貸合同的效力分析
20xx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登載了“朱俊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有分析認為,該案通過“以房抵債”協(xié)議的特殊約定,規(guī)避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認可。但是,針對幾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關系,最高法機關刊《人民司法》20xx年第16期引用的“廣西嘉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與楊偉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卻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一、案情簡介與裁判摘要
1、有效:最高法公報(20xx)民提字第344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一”)
20xx年1月25日,朱俊芳與嘉和泰公司簽訂14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購買14套目標商鋪,并于同日辦理了銷售備案登記手續(xù),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應銷售不動產發(fā) 票。
20xx年1月26日,雙方簽訂《借款協(xié)議》,約定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借款1100萬元。嘉和泰公司自愿將其開發(fā)的目標商鋪抵押給朱俊芳,抵押的方式為“和朱俊芳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手續(xù),開具發(fā) 票”,“如到期償還借款,則將抵押手
續(xù)(合同、發(fā) 票、收據(jù))退回,到期不能償還,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
該借款到期后未能償還,朱俊芳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借款協(xié)議”約定將到期不還的借款作為給付的房款,實際上是為已簽訂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附加了解除條件,該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應受保護,支持原告的訴請。抗訴機關與原再審法院認為,雙方形成的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內容,合同中“到期不能還款用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之間互不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的約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應屬無效。
最高法認為:當事人實際上是先后設立商品房買賣和民間借貸兩個法律關系,兩份協(xié)議屬并立又有聯(lián)系,即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為之后的借款協(xié)議所借款項提供擔保,同時,借款協(xié)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附設了解除條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是,兩份協(xié)議沒有約定,借款到期不能償還,朱俊芳直接通過前述的約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權,而必須通過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實現(xiàn);而通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設定解除條件,并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故兩份合同均應有效。
2、無效:(20xx)民提字第135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二)
20xx年6月27日,楊偉鵬與嘉美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涉及53間商品房,并約定了過戶、違約責任等問題。次日,雙方于房屋登記部門對合同辦理了備案登記。楊偉鵬向嘉美公司支付340萬元并收取61萬利息。后楊偉鵬訴請確認該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辯稱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而是民間借貸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民間借貸中的擔保環(huán)節(jié)。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訴請。
最高法再審認為:結合雙方簽訂該合同的具體情況、楊偉鵬未能提供銷售不動產**原件、不能說明支付款項性質等事實,應認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關系。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登記的行為為非典型擔保方式。既然屬于擔保,就應適用物權法有關禁止流押的原則,也就是說在債權人實現(xiàn)擔保債權時,對設定的擔保財產,應當以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受償。最終最高法駁回了楊偉鵬要求交付的訴訟請求。
二、爭議的實質與搖擺的司法觀點
首先,兩份結論相反的判決的爭議實質在于:《物權法》第186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即所謂的“禁止流押(質)”和生活經驗里的“作死”。實踐中,一般處于優(yōu)勢地位的抵(質)押權人,為了避免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性規(guī)定,會采取某些變通的做法。兩份判決里通過另一份買賣合同擔保借款合同,其與標準意義的“流押(質)”的區(qū)別在于:債權人并非約定
債務到期不能償還時直接發(fā)生物權變動行為(取得所有權),而是約定債務不能償還時發(fā)生其他的原因行為(如本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他的原因行為不是取得物權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話解釋,錢如果還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雖然這份新合同可以讓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以擔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產開發(fā)融資中并不少見,學者如楊立新教授稱之為“后讓與擔保”。判決一關注債務未能履行時,債權人并不能直接獲得物的所有權,只是依據(jù)合同取得債權,物權效力的發(fā)生與否依賴于合同履行情況,故不屬于流押(質)條款,并獨辟蹊徑地從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釋;判決二強調“禁止流押(質)”是物權法的原則性規(guī)定,對非典型擔保亦應適用,該做法變相實現(xiàn)了流押,自應認定為無效。
作為統(tǒng)一裁判尺度標桿的最高法,“神仙”打架,自然令司法實務工作者“小鬼遭殃”。雖然判決一為最高法公報案例,但判決二亦為《人民司法》、《民事審判與指導》等權威刊物刊載,且做出時間晚于判決一(20xx年做出),合議庭成員包括最高法民一庭庭長張勇健法官與民一庭審判長韓玫法官,亦具有相當權威性。兩份具參考價值的判決相互矛盾,應如何把握其中的裁判規(guī)則?
三、以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貸合同應無效
1、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
兩份判決的交易模式在實踐中沒有統(tǒng)一的稱呼,但兩份判決都承認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上是借款協(xié)議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實際是用之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之后簽訂的《借款協(xié)議》提供擔保”,見判決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為債權提供擔保,無疑不屬于“成文法有明確規(guī)定、法律適用清晰、擔保效力易于確定、擔保權利義務穩(wěn)定”的典型擔保方式。厘清這種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和擔保作用如何實現(xiàn),是必須的。
其次,回顧最高法判決一,其之所以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流押(質)協(xié)議”,潛藏的法理實際上是將擔保的標的物視為合同債權——因為擔保物是債權,債務到期并不直接變動物權,而是獲得對債務人的合同債權,這種非典型擔保并非以物權為擔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慮流押禁止。
然而,從實質上看,對借貸合同發(fā)生擔保作用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而不是該合同的債權。楊立新教授將這種所謂的“后讓與擔保”發(fā)生擔保作用的鏈條概括為“行使買賣合同債權——交付買賣標的物即房屋——房屋價值抵償債務——消滅借貸債務”(判決一中“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反映了這一點),可見實質上商品房買賣合同發(fā)生擔保作用的不是債權,而是債權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房屋。
關于借款合同15
委托方(甲方): 居間人(乙方): 甲方因岳正軍所屬位于青川縣曲河、橋樓等鄉(xiāng)的林權、地權貸款業(yè)務,委托居間人(乙方)促成簽訂貸款合同(協(xié)議)并執(zhí)行該合同或協(xié)議。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之有關規(guī)定,對居間勞務人員本著服務的原則,甲方承諾在該貸款業(yè)務辦理成功后按照該筆貸款總金額的 5 %既人民幣: 元(稅后)支付給乙方。
二、居間費的支付方式為甲方收到銀行發(fā)放的貸款當日一次性付清;貸款業(yè)務在辦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中介公司服務費、工商代理增資費、評估費、資料費、差旅費等包括招待應酬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本《居間協(xié)議》不因甲方的.企業(yè)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執(zhí)行該業(yè)務合同的過程中產生的違約糾紛與乙方無關。
四、本《居間協(xié)議》具有與勞務合同、中介服務協(xié)議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諾,居間當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zhí)行等措施 ,甲方無條件放棄抗辯的權利,本《居間協(xié)議》至傭金全部付清后自動失效。
五、本《居間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委托方: 居間人(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簽訂時間: 年月日 (注:本《居間協(xié)議》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委托書、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