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勞動合同(集錦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續簽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續簽勞動合同1
時光荏苒,不覺中已在松下渡過了五個春秋,感嘆之余收獲頗豐,在經歷的崗位中耳濡目染汲取了他人的不足與長處,使自己日臻成熟,尊敬領導關心同志在工作中不斷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虛心向老員工求教,增強自己的工作技能,做到領導賞心,同志悅目,自己坦然,不與他人爭一時短長,工作嚴與律己,一絲不茍,基本貫徹和執行了松下蓄電池所奉行的以人為本服務奉獻之精神。
用感恩的心回報松下,是本人一貫遵循的原則,深知松下有的放矢的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理念,工作五年中所經歷的崗位有:f1組立-仕上-f1組立-叉車-大庫-f1組立幾個階段,本人已過不惑之年,略感身心疲憊,如松下能容納我的話希望能切切實實安排一個相對穩定的工作,不愿做?漂搖一族?,風靜,樹靜波瀾不驚,平穩渡過余生。把自己的短處縮緊,把自己的長處揮灑,用優點感染周邊的'人,用?慎始敬終?的工作態度征服人,用實際工作表現回報松下蓄電池。
2時光荏苒,我于20xx年3月24日入職到現在,不知不覺已經快六個月了,6個月前,能成為中智的一員我很榮幸,180天后的我,感覺自己已然成為修建“夢想城堡”的一員,責任和使命感油然而生,那些“筑造”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獲得成功的喜悅,滿滿地充斥著我的心靈,每一個場景、每一份感動都歷歷在目……
這段時間,我在公司、部門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勤勉不懈。從開始的退工辦理以及后來接手公積金操作,領導和同事都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與鼓勵,總是在我不懂的時候悉心教導我,在我困惑的時候耐心開導我,在這個優秀的團隊中,我更是盡心盡力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做好每一份工作。
來公司的第一天開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們的這個團隊中,和公司同事之間通力合作,關系相處融洽而和睦,公司提供了 很多的機會讓
我們在工作之余鍛煉身體、磨練意志,更讓我們與這個大團隊的伙伴們更加團結與友愛。
在這期間,我更多的看到了自己的成長,這些成長是中智帶給我的,更多的時候,我覺得這不僅僅只是一份工作,它是一個老師,不斷挖掘我的潛力,期待我的全方面發展;它是一個舞臺,讓我盡情展現自己想要展示的想法與活力;它是一個港灣,讓我褪去漂泊的意志,只想專心一致,留住這份強大的溫暖!
在拓展以及“夢想城堡”的展示過程中,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發展,同時也被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圍所吸引。我希望能夠繼續為公司服務,懇請領導同意,若有幸能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我必將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為公司的發展建設添磚加瓦。
續簽勞動合同2
尊敬的領導:
我叫XX,44歲,高中文化,20xx年進入數字化工作以來,已經整整二年了。在這期間,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盡心盡責地完成了上級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其理由如下:
一、三年來走街串巷為老百姓排憂解難,采集了大量有價值的信息,為整治市容市貌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二、無論刮風下雨,酷暑嚴寒,始終堅守崗位,并且深深熱愛這份工作,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的強烈愿望。
另外,本著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的精神,也對工作中常見的問題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
如違建問題,多次反復核實核查,真正妥善處理的不多;一些無照攤販今天趕走明天又來了,問題未能真正解決;還有一些老城區的`下水道、化糞池多年沒檢修,一遇大雨暴雨的天氣便滿院滿地積存,幾天下不去,老百姓叫苦連天,每次去核實核查時見到這些現實情況也深有感觸;相關部門能否在最短的工作日內快捷地處理好這些民生問題?
信息采集員工作,應堅持以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管水平和關注民生訴求,促進社會和諧為追求目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城管作用,務實創新。
這種責任感使我對工作不敢有絲毫的懈怠,也感覺到肩上的擔子沉甸甸的,促使我更努力地把各項工作做好。
請領導批準為感!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續簽勞動合同3
1.請根據每個考核項目的1、2、3、4的描述選擇一致或相近的評價得分,直接填寫在每項考評“得分”欄處。
2.能力態度考評各評價人時應本著高度責任心,本著對公司負責、對同事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給與評價。對評定為第1、第4的考核項目須進行文字說明。
1.請根據每個考核項目的1、2、3、4的描述選擇一致或相近的評價得分,直接填寫在每項考評“得分”欄處。
2.能力態度考評各評價人時應本著高度責任心,本著對公司負責、對同事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給與評價。對評定為第1、第4的考核項目須進行文字說明。
1.請根據每個考核項目的1、2、3、4的'描述選擇一致或相近的評價得分,直接填寫在每項考評“得分”欄處。
2.能力態度考評各評價人時應本著高度責任心,本著對公司負責、對同事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給與評價。對評定為第1、第4的考核項目須進行文字說明。
續簽勞動合同4
不續簽勞動合同補償金法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不續簽勞動合同補償金計算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或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都是需要支付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但有一個情況例外,那就是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
續簽勞動合同5
尊敬的領導:
我叫**,44歲,高中文化,20xx年進入數字化工作以來,已經整整二年了。在這期間,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盡心盡責地完成了上級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其理由如下:一、三年來走街串巷為老百姓排憂解難,采集了大量有價值的信息,為整治市容市貌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二、無論刮風下雨,酷暑嚴寒,始終堅守崗位,并且深深熱愛這份工作,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的強烈愿望。 另外,本著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的精神,也對工作中常見的問題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
如違建問題,多次反復核實核查,真正妥善處理的不多;一些無照攤販今天趕走明天又來了,問題未能真正解決;還
有一些老城區的下水道、化糞池多年沒檢修,一遇大雨暴雨的天氣便滿院滿地積存,幾天下不去,老百姓叫苦連天,每次去核實核查時見到這些現實情況也深有感觸;相關部門能否在最短的工作日內快捷地處理好這些民生問題?
信息采集員工作,應堅持以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管水平和關注民生訴求,促進社會和諧為追求目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城管作用,務實創新。
這種責任感使我對工作不敢有絲毫的懈怠,也感覺到肩上的擔子沉甸甸的,促使我更努力地把各項工作做好。
請領導批準為感!
申請人:
年月日
續簽勞動合同6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勞動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類型為——期限協議。
本協議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協議——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協議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協議。
七、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協議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協議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協議: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協議,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協議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協議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協議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協議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協議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協議的;
2.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協議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協議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協議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協議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協議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協議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協議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協議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續簽勞動合同7
合同快到期,一般用人單位都會通知職工本人續簽,而如果用人單位合同續簽通知未及時傳達到員工本人很可能會面臨賠償的境遇,對于未簽合同期間的工資還得支付雙倍的標準。
案例:單位續簽通知不到位導致賠償
張先生系外來從業人員,自20xx年起就在上海某工廠工作,由于他工作表現不錯,所以從普通工人被提拔為生產線主管,雙方簽訂了一份從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的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20xx年底單位通過廣播通知合同快到期員工進行合同續簽,由于當時張先生未在單位,所以未能續簽勞動合同。元旦放假過后,張某回到單位,繼續從事原來工作,照常上班。直到20xx年4月15日,單位發現張先生的勞動合同還沒有續簽,后人事部門找到張先生,要求與其續簽三年的勞動合同,而張某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兩天后單位回復張先生因為其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所以不同意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張某拒絕簽署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該單位在20xx年4月30日以張先生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終止了雙方的`勞動關系。張先生提起仲裁,要求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以及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該案進行了審理,最終裁決:1、單位支付自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4月15日的雙倍工資;2、單位支付自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4月30日對應的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
續簽合同4大焦點問題
1.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具備怎樣的要件?
專家: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規定的其它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本案中,張某未能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且也不符合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故不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2.用人單位續簽通知未告知到本人,致使合同到期未簽是否該承擔相應責任?
專家: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該規定,原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續簽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義務通知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的應根據不同情形處理。《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故用人單位首先應承擔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后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
如果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故用人單位在超過一個月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應當向勞動者承擔支付每月二倍工資的責任。
3.單位以勞動者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終止勞動關系是否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專家:如果因為勞動者的原因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須視情形處理。第一種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種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時,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本案中張某的情況屬于第二種情形。《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故張某的經濟補償金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
4.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支付雙倍工資?
專家: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
續簽勞動合同8
尊敬的領導:
本人自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xxx日與局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將于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日到期。一年來我在領導及各位同事的關心與幫助下,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通過這一年的學習與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較大的進步,現將日常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1、日常的工作管理作為一名辦公室的勤雜人員,主要負責領導及宿舍的衛生清潔工作、會議室、接待小餐廳的日常管理,每天積極應對繁雜瑣碎的事務性工作,我將從多方面努力,進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積極的心態面對每天的工作任務。
2、加強自身學習,提高工作水平雖然我的職務是一名勤雜人員,但要做到優秀,自己的學識,能力等還有一定距離,所以總不敢掉以輕心,馬虎應付。這一年下來感覺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進步,協調能力及處理問題等各方面,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保證了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3、存在的問題本人能認真地開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第一,我踏入社會不久,經驗不足,在一些工作細節上還考慮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來有時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第二,業務知識不足,以后我將加強對辦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學習,以知識彌補不足。
4、下半年的工作計劃
(1)積極認真配合同事搞好辦公室的各項后勤工作。
(2)加強學習,拓展知識面,靈活運用自己的知識,在實際工作中,優化工作質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點,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原則,熱情、主動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xxxxx
20xx年7月11日
續簽勞動合同9
尊敬的領導:
本人xxx,于xx調入xxx工作,xxx合同到期,工作期間,在領導的'關心和同事的幫助支持下,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盡心盡責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xxx年度考評均為優秀獲得xx獎勵被評為xxxxxxx,經過本人考慮,現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希望領導批準。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續簽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地 址:
性別:
戶籍:
法人代表:
聯系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 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廣東省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
第一條:原勞動合同續定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三年。
第二條:除上述重新確定之條款外,原勞動合同的其它條款仍然有效,雙方同意一并履行。
第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11
勞動合同到期之前,HR會通知你續簽合同,這個通知會以書面形式給你,也會有一個期限,這個期限在原勞動合同解除之前,如果在這個期限之前你還沒決定好是否續簽,那么會有書面法律風險呢?
一、無論是什么原因,當勞動合同到期時,如果未及時辦理續簽或終止,就容易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風險。一旦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企業在想解除勞動關系,就需要承擔更多的法律風險,在特定的情況下,還需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甚至支付雙倍工資。
二、在勞動合同尚未屆滿,企業應盡早做出是否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決定,勞動合同到期后,應及時辦理續簽或者終止手續。需續簽的要在合同到期前訂立新的勞動合同,不準備續簽的'也應提前書面通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到期時即時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以免出現“后遺癥”。
三、設置勞動合同到期前提醒程序
當用人單位員工較多,合同到期時間又不一致時,應當對勞動合同資料進行計算機管理,設置勞動合同到期前提醒程序,以免忽視了到期合同的續簽或終止。
四、在勞動合同設計預防事實勞動關系條款
為避免未及時續簽勞動合同出現事實勞動關系,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涉及預防事實勞動關系條款,如約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如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視為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一個月”,以避免人事工作疏忽或者某項正在進行的工作項目的中斷。
所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我們就要確定好是否續簽,不能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或者勞動者的原因而耽誤了續簽的期限。
續簽勞動合同12
xxxxxx:
我們雙方于xxx年xxx月x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將于xxx年xxx月xxx日期滿。
經單位研究決定,期滿后不再與您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時間為xxx年xxx月xxx日。現提前30日通知。
請您接到此通知后,按規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簽發人(甲方簽名或蓋章):
簽發時間:年 月 日
——————————————————-
我已收到現所在單位于xxx年xxx月xxx日發出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
簽收人(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收時間 :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不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續簽勞動合同13
單位(本人)與你(單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本人)決定繼續與你(單位)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____(部門)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不同意續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復單位(本人)。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簽 收 回 執
本人(單位)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合同范本《續簽勞動合同》。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續簽勞動合同的`回執要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拿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14
一、不續簽,繼續留用
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由此可見,如果當事人雙方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后對繼續執行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標準、勞動條件等沒有提出異議,應當視為雙方默認按照原勞動合同的約定的內容繼續履行。
二、不續簽,終止勞動關系
當合同期滿的情況下,雙方協商同意,勞動合同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期滿而結束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自20xx年算起)。
一般來說,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否則應支付一定的代通金,一般是一個月工資。另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領取相關的失業保障金。
在生活中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關系的情況一共分為兩種,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進行應對,如果小編給出的建議都不符合您目前所面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詳情咨詢我們網站專門處理勞動糾紛案件的專業律師。
續簽勞動合同15
一、續簽勞動合同能變更崗位嗎
續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變更崗位。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也就是說,如果不存在諸如職工處于醫療期、女職工“三期” 等勞動合同應順延的情形,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在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可以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也可以不與職工續簽(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有權利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企業向職工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屬于企業的單方面意向,職工是否續簽由職工自行決定。
職工可能接受企業提出的工作條件的,如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如果職工對企業提出的續簽意向不滿意,則其可以再行與公司進行協商,直至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達成一致。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如果雙方就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達成一致,則從風險防范角度來考慮,企業應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二、訂立勞動合同要用書面的嗎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本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生爭議時,便于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于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續簽勞動合同就意味著之前雙方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這個時候續簽的合同其實就是一份新的勞動合同,既然如此雙方當然可以對崗位進行一定的調整變更,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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