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勞動合同范文集錦七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濟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 電話:
乙 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
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甲方辦公室 。
第五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工作制。
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 甲方按下列 計時工資 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不得低于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甲方于每月20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
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項目、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甲方應當將加班工資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給乙方。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應當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乙方上一月份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向前順推至其提供正常勞動月份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
職業危害防護制度 ,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八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二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 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 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性 別:
聯系電話:(手機) 家庭電話:
戶籍類型(農業/非農業):
戶口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道(鄉鎮)
居民身份證號碼: 緊急聯系人: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 年,于 年 月 日生效,終止于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 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于 部門,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或甲方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或甲方交辦的其他事務。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暫定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
鑒于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同意根據根據甲方的安排和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工作地點之外的地點進行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具體工作時間按照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具。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報酬款項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 元。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前述標準的 100 %執行。
乙方的薪酬構成包括工資、加班費、崗位績效考核獎金等項目,具體依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每月 10-15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 薪金變動:正常情況下,乙方的薪資將在工作滿一年后,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動。甲方按乙方的德、能、勤、績綜合表現決定,提升、保持原狀或減降薪資。關于獎勵和扣薪事項按照《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方為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若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而延誤交繳保險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社保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公司假期
1、事假:乙方如確需請事假的,需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報由甲方負責人批準,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2、其他假:乙方如需請其他假(例如婚假,產假,喪假等)需報由甲方負責人批準,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3、假期期間工資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告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秘密、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有損于甲方利益及聲譽之行為。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認可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前述規定,并受其約束。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本合同約定的情形、甲方員工手冊規定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出現嚴重虧損,無力負擔員工工資時;
6、甲方調整業務方向,乙方無法適應新的工作,經培訓仍無法勝任新的工作時;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后10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合同期限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書面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十一、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條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資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四十一條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學歷證明、資格證明、工作經歷等資料的真實性,若有虛假,在試用期內甲方可以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滿以后,甲方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第四十三條 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全職或兼職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兩年內,乙方不得受聘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因該違約行為所得所有收入、財產性權益均歸甲方所有,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第四十四條 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五條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如未簽訂《培訓/教育協議》,亦不影響甲方索賠的權利。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要求進行勞動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勞動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第四十八條 勞動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乙方簡歷、基本信息表、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
2、甲方員工手冊;
3、甲方公布的各項公司管理規定等,但不僅限于此。
第五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選擇第種作為本勞動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本工作任務結束終止。工作任務為。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 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公 章)乙 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 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銷售業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泉州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3天假期、每天7.5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3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核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本《勞動合同書》是王榮律師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制作的簡易版本,請根據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選用,并做必要修改。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曲靖征能量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于次月15日前發放。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及有關勞動安全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
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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