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范文錦集五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_________)勞動合同,現鑒于乙方原因主動提出辭職申請,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就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申請離職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自即日起,雙方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結;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到______年____ 月___日共計_______元,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付清,并幫乙方完成_____年___月的五險一金的繳納,至此乙方在甲方應得的工資和社保全部結清;
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資、加班費、獎金、社保費及其他福利待遇已經全部結清,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
五、乙方離職后保守在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因乙方泄露知悉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有勞動權利、義務的終結處理,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雙方無其它爭議;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銷售業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泉州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3天假期、每天7.5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3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核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公章
本合同訂立與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認真的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擔任甲方貨運半掛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 ,由甲方提供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內容為內陸公路核載 噸,半掛汽車貨運,短駁駕駛,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乙方每周可休息一天(特殊情況加班可倒休、調休),乙方同意自行延長工作時間,并經以甲方同意,甲方按規定計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五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鉤的計酬制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在次月12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應得的個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不低于 元,另加班工資、津貼、獎金等收入在個人資金帳戶核發,如甲方出現經營虧損,甲方保證乙方最低月工資人民幣800元,直至支付清乙方應得經濟補償等所得再依法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交納相應的社保、稅費。乙方應繳的勞動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個人承擔部分,可以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公布的規定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規范,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信息,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個人專業技能水平,安全駕駛,為新老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出色為公司他創造利潤,為自己增收益。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定制度的;
3、嚴重失誤,營私舞弊,一次給甲方造成8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經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重大事故,證照被沒收或吊銷的。
第九條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解除合同前后,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時,可依法享受個人應休的節假日。
第十一條 乙方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辦好移交手續,在無經濟和法律責任下依法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一個月工資,作經濟補償。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合同;
3、患病或非工傷醫療已過法定治療期。
第十四條 甲方下列規定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1、《汽車運轉承包協議》
2、《員工崗位職責》
3、《員工獎罰條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 如雙方發生爭議并協商無成,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理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締約基礎和知情權
甲乙雙方經協商,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之基礎上達成協議,簽訂本勞動合同。 雙方承諾:本合同所確立的內容乃雙方之合意,在規范彼此權利義務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皆應一體遵循并嚴格履行。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本合同訂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 作經歷等情況。乙方承諾:上述情況已向甲方如實說明,乙方在說明上述情況時以及在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對甲方有欺詐行為(包括隱瞞事實、虛假陳述等),應承擔相應 的責任,甲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本合同訂立前,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甲方承諾:上述情 況已向乙方如實說明:乙方在說明上述情況時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欺詐行為 (包括隱瞞事實、虛假陳述等),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為_ 年 ,即從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 而無須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須 給予甲方任何經濟補償。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 立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 彼此明確的內容。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
種)工作。工作地點主要為襄陽,但甲方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武漢或其他省市甲方開展業務地工作。
乙方須按甲方對該部門崗位的相應崗位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甲方賦予的職責, 承擔勞動義務,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臨時指派的本條第1款以外的其他職責。
當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作出調動乙 方所在的工作崗位的決定時,乙方應予服從。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或安排的各項培訓,并努力實現培訓目的。
乙方任職期間,無論是否收取報酬,在取得甲方明確的書面的同意前,均不得以任 何形式在任何其他經濟組織任職或為其工作,也不得以自己或親友的名義從事或協助從 事任何與甲方有關或實際構成競爭的業務或行為。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因受雇于甲方的原因而接受任何第三人的提供的任何形式 的利益。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正式被錄用后每月工資 不低于1500元(包括國家規定乙方應享受的各種津貼等),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金由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按月在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工資,獎金部分年終一次性發放給乙方(未到賬項目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考慮)。
乙方的獎金,按甲方的相應規定執行。鑒于公司計獎辦法已在較大程度上考慮了 乙方的加班因素,因此,乙方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及休息日加班的,一般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由于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人員流動性大等原因),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按養老保險繳費一檔總金額的70%貨幣補貼給乙方,每半年集中補貼。
第六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由于工作性質特殊,任務量大時也會加班)。
乙方享受有國家有關規定的雙休日、法定節假日 、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職工孕 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假期及有關待遇。
乙方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及襄陽市規定執行。
第七條 醫療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襄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根據國家和襄陽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法律規定的工作條件、勞動安全衛 生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培訓
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組織或安排乙方參加培訓時,雙 方的權利義務應受以下條款的約束:
1、乙方應接受甲方安排的關于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 度等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在參加培訓時,應認真學習,勤奮專研,力爭實現培訓目的。
3、乙方參加甲方組織或安排的培訓以外的培訓時,應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為前提; 培訓與工作可能產生沖突時,乙方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參加甲方的專項培訓的,甲方可要求與乙方簽訂服務期的協議。
5、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向 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勞動紀律與甲方的規章制度
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和勞動紀律。
乙方確認本合同約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以及任何經過工會或者職工代表討論、 協商的規章制度或其他以書面形式發布的勞動紀律的合法性,承諾嚴格予以遵守。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時,甲方有權根據甲方規定,決定對乙方的處分,直 至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乙方有無條件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的業務。
乙方的保密范圍包括:
(1) 乙方的年薪、工資、獎金等的數額;
(2) 甲方客戶名單、業務來源等業務信息;
(3) 甲方的業務檔案,包括案卷、賬目、圖紙、工作底稿、各類計算書等。
(4) 甲方經長期實踐所形成的業務操作規程、專有的業務操作要領、技術。
(5) 乙方經甲方培訓后始有的,富有甲方特色的各項專業技術。
(6) 事關甲方利益、發展的其他信息、資料、文件。
(7) 甲方認為屬于秘密范圍的其他經營信息、技術信息以及其他資料、文件等。 乙方違反保密約定,泄露甲方秘密時,甲方有權根據甲方規定,決定對乙方的處分, 乙方泄露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與乙方簽訂單獨的保密協議。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本合同發生變更時,雙方可以在本合同中直接記載變更內容,也可以重新簽訂新的 勞動合同書。一方提出變更本合同的要約,對方未予以書面承諾時,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 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雙方或任何一方均可 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
(2) 乙方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 雙方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
(7)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 傷殘就業補助金的;
(8) 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中,勞動者已滿足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雖未申請,仍以滿足享 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之日為勞動合同終止,但依甲方規定經甲方批準勞動合同仍然 存續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后,甲方負有依據規定為乙方辦理退工手續的義務,乙方負有根據甲方 要求,妥善辦理移交手續的義務,若因乙方不予配合而拖延甲方辦理退工手續的,則乙 方應自擔其責。
本合同終止后,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妥善處理善后事宜,務求使雙方利益 均得到合理保障。
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與乙方訂立關于規范雙方勞動合同終止后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為達成一致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勞動合同協商解除時,雙方應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議定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不包括因自身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為乙 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情形);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 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 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 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6)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 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替代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 變更勞動合同與甲方協商一致或者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拒絕接受培訓或調整崗位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 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 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 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
(3) 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 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對甲方解除合同有異議或者認為甲方違法解除而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約通知書之日起五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乙方未在五日內書面 形式提出的,視作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七條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二款、第3款解除合同情形:
(1)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后者乙方 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 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沒有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同 時符合本合同第十六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則甲方參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1款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經濟賠償金的支付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的有關補償待遇,甲方按照國家和襄陽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前,如乙方有意繼續受聘于甲方,應于距本合同期滿之日一 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通知的要求給予明確答復。如乙方未在距本 合同期滿之日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則視作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 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避免違約行為的發生。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 方造成損害的,賠償乙方損失。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后者競業限制,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程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 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規定的勞 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附則
以下各項文件均屬甲方規章制度:
(1) 員工手冊;
(2) 甲方以規章制度形式發布的各項文件、通知等。
(3) 以下各項協議均屬本勞動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本勞動合同同等: ① 雙方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以及其他類似協議;
② 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以及其他類似協議;
③ 雙方簽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所約定條款內容如與國家、襄陽市有關規定相悖,應以國家、 上海市的規定為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期年個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試用期,為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于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
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崗位,該崗位為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范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乙方工作地點:。
第六條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元,轉正后工資為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獎金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于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為乙方依法購買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國家所規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條件的各類法定節假日,婚喪、生育等帶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由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病情證明,按有關政府規定的或甲、乙雙方的約定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并經本公司住所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醫療期間享受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工資改發工傷津貼。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傷亡或非因工傷亡等待遇,按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公示。
第十七條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并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及工作范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試用期滿轉正后,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為屬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⒈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后,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甲方的客戶及相關業務信息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為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為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簽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為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訊送達地、聯絡電話是各類文書、文件送達地。若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未告知的,所發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負責。
第四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簽署的姓名和筆跡,確認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間(包括服務期內)對其他所相關文書的有效簽名。
第四十四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確認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類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四十六條甲方已經將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乙方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經了解該情況,雙方在此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如與國家、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定之日起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公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原勞動合同作廢。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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