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勞動合同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就業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就業勞動合同1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 (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按排從事工作。
二、該崗位對勞動者的基本要求有:
第三條工作時間
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勞動者在該崗位實行 (小時、日、周、月)工資,每 (小時、日、周、月) 元。
二、勞動者工資每 (日、周、月)支付一次。
三、勞動者工資中含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
第五條社會保險
雙方商定勞動者選擇以下一種方式參加社會保險:
一、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其他從業人員的辦法參加社會保險。
二、勞動者按照個體工商戶參保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具體繳納辦法及比例按照國家和我省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條件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等規定,為勞動者提供該崗位必須具務的條件。勞動者在靈活就業中發生的工傷,適用國家有關工傷規定。
第七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靈活就業過程中的勞動爭議,適用處理勞動爭議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要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勞動合同2
內容不同
三方協議以書面形式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應享有的權利義務。
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合同、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有效期不同
三方協議自簽約日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終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生效。
簽訂身份不同
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時仍是學生,但簽訂勞動合同應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旦簽訂,三方協議效力喪失。
勞動合同至少要具備哪些條款?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勞動合同期限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注意: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就業勞動合同3
用人單位、畢業生、學校三方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算不算勞動合同?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對一宗醫學院畢業生馮某與文昌市某醫院的勞動爭議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對上述問題依法作出了裁判。
就業協議書可視為勞動合同
個人檔案被扣,她起訴醫院
馮某系吉林醫藥學院畢業生,20xx年4月24日馮某與文昌市某醫院及吉林醫藥學院簽訂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同年7月12日,馮某與醫院簽訂了《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其中規定“馮某跟班期滿并獲得執業資格后,必須在醫院連續服務5年以上”“跟班學習期間醫院暫不負責馮某的社會養老保險等費用”。
雙方簽訂協議書的當月,馮某進入醫院工作。20xx年9月馮某參加了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但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之后馮某離開醫院。但醫院以馮某未達5年服務年項為由,扣留了馮某的個人檔案,也未給馮某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等費用。雙方因此發生爭議,馮某起訴到法院,請求確認《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為勞動合同;《協議》中的上述2條規定無效;判令解除合同,醫院歸還檔案,并賠償因此給馮某造成的財產損失。
醫院辯稱醫療行業是特殊行業,需要每位醫務人員必須具備相關資格,我國醫療規范要求醫院提供培訓機會,發放補助。馮某僅在醫院進行培訓學習,她沒有醫師資格,不可能與醫院形成勞動關系,雙方是培訓關系。
她和醫院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法官經審理后分析,醫院與馮某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是本案裁判的關鍵。根據原、被告及吉林醫藥學院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原、被告簽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以及馮某在醫院的活動看,馮某在醫院的管理下協助醫師開展工作,雖然也參加各種培訓,但主要目的是工作,同時由醫院支付工資。因此,可以認定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醫院以學習為主抗辯,缺乏證據。
由于馮某與醫院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其雙方簽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從其性質和內容看屬于勞動合同。該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中關于服務年限的規定,并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是有效的。醫院未給馮某繳納各類社會保險,違反相關規定,馮某以此主張解除合同,理由充分,于法有據。
醫院根據雙方簽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而收取并保管馮某的個人檔案資料,因該協議書的解除,醫院應當將個人檔案資料返還給馮某。馮某主張醫院賠償其財產損失,由于沒有證據證明其損失,該項主張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就業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簽章) 聯系人: 辦公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單位性質
□國企企業□三資企業 □其他企業 □機關 □部隊 □科研設計單位 □高等單位
□中初教育單位 □醫療衛生單位 □ □科研助理 □農村建制村 □城鎮社區
乙方學生姓名: 性別: 學號: 專業: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
一、甲方應保證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應錄(聘)工作崗位的情況,現通過對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錄(聘)用乙方;乙方應保證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現通過對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業并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報到。
二、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 經雙向選擇,雙方互為確認對方相關信息真實可靠并承諾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建立勞動人事就業關系的依據。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自報到之日起 年,工作崗位為,工作地點為,報到期限為 年 月 日前,報到地點為。
四、乙方被錄(聘)用后,乙方試用期為 天,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
元,在試用期滿轉正后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 元。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落戶問題,乙方戶口遷往 落戶;
七、甲乙雙方就乙方因錄用為、升學()、參加(、選聘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特崗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項目就業,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情況達成如下約定:
八、甲方在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雙方簽訂就業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將本合同的復印件報乙方所在學登記登記,并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如甲方或乙方未如實向對方介紹自己一方情況或隱瞞不良事實, 對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合同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告破產;2、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3、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三、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視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 乙方(畢業生):
經辦人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簽章) 聯系人: 辦公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單位性質
□國企企業□三資企業 □其他企業 □機關 □部隊 □科研設計單位 □高等教育單位
□中初教育單位 □醫療衛生單位 □事業單位 □科研助理 □農村建制村 □城鎮社區
乙方學生姓名: 性別: 學號: 專業: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應保證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應錄(聘)工作崗位的情況,現通過對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錄(聘)用乙方;乙方應保證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現通過對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業并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報到。
二、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雙方互為確認對方相關信息真實可靠并承諾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建立勞動人事就業關系的依據。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自報到之日起 年,工作崗位為 ,工作地點為 ,報到期限為 年 月 日前,報到地點為 。
四、乙方被錄(聘)用后,乙方試用期為 天,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
元,在試用期滿轉正后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 元。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落戶問題,乙方戶口遷往 落戶;
七、甲乙雙方就乙方因錄用為公務員、升學(留學)、參加(選調生、選聘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項目就業,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情況達成如下約定:
八、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雙方簽訂就業合同書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將本合同的復印件報乙方所在學登記登記,并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如甲方或乙方未如實向對方介紹自己一方情況或隱瞞不良事實,對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合同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3、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三、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視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 乙方(畢業生):
經辦人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6
就業協議書全稱“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就業協議書由教育廳根據各校上報的生源信息庫發放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對應一份含有編號的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就畢業生而言,簽定就業協議書和簽定勞動合同的具體區別主要體現在:
(1)簽定就業協議書,你的三證派遣至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所在地人社局;僅簽定勞動合同,則你的三證派回生源所在地,無法直接從學校轉到用人單位,畢業生只能算是在單位打工,實習期簽訂、轉正定位、工齡計算等凡是與戶口、檔案相關的事情都無法辦理;
(2)就業協議書只是表明雙方的意向,只體現了雙方的基本信息及雙選意見,而勞動合同才有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福利保險等一系列內容,因此,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道后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者復印件。
就業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乙方按國家行業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甲方按規定定期免費為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八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第九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8
摘要:從1999年6月開始,隨著全國高校擴招政策的出臺,使得高校畢業生數量急劇上漲,但社會對畢業生的需求變化卻不大。本篇就現在大學生對于初次就業面對勞動合同的理想化及價值觀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建議,使大學生擁有良好的心態應對就業難題。
關鍵詞:大學生 初次就業選擇 心理落差 價值觀
近年來,高等院校響應國家政策的擴招和教育的快速發展,在校生的規模迅速膨脹、畢業生就業壓力的日益增大,也使得大學生自己期望的發展和當下社會需求之間的差距不斷加深。同時對于90后個性鮮明的熱血青年更是對初次就業的勞動合同產生極大的心理落差,以至于消極應對就業問題,不僅給個人也給社會帶來很大的問題。
一、對于初次就業勞動合同的失望
據資料顯示,我國高校自從1998年開始擴招,大學生數量每年以10%的速度遞增,到20xx年我國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數已達到630萬,一直到今天,全國各大高校的招生比例只升不降。應屆畢業生隊伍逐年擴大,再加上往屆數量的累積,現在畢業生初次就業情況也不容樂觀。然而當今時代的大學生是名副其實的90后,從小沒吃過苦,生活的平坦順暢,沒有生活壓力自然對于未來理想的工作抱有很大的期望。在畢業時期簽訂的勞動合同十分隨意,但真正工作時就會出現各種問題,與自己想象的白領生活有很大的出入,所以就開始抱怨,甚至提出解約等,這給社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二、大學生就業心理落差產生的客觀因素分析
當下我國高等院校大學生就業壓力倍增,具體原因如下。
1.人力資源市場與大學生專業的崗位需求供過于求
從我國加入WTO之后,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與深入,許多國家大型企業將自己的加工工廠建立在我們國家充分利用低廉的勞動力,但是對于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學生來說,絕大多數畢業生不愿意從事一些基礎崗位或是與自己專業不相關的職業或工作。由此,造成一種“就業不難擇業難”的局面,覺得現實與理想差距太多。
2.招生眼光狹窄,人才的資源配置難以優化
近年來,高等院校為適應社會化趨勢將大學專業與當前的熱門職業掛鉤設立,然而準大學生眼光并沒有多寬廣,以為只要進入該專業以后工作就能一片光明。殊不知社會變化如此之快,大學四年畢業之后很多當下的熱門專業早已變成了冷門。
3.畢業生對初次就業期望過高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的發展,當下90后很多是獨生子女,他們習慣依賴家庭、父母,不肯吃苦,不愿受氣,工作稍有不如意就當逃兵,對薪酬或是工作環境期望太過理想化,一旦發現現實與自己預先設定的有很大差距就會產生嚴重的心理落差。
三、大學生初次就業心理落差的影響及調適方法
1.產生初次就業心理落差的因素
(1)大學生自身原因。與國外優秀的大學相比中國的高等教育體制一直是“難進易出”,中國的學生在大學之前都是發憤圖強、高強度的學習,想要進入一所優秀的大學就必須付出汗水和努力,這樣才有機會進入理想的象牙塔。雖然大學也是個小社會,但畢竟還是一個單純的環境,剛畢業的學生肯定無法真實地了解社會的現實與殘酷,反而他們自己期望就業有非常好的收入來彌補他們多年的付出。所以大多數人希望初次就業就是理想的工作。但是,現實社會的殘酷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我國現階段實際的就業形勢肯定會使得大多數畢業生失望。自然這些畢業生就產生了心理落差。
(2)畢業生家庭原因。“出人頭地”是所有家庭對子女的期望,中國90%的家長對子女的未來期望過高,雖然他們不是很了解就業形勢。大部分學子都會為了父母的殷切期望而去選擇一份薪資良好、前景光明、環境舒適的工作,學生自己并不滿意但不愿意讓家人失望還是會接受,自然就會出現心理落差。
(3)高校教育體制的原因。近年來,教育機制越來越趨向于實用化和功利化,學校以市場現時的熱門職業作為大學里專業設定的標準,但社會發展飛速短短四年熱門就變成了冷門。畢業之后走入社會肯定會有差距產生了困惑,便會有極大的心理落差出現。
2.針對心理落差的調適
(1)分析自我,合理定位。大學是校園生活向社會生活的過度,一方面,大學生渴望能夠早點進入職場,接受社會的洗禮與磨練;另一方面,大學生心理和生理都不太成熟,價值觀極不穩定很不理智,另外自尊心極強,很容易受到外來周圍環境的影響從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產生一些負面的情緒。他們很容易因為工作不如意、職場壓力等情況而對自己甚至是社會失去信心。因此,大學生一定要學會自我情緒控制,消除負面情緒,學會自我反省、自我分析以及認知自我能力,從而學會更好地提升自己,積極應對初入職場的壓力與挑戰。
(2)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雖然由于競爭壓力大,現在的人都變得十分“冷漠”,將自己很好的“保護”起來。但是初入職場的大學生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十分必要的,畢竟職場經驗不足。所以做人要謙和誠信,對人坦誠大方是初入職場也是做人應該有的原則。
(3)做好職業規劃。擁有風向標但不知道走哪個方向同樣是會迷路的,所以一定要對于自己的未來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和明確的方向。大學生做好職業生涯規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有效地解決自身對于未來的迷惑,明確自己的目標和定位,不斷發掘自身的潛力并不斷完善自我,樹立正確合理的職業觀,合理擇業與就業。畢竟工作的薪金、環境和福利待遇并不是大學生初次就業的唯一目標要求,理性的培養自己寬廣的視野與境界,努力投入工作從中實現自我的價值。
(4)敢于創新與挑戰。大學生擁有良好的受教育環境,接觸到的是最新潮的觀念與思想,有更好的機會能夠大展宏圖。年輕的一代不應該只追求穩定,應該敢于拼搏和奮斗。另外大學生進行自主創業在近年來得到了國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雖然創業的道路肯定是艱辛的,但只要敢于拼搏,加上政策的引領,相信年輕的大學生肯定會闖出一番天地。
四、價值觀轉變對于大學生就業的影響及調適方法
21世紀的競爭是人才的競爭,確切地說是高科技人才的競爭,而大學生是當前競爭的主要成員和未來祖國建設的希望。尤其是近年來,國家對于大學教育的關注與支持加大力度,政策上給予最大的方便與支持,另外教育資金的投入比重也逐漸升高。但是要想讓當代嬌生慣養的90后大學生學會從基層做起,知道服務人民與報效國家,使我國高等院校的教育體制逐漸從高學歷精英教育逐漸成為普通的大眾教育,而被寄予厚望的大學生們也從社會精英和社會價值創造著變為普通的基礎勞動者,這勢必會有很大的挑戰。所以大學教育除了要利用國家政策支持和教育資金的扶持外,更重要的是使國家在整個高校教育觀念和態度上給予必要的關注和配合。一步步做起,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幫助當代大學生順利完成角色與態度的轉變,而且毫無疑問這將是解決大學生就業艱難的核心所在。
1.大學生初次就業價值觀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1)大學生就業展現當代青年的愛國情懷。作為良好公民的第一個民族精神就是擁有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的情懷,這也是每一個大學生必須要堅持樹立的正確價值觀。大學生能夠順利實現就業不僅僅是完成自己的心愿和家庭所給予的厚望,同時也是為社會作出一份貢獻幫助國家解決難題。體現一個國家的發展與進步有一部分是已成年的公民擁有適當合理的工作和可以創造一定的價值,這也表明了一個國家的發展順利、社會穩定。大學生初次就業面對現實產生心理落差是不可避免的,而真正應該做的是調整自身的就業價值觀,從自身做起實現自我價值,要學會積極主動地了解國家政策,學會與現實社會磨合并接納成長鍛煉,正因為有著高教育基礎要根據國家政策的需要動態的調整自身發展。
(2)大學生就業體現自強自立的價值觀。自強自立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部分,不僅能夠鞭策大家自我發展,而且也是保證人類全面發展進步以及維持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準則。大學畢業生能夠實現順利就業,既是大學生自身自強自立的價值觀的實現,同時也體現了我們國家的現代建設對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視。
2.為減少心理落差,當代大學生應培養自身吃苦耐勞、艱苦奮斗的精神
(1)樹立積極樂觀的心態。從古至今所有的科學都告訴我們心態重于一切,積極樂觀的心態會引導我們走向正確的道路,并且越走越好。對于90后大學生更應該要以積極樂觀的、科學正確的價值觀來掌握自己的命運與前途,更要把自己的命運與國家、民族的命運聯系在一起,坦然面對現實的挑戰與困境。大學生轉變就業觀念最基礎的也是要擁有一個積極樂觀的心態進行對自身有全面的衡量,加強自身品德和素質的提高,腳踏實地做起。
(2)擁有吃苦耐勞、艱苦奮斗的精神。90后絕大多數是嬌生慣養長大,是獨生子女,從小衣食無憂,所以很多人根本不愿意吃苦,理想的工作就是做辦公室喝茶、吹空調,所以在面對現實工作時會出現心理落差。但是年輕人應該要擁有吃苦耐勞和艱苦奮斗的精神,這不僅是我們國家號召的美好品德,更是當代大學生應有的素養和為人做事的準則。只要調整好自身的心態這樣在初次就業時面對勞動合同就不會覺得心理落差過大,也有良好的心態應對工作。
綜上所述,當前就業問題一直困擾著大學生,也是國家要加大力度解決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一方面國家應該從宏觀調控政策不斷對該問題進行改進和完善,另一方面就是當代所有的大學生都應該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改變自身就業擇業不切實際的想法,理智面對初次就業勞動合同的心理落差。一定要樹立科學合理的人生價值觀,相信一點“先做人再做事”,360行,行行出狀元。將“勤奮、感恩、謙和、節儉”作為人生信條去奮斗,相信每個人都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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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并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就業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3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20xx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1800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11
記者在全國工商聯舉行的界別討論會上獲悉,就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以及在實施《勞動合同法》中存在的問題,工商聯提出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中要合理支付分配和管理勞動補償金,規范執法,穩定中小企業勞動用工,協助企業貫徹勞動合同法,穩定就業勞動關系等。建議在稅收上允許企業稅前預提經濟補償準備金,經濟補償準備金管理應參照社保管理辦法;為中小企業營造較為寬松的用工環境,為穩定用工提供政策支持;進一步對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細化,完善就業促進法配套法規,督促各地出臺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為有效幫助企業應對當前經濟形勢,保障勞動合同法的順利實施,工商聯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簡化特殊工時制審批程序,妥善解決困難企業支付經濟補償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2、指導各級勞動執法部門和人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在執法過程中,注意區別違法行為的性質,靈活執法;對于惡意拖欠勞動工資、非法用工等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對于受經濟危機影響而出現的社保繳納困難、工資支付困難等問題,要協助予以解決,維護企業的正常經營和就業。
3、及時出臺勞動合同法配套規章,針對法律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進一步對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細化,對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更合理的配置,適當減輕企業義務,增強法律的操作性和科學性。
4、繼續幫助協調工商聯加入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發揮工商聯在引導民營企業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穩定勞動關系中的作用。
5、完善就業促進法配套法規,督促各地出臺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對積極吸納就業的企業一定的政策優惠,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鼓勵企業堅持做好就業安置,促進勞動立法整體的協調實施。
就業勞動合同12
一、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與聯系是什么?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聘用畢業生所訂立的兩種書面協議,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主要是主體不同、依據不同、內容差異、簽訂時期不同、效力不同等。而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聯系就是二者是員工不同階段所簽訂文書。
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1、主體不同。就業協議的主體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其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不言而喻,學校作為一個主體,其作用是維護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并兼有證明學生畢業信息的真實性。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則下依法簽訂的,只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個主體。
2、依據不同。就業協議依據的是教育部頒發的部門規章,勞動合同依據的是《勞動法》和《合同法》。
3、內容差異。就業協議可規定畢業生自身情況、就業意向、用人單位同意接收、學校派遣等,而在勞動合同中,依法必須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除此之外,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在具體涉及到某項時還可以優先適用本地地方法規和規章。
4、簽訂時期不同。就業協議一般在學生畢業前簽訂,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只有等到畢業后方可。
5、效力不同。就業協議只是畢業生在“擇業”過程中簽訂的協議,其效力始于簽訂之日,終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時。勞動合同的有效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以合同方式確定的,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雙方不得隨意變更、中止。對畢業生來說,到用人單位報到后,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后,原就業協議隨之失效。從這點來看,就業協議不能替代勞動合同。
就業協議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雙方確定就業意向和權益的依據。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二、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聯系:
就業協議是畢業生簽訂的合同,當畢業生與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書就無效了。也就是說就業協議是勞動合同的前階段,而勞動合同是就業協議的必然結果。
綜上所述,就業協議可能算是剛畢業的學生在進入社會開始準備工作的階段需要和單位有一份文書來保證其就業的形式,如果當其有了足夠的資格去擔任比較正式的職務之后就會和單位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其中就會包括員工所必須享有的各種待遇。
就業勞動合同13
大學畢業生在正式工作之前,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就業協議在先,簽訂勞動合同在后,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但你也許并不明確這兩者有何不同,因此不能完全明確自己的責任與應當享有的權益:
畢業生琳琳,寒假期間在某地就業市場與某企業簽訂就業協議書,當地人事部門業蓋章進行簽證,隨后將協議書寄到學校,學校畢辦蓋章同意。后來琳琳又參加某銀行組織的面試,該銀行表示同意接收,她向學校畢辦索要就業協議,畢業辦的老師解釋,因她已和某企業簽協議,如要再和銀行簽協議,則應先承擔違約責任。琳琳表示很不理解。
像上例這樣對就業協議的法律性質還缺少真正的了解,因此不明確自己對所簽協議的用人單位負有何種的責任的情形在應屆大學畢業生求職者中確實存在。的確,畢業生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那么他們的共同之處與區別分別在哪里呢?我們大致可以進行這樣的歸納:
相同之處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就確立勞動關系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相通的,可以這樣認為,就業協議的實質就是準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它們的相同表現在以下方面:
(1) 合同的性質一致。用人單位對大學畢業生這類勞動者,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勞動者,在培養、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從確立勞動關系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一致的。
(2) 主體的意思表達一致。簽訂就業協議的雙方在表達主觀愿望,意思表示真實、無強制脅迫方面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動合同而雙方的主觀意思表達所處的狀態完全一致。
不同之處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指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不同之處表現在:
(1) 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及勞動人事部門頒布的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規章。而就業協議因目前無《就業法》,也無國務院頒布的有關畢業生就業方面的法規,因此只能適用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有關政策。
(2) 適用主體不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無欺詐、脅迫等行為,經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即生效。目前的就業協議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外,尚需學校和簽證機關(人事部門)介入。
簡單地說,兩者的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法律力度較大,不管是權利還是義務,一旦簽訂,就必須遵守,一旦有違約現象,必須付出應負的責任。而協議帶有雙方協商的成分,一旦有一方違約,后果比合同要輕一些。
就業勞動合同14
從來沒有哪一部法律像勞動合同法,如旋風般引發如此眾多的關注與爭議:出臺前向全民征集意見,就以近20萬條意見創下了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的紀錄;出臺后實施前的幾個月,又以個別企業“大裁員”再次引發人們的爭議,勞動合同法 就業。這部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將給勞動者和企業帶來什么樣的改變
勞動合同法來了 “鐵飯碗”不會回來(記錄)
焦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它旨在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穩定的勞動關系。
與現行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勞動者的規定,如:用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糾正濫用試用期的行為、糾正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應遵循的規范,以及合同到期前終止時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條款。令人沒有料到的是,在它實施前卻發生了一股企業與員工解約的風潮,不少企業開始大規模地解雇員工。
去年年底,廣東東莞一家五金廠,包括陳先生在內的100多名職工接到企業重新進行人員調整的通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在此之前,廣東一些企業包括華為等大型企業,紛紛出臺人事政策,大規模裁員,解除原來的勞動合同,以應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個別外資企業認為在華投資成本會越來越高,只好撤銷了對華投資,轉而投資東南亞,以降低企業成本。
類似事件屢見報端,不得不令人擔心:勞動合同法是不是一條兇猛的“狼”?有人甚至認為,勞動合同法既傷害了企業的利益,又傷害了勞動者的權益。
人們對于《勞動合同法》的關注焦點,幾乎都集中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上。
企業:“狼”來了
在企業一方看來,勞動合同法就像一匹“狼”,讓人焦躁不安。
廣東一家電子廠一名中層管理人士說, “工廠主要是想避免與工作年限長的老員工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或“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條件后,便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法 就業》。“這意味著一旦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就成了永久員工,企業需終身雇用他。顯然,這一規定給企業用人加了一道緊箍咒。”這位管理人士感嘆道。
用人單位滿腹牢騷,勞動者一方也是一腔委屈。
在勞動合同法出臺后,陳先生曾為之一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又多了把“保護傘”。結果,他卻糊涂了:既然是“保護我們勞動者利益,為什么這部法律會讓我失去工作呢?我在企業已經工作了整整13年,已是40多歲的人了,這個年齡讓我再到哪里去重新找一份工作?”
勞動合同法出臺后,和陳先生有類似遭遇的,還有不少。
專家:企業誤讀勞動合同法
究竟,勞動合同法能不能真正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實施將會帶來怎樣的效應?企業用工是不是將回歸“鐵飯碗”時代?
曾參與勞動合同法起草的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學教授、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關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可以肯定的是,勞動合同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那樣可怕,它不是一匹“狼”。勞動合同法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目的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一個職工在企業工作了十年,仍然要簽短期勞動合同,這本身就不利于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一個臨時性的工作崗位很難想象能夠建立起穩定的勞動關系。增加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利于增進職工與企業的感情,有利于職工積極鉆研業務,使職工把企業當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業搞好,形成企業與職工共贏的局面。
企業為什么會誤讀勞動合同法?關懷認為,這是由于部分企業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是又回到了過去計劃經濟下的用工制度,認為這部法律使企業缺乏用人自主權,捆住了企業的手腳。企業如果對誰不滿意,就很難解除合同。其實,勞動合同法并沒有剝奪企業的用人自主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企業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企業可以依法裁員的條件,以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的法定程序與辦法。無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兩者解除的法定條件完全一樣。只要出現應當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用人單位完全可以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無論這個合同是固定期限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他認為,企業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紛紛裁員,這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誤讀。企業這種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的做法,弄巧成拙,只會引起人們的反感。
為什么陳先生等勞動者會認為是勞動合同法讓他們失去了工作?對此,關懷說,勞動者不應該把目前出現的這個后果怪罪于勞動合同法,而是要積極通過工會或勞動監察部門來維權,以糾正企業的違法行為。勞動者要看到,是企業誤解了勞動合同法使職工失去了工作,勞動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就業勞動合同15
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么區別。其內容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后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么區別》。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法》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就業協議僅僅是確立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更進一步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畢業生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到后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可在簽訂就業協議時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復印件。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因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是通過各級人事調配部門在規定時間內來落實的。畢業生持學校發放的《畢業生報到證》和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用人單位所屬縣、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并憑其開具《行政介紹信》到具體的用人單位報到,此時的畢業生具有干部調動性。否則,畢業生就不具備干部調動性,對今后的技術職稱評定、晉升、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年限等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就業協議書:
1 法律依據 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
2 內容與目的 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
3 時效 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后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
4 簽發部門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
勞動合同:
1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3 內容、時效 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4 與單位發生勞動關系開始。
5 簽發部門 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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