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合同

時間:2024-08-23 15:53:06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買賣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買賣合同15篇

土地買賣合同1

  出賣方:

  買受方:

  出賣方在位于祁陽縣城祁山路有一宗(進深 米*寬 米)國有出讓地有意出讓,買受人自愿買受賣方該宗門面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真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宗地買賣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概況

  1、該宗地位于祁陽縣城龍山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祁山路。 2、宗地是國有出讓使用權、綜合用地類型,面積 平方米,進深 米,面寬 米,兩壕門面形式,出賣方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土證號祁國用( )第 號,原國土使用權人為 ,祁國用( )第 號。

  第二條 交易形式、價款及付款方法

  1、雙方以土地現狀成交,簽約付款后,出賣方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給買受方。宗地使用權歸買受方,買受人暫不變更使用權讓名稱,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并在宗地上建設房屋。

  2、宗地價款 萬元,簽約付 萬元,余款 萬

  元交付土地使用證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其它事項

  1、按第二條交易原則,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在宗地上依法按規建房及合法的產權經營行為。

  2、買受人建房工程款辦理相關手續和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3、出賣方必須及時配合買受人辦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產權證及產權轉移手續,并無償提供辦證時需由出賣方提供的資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出賣方:

  買受方:

  年 月 日篇(二):土地買賣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出讓土地編號為____________,出讓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

  第四條

  土地費按每畝______________元計算,總額為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

  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沒有任何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已經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如數賠償。

  第七條

  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在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市國土資源局執壹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篇(三):土地買賣合同

  賣 方: 河北xx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 1xx

  賣 方聯系地址:滄州市運河xx路xx開發辦公樓

  買 方: 張xx 身份證號: 130xx

  買 方聯系地址: 河北省黃驊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

  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之土地(以下簡稱該物業)地址為: 滄州市運河區解放路 ,面積: 18467.1 平方米(以《國有土地使用證》面積為準),地號: 15-1-1052 ;圖號: 4241.20-483.50 。

  第二條:賣方持有該物業之權屬證明,賣方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處分權,保證該物業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且出售該物業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并保證本合同所載有關該物業的情況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賣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

  任,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該物業不能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或與第三人產生糾紛的,由賣方承

  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 壹仟萬元 整(小寫: 10000000 元),買賣雙方間的實際付款方式如下:

  1、買方于簽約后方式,支付賣方該物業人民幣: 壹仟萬元整。

  第四條:賣方在交付該物業時必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雜費(如水電費、煤氣費、管理費等)過戶所需的稅費由賣方承擔。同時把合同

  原件、交款發票原件等一并轉移給買方。賣方無條件配合買方辦理該物業權屬登記手續,

  第五條:該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現狀是指 。

  第六條:合同雙方如任何一方違約時,按交易價款的20%計算違約金,

  同時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主張權利產生的有關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七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本合同及附件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2 份,買方執 1 份,賣方執 1 份。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 約 地:

土地買賣合同2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賣方在位于祁陽縣城祁山路有一宗(進深 米_寬米)國有出讓地有意出讓,買受人自愿買受賣方該宗門面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真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宗地買賣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概況

  1、該宗地位于祁陽縣城龍山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祁山路。

  2、宗地是國有出讓使用權、綜合用地類型,面積 平方米,進深 米,面寬 米,兩壕門面形式,出賣方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土地使用權人為,國土證號祁國用( )第 號,原國土使用權人為 ,祁國用( )第 號。

  第二條 交易形式、價款及付款

  1、雙方以土地現狀成交,簽約付款后,出賣方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給買受方。宗地使用權歸買受方,買受人暫不變更使用權讓名稱,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并在宗地上建設房屋。

  2、宗地價款 萬元,簽約付 萬元,余款 萬元交付土地使用證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事項

  1、按第二條交易原則,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在宗地上依法按規建房及合法的'產權經營行為。

  2、買受人建房工程款辦理相關手續和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3、出賣方必須及時配合買受人辦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產權證及產權轉移手續,并無償提供辦證時需由出賣方提供的資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位(__)村的土地,賣給甲方(__)使用,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本著自愿購買甲方土地原則,購買其土地位于__,面積共__平方米,約__畝。

  二、期限為__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土地費按每畝__元計算,總額為__,

  支付方式為

  1、一次性:

  2、分期: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簽字)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__年__月__日

土地買賣合同4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出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1、該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四及界址點坐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目前,該土地用于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途。

  二、轉移方法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方式將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保證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和住宅用地。

  2、土地出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兩階段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首付款為土地價格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階段,付清余款,余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塊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抵押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同意向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退稅和政策協調。項目開發完成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乙方同意與甲方對半分享超額凈利潤。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邀請乙方參與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乙方未按時支付土地價款,應向甲方支付每日未付金額的2.1%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個工作日的,視為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和對已付定金的處分權。

  3、甲方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人

  1、在上市轉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相關營業稅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按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矛盾或爭議,經協商無效,應提交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

  嘴部(密封):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土地買賣合同5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位()村的土地,賣給甲方()使用,,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本著自愿購買甲方土地原則,購買其土地位于,面積共平方米,約畝。

  二:.期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費按每畝元計算,總額為____,

  支付方式為

  1: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分期: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土地買賣合同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國用字第號),總面積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中的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原土地出讓年限為年,建設年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并向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 )。總金額(大寫: )元(幣種: )。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愿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準之日起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市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市國土局和市規劃部門的批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準之日起天內向市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后,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7

  【內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雖然解決了目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的許多問題,但其自身適用范圍的限制,并不能解決由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導致實踐中的無序。無效論者從合同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和合同標的履行不能出發,否定此類合同的效力;有效論者則從法解釋學和取締規范與效力規范的區別出發,認定合同效力。基于此類問題的復雜,筆者從社會整體的角度出發,利用利益衡量的基本觀點,指出有效論更能適應現實社會的需要,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處理對策,以期能對這一難題的解決起到促進作用。

  【關鍵詞】商品房買賣合同 集體土地 合同效力 利益衡量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社會整體發展,物質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漸趨富足,文化日益昌明,原本與尋常百姓毫不相干的買房置地也成了現今十分普通的一件事情。但既然有買有賣,其間就難免產生糾紛,為了處理日益涌現的商品房買賣糾紛,20xx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這一司法解釋的出臺,對于人民法院處理此類案件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促進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但是,通過近一年來的實踐,這一司法解釋也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尤其是從司法解釋序言中所體現的立法意旨看,該司法解釋主要是針對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規定的 ,并未把占國土很大比例的農村集體土地上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納入調整范圍,不能不說是一種“立法”上的缺失。對于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及處理,目前司法實務界及理論界都尚無定論,但實踐中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卻日益增加,亟待解決。本文中,筆者試就此問題發表一下個人見解,希望能夠對人民法院的司法實踐起到參考作用。

  一、我國的土地制度與商品房種類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因此,在社會主義的中國,從所有制上講,土地可以分為兩類,即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這種土地歸屬上的公有制是與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國的土地問題及附著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問題,就不能不以此為最根本的出發點,所以,商品房也就可以區分為建筑于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和建筑于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房兩大類。

  二、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問題所在

  商品者,依《高級漢語大詞典》 之解釋,意為“⑴為交換而生產的物品。⑵泛指市場上買賣的物品”。據此并參考《解釋》第1條的規定,本文要討論的商品房就是指出賣人(僅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用于向社會銷售并移轉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房屋。究其根本,商品房與其他房屋的最大區別就在于它是作為一種商品用于交換,商品房在所有權的讓渡過程中實現其交換價值。但是,法學不同于經濟學,其著眼點在于所有權的移轉及移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比較研究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與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房,就是要比較二者在所有權移轉方面的差別。

  通觀世界各國,在房屋與土地的關系上,普遍采取“房地一體主義”,即房屋的所有權與其所附著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同時移轉,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房屋的所有權人在房屋使用過程中不會因房屋所附著的土地歸屬于其他人而引致紛爭。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31條也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在我國經過出讓的國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不存在障礙的,但是,1998年8月《土地管理法》修改時將“允許城鎮非農戶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體土地”的規定加以刪除,并在第63條中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造成“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的狀況, 從而在立法意旨上,城市及外村、外鄉居民已被禁止成為集體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權人。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就由于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而成為一種病態的契約,從而直接影響到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但是,在當前相當一部分地區出現了利用尚未收歸國有的集體土地開發商品房、規模建設新型人口聚集區的活動,較為時興的說法叫作“舊村改造”。雖然在這一過程中出現了一些糾紛,但是,從深層次上看,這種現象的出現有其必然原因。隨著城鄉產業結構的升級和經濟結構轉型,土地的承載、養育等傳統功能逐步萎縮,而財富儲存功能、產業空間聚集功能、土地增值等新興功能不斷加強,集體土地經歷了從生存手段到保障手段再到增值手段的演變,此其一。其二,隨著開放型經濟與城市建設的深入發展,大量外來資金與人口涌入,使村鎮集體土地的價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農用地的收益率明顯高于農用地。其三,國家征用集體土地是按產值補償,而當前土地市場價格遠遠超出該標準,用地者到國家嚴格控制的土地一級市場受讓土地成本過高。在土地補償水平與用地成本比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轉。其四,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權在土地權力體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隨著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舊村改造”的推進,相當一部分村成為實體化的經濟組織,在經濟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自然將手中所掌握并能實際加以運用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資產來進行“土地經營”。 可以說,在一定意義上,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現就成為不可避免的現象。

  除此以外,在中小城市出現的“舊村改造”也并不與國家開發小城鎮的戰略相背離。無論從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走城市化、現代化道路的發展途徑上看,抑或從我國拉動內需、擴展經濟增長點的需求上看,小城鎮開發都是我國必將長期堅持并不斷發展的一項重要國策,而不是應付現狀、一時之興的臨時過渡措施。與其相對照,“集體建設用地不得直接進入市場流轉”的規定,僅源于原國家土地局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推行的“轉權讓利”政策, 其實質仍擺脫不了政府利用管理者職權剝奪集體土地所有者、與民爭利的計劃經濟時代色彩。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只有被征為國有后才能進入市場,其收益只能由國家得到,這一傳統做法明顯是忽視農民集體土地財產權的表現,與我國正在推行的財產權體系改革相背離。集體土地所有權作為一種財產權,其所有人必然要求能正常地使用、支配和處分土地,以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

  三、病態契約與無效合同

  討論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之前,有必要首先對病態契約和無效合同的概念作出說明。

  何謂病態契約?各國法對契約的成立和生效均規定了一系列要件,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的契約即為病態契約。例如,根據《意大利民法典》第1325~1352條的規定,契約生效的要件包括:⑴當事人的合意;⑵契約原因合法;⑶契約的標的可能、合法并確定或可確定;⑷契約的形式應符合法定或約定。如果將符合這些要件的契約定義為健康契約,那么違反這些法定要件的契約則為病態契約。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54條的規定,契約的病因主要有:⑴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⑵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⑷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⑸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⑹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⑺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因契約違反法律所規定的要件的不同,可以確定契約病態的嚴重性。一種是僅與當事人利益有關的要件的違反,如意思瑕疵等;另一種是對于與社會利益相關的要件的違反,如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或共序良俗等。前者因涉及當事人雙方利益,故病態并不十分嚴重而尚可救治,各國法一般規定其為相對無效的契約,即將契約是否生效的決定權交給當事人本人;后者因涉及社會利益,故為病態嚴重的契約,當事人無權決定其命運,各國法一般規定其為絕對無效。

  雖然違反與社會利益相關的要件是確認絕對無效的契約的衡量標準,但這種表述仍失之抽象。筆者以為,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違反與社會利益相關的有效要件主要有兩個方面,即:⑴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⑵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稱之為違背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對于第一方面,王利明教授在《關于無效合同確認的若干問題》一文中提出了依據違法性確認合同無效的三個標準:⑴必須違反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才能直接導致合同無效;⑵必須是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⑶必須是違反了強行性規定中的效力性規定。 對于第二個方面,可以簡稱為違背公序良俗。所謂善良風俗,一般是指社會對某種行為所持的一般道德標準與習慣。 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不同,它反映和保護國家和社會的根本利益,表現了國家對社會生活的積極干預,其淵源大多來自公法,如憲法、行政法等;也有些規定來自私法。凡是違背上述條件的合同,都應當認定為絕對無效的合同。

  四、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

  通說認為,由于《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必然導致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成為一種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的無效合同。但是,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實在是有重新探討的必要。

  (一)合同無效論的依據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觀點的依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此類合同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由于《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因此要實現此類合同的目的,就必須使在集體土地

  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權與集體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但是在《土地管理法》里卻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此處是指《土地管理法》)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類合同無效的結論。

  2、由于合同標的不能而無效。除合法要件外,契約的標的可能、確定或可確定是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之一。所謂標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規定的債權人的權利或債務人的義務在客觀上有成為現實的可能性。如果標的無法實現,則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當事人簽訂的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其標的是買受人交付價金、出賣人移轉房屋所有權。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房產管理部門只辦理城市國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權屬證書,因此,在集體土地上所建的商品房無法按照約定進行所有權的移轉,因為依照物權的公示公信原則,不動產物權的移轉必須以法定登記機關的物權移轉登記為要件,不經登記變更物權歸屬始終不發生變化,也就是說這類合同的標的在客觀上沒有實現的可能性。這是一種債務人即使愿意履行也不履行的狀態。 基于這一原因,也可以確定此類合同無效。

  (二)合同有效論的依據

  與上述觀點相對應,合同有效觀點的依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雖然《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我國《憲法》第10條第4款后段明確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這里雖然要求“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移轉,但依照法律解釋學的體系解釋方法 ,根據該條的上下文意來判斷,這里所稱的法律應當是對轉讓的程序進行規范和調整的法律,而不包括實體上的限制。因為該條從體系上分為四款,第1款規定了國有土地,第2款規定了集體所有土地,第3款規定了土地征用,第4款對土地轉讓作出了規定。這就是說,在整個這一條上,立法者是對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作出了明確的區分,逐款加以規定,在此種情形下,不作區分地提及土地使用權,當然是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與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這個整體的,這是《憲法》條文中的應有之義。所以,《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是與《憲法》的立法宗旨相背離的,而基于“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基本原則和《立法法》第78條 的規定,應當認為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

  2、暫且不慮及上述對《憲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學理解釋,單從因為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而使合同無效的角度分析,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也值得探討。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而使合同無效,其前提是合同違反的是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強行性規定。法律規范可以區分為任意法規和強行法規,而強行法規又可以區分為強制規定和禁止規定二種。強制規定,指命令當事人應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定。禁止規定,指命令當事人不得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定。但是,如果再進一步細分,禁止規定又可以再分為取締規定和效力規定。前者僅系取締違反之行為,對違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為,并不否認其行為之私法上效力。后者系明確規定違反禁止性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的法律規定。由此可知,由于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而使合同無效,必須是違反了強行性規定中的效力性規定。 但是,細觀《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第63條不僅有除外條款,而且也僅是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屬于典型的僅取締違反之行為、對違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為的規定,并未否認其行為之私法上效力,應當定性為

  取締性規定,根據王利明教授“無效一般只限于違反效力性規范的合同”的觀點推論,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并不必然無效,只是屬于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取締的范圍而已,但此種結果并不必然及于私法。

  (三)筆者的觀點

  筆者認為,對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效力進行界定,必須放在一個更高的、全局的視野上進行審視,不能單就某一部法律為判斷,“法規則只有參照它們所服務的目的始能被理解”,確定一項法律規則的存在是否合理,必須首先探究其目的何在,只有在此基礎上,才能對兩種針鋒相對的觀點作出取舍。

  《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在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其意圖可以從該法

  第一章總則的規定得到說明。該法第1條規定:“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同時,該法第4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根據這些規定,我們可以較為清楚的認識到,《土地管理法》不允許集體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其目的主要是保護農用地(耕地)總量,防止農用地(耕地)不斷減少而影響糧食安全和國計民生。應該說,這種立法意圖是十分正確的,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是以農業的穩定為基礎的,只有農業穩定,才會有工業和第三產業的穩定健康發展,社會也才能保持穩定。但是,假如商品房的開發是在現有建設用地上進行的,對農用地并不構成影響,那么,就不應當也沒有依據一概加以否定。

  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調整及調和種種相互沖突的利益,無論是個人利益還是社會利益。 法律的正式淵源并不能夠覆蓋司法活動的全部領域,總是有某種領域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來決定,在這種領域中,法官必須發揮其創造精神和能動性。法官應當努力在符合社會一般目的的范圍內最大可能地滿足當事人的意愿。實現這個任務的方法應當是“認識所涉及的利益、評價這些利益各自的份量、在正義的天枰上對它們進行衡量,以便根據某種社會標準去確保其間最為重要的利益的優先地位,最終達到最為可欲的平衡”。

  讓我們首先來看一下確認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能夠帶來的利益。這一點其實在前面也已經基本提及了,最根本的就是為了貫徹落實土地用途的嚴格管制制度,國家可以控制土地用途,保護耕地,穩定國計民生。當然,除此以外,由于《土地管理法》已經著有明文,所以對這一制度不便輕易改動,這就是另一個好處,即維護法律秩序的穩定性。

  與此對應的,如果確認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又能夠帶來哪些利益呢?從目前的情況看,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商品房開發,雖然主要目的是用于銷售,但是,在此基礎上,村民的居住條件則是首先得到了改善,在村民改善自身居住條件后的房屋才被用于市場銷售,也正是這種銷售帶來的巨大收入才保證了村民在現階段有能力進行居住條件的普遍改善。可以說,改善村民的居住條件、增加農民收入是確認合同有效的第一點好處。第二個好處,確認此類合同可以利用新增的居住空間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條件。國家雖然正在大力發展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廉租住房”制度,但是,單一的渠道難以在短時間內解決全部問題,多頭并舉更能加快進程。第三, 也是很實際的一個問題是,由于行政機關的執

土地買賣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經通過合法手續取得一土地使用權,現擬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長_______米、寬_______米)東至_______街、南至_______街、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1、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

  2、付款方式為:分_______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予甲方。

  第二期在律師樓簽訂協議之日起,甲方要辦好房屋抵押手續及提供土地相關資料(包括管區、公司確認等手續)后,付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

  第三期在乙方所建房屋封頂時過一天之內付人民幣_______元。

  第四期在乙方該工程外墻磚已貼好后付余款人民幣_______元。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享有該土地所有權益。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沒有任何糾紛。否則,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

  2、甲方負責辦理一切開工手續(暫定十三層)、搞好該土地三通一平,解決建設期間的一切糾紛(包括水電安裝、供給、有關村委、執法隊等政府管理部門的問題)。

  3、甲方提供_______整棟房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房屋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_______層,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天內到律師事務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費用由甲方負責。

  4、抵押期限至乙方所建房屋峻工之日止。在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轉讓金之日起_______個月如果不能開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回已交的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并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損失賠償金。

  四、乙方責任

  1、應依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按照該村村民同樣的要求去做為合規)。

  2、依期繳交土地轉讓金。

  3、該項目獨立運作,乙方自行設計和建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違約責任

  1、若乙方按期繳交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之后兩個月之內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甲方必須即日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元,并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違約金。逾期按銀行貸款利率的`_______倍支付滯納金。

  2、乙方如未能按時支付轉讓金,未付部份亦按銀行貸款利率的_______倍支付滯納金。如未能按期付款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本協議,甲方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_份,律師所_______份,村委會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拿到時間 年 月 日。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宗土地擁有證書有 等標準合法證件。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xx年 月 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

  第三章 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永久,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轉讓過程中產生的契稅、手續費由方承擔。

  備注: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當日,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備注: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一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剩余部分,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首付: 元 ,每期支付 元整,直至付完。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貳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叁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3個月的.,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第十四條 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3‰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3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五條 出讓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將本出讓土地使用權交給受讓人,出讓人在自有土地承包面積地內劃撥 平方米。補償給受讓人,土地出讓金按此合同約定款項支付,后續出讓手續出讓人必須協助受讓人辦理。

  第六章 說明

  第十五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十六條 受讓人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七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惠州市本地法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以及中介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二條 備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10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就房屋所有權(包含房屋之上土地使用權)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1、甲方自愿將其由______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出售給甲方的以下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伍拾柒萬圓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1、1、房屋座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___村新區。

  1、2、房屋共3層,建筑面積約170—180平方米,門牌號為34幢21號。具體房號及面積以交付時的'實際房號及面積為準。甲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甲方未在該房屋及附屬土地之上設定抵押權、地役權等影響乙方使用該房屋的行為。

  1、3、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已實地查驗上述房屋,對該房屋的來歷、土地性質、建造質量、座落、周邊環境、道路、瑕疵問題等情況已充分了解,并自愿購買。

  2、房款支付方式: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定金人民幣柒萬元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叁拾壹萬伍仟元整(該款項直接由乙方支付至寧波市鄞州區五鄉鎮明倫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剩余購房款壹拾捌萬伍仟元(180000元),在甲方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之前(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賬戶(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在簽訂本合同時,前兩筆款項乙方已付清。

  3、鑒于目前政策,該房屋無相關不動產權證,也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過戶手續。若將來國家政策調整,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條件具備的情況下,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時配合辦理,但相關稅費或補繳費用等一切費用支出都由乙方承擔。

  4、上述房屋交付之后,該房屋及附屬土地之上的一切權利義務歸屬于乙方。該房屋及房屋所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漲跌與甲方無涉。若遇將來該房屋及其所附土地的拆遷或征用,所獲得的拆遷、征用補償等權益都由乙方享有,同時所需支付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甲方只負責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的拆遷、征用手續。

  5、本合同雙方都應遵照執行,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需按照定金罰則規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賠償款項。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間介紹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土地轉讓事項達成以下條款,訂立本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中樞鎮陽光小區背后環北路邊土地一宗集體土地面積418.56平方米,證號:瀘集用20xx字第006173號,轉讓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轉讓的.土地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土地。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土地轉讓價為人民幣(大寫)肆萬壹仟捌佰元,¥4.18萬元。

  三、集體土地的一切過戶事項及稅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及提供過戶所需相關材料。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把證交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若任何一方先違約,將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壹萬元)¥1萬元。

  六、過戶前甲方所轉讓地塊范圍與四鄰有爭議,甲方負責調解好。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簽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約

  第四條土地費按每畝,總額為大寫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___份,公證人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證人(簽字)

  年月日

土地買賣合同13

  出賣人(甲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甲方保證本房屋無查封、無債務糾紛,無產權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_______市_______ 區______鄉______路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 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 拾_______ 萬_______ 仟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 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備注: )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_元(¥:_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范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

  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其出售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合同簽訂日之后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本合同簽訂后,甲方給乙方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和準建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交房之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房屋水通,電通,路通,并無任何質量問題。

  八、違約責任

  1 、甲方應當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 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逾期超過1 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2 、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

  逾期超過1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10%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未按承諾規劃建設或者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4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 、如因規劃部門導致房屋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補償款為乙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買賣合同14

  甲方:A縣B鎮C村

  乙方:李三

  為加快推進C村預留地的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C村預留地進行成片開發,整體打造,就該地塊掛牌出讓前合作開發事宜,在公平合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項目內容

  第一條項目名稱:

  A縣B鎮C村預留地綜合開發項目。

  第二條 項目地點及面積

  該地塊位于A縣B鎮C村開發區六區用地總面積為23926平方米。

  第二章 甲、乙雙方義務

  第三條 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應將該地塊的相關國土批文等材料交付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好土地的詳細控規。

  第四條 乙方應承擔義務

  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5個工作日內乙方匯入定金人民幣300萬元到甲方指定賬戶。

  2、項目地塊土地掛牌出讓公示后,乙方應報名參加并應價舉牌,若競得土地使用權,應嚴格履行項目地塊掛牌出讓文件及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和責任。

  第三章 該地塊的出讓

  第五條 地塊出讓價格

  該地塊用地公開出讓的起始價為350元/平方米

  第六條付款方式

  該地塊掛牌出讓,摘牌后,乙方在1個月內將地款分期付給甲方。

  第七條競得者應根據政府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出資進行填土、土地平整的及建設。

  地塊內道路、公共綠化,等基礎設施。

  第四章 風險承擔,超價分成

  第八條 甲乙雙方承擔的風險的該地塊的出讓為界線

  1、甲方承擔該項地塊不能按約定期限掛牌出讓的一切風險。

  2、該地塊出讓掛牌之日起,由乙方承擔無人參與競投出讓不成功或出讓成交價低于350元/平方米的.底價的風險,即競拍價不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由乙方按該價摘牌付款給甲方。

  第九條 若該地塊出讓摘牌價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甲乙雙方對超出部分按1:9進行分成。即比350元/平方米每超100元/平方米,甲方得10元/平方米,乙方的90元/平方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如果本協議某一條款被依法認定為無效,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效力應不要影響。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1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五、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執_________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簽名蓋章):_________代表( 簽名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買賣合同】相關文章:

土地買賣合同06-12

土地的買賣合同05-20

房產土地買賣合同08-25

個人土地買賣合同04-24

土地房屋買賣合同02-28

土地買賣合同(15篇)06-22

土地買賣合同(精選16篇)03-21

土地買賣合同(15篇)06-14

土地買賣合同(精選21篇)01-12

土地買賣合同(精選15篇)06-19

久久综合国产中文字幕,久久免费视频国产版原创视频,欧美日韩亚洲国内综合网香蕉,久久久久久久久久国产精品免费
天天爽夜夜爽人人爽一区二区 | 日日狠狠久久偷偷色综合 | 亚洲性爱女色在线视频 | 一级国产片在线观看 | 亚洲日本欧美日韩髙清观看 | 日韓無碼中文字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