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

時間:2023-09-22 10:26:57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商品房買賣合同15篇[精]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商品房買賣合同15篇[精]

商品房買賣合同1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_________市人____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____結構,定名為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____座(幢)樓_________單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尺)由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付款: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_____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_________省對_________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2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已經于___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約定標的房屋為海口市海口市______北側______,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元,總價為人民幣元。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愿意償還完標的房屋的按揭貸款后將前述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買方的權利義務概括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做以下約定,由雙方遵守。

  一、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1、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買方的權利義務概括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

  2、簽訂本協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去銀行支行設立共管賬戶;

  3、乙方在設立共管賬戶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轉讓甲乙雙方設立的共管賬戶;

  4、甲方償還完畢標的房屋銀行貸款,并辦理完結與解除與_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撤銷基于該合同產生的商品房合同備案及房屋預告登記手續及時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短信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向甲乙雙方共管賬戶中轉讓人民幣元;

  5、乙方與開發商_____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取得由開發商_____有限公司出具正式的與該《商品房買賣合同》匹配的正式不動產發票后三個工作日內短信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提前三天短信通知乙方具體時間配合甲方向銀行支行申請解付甲乙共管賬戶中共計人民幣63萬元給甲方。

  二、雙方保證與承諾

  1、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償還完畢標的房屋銀行貸款后,并辦理完結與解除與_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撤銷基于該合同產生的商品房合同備案及房屋預告登記手續;

  2、甲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后30個工作日內,乙方可以與開發商_____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取得與該《商品房買賣合同》匹配的正式不動產發票;

  3、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向甲乙雙方的共管賬戶轉賬。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3款約定的,按逾期時間,每日按應轉金額日萬分之一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4款約定的,按逾期時間,每日按應轉金額日萬分之一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5款約定,逾期通知的,按本協議總價款的`的日萬分之一承擔違約金,收到甲方通知后不協助辦理解付款手續的,每次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

  4、甲方逾期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1、2款的,按逾期時間,每日按本協議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一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

  5、甲方辦完所有應辦手續后,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與開發商_____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6、開發商_____有限公司提供給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與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除編號及買方由甲方變為乙方外,其他條款不一致的,乙方可以選擇拒絕簽訂該買賣合同,不屬于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約定的情形,且甲方須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四、爭議處理

  1、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因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的雙方一致同意交由海南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五、其他

  1、無論雙方任何一方依據本協議約定單方解除合同、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或者雙方形成書面約定,乙方可以憑借書面通知及書面約定單方解付甲乙雙方在銀行支行共管的資金

  2、雙方法定聯系方式為以下列明,致函、短信、電郵以下聯系地址均視為已經履行完畢通知義務。

  甲方:聯系人,地址:電話:電郵:乙方:聯系人,地址:電話:電郵: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名后生效。

  4、甲方于___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有限公司簽訂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本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時間:

  地點:

商品房買賣合同3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______元,電視天線費每戶______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協議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協議,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協議,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協議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協議后,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協議。乙方在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協議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協議擔保書,作為本協議附件。

  十二、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協議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4

  「內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雖然解決了目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的許多問題,但其自身適用范圍的限制,并不能解決由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導致實踐中的無序。無效論者從合同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和合同標的履行不能出發,否定此類合同的效力;有效論者則從法解釋學和取締規范與效力規范的區別出發,認定合同效力。基于此類問題的復雜,筆者從社會整體的角度出發,利用利益衡量的基本觀點,指出有效論更能適應現實社會的需要,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處理對策,以期能對這一難題的解決起到促進作用。

  「關鍵詞」商品房買賣合同,集體土地,合同效力,利益衡量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社會整體發展,物質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漸趨富足,文化日益昌明,原本與尋常百姓毫不相干的買房置地也成了現今十分普通的一件事情。但既然有買有賣,其間就難免產生糾紛,為了處理日益涌現的商品房買賣糾紛,20xx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這一司法解釋的出臺,對于人民法院處理此類案件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促進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但是,通過近一年來的實踐,這一司法解釋也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尤其是從司法解釋序言中所體現的立法意旨看,該司法解釋主要是針對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規定的,并未把占國土很大比例的農村集體土地上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納入調整范圍,不能不說是一種“立法”上的缺失。對于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及處理,目前司法實務界及理論界都尚無定論,但實踐中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卻日益增加,亟待解決。本文中,筆者試就此問題發表一下個人見解,希望能夠對人民法院的司法實踐起到參考作用。

  一、我國的土地制度與商品房種類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因此,在社會主義的中國,從所有制上講,土地可以分為兩類,即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這種土地歸屬上的公有制是與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國的土地問題及附著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問題,就不能不以此為最根本的出發點,所以,商品房也就可以區分為建筑于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和建筑于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房兩大類。

  二、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問題所在

  商品者,依《高級漢語大詞典》之解釋,意為“⑴為交換而生產的物品。⑵泛指市場上買賣的物品”。據此并參考《解釋》第1條的規定,本文要討論的商品房就是指出賣人(僅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用于向社會銷售并移轉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房屋。究其根本,商品房與其他房屋的最大區別就在于它是作為一種商品用于交換,商品房在所有權的讓渡過程中實現其交換價值。但是,法學不同于經濟學,其著眼點在于所有權的移轉及移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比較研究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與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房,就是要比較二者在所有權移轉方面的差別。

  通觀世界各國,在房屋與土地的關系上,普遍采取“房地一體主義”,即房屋的所有權與其所附著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同時移轉,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房屋的所有權人在房屋使用過程中不會因房屋所附著的土地歸屬于其他人而引致紛爭。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1條也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在我國經過出讓的國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不存在障礙的,但是,1998年8月《土地管理法》修改時將“允許城鎮非農戶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體土地”的規定加以刪除,并在第63條中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造成“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的狀況,從而在立法意旨上,城市及外村、外鄉居民已被禁止成為集體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權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就由于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而成為一種病態的契約,從而直接影響到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但是,在當前相當一部分地區出現了利用尚未收歸國有的集體土地開發商品房、規模建設新型人口聚集區的活動,較為時興的說法叫作“舊村改造”。雖然在這一過程中出現了一些糾紛,但是,從深層次上看,這種現象的出現有其必然原因。隨著城鄉產業結構的升級和經濟結構轉型,土地的承載、養育等傳統功能逐步萎縮,而財富儲存功能、產業空間聚集功能、土地增值等新興功能不斷加強,集體土地經歷了從生存手段到保障手段再到增值手段的演變,此其一。其二,隨著開放型經濟與城市建設的深入發展,大量外來資金與人口涌入,使村鎮集體土地的價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農用地的收益率明顯高于農用地。其三,國家征用集體土地是按產值補償,而當前土地市場價格遠遠超出該標準,用地者到國家嚴格控制的土地一級市場受讓土地成本過高。在土地補償水平與用地成本比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轉。其四,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權在土地權力體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隨著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舊村改造”的推進,相當一部分村成為實體化的經濟組織,在經濟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自然將手中所掌握并能實際加以運用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資產來進行“土地經營”。可以說,在一定意義上,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現就成為不可避免的現象。

  除此以外,在中小城市出現的“舊村改造”也并不與國家開發小城鎮的戰略相背離。無論從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走城市化、現代化道路的發展途徑上看,抑或從我國拉動內需、擴展經濟增長點的需求上看,小城鎮開發都是我國必將長期堅持并不斷發展的一項重要國策,而不是應付現狀、一時之興的臨時過渡措施。與其相對照,“集體建設用地不得直接進入市場流轉”的規定,僅源于原國家土地局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推行的“轉權讓利”政策,其實質仍擺脫不了政府利用管理者職權剝奪集體土地所有者、與民爭利的計劃經濟時代色彩。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只有被征為國有后才能進入市場,其收益只能由國家得到,這一傳統做法明顯是忽視農民集體土地財產權的表現,與我國正在推行的財產權體系改革相背離。集體土地所有權作為一種財產權,其所有人必然要求能正常地使用、支配和處分土地,以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

  三、病態契約與無效合同

  討論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之前,有必要首先對病態契約和無效合同的概念作出說明。

  何謂病態契約?各國法對契約的成立和生效均規定了一系列要件,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的契約即為病態契約。例如,根據《意大利民法典》第1325~1352條的規定,契約生效的要件包括:⑴當事人的合意;⑵契約原因合法;⑶契約的標的可能、合法并確定或可確定;⑷契約的形式應符合法定或約定。如果將符合這些要件的契約定義為健康契約,那么違反這些法定要件的契約則為病態契約。根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54條的規定,契約的病因主要有:⑴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⑵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⑷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⑸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⑹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⑺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因契約違反法律所規定的要件的不同,可以確定契約病態的嚴重性。一種是僅與當事人利益有關的要件的違反,如意思瑕疵等;另一種是對于與社會利益相關的要件的違反,如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或共序良俗等。前者因涉及當事人雙方利益,故病態并不十分嚴重而尚可救治,各國法一般規定其為相對無效的契約,即將契約是否生效的決定權交給當事人本人;后者因涉及社會利益,故為病態嚴重的契約,當事人無權決定其命運,各國法一般規定其為絕對無效。

  雖然違反與社會利益相關的要件是確認絕對無效的契約的衡量標準,但這種表述仍失之抽象。筆者以為,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違反與社會利益相關的有效要件主要有兩個方面,即:⑴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⑵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稱之為違背公

  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對于第一方面,王利明教授在《關于無效合同確認的若干問題》一文中提出了依據違法性確認合同無效的三個標準:⑴必須違反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才能直接導致合同無效;⑵必須是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⑶必須是違反了強行性規定中的效力性規定。對于第二個方面,可以簡稱為違背公序良俗。所謂善良風俗,一般是指社會對某種行為所持的一般道德標準與習慣。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不同,它反映和保護國家和社會的根本利益,表現了國家對社會生活的積極干預,其淵源大多來自公法,如憲法、行政法等;也有些規定來自私法。凡是違背上述條件的合同,都應當認定為絕對無效的合同。

  四、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

  通說認為,由于《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必然導致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成為一種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的無效合同。但是,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實在是有重新探討的必要。

  (一)合同無效論的依據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觀點的依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此類合同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由于《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因此要實現此類合同的目的,就必須使在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權與集體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但是在《土地管理法》里卻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此處是指《土地管理法》)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類合同無效的結論。

  2、由于合同標的不能而無效。除合法要件外,契約的標的可能、確定或可確定是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之一。所謂標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規定的債權人的權利或債務人的義務在客觀上有成為現實的可能性。如果標的`無法實現,則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當事人簽訂的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其標的是買受人交付價金、出賣人移轉房屋所有權。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房產管理部門只辦理城市國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權屬證書,因此,在集體土地上所建的商品房無法按照約定進行所有權的移轉,因為依照物權的公示公信原則,不動產物權的移轉必須以法定登記機關的物權移轉登記為要件,不經登記變更物權歸屬始終不發生變化,也就是說這類合同的標的在客觀上沒有實現的可能性。這是一種債務人即使愿意履行也不履行的狀態。基于這一原因,也可以確定此類合同無效。

  (二)合同有效論的依據

  與上述觀點相對應,合同有效觀點的依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雖然《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我國《憲法》第10條第4款后段明確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這里雖然要求“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移轉,但依照法律解釋學的體系解釋方法,根據該條的上下文意來判斷,這里所稱的法律應當是對轉讓的程序進行規范和調整的法律,而不包括實體上的限制。因為該條從體系上分為四款,第1款規定了國有土地,第2款規定了集體所有土地,第3款規定了土地征用,第4款對土地轉讓作出了規定。這就是說,在整個這一條上,立法者是對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作出了明確的區分,逐款加以規定,在此種情形下,不作區分地提及土地使用權,當然是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與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這個整體的,這是《憲法》條文中的應有之義。所以,《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是與《憲法》的立法宗旨相背離的,而基于“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基本原則和《立法法》第78條的規定,應當認為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

  2、暫且不慮及上述對《憲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學理解釋,單從因為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而使合同無效的角度分析,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也值得探討。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而使合同無效,其前提是合同違反的是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強行性規定。法律規范可以區分為任意法規和強行法規,而強行法規又可以區分為強制規定和禁止規定二種。強制規定,指命令當事人應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定。禁止規定,指命令當事人不得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定。但是,如果再進一步細分,禁止規定又可以再分為取締規定和效力規定。前者僅系取締違反之行為,對違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為,并不否認其行為之私法上效力。后者系明確規定違反禁止性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的法律規定。由此可知,由于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而使合同無效,必須是違反了強行性規定中的效力性規定。但是,細觀《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第63條不僅有除外條款,而且也僅是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屬于典型的僅取締違反之行為、對違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為的規定,并未否認其行為之私法上效力,應當定性為取締性規定,根據王利明教授“無效一般只限于違反效力性規范的合同”的觀點推論,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并不必然無效,只是屬于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取締的范圍而已,但此種結果并不必然及于私法。

  (三)筆者的觀點

  筆者認為,對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效力進行界定,必須放在一個更高的、全局的視野上進行審視,不能單就某一部法律為判斷,“法規則只有參照它們所服務的目的始能被理解”,確定一項法律規則的存在是否合理,必須首先探究其目的何在,只有在此基礎上,才能對兩種針鋒相對的觀點作出取舍。

  《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在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其意圖可以從該法第一章總則的規定得到說明。該法第1條規定:“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同時,該法第4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根據這些規定,我們可以較為清楚的認識到,《土地管理法》不允許集體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其目的主要是保護農用地(耕地)總量,防止農用地(耕地)不斷減少而影響糧食安全和國計民生。應該說,這種立法意圖是十分正確的,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是以農業的穩定為基礎的,只有農業穩定,才會有工業和第三產業的穩定健康發展,社會也才能保持穩定。但是,假如商品房的開發是在現有建設用地上進行的,對農用地并不構成影響,那么,就不應當也沒有依據一概加以否定。

  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調整及調和種種相互沖突的利益,無論是個人利益還是社會利益。法律的正式淵源并不能夠覆蓋司法活動的全部領域,總是有某種領域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來決定,在這種領域中,法官必須發揮其創造精神和能動性。法官應當努力在符合社會一般目的的范圍內最大可能地滿足當事人的意愿。實現這個任務的方法應當是“認識所涉及的利益、評價這些利益各自的份量、在正義的天枰上對它們進行衡量,以便根據某種社會標準去確保其間最為重要的利益的優先地位,最終達到最為可欲的平衡”。

  讓我們首先來看一下確認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能夠帶來的利益。這一點其實在前面也已經基本提及了,最根本的就是為了貫徹落實土地用途的嚴格管制制度,國家可以控制土地用途,保護耕地,穩定國計民生。當然,除此以外,由于《土地管理法》已經著有明文,所以對這一制度不便輕易改動,這就是另一個好處,即維護法律秩序的穩定性。

  與此對應的,如果確認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又能夠帶來哪些利益呢?從目前的情況看,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商品房開發,雖然主要目的是用于銷售,但是,在此基礎上,村民的居住條件則是首先得到了改善,在村民改善自身居住條件后的房屋才被用于市場銷售,也正是這種銷售帶來的巨大收入才保證了村民在現階段有能力進行居住條件的普遍改善。可以說,改善村民的居住條件、增加農民收入是確認合同有效的第一點好處。第二個好處,確認此類合同可以利用新增的居住空間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條件。國家雖然正在大力發展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廉租住房”制度,但是,單一的渠道難以在短時間內解決全部問題,多頭并舉更能加快進程。第三,也是很實際的一個問題是,由于行政機關的執法乏力,在集體土地上進行的商品房開發已經在全國各地廣泛出現,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問題。如何處理這類商品房的買房者與賣房者的利益,就成為一個直接關乎社會穩定的政治問題。確認合同無效,必然導致退房退款,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已將所收房款用于房屋開發或者其他支出,不可能退還出如此巨大的一筆款項,買房者關心的更是有房住,如此一來買

  者與賣者都將遭受巨大損失。那么,國家如果調整法律、確認此類合同有效又會失去什么呢?國家要求集體土地必須征用后由使用者支付出讓金才能用于商品房建設,這一前提是國家要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征地補償費,如果補償費高于出讓金,則國家就會遭受損失,如此一來國家就要“賠錢”;如果補償費低于出讓金,則意味著國家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處也就是農民處獲得了額外的利益,農民就遭受了“盤剝”。也就是說,補償費無論是高是低,都缺乏合理的依據。而如果確認合同有效,開發商品房使用集體土地而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就不會有“賠錢”或是“盤剝”的出現,國家只要加強對土地用途的監管就可以了。目前實踐中出現的障礙主要是無法為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辦理權屬證書,而這完全是由于國家法律政策造成,對國家而言輕而易舉毫無損失,對房屋的買賣者則是利益巨大。這也就是為什么此類合同在國家法律上存在障礙,而實踐中有大量出現的根本原因。

  從法律演變的歷史原因看,國家之所以調整《土地管理法》,禁止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主要是為了有力遏止1992年之后出現的開發區熱、房地產熱對新興土地市場的過度沖擊,改變耕地大量閑置、用地結構失衡的惡性局面。但是,“社會現象日新月異,立法者有非萬能,茍發生立法當時所未料及之事件,自須衡量現行環境及價值判斷之各種變化,以探求立法者于今日‘立法’時,所可能表示之意思,始能掌握法律的‘一般妥當性’”。經濟的發展,現實的需要,都要求國家調整立法政策,對需求作出合理的反映。“太陽、月亮和星星今天看上去一如幾千年以前;玫瑰仍像在伊甸園里那樣開放;但法律從來是另一回事。婚姻、家庭、國家、財產經歷了最多種多樣的形態。”如果一味地因循守舊固守現有法律不變,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最后還有一個因素,但并非是最不重要的,就是如果確認合同無效,其邏輯的必然結果是退房退款,而事實上的失控已使數量眾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個人、城市居民卷入到此類合同中來,退房退款必將極大影響他們的切身利益,極易造成社會的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與其硬性取締,不如調整政策而疏導之,畢竟國家的政策要以絕大多數人的利益為歸依。

  綜上,基于對上述兩種觀點的利益衡量,筆者認為,確認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的觀點在現階段更為可取。

  五、對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處理

  基于對上述分析,筆者認為,應當可以采取一種更加靈活務實的策略來對待這一日益突出的問題,具體的可以采取以下處理方法:

  第一,修改《土地管理法》,在保護基本農田的前提下,使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與轉讓享有與國有土地同等的待遇。這是一種最直接、最簡單的辦法。《憲法》的原則性規定看,所有的土地使用權都是可以依法轉讓的,修改《土地管理法》只是使具體法律與《憲法》的根本意旨相符合。從財產權的性質看,無論是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的國家,還是作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者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法律性質上,都是土地這種特殊財產的財產所有人,它們在私法上的地位應當是平等的,所有權具體權能的內容應是無差異的,即都應包含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雖然由于土地資源具有稀缺性的特點和保證國家糧食安全,對土地的用途應從法律上作出統一規定,但是在合理使用土地和確保耕地數量的基礎上,應當允許土地所有人享有其他財產的所有人所能享有的財產權內容相同的權利,其中當然包括用益物權的設立,此時的制度設計可以傳統的地上權制度為藍本。

  第二,貫徹兩權分離,規范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市場。要堅持和維護國家就土地所有制問題上的基本原則不動搖,確保土地所有制上的公有制度,在此基礎上實現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使土地使用權作為資源在市場上合理流動。在這一過程中,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從土地用途管理和國家總體規劃入手,保護耕地、節約耕地,通過集體存量用地的流轉減少建設用地增量的增加,減少閑置土地數量。目前,廣東在這一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正式出臺了《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允許在土地總體規劃中確定并經批準為建設用地用途的集體土地進入市場,從而在國家土地一級市場外全新生成一個區域性的農村集體土地市場,在我國集體土地管理改革進程中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被稱為土地管理“二次創業”。為有力支持這一改革,廣東省在堅持占補平衡、切實保護耕地,全面進行農村土地產權登記調查,建立土地交易信息服務系統及建立以農村土地交易為核心的有形土地市場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為農村集體土地這一“農民的資產”正式進入可經營范圍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第三,以上兩點主要是對今后立法提出的一點建議,但立法的修訂總是需要一個周期,如何在現有法律條文修訂前處理實踐中出現的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是司法實踐中亟需解決的迫切問題,這也是我們司法實務工作者義不容辭的義務。

  根據上述對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效力的分析,筆者提出一個大膽的處理意見,僅供參考,即確認此類合同有效,但賦予購房者以選擇權。這里的選擇權的具體內容包括購房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退款;也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維持使用房屋的現狀,如果購房者要求辦理相關證件,則可以辦理“村鎮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證明手續,并待國家政策調整后再作出進一步處理。

  下面進一步闡述一下筆者提出上述建議的理由。

  1、解除合同。雖然通過對合同效力的分析,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但是由于目前實踐中的現狀,比如產權證照辦理不能,對購房者權利的保護措施仍然不健全,其權利處于一種不能完全行使的狀態,因此,應當設立一種相應的救濟途徑以示公平。同時,由于目前經濟的持續發展,商品房市場的走勢良好,房價不斷攀升,而這種房屋的購買者又往往住房條件差、急需購房。在這種條件下,解除合同的做法其實是由購房者自己選擇,是否讓自己失去已得利益或可得利益,這種當事人自愿放棄利益的行為法律自然沒有必要強行干預。在這種房價持續上漲的狀況下,也不宜賦予開發商以解除權,因為那樣一來,對開發商有利而對購房者不利,容易助長開發商追逐利益的恣意行為。需要指出的是,在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情況下,所退房款應當只是房屋價款的本金,而不應當包含利息。

  2、履行合同。在購房者未選擇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由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則雙方就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義務,購房者交納購房款,開發商交付房屋。只是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目前體制上和行政管理上的問題,可能在房屋所有權證的辦理上會存在一些問題,影響到權利人的權利行使和今后房屋的再次轉讓等方面,但這是一個需要協調各方面的系統工程,又涉及到前文對立法方面的建議了。

商品房買賣合同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愿意將_________市_________房_________號樓_________戶三室兩廳兩衛,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子買給乙方。

  二、房款總價¥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房款不包含進戶費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購房資料同時付給甲方定金¥5萬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園領取鑰匙時將剩余購房款¥24.3000元,大寫:貳拾肆萬叁仟元給甲方付清。

  四、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資料辦理過程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

  五、在開發辦交鑰匙時,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交鑰匙前一切資料。甲乙雙方如未按以上條款履行,負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所購買房屋的基本情況為:普通住宅、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室內所有裝璜不變,為乙方所有。

  第三條: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_________元整。在_________日內辦理過戶,房屋過戶后,購房余款_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完。

  第五條:甲方于乙方將房款全部付清后_________日后將交易的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稅費分擔:甲方承擔,其余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房屋過戶時于房產部門簽訂的合同僅作過戶時使用,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總房價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均可向連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約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內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貨物或提供服務、補足或更換貨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其它義務時,需方有權直接向供方發出違約通知書,供方應按照需方選擇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貨物、提供服務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及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

  (2)在需方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完成相應的更換及修理以達到合同規定的各項要求,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各項相關費用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及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此時,相關貨物的質量保修期及相關的其它期限也應重新起算。

  2、如供方延期交貨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違約方應按延期交貨所折合的金額或延期付款金額每天_________%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

  3、如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或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情形均屬于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就每一單項違約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若貨物為假冒偽劣產品,供方應按照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倍向需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且并不當然免除其依法應受的其它處罰。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約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____天內向對方有效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雙方諒解并書面確認后,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允許延期履行、修訂或終止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八、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7

  出賣人:

  買受人:

  合同雙方于 年 月 日簽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合同編號: )。

  買受人購買位于深圳市 房產 。原合同約定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現經深圳市地籍測繪大隊測繪的實際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依據原合同第十七條之約定:房屋面積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現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根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雙方同意按本協議第 條第 款規定予以解決。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根據原合同第十七條約定扣除房屋面積的`0.6%誤差后據實結算房價:

  1、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房價款 元(大寫: );

  2、出賣人收取買受人房價款 元(大寫: )。

  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大于3%:

  1、買受人退房:

  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 元,并支付利息 元,利率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2、買受人不退房:

  (1)出賣人返還買受人房價款共計 元;

  (2)出賣人收取買受人房價款共計 元。

  四、雙方按本條款的規定履行各自義務后,買受人不得依據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以仲裁、訴訟等方式向出賣人主張其它任何權利。

  五、本協議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合同號: )的附件,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賣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8

  賣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__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______%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______%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______%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__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______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__%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9

  原告: ,女 , 族, 年 月 日生, 人, 住

  被告: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退還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款項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24,860元(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共700天);

  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7月28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購買被告開發的位于 的商品房,原告一次性交納購房款355,143元。

  《合同》“第八條 交付期限”(詳見《合同》第__頁)約定:“出

  賣人應當在20xx年3月31日前,……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至20xx年2月28日,原告未收到被告要求原告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的書面通知。

  鑒于以上事實,被告逾期交房700天(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

  年2月28日止),依據《合同》“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詳見《合同》第____頁)約定:“……自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故被告應支付原告逾期交房違約金24,860元。

  原告為維護其合法權益訴至貴院,望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需準備的立案材料:

  1、 起訴狀2份

  2、 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

  3、 被告工商查詢卡1張(如法院要求,到薩爾圖工商局打印)

  4、 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1份

  5、 交納購房款票據1份

  6、 訴訟費421.5元,可能還有其它訴訟費50元。

  務必于20xx年3月31日前立案交費。

商品房買賣合同10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購買資格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情況

  該房屋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_________構,建筑層數為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房屋土地來源為: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房屋價款

  房屋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元(幣種:______),價款為_______元(幣種:_______),計_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房屋交付及交付日期

  房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 x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在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房屋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房屋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建筑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屋價款按房屋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房屋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___。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_____日內采取補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房屋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房屋設計變更的`約定

  屋的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房屋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房屋交接

  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房屋預告登記

  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辦理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第十三條房屋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在下列第____種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1、自初始登記完畢之日起____日。

  2、訂立本合同時,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訂立合同時,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房屋價款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房屋價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房屋再上市交易

  房屋購買后又上市交易的,應當按照《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前期物業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經備案的《天津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公約》,乙方對該合同及公約相關內容予以書面確認,并承諾遵守。

  第十六條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無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x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乙方:_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物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號)。

  第二條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元(幣種:________)。

  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共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2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識:購房交易中的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預期所有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務必要核實賣方身份,否則可能導致房屋購買行為無效,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甚至遭遇詐騙,損失大筆購房款。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______(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__________(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

  風險告識: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除正常考慮房屋戶型、結構等建筑狀況和小區及周邊配套狀況外,買方還需謹慎核實房屋權利情況,如:土地使用權類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權性質、房屋共有人情況、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凍結轉讓、列入拆遷范圍,等等。否則,可能因房屋存在權利瑕疵而給買方帶來巨大風險,出現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項也無法實際取得房屋產權等情況。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路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臺是__________(封閉式/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中約定明確。

  風險告識: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數量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階段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盡量通過銀行轉賬或存款到賣方指定的賣方本人銀行賬號的方式來付款。現金支付方式存在較大風險,請謹慎選擇。如需選擇現金支付,請務必保留有效的付款憑證。

  第七條、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違約金。

  第九條、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違約金。

  第十條、甲方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采取了適當救護措施,并在_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識:建議雙方約定在買方付清首付款時即交房。這是因為:對買方而言,實際交房不僅可以盡快使用房屋,更重要的是可以減少一房兩賣的風險;對賣方而言,雖然暫未收到全部房款,但因還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以交房并不會帶來實質風險。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

  第二十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風險告識: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壹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出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通過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經_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_________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房屋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轉讓給乙方。

  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已經_________房地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_________日內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

  銀行帳號: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契約后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資料到_________市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資料。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七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人民幣計算。

  第八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4

  訂立合同雙方:購貨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甲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乙方。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1.產品名稱:三星9100(GAA );產品品種:直板手機、3G手機,智能手機,時尚手機;產品規格:手機尺寸:12

  5.3215;6

  6.1215;

  8.5重量:11

  6.0g顏色:黑色,銀白色,白色,粉色數量:300價格:每部3200元、總價:9600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3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三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由乙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20xx年____月____日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系,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五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手機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甲方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六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3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____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

  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1份。購貨單位(甲方):廣州XX公司(公章)供貨單位(乙方):河源XX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215; (公章)法定代表人:215; (蓋章)地址:215;地址:215;開戶銀行:廣東XX銀行開戶銀行:廣東XX銀行帳號:...............帳號:...............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訂起草理由:根據《民法典》

  第十二條的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同時,合同的訂立,要保護雙方的利益,體現了公平的原則、自由原則。買賣合同篇10出賣人:(簡稱甲方)買受人:(簡稱乙方)在甲、乙雙方于(以下簡稱元合同)基礎上,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位于項目,該房產為寫字樓。本合同及協議所指寫字樓“ ”

  EX名稱為暫定名,甲方有權更改名稱,且名稱的更改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乙方不得以寫字樓名稱更改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協議或向甲方索賠。

  二、乙方接受甲方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乙方對移交的房屋進行

  第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外立面,裝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公司備案,乙方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協議、《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____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說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20xx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及金額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

  第九條約定執行。

  2、乙方自辦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應于215;20xx年215;____月215;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約%

  元(大寫)。如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及金額向甲方支付約定房款,按原合同

  第九條約定執行。

  (2)乙方應于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完畢全部手續,并將所有用于購房的銀行借款委托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完畢全部手續,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房屋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已付款中扣除。

  (3)在按揭貸款期間,乙方負有向其發放按揭貸款的銀行按時還款的義務。

  3、乙方按以下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1)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支付購房款的215; %:215;元(人民幣:;

  (2) 215;20xx年215;____月215;____日前支付購房款的215; %:215;元(人民幣元整)。

  (3) 215;20xx年215;____月215;____日前支付購房余款的:215;元(人民幣:215;元整)。

  五、對房屋交付的補充約定

  1、交付時的房屋為清水房、現房。買受人在買賣合同簽訂前,已對房屋的現狀進行了實地查看,故在房屋交付時不得對房屋的外觀質量、裝飾裝修標準、配備的設施設備、坐落位置等提出異議,雙方以現狀進行交付。

  2、在乙方沒有付清合同約定的購房款前,甲方有權抗辯乙方提出的房屋交付請求:乙方采用按揭貸款購房的,必須在辦理完畢按揭手續且相關按揭銀行將乙方委托支付的購房款劃撥到甲方賬戶后方能辦理房屋的交付手續,以避免提前交付后因銀行按揭不能辦理給乙方造成裝修等損失。

  3、商品房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無須一定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房屋,無論甲方的通知在客觀上是否能夠送達乙方,乙方均應在本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屆滿前前往項目所在地辦理房屋交付手續。逾期未來辦理,則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手續的交房最后期限屆滿日,視為甲方的實際交付之日。乙方委托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并將公證書留存于甲方。

  4、房屋的風險自交付之日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5、乙方接受房屋時,應對合同下商品房進行驗收。同時,乙方應與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接房屋鑰匙,簽署房屋驗收交接單。

  6、在交付房屋時,乙方如對商品房質量有異議的,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對乙方提出的質量問題雙方有爭議的,由乙方委托____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該機構出具書面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7、關于節能的約定:因本項目于20xx年開始修建,故不適用于合同正本的

  第十七條關于商品房節能措施的規定。

  8、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乙方的;

  (2)由于政府及相關部門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

  (3)由于法律、法規政策變動等原因的。

  六、對商品房交付的補充約定合同

  第十條規定的商品房交付前,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進行裝修,但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對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補充約定乙方的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在項目房屋分戶房屋產權辦理完畢后____日內,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延遲辦理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按原合同

  第十九條約定執行。

  八、對地下停車場的補充約定該商品房地下停車場由甲方修建,其面積未納入公攤,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單獨出售或者出租。

  九、對聯系方式的補充約定雙方的通訊方式以合同載明的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為準。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

  的真實、有效性,并對其負全部責任。如有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否則,由于一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對方不能將有關通知送達變更方的對方通知放出之日視為已通知變更方。雙方同意以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房屋所在地報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按揭手續和到物業現場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對此予以認可。出賣人采取電子郵件方式聯絡乙方時,電子郵件的發出之日視為送達乙方,乙方不得以網絡故障未能收到為由將責任轉嫁給甲方。甲方采取特快專遞方式聯絡乙方時,在____市行政轄區范圍內,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____市行政轄區范圍外,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自國際郵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甲方采取掛號信方式聯絡乙方時,在____市行政轄區范圍內,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____市行政轄區范圍外,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自國際郵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

  十、對解除合同的補充約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除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外,責任方須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合同總額10%賠償對方損失。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

  2、一方根據合同和本補充協議規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解除合同事項發生之日起1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書,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之日,合同自行解除;否則,視為乙方放棄解除合同的權利。

  3、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從合同解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共同到____市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并可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按上述約定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到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等手續。同時,在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時,如果按照相關規定須按照總房價款繳納營業稅等稅費的,則由違約方承擔該部分稅費,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如果乙方不協助甲方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的,甲方在單方面到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手續時,有權從乙方的首付款中扣除應當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十、其他

  1、甲方簽章的財務專用收據是唯一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補充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如有沖突或抵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補充協議及附件構成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份,均局同等法律效力。出賣人:買受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5

  發展商: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1,甲方與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購買位于商品房的《中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建筑面積:__________

  2,購房總價:____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山市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所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終止該合同,并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的'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正式終止。

  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終止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手續費由方承擔。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檔。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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