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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買賣合同樣本
買方:_ __ 合同編號:_____
賣方:_ _ 簽約日期:_ 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如本合同之報價單(編號: )
如買方有訂制商品,有關型號及式樣以雙方確認之定制品樣稿確認單為準。
二、合同產品總額:人民幣_ 萬_ _仟_ _佰_ _拾_ _元_ _角_ _分;即RMB 元,兩者不符以中文數字為準。對產品報價,買方應承擔保密責任。
三、付款條件
1、 預付款_ _元。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的三日內,給付賣方上述預付款,預付款兌現后始進行出貨。若買方逾期給付預付款,則賣方有權相應順延交貨時間并不承擔任何責任,若逾期達三十天以上,賣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2、 到貨款_ _元。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付清合同全款。
3、 買方完全付清貨款之時,即為貨物所有權轉移之時。
4、 買方無法對全部貨物進行驗收時,須對已驗收部分按合同約定價格交付相應之貨款。
5、 此合同價款為含稅金額。
四、付款方式:
1、買方應以下列形式之一向賣方付款:□轉帳支票□銀行匯票□現金。
2、買方應在票據上注明賣方全稱和金額,將貨款匯入賣方指定的帳戶。
3、如上述付款方式或帳戶發生改變,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告知買方。
五、交貨時間:_ _年_ _月_ _日前。買方要求延期交貨應于交貨日7天前通知賣方。
六、交貨地點:_ 。
七、交貨方式:賣方送貨,運費由賣方負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未曾到達買方指定交貨地點前,發生損壞或滅失的風險有賣方承擔;貨物自運至合同指定地點后,發生損壞或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買方提貨,運費由買方負擔,貨物自移交買方或買方委托之第一承運人后風險由買方承擔。
八、安裝調試:組裝期:交貨后_ _天。
1、買方應于賣方交貨期前7日確認組裝現場已具備安裝條件,否則造成組裝延誤及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2、 賣方根據買方確認簽字后之平面設計圖紙負責產品安裝調試,買方在簽字確認后不得對該設計圖紙再行更改。如賣方同意更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買方承擔。
3、買方負責提供貨運電梯、安裝場地照明。若買方無法提供,所需額外費用應由買方承擔。
九、貨物接收和驗收:
1、賣方依合同所訂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時,買方應即時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貨物,同時支付完合同第三條第2項之到貨款;如買方不即時接受全部貨物,須支付賣方的來回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并賠償賣方損失。
2、 買方應在組裝完畢后三日內按設計圖紙、報價單及賣方承諾的品質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完成(木制商品買方
同意組裝完畢后即驗收)后簽發驗收合格證明。如有異議應在此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買方無異議或在期限內不驗收或認為產品質量有問題卻怠于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則視為驗收合格。
3、 買方應在相關驗收單上簽字(買方承辦人)或蓋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十、品質保證:
1、賣方保證產品質量(木制產品存在的天然色差、牛皮產品存在的自然疤痕除外)。
2、賣方按照保用服務細則提供服務。
十一、違約責任:
(一)、賣方責任:
1、 賣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逾期交貨未超過30日(含30日)的,應支付逾期不能交貨部分之貨款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若逾期交貨超過30日,則適用本款第2項之規定。
2、 賣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不能交貨,或逾期交貨超過30日,賣方須按照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買方責任:
1、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生效后,買方非因不可抗力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2、 報價單上所列產品及其顏色不得任意退、換(除質量問題),如買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要求退、換、則:
1) 訂制品、桌屏、高隔間,賣方不接受退換。
2) 其他類商品退、換,以售價之20%收取賠償金,運輸費用買方需另行承擔。
3) 有損壞者不接受退、換。買方對其他未退、換部分按本合同要求進行驗收和付款。
3、 買方逾期付款,則應支付逾期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
4、 買方要求逾期交貨2周以上,賣方以每萬元貨物每天5元計倉儲費;逾期交貨達30天以上者,買方除承擔倉儲費外另應承擔延期交貨金額5%之違約金。該倉儲費及違約金應于貨物起運前支付給賣方,否則賣方可以不予發貨。
十二、合同變更
1、 雙方簽約后,因買方合理要求而減少產品內容需另行簽訂《異動合同》。
2、 雙方簽約后,因買方合理要求而變更交貨的時間、地點、驗收人等內容應填寫《交貨變更確認單》,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三、因本合同涉訟時,買賣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賣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具有以下附件:1、報價單 2、平面設計圖紙
5、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空白待填寫部分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涂改痕跡,本合同無效。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承辦人(簽字): 承辦人(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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