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買賣合同(匯編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產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房產買賣合同1
我國的物權制度向來將土地及其上的不動產看作兩個獨立的權利客體,而所謂“房地一致”原則即是要求土地使用權和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權一同轉讓、抵押。其在立法上的體現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1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第47條規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36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應當注意到,上述法律調整對象均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國有土地之上的房屋,解決的是在房地不可分的物理現象下國有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人間的權利沖突問題。《擔保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該條規定從形式上看好像也體現了“房地一致”的原則,但仔細分析,該規定只明確了“地隨房走”,而且國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9月11日頒布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若干規定》第四條中規定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時,集體土地所有者應同意“在實現抵押權時同意按法律規定的土地征用標準補償后轉為國有土地”,第十三條規定“因處分抵押財產轉移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應當由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先辦理征地手續,將抵押土地轉為國有,然后再按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辦法進行處置。”由此可見,所謂“地隨房走”也是在集體土地征用為國有土地后才能實現,在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其地上物所有權之間從沒有法律規定兩者的權利主體必須一致,農村房屋買賣法律關系中并無適用“房地一致”原則的明確要求。
房產買賣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甲方為xxx廠職工,擁有購買xxx園 的經濟適用房指標,并可以通過審批審核等手續,按經濟適用房待遇及本廠優惠待遇取得該房的產權;
2、甲方承諾并保證在取得該經濟適用房產權后,將無條件把該房轉讓給乙方,并應乙方的要求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該經濟適用房的審批、購買等一切手續,并盡力促成轉讓條件的早日成就,轉讓之時配合乙方辦理好產權變更所必須的一切事宜;在入住、物業管理等方面給予協助;為乙方爭取在購入該房時的各種優惠;甲方認可: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以后所為的與該房有關的行為為甲方的授權;
4、甲方保證屆時將該房轉讓給乙方的價格為甲方按經濟適用房待遇及本廠待遇購入價格的基礎上凈增加柒仟元;契稅及其它手續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購買該房的費用支付數額及進度先行按實支付購房款;甲方不可撤銷地認可:甲方購買該經濟適用房時支付的一切費用為乙方所代付而不論付款憑證上的付款人為誰。
5、甲方承諾在達到轉讓條件前,該房由乙方占有,乙方有權自主裝修,甲方賦予乙方完全的收益權、使用權、再轉讓合同權益的處分權;甲方應及時將該房的資料和產權證等移交給乙方;乙方在使用房屋時應遵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
6、本合同成立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賠償甲方壹萬元,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方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費用并賠償兩萬元;
7、甲乙雙方應秉持誠實守信、互諒互讓、互幫互助的原則充分有效地履行本協議,如有爭議之處,應盡量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可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3
出賣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4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其座落于______的房屋,面積為_____平方米,含內部設施為_____。權屬為_____私有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銷售價為人民幣____元整,¥_____元,大寫_____元。本房款一次性付清,(含地下室)。
二、由于現實原因,本小區房產暫時無兩證,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經雙方協商,將來可以x時,由甲方負責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幫助乙方辦理,不得借故拖延時間。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而使乙方受到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全部損失。x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方承擔。產權證辦好后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須提供該房拆遷安置協議、購房發票及本人與共有權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各壹份,并協助乙方落戶。
四、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上述房產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后,其該建筑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并入乙使用,如由于國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貶值,拆遷等),造成的各損失或受益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享受或承擔。
五、甲方必須保證對該轉讓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權,無任何家庭糾紛,轉讓前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擔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項權項,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債權債務或家庭糾紛,一概由甲方解決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除上述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六、甲方保證該房屋無重大質量問題或瑕疵,并保證在交接前未發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兇致死等事件,如交接后發現上述事件發生,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給予乙方萬元的賠償。
七、甲方在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時,甲方保證將與該房產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已結清,并將相關繳費證件交于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八、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毀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毀約應將定金退還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違約方賠償房價款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給對方。因本房暫無兩證,雙方約定甲方收到購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鑰匙為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進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還乙方所付全部購房款外,另付違約金元,乙方反悔,則無條件搬出,另付違約金元。
九、本房產因暫無兩證,其平方面積按套計算,將來x過程中如有測量誤差,甲乙雙方約定,互不追究,其銷售價不變。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補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證明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地址:
地址:地址:日期:
日期:日期:日期:
房產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第二部分: 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 系 電 話 :
傳 真 :
乙方(購買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 系 電 話 :
傳 真 :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 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 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 房屋產權證
6.3 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 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 日
乙 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6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買賣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xxxxx的518號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轉讓時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總價為人民幣415000元;
三、甲方陳述:該房產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房產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11000元定金;如因甲方原因,該房產未在合同簽訂以后三個月內轉讓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買受該房,定金不予返還;如雙方均未違約,該定金抵做房價款;
五、乙方在甲方辦理提前還貸,房產解押手續時向甲方支付222000元的房款,甲方應迅急辦理解押手續,如在合理期限內不能辦好房產解押手續,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后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費用并加算銀行借款利息;
六、房產解押以后,雙方應迅急一起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具體由乙方承辦,甲方協助,過戶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雙方在房產局辦完立契等手續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6萬元房款;
八、產權過戶完,甲方將房產及相關單據證照交付給乙方后,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筆款項122000元;
九、雙方之前所簽訂的關于20xx元定金的《房地產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作廢;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年
乙方(簽字):年
日日 月 月
房產買賣合同8
房產新政出臺后,由于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貸款額度減少、貸不出款,引發買受人退房潮,焦點主要在于,房產新政是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還是屬于正常的商業風險,買受人要求退房是否屬于違約,要不要承擔違約責任?
買受人認為房產新政屬于情勢變更,買受人可以解除或變更合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其理由是: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雖然有效,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房產新政實施,導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貸款額度減少、貸不出款,改變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這是雙方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所無法預料的,無法避免的,是一種無法防止的外因,而非買受人個人原因導致,而且超過了買受人承受能力,買受人無法克服,房產買賣合同糾紛。若按照原合同繼續履行,對買受人來說將導致明顯不公平。所以,房產新政屬于情勢變更,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不應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認為房產新政屬于正常的商業風險,買受人應繼續履行合同。其理由是: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協商一致自愿達成的,是一份有效合同,且合同的內容也不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對有效合同,雙方均應全面履行。而且房地產調控政策并非不可預見、并非不可克服,因此房產新政不屬于情勢變更,屬于商業風險,買受人要求變更或解除房產買賣合同沒有法律依據,買受人應繼續履行合同。
筆者認為,上述兩種意見的爭議焦點是房產新政在房產買賣合同中的法律定性問題。合同簽訂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房產新政出臺,對房產買賣產生巨大的沖擊,房產新政這種情況屬于商業風險,還是情勢變更?合同一方能否以情勢變更要求對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要求解除合同?要分析這個問題,我們應對情勢變更原則及相關構成等作一定的了解和分析。
1、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7號)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合同范本《房產買賣合同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這兩個司法解釋是目前房產新政下引用情勢變更原則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2、情勢變更原則的含義
情勢變更原則是一項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則。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畢前這段時間內,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發生情勢變更,致使繼續維持該合同之原有效力對受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則允許該當事人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所謂情勢,應指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所發生的不可預見,無法控制,致使合同之基礎或環境發生根本性變化,并且其影響及于社會全體或者是局部,而不是單單只影響該合同本身,而且不是直接對合同的利益產生影響,而是通過該事由影響了合同訂立所依賴的客觀環境或者是基礎,進而影響該合同的,在這種情形下,履行該合同會造成合同當事人雙方利益的不均衡,出現顯失公平的局面,有悖誠實信用原則。所謂的變更,是指合同賴以訂立的基礎或者環境(即情勢)發生了異常的、根本性的變動。這主要是與商業風險的區別。一般的變化,如果不足以影響到合同的實質性內容,不足以對合同訂立的基礎造成動搖,那么,就可以認為是一般的商業風險。
3、情勢變更原則的構成要件
(1)、不能預見性。即情勢變更的發生是合同雙方當事人于訂立合同之時客觀上不能預見的。此處的`不可預見與不可抗力的不可預見性應具有一致性,并且可能會有某種關聯性,很多的情勢變更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2)、不可歸責性。民法上以過錯責任為主要的歸責原則,當事人對于自己的故意或者過失所造成的損失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可歸責的構成要件之一是當事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
(3)、該情勢變更發生在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情勢變更發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完全履行之前,而不是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是履行完畢之后。
(4)、繼續履行合同會造成顯失公平。所謂顯失公平,是指非常明顯的不公平,而不是一般的利益不等或者對價不均。即符合《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2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可以認定為顯示公平。倘是已經履行的合同造成了顯失公平,情勢變更原則就不能適用了,因為情勢變更原則只對于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間生效,無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5)、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后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依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公平原則,當事人之間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而進行的合同調整或者解除,倘調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為不足以衡平當事人雙方的利益,更甚者若造成對方當事人的顯失公平,則非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本意,更加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因此,須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后進行的合同調整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這是一個很基本的要件。
房產買賣合同9
甲方:(房屋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房屋買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所有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房屋”)賣給乙方,本著平等互利、公平交易原則達成以下合同:
一、房屋情況
房屋坐落于涪陵區 路 號 棟 單元,建筑面積 平方米。此房屋在本次房屋買賣前系甲方所有,在本次房屋買賣前此房屋所有費用(包括房屋集資款或購房款、所產生的'稅費、水電氣搭戶費、大修基金等)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在交易款中扣除代為交納。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二、本房屋價款元(大寫:元整)。在簽訂本合同之日由乙方付款元(大寫:元整),余款 元(大寫:元整)在甲方本房屋房產證過戶給乙方二日內付清。此次房屋買賣產權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付款以甲方收據或銀行轉賬憑據為憑。
三、簽訂本合同乙方第一次付款之日,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本房屋的鑰匙、甲方購房合同、甲方交納房款憑據及相關票據資料等。
四、本房屋產權證辦理兩年后(隨國家相關政策及時調整),甲方應在一個月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如甲方有意推諉或超出一個月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提出退房,甲方應按違約時房屋市價、裝修費用、家具電器和違約金 元(大寫:元整)賠償給乙方;如乙方在辦理產權過戶二日(48小時內)不能付清余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收回房屋所有權另行處置,房屋裝修損失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如遇國家政策調整,發生不可逆轉的情況至本房屋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乙方承擔相關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如在過戶前甲乙雙方當事人發生意外,至使其不能履行或償失履行能力,可由其繼承人或代理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處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和司法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10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號樓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薄;
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
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經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
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數據為準。
第七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定金
在年月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余款:過戶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過戶完成首付款和余款當日兌現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甲方;
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房日期:。
第十二條備注: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家具電器包括:(根據家具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家具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產買賣合同11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_______市人XX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____結構,定名為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____座(幢)樓_________單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尺)由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付款: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_____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_________省對_________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并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12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XX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XX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XX市 地段占地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 結構,定名為 ,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 座(幢)樓 單元,建筑面積為 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 平方尺)由甲方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
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XX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角整。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 帳號: 付款辦法: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XX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XX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 )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XX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XX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XX省對XX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XX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XX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并經XX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XX市仲裁或XX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 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于XX
房產買賣合同13
賣方: 身份證號:
買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愿將自己的一套住房售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房產位置:該住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
一、房價及交款方式:經協議該套房住房售價 元,交款方式為一次性。
二、出賣方有協助乙方辦理好房產交付、水、電使用、房產證辦理等方面的手續。
三、出賣方不得在本協議約定的協議解除前將本房產轉賣、抵押給其他人,也不得簽訂一年以上的租賃合同,如違反本條承擔雙倍的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生效后,出賣方收到買受方的房款后應將房屋當日交付給買受方,如該房屋正在出租,房屋交付之日起房屋的租金由買受方收取,租賃方有直接交付租金給買受人的義務。
五、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房屋主張權利并有確定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約定交付房屋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月按購房款的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房屋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購房款并承擔一切損失。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款收據
今收到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
賣方及收款人(簽章): 買方(簽章):
配偶(簽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14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深圳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幢)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平方尺)由甲方于一九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
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深圳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廣東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深圳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深圳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一九年月日于深圳
房產買賣合同15
出賣人(甲方):X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乙方):X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位于第XXXX層,房屋結構為XXXXXXXX,建筑面積為XXXXXX平方米,房屋用途為XXXXXXX。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拆遷安置房,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為:人民幣XXXXXXXXXXX元整(大寫: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付款于本合同簽訂三天內。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年XXXX月XXXX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為證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XXXXXXX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違約金為房價總額的20%。
第八條、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本房屋五年后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雙方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應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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