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

時間:2022-02-11 15:20:56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關于買賣合同集錦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買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買賣合同集錦15篇

關于買賣合同1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商品混凝土的相關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第二條 混凝土的標號、單價、數量、金額(單位:元/立方米)

  第三條 交貨的時間、數量、地點

  l、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混凝土用量計劃單,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計劃單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計劃單。

  2、甲方須提前壹天書面傳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應時間、標號、準確用量和澆筑部位,如有特殊情況要臨時變更,應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的時間、數量地點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務。

  第四條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澆筑混凝土款項的80%,超過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應付款總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項目混凝土主體屋面澆筑完畢后一個月內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貨款由乙方委派專人 持乙方結算單作為收款憑據,其他票據和人員一律無效(如變換人員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條 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

  1、該條以下內容的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僅針對甲乙雙方。

  2、本工程按車方計重結算,過磅量容重為2300-2450kg/立方米,甲乙雙方共同監督過磅。

  3、每次混凝土澆完后,甲方對過磅量如有疑問必須在混凝土澆完24小時內提出,如未提出則視為雙方認可。

  4、結算單上甲方指定簽字人: ,乙方指定簽字人: ,經雙方代表簽字認可的混凝土用量結算單是甲方付款的最終結算依據,以后不再對該依據作任何補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續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簽收混凝土的日期作為停工日),甲方應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內與乙方辦理結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項。

  6、甲方須于每月終了5日內與乙方辦理混凝土的方量結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結算,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

  第六條 混凝土質量驗收標準

  1、乙方供應的預拌混凝土我國國家標準《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有關規定進行驗收,乙方應當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澆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該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試壓報告資料。

  2、甲乙雙方應對混凝土進行現場見證取樣,甲方作標識乙方負責保養。

  3、為了保證混凝土質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購買抗滲、膨脹等外加劑,則該部分的質量和資料由甲方保證,乙方保證供應混凝土的質量和資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將提供的外加劑送乙方作相溶實驗和對混凝土有無損害的實驗,經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攪拌站保管和添加。

  4、甲方如對混凝土質量有異議,應于主體封頂完畢后90日內提出,并申請專業機構鑒定,超過異議期,即視為對混凝土質量認可。

  第七條 甲方的工作

  1、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澆筑混凝土時占道,環保等城管手續。由于甲方的相關手續(如夜間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一周內,向乙方無償提供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和混凝土澆筑施工進度計劃表。如有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提供變更后的施工圖和施工進度計劃表。

  3、在乙方澆筑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當次要澆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裝、鋼筋配臵、施工定位放線及其它必要的前期準備工作。

  4、甲方保證混凝土在澆筑前,孔樁為無水狀態,在每次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當按施工規范對澆筑后混凝土進行正常振搗和施工養護。對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應當根據乙方提出的指導說明進行現場施工養護。

  5、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及必要的配套設施。

  6、甲方按合同約定按時和乙方辦理結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遲辦理結算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7、因特殊原因雙方無法再繼續合作時,甲方必須付清所有貨款雙方終止合同乙方退場,否則雙方在未結清本工程所有貨款之前,甲方不得與其他商混公司再簽訂本工程混凝土買賣合同。

  8、甲方每次澆筑完混凝土后必須使用塑料薄模進行覆蓋,否則因此產生的質量及裂縫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

  l、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混凝土的等級要求,制作混凝土調配報告,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檢驗報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劑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和其它資料等。

  2、乙方人員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澆筑)混凝土時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自覺保護甲方現場鋼筋、模板等,維護甲方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

  3、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工程特殊部位進行養護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導建議。

  4、在正常澆筑時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有兩臺混凝土泵,每臺混凝土泵每小時泵送混凝土不能少于20m,保證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應量,不能滿足供應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

  5、洗管廢渣乙方必須保證每次澆筑完后負責清理干凈。

  第九條 安全文明生產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以人為本。乙方不違章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強行安排乙方從業人員在帶有明顯安全隱患的環境中作業。

  第十條 混凝土損耗

  1、在混凝土澆筑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損耗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由于甲方的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混凝土無法澆筑或澆筑后影響質量損失,由甲方承擔。

  3、混凝土的爆模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雙方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三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經乙方催告后十五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額貨款,并承擔每天本合同混凝土總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時,應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方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時 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 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2

  原告: ***,男,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住址:***,身份證號碼:***,系***的經營者。

  被告一:**,男,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住址:******,身份證號碼:****。

  被告二:**,女,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住址:****,身份證號碼:***。

  兩被告目前的共同住址是***。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依法判決兩被告支付所欠貨款人民幣***元(*萬零*仟**元整),兩被告對該欠款負連帶責任。

  2、請依法判決兩被告從起訴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支付欠款利息,直至兩被告付清全部欠款止。

  3、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自20xx年開始在**經營**貿易部,被告**和**也是在**鎮做裝修生意的兩夫妻,他們兩人20xx年開始在**購買商品房定居。兩人多年來經常向原告購買玻璃產品,共欠下貨款**元,被告**在20xx年12月28日寫下《欠條》對上述欠款加以確認。

  兩被告是夫妻關系,兩人以家庭經營模式一起做生意,共同向原告購買玻璃產品,其二人應共同為欠款的義務主體。而且,兩被告沒有其他職業,他們的經營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兩被告應該對所欠的貨款負有連帶責任。

  現原告已多次催促兩被告還款,但兩被告一直拖欠。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市第*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3

  最高法院公20xx年第5期(總第187期)刊登的一個案例,其裁判摘要指出,股權轉讓不適用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則。進一步明確了合同法第51條的適用范圍是惡意或者誤認出賣他人有形財產(動產、不動產)的合同。無形財產轉讓合同,如股權轉讓、知識產權轉讓、債權轉讓,不適用合同法第51條。

  梁慧星關于合同法第51條的解釋

  對我國合同法第51條的含義學術界存在不同觀點,有人認為我國法律承認物權行為。這里是梁慧星老師的觀點。

  合同法與物權法是否承認了物權行為和物權行為的獨立性,這個問題還是應回歸立法本意,不應該按照個人好惡來解釋。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同意梁慧星老師的觀點。

  問題3:最高人民法院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與合同法第51條的關系如何?

  梁老師:讓我們先看法律條文。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理解本條的一個"關鍵"是"處分他人財產"這個短語。你既然不是財產的所有權人,也沒有得到所有權人授予的處分權,那你就不能處分該項屬于他人的財產。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不是出于"惡意",就是"誤認"。"誤認"即誤將他人財產認做自己的財產。因此合同法第51條的適用范圍是,沒有處分權的人出于惡意或者誤認而處分他人財產。第51條的適用范圍非常明確,就是沒有處分權的人惡意或者誤認而處分他人財產,這樣的合同當然是社會不允許的,應當被認定為無效,除非得到權利人的追認或者處分人事后得到了處分權。例如日本人買賣我國神圣領土,就是無處分權的人惡意處分他人財產,按照我們的合同法第51條肯定是無效的。

  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則,其適用范圍限于惡意或者誤認出賣他人財產的合同。但一段時間以來,一些法院未能正確理解第51條的適用范圍,誤用第51條裁判處分權受限制的所有權人處分自己財產的案型,及共有人處分共有財產的案型。例如,夫妻一方出賣共有房屋,丈夫把共有房屋賣了,妻子起訴法院,有的法院就按合同法第51條判決出賣房屋的合同無效。實際上這樣的案件,不屬于第51條的適用范圍,第51條規定的是處分他人財產,而本案是共有人處分共有財產,不是處分他人財產。再如抵押人出賣抵押財產,好些法院都根

  據合同法第51條判決買賣合同無效。實際上抵押人出賣抵押財產,不是處分他人財產,而是所有權人處分自己的財產,只不過其處分權受到限制而已,不應該適用第51條。再有,國家機關及國家全資的事業單位,未經上級同意,出賣自己支配的動產不動產,有的法院適用合同法第51條認定合同無效。這就是說,合同法實施以來,我們一些法院任意擴大了合同法第51條的適用范圍,錯誤適用合同法第51條裁判本不屬于第51條適用范圍的案件。因此,最高法院制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目的之一,是要糾正這種錯誤適用第51條的實踐,這就是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創設了這樣一個解釋規則,當事人一方以合同訂立之時對方沒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為由,要求認定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樣的買賣合同,最后不能履行,買受人不能得到標的物所有權,該怎么辦呢?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合同并要求損害賠償,或者選擇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請特別注意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的適用范圍,主要是這樣幾類案件:(1)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沒得到批準處分它支配的動產和不動產案型;(2)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案型;(3)保留所有權買賣的買受人在付清價款之前轉賣標的物案型;(4)融資租賃承租人付清租金前轉賣租賃設備案型;(5)將來財產買賣案型。這些買賣合同,均屬于處分權暫時受到限制的所有人(權利人)"處分自己的財產",而不是因惡意或者誤認處分他人的財產,過去的一段時間,曾經被好些法院誤認為無權處分合同,依據合同法第51條認定合同無效。現在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應當認定這些合同都有效。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可以稱為買賣合同特別效力解釋規則。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買賣合同特別效力規則,與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則,二者是什么關系呢?只要將兩個規則進行比較就清楚了。合同法第51條適用于惡意或者誤認處分他人財產的案型。惡意或誤認出賣他人財產,而且是他人的有形財產,就是我們說的動產和不動產。最高法院公20xx年第5期(總第187期)刊登的一個案例,其裁判摘要指出,股權轉讓不適用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則。進一步明確了合同法第51條的適用范圍是惡意或者誤認出賣他人有形財產(動產、不動產)的合同。無形財產轉讓合同,如股權轉讓、知識產權轉讓、債權轉讓,不適用合同法第51條。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的適用范圍是,處分權暫時受限制的所有權人(權利人)處分自己財產的案型: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沒得到國務院批準就處分其支配的動產和不動產;抵押人沒有告訴抵押權人就轉讓抵押財產;融資租賃承租人在付清全部租金之前轉賣租賃設備;保留所有權買賣的買受人在付清價款之前轉賣標的物;還有就是將來財產買賣合同。這些買賣合同,當事人以合同訂立時出賣人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要求認定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亦即認定合同有效。如果最終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由買受人選擇追究出賣人的違約責任,或者選擇解除合同并要求損害賠償。

  這里補充一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適用范圍包括"將來財產買賣",什么是將來財產買賣?這種買賣,我想我們這里也該有,例如買汽車,到4S店去買汽車,特別是買高檔車,與到舊車市場購買二手汽車是不同的。到舊車市場購買二手車,是看上那輛車買那輛車,合同標的物是特定的某一輛二手車。到4S店買車與此不同,我們是根據4S店提供的產品目錄訂立合同,合同約定所要買汽車的規格、型號、顏色、價位等等,簽定合同當時我們并未看見這輛汽車,這輛汽車不在簽約現場,還在生產廠家的生產線上,還沒有生產出來。出賣人與買受人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出賣人還沒有購進這輛汽車,當然還沒有取得這輛汽車的所有權或處分權,而是在訂立出賣這輛汽車的合同之后,出賣人再去與生產商訂立購買這輛汽車的合同。換言之,出賣人是先賣出(這輛汽車),后買進(這輛汽車)。這種先賣出的合同,就叫將來財產買賣合同。

  在過去計劃經濟時代還沒有這種買賣合同。過去的教科書講到一種關系叫"經銷",我們經常討論"經銷"與"代理"的區別,所謂"代理"是代理人出賣被代理人的商品,代理人從被代理人收取傭金,被代理人是出賣人,商品賣不掉或者賣虧了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人只收取傭金,不承擔任何責任。而"經銷"就不一樣,經銷商是從供應商那里買進商品,再出賣給買受人,一個是買進商品的合同,一個是賣出商品的合同,當然是低價買進、高價賣出,賺取兩個合同之間的差價,賣不掉或者賣虧了由經銷商自己承擔。區別代理和經銷,代理是一個買賣合同,經銷是兩個買賣合同。

  我們過去所理解的"經銷",是經銷商先買進貨物,再賣出這個貨物。而現在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銷商,如4S店,都是先賣出、后買進。因此,這個先賣出商品的合同簽訂時,標的物還不在經銷商手里,出賣人還不是標的物的所有權人,過去一段時間法院審理這類案件,就適用合同法第51條認定合同無效。因為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時,沒有所出賣貨物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因此認定無效。這樣處理是因為我們不了解現在的市場經濟,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將來財產買

  賣是最常見、最重要的一種商事交易,當然是合法的。因此最高法院制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適用于將來財產買賣合同,當事人以合同訂立之時出賣人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即肯定將來財產買賣合同有效,如果最后不能實現所有權的轉移,由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并要求損害賠償,或者追究違約責任。

  最后補充一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制定時,本來計劃創設兩個規則,一個是合同法第132條的反面規則(7月稿第4條),適用于前面談到的前四種案型,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未經批準出賣自己支配的財產、抵押人出賣抵押物、融資租賃合同承租人出賣租賃設備、保留所有權買賣的買受人轉讓標的物;另一個就是將來財產買賣合同效力規則(7月稿第5條)。后來注意到兩個規則內容相同,在征得學者同意之后,將兩個規則合并為一個規則,即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 請同志們特別注意,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是非常重要的。最高法院解釋合同法,制定合同法解釋(一)、合同法解釋(二),雖然都很重要,但沒有太大的創造性。而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創設買賣合同特別效力規則,具有相當大的創造性性,彌補了合同法的不足,糾正了一段時間以來對合同法第51條的錯誤適用。但令人遺憾的是,這個解釋出臺后,最高法院出了一本《釋義》,講到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時,說是修改了合同法第51條,造成不應有的混淆。

  問題4: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權處分合同,經權利人追認的,合同有效。但根據債的相當性原理,在權利人追認的情形,該權利人將處于什么樣的法律地位? 梁老師: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出賣他人財產,權利人追認或者處分人事后得到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如果權利人不追認,處分人事后也沒有得到處分權,則該無權處分合同無效。現在提的問題是,在權利人追認的情形,該權利人處于什么樣的法律地位?問題提得非常好。按照合同法第51條規定,如果權利人追認,這個買賣合同就有效,因為權利人的追認,使原來的無權處分合同,變成了有權處分合同。買賣合同有效的結果,如果標的物是動產,則標的物一交付,所有權就移轉,即發生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效果;如果是不動產買賣,則根據有效的買賣合同,就可以向登記機構辦理產權過戶,將該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給買受人。在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同時,對無權處分合同進行追認的原權利人,其權利就消滅了。

  回到我們的問題:追認后的權利人將處于什么樣的法律地位呢?應當肯定,在這個買賣合同關系中,他沒有法律地位,他不是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出賣人),也不是買賣合同的第三人。只是因為他的追認,而使該買賣合同,從無權處分合

  同變成有權處分合同,從無效合同變成了有效合同。該合同履行的結果,買受人得到標的物所有權,他對標的物的權利消滅了。追認后的權利人,因權利消滅遭受的損害,應當由處分人予以賠償,但這屬于另一個法律關系。他可以向法院起訴這個處分人,要求該處分人賠償他的損失,這是另一個案件。

  最后概括一下,法庭于案件審理中,發現當事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無權處分合同時,是否需要將權利人納入訴訟?如果該權利人進行了追認,法庭是否需要一并處理他對于處分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我的意見是,不需要將該權利人納入訴訟,法庭只是要求無權處分人提供權利人予以追認的證據。如果處分人提供了權利人予以追認的證據,法庭即據以認定權利人已經予以追認的事實,進而判決本案買賣合同有效;如果處分人不能提供權利人予以追認的證據,也不能提供處分人事后已經取得處分權的證據,則法庭判決該買賣合同無效。在整個案件的審理中,權利人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第三人,僅可能是證人。權利人因追認而喪失權利,所遭受損失,應當另案起訴要求無權處分人賠償。

  問題5:在合同當中,第三人介入到合同關系,然后決定合同成立與否,是否打破了合同相對性法則?

  梁老師:法庭在審理合同案件中,查明出賣人既不是標的物所有權人,也沒有得到所有權人授予的處分權,即認定屬于合同法第51條規定的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這時法庭并不主動尋找真正的權利人,更不去問他是否予以追認。前面已經談到,他與本案沒有關系,不是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不是本案訴訟當事人。法庭只審查這個買賣合同有效或者無效。審理中查明出賣人既不是所有權人,也沒有處分權,法庭就要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如果當事人主張買賣合同有效,出賣人主張合同有效,或者買受人主張合同有效,法庭就責令他出示證明合同有效的證據。按照合同法第51條,這樣的證據,或者是權利人表示追認的證據(書證或者人證),或者是處分人事后已經取得處分權的證據(書證或者人證)。如果主張合同有效的當事人,舉出了這樣的證據,法庭就根據合同法第51條判決本案買賣合同有效,如果舉不出這樣的證據,法庭就判決本案買賣合同無效。法庭不必去尋找權利人,因為他不在本案法律關系當中,權利人的追認只不過是法庭據以認定事實的證據罷了,不發生第三人介入本案合同關系的問題。法庭審理的就是一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權利人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第三人,如果權利人追認,其追認是法庭據以認定合同有效的證據。這樣理解,符合立法本意。 請同志們特別注意,根據合同法創設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則的立法目的和第51條的文義,應當肯定,是將權利人予以追認這一事實,和處分人事后取

關于買賣合同4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在簽訂合同時,雙方享有平等知情權。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省縣______________的自建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由于系自建房屋,沒有房屋產權證書。故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將來如果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乙方承擔房屋購買后的一切義務。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相關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5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以及辦理過戶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地下室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全額購房款以_____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范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甲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并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

  確認后,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部承擔。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并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后,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項。但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乙方應全部承擔。并向甲方支付總房款____的違約金。

  六、在合同期限內,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七、若對其它事項有異議的可協議補充在以下約定條款中,若約定條款與前條款有異議,以約定條款為主,約定條款具有優先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購買甲方的______虛擬游戲賬號,特訂立此買賣交易合同協議書。

  一、合同內容游戲賬號:______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支付約定的購買費用給甲方之后,由乙方擁有該虛擬游戲賬號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全權負責此賬號的費用、民事及刑事責任,甲方對此賬號不再負責費用、民事及刑事責任,不在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賬號購買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元整),當面付清并另立收據。

  三、此賬號購買之時,甲方必須告知乙方此賬號的所有相關資料,包括:注冊賬號之時填寫的身份證號、注冊電子郵箱、密碼保護提示問題及答案、游戲賬號以及當前密碼,便于乙方查詢以及修改這些資料。

  四、甲方簽訂此合同協議書之后,即簽署日后不得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等任何方式向______公司索回此游戲賬號密碼等相關電磁記錄。甲方如有違約,故意將此賬號收回,乙方將保留法律手段追溯權力;或者庭外解決,由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元整),作為庭外調解之費用。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后立即生效,甲方收取轉讓費后需另立收據給乙方。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保留______份。本合同如需修改,需雙方協商補充修改在本合同背面另立條目。

  七、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賬號相關資料,并向乙方提供游戲賬號注冊身份證的復印件一張:

  游戲賬號:______。賬號密碼:______。注冊姓名:______。注冊身份證號碼:______。注冊郵箱:______。密碼保護提示問題1:______。密碼保護提示答案1:______。密碼保護提示問題2:______。密碼保護提示答案2:______。

  甲方(簽字):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名 稱 ( ) 規格或型號( )。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 )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 ( )運輸方式( ) 運費由乙方承擔,不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七、損失風險: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支付方式為:( )

  十、知識產權: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8

  出賣人: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

  一、 摩托車金額:___________

  摩托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

  付款時間: 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摩托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摩托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摩托車,必須是在《全國摩托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摩托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摩托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摩托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摩托車售出前流通過程當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 :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根據《合同法》和《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 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買賣房屋基本情況:

  買賣房屋基本情況: 1、座落: 2、鋼筋混凝土 鋼筋混凝土結構, 鋼筋混凝土 3、建筑面積: 4、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內裝修及所有家具家電(洗衣機壹臺、冰箱壹臺、 5、房屋內裝修及所有家具家電(洗衣機壹臺、冰箱壹臺、空調 貳部、電視貳臺、沙發壹套、餐桌椅壹套、床叁張、廚房用品整套) 貳部、電視貳臺、沙發壹套、餐桌椅壹套、床叁張、廚房用品整套) 。 椅壹套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計價方式與價款: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屋按宗(單元及配套附屬等)計算,轉讓價總 價款為**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本合同簽訂當日,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申請交易過戶,同時 乙方支付給甲方 。

  四、房屋支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乙方合計付清人民幣: 時,將上述房屋按現狀支付 人民幣: 人民幣 給乙方掌管,產權歸乙方所有。

  五、關于轉讓過戶和稅費負擔的約定:

  關于轉讓過戶和稅費負擔的約定: 雙方約定共同辦理申請房屋所有權證交易過戶;在乙方取得房屋 所有權證后 10 日內申請辦理水、 電及門牌證過戶手續。 關于本房屋交 易過戶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用途,總層數 2 m; 層,所在層次 層;

  六、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賣的房屋沒有產權和財務糾紛。 該房屋如不能辦理 產權過戶登記或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既已存在的權利和財務 糾紛,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逾期 逾期交房、逾期 逾期申請房屋所有權證交易過戶、逾期 逾期配合 逾期 逾期 逾期 辦理水、電及門牌證過戶手續,自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 際履行之日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2%(月利率)的違約 金(若超過 15 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視甲方悔約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 3 款執行) ;乙方逾 逾 逾期配合交房、逾期 逾期申請房屋所有權證交易過戶、逾期 逾期辦理 期付款或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水、電及門牌證過戶手續,自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履 行之日止,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 2%(月利率)的違約金(若超 過 15 日,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視乙方悔約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 3 款執行) 。 3、甲方若中途悔約,應在上述規定時限 10 日內無條件退還已付 購房款(不包括定金)且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并賠款給乙方人民幣壹 拾萬元正;乙方若中途悔約,甲方有權取消定金并賠款給甲方人民幣 壹拾萬元正。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在交接房時結清。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 乙方 1 份。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

  XX 年 11 月 11 日

關于買賣合同10

  一,本協議是無錫市房產管理局依據國家和本省,本市有關政策法規,制定的存量房買賣協議示范文本。無錫市區范圍內存量房買賣應當采用本協議文本。

  二,存量房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買賣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前,應當閱讀并了解本協議內容,對本協議中固定內容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無錫市房產管理局咨詢。

  三,協議所稱存量房專指已經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

  四,本協議中的固定內容不得修改,下劃線處和附件空白處的文字輸入,【】的內容選擇,應當由協議雙方自行約定。

  五,協議雙方就存量房買賣事宜協商一致后,應當依托無錫市存量房交易網上管理系統,在線擬訂,修改,校對協議電子文本具體內容,確認無誤后由網上簽約受理點提交網上備案并即時打印協議文本,經買賣雙方簽章生效。

  六,本協議文本固定內容和網上簽約操作事項由無錫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協議編號: )

  協議各方當事人:

  出賣方: 證件類別: 證件號:

  (共有人信息見附件)

  法定代表(負責)人/監護人: 證件類別:證件號: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證件類別:證件號: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郵政編碼:

  買受方:證件類別: 證件號:

  (共有人信息見附件)

  法定代表(負責)人/監護人:證件類別:證件號: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證件類別: 證件號: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該房屋買賣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所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證號:

  【2】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

  【3】坐落: 區

  【4】建筑面積:

  【5】房屋用途:

  【6】其他情況說明:

  第二條:房屋價款

  該房屋(包括本協議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的成交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為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條:房屋價款的支付方式

  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 款。(選一項)

  一次性付款:

  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分期付款:

  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買受方于 時,支付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剩余房屋價款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貸款付款:

  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首付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辦理完相關貸款手續,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買受方于 時,支付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剩余房屋價款人民幣$ 元,即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其他方式:

  第四條:房屋交付

  出賣方應當在 前,將房產交付給買受方。房屋移交時,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移給買受人。

  第五條:按下列第 款辦理登記手續(選一項),選擇第【1】項的第六條不生效。

  【1】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2】買賣雙方在簽訂協議后 日內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3】買賣雙方在簽訂協議后 日內由買受方單方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第六條: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1,預告登記自 內有效(約定的預告登記有效期最長不超過自預告登記之日起一年)。

  2,雙方共同申請預告登記的,則在有效期內出賣方同意買受方單方辦理該房屋預告登記轉為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單方申請預告登記的,在預告登記有效期內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該房屋預告登記轉為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3,買賣雙方因故終止存量房買賣協議時,預告登記的申請人應在 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注銷手續。

  第七條:關于房產份額的約定

  買受方約定共有人之間的房產份額。具體為:

  第八條:關于車庫(車位)歸屬的約定

  第九條: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該房屋國有土地取得方式為

  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后,買,賣雙方應當按規定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如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稅等稅費的,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選一項)

  出賣方承擔。

  第十條:關于買賣稅費,傭金的約定

  1,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選一項)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出賣方/買受方】自愿承擔本應雙方繳納的稅費。

  2,房屋買賣代理傭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選一項)

  買,賣雙方未曾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代理傭金。

  買,賣雙方各自按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的代理協議約定支付傭金。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出賣方應保證上述房產的權屬清楚,若發生與出賣方該房產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糾紛,概由出賣方承擔,由此給買受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出賣方負責賠償。

  若出賣方不能按協議規定期限交付房產或買受方不能按協議規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則由違約一方按日向對方支付 違約金。

  買賣雙方簽訂協議后,若買受方悔約,應書面告知出賣方,出賣方應在 日內將買受方的已付購房款(不計利息)返還給買受方,但買受方應同時支付違約金 給出賣方。若出賣方悔約,應書面告知買受方,并在 日內將已付購房款返還給買受方,同時支付違約金 給買受方。

  出賣方在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和戶口遷移等手續時,應當積極給予協助。由于出賣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應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 。

  其他:

  第十二條:買,賣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款方式解決:(僅選一項)

  【1】提交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買賣雙方在本協議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選擇,輸入部分的文字與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5份以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書面文本由出賣方 份,買受方 份,房屋登記機構1份,契稅征收機關1份,地方稅務部門1份,

  份,電子文檔存入無錫市存量房交易協議備案系統數據庫備查。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無錫市存量房交易協議備案系統備案打印并經雙方簽訂后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屬物品及裝飾情況

  附件二:補充協議

  共有人信息欄:

  出賣方共有人: 證件類型:證件號:

  證件類型: 證件號:

  證件類型: 證件號:

  買受方共有人:證件類型: 證件號: 證件類型: 證件號:

  證件類型:證件號:

  其他:

  出賣方(簽章):

  共有人(簽章):

  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章):

  監護人/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買受方(簽章):

  共有人(簽章):

  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章):

  監護人/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關于買賣合同11

  合同編號:HBSY-QCGYC-20xx-MM-

  買 賣 合 同

  (機電設備類)

  合同名稱:購買工作站采購合同

  (物探研究院11451200)

  買方: 華北石油管理局器材供應處 賣方:華北石油通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工行華油支行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華北石油分行

  賬號:0408004009221006977 賬號:13001699808050509494

  聯系電話: 0317-2722874 聯系電話: 0317-2700470

  訂立地點: 河北省任丘市(縣)

  訂立日期: 20xx年 月 日

  買方(甲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任丘市會戰道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何桂鑫 聯系人: 黃衛兵

  賣方(乙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滄州市任丘市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蔣 輝 聯系人: 孫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

  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工作站

  1.2 規格型號: T7500 至強x5675 3.06GHz

  1.3 產地: 北京

  1.4 制造商: “DELL”品牌

  2 數量

  2.1 數量: 5臺

  2.2 供貨內容:(見合同附表) 。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GB/T9813-20xx

  3.2 技術及設計制造標準:(詳見GB/T9813-20xx)。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865215.00元

  大寫: 捌拾陸萬伍仟貳佰壹拾伍元整

  4.2合同價款包含: 17%增值稅、運費等分項價款

  4.3 價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貨到經指導安裝、調試和運行驗收合格并買方出具

  驗收報告后,按買方財務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合同金額的100%的貨款。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賣方送貨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20xx年12月31日前到貨

  5.3 交付地點: 華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點。

  5.4 賣方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 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使用說明書等相關材料。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產品包裝符合《產品包裝標識標注規定》及相關規定。

  6.2 包裝物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產品包裝符合《產品包裝標識標注規定》

  6.3 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發貨地點:任丘到達地點:華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點

  收貨人: 王慶斌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運費及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標的額中

  7.3 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7.4 賣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方應在貨到后 15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并提前 8 日通知賣方,賣方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賣方接到買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方單方進行驗收并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

  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賣方應負責 對設備進行相應的調整、維修或更換,以滿足合同約定要求,期間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賣方承擔。同時,因賣方其它過失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

  8.2 安裝調試

  8.2.1賣方應在驗收后 //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方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2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并且單機試車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賣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3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 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后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設備、材料損壞,賣方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買方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河北省技術監督局認可的檢驗機構(離合同履行地最近的檢驗機構)對產品質量進行鑒定,以該檢定意見為準。

  9 質量保證

  9.1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3約定事項之日起 12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于賣方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 賣方同意將貨款總額的 // 即:人民幣 // 元(大寫)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不能按買方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后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方派員或委托第三方監造設備,并不替代或解除賣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2 合同變更和解除

  12.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12.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2.2.2 賣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后 5 日內仍未交貨;

  12.2.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賣方未按買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2.2.4 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12.3 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3 違約責任

  13.1 賣方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應向買方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1%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13.2 買方因自己原因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對方支付未付貨款金額//的違約金。

  13.3 如發生12.2.3情形, 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10% 違約金,如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還應承擔賠償全部損失責任。

  13.4 賣方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3.5 賣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關于買賣合同12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關于買賣合同13

  20xx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市某公司的廠房建設工程,其工地負責人Z某、C某以該公司名義與原告上海某鋼材物資有限公司簽訂《鋼材購銷合同》,Z某和C某在合同落款處簽名,被告公司未蓋章,建筑鋼材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購買鋼材用于該廠房工程,約定鋼材價款按上海西本鋼鐵每日市場報價為基準上浮每噸150元作為成交價,又約定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也明確約定了被告付款時間及逾期付款按所欠貨款金額的日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原告至20xx年底依約送貨,共計貨款金額為520萬余元。被告通過Z某、C某陸續付款計360萬元,余款160萬余元逾期不付。原告多方與Z某、C某協商付款事宜,皆未果,被告公司也不予答復。此時適逢金融危機,原告經受極大資金壓力,遂委托律師代理訴訟。

  我們接受委托后,經周密調查,掌握Z某被告的工程項目經理、C某為被告該項目工程的內部承包人,原告有理由相信他們有權代表被告簽訂買賣合同,該合同相對方應為被告公司,同Z某和C某以個人身份自愿對被告貨款承擔共同付款責任,律師代理原告上海某物資有限公司起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鋼材貨款160萬余元、違約金17萬元,并起訴Z某、C某為共同被告,要求兩人對被告的貨款義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同時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全額凍結了被告公司的銀行賬戶,保證了債權的實現。

  訴訟中,被告以貨款金額計算有誤和違約金過高為由提出抗辯,并以原告交付鋼材質量不合格為由提起反訴,要求賠償被告損失50余萬元。

  因雙方考慮各自在本案中是法律風險,我方在保障根本利益得到順利實現的前提下愿與對方和解,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公司于和解當日支付145萬元貨款。

  因訴訟目的已經實現,我方遂申請撤訴。

關于買賣合同14

  合同編號: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第二部分: 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 系 電 話 :

  傳 真 :

  乙方(購買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 系 電 話 :

  傳 真 :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 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 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 房屋產權證

  6.3 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 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 日

  乙 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買賣花草花卉事宜達成本如下協議:

  一、花草花卉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如下花草花卉:

  2.雙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對花卉花草根葉進行嚴格審查,如不符合有關法規,乙方有權要求調換。

  二、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花草花卉采取先送貨后付費的原則,甲方應在__年_月_日前將上述花卉一次性送給乙方,乙方在花卉貨到一周內付款給甲方,總付款額是人民幣:(大寫:)。

  三、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花草花卉成活質量,如果在一周內不能成活,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擔總金額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時付款,遲延一天則按總金額百分之五罰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適宜,將按照《合同法》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合同傳真件與合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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