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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語文教師聘用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語文教師聘用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語文教師聘用合同1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
甲方(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編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 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 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聘用乙方在 中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 的標準。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 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月薪為 元或者 。
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 日、探親假、婚假等假期。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本職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第七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其他經濟信息,不得到其他競業單位從事工作。
第八條違反、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 (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語文教師聘用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特訂如下合同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聘用條件與期限
1、乙方必須擁護中國 的領導,熱愛 祖國,遵紀守法,品質好,行為端正,為人正派,樂于奉獻,合作精神強。
2、身體健康,能有效地開展教育教學工作,來校工作期間能適應工作環境,并具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合格證方可上崗。
3、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二、乙方受聘后應盡職責和義務
1、服從安排,聽從指揮,能自覺地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愛護公物,厲行節約,在管理學生的實踐中不斷地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2、熱愛學生,熱情為學生服務。要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愛惜糧食,嚴禁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
3、講究個人衛生,儀表大方,能認真做好教學常規工作,能主動地學會管理學生的藝術,積累經驗形成個人管理的特色。
4、每周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必須請假。
5、虛心接受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
6、能團結其他教師,刻苦鉆研業務,積極參與校內外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
三、甲方給乙方的待遇
1、甲方保證乙方在政治上享有教師應有的同等待遇。
2、甲方保證足額發放績效工資。
四、解聘條件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 ,不遵守校紀校規,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不高,破壞團結,經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2、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3、合同期限內,乙方參與賭博,打架斗毆,其行為影響學校聲譽的,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4、合同期限內,乙方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以及私自接受家長禮品和宴請,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5、合同期限內,乙方由于人為造成公物損壞和遺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輕則經濟賠償,重則給予解聘。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學校語文教師聘用合同3
一、 培訓學校聘請 籍 (外文姓名)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為 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附件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時計,全部以人民幣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險。(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滿的教師提供一張 至 的來回機票(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元整)或教師憑機票報銷 元人民幣。
六、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七、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遵守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遵守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放在病假連續30天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經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
2)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以方要求簽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滿后,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案局申請仲裁。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同時有效。
聘方(簽章)
受聘方(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語文教師聘用合同4
甲 方(聘用單位):
乙 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幼兒教師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四、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1200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及獎金組成,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及獎金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資全額發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資。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二年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生活補助。寒暑假的生活補助金?500?元/月。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該寒暑假的生活補助。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第九條 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第十條 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第十一條 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十三條 合同期滿后,甲方擁有續約與否的決定權。
五、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十五條 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甲方因辦學模式、形式、結構、規模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經考核乙方不適合相應的工作崗位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十七條 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則扣除其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賠償乙方雙倍工資作為補償。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個月工資作為違約金。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
第十九條 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雙方商議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時乙方應辦妥相關手續并交接好各項工作,乙方方能離校。
第二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6、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甲方工作時間有沖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7、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七、其它事宜:
第二十二條 甲方若對乙方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后,乙方應保證在甲方勞動工作期限至少不低于培訓協議規定的服務年限,培訓協議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但乙方可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培訓。若乙方違反本條款,除賠償甲方培訓乙方所有費用外,還要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本校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聘期被甲方解聘或經甲方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第二十六條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 方 姓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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