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時間:2023-06-15 12:42:27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5篇)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

  第三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工(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保險。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甲方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_年累計曠工超過2O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O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或乙方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擇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十五條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后,甲方可以改變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________年以內的;

  (六)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后,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銷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將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二十四條在續訂聘用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________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________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________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并被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訂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年。

  六、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由單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

  違約一方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為: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含試用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對甲方培訓費的補償金額為:

  試用期間,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三十條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由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________年,支付乙方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乙方工作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平均工資高于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八、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證機關意見:_________

  簽證機關印章:_________

  簽證員印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2

  編號

  贛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參照本)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原身份: 職稱(職務)

  根據《贛州市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崗位名稱

  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崗位性質 職級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要求

  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基本權利義務

  (一)甲方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3、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工作報酬及各種社會保險;

  4、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5、按有關規定,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乙方

  1、有參加業務學習,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

  2、按規定獲得工作報酬和享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利;

  4、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5、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保守有關秘密。

  五、工資福利及待遇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單位工資分配方案按月核發工資;

  (二)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待業(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統一辦理手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期、女工保護、因公負傷和患病醫療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一)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合同: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3、甲方單位變更名稱的;

  4、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的;

  5、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聘用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退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乙方因病、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當地政府人事部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國家規定應當退休退職的;

  5、聘用單位依法注銷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乙方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規定的其它不能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

  3、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提出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擔任市以上科技攻關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重大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和業務骨干,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選派到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國家另有規定的。

  七、保密要求

  (一)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應將所有權歸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交所在甲方歸檔。

  (二)乙方離開用人單位 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八、違約責任和經濟補償

  (一)聘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的一方要付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標準為:

  (二)甲方依照《贛州市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實施辦法》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國家規定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對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內部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另: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有關規定辦理。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部門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合同鑒證

  ( )鑒字第 號

  經審查,本合同真實、合法,手續完備,予以鑒證。

  鑒證部門(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續訂聘用合同

  根據甲方工作(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聘用合同。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合同鑒證

  ( )鑒字第 號

  經審查,本合同真實、合法,手續完備,予以鑒證。

  鑒證部門(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并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并按乙方培訓后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4

  一、概念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人事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確立具有人事關系性質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好義務的協議。在簽訂聘用合同之前,對擬聘人員應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至15日。

  二、種類

  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任何一種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聘用合同: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任何一種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分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長期合同與項目合同。3年(含)以下的合同為短期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為中期合同;至職工退休的合同為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為項目合同。

  三、合同的訂立

  (一)訂立主體

  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者需要年滿16周歲(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除外),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用人單位有用人權利和行為能力。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聘用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聘用單位和受聘者。由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按照國家規定并履行審批手續聘用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招錄),由其法定監護熱代為訂立聘用合同。

  (二)試用期

  1.勞動合同的試用期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聘用合同的試用期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合同的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協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情況。

  1.協商解除,又稱約定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合意解除勞動合同,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2.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無需正當理由):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2)勞動者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簡言之用人單位一般過錯)

  (3)勞動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以上情形簡言之用人單位嚴重過錯)

  3.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法定情形: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附加刑: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以上情形簡言之勞動者嚴重過錯)

  (2)用人單位預告解除(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以上情形簡言之勞動者能力不足或遭遇情勢變更)

  但是,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簡言之職業病,工傷,155,醫療期間,孕產哺乳)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受聘人員在聘期內被開除、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2.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聘用單位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聘用單位同意逾期不歸的;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聘用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簡言之受聘者嚴重過錯)

  (2)聘用單位提前通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員)解除: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聘用單位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簡言之受聘者能力不足、遭遇情勢變更、遭遇裁員)

  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依據“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擬被解聘的受聘人員”所列的情形解除聘用合同: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單位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或者結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3.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爭議的解決

  1.勞動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與訴訟;協商和調解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但是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1年,勞動爭議的訴訟程序適用《民事訴訟法》。

  2.人事爭議的處理

  人事爭議處理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人事爭議仲裁是人事爭議訴訟的前置程序。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為60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5

  一、關于合同內中途解除合同的培訓費承擔,對應《試行辦法》第45條:

  1、乙方參加研究生(含博士、碩士生、研修班)學習畢業后必須回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十年。若服務不滿十年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研修班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伍萬元的違約金,研究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帶薪學習期間內由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工資收入(含固定工資、活工資及各項津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及在本合同期間內其他投保的費用、商業保險費以及各項有關福利待遇費用。

  注:可以考慮學期費用可采用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20%的方式。

  2、乙方參加各類專業技術短期培訓,僅參加單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三年,多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六年。若服務年限未滿而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應按每次(培訓項目)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用、出差補助、車船費等因本次培訓所發生而已支付的全部費用。

  注:乙方服務不滿約定期限的,可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的方式。

  二、合同當事人雙方關于違約金及有關費用支付的實現,對應《試行辦法》第58條、《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第1款:

  3、乙方對補充條款第1條、第2條、第5條、第6條應當自覺履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費用。若乙方在違約責任產生后,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10日內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注: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聘用合同書》應進行公證。

  4、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選擇前款規定處理。對于支付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支付費用等給付之訴可直接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保密條款,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第(三)款:

  5、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工作崗位與工作性質掌握、知曉和涉及甲方商業秘密,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三年內,不到設有同類崗位、或經營同類業務的用人單位受聘任職,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不自己經營或從事、包括變相經營或變相從事同類業務。

  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賠償金。

  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失效。

  四、經濟補償金,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

  6、對本合同第十一條補充如下:除本合同有關條款已作約定的外,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在本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7、本合同當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幅度應當一致。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支付金額應按《試行辦法》第47條、第48條、第49條規定執行。

  五、合同期屆滿受聘人員拒絕續聘的處理,對應《試行辦法》第五章、第七章:

  8、下列受聘人員不得拒絕續聘,本合同約定最長服務期限屆滿,或甲方不再續聘的除外:

  (1)、甲方出資引進和培訓的人員;

  (2)、《試行辦法》第3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的人員;

  9、本合同履行期屆滿,凡屬于補充條款第8條之列人員拒絕續聘的,甲方有權不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

  六、合同中適用仲裁方式的人事糾紛約定,對應《試行辦法》第九章、《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

  10、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可向____________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非工人調令,從事非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等)與甲方之間因錄用、調動、工資、辭職、辭退發生的人事爭議;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爭議。

  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應依據《勞動法》及配套法規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工人調令,或依據合同約定從事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工人、勤雜工、臨時工、編制聘用的工人等)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2)、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3)、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4)、按照本合同約定,除應申請人事仲裁以外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12、對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法釋13號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對應《試行辦法》第一章、對《聘用合同書》第一部分“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及聘用期限

  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本合同的簽訂、因辭職、辭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合同爭議糾紛解決中凡各級政府現行規章、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符合的或沖突的一律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3、國家若對《聘用合同》法律適用頒布新法律的,適用新法律。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6

  附件:

  編號:

  江 蘇 省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合 同 書

  聘用單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員(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江 蘇 省 人 事 廳 印 制

  填 寫 說 明

  1.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2.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代簽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執。

  3.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第一條 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聘用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聘用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該項工作完成。

  第二條 聘用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和從業資格,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具體職責為;或經乙方同意,與乙方簽訂具體的崗位職責協議書。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等情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協議書的,按崗位協議書的約定執行。

  第三條 崗位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具體、明確的單位內部崗位職責,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公正、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乙方若有違反,甲方可以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規范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管理,誠信守職,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5.乙方對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崗位秘密的,應負保密義務。乙方若有泄密行為應按雙方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損失。

  第四條 工作條件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3、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五條 工資福利保險

  1.甲方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政策規定,確定乙方工作報酬標準為:____________,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若是實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況的,雙方應當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和具體計算方法。

  2.乙方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交納的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作報酬中代為扣繳,并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并及時調整檔案工資。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第七條 聘用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所定崗位要求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違反工作紀律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它有關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的;

  (5)被依法判處管制以上刑事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條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7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畢業時間和學校、專業:_________

  職稱或技術等級:_________取得時間: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系: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并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后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愿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泄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秘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十三、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鑒證,則應當交鑒證機構留存1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聘用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

  一、續訂聘用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補充約定事項: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聘用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

  變更聘用合同條款或者增加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有如下內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項的規定,我單位與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項的規定,我單位與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1、本合同書系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由四川省人事廳統一制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樣本,有關內容為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必不可少的內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可以按照自身特點增加有關約定內容,并在相應條款后寫明。

  2、《聘用合同書》如由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受聘人員直接訂立,有關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受聘人員的法定監護人的欄目即為空白,不再填寫。

  3、《聘用合同書》中有關鑒證欄目是否填寫,視《聘用合同書》是否經過鑒證而確定。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8

  甲方(聘用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職務:

  乙方(受聘人員):

  性別:________年齡:居民身份證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為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工作合同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本合同終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聘任期滿后,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和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另行商定。

  二、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成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模式與報酬:執行課時工作制,每個月為一個周期,乙方每月完成任務課時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元每堂課,實際月工資按課時計算,其中使用期間工資元每堂課。

  四、工作紀律與處罰: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不可私自泄露甲方企業信息以及所教授學員舞蹈信息,不可以甲方名義在外私自教學或獨立教學。乙方如違反甲方條款,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1、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合同;

  2、在工作期間;非自然因素曠課,給予100元處罰。

  3、在工作區間;都應按時上下課,不可打罵學生,以侮辱性攻擊學員。

  4、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告知甲方。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9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問,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 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______________保險。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甲方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二) 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或者乙方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_____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擇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____________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后,甲方可以改變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 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 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

  (六) 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 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 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 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后,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續定

  第二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 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 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 乙方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四)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 甲方依法注銷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_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二十四條 在續定聘用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是因工(公)負傷并被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定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續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定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定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 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 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由單方解除合同的;

  (三) 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違約一方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含試用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對甲方培訓費的補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間,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三十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 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由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 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平均工資高于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鑒定機關意見

  鑒證機關印章___________

  鑒證員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 用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 用 合 同 變 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0

  為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推行事業單位聘任制,通過聘用合同管理,實現事業單位從身份管理到崗位管理的轉變,鞏留縣人社局結合縣崗位聘用工作實際情況,強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

  嚴守簽訂原則。鞏留縣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人員,在平等自愿、嚴格遵守國家以及自治區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用人單位和聘崗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監督執行力度。改變事業單位合同簽訂流于表面形式的'現象,充分發揮聘用合同簽訂的作用,使工作人員能夠依據合同條款來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用人單位能夠按照合同條款依法規范工作人員行為。

  規范合同管理。在崗位設置工作的基礎上,全縣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人員,都根據所聘崗位情況與單位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人社局認真做好合同鑒證工作并及時編號管理。聘用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調整、解除、終止等均須由聘用單位到人社局及時進行備案。

  營造宣傳氛圍。加大合同法的宣傳力度,使鞏留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夠知道合同法、了解合同法,既能夠按照合同法規定來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又能夠運用合同法的相關法律知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整治未按要求簽訂合同、合同內容不完整、合同管理不嚴格等問題,形成聘用合同管理長效機制,依法維護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的合法權益。并做好宣傳工作,進一步引導事業單位重視聘用合同的簽訂工作,轉變聘用觀念,切實發揮聘用合同在人員崗位聘用、崗位調整等方面的基礎作用,切實做好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1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環評師職業資格證書號: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乙方將其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在甲方登記注冊,為期_______年。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定,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申請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及從事相關業務事宜,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2.乙方在聘用期間,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每月_____(元)人民幣向乙方支付聘用費,并在本合同生效滿一月后開始支付聘用費。

  3.甲方從事項目,需乙方簽的環評文件,必須告知乙方項目情況,且必須由乙方本人簽,否則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業務過程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讓乙方從事甲方承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若同意讓乙方參與工作,乙方也愿意參與,工作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按項目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報酬,具體比例按乙方工作量大小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甲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7.在聘用期內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作業績符合國家環保總局對環評工程師證年審的要求。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生效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甲方將使用情況告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應對其資格證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參加職業繼續教育和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培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的相關費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為乙方負擔非必須的其他培訓費用。

  3.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甲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簽

  (一).下列情況下,雙方可變更本合同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損害各方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合同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依照5,6條解除聘用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簽定合同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聘用費用的;

  3.甲方在使用乙方個人資質過程中,有對乙方資質產生任何不良影響的;

  4.經甲方同意,乙方自愿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生效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違約方將承擔其違約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條款續聘,續簽時只需在“合同續簽”表中填寫即可。若合同有任何變化,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若不再繼續聘用到甲方,甲方不得無故阻攔。

  五.此合同只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申請及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開展,如有其他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六.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自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之日起交甲方保管至本合同期滿歸還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蓋章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續簽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續簽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原聘用合同書內容如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不一致的,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執行,其他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

  1、甲方聘用乙方在(管理、專業技術、工勤)崗位工作,崗位名稱,崗位等級級,崗位聘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4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州膠市初級實驗中學

  法定代表人 z

  住所地 州膠市福州南路232號

  聯系電話 82233607 郵編 266300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住址

  聯系電話 郵編

  居民身份證號碼:□□□□□□□□□□□□□□□□□□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說明

  1.本合同為青島市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確立聘用關系的范本。

  2.本合同一經雙方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3.本合同采取的是雙聘(人員聘用、崗位聘用)合一的方式。各單位也可根據工作實際,與受聘人員分別訂立人員聘用合同和崗位聘用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訂立,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方有效。

  5.本合同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墨水書寫,字跡工整、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涂改時應在涂改處加蓋雙方印章或簽名,否則涂改內容無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嚴格履行。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一) 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自20xx年7月1日(20xx年考錄的教師應為: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此項不填)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退休時止。

  (三)項目合同:(此項不填)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任務。該任務完成后,本合同即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本約定僅適用于新進人員,軍轉干部、復退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除外)。(20xx年考錄的教師為新進人員)

  合同期滿需續訂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有關手續。(續訂合同文本附后)

  [聘用崗位與工作內容](此項根據自己的崗位聘用證書上的實際情況寫,免費師范生空著。)

  (例)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至 專業技術

  (管理、專業技術、工勤)崗位工作,崗位名稱 二級教師____________,

  崗位等級 十一級 ,崗位聘期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合同履行地 州膠市初級實驗中學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職責是 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認真負責的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勞動保護與工作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省、市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安全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甲乙雙方在工作中均須嚴格遵守相關制度與規程,當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違章或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聘用合同。

  [工資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第五條 根據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在不低于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甲方依據國家、省、市的有關人事政策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檔案工資。

  第六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安排乙方接受培訓和繼續教育;乙方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工資福利待遇、社會保險待遇等。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待遇,因工(公)負傷、致殘、死亡、非因工(公)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紀律]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照規定程序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約束管理行為,規范工作秩序。制定的規章制度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沖突的,對乙方無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聘用關系存續期間,甲方有定期考勤乙方的權利,乙方有遵守由甲方及其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制定并經公示或告知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除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及本合同有明確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工作標準經年度考核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時,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甲乙雙方訂立長期聘用合同后,由于年齡或機構調整等原因,或因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聘用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應按規定進行變更。

  第十二條 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原訂立程序變更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訂立的變更協議,作為聘用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其他條款一并執行。(變更合同文本附后)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二)乙方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當地有關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國家規定應當退休并已辦理退休手續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甲方被撤銷的。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填寫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與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檔案,同時,甲方應將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的內容書面告知乙方。證明書應記載原合同當事人、起止期間、終止時間、終止原因等情況(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附后)。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三)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五)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六)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受到開除處分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愿到甲方安排的其他崗位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期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5至6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五)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聘用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一)承擔國家或省、市(區)重點科研項目(單位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或業務骨干,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二)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的;

  (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填寫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與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檔案,同時,甲方應將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的內容書面告知乙方。證明書應記載原合同當事人、起止期間、解除時間、解除原因等情況。(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附后)

  第二十二條 雙方的聘用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應當在15日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如需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等手續,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的計算方式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確定。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失業保險待遇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未按規定及時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或人事檔案、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相應的失業救濟金等實際損失,并協助乙方做好相關事項的處理。甲方為乙方辦理檔案、保險關系轉移等事項過程中,乙方負有協助義務。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可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培訓費、服務期限、違約金、保密事項、競業限制、人才安家補貼等費用在本合同第二十七條進行約定。

  [其它事項]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相關條款與國家、省、市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省、市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章或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

  合同訂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5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_____地(州、市)_____縣(市、區)____鄉(鎮)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單位(崗位):______

  擔負工作:_______職務(職稱)

  為了確立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第二條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后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后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后,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后,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后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后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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