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贈與合同集合9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贈與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贈與合同 篇1
贈與合同,指一方當事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他方受領該財產的合同。將財產無償給予對方的人稱為贈與人,無償接受他人財產的人稱為受贈人,贈與的財產為贈與物或受贈物。贈與物應為贈與人合法所有,并為法律允許其處分的財產。贈與的動產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不動產所有權依不動產權利轉移方式轉移。
贈與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依約無償轉移其贈與物的所有權于受贈人,受贈人取得贈與物的所有權而不必向贈與人為相應的對待給付。但因贈與人的過失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受贈人有權請求賠償。如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贈與財產之瑕疵或保證無瑕疵的,對受贈人因物之瑕疵所受的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2.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贈與人只承擔將贈與物無償地交付給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只享受接受贈與物的權利。即使受贈人依約定負有一定義務,該義務與給予贈與物之間不存在對待給付關系,因而不構成雙務合同。
3.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贈與合同是實踐合同還是諾成合同,各國立法規定不一。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起成立。
贈與合同 篇2
甲方(捐贈方): 乙方(接收方): 甲乙雙方本著回報社會和發展慈善事業精神,促進全社會尊老敬老愛老人人關心老人的良好風尚,經協商,雙方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捐贈內容 甲方自愿將人民幣貳萬元捐贈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將捐贈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2、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款項的使用、管理情況,并可就相關工作的改進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有權就捐贈款項相關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額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給予有關協助。
4、因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乙方相關規定使用捐贈款項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追回全部甲方捐贈款項。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甲方要求及乙方相關規定使用捐贈款項。
2、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捐贈款項后五日內向甲方頒發捐贈證書,并出具收據。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稅額抵扣所需事宜。
3、乙方應接受甲方就捐贈款項的使用和管理接受甲方的監督,對于甲方的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并應及時給予客觀全面的說明。
4、乙方應確保捐贈款項全額使用于容城敬老院老人的醫療救助,承擔老人醫療服務所有自費的部分,不得從捐贈款項中提取任何管理費。
5、乙方必須對甲方的捐贈行為負絕對保密義務,不得泄露以及利用甲方的捐贈行為為自身做商業宣傳
6、乙方的銀行賬號為: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第四條: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達成其他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均為正本。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贈與合同 篇3
甲方(贈與人):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________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特征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愿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并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后,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后,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于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贈與合同 篇4
贈與者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贈與圖書事宜簽訂本契約,其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后記的圖書贈與乙方。
第二條 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后記圖書交付與乙方。
第三條 乙方將受贈的圖書陳設于乙方協會的閱覽室,并委任管理員。提供會員閱覽,保管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乙方若未能履約,或善盡保管的義務時,甲方可撤銷契約。
第五條 乙方如欲解散協會,則對所受贈圖書的處理須遵照甲方的指示。
圖書標示:
1.____全套____卷____冊____出版社發行
2.____全套____卷____冊____書店發行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贈與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贈與人: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一條 贈與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和價值
。ㄒ唬┟Q:_________
。ǘ⿺盗浚篲________
。ㄈ┵|量:_________
。ㄋ模﹥r值:_________
贈與的財產屬不動產的,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及狀況:_________。
第二條 贈與目的:_________。
第三條 本贈與合同(是/否)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所附義務是:_________。
第四條 贈與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贈與物的_________。
第五條 贈與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籣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贈與人(章): 受贈與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贈與合同 篇6
贈與者x x x(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x x x(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第一條 甲方將后記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對方。
第二條 甲方會同乙方于x x x x年x月x日進行后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 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x x x x年x月x日止,乙方得繼承為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 乙方受贈后記的不動產后,應負撫養甲方夫妻之責。 但,乙方應自后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x元于每月前交付與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約定。
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 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不得將后記的不動產轉讓,并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 根據第二條所述后記不動產于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費。
不動產標示:
(1)土地:坐落于x市x街x號
面積:x x畝
(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層
面積:一樓x x畝
二樓x x畝
上列建筑物正租賃中。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x x x x年x月x日
贈與合同 篇7
一、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基本規定
任意撤銷權,是指贈與人依據自己的意志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即《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所規定的,“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這種撤銷權是法律賦予贈與人單方享有的權利。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一般為標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手續,則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前。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之后,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贈與人不負給付義務。
二、享有撤銷權的主體
在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之中,享受有撤銷權的主體,依《合同法》的規定僅限于贈與人,而不包括受贈人。因為受贈人雖然在接受贈與財產之前,是有權拒絕接受贈與的,但是,此種拒絕接受贈與的權利并不能稱其為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因為撤銷權是形成權,其基本內涵是權利人依自己的行為,使自己與他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歸于消滅,而受贈人拒絕接受贈與財產的行為并不能產生撤銷權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行使條件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并不是無限制的,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法律規定贈與人撤銷贈與也是有條件的、相對的。贈與人撤銷贈與應受下列限制:
1.贈與人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
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一部分,則贈與人僅能就未轉移部分為撤銷,對已經轉移部分不得撤銷。
對于動產而言,在贈與物交付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于不動產而言,在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于財產權利而言,根據法律規定轉移權利是否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在財產權利交付或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人可撤銷的贈與必須不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
由于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使得贈與具有了重要的社會意義,若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這種贈與,則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是指基于道義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贈與,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不僅與道義不符,而且會給受贈人造成情感上的極大傷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不論當事人依何種形式訂立贈與合同,贈與人均不得撤銷該贈與。
“社會公益”的內容,按照《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包括下列事項:
(1)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2)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3)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4)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福利事業。
3.贈與人撤銷贈與,僅限于沒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此類合同中,贈與人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說是經過法律上的慎重考慮,不存在一時沖動考慮欠周的問題,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既嚴重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也蔑視公證的嚴肅性。所以,若贈與合同已經過公證,則不得撤銷。
另外,贈與人撤銷贈與,須將其撤銷贈與的意思通知受贈人,如果贈與人不向受贈人為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發生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相關問題】
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嗎?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們物質財富的不斷增加,贈與活動以及贈與糾紛不斷增多!敖o出去的東西就沒法往回要了”,這種觀點,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是生活中,有些受贈人的所作所為卻令贈與人痛心疾首,追悔莫及。根據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是可以撤銷的,不過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一 贈與合同的法律特征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給與受贈人所有,受贈人也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無償性。2 單務性。3 轉移贈與財產的所有權。4 贈與是雙方的法律行為。5 贈與為諾成合同。
二 贈與合同撤銷的分類
根據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有無法定事由,可以分為有因撤銷和無因撤銷。
1 無因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人在交付贈與標的物之前,無需任何理由而撤銷贈與。但是,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者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或者經過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不適用無因撤銷。
2 有因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人在出現法律規定的特定事由時,使贈與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歸于消滅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銷權: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第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第三,受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三 贈與合
同撤銷權的行使
1 撤銷權行使的主體
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只能由贈與人本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行使。贈與人當然享有獨立的撤銷權,而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只有在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才可以行使撤銷權。
2 撤銷權行使的條件
(1)無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第一,贈與合同是非經公證證明訂立的;
第二,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第三,贈與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道德義務性質;
第四,只能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
(2)有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第一,受贈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第二,應當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第三,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3)繼承人或監護人撤銷贈與的條件
第一,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4 撤銷權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銷權一經行使即發生效力。因撤銷權為形成權,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贈與合同關系歸于消滅。所以,當贈與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的,贈與人自可以拒絕履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當贈與物已交付受贈人后行使撤銷權的,受贈人因失去取得贈與物的合法根據而應當返還受贈與的財產。受贈人拒絕返還的,贈與人有權請求其返還。
撤銷贈與合同能夠使贈與財產物歸原主,自然維護了贈與人的合法權益,筆者所要提醒大家的是,作出贈與行為之前,一定要慎重
贈與合同 篇8
贈與人的義務主要有如下:
第一,移轉贈與標的物的義務。贈與合同以使贈與財產的權利歸于受贈人為直接目的,贈與人的主
贈與合同
要義務是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方式、標準將標的物轉移給受贈人。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贈與合同系無償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條,贈與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瑕疵擔保義務。贈與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贈與人承擔瑕疵擔保義務。但有如下兩種例外。首先是在附義務贈與中,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違約責任。所謂附義的贈與,是指贈與人在贈與時使受贈人負擔一定義務的贈與。附義務贈與是一種特殊贈與,所附的義務不是單獨的義務的贈與。附義務贈與是一種特殊贈與,所附的義務不是單獨的另一個合同的內容, 而是贈與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贈與合同為單務無償合同,因此,附義務贈與所附的義務不是贈與的對價,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不履行義務為抗辯。原則上,贈與人履行交付贈與財產的義務后,始發生受贈人履行其所附義務的義務。附義務贈與與目的贈與和附條件、附期限贈與不同。目的贈與是指為實現一這目的,達到一定結果而為的贈與。其與附義務贈與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目的贈與的贈與人不得向受贈人請求結果的實現,而只能在結果不能實現時請求受贈人返還不當得利;而在附義務贈與中,受贈人不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得請求其履行。附條件或附期限的贈與中,條件或期限直接關系到贈與合同的效力無關,所附義務的履行與否不影響贈與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贈與財產的瑕疵或保證贈與的財產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受贈人的主要權利義務:
受贈人有無償取得贈與物的權利,但贈與合同約定負擔義務的,受贈人須按約定履行義務。對于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以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物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在贈與屬于附義務贈與時,受贈人應在贈與物的價值限度內履行所附義務,受贈人不履行其義務時,贈與人有權請求受贈人履行其義務或撤銷其贈與。
贈與合同 篇9
贈與人:XX(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XXXXXX
有效證件號碼:XXXXX
受贈人:XX(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XXXXXX
有效證件號碼:XXXXX
受贈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
受贈人:XXX(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XXXXXX
負責人:XXXX
職務:XXXXXX
甲方自愿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贈與乙方。按照有關法律定,雙方達成贈與協議如下:
第一條不動產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況
本合同所指不動產位置于:XXXXXX其他自然情況,如面積,戶型,建筑時間等等。
第二條贈與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贈與人的權利
1.不動產所有權轉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權使用該不動產或將其出租給第三人且有權獲取因出租該不動產所產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贈與之同時履行一定的義務(如:扶養甲方夫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
(2)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
(二)贈與人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轉移不動產所有權于乙方;
2.附義務贈與中,贈與財產有瑕疵的,應在附義務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3.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合同所指不動產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條受贈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受贈人的權利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項下不動產之所有權。
(二)受贈人的義務
1.若贈與合同附義務,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所附義務。
2.甲方依合同約定撤銷贈與時,乙方應向甲方返還不動產。
第四條贈與標的登記
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共同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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